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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設備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一

儀器設備是高校實驗室的主要技術物資裝備,是教學科研的物質基礎。儀器設備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學院領導和相關人員都應當高度重視,切實抓好這項工作。儀器設備的常規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儀器設備購置計劃

1、計劃的編制

教學儀器設備是學院的固定資產,購買設備需要編制計劃。設備購置計劃,應由各使用部門依據學院建設年度項目計劃而定。下年度的申請計劃,應當於上年底編制;本年度的實施計劃,應當於當年三月份制訂。

2、計劃的審核

無論編制何種計劃,都應當有理有據,並填寫儀器設備採購計劃論證報告單,報分管院長審批同意後,將計劃交由設備管理部門――實驗設備處備案,由實驗設備處督促計劃的執行。

3、計劃的調整

編制的購置計劃,如果由於教學任務、設備供應等情況發生變化而需要調整,在規定的款項內可以作適當調整,但是調整須報主管院長批准。

二、儀器設備的購置

購置設備時,由使用部門組織好招標小組,依照“技術先進,優質優先,價格合理,教學適用,維修方便”的原則,按計劃進行,不得損公肥私,不得購買偽劣產品。必要時,設備主管部門或紀檢部門要派人監督。

三、儀器設備的驗收

所購儀器設備,均要辦理驗收手續和入庫手續,此項工作由使用管理部門組織。驗收的內容應當包括設備的規格、型號、質量、性能、零配件、技術資料以及數量等。不合格的產品,應當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向廠(商)家辦理退貨、調換或索賠手續。合格的產品,填寫儀器設備驗收報告單,建立設備檔案,並將儀器設備基本數據報實驗設備處設備管理員,作好建帳、建卡工作。

四、儀器設備的分類編號和登記

凡不屬於低值易耗的固定資產,無論是主機,還是附屬設備,都應當按照到貨日期的先後順序在入庫單、帳冊、卡片和儀器設備上標明,進行登記。教學儀器設備的分類編號按學院統一的要求編制,不得有重複。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

教學儀器設備分類編號後,要妥善保管,確保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水、防爆、防蟲蛀、防鼠咬、防黴變等工作。為了保證設備正常使用、正常運行和及時維修,設備使用人員按要求應當建立相應的設備檔案。

六、儀器設備的保養維修

設備要定期保養維修,建立完整的制度。保養工作應當做到“三防”、“六定”,即:防塵、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養、定室存放、定期校驗、定期發動、定期通電。對貴重設備、精密儀器和使用頻繁的大型設備,應填寫好使用記錄。

1、各設備使用人員應當建立完善的清、點檢查制度,責任落實到各設備使用人員。

2、各設備使用人員對自己所分管的教學儀器設備應定期做好常規的維護和檢修。

3、各設備使用人員應做好預防維修的工作,即:做好平時的日常維護工作,每次學生做完實驗以後都要及時檢查並做好記錄。

4、各設備使用人員應做好事故維修的工作,一旦事故發生,應當及時查明原因,提出報告,上報所在部門的領導,確實需要一般維修或大修,填寫儀器設備維修申請表,經批准以後方能執行。

5、做好維修記錄,填好維修記錄卡。

七、儀器設備的報廢

教學儀器設備的報廢是保證教學質量及設備更新的重要手段,因此應該建立並嚴格執行儀器設備報廢制度。

1、各儀器設備使用人員應保養、維護好設備,定期檢查,教學儀器設備因各種原因(如年代久遠老化,損壞嚴重不能修復等)不能正常工作而確需報廢的須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儀器設備報廢申請表(見附表五)。

2、主管部門和有關專家到現場檢驗確證、核實後,寫出書面意見,報請主管院領導批准同意以後,填寫設備報廢卡(見附表六),按相關制度辦理報廢手續。

3、設備一旦報廢后,設備使用人員應及時到實驗設備處和財務處銷帳,辦理設備報廢相關手續。

此外,應該提倡自制教學設備,特別是自制那些教學需要、市場採購困難的實驗設備。為鼓勵教師和實驗人員從事實驗室建設,應當將實驗室建設工作計入教師的工作量。

八、儀器設備的'借用、調撥和賠償

1、儀器設備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況需要外借,應當由系(部)、實驗設備處和主管院長批准並報學院設備管理部門備案;需要校內借用應經借出系(部)、處室同意,並填寫實驗室儀器設備借用單(見附表七)。

2、凡借用儀器設備,都應當按期歸還,不得影響教學的正常進行。人人都應當愛護儀器設備。

3、儀器設備的調撥應經借出系(部)、處室同意,並填寫實驗室儀器設備調撥單(見附表八),報實驗設備處和主管院長批准。

4、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管理失誤而造成損失的人員,都應當追究責任,責令賠償。賠償的程度應當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事後態度而定。

5、儀器設備,凡有損壞或丟失,都應當迅速逐級上報情況,並及時查明原因,做好記錄。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二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專人負責使用管理,使用人員要儘快熟悉儀器的原量、構造、使用方法等,並要建立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使用記錄、保養維修登記制度。

二、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時),修理人員應及時查找原因,並做詳細記錄(屬正常使用發生的故障或操作不當使儀器損壞的,要實事求是地做出鑑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時報告器械科,屬異常損壞,科室主任要寫出書面報告,並報請院領導研究處理。

三、大型儀器設備要採用專管共用,有些則要集中在某個中心,以便充分發揮儀器的效能。

四、大型儀器設備,要按規定標準收費,院內外進行的科研項目,要收科研費。

五、儀器設備概不外借,不經主管科室及院領導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發現有拿出者,將進行罰款處理。

六、儀器設備的使用與獎金掛鈎:對於購置後長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專管共用,由器械科會同有關科室提出報告,扣發科室主任或科室獎金,並經領導批准調整使用。

七、嚴禁非修理人員隨意拆卸儀器設備,違者必究。

設備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為了確保空壓機、熱交換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的安全運行,促進生產的發展,保護人身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

2.空壓機安全管理

2.1非空壓站人員嚴禁入內,如工作需要必須經過批准方可入內。

2.2空壓機操作者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和操作規程的學習與考核,取得上崗證後方可獨立操作。

2.3空壓機房內,不得懸掛和堆放與生產無關的物品。

2.4空壓機安全閥壓力錶,必須靈敏可靠,不得超壓運行。

2.5空壓設備檢修時,必須掛警告牌,並有人監護。

2.6空壓機必須按規定進行保養檢修。

2.7空壓機安全閥每年校驗一次,壓力錶每半年校驗一次,並鉛封(年月)。

2.8手動壓力安全閥每週由操作者試放一次,並記錄。

2.9空壓機操作者按規定作好運行記錄。

3.熱交換器安全管理

3.1每年一次外部檢查,每三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查,每六年進行一、二次全面檢查。

3.2有壓力容器質量證明書,產品合格證。

3.3安全閥每年校對一次,並有鉛封。

3.4表面不允許有嚴重腐蝕,點腐蝕深度不超過壁厚1/5。

4.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4.1機動車輛指:運輸車輛、叉車、公司及私用汽車。

4.2機動車輛在廠區內行駛,須按公司規定的範圍、時速行駛,廠區交通限速5公里/小時,車輛在車間內和轉彎處限速3公里/小時;按規定的地點停放,車輛進入廠區要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4.3公司自用機動車輛(指叉車)必須經綜合管理科檢驗、編號、登記後方可使用。

4.4公司自用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應經常檢查,每年審驗一次,並根據情況經常抽查,凡審驗、抽查不合格的車輛,必須停駛,嚴禁無證駕駛。

4.4公司自用機動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部機件靈敏有效,技術性能良好,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4.5公司機動車駕駛員應接受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駕駛員有責任安全行車、保養車輛,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駕駛員應身體健康,沒有防礙從事駕駛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6公司自用機動車輛在廠區內行駛應主動讓外賓車、特種車。

4.7機動車輛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安全管理員和部門領導,及時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

5.起重設備(單臂吊車)管理

5.1起重機械應定期檢查,修理和維護保養,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5.2起重機械的上下限位、小車限位等防護裝置齊全、良好。

5.3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十不弔”:

①物件超負荷或液體過滿不弔;

②違章指揮或指揮不明不弔;

③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弔;

④吊索和物件捆紮不牢不弔;

⑤橫拖斜拉不弔;

⑥人站在起吊物上或吊物下不弔;

⑦氧氣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弔;

⑧帶稜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弔;

⑨埋入地下物件不弔;

⑩安全裝置失靈、行車設備有缺陷不弔。

6.危險作業管理

6.1目的:為了加強對生產過程中危險作業的管理,防止高墜、觸電、火災、爆炸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6.2基本定義:對操作者本人,對周圍其他人和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稱危險作業。

6.3危險作業範圍:

6.3.1高處作業(凡是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和2米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

6.3.2帶電作業;

6.3.3禁火區對忌火器物進行明火或易燃的作業;

6.3.4爆破或有爆炸危險的作業;

6.3.5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

6.3.6在輕質屋面上(石棉瓦、玻璃鋼瓦、木屑板等)作業;

6.3.7符合本規定基本定義的其它作業。

6.4審批手續:

6.4.1進行危險作業,應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安環技術科或安全管理員進行現場檢查,並經審批同意後,方可施工(登高作業高度在2—5米時,可由(公司安全管理員或部門負責人經現場檢查,審批同意後施工)。危險作業申請單一式二份,一份執行部門留存,一份審批部門留存;

6.4.2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審批手續時,必須口頭(電話)請示安環技術科、該生產中心的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施工。執行部門應有負責人在現場指揮,並採用臨時安全措施。有關審批部門到現場進行補檢和填寫申請單。

6.5危險作業人員條件:

6.5.1年滿18週歲以上;

6.5.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6.5.3經安全教育後,具有本作業所需要的安全專業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6.6安全作業:

6.6.1危險作業中要派作業監護人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6.6.2危險作業時要佩戴防護用品,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6.6.3危險作業區域內要整潔,道路暢通,要有明顯標誌和告示;

6.6.4危險作業完成後,應進行現場清理和清點,並向同意施工的部門報告。

6.6:危險作業考核:

6.6.1對違反或不執行“危險作業管理規定”的,應根據情節輕重後果情況等,按違章違紀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設備管理制度 篇四

一、清潔設備領用、操作制度

1]領用制度

a]設備原則上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

b]領用設備必須填寫領用登記表。

c]領用設備時,領用人自行檢查設備的完好程序,因檢查不細,造成病機出庫而影響工作的,由領用人自行負責。

d]使用設備時如發生故障,不得強行繼續操作。

e]因作用不當,發生機具、附件損壞者,按規定賠償。

f]歸還設備時,必須保證設備完好無損,內外乾淨,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並在領用簿上註明損壞情況。

2]操作制度

a]在設備使用前,瞭解設備的性能、特點、功率。

b]操作前,先清理場地,防止接線板、電機進水或因電線捲入正在操作的設備中而損壞設備。

c]各種設備嚴格按照使用説明正確操作,正確使用。

d]設備使用後,按要求做好清洗、保養工作。

二、清潔工安全操作規程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安全操作。

2]清潔人員在超過2米高處操作時,必須雙腳踏在凳子上,不得單腳踏在凳子上,以免摔傷。

3]清潔人員在使用機器時,人得用濕手接觸電源插座,以免觸電。

4]清潔人員不提私自拔動任何機器設備及開關,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5]清潔人員在不會使用清潔機器時,不得私自開動機器,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6]清潔人員應該嚴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隨意動用明火,以免發生火災。

7]在操作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先服從安全,以安全為重。

三、清潔物料領用制度

為了計劃各部門收入支出,增收節支,使各項物品物盡其用,發揮最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3.1日常清潔用具的'領用

1]每層可開闢一單獨房間,用於存放常用清潔工具。

2]常用清潔工具由清潔主管辦理領用手續,按實際需求分配給清潔員工。

3]申領的工具可存放於工具間,所用工具自行保管,需要使用時自行取用。

4]清潔工具損壞影響使用的,可再行領用,領用時需以舊換新。

5]使用工具中,應愛護清潔工具。

6]工具使用完畢後清理乾淨及時放回工具間,不可隨意放置或丟棄。

3.2消耗品物料的領用。

1]消耗品物料,主要是指各種清潔劑、空氣清新劑、香皂、衞生紙等消耗性用品。

2]消耗品物料由清潔主管辦理領用手續,按實際規定分發給清潔員使用。

3]批准領取的清潔用品必須為清潔專用,不能挪為他用或者私用,一經發現,按規定處理。

4]所領取物料若一次使用未完,可暫時存放於工具間內,待下一次使用時取出再用,不可隨意浪費。物料用完後,再行到倉庫領取。

5]清潔員工所領用的物料,使用應厲行節約,避免隨意浪費。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作用

實驗室儀器和設施是測試產品及各種材料物資性能和質量情況的基本工具,只有實驗分析儀器設施的質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確使用,才能提供出準確、可告、真實的檢測實驗數據。所以公司必須加強對實驗室儀器設施的規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實驗室儀器、設施的管理,應根據其專業知識性很強的特點,實行專人負責包乾制。即將所有的實驗設備、化驗儀器分配到人,其責任內容包括保管、使用、保養、檢修、申請更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均要規範,符合要求。 實驗室主任負責對本室各責任人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並按本制度規定的實施內容進行工作檢查和考核。

3.精密儀器的管理

3.1 各種精密儀器(包括天平、火焰光度計、電導儀、熱量計、抗壓強度機等)應分別安放在不受環境干擾比較安全的地方和專用儀器室內堅固的分析台上,並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陽光直接照射、防腐蝕和防止電爐高温熱源的影響。

3.2 不得隨意搬動拆卸、改裝精密儀器,如確有需要必須經實驗室主管同意,並應作出相關的備查記錄。

3.3 精密儀器的使用須經計量部門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3.4 精密儀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須嚴格按説明書規定,無關人員不得隨意撥動儀器旋鈕,以免損壞儀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5 精密儀器技術資料應作為技術檔案妥善保管,並做好使用檢修記錄。非常用的技術資料應統一存放公司檔案部門保管。

4.玻璃儀器及化驗儀器用具的管理

4.1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儀器須放在平穩不易摔落之處。

4.2 容量儀器的使用方法應嚴格按操作規定進行,以保證分析結果的準確度。使用過程應特別注意輕拿輕放,防止破損。

4.3 所有玻璃儀器在使用完畢後必須洗乾淨。不要在容器內遺留油脂、酸、鹼液等腐蝕性及毒性物質。滴定管、移液管等洗淨後要用淨濾紙包住兩端,以防沾污。

4.4 帶磨口塞的儀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試劑瓶等)在清洗前必須先作記號,塞口不能互混。帶磨口塞的儀器長期不用時,磨口塞應墊一張紙片,磨口塞間若有沙粒時不能用力轉動,間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損傷。

4.5 成套性的玻璃儀器使用完畢須即時洗乾淨,磨口接口用乾淨紙包好,放人儀器盒中保存。

5.實驗設備(設施)的管理

5.1 所有的實驗設備均應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設備,防範事故發生。

5.2 所有的實驗設備必須安裝在專門的實驗房間,由專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後均要進行保養和場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

5.3 實驗設備的配套電氣設施如電源控制櫃等如發生故障應通知相關專業人員修理,非本專業操作者不得擅自處理,以防意外事故。

5.4 實驗設備中的'機械傳動部位的潤滑和維護等工作,應按設備動力科制定的潤滑控制點圖表和檢查維護部位,按時進行保養和檢查。常見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現大故障應通知設備科安排解決。

6.實驗儀器及設備的報廢、更新管理

6.1 實驗儀器(包括器具)和設備由公司質管部門根據公司產品生產的需要,統一進行計劃管理,每年初由計量科(或實驗室)報出申購計劃,質管部審核後交公司統一規劃安排採購。

6.2 儀器、設備的更新應遵循精度對口、選型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對有特殊要求的儀器在購置時,實驗室可派專人配合採購部門進行質量把關。

6.3 實驗室應本着節約的原則,對能修復使用,又不影響測試工作精度的儀器設備不能作報廢更新上報。無法修復,失去使用價值的,也要報請上級部門組織鑑定方能作報廢和淘汰更新處理。

6.4 設備報廢及事故的處理

6.4.1 設備器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由於主要零部件老化導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屬於自然廢損;由於儀器設備本身內在質量問題,在使用時,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損壞,則為非責任性損壞,按有關手續辦理廢損處理。

6.4.2 如因責任心不強,違規使用或保管混亂,造成損壞,應作為責任事故,除按有關手續辦理廢損處理外,還應對責任者進行處罰,具體按公司“責任事故處罰條例”辦理。

7.附件

設備管理制度 篇六

現代辦公設備是我校推行現代化管理的'重要設施,為了管理好現代辦公設備,特制定本制度。

一、現代辦公設備實行專人負責制,誰使用誰保管。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動用。

二、現代辦公設備使用者要努力提高和掌握使用現代辦公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方法,充分發揮現代辦公設備的使用率。

三、現代辦公設備使用者要保證設備的完好率,經常清理,定期維修。設備如有故障,非維修人員不得隨意拆卸機件。

四、現代辦公設備是辦公專用設備,不得用於看娛樂性光碟、玩遊戲、聊天、收看黃色影視和發佈違法言論。

五、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拷取內存資料和拷入無關軟件,以防病毒侵入。

六、外單位人員需要借用現代辦公設備,必須經校長批准同意,其他人員無權對外借用。

七、如因現代辦公設備使用者違章操作或保管不當而造成設備損壞,由設備保管責任人負責賠償。

設備管理制度 篇七

1.要規範設備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籤,資產編號統一。每學年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設備應科學分類,根據設備不同類型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擺放並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設備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習電教設備只能用於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他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設備接收、散佈、錄放謠言、小道消息或淫穢錄音和錄像。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並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設備,並作好保養工作。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設備性能處於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於非教育活動而致設備損壞丟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於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設備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設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簽定,並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後,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設備存放處的。安全防範,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彙報設備管理和使用情況,並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設備。

設備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

加強對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經濟運行,避免或減少設備事故的發生,保證公司及客户財產的安全

2、適用範圍

公司及各項目設備安全管理

3、職責

3.1總經理為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3.2工程設備部經理為安全管理負責人

3.3工程設備部為安全管理部門

3.4各項目管理處經理為本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

3.5各項目工程維修中心主管本項目安全管理負責人

4、制度

4.1設備安全

4.1.1設備運行必須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野蠻操作

4.1.2各類設備操作工必須經過相關培訓持證上崗

4.1.3完善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制度,杜絕設備帶病運行

4.1.4加強設備日常巡檢,完善安全技術措施,提高設備運行效率

4.2安全監督

4.2.1安全負責人定期召集安全會議,制定安全管理目標

4.2.2安全負責人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提出安全整改措施,監督措施落實

4.2.3實施目標考核,糾正違章作業,處罰違規行為

4.3安全教育

4.3.1安全負責人應制定安全培訓計劃,落實安全教育目標

4.3.2各類設備操作管理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

4.4事故處理

4.4.1責任界定

設備運行過程中發生故障,應立即採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損失擴大。有條件的應立即上報,嚴肅處理隱瞞不報,逃跑躲避,玩忽職守行為

損失低於500元為設備故障,超過500元少於20xx元為一般事故,高於20xx元少+於8000元為大事故,超過8000小於20000元為重大事故,高於20000元為特大事故,人員輕傷為一般事故,重傷或留下殘疾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為特大事故。

一般事故處罰當事人和直接上級500元,大事故處罰當事人和其直接上級1000元,並解除勞動合同,處罰部門領導1000元。重大事故處罰當事人和其直接上級5000元或移交相關執法部門處理,解除其部門領導職務並處以5000元罰款,特大事故將當事人及其直接上級部門領導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解除安全負責人領導職務,移交相關執法部門處理。安全第一責任人辭去領導職務並履行相關法律程序處理。

對於違章操作,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其傷、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不以工傷處理。

4.4.2三不放過

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過

事故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事故的`處理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4.5獎勵

4.5.1年底進行綜合評比時對完成安全目標的項目管理處進行獎勵

4.5.2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取消評比資格。

4.5.3考核結果由工程設備部根據各部門安全整改落實情況和設備完好率提出,經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

4.5.4獎勵除對相關人員進行以外,須各部門年終綜合獎勵的獎金提高5個百分點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九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規範廢舊儀器設備處置工作程序,防止學校固定資產的流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儀器設備是國有資產的一部分,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未經辦理報廢手續之前不得私自處理學校的儀器設備。

第二條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是學校教學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審批、回收、處置學校的報廢設備。

第二章報廢儀器設備審核的指標範圍

第三條從使用年限上劃分:

(一)計算機及通用測試儀器設備,使用年限5--10年,故障多,多次維修仍無法達到其基本性能指標。

(二)機械設備,使用年限達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維修仍無法達到其基本性能指標。

(三)機、電、光等一體化設備,使用年限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維修仍無法達到其基本性能指標。

第四條從儀器設備使用效能上劃分:

(一)經技術鑑定,儀器設備雖完好,但各項指標無法滿足教學科研最低標準和要求,且不能改裝利用,屬淘汰的儀器設備。

(二)經技術鑑定,儀器設備損壞嚴重、無法修復或雖能修復,但累計修理費已接近或超過原儀器設備價值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限,繼續使用可能發生危險,引起事故的儀器設備。

(四)屬國家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必須報廢的儀器設備。

第三章報廢儀器設備報廢程序及有關規定

第五條儀器設備報廢一律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同意後,填寫《魯東大學教學儀器設備報廢申請表》並寫明報廢理由。

第六條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財務處、審計、資產與後勤管理處等有關部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成立儀器設備報廢鑑定小組,對申請報廢的儀器設備進行逐台鑒定,並出示鑑定意見。

第七條經報廢鑑定小組鑑定確定報廢的儀器設備,原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審核、彙總,報主管校長審批。

第八條由儀器設備資產管理部門協同財務處辦理報廢儀器設備的註銷手續,並書面通知申請單位。

第九條使用單位應在報廢儀器設備回收過程中,積極予以配合,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統一回收到廢品倉庫管理。

第四章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置

第十條經批准報廢的儀器設備應全部上交學校儀器設備管理部門,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按有關規定統一組織處理。

第十一條上交的報廢儀器設備須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單位不得自行拆除報廢儀器設備部件,如發現擅自拆卸者,要按照《魯東大學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賠償辦法》進行賠償,對於確需從報廢儀器設備中拆卸部件使用的,需由使用單位出具證明,並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同意後方可拆卸。

第十二條對可轉作它用的儀器設備,可按有關規定進行調劑,並辦理轉帳手續;對於教學科研中需要的報廢儀器設備,可辦理領用手續,領用後的儀器設備不再作為固定資產重新入帳,按低值設備由各單位入帳管理;對於需要捐贈或調撥的儀器設備,由使用單位提出報告,經學校領導批准後執行,需辦理銷帳手續。

第十三條經檢查確無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外競價拍賣,以獲取最佳的經濟收益。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置收入,全部上交學校財務處,並按有關規定分配使用。

第十五條本辦法有魯東大學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行。

設備管理制度 篇十

1、設備維修程序

1.1設備需要維修,使用部門如實填寫報修單,部門負責人簽字後送工程部;

1.2急需維修時,使用部門也可直接電話通知工程部;

1.3工程部接報修單或電話後應在5分鐘內及時派工,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後,憑報修單進行維修,特殊情況可先維修,然後補報修單;

1.4修復後使用部門應在報修單上簽字認可;

1.5無法修復時,維修工應將無法修復的原因寫在報修單上,簽字並送工程部負責人手中;

1.6工程部負責人根據情況,屬配件問題的可按程序填報申報表,屬技術原因無法修復的,在2-4小時內報主管總經理;

1.7關於維修時,現場維修時應注意禮儀,按《維修服務規範》執行。

2、公共部位巡查檢修

對於幾個部門共同使用且較難界定由誰負責的公共部位設施設備,工程部派人進行巡查檢修。每週一次,做好記錄,一般故障由巡查員現場修復,重大故障由巡查人員彙報當班負責人後安排檢修。

3、客房巡查檢修

可將客房易損項目製成表格,由工程部派人每週一次協助客房部巡查檢修,對較大故障或需要更換配件的日常維修項目仍由客房部填寫報修單。

4、大型配套設備的計劃檢修

設備的計劃檢修是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的主要手段,但在安排設備的檢修時應注意到酒店的設備運行特點,儘量減少對客人的影響和帶來的不便。根據檢修的要求可分以下二級保養:

4.1一級保養

4.1.1設備一級保養的目的`;

1.1使用操作者逐步熟悉設備的結構和性能;

1.2減少設備的磨損延長使用壽命;

1.3消除設備的事故隱患,排除一般故障,使設備處於正常技術狀況;

1.4使設備達到整潔、清潔、潤滑、安全的要求。

4.1.2一級保養的內容;

2.1保養前要做好日常的保養內容,進行部分零件的拆卸清洗;

2.2對設備的部分配合間隙進行調整;

2.3除去設備表面的油污,污垢;

2.4檢查調節器整潤滑油路,保持暢通不漏;

2.5清掃電器箱、電動機、電器裝置、安全護罩等,使其整潔固定;

2.6清洗附件冷卻裝置。

4.2二級保養

4.2.1設備二級保養的目的;

1.1使操作者進一步熟悉設備的結構和性能;

1.2延長設備大修期和使用年限;

1.3使設備達到完好標準,提高及保持設備完好率;

4.2.2二級保養的主要內容;

2.1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或清洗;

2.2對各傳動箱、液壓箱、冷卻箱清洗換油;

2.3修復或更換易損件;

2.4檢查電器箱,修整線路,清潔電動機;

2.5檢修、調整精度、校正水平。

5、機房管理

5.1空調機房、配電房的操作人員須持勞動部門頒發的操作證;

5.2加強各機房的管理,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和設備操作規程;

5.3操作人員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並執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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