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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通用多篇】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通用多篇】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通用多篇】

中學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一

中學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上海市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外活動或者放學後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就近、區級或區級以上醫院、保留車票和發票)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告區青保辦和相關科室;重大事故立即報區局辦、區青保辦和相關科室,可先口頭後書面。 由青保辦統一向有關保險公司上報備案。 4、啟動處理應急小組。 5、調查取證。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不解決户口、開學和工作等方面;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可由區青保辦調解解決原則。 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可由區青保辦介入調解解決。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複印件。 (2)病歷卡複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 (4)憑上述材料到區青保辦填寫《校方責任險賠付意向書》,並由區青保辦蓋章。 (5)學校帳號。 (6)平保理賠地址:常熟路8號靜安廣場11樓  郵編:××××××               聯繫電話:××××××××-6260  聯繫人:李××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流程圖               通知家長 發生事故    送醫院                         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報局有關科室、保險公司備案 調查取證     協商     起草《協議書》    支付補償金 填寫校長責任險賠付意向書      保險公司理賠。 ××中學應急事件領導小組                                   .11

中學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二

一、制訂本預案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預案。

二、可能引發校內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1、課間學生追逐打鬧;

2、學生自行到校或放學後滯留學校活動;

3、體育活動中不慎碰到、摔倒;

4、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失修或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

5、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6、實驗缺乏指導、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三、預防方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觀念。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四、處理程序:

i、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傷勢嚴重的送區級以上醫院),保留車票和發票。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教育局業務科室,重大事故立即電話報局辦和業務科室,事後再詳細書面彙報,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一般由校長、副校長、政教主任、年部主任等組成)。

5、調查取證(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兩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不威嚇逼供)。

ii、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不解決住房、户口、升學和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iii、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數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家長收到補償金後均要出具收條。

3、保險理賠。提供以下材料給保險公司:

(1)《協議書》複印件;

(2)病歷卡複印件及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

國小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篇三

一、指導思想

為了妥善處理學生在校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鍾祥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在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由政教處負責落實,由分管領導負責督辦。

二、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組 長:劉明輝(分管副校長)

副組長:劉敏(政教主任)

組 員:當日值日領導、當日學校安全保安成員、當事學生班主任、當時任課教師(職工)及門衞。

三、學生校內傷害事故處理程序

任何在校園內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均要求以“及時救助,妥善處理”為原則進行。相關上課教師或第一時間發現傷害事故的教職員工(第一知情者)必須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的學生。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l、發現學生受傷,第一時間發現傷害事故的教師(第一知情者)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鎮衞生室診斷,並及時通知傷害學生班主任,傷害學生班主任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往醫院接手處理。

2、傷害學生班主任知道情況後要立即通知相關學生家長。事故發生後,班主任及有關人員及時對受傷害學生送温暖、送關懷。事故嚴重的,要第一時間上報學校,不得隱瞞

3、調查取證。事故發生後,相關上課教師或第一時間發現傷害事故的教職員工協助班主任填寫有關事故發生情況、學生受傷情況及處理情況的書面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請在場的學生作好筆錄(2人以上)。班主任及時將有關報告交政教處備案。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事故發生後,由校長召開有關成員商討會,部署就學生傷害的處理辦法。在適當之時學校會同受傷害學生家長或第三人進行妥善處理的商討工作。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起訴。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班主任要 督促學生家長提供平安保險需要的如下材料:

a、《協議書》複印件;b、學生開學辦理的保險單;

c、學生病歷卡複印件;

e、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

f、學生家長身份證複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示意圖

發生事故?第一時間送醫院、通知家長,報學校政教處,保險公司備案?成立事故處理小組?調查取證?協商?起草協議書?支付補償金?報保險公司理賠

中學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工作,切實保障學生人身安全,確保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根據把各項準備考慮在前、研究在前、落實在前的原則,特制定我校校園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依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校園傷害事故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

二、校園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類型、相關責任人及職能部門

校園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學生上課安全(尤其是體育課、體育選修課和體育訓練及實驗課)。誰上課誰負責,上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教務處)

2.學生活動安全。誰組織誰負責,活動組織者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活動組織處室)

3.學生課間安全(含大課間、午間在校、下午放學時段)、上下樓梯安全: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政教處)。

4、學校運動會安全。比賽項目裁判、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政教處)。

5.學生上、放學學校大門口交通安全,值班人員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6.校園設施安全。誰管理誰負責,相關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7、外來人員進校製造的人身傷害安全,門衞保安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8、食堂衞生安全。食堂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三、校園學生意外傷害事故傷害等級程度和處置程序

(一)傷害事故等級程度的'判定:

1.一般傷害事故:輕微的碰擦等導致的皮外傷等。

2.傷情較重事故:個別學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傷人員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與報告處置程序:

1.事故發生後,首遇教職工(第一責任人)必須在第一時間立即採取緊急措施,防止受傷學生受到進一步傷害,保護好學生,同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報告給相關責任人和職能部門。

2.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傷害事故等級,及時決定如何進行現場處置。

(1)一般傷害事故處置程序:

首遇教職工(第一責任人)立即報告班主任,由校醫進行現場處置或者直接送醫院,班主任及時與家長聯繫,同時報告職能部門和分管校長。隨後相關處理事宜參照下款“傷情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置程序”的有關步驟進行。

(2)傷情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置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職工(第一責任人)在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和職能部門、分管校長。並視情況緊急程度可直接撥打120,或在條件許可情況下直接護送當事人到醫院救治,必要時尋求警力支持。在無力救助時,保護現場,不輕易搬動傷者。

第二步:班主任、職能部門負責人、分管校長應在第一時間與首遇教職工(第一責任人)匯合,指導救治工作,並及時向校長彙報。在送診途中,由班主任與家長取得聯繫,徵詢家長意見,到家長指定的醫院就診。情況危急時,直接與醫院聯繫,要求開通綠色通道,爭取搶救時間。

第三步:學校在充分尊重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協助醫院開展救治工作,並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彙報區教育主管部門。

第四步:在調查瞭解事發情況、明確責任人的基礎上,及時告知責任學生的家長,説明情況,並要求以積極的態度及時到醫院與對方家長見面,協商處理治療事宜。

第五步:緊急救治工作開展的同時及結束後,學校相關部門要立即安排人員向現場師生了解情況,查明事發原因,並收集有關材料(筆錄和知情人的簽字證明材料),第一時間掌握準確客觀信息,為後續責任認定、相關處理提供證據。

第六步: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對受傷(發病)學生和家長及時慰問,穩定情緒,做好真誠細緻的疏導解釋工作。有責任學生的,班主任要及時督促責任學生家長採取積極態度,與對方家長溝通,處理好善後事宜。

第七步:學校有關職能部門要及時告知保險公司並協調處理保險賠償事宜,並及時做好登記備案。

第八步:關注輿情動態,及時公開信息,掌握輿論主動。

四、關於事故報告

1.屬於情形嚴重的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分“口頭”和“書面”兩種。在事情還未了解清楚時可先打電話口頭通報情況,待事情瞭解清楚後再書面報告。

2.書面報告中要寫清楚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況等。另外要簡潔地寫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況。

五、補充要求

1、學校成立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級部主任為成員,負責領導督促協調責任人、各職能部門做好學校意外傷害事故的妥善處置。

2、關於事故的事後處理要依照和遵循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二章的規定程序(見附件)進行。屬於一般傷害事故,或較嚴重傷害事故但當事家長通情達理、支持配合的,原則上由班主任、責任教師、級部主任協調解決,必要時相關職能部門、分管校長參與;屬於嚴重傷害事故或雖屬一般傷害事故但經多次調解當事家長仍不認賬、不配合的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統籌,成立專門事故處理工作小組進行協調處置。對事故的處理過程及結果情況相關責任人、職能部門務必要做好記錄備案,做到有備無患。

3.學生安全工作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教職工要嚴格落實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對學生安全事故的處置要強化生命意識、責任意識、效率意識和協調意識,必須高度重視,嚴格責任落實,既要依法依規曉之以理,也要感情交流動之以情,以合法合情合理妥善處理為最終目的。對推諉、失職、躲避、耽誤、不上心、不盡力等落實責任不力人員學校將嚴肅追究責任。對積極主動、用心盡力及時化解矛盾、做出較大貢獻的人員予以表彰獎勵。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篇五

一、校內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傷害事故的預防辦法:

1 、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 、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 、加強對教育教學、生活設施、設備場地、房屋硬件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4 、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要求,按年級和部門確定安全責任包乾區,年級和部門負責人為安全責任包乾區責任人。學校分別與各層面簽約,做到崗位到人,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三、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

1 、一旦發生意外學生傷害事故後,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進行救護,需送醫院的立即指派人員送專科醫院或大醫院進行救治。

2 、在救護的過程中及時通知受傷害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3 、爭取在第一時間做好知情人的筆錄, (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調查時要有監護人在場 ),調查人員應 2名,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調查人員和被調查人員要有簽名。

4 、如屬重大傷害事故,及時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及時開展工作。

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篇六

為了確保幼兒傷害救助的及時性,做到防患於未然,有備而無患,本着“積極預防,妥善處理”的'原則,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台東市幼兒園章程》的規定,特制訂如下預案。如發生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預案,按下列預案程序處理。

一、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教師、各年級組長、保安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1.責任人迅速向當天的行政值班人員報告。值班人員立即向園長彙報,並在園長的領導下進行緊急施救,聯絡各實施部門負責人,一方面組織對受傷幼兒的救治,另一方面維持園內各項工作常規。

2.組織保健醫生和班級保教人員(或現場人員)邊進行緊急施救邊共同護送幼兒去醫院搶救。

3.班級保教人員及時與受傷幼兒家長取得聯繫,告訴幼兒傷勢狀況和所在地點。

4.園長在重大事故發生6小時(如特大事故3小時)以內立即報告上級部門。

5.責任人向受傷幼兒家長説明情況,做好幼兒和家長的安撫工作。如有加害方,主動和受害方、加害方家長溝通,分管園長負責該事故的協調處理與彙報。如果是重大事故,由園長負責在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協助下,努力使事故得到妥善處理。

6.由分管園長在核實無誤下通知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幼兒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7.如果是重大事故,事故處理結束後,園長負責及時將處理結果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篇七

組長:校長鄭雲15071577158

副組長:王太國13094281271

成員:趙平信0719--7750070

王少友15327998119

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學校二樓會議室

2.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老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老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確保通信設備設施、信息網絡暢通。

(4)、根據需要對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3.人員分工:

鄭雲負責指揮、王太國負責報警、趙平信負責報告、王少友負責疏散、陳雲、劉豔負責救護、左玲負責信息網絡、閆世仙負責接待、做好學生解釋工作、事故善後處理協商、班主任負責通知家長、王太兵等老師配合協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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