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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制度 彙總(範本10份)

停車場管理制度 彙總(範本10份)

【導語】

停車場管理制度 彙總(範本10份)

停車場管理制度 彙總(範本10份) 由本站會員“遺忘的靈魂”整理投稿精心推薦,小編希望對你的學習工作能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目錄】

篇1:停車場管理制度篇2:停車場管理制度篇3:停車場管理制度篇4:停車場管理制度篇5:停車場管理制度篇6:停車場管理制度篇7:停車場管理制度篇8:停車場管理制度篇9:停車場管理制度篇10:停車場管理制度

【正文】

篇1:停車場管理制度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供給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理解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職責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設備設施的完好,並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職責。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調度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閒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後立即沒收並追究其職責。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乾淨。

十一、堅持停車場的清潔衞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景,須經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遊逛、賭博、喧譁、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後,應關掉髮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採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供給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持,進取配合。

篇2:停車場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範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運行。下頭小編為您供給2016年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景,車位情景,合理佈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繫,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户投訴。[由本站網友投稿]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着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台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禮貌禮貌用語規範,講究禮貌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説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准。

三、門衞管理制度

停車場庫門衞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衞生,管理制度《停車場管理制度》。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衞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閒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景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景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3)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4)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5)進場車輛和司機要堅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7)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8)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注:各車主應自覺執行上述規定,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要無條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處罰。無理取鬧者取消泊位資格,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職責。

六、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摩托車、自行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一樣。

1、摩托車、自行車月保的管理:

(1)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文件規定),領取月保號牌;

(2)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用户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

(3)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可預繳多月),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

(4)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並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自行車臨保的管理:

(1)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

(2)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並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

(3)車輛停放後,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

(4)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5)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已繳納保管費並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7)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職責。

七、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户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户,並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户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户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並供給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户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廣州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並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能夠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牀,不準閒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篇3:停車場管理制度

後面還有多篇停車場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範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停車場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景,車位情景,合理佈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繫,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户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着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台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禮貌禮貌用語規範,講究禮貌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説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准。

三、門衞管理制度

停車場庫門衞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衞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衞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閒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景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景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bànzhèng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3)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4)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5)進場車輛和司機要堅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7)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8)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注:各車主應自覺執行上述規定,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要無條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處罰。無理取鬧者取消泊位資格,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職責。

六、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摩托車、自行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一樣。

1、摩托車、自行車月保的管理:

(1)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文件規定),領取月保號牌;

(2)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用户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

(3)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可預繳多月),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

(4)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並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自行車臨保的管理:

(1)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

(2)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並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

(3)車輛停放後,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

(4)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5)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已繳納保管費並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7)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職責。

七、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户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户,並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户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户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並供給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户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廣州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並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能夠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牀,不準閒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篇4:停車場管理制度

1、凡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遵守本管理規定,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規定位置停放。

2、車輛出入本停車場時,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

3、車輛進場停妥後,車主應拉緊手摯,切斷電,帶走貴重物品,鎖好門窗再行離開,本停車場主要是供給車輛的停泊服務,對車輛和財物的損失和損壞,恕不負賠償職責。

4、嚴禁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槍支、彈藥等違禁物品的車輛泊入本停車場內,如車主瞞報或違反本停車場的規定而造成的一切後果,除由當事人負責外,還報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職責。

5、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完好。殘缺或漏油、漏水之車輛不得進入本停車場。

6、嚴禁在車場內加油、加電池水、修車、洗車、吸煙和動用明火。

7、停車場內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嚴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車場有任何事故發生,管理公司由權採取適當的臨時應變措施,以儘量減少對客户的不便,在緊急情景下本停車場有權要求車主將車輛駛離停車場,或在未通知車主前將車輛拖離到安全地點,除因本停車場員工故意造成的損壞外,管理公司恕不負責賠償。

9、任何車輛對停車場造成的一切損壞,或導致其他人士受傷或損失,管理公司有權要求賠償,並保留在事件未處理完畢之前拒絕該車輛離開停車場的權利。

10、管理公司有權對違例泊車做出鎖車或拖車等相應的處理,一切費用將由車主負責。

11、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執行。

篇5:停車場管理制度

一、停車場必須具有“五有”辦場標準,即有完善的開辦手續、有安全圍欄(圍牆)設施、有值班崗亭、有工作職責制度、有專職保管員,同時建立完善的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

二、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中規定:停車場必須在出入口設立明顯的標誌,寫明停車場名稱、性質(白天、日夜)、類別等。

三、機動車保管場的各種管理制度及收費標準必須張貼在出入口明顯的位置,實行“三公開”制度,即公開保管場職責人、公開保管員姓名和照片、公開收費標準。

四、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必須備有消防器材,懸掛在場內各方便取用之處。

五、停車場只作機動車保管之用,車場內不得進行車輛維修、裝卸貨物、拉客營運、擺賣等經營活動。

六、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內不準搭棚住人,不準閒雜人員進入或滯留。場內須設置若干垃圾箱,並定期清潔打掃。

七、屬永久性固定停車場必須用油漆劃出停車位,並按位編號,臨時停車場也必須因地制宜,儘可能劃位和編號。

八、開辦摩托車保管業務的停車場必須統一集中保管,設立摩托車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須搭建整齊規範的摩托車避雨棚,並按位編號。

九、停車場內所有車輛必須擺放整齊劃一,通道內嚴禁停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場內保管。

十、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必須建立嚴格財務制度。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月結。

篇6:停車場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條:為規範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適應機動車停車需求,維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內機動車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場是指為不特定社會公眾供給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除外)。

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為本單位、本住宅區供給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範圍內為停放機動車依法統一施劃的停車場所。

第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組織實施,對本市停車場使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規劃、建設、城管執法、交通運輸、價格、工商、財政、税務、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停車場相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停車場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依法管理、方便羣眾的原則,確保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第六條: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在貼合規劃、環保、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設立體式停車場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公共停車場的用地供給和資金投入,在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條:本市實行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管理。

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本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停車誘導系統、停車自動計時收費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聯網管理規定和有關標準,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二章

第八條: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停車需求狀況,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及建設、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停車場專項規劃批准後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依法定修改程序進行審批。

第九條: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遵循節儉利用資源和停車需求調控原則。

城市交通樞紐、城市軌道交通換乘中心應當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應當按照停車場配建標準和相關設計規範配套建設停車場。

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由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應當根據城市交通發展情景和城市停車需求變化適時進行調整。

第十條: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徵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對不貼合停車場專項規劃和配建標準的建設項目,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設的停車場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已竣工驗收的公共停車場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停止使用、挪作他用。

因修改、調整城市規劃需改變公共停車場用途的,應當由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徵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後進行審批。

第十二條: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產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應當採取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選擇專業管理單位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公共停車場建設單位或者經營管理者應當自公共停車場竣工驗收後15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申請公共停車場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備案申請書;

(二)土地、房屋使用權屬證明和公共停車場已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內場地總平面圖及規劃藍線圖複印件;

(四)停車場泊位佈置圖和場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圖;

(五)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身份證明;

(六)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

公共停車場收費的,還應當提交停車場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公共停車場停車泊位設置情景等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提前1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公共停車場確需停業、歇業或者停止使用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已開通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功能區域的公共停車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對社會公眾實時公佈。

第十六條: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監製的停車場標誌;

(二)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服務時間;收費停車場還應當明示收費標準;

(三)確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訊設備及交通安全設施、電子監控設備等防盜、防破壞系統正常使用;

(四)制定並落實車輛停放、安全保衞、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

(六)定期清點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可疑車輛,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依照規定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禁止在公共停車場內從事影響機動車停放的其他經營性活動。

第十八條:公共停車場實行收費的,其服務收費根據不一樣性質、不一樣類型,依照有關規定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其收費應當遵循城市中心區停車收費高於非中心區停車收費的原則。

公共停車場收費應當執行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使用税務部門統一印監製的收費發票。具體收費標準由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製定。

第四章

第十九條:規劃用於停放機動車的專用停車場,應當首先滿足單位、業主等的停車需求,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第二十條:已建住宅區內規劃建設的專用停車場不能滿足住宅區業主停車需要時,經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可依法向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將住宅區內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場地設置為停車場,但應當貼合以下條件:

(一)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不得佔用綠地;

(三)不得佔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鼓勵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實行錯時停車,為社會供給免費或者收費停車服務;其中向社會供給收費停車服務的,其管理參照本辦法有關公共停車場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專用停車場應當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排水、消防、防盜等設施,並堅持其正常運行;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指揮車輛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範工作。

第二十三條:停放公交車輛、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的設置應當貼合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對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設置進行規劃編制、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徵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

設置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不得佔用城市道路。

公交車輛停車場、客貨運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景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能夠根據城市道路交通狀況,依法在城市道路範圍內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設置、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得設置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障礙。

第二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編制應當遵循以下準則:

(一)貼合區域道路停車總量控制和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總量控制要求;

(二)與區域停放車輛供求狀況、車輛通行條件和道路承載本事相適應;

(三)區別不一樣時段、不一樣用途的停車需求。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時,應當進行專家論證,徵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並進行公開聽證和社會公示。未經上述程序,不得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六條: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貼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暢通;

(二)保障各類車輛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約利用道路資源,提高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週轉率;

(四)按照國家標準劃設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標誌和標線;

(五)貼合國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規範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條:下列區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臨時停車的地點;

(二)機動車雙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於8米、單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於6米的;

(三)消防通道、無障礙設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劃的區域或者路段。

距路外停車場出入口50米內原則上不予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八條:市區範圍內人行道區域不再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本辦法施行前已經施劃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清理。

本辦法所稱人行道,是指城市規劃道路紅線範圍內專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條: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與建築物外緣之間的開放式場地,沿街經營單位能夠用於臨時停車並自行管理,但不得違反《長沙市城市容貌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

人行道與上述開放式場地相連接無法明顯區分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規劃、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採用標線等專業措施加以區分。

第三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施劃、使用情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估,並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增設情景和相關街道、社區意見,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予以及時調整,並向社會公示。

已施劃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整准予停車的時段或者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貼合施劃技術標準或條件的;

(二)道路交通狀況發生變化,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擴建及維修、養護的。

第三十一條: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的確定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並定期進行評估和調整:

(一)路內停車高於路外停車;

(二)城市中心區停車高於非中心區停車;

(三)交通繁忙區域停車高於交通非繁忙區域停車;

(四)交通高峯時段停車高於交通平峯時段停車。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關收費辦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十二條: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時,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標線停放機動車,並按停車實際佔用的停車泊位數繳納停車費用。

第六章

第三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依法對停車場進行監督檢查。

社會公眾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能夠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和舉報。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未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履行備案、報告義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未按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設置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0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設置障礙物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1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三十七條:對違反規劃、建設、工商、價格、交通秩序等有關管理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在市區範圍內人行道上違法停車的,根據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八條: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相關規定,致使建設項目的配建停車場達不到配建標準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職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管理職責的情形,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職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三十九條: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七章

第四十條:本市各縣(市)機動車停車場的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一條: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的車輛停放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篇7:停車場管理制度

一、車場內部管理守則

1、任何車輛進入停車場停泊,必須要求其按規定讀卡、交費。

2、車輛進入停車場後,須按停車場的指引箭頭及提示語或管理人員的指揮行駛,不得逆行且應限速5公里小時以下。

3、任何車況不良或有漏油現象的車輛均不得進入停車場。

4、任何車輛及人士均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5、任何車輛不得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洗車等。

6、愛護停車場設施設備,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

7、損壞停車場設施設備的須照價賠償。

9、駕駛員離開前須自行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若車況有問題,車輛管理人員需要求其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10、不得有任何車輛在停車場內長時間停留或在車內睡覺。

11、不得有車輛堵塞停車場行車道的現象,否則物業公司相關部門,即安防部與物業部有權採取強制措施疏通車道,且一切後果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12、駕駛員如遺失《停車證》或《臨時停車證》,須向出入口當值人員出示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及行駛證原件,進行登記確認後方可離開現場。次租車輛必須繳清《臨時停車證》賠償費(20元張)及停車費後方可離開現場。

二、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1、私家車位車輛

持有私家車位《停車證》之車輛憑車輛ic卡進出車場出入口,經安防員檢查核實後,記錄進出車場時間,登記車牌號碼。

2、次租車輛

a)由車場出入口安防員發出次租車輛ic卡,記錄次租車輛ic卡號碼、車牌號碼、進場時間,指引其停放於次租車位;

b)停放30分種內離開,免收次租費用,停放時間超過30分種,則按1小時收費;停放時間到達1小時且超過1分鐘即按2小時收費(若離開車輛的司機提出強烈異議時,經安防主管及財務主管同意後,可酌情放寬到超過5分種後按2小時收費)。

c)車輛離開時,由出口安防員核對車牌號碼,記錄出場時間,收回次租車輛ic卡,轉交收銀員,收銀員按電腦計費收費後,開啟道閘予以放行(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費另計)。

3、免費車輛

持有《免費停車證》之車輛,經安防員檢查核實後,使用專用車輛ic卡開啟道閘(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費另計)並指引其停放於非私家車位處,記錄進出車場時間,登記車牌號碼。

4、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對每一輛出入車輛進行登記,登記資料包括車牌號碼、出入車場時間,並用顏色來區分私家車、次租車及免費車。次租車必須在出入口處領取次租車輛ic卡,讀卡後方可進入(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費另計)。

5、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制止超出出入口限高鐵桿、裝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況不良及漏油等狀況的車輛進入場,以免發生危險或造成車道堵塞。

6、任何人員不得在行車道上行走,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做好勸阻工作。本公司工作人員因公原因除外。

7、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提示車主先交費後取車,以免因交費而引起車輛阻塞。

8、車輛出場時,車場出入口處當值人員須正確指揮車輛按順序排列,確保車輛正常出入。

9、出入車道發生車輛阻塞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負責疏通車輛,堅持車道暢通。

10、出入口讀卡機發生故障,影響車輛正常出入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迅速通知領班到現場處理。若故障一時排除不了,當值領班拆下攔車臂杆,疏通車道,並報維修部搶修,同時按手工收費確保車場出入口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車輛泊位與檢查規程

1、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引導車輛泊位,不得跨位停泊及停入他人之私家車位上。

2、車場管理人員須於巡場時隨時提醒駕駛員鎖好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3、車場管理人員須按規定認真檢查車況,若發現問題,應及時請駕駛員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四、車場巡查規程

1、負責地庫巡邏的安防員須每小時對車場及後圍非機動車車庫進行例行巡查。

2、車場出入口當值安防員應每20分鐘對車場例行巡查。

3、安防經理、經理助理須每日對車場及後圍非機動車車庫進行例行巡查兩次。

4、安防領班每次巡崗時須對車場進行例行巡查,早、中班巡查不得少於5次,夜班巡查不得少於8次。

五、智能化監控規程

1、車場實行24小時閉路監控,由監控員負責監控工作。

2、監控員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巡查安防員處理,必要時須定鏡錄像。

六、人工起杆規定

1、當車主持卡在出口讀卡機上不能讀卡時,由收費員通知出口安防員核查車主所持卡是否有效,如是有效卡,應報請當班領班級以上人員同意後,人工起杆。起杆後,取回不能讀卡的卡,並在卡上寫"不能讀卡"字樣,交收費員保存,作為核查依據。

2、它特殊情景需使用人工起杆時,須經領班級以上人員同意。

3、每次使用人工起杆,須在當值記錄本上詳細記錄。

七、臨時手動計費程序

1、車輛進入車場時,入口崗用對講機通知當值領班用打卡機按計時卡序號打卡後,將計時卡交車輛駕駛員。

2、車輛駕駛員離場前到入口打卡處打卡,並在15分鐘內到收款處交車輛停車費。

3、出車口安防員在車輛離開時收回計時卡,核對是否超時。

4、出車口安防員在交班時將收回的計時卡交收款處。

九、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

(一)收費標準

1、次租車輛按小時計費。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超過1小時15分種按2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2、次租車輛先交費後取車,交費後15分鐘內必須出閘離場,超過15分鐘仍未離場,另外計收停車費。

3、次租車輛ic卡失效或丟失,按入口處管理員登記的入場時間收取停車費。

(二)免費處理規定

1、本公司的車輛可免費,但駕駛員必須在計時卡上簽名,以便財務部查核。

2、軍警或特種車牌車輛,除因執行任務由公司領導在計時卡上簽名的可免費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費。

3、非辦公時間,由帶班主任、領班用電話向上級領導彙報,經同意後,才能作免費處理。

4、所有作免費處理的時鐘卡,經出口讀卡機讀卡後,收費員要立即通知出車口安防員用鑰匙打開出口處讀卡機,收回原卡交收費室保存,並在卡上寫上"免費"字樣,留作財務部核算依據。

(三)過夜車輛的收費規定

由22:00開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車輛,按夜間收費標準收費。

(四)收費室交接班規定

1、交班時,交班人將金額總數如數交下一班,並在交班人一欄簽名。接班人核對無誤後在接班人一欄簽名確認。

2、接班人接班時,應當麪點清金額及票據,認真辯別鈔票真偽,交班後發現有錯誤或假鈔,由接班人負責。

3、每一天夜班接班後,到出車口打開讀卡機,將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財務部核查。

十、車場巡邏管理人員職責

直屬上司:安防領班

1、認真履行車場管理規定,不得玩忽職守。

2、加強車場巡迴檢查,制止閒散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班,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3、車輛要規範,停放要整齊,禁止在停車場內維修車輛及動火,特殊情景須經安防部門主任及以上人員批准,還需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4、對進入車場的人員要注意觀察,閒雜人員應勸其離開。

5、對進入停車場車輛有損壞部位登記清楚,交接班時説明。工作時間不斷巡查車輛停放情景,夜間八點以後出場的車輛車管員要提高警惕,觀查車輛起動是否正常,如有可疑情景及時報告出口處值班人員和領班。

6、對進入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要引導車主停放在相應的車位上,保障停車場暢通無阻,發現有停放不整情景,及時和車主取得聯繫。

7、嚴格執行停車場車管員服務用語。

篇8:停車場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停車場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停車場車輛流通情景,車位情景,合理佈署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繫,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户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上級領導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着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市場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和洗車台的清潔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

2.執行公司禮貌禮貌用語規範,講究禮貌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範圍內打牌;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説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三、門衞管理制度

某些區域,既需堅持相對寧靜,又需保證行人的安全和環境的整潔,為此,必須控制進入市場區域的車輛,這便是大門門衞的一部分職責。除救護車、消防車、清潔車等特許車輛外,其他車進入市場區域時,都應限制性規定,經過門衞允許後方能駛入。大門門衞要堅持驗證制度,對外來車輛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從市場內外出的車輛也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可疑車輛要多觀察,對車主要細詢問,一旦發現問題,大門門衞要拒絕車輛外出,並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停車場庫門衞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衞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停車場庫)門衞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閒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景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景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市場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堅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市場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市場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市場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市場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市場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市場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職責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市場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市場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需根據相關要求特定安排。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堅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台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六、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户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户,並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停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户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户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並供給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户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七、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牀,不準閒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適當位置(室內也可)配置一塊800mm×600mm的白寫字板出通知用,停車場固定值班室,根據車輛停放數量製作一個懸掛準停證、停車牌等用的標牌框。

4.值班室(崗亭)內不準存放雜物,隨時堅持室內外清潔。

5.值班室(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6.值班室(崗亭)不準作其他使用。

八、車輛管理員儀容儀表規定

1.着裝規定

①統一按當地機動車保管場保管員的着裝規定着裝,要求舉止禮貌、大方、端莊,精神抖擻。

②制服統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員工證,服裝整齊、乾淨、筆挺。

③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制服外不得顯露有個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形象規定

①經常注意檢查和堅持儀表整潔。

②不準留長髮、蓄鬍子、留長指甲,蓄髮不得露於帽檐外,帽沿下發長不得超過1.5cm,鬍鬚要天天刮,不留長鬢角,鬢髮長不超過耳屏,指甲不得超過1mm,鼻毛不得長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後靠,不得伸懶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準邊執勤邊吸煙、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鬆、坐如鐘、動如風。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聽收錄機、看書報。

⑤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⑥不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腳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務”,對待車主、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禮貌禮貌服務用語。

⑧上崗前,必須對照整容鏡整容,檢查衣、帽、領帶、鞋帶及裝備是否穿戴整齊、規範,班組長、分隊長、房管員在場應檢查或予以糾正。

篇9:停車場管理制度

1、為充分利用和管理好xx大廈停車場,有效地為客户服務,維護車主的利益,特制訂本規定。

2、本停車場為室內停車場。停車場對本大廈客户實行長期租用服務,對商場購物及外來辦事車輛供給臨時服務。

3、停車場採取非固定車位方式,對車輛實行全封閉式統一管理(保安24小時值班)。辦理月租、季租、年租的客户需先在物管部辦理好車位租用手續,領取ic卡後,方可使用停車場。否則,按臨時停車式收費。

4、車輛進出停車場時,保安人員認“卡”對車,“車卡號”與車輛牌號不符者,禁止出車。所以請車主(司機)認真保管好本車場出入使用的ic卡,要隨身攜帶。“卡”一旦丟失或損壞,車主應在第一時間書面報告保安部進行處理,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後果將由車主自負。

5、停入停車場的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開時要鎖好門窗,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6、進入本停車場的所有車輛不允許任何原因衝欄。對於衝欄行為,管理人員將以破壞和盜車嫌疑堅決扣車進行調查、索賠、處罰或送交有關部門處理。

7、進行車場的車輛不得鳴喇叭,應按規定車位停放,並理解管理人員引導,不得越位,更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通管理部門拖車處罰管理辦法》處理。

8、停放車輛時應堅持謹慎,避免碰撞車場設施和其它車輛,否則應主動向值班人員報告並進行妥善處理。對於隱瞞不報、擅離現場,經發現、舉報或者其他辦法查出者,除責令其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進行罰款或者禁用本停車場等處理。

9、裝載易燃、易爆、劇毒或者污染物品的車輛嚴禁進入本大廈停車場內停放。

10、不得在車位上存放其它物品,車位租用者應堅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11、車場巡邏人員對停放在本車場的車輛詳細登記、發現車場有損,及時報告收費人員,詳細登記什麼位置有損壞並登記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重大事件報告主管,填寫《異常事件登記表》。

12、根據《深圳市經濟特區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本停車場只供給車位使用,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職責,如車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險需求,可另行協商擬訂收費標準,簽署協議。

篇10:停車場管理制度

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户)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bànzhèng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堅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職責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堅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台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小編簡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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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價】

不謀而合的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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