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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綠色通道管理制度條例【多篇】

醫院綠色通道管理制度條例【多篇】

醫院綠色通道管理制度條例【多篇】

醫院綠色通道管理制度 篇一

一。為系統規範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診、分診、檢查、診斷、搶救全程醫療服務行為,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時、規範、高效、周到的醫療服務,提高搶救成功率,減少醫療風險,制定本制度。

二。需要進入急救綠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時間內發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時間內(<6小時)危及病人生命。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於:

(一)急性創傷引起的體表大出血、開放性骨關節損傷、胸腹腔內出血、張力性氣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創傷;急性顱腦損傷;消化道穿孔、急性腸梗阻等急腹症;

(二)氣道異物或梗阻、急性中毒、電擊傷、溺水等;

(三)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腦卒中、急性肺栓塞、急性呼吸衰竭、嚴重哮喘持續狀態、大咯血、消化道大出血、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休克、昏迷等;

(四)宮外孕大出血、產科大出血等;

(五)羣體性(3人以上)傷、病、中毒等情況。

三。急診搶救綠色通道

(一) 患者到達急救中心,分診護士將病人送入搶救室,並在5分鐘內完成病人安置、吸氧、監護及生命體徵監測。並迅速建立靜脈通道、採取血液標本,建病歷。

(二)首診醫生迅速評估病情,下達搶救醫囑。所有醫囑可下達口頭醫囑,由護士複述,經醫生確認無誤後,執行並記錄。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由搶救醫生完成急診搶救病歷和補記口頭醫囑。

(三)專科醫生在到達急診科進行會診時,急診醫生向專科醫生交待病情,專科醫生應對病人進行快捷有效的查體,並向急診科醫生説明專科處理意見,確定轉專科診治病人,由醫護人員將病人轉送到相關科室。

(四)經急診科外科醫生評估,病情危重,需要緊急施行搶救手術的病人,參照我院《急症手術管理制度》規定施行。

(五)多發性損傷或多臟器病變的病人,由急診科主任或在場的最高行政主管或在場的最高醫療技術職稱人員主持會診,會診召集相關專業科室人員參加,根據會診意見,有可能威脅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屬專業科室接收病人,並負責組織搶救。會診記錄由急診科完成,符合進入ICU標準的病人應收入ICU。

(六) 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診斷、檢查、治療、轉運必須在醫務人員的監護下進行。

四。門診搶救綠色通道

門診患者需要搶救時,由門診醫生和門診護士負責現場搶救,並立即通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醫務人員接患者至急救中心,繼續救治。

五。急診綠色通道的要求

(一) 進入急診綠色通道的病人必須符合本規範所規定的疾病情況。

(二)在確定病人進入綠色通道後,凡不屬於本專業授權範圍的搶救要儘快請相應專業醫生緊急會診。接到會診通知,在醫院醫療崗位的醫生10分鐘內到達現場,如有醫療工作暫不能離開者,要指派本專業有相應資質的醫生前往。必要時可請聽班醫生及時會診。

(三)進入綠色通道的病人醫學檢查結果報告時限:

1、影像醫師在接到患者後,普通X線及超聲在檢查結束後30分鐘內, CT 及MR在檢查結束後60分鐘內出具檢查結果報告(可以是口頭報告)。

2、檢驗科接受到標本後,30分鐘內出具常規檢查結果報告(血常規、尿常規等,可電話報告),60分鐘內出具生化、凝血結果報告。

3、輸血科在接到配血申請後, 30分鐘內完成配血。

4、藥房在接到處方後優先配藥發藥。

5、麻醉手術科接到手術通知後,立即準備好手術室及相關物品,並立即通知手術相關人員到場,麻醉醫師進行麻醉評估和選擇麻醉方案。

6、所有處方、檢查申請單 本站 、治療單、手術通知單、入院證等醫學文件上蓋“綠色通道”印章,電子程序有相應標註,先搶救後付費。

六。醫務部、護理部、門診部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本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管,定期總結、分析、反饋、改進,檢查情況納入科室綜合目標和個人考核,因違反本規定延誤患者搶救導致不良後果者,由責任科室和個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醫院綠色通道管理制度 篇二

目的:加強急診手術的管理,確保急診手術及時順暢開展。

(一)各部門人員職責:

1、醫生:決定急診手術,通知手術室和麻醉科。

2、麻醉科:及時會診、及時實施麻醉。

3、手術室:及時安排急診手術。

(二)急診手術是指病情緊迫,經醫生評估後認為需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手術,否則就有生命危險的手術。

()特急手術是指由於病情危重累及生命而需要進行緊急手術搶救的手術,如危及母子安全的產科急症、嚴重的肝脾損傷、嚴重的顱腦損傷、嚴重的開放性心胸外傷、氣管異物、大血管破裂等。

(六)工作制度及要求

1、急診手術權限:病房急診手術由病房醫療組組長或科主任決定,急診室病人由當天值班最高級別醫生決定,並遵照《手術分級管理及審批制度》執行。

2、急診手術範圍:急診手術指病情緊迫,需在最短時間內手術,多見於創傷、急腹症、大出血、急性/嚴重感染、危及母子安全的產科急症等情況。

3、急診手術流程:

4、治療醫生髮現病人需要急診手術應立即請示醫療組組長或當天值班級別最高醫生,必要時應請示科主任。

5、決定手術後,立即通知手術室、麻醉科。

6、由急診室儘快完成必要的術前檢查、配血、術前準備。

7、決定急診手術後,主刀或第一助手應在急診室詳細向患者和/或家屬説明病情、手術必要性、手術風險、替代治療等情況,徵得患者和/或家屬簽字同意。如患者因特殊原因(如昏迷)又無家屬在身邊,應報醫務科或總值班審批。

8、由手術醫師、急診科護士共同護送病人進手術室。

9、手術室急診手術安排:

(1)保留一間手術室為急診手術專用,擇期手術不得佔用。

(2)同時有二台以上急診手術,對於危及生命的急診手術,手術室應立即以最短的時間安排接台,由手術室護士長全權負責調配安排。

(3)非危及生命的急診手術,手術室根據情況安排接台,原則上由本科室接台、病人等待手術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急診病人所在科室應在手術室安排手術枱後半小時內將病人送至手術室。

(七)注意事項:

1、搶救患者的特急手術,必須爭分奪秒。

2、對特急手術患者應立即開通綠色通道。

3、急診手術應提前通知手術室和麻醉科進行術前準備。特殊情況下(如需立即手術),手術室可先接受患者,儘可能縮短搶救時間,挽救患者生命。

4、是否危及生命的急診手術的判定,由當日最高喚值班醫生負責確定,經治醫生在聯繫手術時應予以説明。

5、對不服從手術室安排,拒不讓手術枱,造成後果由該主刀醫生承擔全責。

6、醫技科室等相關科室應無條件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醫院綠色通道管理制度 篇三

為了保證急危重症病人的搶救工作及時、準確、有效地進行,進一步提高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能力,按照對危急重病人一律實行優先搶救、優先檢查和優先住院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現制定《醫療急救綠色通道管理制度》,請各科室認真貫徹執行。

一、範圍

1、所有休克、昏迷、急性重要臟器功能衰竭、重症外傷的病人或預見可能出現危及生命的各類危急重病人。

2、無家屬陪同、無法確定身份或不能及時交付醫療費用且須急診處理的患者。

3、其它特殊情況,如重大交通傷亡事故、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等。

二、具體措施

1、急診科須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對符合標準的病人,及時開通綠色通道,各相關科室密切配合,以確保綠色通道的'暢通,使危重病人在最短時間內,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2、經急救綠色通道搶救的病人免掛號,開具的處方、各種輔助檢查申請單、住院證應蓋綠色通道印章。實行“二先二後”(即先救治處置,後掛號交款;先入院搶救,後交款辦手續),各臨牀、醫技科室(如檢驗科、放射科、功能科等)及其他部門(如急診/住院收費處、藥房等)憑“綠色通道”印章優先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務。

3、急診護士應按《醫療急救綠色通道登記表》對重危病員的基本情況、聯繫電話、事發地點、病情摘要、初步診斷、診療措施及去向作詳細記錄以便查核。需緊急檢查或轉科治療的病人必須要有醫護人員護送。搶救結束後,所在科室應及時與病人家屬取得聯繫,必要時報人保科和110。

4、全院醫務人員均有義務積極參加“綠色通道”的搶救工作,不得推諉病人,或對“綠色通道”的呼叫不應答。對干擾“綠色通道”的個人和科室,需追究責任。

5、凡遇涉及多科的傷病員,原則上由對病人生命威脅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爭議,急診科醫師有權裁決,必要時會同醫務科或醫療總值班協商解決。

6、遇到重大急救,應立即通知科主任、醫務科或醫療總值班,以便組織全院力量進行搶救。突發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大特發事件)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由醫院醫務科及醫療總值班進行全面統一指揮,協調安排,各科室必須服從指揮和安排。

三、申請程序

1、由接診醫師開通“綠色通道”,填寫《醫療急救綠色通道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正常上班時間由急診科主任或醫務科審批,其餘時間由醫療總值班審批後執行。

2、病人家屬憑《審批表》和蓋有“綠色通道”印章的檢查申請單、處方、住院證等到相關科室接受檢查,領取藥物和辦理住院。

3、《審批表》作為醫藥費的結算憑證。病人轉入病房,將《審批表》轉交相應科室,由科室負責補記賬,出院時一併結賬。處方及檢查單分別在藥房和醫技科室保存。

4、病人因各種原因選擇離院的,接診醫生必須向病人家屬或護送人詳細交代病情,做好籤字記錄,並囑其繳清費用,並在審批表中註明費用繳付情況,未繳納費用者,須在審批表中註明原因。《審批表》原件留急診科備案,複印兩份分別交急診收費、醫務科存檔。

5、有疑難問題及時向醫務科或醫療總值班彙報,以便及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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