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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銷管理制度_財務報銷管理制度條例多篇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_財務報銷管理制度條例多篇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_財務報銷管理制度條例多篇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一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税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填寫時一律用炭素筆,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税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非税收入繳款書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税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製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範圍。

5、報銷憑證嚴重破損導致內容不全、不清的,財務人員不得給予報銷。

二、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權限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後,方可到會計室辦理結算。

(二)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購買的設備、辦公用品、貴重物品需經手人簽字、審核人簽字、校長簽字,方可報銷、入賬。

2、凡到會計室報銷的票據,需校長、審核人、經手人簽字方可報銷。

3、教職工到會計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採購一律由學校統一執行;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有固定資產入庫單,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會議通知等。

4、報銷各種發票、事業收據時,須填寫新渥鎮中;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後所附的有關發票要整齊地粘貼,並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內容必須一致。

5、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碳素筆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6、對於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塗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給予報帳。

(三)具體業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1、基本工資、補助工資的調整與變動由學校根據國家規定核定,並辦理好相關調整審批手續後,通知財務造冊,並報校長審批後發放。

2、外聘教師講座費,需經校長同意,並填制領款單據,交學校財務,校長審批後到學校會計室報銷。

3、喪葬撫卹費、遺屬補助費由學校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核定,會計室監督執行。其他福利費由總務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4、校內津貼、課時津貼、代課等各種勞務費用報銷表,需經校務會審核,校長批准後由會計室負責發放,並由領款人簽字,本人不在時可由他人代簽,但一人不得同時替多人代簽。

5、在職工資、離退工資一律以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執行。

6、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總務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審批後,統一由學校總務安排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審核人、校長簽名,再到會計室報銷。

7、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教學儀器或專用材料,先由總務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審批,統一由學校安排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下面必須由經手人、審核人、校長簽名,到財務科報銷。

8、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員工的出差一律由學校安排批准,憑開會文件及學校批准通知由教務處調度課務並填製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後一週內需到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審核人、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費報銷單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在“差旅費報銷單”後左上角整齊粘貼好,並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工作人員出差期間,交通費實行實報實銷;

(4)“差旅費報銷單”先經會計人員認真核對簽字,再由校長審批,最後到出納處報銷。職工出差返回後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

(5)如遇特殊情況(事情或時間緊急、涉及的出差地比較多、特事急辦等)須臨時租車(學校不承擔安全連帶責任)時,所有租車須事先或臨時徵得校長同意,租車費用以當地實際價格為準。

9、校內零星維修歸由總務處負責。

10、如上級主管部門有具體相關制度下發,則以上級主管部門的制度為準。

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篇二

為切實加強學校教育經費管理,規範財務開支、審批、報銷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最新版《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最新版《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嚴控“三公經費”的相關規定以及學校相關財務管理辦法,特修訂校內財務開支報銷制度。

一、財務報銷應堅持的原則

財務報銷堅持“依法據規、先批後審、權責結合、民主理財”的原則,實行“一支筆”審批和集體審議聯籤相結合的責任制度。報銷人對報銷事項的合法性、合規性負法律責任;第一審批人對其籤批的財務開支業務的合法性和效益性負主要監督責任。

二、報銷審批、審核權限

1、校內預算所分配至各單位、部門使用的經費,由所在單位、部門負責人“一支筆”審批報銷。其中醫藥費報銷由醫療保健中心負責人審批。

2、由個人申請獲得立項的縱、橫向課題科研經費,由該項目負責人審批報銷;學校批准立項的課程建設費、專業建設費、學科建設費由該項目負責人和所在單位(部門)負責人共同審批報銷;省教育廳及以上管理部門批准立項的課程建設費、專業建設費、學科建設費、實驗室建設費以及其他各類專項經費由項目負責人和學校主管職能部門負責人共同審批報銷。

3、學校各銀行賬户之間的資金調撥以及銀行存款的活期轉存定期等業務經財務處長初審、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批;用於報銷的現金提取由財務處副處長審批。

4、學校用教育事業費安排的預留機動經費,財務處作為專項經費管理,從嚴控制。使用時由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批後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5、涉及以下情況的,須同時履行相應審批後,方可報銷。

(1)單筆金額5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200萬元(含)以上的經分管校領導和分管財務校領導聯合審批。

(2)無書面會議通知參加會議和不符合享受級別要求乘坐飛機和乘坐高鐵一等座、火車軟卧出差的,應於乘坐前報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報銷時再加經分管校領導審批。

(3)因特殊需要,購買食品、禮品和電話卡等金額超過500元(含)應事先書面報分管校領導批准,報銷時再經分管校領導審批。

(4)學校預算下達給各部門的日常經費一般不能用於發放在編職工的勞務費。如需發放,不論金額大小,均需分管校領導和分管財務的校領導審批。

(5)發票遺失,需從出票單位複印存根聯、加蓋出票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經分管校領導和分管財務校領導聯合審批。

(6)二級學院(或部門)組織外出學習考察,應事先書面報分管校領導批准,報銷時再由分管校領導審批。

(7)各二級學院、各部門具有“一支筆”審批權限的負責人本人使用事業經費,報銷時由分管校領導審批。

6、財務處受理報銷業務的審核權限。

(1)單筆報銷金額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由結算中心主任審核;

(2)單筆報銷金額10000及以上、300000元以下(含300000元),由財務處副處長審核;

(3)單筆報銷金額300000元及以上,由財務處處長審核;

(4)審核人如外出可以授權他人審核。

三、財務報銷憑證的要求

1、原始憑證的要求

(1)原始憑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制度的規定,不得偽造、變造、塗改、挖補、虛構業務、虛開發票,對一筆經濟業務,不能蓄意拆分開具票據。

(2)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完備: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接受憑證單位名稱(即發票抬頭);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經濟業務經辦人員須在發票上親筆簽名。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其中: 凡是從外單位取得票據, 必須要求開票方填列“南京審計學院”或“南京審計學院金審學院”的發票抬頭(特殊情況下可以填列報銷人姓名)。不標明這三類發票抬頭的票據或不是開票方在開票時直接填列這三類發票抬頭的票據一律不予學校財務報銷。

(3)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必須是國家税務部門規定自2011年起用的新版正式發票及加蓋發生經濟往來的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由其他經營單位代開發票;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收據必須有省財政票據監製章及開票單位財務專用章。

(4)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相關經辦人員和部門負責人簽字。

(5)校內結算必須使用財務處統一印製的“南京審計學院內部結算單”並加蓋部門章。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

①出差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説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後報銷。其中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80%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單程飛機票的,可比照同程火車硬卧票價的標準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②其他業務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如業務屬非現金結算確需報銷的,須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並在票據存根複印件上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證明和複印件須本人和部門負責人簽字,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後報銷;遺失現金結算的票據原則上不予報銷。

2、記賬憑證的要求

記賬憑證由會計人員根據有關制度規定和審核後的原始憑證填制,做到摘要清楚,賬務處理準確完整。

四、財務報銷手續和標準

1、報銷手續

(1)報銷時需帶齊經辦人已在發票上親筆簽名過的全部原始憑證(對相同的經濟業務、原始單據金額較小且比較零散的市內交通費、公共汽車費和郵寄費發票可不在每張原始單據上簽名,報銷時在“粘貼單”上集中籤名),將發票全部貼在“南京審計學院差旅費報銷單”、“南京審計學院費用報銷單”背面。貼時請將發票與報銷單據正面左上角對齊。

(2)“南京審計學院費用報銷單”、“南京審計學院差旅費報銷單”及“發放單”上須有有關人員簽名、報銷領款人簽名,並且要把日期、姓名、所屬部門、報銷內容、附單據張數以及大小寫金額等欄目填齊。在申請轉賬支付時,應在報銷單轉賬欄“收款人開户行”中規範填寫收款人開户行名稱,即:XX市XX銀行XX支行(分理處),並在後面加填收款人開户行行號(全國統一標準12位行號)

(3)出差參加會議相關費用的報銷需附會議通知或邀請函。

(4)各類津貼、獎勵、勞務費等需通過發放程序申報,由財務處統一發放至所得人個人賬户。凡發放津貼、獎勵、勞務費,當時不能交回已簽名單據者,必須填寫借款單,按照《南京審計學院暫付款及借出款管理的暫行規定》辦理。

(5)離退休人員報銷醫藥費,應通過工商銀行卡轉賬。特殊情況時,可提前一天與現金出納預約,次日現金報銷。

(6)學校發放給學生的各類獎、助學金、困難補助、補貼、勤工助學金、研究生助研津貼以及學生退費(需提供學生姓名、學號、金額的電子文檔),由財務處統一發放至學生個人銀行賬户。

(7)單筆經濟業務金額小於1000元的均應使用公務卡結算;1000---10000元可以通過公務卡轉賬或領取轉賬支票支付。超過10000元支出應通過支票轉賬或國庫支付,如特別急需必須通過財務處負責人同意方可使用公務卡轉賬。

(8)通過網絡購物須提供正式發票或收據,報銷時還須附銀行支付憑證。

(9)報銷版面費需憑版面費正式發票、發表論文的雜誌封面、目錄及論文首頁複印件或錄用通知單辦理;報銷出版費需附著作出版合同;報銷印刷費單張發票票面金額超過300元(含300元)時,必須附印刷費清單,清單上須註明每筆業務發生的時間、印刷內容、經辦人簽名並加蓋印刷單位公章;科研經費報銷網絡費須憑正式票據並註明網絡使用費(事業經費原則上不報銷網絡費)。

(10)校內專項經費不得報銷業務招待費、禮品、勞務費(指校內配套的項目經費)。

(11)校內服務費用結算實行內部劃賬,不予報銷現金;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使用校內結算憑證由總務委員會財務部門統一到財務處辦理轉賬手續。

(12)使用公務卡轉賬超過仟元報銷必須附刷卡POS單。

(13)以“辦公用品”、“耗材”、“材料”、“配件”等為項目內容的票據,其票面金額超過300元(含300元)時,必須附出票單位開具的物品清單並加蓋公章。

(14)各類旅行社開具的發票原則上不得作為學習、培訓、考察、調研等活動的報銷憑據。

(15)購入固定資產(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及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1500元及以上),需到學校有關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持購物發票和驗收入庫單等票據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購置大宗或批量元器件、材料報銷時還應附採購清單。經招投標的項目應提供有關招投標文件;列入政府採購目錄的物品必須通過政府採購。

(16)報銷修繕費、零星基建費要同時出具工程決算單,2萬元以上的。項目要同時附有合同,並經審計處審計後才能報銷。

(17)持一次性支出5萬元以上(含5萬元)或單項工程造價達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票據報銷時,必須附採購協議或中標通知書。

(18)教育事業費、科研經費等開支的加工費等超過10000元的須與對方簽訂合同。工程施工類、貨物類採購執行《南京審計學院採購管理辦法》。工程項目類報銷時還須提供審計後的工程決算書、工程驗收證明、合同審批表及合同原件。

(19)在學科建設經費、科研經費、專業建設費、課程建設費等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的專項經費中列支的圖書採購支出,如單張發票金額在300元人民幣以內,可以不辦理圖書入庫手續,直接辦理財務報銷。300元人民幣以上(含300元),必須辦理完圖書入庫手續後再辦理財務報銷。

(20)出國費用報銷需有學校國際合作交流處提供的出國人員審批表,報銷的發票為境外發票的,需在發票上用中文註明發票內容、金額,並出具相關費用清單和匯率換算清單。

2、報銷標準

(1)差旅費報銷標準按照《南京審計學院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2)職工子女學費報銷標準:單年由男方單位報銷,雙年由女方單位報銷,高中每學期18元。

(3)職工醫藥費報銷標準按照醫療保健中心制定的標準執行。

(4)獨生子女醫藥費、托兒費報銷標準:單年由男方單位報銷,雙年由女方單位報銷,托兒費憑據報銷每月50元,私託每月45元,多子女者(如雙胞胎、多胞胎,經計劃生育委員會批准生育的多子女)每月報一半。

五、其他規定

1、各類票據的報銷截止日為開票日起3個月之內。具體情況區別如下:

(1)票據報銷截止日期如遇寒假順延1個月、暑假順延2個月。

(2)年內醫藥費抵扣醫療備用金的票據第一次報銷不受三個月期限限制。

(3)部分縱項科研項目自立項批准下達之日起至該項目經費劃撥到學校銀行賬户期間的票據首次報銷不受三個月期限限制,但須附立項通知書。

(4)訪問學者出國訪學期間、學校選送到國內有關部門掛職鍛鍊期間取得的票據在回校後1個月內報銷。

(5)當年取得的報銷憑據(以發票上的日期為準),原則上在當年報銷。12月份發生的經濟業務,如當月未能及時取得發票,報銷時間最長可延期至第二年3月31日。

2、各單位按規定領取勞務費、加班費、補貼、臨時工工資、酬金時,能直接代扣個人所得税的由財務處直接代扣,不能直接代扣的,由校內二級核算單位代扣後交財務處,財務處統一向税務部門繳納。

六、責任追究

學校根據本校審計處、外部審計機構、外部有權部門出具的審計報告(或檢查報告)中責任界定,依據相關法律和規定嚴肅追究財務報銷中違規責任,如涉及違法,將移送相應機關處理。

七、本制度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八、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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