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預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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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預算管理制度 (草案)
目錄
第一章 總則………………………………………………………………………1
第二章 預算的組織機構…………………………………………………………2
第三章 預算管理體系……………………………………………………………3
第四章 預算的編制………………………………………………………………5
第五章 預算的執行、調整………………………………………………………11
第六章 預算的控制與分析…………………………………………………… 13
第七章 預算的評價、考核與獎懲…………………………………………… 15
第八章 附則…………………………………………………………………… 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醫院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增強各部門的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合理控制財務支出、加強內部控制、實現醫院的戰略目標、構築醫院的核心競爭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預算管理制度是根據醫院的發展戰略,以現金流量為重點,逐層分解相關指標,對各部門下達目標,全程管理其經營活動,並對其實現的業績進行考核與評價的內部管理會計制度。
第三條 預算管理的目的在於以預算、控制、協調、考核為手段,管理服務於醫院的發展和經濟活動的全過程的控制,最終實現醫院的戰略目標。
第四條 本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預算的組織機構、預算管理體系、預算的編制、預算的執行、調整、預算的控制與分析、預算的評價、考核與獎懲和附則等。
第五條 預算按預算的長短分為年度預算和月度預算。
1、本醫院的年度預算期限為當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它是以醫院的經營目標為依據,以醫療業務收支預算為起點,編制全年的醫療總收入、醫療總支出、資本性支出等預算,組成年度預算。年度預算總目標分解落實到每個月度,列出月度目標,便於月度檢查,季度調整、以確保年度目標的實現。年度預算是制定月度目標的重要依據。
2、月度預算的期限從當月1日至31日。根據年度預算和月度經營情況,編制月度資金預算,用於醫院的資金平衡和費用管理。
3、長期預算以醫院未來3—5年的發展規劃性預算,長期預算是制定短期預算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預算的組織結構
第六條 醫院的預算管理組織機構包括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的預算專項會議、財務部門的預算分析會。
第七條 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是醫院預算管理的最高機構,在預算組織機構中居於核心地位,以預算專項會議的形式審議或審查各項預算事項,聽取預算實施結果的分析彙報。
會議由醫院院長主持,各副院長、職能部門負責人蔘加會議。
財務部門為預算管理組織的常設部門,由其負責預算相關事項的日常處理和預算的整理、彙總、編制。
第八條 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在預算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1、組織醫院有關部門論證並決定年度經營目標
2、審定醫院預算編制的指導原則、編制方法和程序
3、組織召開質詢會,對財務部門提交的各部門預算草案和醫院整體預算草案提出質詢,並就必要的修改與調整提出意見
4、根據醫院的經營目標,審批醫院年度預算
5、每季度末聽取醫院預算執行情況的彙報,審議各部門提出的預算調整方案
6、定期檢查和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聽取財務部門及其他部門的彙報,提出改進意見,督促預算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九條 財務部門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
1、根據醫院的年度經營計劃、制定、修改醫院的預算政策、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2、參加有關預算的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向其他部門傳達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各部門的預算編制。
3、根據預算的編制原則,平衡各部門的財務預算,制定醫院的預算草案。
4、召開各部門預算規劃會議,討論平衡預算,並報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5、將最終確定的各部門預算,通知各部門執行,並且跟蹤實際執行情況。
6、預算執行完畢後,按要求及時形成預算執行反饋和差異分析報告,月度提交預算執行報告反饋給各部門,季度提交預算差異分析報告給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
7、初審各部門提出的預算調整方案。
8、協助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協調,處理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
第十條 醫院的各醫療科室、人事部、文化發展部、院辦公室、信息管理部、設備管理部、基建科、總務部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監督等工作,並配合財務部門做好醫院總預算的綜合平衡、協調、分析、控制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蔘與醫院財務預算工作的全過程,並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三章 預算管理體系
第十一條 醫院的預算分類為:
1、按預算週期分為年度預算、季度預算、月度預算
2、按預算內容分為資本預算、業務預算、財務預算
第十二條 具體預算所包括的主要內容結構圖如下:
年、季、月度預算 |
醫院預算 |
部門預算 |
門診收入預算 |
住院收入預算 |
科教項目預算 |
科教費用預算 |
培訓預算 |
薪酬預算 |
福利支出預算 |
用人計劃 |
財務預算 |
業務預算 |
資本預算 |
損益 預算 |
資產負債 預算 |
現金流量 預算 |
財務費用 預算 |
應繳税金 預算 |
醫療業務總收入 預算 |
醫療業務成本 預算 |
科研教學 預算 |
管理 預算 |
固定資產投資 預算 |
醫療成本預算 |
醫療業務收入預算 |
醫用材料採購預算 |
醫療藥品採購預算 |
醫療人員費用預算 |
醫療費用預算 |
設備大修 預算 |
醫療風險預算 |
管理費用預算 |
辦公設備投資預算 |
醫療設備投資預算 |
技改項目投資預算 |
基建項目投資預算 |
資本性支出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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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項目成本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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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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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損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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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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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人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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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資金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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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用材料藥品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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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用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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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存貨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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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預算的編制
第十四條 預算的編制原則:
1、目標一致性原則。預算必須與醫院目標相一致,各級預算必須服從於醫院的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2、全面性原則。一切生產經營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做到全員參與、全面覆蓋並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相結合的全過程監控。
3、適度性原則。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防止低估或高估預算目標,保證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切實可行。
4、分級預算原則。各部門對各自歸口的業務做預算並對預算編制負責,醫院對各部門予以監控審批。
5、上下結合原則。自上而下分解目標,自下而上編制預算。
6、不調整原則。預算一旦確定,沒有審批,不予調整,以保證預算的嚴肅性與合法性。
第十五條 預算的編制程序及流程
1、醫院預算的編制實行全員參與、上下結合、分別編制、分類彙總、綜合平衡的方式編制。
(1)下達目標。醫院院長辦公會議和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根據醫院的發展戰略和預算期經濟形勢的初步預測,在決策的基礎上,一般於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醫院的財務預算目標,包括醫療收入目標、醫療成本費用目標、結餘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並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財務部門下達各職能部門。
(2)編制上報。各職能部門按照醫院下達的財務預算目標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及預測的條件,提出詳細的部門財務預算方案,於11月底前上報財務部門。
(3)審查平衡。財務部門對職能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彙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在審查、平衡過程中,由院長辦公會進行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並反饋給有關職能部門予以修正。
(4)審議批准。財務部門在有關職能部門預算修正調整的基礎上,編織出醫院的財務預算方案,報院長辦公會討論。對於不符合醫院發展戰略或者財務預算目標的事項,院長辦公會責成有關職能部門進一步修訂、調整。在討論、調整的基礎上財務部門正式編制醫院的年度財務預算草案,提交院長辦公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
(5)下達執行。財務部門對院長辦公會審議批准的年度總預算,分解成相應的指標體系,下達各部門執行。
2、預算編制流程如下:
各預算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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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負責人,財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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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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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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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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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正式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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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預算編制的內容要求
1、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醫療經營活動的預算,包括醫療收入預算、醫療支出預算、醫療費用預算、醫療項目成本預算、物資採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
(1)醫療收入預算是醫院在開展醫療活動過程中取得的醫療收入的預算,依據年度目標結餘,預測的醫療市場經營或醫療服務需求編制。
(2)醫療支出預算是醫院在開展醫療服務及其輔助活動過程中預期所要發生支出的預算,是在醫療收入預算的基礎上,依據各業務科室的醫療服務能力、各項物資材料及人工的消耗定額及其物價水平狀況編制。包括直接人工預算和直接材料預算:
(3)醫療費用預算是醫院在預算期內為完成醫療服務活動預算所需各種間接費用的預算,主要在醫療支出預算基礎上,按照費用項目及其上年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期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編制。
(4)醫療項目成本預算是醫院在預算期內完成醫療服務活動所需的醫療支出成本、住院牀位成本和醫療費用的預算、主要依據醫療支出預算、醫療材料預算、醫療人員預算、醫療費用預算等彙總編制。
(5)採購預算是醫院在預算期內為保證醫療服務活動的需要而從外部購買各類藥品、各項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存貨的預算,主要根據醫療收入預算、醫療支出預算、期初存貨情況和期末存貨經濟存量編制。
(6)期間費用預算是醫院在預算期內組織醫療服務活動必要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其他費用等預算,在區分變動費用與固定費用、可控費用與不可控費用的基礎上,根據上年實際費用水平和預算內的變化因素,結合費用開支標準和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分項目、分責任單位進行編制。其中:科研開發費用以及業務招待費、會議費、宣傳廣告費等重要項目,應當重點列式。
2、資本預算是醫院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
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是醫院在預算期內購建、改建、擴建、更新各類固定資產進行資本投資的預算,包括醫療設備購置預算、一般設備購置預算、基建工程預算、大型改造預算等,根據醫院有關投資決策資料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制,處置固定資產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列入資本預算。
第十七條 各職能部門的預算編制分工及要求:
業務操作 | 具體預算類別 | 操作部門 | 編制要求 |
資本預算 | 基建投資預算 | 基建項目部門 | 編制醫院的房屋建築物等工程項目支出、維修預算 |
設備投資預算 | 設備部、總務部 | 編制醫院的醫療設備、一般購置、維修保養預算 | |
IT系列投資預算 | 信息管理部門 | 編制醫院的IT系統投資、維修保養預算 | |
辦公設施投資預算 | 辦公室、總務部 | 編制醫院的辦公設備、傢俱的購置、維修保養支出預算 | |
業務預算 | 醫療費用預算 | 各醫療科室 | 1:編制醫療收入預算 |
各醫療科室 | 2:編制醫療費用預算 | ||
醫保科 | 3:編制銷售貨款回收預算 | ||
醫療支出預算 | 各醫療科室 | 1:編制直接醫療成本預算 | |
2:編制直接醫療人工費用預算 | |||
3:編制間接醫療費用預算 | |||
4:編制醫療項目成本預算 | |||
物資供應部門 | 編制物資材料採購預算 | ||
科研教學預算 | 科教科 | 編制科研教學費用支出預算 | |
管理預算 | 人事部
| 1:編制用人計劃預算 | |
2:編制員工薪酬預算 | |||
3:編制員工福利、各種基金支出預算 | |||
4:編制員工培訓及費用支出預算 | |||
辦公室 | 編制管理費用預算 | ||
預算平衡 | 財務部門 | 1:根據部門預算情況進行綜合平衡 | |
2:根據初步平衡結果報院長審批 | |||
預算編制 | 財務部門 | 根據院長的初步審批結果編制預算 | |
審議批准 | 院長 | 依章程規定及經營計劃批覆預算 | |
下達執行 | 各預算執行部門 | 財務部根據批覆結果分解預算下達各部門 |
第十八條 醫院年度預算編制質詢會細則
1、會前準備:財務部門提前1周下達會議議程和材料要求,各部門提前準備好年度計劃、預算草案及相關材料。
2、參加人員:醫院院長、副院長、總會計師、各部門主任、財務部門相關成員、其他有關人員等。
3、主要內容:院長介紹醫院的總體經營目標、財務目標以及各單位分解目標;各部門彙報各自的計劃,接受與會人員質詢,明確修改方向;院長明確各部門計劃修改方向。
4、會後事項:財務部門提出預算草案修改的要求和時間表;跟蹤預算的修改,並重新彙總,重新編制醫院預算草案,報院長辦公會審核、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
第五章 預算的執行、調整
第十九條 醫院預算一經批准下達,各部門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將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崗位。
第二十條 費用預算剩餘可以可以跨月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成本、費用預算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突破時,必須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説明原因,經院長審批納入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一條 醫院正式下達執行的預算,一般不作調整。但當市場環境、經營條件、國家法規政策等發生重大變化,或出現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公共緊急事件等致使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差異,需要調整預算的,按原編制程序報經批准。
第二十二條 醫院預算的調整應符合以下要求:
1、預算調整事項符合發展戰略和現實醫療服務活動狀況;
2、預算調整重點放在預算執行中出現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關鍵性差異方面;
3、預算調整方案客觀、可行。
第二十三條 須調整預算時,由職能部門書面報告,闡述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預算的調整幅度等,報分管副院長審核提出意見並進行修改。
財務部門對職能部門提交的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醫院年度預算調整方案,提交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然後下達執行。
對於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預算調整方案,醫院予以否決。
第二十四條 預算調整流程如下:
各預算執行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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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負責人,財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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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預算審批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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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修正後的正式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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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執行情況及差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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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或預算修正申請,判斷是否需要修正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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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醫院預算和相應的部門預算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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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的醫院預算和相應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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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的醫院預算和相應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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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的醫院預算和相應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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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解決問題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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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預算的控制與分析
第二十五條 預算執行的控制
1、預算內資金的支出,由部門主任審核,分管副院長審批後,根據不同的資金審批權限由財務負責人、院長批准,財務部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2、預算外資金的支出由申請部門填寫申請報告,詳細説明超預算的理由、原因及資金的使用方式等內容。由部門主任審核、分管副院長審批後,財務負責人核准,院長在預算管理委員會授權內批准,超授權部分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後,財務部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預算內支出審批控制流程為:
經辦人員根據預算填制用款申請 |
部門負責人審核 |
分管副院長審批 |
院長批准 |
財務負責人依授權審批 |
財務部門核對預算並付款 |
第二十七條 預算外支出審批控制流程為:
經辦人員根據預算填制用款申請並説明原因
|
部門負責人按權限審核 |
分管副院長審批 |
財務負責人核准 |
院長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 |
財務部門審核手續並付款 |
第二十八條 各職能部門應對照已確定的責任指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部門及人員責任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實施考評。醫院對重大預算項目和內容,將密切跟蹤其實施進度和完成情況,實行嚴格監控。
第二十九條 對已納入醫院預算,但支付手續不健全,憑證不合格的貨幣資金支出項目,財務部門不給辦理支付。
第三十條 財務部門應當運用財務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採用比率分析、比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監控預算執行情況,及時向院長辦公會和各職能部門報告或反饋預算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醫院預算目標的影響,促進醫院完成預算目標。並應當定期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通報預算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第三十一條 各職能部門對預算的執行情況所形成的預算分析報告應於每月10日前上報財務部門、分管副院長、院長等。
財務部門根據相關記錄及各部門的預算分析報告進行核對,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落實責任部門,並提出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建議,於每月15日前,形成上月總的預算分析報告院領導。
月度例會上,對前一月各部門的預算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評價、考核、形成正式的預算分析報告及預算考核意見交人力資源部和經濟管理部以便考核使用。
第三十二條 預算差異分析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2、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3、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等。
第七章 預算的評價、考核和獎懲
第三十三條 醫院實行對預算執行情況的評價、考核制度,並與相應的激勵機制掛鈎,實施事後控制,增強預算管理過程的完整性和權威性。
第三十四條 預算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
1、是否按預算編制程序及日程進度完成預算的編制;
2、是否嚴格執行經批准的預算;
3、預算編制、執行的準確程度;
4、評價醫院的預算管理系統及預算的完成情況,分析醫院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
第三十五條 對預算的考核包括預算完成的情況,預算編制準確性與及時性等指標;考核指標為:結餘預算指標、收入預算指標、毛利預算指標、費用預算指標等。
第三十六條 考核結果按醫院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進行獎懲。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經院長辦公會討論通過,院長批准後實施。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門負責解釋權。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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