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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教師行為規範「標準版」多篇

中國小教師行為規範「標準版」多篇

中國小教師行為規範「標準版」多篇

中國小教師行為規範【標準版 篇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教師隊伍建設,規範教師行為,為全市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安順市中國小教師行為規範》,以下簡稱《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安順市各中、國小校(幼兒園)教師和其他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

章 教育教學 篇二

第二十二條 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努力學習現代教育理論,及時掌握本學科前沿知識和相關理論。自覺參加繼續教育和業務進修,學歷達標。

第二十三條 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課程標準,落實教學常規。明確本職工作目的和要求,嚴肅認真對待教學工作中的每一項內容,刻苦鑽研業務,堅決杜絕教學事故。

第二十四條 精心備課,努力形成個性化教案,不抄襲他人教案,不得不備課上課堂。認真上好每一堂課,精心組織,嚴禁教學中出現科學性、知識性錯誤。上課過程中不做與教學內容無關的事情,不得隨便出入教室。

第二十五條 精心設計作業,不佈置機械重複和大量抄寫的作業。及時進行作業講評和訂正,對學習困難學生要進行個別輔導,不得讓家長或學生代批作業。

第二十六條 認真組織考試,及時檢測學生的學習情況,及時查缺補漏,及時進行反饋。倡導教師自主命題,不得隨意用購買的試卷代替測評試卷。認真做好學生的課後輔導。

第二十七條 用好教育資源,合理運用現代化教學媒體輔助教學,積極進行網上科研論壇、蒐集教學資料、製作教學課件等。嚴禁浪費、閒置教育資源。

第二十八條 積極參加教研活動,互相聽課,做好聽課筆記,積極進行教學交流。積極撰寫論文、參與教育科學課題研究。

章 公共禮儀 篇三

第二十九條 待人接物熱情、禮貌。注意教師身份,彰顯文化素養。公共場所語言規範、健康、準確,使用禮貌用語、文明辦公,不做干擾他人的事。嚴禁在學生、家長面前爭執問題或議論他人和學校的事情。對來校辦事人員提出的問題要耐心細緻予以答覆。

第三十條 儀表(包括髮式、穿戴、化粧)應大方、整齊、清潔,不穿拖鞋、背心、短褲、吊帶衫、超短裙進校園。男教師不留長髮或剃光頭、蓄鬍須,女教師不化濃粧、塗染指甲、染豔麗彩發,不佩戴分散學生注意力的飾品。

第三十一條 保持辦公室等公共場所清潔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煙蒂、瓜果皮、不邊走邊吃東西,不在公共場所吸煙,自覺維護教師良好形象。

第三十二條 正確使用網絡,認真學習網上知識,不瀏覽不良網站和信息,不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遵守網絡規則操作,嚴禁在網絡上造謠誹謗他人。

第三十三條 自覺維持學校秩序,不隨意引外人入校園,不在校內騎自行車,駕駛機動車輛應緩行,嚴禁校內鳴笛,嚴禁行車影響學生路隊秩序。

第三十四條 行為合乎規範,形象為人師表。一舉一動符合師德規範,合乎社會對教師的要求,真正做學生的表率、社會的楷模。

章 師德師風 篇四

第三條 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四項基木原則,積極實踐科學發展觀,積極參加思想政治學習,自覺提高政治修養。堅決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不崇洋媚外,不做有損國格、人格的事,不組織或參加非法組織,不組織或參加怠工、罷課,不組織或參加影響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集會、遊行活動。嚴禁發表不符合國家對外政策、與黨和國家方針相違背或有損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不做有損教育形象的事,不説不利教育發展的話。

第四條 服從組織決議決定,如有不同意見,要通過正常渠道和方式反映。

第五條 上班不遲到、早退和曠工,上課要提前侯課,按時上下課;不擅自缺課、調課;工作時間嚴禁打電話聊天、睡覺、下棋、打牌、上網玩遊戲。嚴格執行請假、銷假制度,因病需要請長假的,需出具縣級以上醫療部門的證明,並定期與學校聯繫。因事需要請假的,需提前向有關領導請假,並交待好相關工作後方可離校。

第六條 不教唆學生作弊或通過不正當途徑獲得試題。偷改學生成績等。

第七條 工作日中午時間不準飲酒,非工作日時間禁止不文明飲酒,任何時間不準酗酒;酒後不得進校園。

第八條 嚴格執行禁止從事第二職業的規定;不直接或以投資入股等形式間接從事經商辦企業及其他營利性活動,不參加有償性中介活動,不搞有償家教。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得參加其它系統組織的'演出、比賽等活動,受其它系統聘請、邀請的,須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

第九條 嚴格執行收費規定,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學生推銷商品或強迫學生購買未經批准的各種學習資料。

第十條 不得利用學校設施、器械幹私活,借用圖書、儀器等要及時歸還,嚴禁損壞。

第十一條 不得借用工作之便向學生、家長索要禮品、錢物,不得接受家長的宴請或讓學生家長為個人提供服務

第十二條 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公道正派,助人為樂,尊老愛幼:爭做文明公民。依法履行職責,贍養父母、撫育子女。

第十三條 熱愛集體,自覺維護集體團結。不拉幫結派搞小團體主義,不以私人矛盾影響團結。

第十四條 尊重、關心、理解同志,誠心實意幫助同志解決困難。要相互學習,不搞同行嫉妒,不談論別人隱私,不誹謗他人。不擠壓青年教師,不排斥新來教師,青年教師應尊重老教師,主動向老教師學習。

第十五條 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不得弄虛作假獲得職務、職稱、榮譽、學歷,參加各級各類評選活動不營私舞弊。尊重他人學術成果,不抄襲他人論文。

第十六條 自覺利用節假日和業餘時間進行家訪和教育實踐活動。有計劃確立幫扶對象,自覺幫助學困生進步。

第十七條 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樹立為學生服務的意識,自覺用《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規範自己,用良好師表形象薰陶引導學生,公正地對待每一名學生。

第十八條 科學評價學生,堅持對學生進行正面教育,因材施教,謹防教育方法簡單粗暴。不諷刺挖苦、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第十九條 認真做好學生的安全管理與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排查校內及校園周邊學生安全隱患,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第二十條 主動和家長溝通,認真聽取家長的意見和建議。與家長談話態度要謙和,向家長反映學生情況要真誠。不得隨意叫學生家長到學校。

第二十一條 嚴禁組織、參與或者支持黃、賭、毒、邪教等違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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