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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資報告多篇

企業工資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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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企業工資檢查自查報告

企業工資檢查自查報告篇一

我公司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上級關於做好保密工作的要求,認真執行《保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條款,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嚴抓各項制度建設和落實,開展了多種形式的保密宣傳教育,使我公司保密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明顯提高,全公司沒有發生失、泄密現象,確保了國家祕密在我公司的安全。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強化政策理論學習,提高對保密工作的認識

領導班子非常重視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認真堅持中心組學習制度,及時對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定了落實措施,使公司的保密工作始終和上級要求保持一致,確保了公司保密工作的受控狀態。在指導基層單位的保密工作上,公司在年初就把保密工作作為全年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全公司工作的議事日程,對一年來的保密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

二、優化完善組織機構,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

為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公司適時根據公司領導班子變動情況和部門調整情況,及時對公司保密工作領導小組進行了調整,對各級保密組織機構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明確了各級保密組織機構成員,並進一步加強了組織領導。公司領導班子堅持把保密工作列入全年的工作計劃,並根據形勢變化和上級要求及時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保密領導小組多次組織召開會議學習落實上級有關精神,聽取有關人員對保密工作彙報,認真分析當前公司的保密工作狀況,確定重點保密部位,指導全公司的保密工作。為加強對全公司保密工作的領導,凡是有可能接觸和產生國家祕密的部門我們都設置了保密工作人員,確保業務工作拓展到哪裏,保密工作就延伸到哪裏,使保密工作和全公司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確保了國家祕密和企業祕密的安全受控狀態。

三、完善保密制度及設施,切實保證密級文件及信息的安全

為確保密級文件的安全,公司裏專門為取文件的專職人員隨時提供車輛,從而杜絕了文件在取送過程中失密的可能。保密工作人員均配有保險櫃或密碼保密鐵櫃,檔案室、複印室、保衞部、生技部、信息中心等部門均專門裝置了防盜門、報警器等防盜設施。公司保密工作制度明確規定載有祕密信息的計算機不得聯入互聯網,在手機通訊中不得談論涉及國家及企業祕密的問題。同時還對涉密部門的涉密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全公司計算機進行普查,制定了相應的計算機管理制度,嚴禁把涉及國家祕密的事項聯入互聯網,對需要進行網上發佈的內容需嚴格經過部門考查或組織鑑定,確認不涉及國家祕密後方可網上發佈。在公文處理中,公司保密工作人員對涉及國家祕密的公文進行慎重處理,保證了密級公文在公文流轉的各個環節上的安全。

四、加強對保密工作人員教育,切實提高新形勢對密級事項的運用和處理能力

為加強保密工作力度,公司以加強密級文件管理為重點,每年對涉密人員進行教育。根據各部門工作特點,公司同形勢相結合,同抓重點部門、重點人員相結合,同重大節日活動相結合,同企業管理責任制相結合,同表彰先進、查處失泄密事件相結合,認真落實上級對保密工作的指示精神,積極做好保密教育工作國有企業保密工作自查報告國有企業保密工作自查報告。

公司積極組織保密組織成員進行學習,利用每年3月份“法制教育月”的機會,舉辦法律、法規學習班,並有側重地組織保密組織成員對《保密法》進行學習,認真學習《保密知識讀本》,利用《保密工作》中的典型事蹟和典型案件,對涉密工作人員進行新時期的保密教育,使保密組織成員受到了較為全面的、系統的保密知識教育,增強了保密工作人員的保密意識,提高了業務素質,為公司保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人員保證。

總之,公司在上級單位的正確領導和公司黨政領導班子關心指導下,保密工作順利開展,圓滿完成了各類保密工作任務,確保了國家祕密事項和企業祕密的安全,為推動企業的健康發展做出了貢獻。

企業工資檢查自查報告篇二

為做好涉密文件信息資料保密管理工作,我局結合實際工作,對照檢查目錄表,逐條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保密工作落實情況

我局所收到文件,指定專人進行了妥善的處理,保證了涉密文件、記錄、信息等在傳遞、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未出現過失、泄密問題。

我局設有信息化機房,使用內外網分離的方法,同時所有電腦都配備了殺毒軟件,定期殺毒與升級,並指定專人從事計算機保密管理工作。通過自查,我局的計算機保密工作基本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檢查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我局領導剛度重視,併成立了保密領導小組,嚴格落實保密工作。領導班子成員以身作則,自覺學習、掌握保密制度,做到懂法、知法、執法,在廣大幹部職工中,真正樹立起有法必依、有章必循、違法必究、令行禁止的作風。

(二)重點突出,狠抓工作落實。我局定期以主要部門和主要領導為重點檢查對象,對計算機和移動存儲介質違規外聯和特種木馬為檢查重點,以查促管,及時採取防範措施,堅決切斷涉密信息流向互聯網的所有渠道。

(三)宣傳教育,增強保密意識國有企業保密工作自查報告工作報告。為加強我局涉密人員保密安全意識,我局採取多種方式,多渠道相關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並將各類保密學習文件予以轉發至各股室,要求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學習,並抓好貫徹落實,確保計算機及其網絡安全。

(四)完善措施,嚴格制度規範

加強制度建設,是做好計算機保密管理的保障。為了構築科學嚴密的制度防範體系,我局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計算機及其網絡的保密管理,我局主要採取了以下幾項措施:一是計算機貫徹執行上級保密部門文件的有關項規定和要求,不斷增強依法做好計算機保密管理的能力;二是制定局各項涉密及非涉密計算機及網絡管理制度;三是嚴格涉密信息流轉的規範性,嚴格執行“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的原則。

(五)督促檢查,堵塞管理漏洞。為了確保計算機及其網絡保密管理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及時發現計算機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隱患,堵塞管理漏洞,我局十分重視對計算機及其網絡保密工作的督促檢查,採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常規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定期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等方式,對計算機進行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重視,強化對涉密內容的管理,力爭保密工作取得新成績,確保保密工作的順利開展。

企業工資檢查自查報告篇三

根據《關於印發'六五'保密法制宣傳教育中期檢查督導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刻領會新形勢下加強保密工作的重要性。經過落實檢查,現將我處保密工作情況説明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保密管理工作

組織處室成員認真學習各項規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並加強文檔保管和計算機的安全使用與管理。並在具體落實中,對處室成員進行了逐機、逐項自查,不留死角,確保安全工作到位。

二、明確責任,嚴格要求

1、我處嚴格執行保密管理制度,指定專人保管和收發文檔 ,對涉密文件保持高度警覺,嚴格按程序辦理並及時歸檔。處室重要文件資料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對過期沒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也必須交由廳指定人員進行銷燬處理。

2、我處無涉密計算機;

3、我處個人計算機已全部安裝反病毒軟件,並設置定期升級、定期全盤殺毒,以確保個人計算機安全無漏洞。

4、已落實設置雙硬盤隔離措施,所有涉密文件都只存放於辦公系統內網,確保了涉密計算機不上網,上網計算機不涉密。

5、個人u盤或移動硬盤不存放涉密資料,以防資料外泄。

三、進一步加強保密管理工作,確保保密工作落到實效

通過自查,我處的保密工作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檢查到位,但也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是計算機防範技術有待學習提高,參加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活動不夠。

我們將繼續加強保密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增強處室成員的保密意識和法制觀念,牢固樹立保密無小事的思想,進一步提高保密管理水平。

【第2篇】總工會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狀況薪資調研報告

總工會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狀況調研組

近幾年來,隨着我省經濟的跨越式發展和改革的日益深化,城鎮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總體上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職工生活水平也有了顯著提高。但由於體制、機制、法制和配套制度的不完善,以工資收入分配為核心的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也日見突出。

為了準確把握我省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總體狀況,弄清存在的問題和癥結,推動建立科學的工資調控機制和企業內部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維護職工收入分配權益,省總工會於xx年7-9月份,對近三年多來我省城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情況進行了調查。

調查選取瀋陽等6個市的9個行業及瀋陽鐵路局、遼河油田等2個產業,共140户企業、1400名職工為樣本,以抽樣問卷和填寫調查表為主,同時聽取勞動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全面介紹和各市各產業工 會的彙報,分別召開部分企業經營者、勞動工資負責人座談會、企業工會主席座談會、企業一線職工座談會,以及對部分一線職工進行個案訪談和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考察等,在全面瞭解情況的基礎上,對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問題進行了綜合分析。

現將調查研究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從全省來看,經過多年努力,以“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職工民主參與,政府監控指導”為主要內容的新型企業工資分配和調控體系已經初步形成。

雖然這種新機制還相當不完善,但從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決定機制狀況、企業現行分配模式及特點、政府對企業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情況來看,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機制建設,正朝着適應市場經濟的積極的方面邁進,主流是好的。

1、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決定機制狀況。調查表明,隨着改革改制的推進,我省企業自主決定工資分配的權力逐步落實,過去那種大鍋飯平均主義的分配製度和思維觀念正在逐步退出,企業根據社會平均工資和企業經濟效益自主決定工資水平的機制正在逐步形成。

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對企業調整工資水平發揮了主導作用。職工民主參與工資分配,在企業決定工資分配中,也有了較多的思想基礎。

調查顯示,因企業效益增長而提高工資的佔54.8%,有61.7%的企業在招聘職工確定工資或調整職工工資時參照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企業決定工資分配時,31.1%的企業認為“經營方應當聽取了工會或職工代表意見後決定”,59.7%的企業表示“應當由企業經營方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決定”,兩項之和是90.8%。有54.8%的企業認為職工參與企業分配最有效的方式是“職工代表大會”,23.8%的企業認為是“集體協商”,兩項之和是78.6%。

另外問卷還顯示,75%的企業在因各種原因需要降低職工工資時,遵循了“經營方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決定”的程序。從不同所有制企業看,職工民主參與工資分配的方式不同。國有、集體企業工資調整方案一般都由職代會討論通過後施行;部分私營企業和其他類型的企業通過建立職代會制度和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在工資分配上發揮了一定作用。統計表明,83.3%的職工認為,工資集體協商在企業工資分配中“作用很大”或“有一定作用”。

2、企業現行分配模式及特點。絕大多數企業改革工資分配製度,實行了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模式和以崗位工資為主、一崗一薪、崗變薪變的工資分配製度,少數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實行了工效掛鈎、依據“兩低於”原則自主決定工資總額的辦法,約佔總數三分之一的企業實行了經營者年薪制。在各類企業中,最基本的工資支付形式是計時工資,以計時形式領取工資的職工佔90.9%,以計件形式領取工資的佔9.1%。

問卷統計,在8小時之內能夠完成規定勞動定額的職工佔88.8%。企業現行工資分配製度突出了技能、管理等生產要素的工資薪酬佔有份額,收入分配明顯向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傾斜,職工各個不同羣體收入分配全面拉開了差距和檔次。調查顯示,企業漲工資優先考慮技術工人和技術幹部的,佔調查企業的57.2%。這種以技術和管理為主要考核指標的崗位工資分配製度,對促進職工學技術學管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起到了明顯的激勵作用。

3、政府對企業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情況。各級政府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宏觀管理企業工資分配的辦法和措施,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目標要求,有利於在工資分配中發揮市場機制和政府引導作用的工作體系,建立了以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 手冊和最低工資標準為主要內容的工資指導和調控制度。大連、丹東兩市還開展了企業人工成本信息試點。這些制度在指導企業進行工資分配中程度不同地發揮了一定作用。其中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控作用比較明顯。職工問卷顯示, 93.3%的職工,其工資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79.2%的職工工資沒有過“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企業問卷顯示,在企業因經濟效益下降或資金困難不能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時,有88.5%的企業回答能保證職工月收入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存在問題

調查表明,我省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還處於探索過程和初始階段,尚未完全步入依法運行和科學操作的正軌。因此,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權益受到侵害的問題仍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相當數量的一線職工收入偏低、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企業間職工工資收入差距大、企業內部收入分配存在諸多不合理現象、拖欠職工工資問題比較普遍、保險費繳納很不到位。

1、相當數量的一線職工收入偏低,工資增長緩慢。從調查情況看,企業一線職工工資水平總體上仍然偏低。問卷統計,職工認為企業分配中存在主要問題是“工資水平低”的,佔17.3%,“工資增長緩慢”的,佔33.5%,“工資長期不增長”的,佔10.3%。

工資收入低和增長緩慢具體反映在五個方面:

一是從職工工資與最低工資標準比較看,調查數據顯示,工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略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0元以下)”、“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0-100元)”的職工總數佔43.7%,而“大大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00元以上)”的只佔56%(見表1)。 表1:職工工資與最低工資標準比較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0 6.6 6.6 略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0元以下) 234 19.2 25.8 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0-100元) 217 17.8 43.7 大大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00元以上) 685 56.3 100

二是從職工工資收入增長頻率看,問卷統計,xx年以來,收入明顯增加的僅佔53.2%。3年來工資一次沒漲過的佔38.5%,僅漲過一次的佔30.6%,兩項合計佔69.1%。而企業經濟效益與3年前相比沒有變化和下降的佔40.4%,説明相當一些企業效益好但並未給職工增加工資。

三是從職工工資增長幅度看,雖然在總體上職工工資增資總額和平均工資水平都比較高,但一線職工增資幅度並不高,一次漲工資在10幾元至幾十元的不在少數。

四是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掩蓋了部分崗位和離崗職工收入偏低的事實。

據調查,企業輔助生產工人、服務人員、銷售人員,是收入最低的一個羣體,佔職工總數23.2%。按xx年4月份工資測算,銷售人員平均工資收入是所有人員平均工資收入的87.7%,輔助生產工人平均工資收入是所有人員平均工資收入的83.2%,服務人員平均工資收入只相當於所有人員平均工資收入的71.6%,一些職工工資收入甚至低於最低工資標準。離崗人員與在崗時相比,收入更是大幅度減少。據問卷統計,企業非職工個人原因造成職工暫時離開生產崗位,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標準是,按生活費支付的佔27.9%,按最低工資支付的佔13.2%,按基本工資支付的佔39.7%,分文不發的佔4.4%,而按全部工資支付的僅佔14.7%。據撫順市調查,全市比較集中的四個行業離崗職工總數20萬人,xx年平均生活費僅為1198元。應當説在崗職工工資的增加,在相當程度上是與部分人員下崗減少工資支付密切相關的。

五是從職工對個人工資收入的評價和滿意度看,認為本人的工資收入水平在所在城市屬於“中等偏下”和“低收入”的達50.8%,“中等”、“中等偏上”和“高收入”的,只佔45%。職工對自己收入狀況“滿意“和“比較滿意”的佔54.8%,“不滿意”的比例達45.1%(見表2)。 表2:職工對本人收入狀況評價 您認為您的收入水平與 3年前比較 您認為自己的收入在所有城市屬於哪個檔次您對自己目前的收入滿意嗎 提高了 53.2% 中等以下 50.8% 滿意 12.6% 沒有變化 30.7% 中等 34.2% 基本滿意 42.2% 下降了 16.1% 中等以上 10.8% 不滿意 45.1%

2、地區間、行業間、企業間職工工資收入差距大。xx年職工總收入(税後)按地區分,除了兩個產業外,最高的是大連,為17659.93元,最低的是丹東,為9550.38元,兩者相差近2倍(見表3),如果將兩個產業計算在內,則收入最高的是遼河油田。按行業分,最高的是金融保險業,為22543.17元,最低的是住宿和餐飲業為9989.34元,兩者相差2倍多。按企業分,最高的是國有獨資企業為18043.56元,最低的是其他有限責任公司為9619.74元,兩者相差近2倍。

行業間和企業間工資差距在所調查的6市反映情況類似。如據撫順市調查,目前該市職工收入最高的行業是信息傳輸和計算機服務軟件業,xx年和xx年職工的年收入分別為26977元和41907元,增長幅度為55.34%。而收入居倒數第一、二位的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的職工年收入,xx年和xx年分別為7175元和7985元,兩者分別相差3.76倍和5.25倍。信息傳輸和計算機服務軟件業的職工年收入與全市職工xx年和xx年的平均工資12025元和13915元相比,也分別相差2.24倍和3.01倍,而且有逐步擴大的趨勢。

據大連市調查,從行業分佈看,xx年,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平均工資最高,達41477元,其次是金融業,為32965元,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居第三位,為27809元,分別高於省平均工資水平12.2%、36.2%和30.8%。而採礦業平均工資最低,僅為9959元,其次是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為13404元。 值得注意的問題是,職工工資收入中還有相當數量的隱形工資無法調查核實,主要反映在某些特殊行業或壟斷行業尤其是管理層,其隱形收入部分甚至遠遠超過顯性工資收入,從而形成了更大的收入差距。

3、企業內部收入分配存在諸多不合理現象。

主要表現:

一是決定工資分配的隨意性比較大。一些企業不是嚴格依法和依照政策對工資收入分配進行規範操作,而完全由企業老闆憑心情,由經營者個人説了算。這類問題,在採礦、醫藥化工等行業、港澳台資企業和私營企業比較突出。

二是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單價的計算缺乏依據,存在勞動定額偏高,工資單價標準偏低的問題。

問卷統計11.2%的職工反映在8小時之內基本不能或完全不能完成勞動定額,每天需要加班2小時至4小時才能完成工作量的佔28.8%,需要加班4小時以上的佔4.7%。反映計件工資不合理,計件單價偏低的職工佔35.8%。撫順一家化工企業實行計件工資,取消基礎工資,職工反映,一線職工星期天不休息,每月純收入扣除養老保險只剩800元左右。同市另一家實行計件工資的企業,幹活最快的女工一個月工資收入也不過500元到700元。

三是部分企業收入分配不透明。

主要反映在金融保險業、私營企業和實行年薪制的企業。特別是某些實行年薪制的企業,領導者的收入被當作祕密和紀律,不得在員工中互相探聽或談論。有的工會主席怕對經營者確定的年薪在職代會上通不過,只得偷偷蓋章上報。調查統計,有32.3%的職工對企業經營者及管理層的收入情況“知道一點”,有44%的職工“不知道”職工反映,所謂“知道一點”也是道聽途説。

四是企業內部收入差距過大。

目前,在企業收入分配過程中,普遍存在着向企業高級管理層傾斜的傾向。高管層與一線普通職工收入的差距越來越大。據大連調查,有些企業為達到年初確定的經營目標,取得經營效益獎勵,而不惜以職工工資充利潤,從而保證自身的效益年薪或年終獎勵,而大部分企業管理幹部的工資收入均按經營者收入的一定比例遞減,致使經營者年薪的收入越高,經營者和管理幹部收入佔企業的工資總額份額則越大,剩餘由職工可分配的部分則越小。很多職工認為,企業經營者和管理人員收入過高,且考核很難量化,而一線生產工人的收入偏低,且考核嚴格;企業虧損減薪,經營者和管理人員工資卻不減,這種反差使職工感到很不公平。

五是加班加點工資不兑現。調查反映,相當數量的企業沒有嚴格按照勞動法規定給付加班加點工資,有的甚至把加班工資計算入最低工資標準之內。據職工問卷統計,有49%的企業,以各種理由剋扣或不兑現職工的加班加點工資,而按法律規定支付的只佔51%。調查還顯示,有11.5%的企業在經濟效益下降或資金週轉困難不能及時足額支付工資時,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4、拖欠職工工資問題比較普遍。這次調查中涉及的6市和兩產業,除了大連和瀋陽鐵路局職工反映拖欠工資很少外,其他各市反映拖欠工資問題都比較嚴重。據省總工會調查統計,截止今年6月份,全省企業累計拖欠職工工資總額為63.3億元,被拖欠職工324萬人,上述6市2產業拖欠職工工資總額達25億元,其中撫順拖欠總額最多,為10.1億元。職工問卷統計,有14.2%的職工曾經被拖欠過工資,其中累計拖欠12個月以下的佔94.9%,12個月以上的佔5.1%,人均被拖欠工資3123.30元,其中遼陽市拖欠人均數量最高,為4483.73元。職工工資被拖欠,有的是因為企業臨時困難;有的是企業長期停產、半停產,沒有能力給職工開工資;有的是政府拖欠行為;還有的則是企業鑽法律政策空子造成的拖欠。

5、保險費繳納很不到位。此次調查統計,企業為職工繳納了一種以上保險的佔98.5%,沒繳納任何保險的佔1.5%,但是繳納保險的險種和比例參差不齊,並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依次呈大幅度下降排列。 特別是繳納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隨意性較大。很多企業尤其是私營企業把給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看作是企業的一種待遇,一種籠絡人心和留住人才的手段,而不是當作企業應盡的義務,致使其參保面十分有限。

三、原因分析 調查表明,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認識上存在偏差、法律政策宣傳不到位、政府部門監控指導乏力和管理缺位、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不健全、企業內部工資決定機制不完善、最低工資標準過低和勞動力市場供求矛盾突出是主要原因。

1、在認識上存在偏差。主要表現,一是對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工資分配是否還需要政府幹預存在誤區。認為搞市場經濟,企業自主決定工資分配,用不着再實行宏觀調控。

二是對職工工資收入與企業經營者決策風險之間不恰當關聯。認為企業經營好了,功勞主要歸經營者,企業經營狀況不好,風險和困難則由職工共擔。三是對企業自主決定工資分配的理解存在錯誤認識。認為自主決定就是企業主説了算,職工沒有發言權,只能被動接受。

2、法律政策宣傳不到位。影響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規範運作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企業經營者和職工對法律政策瞭解的匱乏。調查發現,一些企業經營者特別是私營企業老闆,對職工參與企業工資分配的要求和一些宏觀調控政策不瞭解,因而出現許多盲區;相當一些職工對工資方面的法規政策不清楚,對侵害自身權益的現象表現茫然。據問卷統計,企業對政府宏觀控制手段完全瞭解的只佔30.7%,“知道一點”而不完全瞭解的佔56.7%,完全不瞭解的佔12.6%。職工不知道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佔33.2%,不知道本人工資是否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佔14.9%,不知道法律規定加班工資支付標準的佔18.5%不知道是否繳納了保險的佔3.4%。

3、政府監控指導乏力、管理缺位。

主要表現在,一是對工資問題的研究弱化。調查表明,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如何開展科學的收入分配工作,目前無論從規律的研究上,還是從具體操作環節的研究上,都存在着空白,難以指導企業按照規律辦事。

二是組織體制建設弱化。放開了微觀管理,同時也在組織機構上弱化了宏觀管理。勞動主管部門工資管理職能淡化,人員減少,有的市甚至撤銷了勞動工資專門管理機構,或者將其職能同其它部門合併,導致在管理工作實施上出現薄弱環節。如問卷顯示,54.9%的企業反映,上級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沒有對企業制定勞動定額實行過指導,對於企業違反勞動法的行為,由於勞動監督體制弱化和人員嚴重不足,也僅限於舉報查糾,工作不能完全到位。

三是宏觀指導配套制度建設不夠完善和有力。政府對企業工資管理的主要手段,如工資指導線,由於認識的偏差和缺乏行業具體指導性,以及企業實行工效掛鈎的分配方式等原因而難以參照;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由於缺少崗位工作條件、行業特點以及信息不準確等原因,相當一些企業不願參照;另外還有人工成本信息指導由於建立初始不完善和缺乏約束力,執行起來效果也不甚理想。

四是政府有關部門職能協調存在一些問題。比較突出地反映在勞動工資手冊制度的實行上,由於個別部門為了局部利益,不按章辦事,使工資手冊對工資應有的監管作用難以發揮,很大程度上流於形式。

4、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不健全。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過程中,法律法規和政策缺位,是企業工資收入分配混亂的重要原因。這不僅表現在國家關於企業工資分配基本的法律法規存在空白點,如沒有《工資法》、《工資支付條例》等,也表現在已有的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措施很不完備。我省在企業工資分配方面的法規政策體系建設也存在着滯後和缺位、不完善的問題。如全省《工資支付辦法》至今尚未出台,工資立法更是空白,使得工資收入監管和分配問題難以依法規範。

5、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決定機制不完善。雖然目前企業普遍實行的崗位工資制度總體上有它的積極作用,但是由於缺乏可操作的科學合理的分配政策和嚴格的考核體系,因此在具體落實上有一定的隨意性。調查表明,雖然企業有47.9%的職工認為崗位工資制度很好,但同時有45.5%的職工對實行崗位工資制度的效果評價是“一般化”,説明這項分配製度還需要加以完善。

另外在企業工資決定機制上,職工民主參與薄弱,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設不到位的問題也比較突出。調查反映,由工會代表職工與行政進行的工資協商談判的機制只在某些外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有所進展,大多數企業並沒有真正開展起來,尚未開展規範的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佔64.8%。一些單位開展了工資協商活動,往往是個別協商、個人協商,事後協商,沒有形成一種法定集體協商制度。

集體合同就工資問題協商的內容也僅限於一般原則性的條款,對推動建立合理的分配製度沒有多大意義。影響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進展的原因,有30.9%的企業認為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23.6%的企業認為是“經營方與員工方(工會)地位不平等”,12.7%的企業認為是“缺乏政府主管部門指導”。從企業實行年薪制情況看,職工知情權和參與權落實更差。據調查,80%的企業負責人年薪制方案由主管部門來確定,經過職代會討論的只佔35.7%。

企業對實行年薪制的反映是,認為企業經營者年薪應與職工工資掛鈎的佔37.5%,認為應與職工工資保持適當的比例關係的佔40.6%,兩項合計78.1%,但實行的結果卻很不一致。經營者年薪比例過高和不透明,造成職工不夠理解,有23.9%的職工表示反對實行年薪制,而明確贊成的只佔37.9%。有些企業經營者給自己規定高額年薪,不與企業經營狀況和職工收入掛鈎,嚴重損害了職工分配權益。

6、最低工資標準過低。近年來我省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速度明顯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如1996-xx年我省社平工資增長121.3%,而同期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僅增長33.3%,xx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只接近於職工平均工資的40%左右,位於國際通行標準40%-60%的下限。此次調查中企業對這個問題反映比較突出,據133户企業調查,認為最低工資標準偏低的佔66.9%。

7、勞動力市場供求矛盾突出。勞動力供大於求,是我省勞動力市場的一個突出矛盾。勞動者在求職和就業過程中始終處於一種不利的地位,在很多問題上不得不委曲求全。如簽訂勞動合同問題,主要取決於老闆的態度;還有加班工資問題,一些職工表示,即使知道法律規定,也不敢向老闆提出要求,否則就要面臨下崗和被辭退的危險。用人權和待遇權基本掌握在企業老闆手中。

四、幾點建議: 解決好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中存在的問題,儘快建立和完善與市場經濟體制和深化改革相適應的企業分配製度,對於維護勞動關係的和諧與穩定,保護和調動勞動者積極性,建設和諧,實現老工業基地振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此,我們建議,通過加強對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問題的研究和宣傳、加快工資立法和執法監督、加強政府統籌協調和對企業工資分配的政策調控、完善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加強對企業經營者年薪制的管理和對壟斷行業工資收入分配的監管、切實解決職工工資拖欠問題、建立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大力推進職工教育和培訓等措施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

1、加強對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問題的研究和宣傳。要組織力量,切實加強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問題的研究。在一些重大問題上,理清思路,制定辦法。建議加強對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研究工作的組織領導,由各有關部門組成研究班子,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深入研究當前企業分配問題,探索規律,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指導和推動企業分配的法制化科學化。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工資法律政策的宣傳力度,使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各項規定,不留死角地宣傳到每一個企業的每個經營者和員工。

2、加快工資立法和執法監督。建議省人大常委會在積極推動全國人大加快工資立法的同時,從我省實際出發,儘快將工資支付條例納入人大立法規劃。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對工資支付的有關問題做出規定,明確企業職工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則、總體框架、基本制度、政府宏觀調控企業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強化對企業工資分配的約束與管理。特別是要明確規定與最低工資標準相關的法律行為與責任。解決好省勞動廳等部門加強執法檢查所必要的人員編制,機構設置,經費預算等問題,並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等社會力量相互配合,定期對工資分配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當前要重點推動解決職工加班加點工資和保險繳納不到位等問題。

3、加強政府統籌協調和對企業工資分配的政策調控。

一是要建立政府協調統籌研究工資分配問題的工作機制。建議政府勞動保障部門牽頭,定期召集各有關方面,共同研究企業工資分配重點解決的問題,如對勞動定額、連續生產行業的工作時間、特殊行業津貼、補貼以及與企業工資分配密切相關的保險、福利等內容,拿出解決辦法和建議。

二是強化政府部門對企業工資政策的執行協調能力。勞動、工商、税務、銀行等部門要統一步調。對沒有經勞動部門審核工資總額的企業,税務部門不允許企業把工資總額作税前列支,銀行不得為謀求商業利益,隨意為企業提取工資現金開綠燈。

三是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工資指導線與人工成本信息制度。重點是強化對行業工資增長的指導,提高工資指導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推行、建立和完善企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完善相關的社會中介機構職能,為企業科學管理人工成本和勞動定額發揮應有作用。四是利用政策槓桿提高對企業工資正常增長的調控力度。應當逐步明確以下政策:如應加大企業固定工資比重,浮動工資所佔全部工資收入的比例不能太高;企業連續贏利3年以上的,必須依據工資指導線為職工增加工資;企業虧損的,原則上不得輕易減發職工工資,如必須減發職工工資,須經職代會討論同意;對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超過社平工資3倍的,再增加工資原則上不得超過指導線下線;試行企業“工資儲備金”制度和“工資保證金”制度,確保職工工資不因企業經濟效益波動而發生大幅波動和拖欠(工資儲備金是對企業在連續贏利情況下為防止收入風險而實行的一種將部分利潤轉為工資儲備的制度,工資儲備金制度的實行,要經與工會協商,經職工理解,並經職代會通過,同時儲備金必須保證專款專用。工資保證金是對企業防止拖欠工資而實行的一種先行工資預付保障制度,實踐證明這兩種制度都是可行的);要解決好政府對政策性虧損企業的扶持與補償工作。

4、全面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完善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當前最主要的任務是,必須加大職工民主參與的力度,大力推進工資集體協商,而不僅僅是在觀念上理解和認同。建議:一是政府要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增加工資集體協商的工作強制性。規定所有企業工資分配與增長必須在與職工集體協商基礎上進行,使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有法必依。二是加快推動以行業協會為代表的統一的企業團體建設。充分履行行業團體作為企業主利益代表者的作用,政府、工會和企業團體三方在源頭上推動企業工資協商工作,制定出台各行業的崗位(工種)工資指導標準。有效解決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職工方與企業方權力不對等,職工處於弱勢地位的問題。

5、加強對企業經營者年薪制的管理。要解決好三個問題:一是加快培育經理人市場。解決目前經營者工資由政府決定而與市場機制脱節的狀況。二是合理控制經營者的薪酬水平。既要使經營者與一般職工拉開一定收入差距,又不能將收入差距拉得過大。建議實行“兩低於”制度,即經營者的年薪增長低於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和企業效益的增長,使經營者收入控制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三是經營者年薪收入要公開透明。年薪的水平和各項指標要向職工公開,接受職工監督,年薪制方案應經職代會討論審議後實施。四是應對企業經營者和高層管理人員的職務消費逐步進行規範。

6、加強對壟斷行業工資收入分配的監管。一是深化體制改革。從體制上打破壟斷,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關係,改變由於資源優勢帶來的分配不公。二是完善工資含量包乾辦法。合理控制收入水平。三是要採取切實措施,將工資外收入納入工資管理。要使這些行業的工資水平與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保持一個合適的比例,防止差距過大。

7、切實解決職工工資拖欠問題。要在繼續加大力度推動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同時,抓緊治理企業工資拖欠問題。既要解決好陳欠問題,又要堅決防止由於前清後欠而形成的新的工資拖欠。國有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問題的解決,要與企業改制和償還並軌職工債務同步進行,根據企業不同情況,採取資產變現,抵押貸款,優惠轉讓,分期償還,抵債清欠,資產保全等多種不同措施,分類清欠。 為推動欠薪問題解決,加強預防欠薪的長效機制建設,應建立企業欠薪報告和舉報制度並加快推行企業用工誠信等級制度,加大欠薪償還追繳執法力度。對於長期拖欠職工工資不採取措施而引發重大羣體事件的,應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8、建立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應按照國際慣例和我省實際經濟發展與消費水平,適當提高標準,並建立起與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增長機制,這對於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改善工資分配不合理的狀況,促進勞動者積極性,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

9、大力推進職工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的專業技術水平。企業新型分配製度注重文化技術因素,符合企業發展要求。提高職工的專業技術能力,將成為提高職工收入水平的重要決定因素,也是解決我省勞動力供求矛盾的根本出路。因此,要加大政府統籌和社會力量整合參與職工教育和培訓的力度,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保證資金來源,明確各項指標,規範企業培訓教育行為,建立和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並加強考核,抓好落實。不斷推動以企業為主體、政府為主導的職工教育工作向更高層次發展,進一步提高職工就業層次,為更好地實現職工收入分配權益,同時也為推動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增加不竭動力。

【第3篇】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情況調查報告

隨着城鎮化建設的加大,城鎮經濟不斷髮展,大量的農民從農村轉移到城市,成為城市建設的生力軍。農民工羣體為中國城鎮化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不可否認現階段我國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保障缺乏,特別是建築行業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問題較為突出。建築行業(含交通道路建設)的從業人員絕大部分是農民工,解決好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問題是關係農民工切身利益、關係社會穩定、關係社會城鎮化發展、關係社會經濟長遠發展的問題。為了進一步瞭解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問題,近日,筆者針對我市市本級20**年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投訴、受理情況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和探究,形成了如下報告:

一、基本情況

據統計,20**年市本級人社部門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42件,清欠農民工工資1557萬元,涉及農民工1680人。處置欠薪羣體性事件18件,涉及農民工1239人。

二、基本特點

(一)拖欠工資主體主要集中在建築業

從市本級投訴人的從業行業看,建築業投訴涉及1520人,佔投訴涉及總人數的90.48%。建築業以體力勞動為主,行業進入的門檻低,適合於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壯年農民工,這個行業也是拖欠農民工工資最嚴重、最普遍的行業。

(二)投訴涉及人員勞動合同覆蓋率低

20**年,**市本級接到投訴的涉及人員基本上都沒有具體的勞動合同,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發生勞務爭議時很難提供必要的依據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三)羣體性案件發生的比例較高

在市本級受理的被拖欠工資的案件中,羣體性的欠薪案件發生比例較高,20**年共立案42件,造成羣體性事件的有18件,佔所處理案件總數的42.86%。建築行業農民工,以鄉土地緣為紐帶形成各個作業班組,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鄉土人情往往會使得他們趨向於走在一起,共同討薪。極個別人員採取堵路、潑汽油、到政府部門遊行等極端方式討薪,從而釀成羣體性事件。羣體性案件容易導致社會矛盾和暴力衝突,是造成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產生原因

(一)農民工維權意識不強。農民工是社會的弱勢羣體,不少人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由於農民工求職心切,在受僱用時不知道要與老闆簽訂書面的合同,常常僅是以口頭形式和老闆約定相關合同。一旦發生糾紛,農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在法理上很難取得有利對待。

(二)建設單位(業主)、施工單位的資金鍊出現問題。20**年受銀行信貸政策調整及國家限制購房政策的影響,部分建設單位和企業融資困難,流動性資金不足,直接導致農民工工資被拖欠。

(三)建築工程項目層層轉包、違法發包情況嚴重,個人承包者無能力支付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建築工程應當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並要求企業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目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築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將工程勞務發包給包工頭,一個工程項目經過3-5次的轉包普遍存在。由於包工頭資金不充裕,承擔風險的能力差,一旦出現包工頭之間因結算存在爭議或資金不及時到位,或者施工企業將工程款交給包工頭,讓包工頭髮放農民工工資,但包工頭捲款逃跑工程等情形,都會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

(四)承包建設者為了擴張經營規模,承攬與自身管理能力不相適應的工程。工程項目的撥款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和手續,而且只能按照合同規定的節點撥付工程款。建築公司採取層層分包、轉包的方式要求包工頭墊款施工。在承建單位資金不充足的情況下,只能拖欠包工頭的工程款,包工頭又將風險轉嫁到農民工身上,形成惡性欠薪的循環。

四、對策及措施

(一)廣泛宣傳,營造和諧勞動關係的氛圍。各級政府和機關部門應高度統一思想認識,將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作為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指標之一。通過在街道、社區、網絡、電視媒體等方式宣傳,內容緊貼企業主和勞動者關心的內容,引導企業嚴格遵循《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提高企業管理者的法律意識,切實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和諧發展。

(二) 建立勞動者維權援助制度,提高勞動者增強維權意識。建立完善勞動者維權免費法律援助制度。各級政府應當增加就業培訓的投入,舉辦各種針對務工的各種就業培訓及法律普及培訓,增強勞動者的法律素質,提高勞動者的維權意識。同時還應當儘可能的收集相關就業及工作信息,以及在就業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的應對措施,特別是當工資遭受拖欠時,一定及時找相關工會或勞動部門解決,如不能及時取得應得的工資,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高度重視,整治非法掛靠、違法分包行為。一是成立工程專項治理整頓領導小組,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實施。 二是調查摸底,造冊登記。對轄區內在建工程的基本概況、在建企業情況、違法違規事實等一個不漏登記在冊。特別是弄虛作假,騙取工程的;不具備與工程建設相符的施工能力,經多次督促整改仍無改觀的;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等要詳細登記,表述清楚。三是明確職責,查處到位。只要認定為轉包和違法分包的,一律視為無效。若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等措施。四是嚴格工程項目的審批管理,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項目企業不再審批新建項目。五是嚴格工程招投標和工程擔保管理,對沒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務以及發生新拖欠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各部門一律停止其新項目的招標投標。

(四)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機制。要建立健全嚴格的信用管理機制,完善各行業特別是建築市場不良信譽記錄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逐步建立健全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公示制度。對各個企業實行工資支付重點監控制度,對容易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的重點企業和單位,專項登記造冊,專人跟蹤監控;被監控的用人單位要每月定期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書面報告勞動用工、工資支付、勞動合同管理、社會保險等情況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由勞動保障部門按照合法、科學的評定標準進行評定,對勞動保障誠信示範企業和企業勞動保障失信行為通過一定的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對多次拖欠工資或拖欠數額巨大的用人單位要在政府網絡和新聞媒體公佈,向社會曝光。

(五)明確職責,建立健全拖欠工資齊抓共管機制。加強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聯動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態勢。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是勞動執法的主體,但是勞動執法並不是完全獨立的,需要其它執法部門和職能部門的配合,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涉及面廣,複雜多變,僅靠勞動監察部門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強與各部門的協調,堅持多溝通、多聯繫、多配合,使各部門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發揮多職能部門的作用,推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如:建設行政部門要按照標準嚴格把好建築施工企業進入建築市場關,杜絕不夠資質、沒有經濟實力的建築企業承建工程,嚴肅查處建築工程非法轉包、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對建築施工企業發生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法行為導致集體停工、罷工或集體上訪等事件的,實行“一票否決”,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新項目的投標,並給予相應的企業資質處罰;取消或降低資質等級;經貿、招商等部門要對新辦企業嚴格審查,規範企業的經營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無故剋扣、拖欠工資的企業,不予辦理工商執照年審等。

(六)在建築工地推行“一卡通”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的發放。施工單位和分包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到銀行辦理“一卡通”農民工工資專户,並根據實名制用工信息為農民工辦理“一卡通”工資卡。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承包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程進度款,工資性工程款必須按月支付。建設單位按照工程進度或工程量每月將工資性工程款存入施工總承包企業在銀行開設的“一卡通”工資專户;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按時足額將農民工工資通過工資專户直接撥付到農民工本人工資卡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一卡通”工資專户,並監督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通過工資專户將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撥付到農民工本人工資。

(七)依照法律規定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份子堅決打擊。人社部門及相關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自治區人社廳、公安廳、人民檢察院聯合下發的《關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規定》,規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處理“惡意欠薪”案件,增強法律的震懾力,保障農民工權益。在打擊不支付報酬犯罪分子的同時,堅決遏制農民工惡意討薪。各部門在解決拖欠問題時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於極少數企業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虛作假、偽造拖欠證據索取不當利益,或為達到其他目的,以討薪名義,敲詐勒索,製造羣體事件,給社會帶來負面、甚至惡性影響的“不法討薪”行為,要予以曝光並嚴懲;觸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第4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調查報告

為進一步瞭解我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市人社局於XX年7月25日至9月25日在xx市政府網站民意調查一欄裏以問卷調查方式開展了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專項調查,瞭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對企業工資增長的影響,以便今後更及時準確地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一、在線調查的基本情況

1、調查的對象:本次調查期間共有179人蔘與了投票。其中男性佔比為75.42%,女性為24.58%。

年齡結構為:18-25歲18人佔10.06%;26-35歲72人佔40.22%;36-45歲43人佔24.02%,46-55歲34人佔18.99%,55歲以上12人佔6.7%。

學歷結構為:碩士及以上10人佔5.59%;大學本科37人佔20.67%;大學專科52人佔29.05%;高中、中專或技校64人佔35.75%;國中及以下16人佔8.94%。

用工形式為:勞動合同工157人佔87.71%;勞務派遣工22人佔12.29%。

勞動合同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19人佔66.48%;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54人佔30.1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6人佔3.35%。

所在企業經營類型:製造業94人佔52.51%;批發零售業8人佔4.47%;居民服務業9人佔5.03%;建築業11人佔6.15%;住宿餐飲業7人佔3.91%;交通運輸業4人佔2.23%;房地產業4人佔2.23%;金融業2人佔1.12%;其他40人佔22.35%。

月平均收入XX元以下64人佔36.36%;XX—3000元60人佔34.09%;3000—5000元35人佔19.89%,5000元以上17人佔9.66%。

2、調查問卷主要結果:

企業是否執行最低工資標準規定選擇“是”135人佔75.42%,選擇“否”44人佔24.58%。

“平均一週的工作時間40小時以內的”有72人佔40.22%,“40小時以上的”有107人佔59.78%。

一週平均休息幾天中選擇“1天”的66人佔36.87%,“2天”的77人佔43.02%,“其他”的36人佔20.11%。

“基本(崗位)工資與最低工資標準相比一樣的”有40人佔22.35%,“高於最低工資標準的”95人佔53.07%,“低於最低工資標準”44人佔24.58%。

單位是否開展過工資集體協商並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選擇“是”的32人佔17.88%,“否”的103人佔57.54%,“不清楚”的44人佔24.58%。近三年是否有過被企業拖欠工資的經歷選擇“是”的34人佔18.99%,“否”的145人佔81.01%。近三年來工資是否有增長選擇“是”的106人佔59.22%,“否”的73人佔40.78%。覺得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實際收入是否有直接影響,被調查者選擇“是”的85人佔47.49%,選擇“否”的94人佔52.51%。

二、調查問卷所反映的主要情況

1、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還是有待提高。從調查問卷看,有24.58%的調查對象反應企業還是沒有執行最低工資標準,除去對最低工資標準口徑的理解差異,還有部分企業沒有將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到位。各級人社部門要繼續加強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主動走訪和職工舉報結合,加大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力度。

2、部分企業將基本工資設為最低工資標準。“最低線”成一些企業的“誤導線”。將基本工資設為最低工資標準後,可以將各類特殊情況支付工資的情形比如加班費計發基數、病假工資、產假工資等約定為基本工資,這樣企業從中可以降低人工成本。還有一些企業以計件工資作為外衣,掩蓋了實際工資。一些計件制職工雖然每月有超過最低工資標準的收入,但是付出的勞動卻是遠超過一天8小時,甚至10到12小時,企業往往以計件製為藉口,拒絕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拒絕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8小時內提供勞動的最低保障水平,不是實際工資水平,也不是企業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不包含加班費。人社部門將通過行政函告等方式,給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的制定提供指導意見,幫助企業制定合理合規發揮工資激勵作用的支付辦法,對於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企業依法處理。

3、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企業的影響因企而異。不同企業職工對最低工資標準的感受度不同,主要表現在企業工資收入按照市場規律以及勞動者自身技能的提高而提高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對企業並沒有太大影響,而一些企業一味的壓低勞動力成本,將工資臨界與最低工資標準,或者是最低工資加加班工資的支付方式,職工收入增長只能靠多加班來實現,那麼這類企業職工對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感受度又比較高。因此,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對企業的影響,也是根據企業自身的工資支付形式、人工成本高低決定的。

4、工資集體協商覆蓋率仍然較低。從本次調查看,仍有57.54%的職工選擇了沒有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還有24.58%的職工不清楚,説明工資集體協商開展情況還有待加強。雖然近年來我市各級各部門為推進工資集體協商開展了一系列活動採取了多種措施,但是工資集體協商的感受度依然很低,效果不太明顯。拓寬工資集體協商覆蓋面,提高協商質量,仍將是我們下一步的工作重點。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單位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它包含了獎金,但不包含加班工資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有些企業故意籠統地向職工支付工資報酬,報酬總額看似不低,由於加班時間長,扣除加班費後,實際工資往往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因此,各級人社部門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宣傳力度和對用人單位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

【第5篇】因企業拖欠工資辭職報告

文檔預覽] 尊敬的領導:

您好!

非常感謝領導給予在××工作的機會以及在工作時間裏對我的幫助和關懷!今天我在這裏提出辭職。

在××兩年的時間裏,公司給予我多次參加大小項目的實施機會,使我在這個工作崗位上積累了一定的技術技能和工程經驗,同時也學到了許多工作以外的處世為人等做人的道理。所有的這些我很珍惜也很感謝公司,因為這些都為我在將來的工作和生活中帶來幫助和方便。 另外,在和××部各位同事的朝夕相處的兩年時間裏,也使我對這個部門,對過去的、現在的同事建立了由淺到深的友誼,我從內心希望這份友誼,這份感情能繼續並永久保持下去。

公司的發展和建設在進一步的規範和完善中,真心祝願xx公司在今後的發展旅途中步步為贏、蒸蒸日上!

再次感謝!

此致

敬禮!

辭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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