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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評選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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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關於參加度全市黨羣系統公文處理工作先進單位評選的自檢報告

市委辦公廳:

為進一步提高市司法局的公文處理工作水平,我們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和《瀋陽市黨的機關公文處理細則》的要求,規範了公文的標準,保證了公文處理工作的嚴格性、正確性、準確性、保祕性。為此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有力,確保了公文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按照《瀋陽市黨的機關公文處理細則》的要求,我局對公文處理工作非常重視,專門成立了以柴德信副局長為領導的公文處理工作辦公室並配備了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專職人員,成立了公文擬製辦理科、立卷歸檔科和保密室,把公文處理工作納入了年度工作目標管理,按照市委《考核辦法》制定了《公文處理實施方案》;有效的控制了“文山”,並取得了切實成效。認真完成了中央和省委辦公部門主辦的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公文處理業務刊物的徵訂任務;積極參加了市委、市政府等上級辦公部門組織的文祕業務培訓。

二、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確保了公文處理工作的規範化

自1999年以來,我局對公文處理工作非常重視,制定了公文處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公文的擬製、辦理、管理、立卷歸檔、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制度規範化進行處理,規範了崗位和制訂了文祕人員工作責任制;建立了報發公文由公文處理辦公室審核,辦公室主任把關,局長簽發制度。

三、規範行文,確保了公文質量。

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和《瀋陽市黨的機關公文處理細則》的要求公文格式進行行文;公文內容做到了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觀點明確,條理清晰,結構嚴謹,文字表述準確、精煉,沒有過長的公文,達到了不超過3000字標準。

四、行文符合規則,確保了注重實效。

年初以來,按照市委對機關公文要求的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實效的原則,召開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辦公室主任座談會,研究並精減了一些不必要的發文程序和不必要有文件制發;行文符合規則做到了嚴格控制發文級格,屬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由該部門發文;遵守市委行文計劃,及時按程序向市委辦公廳報送文稿;能夠及時向上級機關請示問題,沒有在非請示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沒有以機關名義向領導個人行文。

五、公文辦理規範,確保了公文辦理的程序化。

公文辦理程序科學、規範,對承辦、催辦、轉辦的事項能夠及時準確到位;對公文傳遞我局高度重視,採取了專人、專車遞送和收取,確保了文件的及時、安全的送取。確保了公文傳遞及時、安全,避免了公文傳遞時的“錯、漏、壓、丟”現象的發生。

六、公文管理到位,確保了公文借閲手續的合理化。

公文及時歸檔是公文處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在這方面我們制定了嚴格的借閲程序,規定了借閲歸還時間。在辦公室比較緊張的情況下,為了方便文件的歸檔、保密等工作的有序開展成立了文件保密科,並嚴格執行有關保密規定;按規定配置和使用市委辦公廳配發的文件登記簿。在對公文進行清理、清退和銷燬工作方面,為了便於工作購買兩台文件銷燬機,確保過期文件及時的銷燬。

瀋陽市司法局

二OO四年十一月六日

【第2篇】單位評選推薦工作報告

省民委:

按照省人社廳、省民委、省公務員局《關於評選推薦第xx屆全國民委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的通知》要求,經過自下而上逐級推選,嚴格審核層層把關,我市順利完成了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推薦工作。現將初審推薦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推薦工作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接到通知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評選推薦方案,並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進行了彙報,主動與市人社局、公務員局溝通對接,要求相關部門認真研究、積極推薦、嚴格把關,確保評選推薦工作順利完成。

(二)嚴格選拔標準。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將熱心民族團結進步事業,認真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能夠認真執行黨的民族政策,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立足崗位,勇於奉獻,在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崇高事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推薦上來,做到優中選優,確保了推薦對象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精心選拔推薦。要求參選單位嚴格履行規定程序,進行民主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擬推薦對象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推薦評選工作始終堅持羣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堅持評選條件,確保評選質量;堅持面向基層,突出工作一線;嚴格評選程序,嚴肅評選紀律。整個推選過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被推選出來的單位和個人在本單位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深入細緻考察。通過談話、政審及徵求意見等辦法,全面瞭解考察對象情況。被推薦的對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徵求了幹部管理部門的同意,並徵求了紀檢監察和衞生計生部門的意見。市人社局會同我局對推薦單位和個人進行了認真審核把關。

二、評選推薦結果

根據文件要求,經各區市層層推薦,結合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情況,綜合考慮各區市少數民族人口數量、民族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對民族工作的貢獻,我市擬推薦青島市市南區民族宗教局為全省民委系統候選先進集體,青島市城陽區委統戰部副部長、民族宗教局局長張春燕同志為全省民委系統候選先進工作者。

三、推薦對象基本情況

1、全省民委系統候選先進集體

市南區民族宗教局,針對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新任務、新特點,立足區情,創新舉措,在完善民族工作治理體系上謀新思路,在探索民族工作途徑上求新突破,在推動民族工作向社區延伸上見新成效。設立了“一箇中心”(民族事務聯管中心),搭建了“兩個平台”(“微市南”信息發佈平台和“幫到家”互動交流平台),健全了“三項機制”(常態化管理機制、親情化服務機制、立體化應急機制),組建了“四支隊伍”(街道民族工作指導員、社區民族工作聯絡員、樓院民族工作調解員、社區民族工作宣傳員),不斷深化創建工作,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碩果累累。20**年、20**年,連續兩屆被國務院授予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20**年被評為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範單位。

2、全省民委系統候選先進工作者

張春燕,女,漢族,1962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1978年9月參加工作,20**年5月因工作需要調入城陽區委統戰部(城陽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從事民族宗教工作,現任城陽區委統戰部副部長、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城陽區有41個少數民族、居住半年以上的少數民族常住人口22667人,少數民族企業88家,民族餐飲網點300多家(清真網點**0餘家),少數民族百人以上社區11個,民族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多年來,張春燕同志帶領全局同志,認真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圍繞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主題,紮實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創新民族工作服務管理方式,為促進全區民族團結作出了突出貢獻。城陽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先後榮獲國務院表彰的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山東省民族宗教工作先進集體、青島市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等榮譽稱號。

【第3篇】單位評選工作報告

單位評選工作報告

按照省人社廳、省民委、省公務員局《關於評選推薦第xx屆全國民委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的通知》要求,經過自下而上逐級推選,嚴格審核層層把關,我市順利完成了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推薦工作。

一、推薦工作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接到通知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評選推薦方案,並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進行了彙報,主動與市人社局、公務員局溝通對接,要求相關部門認真研究、積極推薦、嚴格把關,確保評選推薦工作順利完成。

(二)嚴格選拔標準。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將熱心民族團結進步事業,認真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能夠認真執行黨的民族政策,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立足崗位,勇於奉獻,在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崇高事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推薦上來,做到優中選優,確保了推薦對象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精心選拔推薦。要求參選單位嚴格履行規定程序,進行民主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擬推薦對象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推薦評選工作始終堅持羣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堅持評選條件,確保評選質量;堅持面向基層,突出工作一線;嚴格評選程序,嚴肅評選紀律。整個推選過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被推選出來的單位和個人在本單位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深入細緻考察。通過談話、政審及徵求意見等辦法,全面瞭解考察對象情況。被推薦的對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徵求了幹部管理部門的同意,並徵求了紀檢監察和衞生計生部門的意見。市人社局會同我局對推薦單位和個人進行了認真審核把關。

二、評選推薦結果

根據文件要求,經各區市層層推薦,結合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情況,綜合考慮各區市少數民族人口數量、民族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對民族工作的貢獻,我市擬推薦青島市市南區民族宗教局為全省民委系統候選先進集體,青島市城陽區委統 戰部副部長、民族宗教局局長張春燕同志為全省民委系統候選先進工作者。

三、推薦對象基本情況

1、全省民委系統候選先進集體

市南區民族宗教局,針對新形勢下民族工作的新任務、新特點,立足區情,創新舉措,在完善民族工作治理體系上謀新思路,在探索民族工作途徑上求新突破,在推動民族工作向社區延伸上見新成效。設立了“一箇中心”(民族事務聯管中心),搭建了“兩個平台”(“微市南”信息發佈平台和“幫到家”互動交流平台),健全了“三項機制”(常態化管理機制、親情化服務機制、立體化應急機制),組建了“四支隊伍”(街道民族工作指導員、社區民族工作聯絡員、樓院民族工作調解員、社區民族工作宣傳員),不斷深化創建工作,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碩果累累。20**年、20**年,連續兩屆被國務院授予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20**年被評為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範單位。

2、全省民委系統候選先進工作者

張春燕,女,漢族,1962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1978年9月參加工作,20**年5月因工作需要調入城陽區委統 戰部(城陽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從事民族宗教工作,現任城陽區委統 戰部副部長、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城陽區有41個少數民族、居住半年以上的少數民族常住人口22667人,少數民族企業88家,民族餐飲網點300多家(清真網點**0餘家),少數民族百人以上社區11個,民族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多年來,張春燕同志帶領全局同志,認真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圍繞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主題,紮實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創新民族工作服務管理方式,為促進全區民族團結作出了突出貢獻。城陽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先後榮獲國務院表彰的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山東省民族宗教工作先進集體、青島市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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