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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違紀處理決定【多篇】

單位違紀處理決定【多篇】

單位違紀處理決定【多篇】

違紀處理決定 篇一

對違紀現象做出公正的懲處,能督促學生修正錯誤,促進學校文明的建設,創造一個嚴明、守紀的校風。

第一條: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一般違紀,一經查出,責成班主任視其違紀情況,處以班內點名批評、書面檢查和班內大會檢討處分。

1、上課遲到或早退一次者。

做眼保健操不認真一次者。

不經允許,無故不上交作業一次或不參加階段性小考一次者。

第二條: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學校處以校內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4在學校內大聲喧譁一次者。

5、對違紀情節比較嚴重或對檢查人員批評接受態度不誠懇一次者。

6、在一週內有一般違紀現象兩次以上者。

7、曠課一節者。(含體育課、班會課、勞動課、自習課、校會)

8、無故不上課間操或眼保健操一週之內兩次者。

9、無故損壞公物,除按規定賠償外,視其情節給以通報批評或從嚴處分。

第三條:學生凡具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況,學校處以記過處分,並視其表現在一定時間內取消該處分,不記入學生檔案,否則將記入學生本人檔案。

10、在學校組織的各種考試中,有舞弊行為一次者。

11、學生違紀對檢查、管理人員教育態度生硬一次者。

12、學生違紀在一學年被學校通報批評兩次(含兩次)以上者。

13學生連續曠課6課時(含6課時)以上者。

14、連續遲到、早退,一週在三次以上者。

15在校內有吸煙、打牌、下棋等行為者。

16無論在何時何地去網吧、電子游藝廳一次者。

第四條: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學校給以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並記入學生檔案。

17學年考試成績有三門以上主要課程不及格者,學校處以留校察看處分。

18一學期曠課、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三次作為曠課一節)累計達50節以上者,以自動退學【】論。

19亂用電器、亂扯電線者,最低應給以留校察看處分;造成事故者開除學籍。

20、學生有早戀傾向,不接受學校教育者,勒令退學。

21、有盜竊、賭博、酗酒行為者,視其情節,學校給以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22、打架、鬥毆者,視情節,學校給以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對攜帶凶器鬥毆或勾引社會人員到學校尋釁者,立即開除學籍,並報送公安機關。

23、觸犯法律被公安機關收審者,開除學籍。

24、學生對批評教育不滿,對老師或學生有報復行為者,視情節輕重,學校給予留校查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25、對個別違紀學生,若屢教不改,可採取連續加重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考生須知和違紀處理決定 篇二

實驗操作考試考生須知

一、持准考證進入考場,不準攜帶任何書籍、實驗報告等,只許帶鋼筆、圓珠筆等。

二、考前十分鐘抽籤入場,考試開始五分鐘後不得入場,中途出場者不得再次入場。

三、聽從主監考及考務人員指揮。宣佈考試開始方可動手操作,考試終止時間一到,立即停止操作退場,且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不得與未考試學生在一起交流。

四、愛護公物,保持考場衞生,按有關規定回收化學廢液,損壞實驗儀器要照價賠償。

五、注意操作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得幹憂和影響考務人員工作。有違紀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信息技術考試考生須知

1.除Windows操作題和選擇題外,一定要注意存盤。2.請考生不要刪除自己答題文件夾,否則會影響正常考試。3.如考試環境為特殊鍵盤,一定不要隨意觸碰不熟悉的按鍵。4.請考生注意考試主界面右上方的倒計時時間,適當安排答題先後輕重順序,控制答題節奏。

5.考生不得攜帶任何磁盤、U盤及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6.考生憑準考證入場,並按計算機屏幕顯示的位置坐好,將准考證放在考試機桌上。監考教師確認無誤後啟動考試。若發觀有誤,可舉手向監考教師詢問。

7.考生不得向監考教師、計算機操作人員及其他考生詢問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問題.如遇到不涉及試題的操作疑問,可舉手向監考教師或計算機操作人員詢問,如①系統出現故障;②由於誤操作造成“死機”;③微機出現故障等等。在考試如遇到網絡或計算機故障時,考生應聽從監考教師安排換機續考或換場重考。

8.每場考試30分鐘,考生遲到10分鐘後不得入場。進入考場的考生,開考20分鐘後,方可交卷離開考場。考試結束時(30分鐘)若考生不能提交試卷,計算機將自動停止答題,自動上交試卷。

9.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考生不準吸煙,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偷看,不準傳紙條,不準蓄意破壞考試機器.

10.交卷後考生應立即退出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笑、議論。

1l.考生根據自身需求可以攜帶筆及A4空白紙一張。

實驗操作考試考生

違紀行為處理規定

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經説服教育仍不改正的,扣除該科所得分數20%: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的;

二、宣佈考試開始前動手操作的;

三、考試終止後繼續操作的;

四、在考場內喧譁或作其它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其考試資格,並通知所在學校批評教育:

一、考試期間故意毀壞實驗儀器,浪費藥品的;

二、在考場內吸煙或阻撓、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執行考務的;

三、威脅考務工作人員安全或公然侮辱、誹謗、誣陷考務工作人員的;

四、偽造證件,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試的; 秦皇島市國中畢業升學信息技術

考試違紀處理辦法

一、為維護信息技術會考的嚴肅性,保證考試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二、市教育局負責信息技術會考違紀處罰的監督、管理工作。各縣(區)教育局負責對考試工作人員的違紀處罰,需要給予行政和黨紀處分的,由縣(區)教育局建議所在單位或有關機關依法處理.考生違紀由監考教師進行確認,在考場記錄單中記錄,上報縣(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三、對考生在考試中的違紀行為,監考教師應及時制止.經監考教師提出警告後仍不改正的下列行為之一者,確認作弊,考試成績以O分計算:

1.攜帶與考試有關的資料到座位上,並在考試中使用的; 2.使用移動電話、移動數碼存儲等設備工具的; 3.向他人尋問或協助他人考試的: 4.大聲喧譁、破壞考場秩序的; 5.蓄意破壞考試機器的; 6.有其它嚴重舞弊行為的。

四、考生不按考試要求進行操作,造成機器損壞須賠償損失。

五、考試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取消當年及下一年考試工作人員資格,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l.監考遲到,隨意離開的;

2.監考中不履行職責,經指出仍不改正的;

3.利用監考或從事考務工作之便,為考生舞弊提供條件的; 4.對考生舞弊行為知情不報、庇護掩蓋的; 5.提供答案或暗示考生答題的; 6.故意丟失、損壞考生考試數據的; 7.應迴避考試工作卻隱瞞不報,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的。

六、私自解密考試軟件;泄露、修改、打印試題;解密、修改、損毀保密期限內的考生答卷及考試成績者,將依照有關法律,由司法機關處理.

七、對於違反信息技術會考紀律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本《方案》的規定,做出考試處罰決定,被處罰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在接到處罰決定的十五天內,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單位違紀處理決定 篇三

一、事件經過

20xx年6月11日下午1:30許,20xx級8班學生劉到20xx級九班袁所在宿舍倒水喝,此時午休未起,劉高聲喧譁,其他同學制止,劉不改,變本加厲,袁再予以制止,未見效,遂結矛盾。

6月12日早點期間,劉糾集20xx級4班學生張到尚賢教學樓三樓毆打袁,並向袁索要兩盒煙,聲言“煙不至,事不畢”。袁xx同學未向班主任和學校報告實情,亦糾結同學以自保。上午11:30放學後,劉又糾結張等人,欲毆打袁,雙方見老師後,方散去,在劉私下解決其與袁矛盾的過程中,20xx級1班李,不予勸止劉、張二人,反將袁叫止劉、張二人所在宿舍,讓袁為劉買煙了事。

二、違紀情況及承認錯誤態度

劉無理於他人而不覺,竟至糾結同學毆打他人之程度,是非不分,悔過不深,承認錯誤態度不誠懇。

張知情不報,是非不分,竟至替人行兇之程度,悔過亦不深,承認錯誤態度亦不誠懇。

李知情不報,是非不分,有幫助劉、張二人之嫌疑,承認錯誤態度較誠懇。

袁雖為受害方,然知情不報,不分是非,亦欲自行解決矛盾,並有激化矛盾之可能,承認錯誤態度誠懇。

三、處理決定

經學校多方調查取證,視四位同學違紀情節之輕重,根據《下吉中學學生違紀處罰條例》,現決定:1、給予劉、張留校察看處分,以觀後效;2、給予李記大過處分,警其自省;3、給予袁xx同學批評教育之處分,警其自悔。

四、正告同學,反省自省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荀子云: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劉、袁二同學之矛盾,何以由口舌之爭而至動手毆打,甚而至於羣架毆鬥之地步?一言以蔽之,乏自省之功也。

成長、成人,而後成才,我校育人教學之新理念也,刻於石而警諸生;更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古訓勒於石,以啟諸生。諸生既至校園,則受先生教誨而日日自省,天天進步,方不負父母師長之期盼。修身者,辯是非,明美醜,分善惡,且時時警示自我之功,成長、成人、成才之基也。

然劉、張、李、袁四同學,不思自省,不重修身,為小惡而不思己過,棄善舉而向醜惡,影響自我,危及他人,降人格,辱家長,添**,墨班風校風。熟不知,小惡積而大惡成,大惡成而兇險至,玄德公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當斯事處理決定之宣也,幾近成人之諸生,應以此言相警而律己,慎言慎行,多為真、善、美之行,遠離假、惡、醜之舉。如此,父母之期盼成,師長之期許達,國家民族之復興有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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