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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代表機構的問題

外交代表機構的問題

外交代表機構的問題

1、外交代表機構指一個國家駐另一個國家的外交官組,包括大使館、公使館、總領事館、領事館、外交聯絡處;

2、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

3、領事館是一國政府派駐對方國家某個城市並在一定區域執行領事職務的政府代表機關;

4、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係,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

延伸閲讀

關於伊斯蘭教的問題

伊斯蘭教是世界性的宗教之一,與佛教、基督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中國舊稱大食法、大食教、天方教、清真教、回回教、回教、回回教門等。截止到2009年底,世界人口約68億人口中,穆斯林總人數是15、7億, 分佈在204個國家和地區,佔全世界的百分之二十三。

伊斯蘭教主要分為遜尼和什葉兩大派系,也有其他一些小派系(如哈瓦里吉派,伊斯瑪儀派)。遜尼派被認為是主流派別,又被稱為正統派,分佈在大多數伊斯蘭國家,中國穆斯林也大多是遜尼派;什葉派的信徒主要分佈伊朗,還存在於其它一些國家和地區,比如伊拉克等國。

生活中的經濟問題

油價上漲,導致汽車用油不變的情況下運費漲價,運費上漲導致運輸相關產品價格上漲,相關產品價格上漲推動社會整體物價上漲。

結論,基礎生產資料的價格上漲,將會帶動社會大範圍的價格上漲。

在農業經濟時代,地主家總是有餘糧,所以地主有一個特徵就他們家有大大的倉庫,最多的就是糧食。每次農民起義,開倉分糧,總是小時候小人書裏面的經典畫面。有多大的倉庫,裏面藏有多少糧食,某種程度上,還是財富的象徵。

夫妻共同債務糾紛問題是怎樣的

夫妻共同債務糾紛問題是,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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