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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保管理制度多篇

幼兒園安保管理制度多篇

幼兒園安保管理制度多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值班巡邏制度

⒈實行幼兒園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園治安保衞工作全面負責。

⒉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樓各要害部位防盜、防火巡邏。

⒊遇有節假日,由幼兒園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平時由護園隊巡邏。

⒋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⒌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幼兒園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⒍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給予處罰。

⒎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二)門衞管理制度

1、強化校園封閉式管理,除上學、放學時段外,所有校門一律關閉。

2、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做好人員出入登記,做好值班記錄。節假日未經領導批准,嚴禁一切外來人員進校。

3、值班期間,值班員應增強責任心,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無故脱崗、漏崗、擅離職守。因有病有事不能堅持到崗的,要及時向主管人員請假,經允許後方可離崗。

4、值班員應學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設施、器械及報警裝置,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5、在節假日及下班期間,值班人員必須逐樓層進行檢查,確認無事後,方可關門落鎖;要勤巡邏勤檢查,禁止閒雜人員進入園內,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安全。

6、當班時不得睡覺,不準喝酒,不準進行娛樂活動。

7、確保責任區衞生整潔,做到清潔、衞生、有序。

8、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管理,對可疑物品及其它可疑現象要認真檢查。

9、負責傳送報刊、書信,及園內車輛的停放工作。

10、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1、節日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人員應準時交接班,不得隨便缺席,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可事先調劑解決,並通知辦公室,同時做好值班記錄。

12、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發案事故損失的,均按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賠償。構成刑事責任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三)校園巡查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按要求仔細巡查、檢查幼兒園的重點場所。

2、白天、夜間均有專門人員對校園進行全面巡查,夜間巡查每小時一次。

3、加強重點部門、重點場所夜間巡查工作,要善於觀察和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做出正確判斷。

4、針對幼兒園公共設施、消防安全、綜和治理進行全面巡查,若有異常情況及時進行應急處理,並將情況認真記錄和上報安全保衞科。

5、結合幼兒園監控錄像,每天進行安全巡查情況分析,排查安全隱患,制定預防措施,並落實到實處。

(四)重要部位管理制度

1、化學藥品、體育器材專人保管。領取、使用、回收、進庫登記備案。

2、水箱、水壺加蓋加鎖,專人看護,定期檢查。

3、重要部位(如食堂)相關人員不擅離崗位。

4、按要求配備技防設施,校園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門衞、校長室安裝安全報警裝置。

幼兒園安保管理制度 篇二

一、基本要求

1 、上班期間必須穿着制服,嚴格做好個人衞生,不留長指甲、戴首飾、不蓄髮、不蓄鬍,時刻保持良好形象。

2 、上班期間對待師生、家長、來賓要熱情有禮,耐心解答家長、來賓提出的問題,及時反饋家長、來賓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熟悉本校教師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所帶班級、相貌特徵及興趣班老師常規出入本園時間等,熟悉教學樓各大小設施等情況。

4 、必須掌握打卡機、門禁系統、音響設施、視頻監控設施的使用方法及電話如何轉接到各班級的方法。

5 、要與學校保安員、社區保安員及轄區民警保持密切聯繫,要熟悉園領導電話,公安報警電話。緊急狀況下能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園領導,並向派出所請求支援。

派出所報警電話:110

6 、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來訪登記》、《保安巡查登記》、《紫外線消毒燈記錄》等表格,要求字跡清楚,項目內容全面準確。

7 、對待工作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認真做好園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嚴守規章制度,遵守基本的職業道德,將師生安全和校產安全擺在首位。

二、主要崗位職責

1 、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做到定崗定時執勤,不遲到早退,在執勤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保證校園二十四小時全天候值班。

2 、認真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如遇匪情、火災、報警等突發事件,第一時間上報領導,同時要堅守崗位,把好大門關,協同其他保安員共同作戰。

3 、上下學時間開放大門通行,到校園門口協助接送學生;正常教學時間段關閉大門,嚴禁離崗時不鎖大門。

4、本園家長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兒,未帶接送卡的家長需填寫接送記錄,嚴禁無卡不填記錄的陌生人接送幼兒。

5、值班期間負責協助監督教職工打卡情況;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轉接各教室分機號碼;郵件、報紙、雜誌的收發工作;按要求準時播放早操、起牀等廣播。

6、保持保安室、保安亭衞生、整潔;保持操場、門面、大樓外觀整潔,及時清掃垃圾和落葉,保持美觀(包括條幅、宣傳畫、通知、玩具等的擺放)

7、對進出幼兒園的物品需進行檢查。特別做好搬出幼兒園物品的流水帳登記工作。

三、來訪登記制度

1、週一至週五8:30—18:00,除本園教職工與幼兒外之任何人(包括家長),均不得在任何時段進入幼兒園。

2、18:00後需持卡進入校園,其餘人員一律不得入園。

3、對外來人員(教職員工的客人、領導、親友,各類訪客、裝修作業等人員)必須先登記有效證件(認真核對證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問清楚所訪問師生的姓名或辦公室等,經電話確認後,由被訪問聯繫人到值班室簽字確認,方可一同進入,或由保安員保安引領來訪者到相應工作聯繫人處。

4、工作時間內家長送來幼兒園日常用品,做好登記並準確送至所在班級請老師簽收,或通知幼兒所在班級教師下樓領取、簽收。

5、對於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6、對待來訪者應禮貌待人,使用普通話交談,具體要求見《來訪人員接待制度》

四、安全巡查制度

1 、教學時間段經常巡查校園各樓層情況,上下午各巡查校園周邊一次。值班期間除巡視外應在保安亭辦公。

2 、夜間1:00及4:00巡查兩次,重點檢查教室及辦公室財產、消防設施、水電開關等安全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置並向園領導報告,做好檢查記錄。小憩應建立在按時完成巡邏任務的前提下,聽到監控器報警,應及時查看。

3、門崗、保安員應協助夜間對各教室門、窗、水、電的安全抽查工作,並做好記錄。

4、每天22:00開消毒燈,每天一小時,檢查消毒燈管是否正常,並做好記錄22:00;22:00—7:00開熱感器;全天24小時開放視頻監控系統。

5、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節假日所有校園場所不對外開放,遇到惡意翻越欄杆入園的未成年少年,要及時清理出校園,並進行登記、教育。

6、密切關注夜間天氣變化,樹立防風、防雨、防雷的安全防範意識。為保證幼兒園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幼兒健康成長,確保國家(園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制度 篇三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高度重視幼兒安全,以安全為第一要務。保護幼兒安全,防止走失、受傷、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一、家長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幼兒來園時間8:30止,須由家長送至教室交給班主任,

(2)離園:幼兒離園時間4:00起,均由班主任送至門口。小託班—4:00,(小班部大門口)中大班—4:00,大門口(大班);小門口:(中班)。

須由家長接,家長不進園,接送均在園門口,要求家長遵守時間,減少幼兒交叉感染機會,不讓陌生旁人領去,防止壞人冒領。

(3)來園、離園時教室只開一扇門,防止幼兒隨人多走失,不空關幼兒。不讓幼兒單獨留在活動室或辦公室內。

(4)把好園門。門衞堅守崗位,幼兒來園、離園時要密切注意,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嚴把大門不得丟失幼兒。

(5)加強晨檢。不讓幼兒將危險品帶入園內(如:別針、珠子、尖針、小刀等物)。

(6)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核對,要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離崗時間11:30。

(2)幼兒在園所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後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導。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導,護導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規範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春遊等活動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並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另有食品安全制度)。家長幼兒不能將食品帶進園。

(5)防止燙傷。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並加蓋,不準放在地上,防止燙傷、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鎖。

(6)每二週由安全專檢員及保健主任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設備電線用電安全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苗子,及時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妥善開關門窗,要用搭鈎和椅子等及時固定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經常檢查,無尖鋭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7)滅蟲藥物保健員專人負責投放,並記錄好投放堆數,嚴格投放時間,在雙休日投放,下週一早上有二來園前全數收回,並嚴禁放在班上。

(8)認真做好各類記錄:

(1)認真記好晨檢記錄—保健員

(2)全日觀察記錄—班主任

(3)家訪記錄—班主任、保健員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2、保健醫生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

3、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4、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5、認真貫徹衞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衞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6、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7、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衞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8、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説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9、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10、在户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人。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務室,必要時送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1、安全保衞

堅持門衞值班制度,建立與學校保衞處的聯繫卡;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並得到門衞或園長允許後方可入園;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地向有關部門報告;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並採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

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後方可離開;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採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裏吮吃;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2、飲食安全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衞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衞生意識;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採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衞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營養要求;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並採取“三防措施”;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衞生要求,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衞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衞生。

3、藥品管理

內服、外用藥品要註明標識並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

4、活動安全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並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組織幼兒游泳時,工作人員應嚴密監護,不得擅自離開或閒談,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

幼兒園安保管理制度 篇六

1、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形成黨政聯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深入抓,各部門和班級細緻實施的管理網絡,職責明確,層層有效落實。各部門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加強教職員工安全防範意識教育。堅持逢會必講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每月安全專項主題學習活動和每日安全巡檢制度,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通過深入宣傳,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安全方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幼兒園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園內外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校公安處,一份報後勤處,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專業保安護園制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衞的人員要經常和校公安處保持密切聯繫,爭取校公安處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將幼兒趕出教室、幼兒園。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教育局批准、園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救火、救災等。

7、幼兒園還要教育幼兒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園、按時離園,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政府和教育局。

9、幼兒園要經常檢查園內圍牆、擋土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建立健全門衞、值班、巡檢、安全檢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幼兒園施行封閉式管理,制定專項的《幼兒園門衞安全防護制度》,督導門衞嚴格查驗制度,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幼兒園內。幼兒園日常出入採取持安全接送卡出入制度,出現傳染病檢疫期間,幼兒園採取封園管理,由教師接送幼兒,家長鬚與教師打電話確認後,教師負責接送幼兒,外來辦公人員須登記打電話核實後方可進園。

11、有效建立有效地建立了警園聯防機制。與校公安處建立治安防控體系聯絡網,做到快速有效處理應急事件發生;

12、保證園(班)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保證每天定期由專人檢修並有詳實記錄,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活動場地:

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電源插座應放在1.6米以上地方,要有警示標示;幼兒接觸到的設施設備應進行軟處理,清除房屋、場地不安全因素。對幼兒園的房屋、場地、傢俱、大型玩具、運動器械等設備,每週至少檢查一次。定期檢修大型玩具,張貼玩具安全使用温馨提示標誌,發現隱患停止使用;各項活動均要以幼兒為中心,保教人員要密切注視幼兒的各項活動,總務人員應該經常檢查大型設備是否完好,並及時組織聯繫維修。教師組織户外活動時,應事先觀察好場地,清楚不安全因素,不得玩忽職守和搞“放羊式”的活動。不準私自帶幼兒去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幼兒玩耍時,要有人在旁照顧;經常檢查電器、電線是否漏電,室內電器插座應安裝在1.6米以上,不允許幼兒進入食堂、庫房等地。

生活用品及玩具:

教師、保育員必須明確掌握班內設施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每月做好班級安全自查表記錄工作,並逐一制定防護措施,不允許幼兒佩戴項鍊、耳環、手鐲等。熱水瓶、壺、電器、火柴、刀剪等放到幼兒取不到的地方,以免發生燙傷、燒傷、觸電及割傷。不給幼兒體積小、鋭利、易破碎、帶有毒性質的玩具和物品,以免誤塞、誤吞,造成傷害。玩具破損後及時修理替換。幼兒午睡之前,檢查幼兒的手、口是否有異物,摘下幼兒頭上的裝飾物。

藥物

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劇毒藥品要專人專箱管理,並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班內不許存放劇毒藥品,消毒液禁止放在幼兒的卧室及活動室。使用滅鼠、滅蚊藥時,要有措施,有記錄。保教人員請家長寫清藥名、用藥時間、用藥量等,合理用藥、喂藥,認真計算用藥劑量,幼兒服藥前要仔細核對,並做好交接班。

食物

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衞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並由經辦人每餐予以鑑字備案。組織進餐時注意觀察幼兒,幼兒不能説笑、打逗,以防止食物吸入氣管。粥、湯、開水等易燙食物必須放在安全地方,進行降温處理後方能給幼兒飲用。

防止幼兒走失

接送幼兒時老師應與家長見面,並以《接送卡》為憑證接送幼兒。換人接送幼兒時教師要和家長做好溝通。外出活動時,做到隨時清點人數,交接班也要清點幼兒人數,保安時刻注意觀察幼兒園大門,禁止幼兒單獨外出。

13、醫務人員應按照規定嚴格執行健康檢查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預防接種工作,按照季節或根據需要聯繫消滅蚊蠅及其它傳染病用的藥劑和噴灑工作,對傳染病及其它疾病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宣傳衞生及防止流行傳染病的知識,認真執行膳食分析,做好營養計算,做好食物原料的檢查和監督器具消毒工作;把住工作人員、幼兒的體檢關;妥善保管藥物;堅持深入班級進行檢查和指導教師進行晨檢。定期學習幼兒常見意外事故急救處理方法,避免傷亡,減少全並症的發生,提高急救處理的成功率。

14、帶班人員對在班人數了如指掌,帶班教養員不得脱離班級而使幼兒無人照看,不得使任意幼兒長時間脱離視線,不得指持有兒倒垃圾和幹超過幼兒能力的活。班內不準留園外人園談話,食堂不能作為行人通道。

15、各班對個別哭、鬧、跑的幼兒應有針對性措施,認真排查教職員工中和家長中重點人羣, 其中嚴重者應向園長彙報並制定措施。

16、班級下班前各班要認真檢查室內是否有人,並處理好門窗、水、電等事宜。離園後應有門衞專人檢查門窗、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電、防颱、防汛、防盜工作。

17、值班人員應清楚掌握火警、匪警、防颱、防汛電話號碼,按時開關園門,不得在班上喝酒,九點前不應睡覺,睡前應巡視全園門窗、水管、煤氣、紫外線燈、電燈、錄音機,拉電閘。

18、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與家長簽署安全接送協議,不允許幼兒自己來去,特殊情況需有家長説明、備案,不允許將幼兒交付給生人帶走,家長委託他人接送幼兒必須親自打電話給教師經核實確認後,持親筆委託字條交給老師備案。保安人員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脱崗或幹其它事務,有值班記錄。

19、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彙報,不得延誤。

20、對園(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根據情節大小,分故意傷害、責任事故、工作差錯、自然事故四級處理。

21、每年進行一次全園性防火逃生演習,職工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幼兒園配置相應數量的滅火器,並妥善存放,要定期檢查、更換滅火器。

幼兒園安全制度 篇七

第一條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生命與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衞

第二條 堅持門衞值班制度,實行來客來訪登記,經門衞或園長允許後在傳達室等候接待。不得隨意進入教室。

第三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事、物交接準確無誤。

第四條 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時施救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 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並採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嚴禁幼兒觸摸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嚴禁幼兒去鍋爐房、廚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第七條 教育幼兒遵守紀律,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經老師允許並有老師監護。

第八條 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被接錯。

第九條 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秩序井然。

第十條 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採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品或玩具放在嘴裏,飯菜經降温處理後再用。

第十一條 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 炊事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件上崗,認真執行食品衞生法規和有關部門的制度,養成良好的衞生意識。

第十三條 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採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衞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 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要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並採取“三防措施”。

第十五條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衞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 加工用具、容器、餐具要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 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衞生,工作時穿戴工作服、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衞生。

三、藥品安全

第十八條 內服、外用藥品要註明標識,分類存放,要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第十九條 給幼兒服藥時要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

第二十條 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不得隨意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要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第二十二條 醫務人員要提高醫療保健和處理應急事故的能力。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三條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時要清點人數並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要備藥箱跟隨。

第二十四條 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和心理特點,不能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五條 組織幼兒活動時,教師和工作人員要密切監護活動全過程,不得閒談或擅自離開,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六條 教師或保育員交接班時要點清人數,記入檔案,防止出錯。

第二十八條 加強紀律教育,提高防火、防水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做到防患於未然。

五、工作落實

第二十九條 各項安全工作均有一把手負總責,安全副職具體抓落實,本着“一崗雙責”的原則抓好各項安全工作。

第三十條 建立各項安全工作檔案、各種應急預案,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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