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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1、學校教職工及學生憑學校統一製作的標誌牌或名籤進出校園。

2、學校守衞室應認真查驗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並進行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校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幼兒園)守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校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4、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的)學校教導處或政教處審批同意的請假條,守衞人員對照學生名籤查驗登記後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老師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接待外來人員,確因特殊需要接待外來人員的,需由教師本人到守衞室確認登記後方可進入。

6、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老師本人到守衞室確認登記後方可進入。

7、上課期間,學生家長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學校(幼兒園)時,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方可進入。

8、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期間,必須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9、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進入學校,要先與守衞人員打招呼,並按學校規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10、上級視察工作時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學校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1、守衞室對進出學校(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12、守衞室對帶出學校的物品要進行查驗,查驗核實並登記後方可放行。

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1、幼兒園實行堅持每天至少一次的校門、校園、教學樓、倉庫、多功能廳及校園周邊巡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2、堅持早晚校門值守,小朋友進園和離園有值班老師在大廳門口值班,大廳值班教師堅持按時到崗。

3、安全監督員做好全天候校內巡查工作,特別加強對幼兒園重點部位的巡查查看。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務檢查校園、教學樓、各活動室的公共設施、消防設備、活動器材有無安全隱患,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後勤處,後勤處第一時間排除隱患。

4、每天放學後安全監督員要巡查後方可離園,要注意查巡教學樓內外電線有無異常,各教室的門窗、用電設備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

5、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會妥善處理本崗位的險肇事故,會報警。

6、值班巡查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於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鬥爭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7、巡查人員要認真填寫幼兒園安全工作日誌常規記錄表。 8.對在值班巡查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追究責任。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⒈實行幼兒園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園治安保衞工作全面負責。

⒉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樓各要害部位防盜、防火巡邏。

⒊遇有節假日,由幼兒園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平時由護園隊巡邏。

⒋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⒌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幼兒園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⒍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給予處罰。

⒎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和飲食衞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衞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採購,加工腐爛、變質、黴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採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於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鹼、小蘇打、明礬、去污粉、清潔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採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衞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範,並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櫃應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於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煙。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櫃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後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製、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温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並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四、食堂、食品衞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為切實做好食堂、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飲食衞生、安全,特訂 食堂衞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定期組織食堂員工學習有關食品衞生安全法律、法規及各級政府、機關對有關食品衞生安全文件精神,組織員工參加衞生部門組織的衞生知識培訓, 不斷提高食堂工作人員的衞生意識和法律意識。

(二)根據衞生部門的規定要求,結合學校食堂實際情況,備齊各功能用房, 配全相關設施,並將設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實責任,切實發揮其作用。

(三)食堂工作人員須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崗證上崗,並做到勤剪 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鍊,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場所吸煙。

(四)各衞生區域、各庫房、各加工操作間、各硬件設施等的衞生責任人及 時組織相關人員打掃、擦抹,及時清理雜物等。

(五)嚴把採購、儲存食品衞生關。杜絕採購腐爛變質及其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絕用腐爛變質及其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 食品。規範採買肉品渠道,查驗肉品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同時做好必要記載,做到貨證相符。

(六)用專用水池洗刷餐具;用專用消毒櫃對餐具進行消毒;用專用保潔櫃存放餐具。

(七)規範備餐間設施,充分發揮備餐間功能。庫房、設施、環境衞生區 域的打掃、檢查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及時打掃,不留污物、灰塵。

(八)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場所進行;葷、素食物清洗分池進行;生、熟食物分開存放;冷藏、冷凍設施正常運轉。冷藏櫃的霜不得超過5毫米。確保庫房加工間通風、無鼠蠅、無灰塵。

(九)供應的熟食特別是葷菜須充分加熱。

(十)食堂夥管定期檢查食堂衞生,發現問題現場處理,並做好記錄。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師生的健康。為此,特制定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

(二)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證明持證上崗,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到 法定機構體檢一次,體檢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發給健康證,方可從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 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不得從事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四)從業人員個人衞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 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五)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個人衞生不良不能上崗。

六、幼兒園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食品留樣,是預防師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為確保師生食品衞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制度。

(一)每餐堅持飯菜留樣。配餐員在分配飯菜時,每樣湯、菜、飯均須留樣,每樣不少於100克。

分別放入留樣盒內加蓋並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及時儲存於專用冰箱,温度保持在5攝氏度左右。

(二)飯菜留樣必須保留四十八小時後方可倒掉。

(三)留樣前,必須對用於飯菜留樣的容器進行清洗、消毒殺菌。

四)食堂廚師必須負責對留樣食品的檢查,並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樣人”等的留樣記錄,以備查驗。

七、食品原料採購索證制度

(一)採購員要認真按照學習,熟悉並掌握食品原料採購索證要求。

(二)採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方索取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化驗單,同時注意檢查核對。合格證明中記載的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等必須與產品相符,不得塗改、偽造。

(三)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採購部門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四)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黴生蟲、有毒有害、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識不清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購無衞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給的食品。

(六)採購乳製品、肉製品、水產製品、食物油、調味品、冷食製品、食品添加劑以及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具有口岸衞生監督部門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書。

(七)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所購食品有無檢驗合格證明,並做好記錄。

八、庫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二)倉庫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衞生,經常開窗或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乾燥。

(三)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黴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衞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四)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好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五)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牆、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黴變。

(六)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儲存。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結霜不得超過5毫米。

(七)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裝。

(八)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須加蓋。不得混放。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條 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衞

第二條 堅持門衞值班制度,建立與學校保衞處的聯繫卡;要求來訪者必須登記並得到受訪者的允許後方可入園。

第三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準確無誤,並做好交接記錄。

第四條 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地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 總務後勤處組織定期檢查房舍、設備、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並採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 嚴禁幼兒觸摸各種電器開關、電熱設備。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用電常識的教育。

第七條 教育幼兒要遵守紀律,培養幼兒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得到老師的允許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 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錯接幼兒等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 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井然有序。

第十條 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採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裏吮吃。

第十一條 工作人員下班要注意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衞生法規和有關部門制度,培養良好的衞生意識。

第十三條 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採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衞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 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並貼有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量説明書,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並採取“三防措施”。(防蟲、防濕、防黴)

第十五條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衞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第十六條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 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衞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的衞生。

三、藥品管理

第十八條 內服、外用藥品要註明標識並分格存放,同時要放置在幼兒不能隨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條 給幼兒服藥時應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必須要有醫院證明)

第二十條 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應提高醫療保健知識,同時提高應變能力。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應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二條 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清點人數並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應備藥箱隨隊。

第二十三條 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實際能力,切忌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 交接班要清點人數,規定接送時間,建立家長接送制度;特殊情況出現時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

第二十五條 加強紀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

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六

1、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衞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

2、藥物必須妥善保管,並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並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有專人負責。

4、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的思想,把做好預防事故工作,提到高度來認識。

5、保證園所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3、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所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在教育活動中去。

6、稀飯、菜湯、開水等要進行降温才能給幼兒食用,且要放在安全地方。

7、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8、每天幼兒入園,值班人員要做到心中有數,中午要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不認識的人來接孩子,一律不允許把孩子放走,凡接孩子的,除了孩子的父母,必須是工作人員熟悉的孩子的直系親屬和同事,其它人員來接幼兒,工作人員有權拒絕。

9、滅火器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並學會使用,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10、嚴格現金管理,收費後及時送往銀行,保險櫃裏不得超過人民幣貳佰元,發薪日期要有兩人以上去領取現金。

11、進園後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電扇,錄音機,拉電閘,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12、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安全生活,出現情況及時彙報,不得延誤,並嚴格遵守幼兒接送制度。

13、園內出現各種事故,都要進行分析,做好記錄,追究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1、幼兒園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衞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衞生許可證》,並定期年審。

2、食堂要制定衞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衞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衞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並設置檔案。採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製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衞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衞生,每天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廚房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防止發生事故。電器、製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認真接受衞生、防疫、質監、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追究相關違規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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