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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幼兒寢室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幼兒園幼兒寢室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幼兒園幼兒寢室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一、幼兒園安全檢查,由園主要領導總負責,具體檢查工作由主管安全人員和各班老師、保健醫生負責。

二、幼兒園安全檢查工作內容包括園舍、水電設施、煤氣、各類電器、大型玩具、旗杆、教室內各類用具、周邊環境、門前交通、消防設施和通道、幼兒接送安全,門衞工作、值班情況,食堂衞生安全等。

三、安全檢查應由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做到一月一大查,每週一小查和每天巡查。節假日前必須進行全面排查。

四、對進入幼兒園的食品必須由專(兼)職食品衞生檢查人員進行檢查,並要做到隨到隨查。

五、應定期檢查消防器械的使用情況。

六、應對值班工作進行抽查和電話檢查。

七、發現有安全隱患應立即彙報,並做到隨查隨除。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解決的,應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預防。

八、檢查中忽視安全隱患的存在或發現安全隱患而隱報的將追究其負責。

幼兒園幼兒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安全工作由園 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

各組向領 導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幼兒園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 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要對學生 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

緊急電話(如 110)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

園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 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 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 屬地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製度;加強幼兒園教育、教學 活動的管理,保證幼兒園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幼兒園安全保衞的人 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 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幼兒 園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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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 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幼兒園。

6、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幼兒園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按時到園、按時 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幼兒園要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 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 局園建辦。

9、幼兒園要經常檢查園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 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 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 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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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檢查制度園園安全工作,是整個幼兒園的最重要的工作。

為創建“平安園 園”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幼兒園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主要項目: 1、師生安全教育 2、園園秩序管理、大型集體活動和課餘活動安全 3、飲食衞生安全 4、防盜安全工作 5、幼兒園周邊環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幼兒園附屬設施安全 10、園舍安全 11、幼兒園財產安全。

二、建立安全檢查督促制度,加強園園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組,由幼兒園園長擔任組長,定期對幼兒 園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督促。

2、實行“安全周講周查週報制”,值日領導及成員負責檢查督 促本週內幼兒園安全工作,包括上課、課外活動等時間,協調處理安 全事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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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對各幼兒園部門、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評比,確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三、安全檢查日常工作 1、定期對食品衞生進行檢查,堅決杜絕“三無”食品和過期食 品在幼兒園出售,嚴格規範進貨渠道。

對檢查出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 並檢查落實情況。

對學生飲食飲水情況有監控措施每月有專項檢查。

有保證學生良好衞生習慣、避免發生傳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強防火和消防工作。

認真排查各種火災隱患,經常檢查用 火點和電源線路,及時維修和更換,添置和保管好滅火設備。

發現問 題,及時解決落實,如不能解決的要向有關部門上報情況。

3、保管好貴重物品,如電腦、錄音機等教學儀器。

4、經常對幼兒園圍牆,廁所等附屬設施進行檢查,凡存在安全 隱患的設施要及時修繕,保證使用安全。

5、加強對園舍的維護和管理,嚴格執行園園園舍管理條例規定。

6、從嚴執行封閉管理,嚴格進出園門管理。

門衞要從嚴執行來 人來客登記制度。

禁止閒雜人員進入園園、教室等,防止發生侵害學 生人身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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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園舍管理制度1、定 期 對 園 舍 進 行 安 全 檢 查 , 並 按 規 定 年 限 進 行 維 修 , 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並上報有關部門。

2、隨 時 檢 查 園 園 圍 牆 、欄 杆 、扶 手 、門 窗 建 築 物 和 設 施的安全。

3、必 須 確 保 師 生 工 作 、學習、生 活 、活 動 的 場 所 和 相 關設施的安全可靠 4、採 取 相 關 措 施 加 大 綜 合 治 理 力 度 , 並 組 織 人 員 加 強 對 園 園 等 重 點 部 位 的 治 安 巡 邏 。

加 大 園 園 及 其 周 邊 環 境 的 治 理力度,合理整治園園周邊秩序、淨化園園環境、維護師生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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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雙語幼兒園值班巡邏制度1、值日教師必須嚴格按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到園值班。

2、值班時間必須經常巡視幼兒園各處,特別晨間、午間、放學 清園各巡視園園一次,發現問題自己能解決的設法解決,無法解決的 須及時報告幼兒園領導。

3、值班人員應加強園園周邊環境的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

4、在一般情況下,值班時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師生節假日來園娛 樂。

5、值班人員必須妥然處理好電話、家長來訪,特殊事宜的電話 必須設法通知到收話人。

6、值班期間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按幼兒園“獎懲制度有關條 文”處罰。

8、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並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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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制度一、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二、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者行人,應當 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

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 全的原則下通行。

三、嚴格注意過往車輛,服從交通指揮。

四、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和 三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後座不準附載不滿 十二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五、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

,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

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

兒童的隊列須在 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

列隊橫過車 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 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六、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乘坐公共汽車、長途汽車須在站台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7

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3、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 車和長途汽車等。

4、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5、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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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衞生、文化活動等 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

幼兒 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 工作,應主動聯繫當地政府、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 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園外附近環 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 情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 秩序,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 的自護能力。

6、建立幼兒園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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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巡邏制度園園夜間巡邏人員責任重大,要求做到: 1、夜間巡邏人員包括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等,巡邏時間為晚 7: 30 至第二天早晨 7:30。

上崗後轉一圈,發現陌生人員要進行盤問, 發現行跡可疑者要送交派出所。

2、晚 11 點再巡視一次,重點檢查教學樓門是否關閉,園園內是 否有學生和閒雜人員,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3、午夜後,巡邏人員每隔兩個小時巡視園園一次,重點防範部 位發現可疑情況,報值班領導及時處理,也可直撥 110 報警。

4、夜間巡邏人員,每天都要認真填寫夜間巡邏記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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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幼兒園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現特制定以下消防 安全制度。

1、加強全園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 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 預防火災, 報告火警的義務。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 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 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園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 證設備完好率達到 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 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

6、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

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 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園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 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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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內外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為了抓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學生意外傷害,確 保學生健康安全、快樂成長,現根據《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其 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園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報告要求 本園學生髮生意外傷害事故後, 知情者或安全責任人應當及時向 幼兒園辦公室報告情況,由幼兒園辦公室向園長室、教育行政主管部 門以及與事故相關的安全職能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虛報謊報或 者拖延上報。

二、報告類別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分為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和一般事故報告制度。

1、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為: a、遇幼兒園發生火災事故時,知情者或安全責任人應當視情況 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同時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 報告求援,並立即向幼兒園辦公室報告,再由幼兒園辦公室逐級向園 長室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b、遇幼兒園發生治安事故時,知情者或安全責任人應當視情況 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同時立即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 報告求救,並立即向幼兒園辦公室報告,再由幼兒園辦公室逐級向園 長室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c、遇幼兒園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故時,知情者或安全責任人應 當視情況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同時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 ,向 衞生防疫部門報告求救,並立即向幼兒園辦公室報告,再由幼兒園辦 公室逐級向園長室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d、遇幼兒園由於其它原因(如流行傳染性疾病、自然災害等) 導致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 知情者或安全責任人應當視情況採取相應12

的應急措施,同時立即向幼兒園辦公室報告,再由幼兒園辦公室逐級 向園長室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e、學生在園外發生重大意外傷害事故後,知情者或安全責任人 應當及時向幼兒園辦公室報告, 再由幼兒園辦公室逐級向園長室和上 級有關部門報告。

2、一般事故報告制度為: a、學生在園內發生一般意外傷害事故時,知情者(班主任或任 課老師)應當及時向責任人報告,由部門責任人作初步應急處理後, 再向幼兒園辦公室報告,遇受傷學生急需送醫院治療的,還應當立即 向園長室報告。

b、學生在園外發生一般意外傷害事故後,知情者(家長、同學、班主任或任課老師)應當及時向幼兒園辦公室報告,遇受傷學生需請 假(三天以上)治療的,還應當及時向園長室報告。

三、事故界定 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界定為:重大事故是指因溺水、觸電、車 禍、一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高空墜物、踩踏、火災等意外事故導 致受傷者臟器損傷、腦震盪、昏迷、傷殘、甚至死亡等嚴重傷害;一 般事故是指因意外事故導致受傷者皮膚裂傷、輕度燒傷、燙傷、皮下 出血、肌肉軟組織挫傷、踝關節扭傷、關節脱臼、骨折等傷害。

四、報告內容 安全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為: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害情況、事故簡要經過、採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部門、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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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衞安全管理制度1、門衞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幼兒園進行 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 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 無身份證件、未經園領導同意不得進入幼兒園。

3、任何人從幼兒園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 則門衞人員有權查問、查看。

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 關部門處理。

4、大門必須按規定時間開、關,上午 7:30 開啟,8:30 關門 落鎖;上午放學 11:00 開啟,11:45 關門落鎖;下午 13:30 開啟, 14:00 落鎖;下午放學 16:00 開啟,16:30 關門落鎖(此時開關由 值日教師在門口負責,若值日教師不在門口,每次罰款 50 元,一天 內不管多少次,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 須先在門外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園賣東西。

7、門衞人員晝夜做好園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教學樓門、窗的 關鎖工作。

8、學生在上課期間如有特殊情況,憑班主任批條及幼兒園加章 到門衞處登記出門。

9、凡違反門衞制度,不服從門衞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擾亂幼 兒園治安者報案公安,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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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為了確保我園安全工作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防止相關工作人 員玩忽職守,認真落實幼兒園安全防範措施,杜絕幼兒園發生安全事 故,保障我園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新天地雙語幼兒園安全事 故責任追究制度》。

一、幼兒園各部門責任 幼兒園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 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

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幼 兒園園舍安全、幼兒園消防安全、飲食衞生安全、交通安全、體育設 施安全、大型活動安全、師生安全教育等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

對於 出現的重大責任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任課教師和班主任為具體 負責人。

對未按照《新天地雙語幼兒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規定 履行職責,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有關責任人,按照上 級有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有關人員相應處分。

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 教育的 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

班主任要 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

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幼 兒園做好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及家訪工作。

班主任對於本班學生在園 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

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 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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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門衞要忠於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幼兒園領導 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

對於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 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對於老弱病殘和不負責任的門衞幼兒園不得 錄用, 幼兒園的園長要認真執行《食品衞生法》,嚴格監督檢查學生營 養餐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加強對幼兒園食品衞生每一個 環節的檢查,從食品的採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生的食用等每 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

對於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 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對重特大安全事故責任人,按照《國務院關於特 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園長責任 園長是幼兒園的法定負責人和代表, 應當代表幼兒園對所有集體 的教育教學活動及其所帶來的行為後果負法定責任。

當幼兒園發生的 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幼兒園方面引起時, 園長要代表幼兒園承擔主要的 法律責任。

對幼兒園發生的安全事故,園長自己若負有直接責任,園 長則必須承擔法律規定的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在行政上也要接受處 罰。

在事故中園長本人有失職甚至瀆職行為時,還要由其個人負直接 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園長對幼兒園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 負有最主要的領導責任。

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時,園長負有首要的組 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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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工作責任1、成立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貫徹執行道路 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精神,研究解決幼兒園道路交 通安全的重大問題。

2、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標,建立健全各項道路交通安全的 規章制度,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有整改、有考核、有獎懲、有總結,督促落實各項管理制度。

3、將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幼兒園教育內容,抓住“交通安全宣傳 周”等重要時段,多形式地對全園師生員工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 動。

4、負責組織幼兒園內發生的交通事故現場搶救及善後處理工作, 及時上報有關情況,做好社會穩定工作。

5、定期召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議,查找存在問題,提出解決 的辦法和綜合治理措施,對重大隱患進行整改。

6、定期對本園的機動車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協助公安交 通管理部門抓好具體措施的落實。

7、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及農用機動車等非客運車輛, 不乘坐超員車輛。

要加強學生上學放學過馬路的交通安全宣傳及教 育,嚴格執行路隊制。

嚴禁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 體跑步等活動。

8、因玩忽職守,不負責任,致使幼兒園發生惡性重特大交通事 故並造成惡劣影響的,將追究園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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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衞生安全工作崗位職責為確保學生的食品衞生與安全, 強化幼兒園食品衞生工作的監督 管理,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衞生法》以及相 關法律、法規, 結合幼兒園實際情況, 明確幼兒園各級部門有關責任, 特制訂本崗位職責一、食品衞生與安全的工作責任1. 園長是食品衞生與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園的食品衞 生與安全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2、成立食品衞生與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將食品衞生與安全工作 列入幼兒園年度工作目標和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實施 獎懲考核。

3、對在幼兒園食品衞生與安全工作中的下列失職行為,幼兒園 將按照有關各自責任追究。

1 。 存在隱患;管理不力;沒有及時自查自整自改而產生嚴重後 ○果的。

2 。 不按規定辦事,工作失職。

○ 3 。 制度不嚴格,人員不落實,操作不規範而產生嚴重後果的。

○ 4 。 出了問題應對措施不力;延誤醫治;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 ○的。

二、各歸口人員分工職責 園長職責: 1、全面貫徹執行食品衞生相關法律、法規。

2、幼兒園食品衞生管理工作列入幼兒園工作計劃

3、幼兒園應成立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4、配備食品管理人員和衞生檢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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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督促各部門各司其責,檢查食品衞生安全落實情況,制訂並 落實獎懲制度。

6、發現幼兒園食品衞生安全有可疑情況時,上報教育、衞生行 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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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為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萬無一失,防患於未然,特制定幼兒園安 全隱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查改園舍及設施設備安全隱患。

一查幼兒園是否新出現危 房;二查是否存在繼續使用危及師生安全的園舍房屋上課、住宿或活 動;三查幼兒園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四查幼兒園圍牆及重點基礎 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誌。

(二)查改幼兒園食品衞生安全隱患。

一查幼兒園是否對飲食衞 生工作實行目標管理; 二查食品進貨、儲藏的監督管理過程是否到位; 三查幼兒園環境衞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

(三)查改幼兒園消防安全隱患。

一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二查 滅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標誌 是否損壞;五查幼兒園各口是否加強用火管制,園內是否存在學生使 用明火的現象;六查幼兒園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在排查安全隱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認真做好記錄、記載,建立檢 查整改專檔,以備上級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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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制度一、幼兒園安全教育以學生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

幼兒園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內容: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游泳安全教育; (三)消防安全教育; (四)飲食衞生安全教育; (五)用電用氣安全教育; (六)實驗、實習及社會實踐安全教育; (七)園內及户外運動安全教育; (八)網絡 安全教育; (九)勞動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十)其他方面的安全教 育。

二、幼兒園應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防範意識培養、安全知識教育 和安全技能訓練,重視加強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 教育,增強師生自救、自護和互救的能力。

三、幼兒園應在每學期開學初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對 典型事例進行具體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強化安全意識,做到“警鐘 長鳴” ,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

四、幼兒園應根據學生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確 定各年段安全教育目標,形成層次遞進教育。

五、幼兒園應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特點, 利用活動類課程時間, 每月定期對學生進行集中安全教育,並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學、社會 實踐、日常生活及各類大型活動中。

幼兒園應根據有關法規和幼兒園的佈局狀況,並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災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師生進行應急 逃生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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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幼兒園應將放假前、開學初、夏季來臨前作為安全教育的重 要時段,重點向學生進行水陸交通安全、飲食衞生、游泳安全和園內 外活動安全的專題教育,並傳授發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 本技能。

七、幼兒園應充分利用家長會、家長幼兒園和家訪等形式,加強 家園聯繫,取得家長對學生安全教育和監督的密切配合,並共同關注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心理壓力,防 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

八、幼兒園應加強園園安全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幼兒園各種宣傳 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教育。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上班時間不隨身攜帶手機,不接打私人電話,不準發短信與qq聊天,有急事接打幼兒園辦公電話。特殊情況要提前申請説明。

2、為保證幼兒的安全和有效的工作,在工作時間上班時間內不得會客,不閒逛、不扎堆、不串班、不辦私事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挑撥是非,不得在校園內爭吵辱罵和打架。

3、上班時,不得嚼口香糖、不聽隨身聽。班內的收錄機等物品。不能隨意拿到宿舍使用。

4、不用孩子的東西,不吃孩子的食品。

5、教職工言談舉止應堪為幼兒表率,不兩手抱肩不叉腰、不背手、不叉兜,衣釦要繫好。帶班教師上崗時統一着裝,不戴首飾、不穿高跟鞋和託鞋、不梳披肩發。

6、堅決抵制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的事情發生。

7、每天保持本班的清潔衞生、玩具、用品等各類物品放置整齊,有序。幼兒園的所有設備用於教學,不得進行與之無關的的事情。

8、教師不得收受家長的禮物和賄賂。

9、以上勞動紀律如有違反將按幼兒園有關規定處理。

請假制度

1、本園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及參加社會活動的公假等。

2、請假必須有正當的事由,因私事確需本人蔘加的事項;

請假的原則以不貽誤工作,並有合適的人員代理崗位工作。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寒、暑假期安排:幼兒園可以根據業務開展需要,組織教務或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提升活動,以不影響家長工作為原則,可以輪流休假,具體按年度期間的通知為準。

4、員工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件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郵、信息報告主管代為辦理。事後申請給請假時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5、員工享受節日休假、病事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本園按分則規定的工資標準發放薪酬。

薪資制度

1、薪資是指教職工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技能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或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它給與者均屬。

2、幼兒園支付的月薪為上月1日至上月最後一天,每次發薪日期為每月的15日,遇節假日或公休日則提前或延後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3、薪資調整員工崗位薪金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1)崗位薪金常規調整,即指本園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員工崗位薪金;

(2)本園將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經營活動中為本園創利成績顯著者;促進本園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崗位薪金相應進行調整,其薪金必須在該職務級別薪金範圍之內;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在本園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崗位薪金。

(5)崗位薪金晉級,新的崗位薪金從本園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本園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

(6)本園可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績效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後進。

4、試用期工資及調整原則試用期員工享受此崗位薪資80%,薪資按批准職位的標準工資換算。試用期滿,正式合格的員工,予以調整發放全額崗位薪資。

福利待遇

1、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假日,工作餐、為員工提供住宿。

2、在本園工作滿一年後,依據國家和幼兒園規定為教師繳納社會保險費。

3、幼兒園依照有關勞動安全衞生法令規定,提供衞生、安全的工作環境,保護員工的安全健康。

4、幼兒園為保障職員的身體健康投入工作,每年將進行一次例行體檢,由本園保健醫統一安排。教職工需要把體檢結果交給幼兒園保健醫保統一保管。

5、幼兒園成立員工活動組織,並按規定提供相應活動經費,舉辦各種活動,如:文藝活動、體育活動、宣傳活動、教育活動、慶祝會等。

6、工作滿一年後可以按幼兒園的規定享帶薪年假、帶薪旅遊的福利,幼兒園的教職工子女就讀本園享受相應的優惠。

7、幼兒園根據年度經營狀況,適當的安排員工慰問金、節慶日禮金等福利,具體按本園的相關規定執行。

園務會議制度

1、幼兒園在上級指導下成立園務委員會,成員由幼兒園園長、教學主任、後勤主任、招生主任、保健醫生、各班主班組成。

2、每週一定期召開一次,幼兒園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策,保證民主管理。

3、園務會議內容包括:全園工作計劃的制訂與總結;研究貫徹執行上級教育部門各項工作指導;幼兒園規章制度的修改、補充及廢除討論;研討幼兒園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探討解決方法;分析研究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教研製度

1、每學期結合本園實際情況和辦學特色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要求選擇教科研專題,有目的、有計劃地開展教科研活動。有針對性地舉辦教育理論專題講座,提高教師的理論水平和教科研能力。

2、每學期組織羣眾性的教學觀摩和教學研究活動,鼓勵創新,觀摩後,組織討論、評議、評分,並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存檔。定期進行業務學習,經常開展學術研究講座,定期組織教師、保育員進行業務學習和培訓。每學年末,對各班進行教育質量檢查和班級工作評估,開展評選優秀班級活動。

備課聽課制度

1、教師必須認真學習《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綱要》,以《規程》和《綱要》為依據,研究制訂好各類教育教學計劃。深入鑽研教材,結合本班幼兒年齡特點和實際發展水平備好課,突出重點,突破難點。

2、按時按質制訂好教學系列計劃,如:學期計劃、月計劃、周計劃、日計劃、課時計劃、遊戲計劃等,每週寫一篇以上的觀察筆記和教育筆記。每週星期四下午準時將下週計劃和筆記交園領導審閲。

3、備課時間除做案頭工作外,還必須製作教育活動所需的各種教具、學具,準備提供各種玩具、材料。鼓勵改革、創新,每學期進行一次評比,對設計新穎、富有創造性的計劃、筆記、教案、教育活動設計等予以獎勵。4、組織相互聽課、相互學習,取長補短,每月主班老師聽配班老師課4次,配班老師聽主班課4次,串班聽課每月不少於1次。並認真做好記錄和評議工作。園長每學期必須有針對性地下班聽課每週1次,保教主任下班聽課次每週3次,英語組長每週聽課4次。做好聽課記錄,及時進行評議,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提出建議和希望。

值班制度

1、節假日值班(包括平時值夜班),值班人員必須準時交接班,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值班時要提高警惕、堅守崗位、按時巡視,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若一般情況必須在值班記錄簿上做好記錄。

2、值班期間要做好來電、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記錄工作。值班時由於特殊情況需要調班,必須請示領導,經領導同意後方可調班。對個別離園較晚的幼兒,要保證幼兒情緒穩定和安全,並做好和家長的聯繫工作。

交接班制度

1、為保證保教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班教師、保育員必須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交接記錄本,建立每週五一次班會制度,經常交流本班情況,採取切實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2、當班老師應及時認真完成當班的各項任務,並對幼兒的健康、學習等情況做好記錄。對當班時所發生的問題妥善處理,如需要遺留下解決的問題(如意外事故、摔傷、病兒等),應向接班老師做好口頭交代,並填寫交接班記錄表、以免發生意外。

3、接班老師應首先清點幼兒人數,及時、仔細查看交接班記錄本,掌握班上幼兒情況,對遺留問題做好妥善安排處理。如因交接手續不清引起的事故,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交接班記錄本每學期末應上交給園領導,平時要隨時抽查。

入園離園制度

1、新生入園必須經幼兒園批准,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正式通知後,攜帶户口簿、體檢表、計劃免疫證等,按規定日期來園辦理入園手續。

2、幼兒未到畢業,中途需要退園時,必須辦理退園手續,以便備案。

3、幼兒因患傳染病不能來園,或幼兒因病、因事離園一個月以上的,必須重新體檢,合格後方可入園。

4、幼兒畢業離園時,除幼兒園組織有關畢業活動外,家長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好結算手續後方可離園。

膳食管理制度

1、幼兒伙食實行民主管理,學期末召開伙食委員會,會委會成員包括:園長、後勤主任、保健醫、廚師、老師代表、保育員代表、家長代表。不斷改進工作,提高膳食質量;

2、炊事人員及保健人員每週更換一次食譜,每兩週制定幼兒帶量食譜,食物的調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種多樣,並定期計算幼兒進食量和營養素攝取量;

3、嚴格分清幼兒與職工伙食,做到公私分換一次明;

4、炊事人員認真搞好飲食衞生和個人衞生,一切炊具、餐具,要定期擦洗,嚴格消毒(用蒸氣煮沸15分鐘以上);

5、炊管人員定期召開業務會議,虛心聽取大家意見,提高烹調技術,講究科學烹調(如蔬菜要先洗後切等);

6、嚴格執行幼兒的作息制度,兩餐間隔不少於三個半小時;

7、保教人員注意進餐護理,進餐前後不處理幼兒發生的問題,保證幼兒吃好。

家長委員會制度

1、家長委員會由各班一名家長代表組成。

2、每學期初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商討幼兒園工作,制訂工作計劃,年末家長委員會向家長彙報總結家長工作。學年中根據幼兒園工作需要,委員會可隨時召開會議。

3、家長委員會應通過各種形式聽取並及時反映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協助幼兒園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

家園聯繫制度

1、建立家訪制度。新生入園前家訪,瞭解幼兒在家生活和行為習慣情況,並徵求家長意見,以後每學期普訪一次。對每天為出勤幼兒10點進行電訪,三天不來的幼兒電訪或家訪,對個別特殊幼兒或遇有問題應隨時家訪,並做好記錄。

2、建立家園聯繫,每週五發放家園聯繫冊,內容包括:教育教學內容,評定在幼兒園表現,期末對幼兒進行全面評估,寫出幼兒發展評估報告。每月末發放《幼兒成長冊》內容包括:幼兒在園照片,平時利用家長接送幼兒時間,隨時做好家園聯繫工作。

3、每月末為園長接待日,並設立家長信箱,及時瞭解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要求和意見,隨時改進幼兒園工作。

家長學校制度

1、每學期初召開一次家長會。

2、每學期開展一次家庭教育講座活動。

3、每學期開展一次家長觀摩或家長參與的半日活動。

4、每學期開展家園同樂活動,如慶祝節日、運動會、春秋遊等。

財務管理制度

1、設會計、出納管理財務收支事務,做到經常核對帳目,保證帳目相符,根據公司批准的計劃和預算,支付各項資金,保證資金使用合理。

2、支付款報銷手續要健全,報銷單據必須有經手人及園長簽字,方可由會計審核報銷支付,凡違反財經制度的,一切開支有權拒絕報銷;財務人員要加強請示彙報,重大開支不得擅自處理,要經園長審批方能支付。

3、園內各種財產都要登記註冊,貴重物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對自然損壞的物品做到定期維修,對人為的不合理損壞物品應追究責任,並按制度賠償;

4、管理人員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檢查掌握物資使用情況,避免積壓與浪費,應每月按上班實際需要的日用品發放一次,在節約的基礎上保證各項供應工作;

5、加強房屋、設備管理,並及時做好房屋、水電維修工作,保證安全,防止出事故。

檔案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檔案工作有關文件和基本知識,努力提高檔案人員自身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認真接受上級領導檢查,不斷改進工作。

2、做好文書材料的整理歸檔工作,收文、發文登記工作。健全業務檔案,教職工業務檔案和幼兒檔案,做好各類檔案的收集和歸類整理工作。

3、管理好檔案,切實做好防潮、防濕、防蛀、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檔案借閲和檔案保密制度,防止人為散失、泄密和缺損,確保檔案完整、安全。

4、教師借閲有關參考書(音像製品)每次不得超過三本(盤),為期一個月。有特殊情況欲延期,需辦理續借手續。專業書籍、教材(音像製品),可借閲一套,為期一學期。有特殊情況欲延期,需辦理續借手續。字典、詞典、百科全書、手冊等工具書只能在資料室閲讀,不得外借。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幼兒園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幼兒安全管理網絡,成立幼兒園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職責。實行分工合作、責任到人,並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崗位職責中。

2、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預防異物入耳、鼻及氣管以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3、保健員必須妥善保管幼兒的藥品,病兒服藥時,必須仔細核對藥名、藥量、幼兒姓名按時給幼兒服藥,不準吃錯藥。保健室藥品標籤清楚,不得存放、使用過期的藥品,消毒藥品專人管理。

4、認真貫徹衞生防預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衞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5、對幼兒加強安全教育,各班根據實際通過遊戲、兒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學活動對幼兒進行防拐騙、綁架等自我防護意識的培養,開闢專欄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有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6、工作人員進行衞生保健知識的業務學習。每學年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工作,加強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救助培訓及演練(如:消防演練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對場地進行全面考察,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8、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並由門衞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外來人員來訪的一律要求實行登記。堅持規範使用“代接條”,凡幼兒呼不出稱謂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帶幼兒離園。

9、嚴格現金管理制度,支票財務章按規定分開保管,現金保存不超過2000元。教職員工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10、下班後,各班教師要負責關好門窗,整理好教室內的物品。及時關燈,電視、電扇、飲水機等電器插頭應拔下。門衞或值班人員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嚴防各類事件的發生。

11、每月進行安全檢查並有記錄。實行安全事故及時上報制度,發生一般事故做好記錄,幼兒園內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後,應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情況,並報當地的有關部門。不得漏報。

附:常見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由於缺乏自身保護能力或客觀因素和條件所限等原因而發生的擦傷、劃傷、骨折、跌傷、脱臼、吞入異物等事故。

(2)責任事故:凡由於保教人員責任心不強、照顧兒童不細心,擅離崗位,不執行安全制度或園內其他規章制度而發生的服錯藥、食物中毒、骨折、縫針、燒(燙)傷、兒童被冒領、走失、高處墜落、體罰、觸電、溺水等事故,經積極採取措施未造成重大傷害的,為責任事故。

(3)重大事故:導致兒童死亡、殘疾、重要組織器官損傷或增加兒童嚴重痛苦的事故為重大責任事故。

二、門衞制度

1、門衞人員應認真對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進行檢查,對神情異樣的外來人員要仔細盤查,嚴禁其進入園內。外來人員出示介紹信,身份證或工作證,門衞查驗後請示園長或相關領導,批准後要求其填寫登記表,準其入園,但不得隨意接觸幼兒。

2、教職工騎自行車、摩托車出入園時要下車推行,園外的車輛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停放。為幼兒園送拉貨物的車輛應在採買人員的指引下方可入園。

3、進入園內的車輛要謹慎慢行,凡撞壞門,牆等設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單位承擔維修費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壞園門設施。

4、謝絕外部人員來我園玩耍、散步、鍛練、閒逛等。嚴禁商販,傳推銷人員進入我園。

5、幼兒園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門衞做到按時開門、關門。

三、外來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保衞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保衞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絕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保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內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接回去時,家長必須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簽字同意接走的字條,保衞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字條存檔備查。

5、因特殊情況,家長需要探視送藥物給幼兒,家長必須持班主任簽字同意進入的字條,保衞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字條存檔備查。

四、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 門衞必須在園門口衞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保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保衞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幼兒園。

2、保衞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物品要請示幼兒園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保衞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師生和幼兒園的人身財產安全。

六、會客制度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2、幼兒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幼兒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幼兒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七、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大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幼兒園。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的領導同意後,在保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3、嚴禁家長的車輛入園。

八、接送卡制度

1、為確保幼兒的安全,每天由家長憑接送卡按時接送幼兒。

2、要正確使用接送卡,課前家長把幼兒送入教室教師把卡給家長,放學後家長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來接送,要委託他人接送,家長應事先通知本班教師,代接人應帶好幼兒的接送卡,並在登記本里簽名。

4、請家長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丟失,萬一丟失,家長應在當天放學前到幼兒園(班級)掛失、補卡,以免出差錯。

5、要求各位家長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九、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節假日、雙休日、防汛值班、上課期間的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2、幼兒園安排教師值班班時要有行政領導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值班。值班人員和帶班行政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3、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助幼兒園處理突發事件。

十、安全檢查防範制度

1、幼兒園每月組織一次全園性安全檢查,並及時做好記錄,確保不留任何安全隱患。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認真分析本園的安全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員做好事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認真檢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幼兒活場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

4、教師必須每天對本班幼兒的活動場地、活動器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進行檢查,特別關注檢查幼兒的身體狀況,是否攜帶不安全物品,有無不安全行為,檢查用電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並做好詳細的記錄,確保幼兒的安全。

5、廚房工作人員每天應檢查爐火、柴油、用電以及食品的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

十一、報告制度

1、幼兒園教職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性向幼兒園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園長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幼兒園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3、幼兒園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説明原因並提出防護措施。

4、當班教師對工作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園長報告並妥善處理。

5、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幼兒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並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6、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範圍、影響程度、已採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獎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髮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採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十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2、幼兒園教職工要根據幼兒園或區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並要求幼兒園或安全責任人驗收,並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3、幼兒園根據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十三、用電安全制度

1、幼兒園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2、嚴禁在幼兒園範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3、幼兒園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人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兩證”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並建立電工管理檔案。

4、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十四、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功能室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2、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3、幼兒園師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

十五、消防安全制度

1、幼兒園全體師生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2、指定專人負責園內消防安全,建立園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應重點開展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十六、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1、把好採購關:採購員杜絕買腐爛變質、三無(無廠家、無商標、無生產日期)食品。

2、把好驗收關: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衞生制度,按衞生要求驗收保管好購進食品。

3、把好消毒關:搞好廚房清潔消毒工作,炊具、餐具天天做到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並負責保管好。

4、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體格檢查,確保健康上崗,上班時必須安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口罩,搞好個人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

5、努力提高業務素質,餐點製作過程要確保衞生和安全,杜絕傳染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6、搞好幼兒進食衞生,飯前便後要用流動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並天天消毒。

7、預防燙(燒)傷事故,滾燙食物要加蓋並放在安全位置。

十七、衞生防疫制度

1、幼兒園的食堂必須“兩證”齊全,從業人員身體健康,並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

2、建立幼兒園食堂、餐廳衞生責任制度、採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菜品留樣制度。

3、嚴把食品採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節,堅持食品原料索證制原則。

4、幼兒園應把衞生防疫知識教育納入教育教學計劃,切實開展對師生的衞生防疫知識教育。

5、幼兒園在當地衞生防疫部門指導下開展流行 的防控工作。

十八、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的目的:

幼兒園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幼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範技能和自救自護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幼兒安全教育:

(1)內容:

a、在公共場所、參加遊覽、外出散步或户外活動時,應教育幼兒不得隨便離開集體有事告訴老師。

b、為了孩子的安全,教育幼兒不要隨身攜帶玩具及鋭利的器具,更不應把它放在口、鼻、耳中,以防傷害。

c、教育幼兒在運動或遊戲時應按順序,避免碰撞。沒成人帶領不能自已過馬路,與成人一同過馬路時,應遵守交通規則,走人行道,上街走路要靠右行。

d、講解和宣傳科學常識,讓幼兒懂得玩火、玩電的危害。

e、教育幼兒沒有成人看護不從高處往下跳或從低處往上蹦。

f、教育幼兒不爬桌椅、不爬窗台、扒窗户。不從樓梯扶手上往下滑。

g、開門時要先推門,手不放在門縫中。

h、乘車外出時不在汽車上來回走動、打鬧。

i、不使用棍棒在室內外追打。過往樓道要輕聲,走路有序。

j、學會保護自己,不輕信生人的話,未經允許不跟生人走。

k、能説清楚自己的姓名、園名、家長姓名、家庭住址和家長所在單位名稱。

l、大班幼兒逐步學會要根據天氣、身體變化,自己增減衣服。

(2)形式:

A、以生動形象的方法在幼兒一日活動中對幼兒進行教育。

b、模擬演練。

c、利用家園欄、家長學校、家長資源等向家長進行宣傳教育。

d、利用社會各種節日,如愛牙日、消防日等重大活動進行教育。

e、創設環境加強教育指導。

3、教職工安全教育:

通過學習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精神、查閲安全教育相關網站、請有關安全專業人員來園作講座等多種方式,豐富提高教職工安全知識,提高其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識和能力。

十九、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幼兒園要建立符合園情實際的安全工作考核獎懲細則,安全工作管理員要按照職責要求,認真組織日常安全工作的檢查考核,達到每日一檢查,每週一公佈,每月一總結。幼兒園要對安全工作高度負責的教師進行表揚獎勵;對工作不負責的教師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嚴肅處理,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層層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為確保幼兒在園的一切安全,保證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和幼兒園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

1、每學期開學的第一週請安全員檢查一遍消防設施,並教會全園教工使用滅火器。

2、學期開學初請實業中心裝飾工程公司檢查園裏電路、開關等用電設施,插座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觸電。

3、廚房開火操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灶台,發現漏氣及時報修.

4、工作人員下班前必須拔掉電線插頭,關閉電扇、空調、錄音、電視機等各種電器,滅掉蚊香。門衞每晚需檢查一遍門窗、電耍加強午睡巡視,當班保教人員不可睡覺,注意觀察蚊香使用情況,空調運作情況,並注意防止幼兒將異物放進鼻孔。

二、防走失

5、加強門衞管理,門衞全天候不得離崗,定時鎖門。

6、禁止精神不正常者入園,禁止小商小販入園。

7、家長接送幼兒高峯期,門衞必須站在門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防止幼兒獨自離園。

8、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教師不得將幼兒交給未見過又無證明的生人。

9、外出活動經常清點人數,防止幼兒走失。

三、防燙傷

10、廚房工作人員開始點火操作時開小量煤氣,防止點火時衝氣衝火燙傷員工。

11、幼兒不得進廚房和開水間。

12、廚房夏天先燒湯,待涼後再發到班上,發送到班上應加蓋,裝幼兒食物食品的盆、桶均放置高處。

13、各班保温桶內裝滿温開水,班上不得放開水瓶。

14、保教人員為幼兒盛湯、盛麪條、盛餛飩時應等到稍涼以後再由老師端給幼兒。

四、防跌傷、摔傷

15、檢查高低鋪的防護欄,採取加圍措施,加強午睡巡視,確保幼兒不滾下來。

16、檢查園內、班內設施,尖鋭稜角處、地面高低不平處及過滑之處均要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改造不適合幼兒的設施。

17、添置大型玩具時要檢查論證是否適合幼兒使用,是否安全。大型玩具下面鋪設軟質地。使用過程中每週由專人定期檢查,發現螺釘鬆動,玩具脱落、破損,需立即報修。

18、園內儘量減少台階,有尖鋭稜角的台階均實施軟包裝或進行改造。

19、幼兒上大型玩具時,教師要加強巡視,保證幼兒在保教人員的視線範圍之內。

20、教師帶班時一分鐘也不能離開幼兒,組織幼兒户外活動時不得聚集閒聊,注意調節幼兒活動量,防止因幼兒活動失控而跌傷。

21、組織幼兒外出參觀、遊玩需事先向上級報批。外出前教師應事先察看,熟悉線路和地形,確保一路無事故隱患後方可帶幼兒外出。外出時注意交通安全,保證每個幼兒有座位,注意幼兒共、手不伸出窗外,防止車內設施傷着幼兒。帶幼兒走馬路上時,教師走在靠馬路中間的一側,幼兒走在靠人行道的一側。在上下樓梯的時候,都應靠右走。

五、防戳傷

22、班內不置尖鋭玩具和有毒的塑料製品玩具,不放如牙籤、木質棉籤之類的尖鋭物品,教師用剪刀等工具需放置高處,幼兒用剪刀需是圓頭剪刀。

23、每週清洗玩具時剔除破損玩具,防止破損鋒利玩具戳傷幼兒。

24、園內班內在幼兒活動之處不得隨便牽拉繩子。

六、防食物中毒

25、不購買變質、腐爛的食品,不購買熟食葷菜,不做涼拌菜,幼兒不吃隔夜食品,豆漿要煮開。

26、嚴格保管幼兒食品,加強廚房和食品倉庫的保管,非有關人員不得入內,廚房內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廚房上鎖。

七、防藥物事故

27、藥品放置高處,並由專人負責,內服藥、外用藥分開擺放,定期處理過期藥品,分芡動兒藥品時核對班級、核對姓名、核對劑量、核對用法。滅蚊滅鼠時周密安排,確保幼兒不接觸滅蟲藥。

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一、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安全工作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文件,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

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

室內逗留存放。

二、藥品安全管理規定:(由班主任負責)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

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後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並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籤,做好記錄。

三、電器安全規定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幹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後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

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規定

1、班級所使用的壁紙刀、剪刀、體温計等尖鋭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鋭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

的檢查(尖鋭品、小鈕釦、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範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

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並且各班保温桶必須上鎖釦。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牀時,不準把牀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

做到不提前搬牀,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牀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規章制度

1、為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託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託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

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後,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

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園長是具體負責人,具體負責和指導全園安全工作,制定幼兒園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園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幼兒園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幼兒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製度,填寫校務值日。

5、不經幼兒園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幼兒園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大型玩具、活動場地、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脱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幼兒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反映和聯繫。

幼兒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兒人身安全。

2、幼兒在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幼兒。

3、幼兒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幼兒園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幼兒開展有害幼兒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幼兒園任何人無權對幼兒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的幼兒,所有幼兒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兒園應適當組織幼兒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幼兒參加。

活動室安全管理制度

1、活動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活動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保育員隨時關鎖好。

4、幼兒不準在活動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7、活動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幼兒做擦洗窗玻璃、抬牀、提開水等危險的事,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課堂教學安全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擅自脱離課堂及不按要求進行教學。

集會活動安全制度

1、幼兒園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幼兒園園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幼兒力所能及的工作。

4、幼兒園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節假日值班保衞制度

1、凡重要節假日必須由幼兒園作出值班保衞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脱崗、私自調崗。

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設備設施情況,並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彙報。

4、幼兒園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幼兒園衞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衞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羣體性防治工作。

2、對幼兒實施羣體性防治措施必須經區衞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衞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衞生及操作的規範,幼兒園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4、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羣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羣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幼兒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衞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幼兒園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幼兒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幼兒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幼兒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兒的自護能力。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保持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3、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園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用電安全制度

1、對幼兒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幼兒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幼兒園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台帳資料,確保安全工作有台帳。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實行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制度。

幼兒班接送制度

1、時間: 早上7:30-8:30送幼兒上學;

下午16:00-17:00幼兒離校。

2、家長接孩子,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衞生,家長的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不得騎進校園。

3、家長應固定3個以內的家庭成員接送幼兒。若家長臨時有事,委託別人接送幼兒,必事先與教師電話聯繫。

4、老師和家長都要教育幼兒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兒不得單獨離開學校。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食堂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幼兒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室、檔案室、配電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幼兒午睡室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燃點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幼兒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衞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幼兒、家長和教職工安全。

4、開學前後,教師要組織家長會,提請家長、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建立幼兒園突發事件職工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幼兒園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衞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衞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衞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在幼兒上學、放學高峯時間,一切車輛禁止入園。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並持幼兒園接送卡,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衞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功能室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幼兒園保健室安全管理制度

1、保健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保健室購買藥品必須按教育局保健中心要求,並在在衞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現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每次採購藥品不宜太多。

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並註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後經有關部門驗證後再銷燬。

4、醫生不使用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

5、收發幼兒藥品,必須請家長在藥袋上註明幼兒姓名、班級、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幼兒服藥時,必須在保健醫生監護服完藥。

6、經常檢查保健室電器設備,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生。

7、保健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醫務人員要堅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嚴防醫源性交叉感染。各種常用衞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生鏽、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醫務室人員每週一次深入班級進行體育活動抽查,檢查幼兒體育活動量,為班級教師活動組織提供依據。

10、醫務人員每週一次對食堂和班級及環境進行衞生檢查,向食堂作衞生知識宣傳,督促採購員不買無衞生許可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12、根據營養標準和季節情況,和食堂、行政、教師代表制定師生食譜。

13、根據幼兒生長髮育和季節特點,設立幼兒健康指導專欄,定期更換。

幼兒園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幼兒園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做好應急預案,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戰爭等災害時,應緊急啟動相應預案,有序組織幼兒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幼兒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幼兒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和逃生演練,教育幼兒遇事不驚慌,緊跟班級教師。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幼兒的安全。

4、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幼兒園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要按照《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幼兒園衞生及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羣體性防治工作。

2、對幼兒實施羣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衞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市衞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必須在市衞生防疫站統一組織下實施,幼兒園作好相應的組織工作,提供預防接種後幼兒休息場地和休息的組織工作。幼兒園衞生分管領導及保健醫生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4、開展幼兒常見病、傳染病羣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幼兒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羣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5、未經市教育局、衞生局、衞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羣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並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幼兒園圖書館安全管理制度

1、圖書、資料嚴格編目、登記制度,借出收回賬冊齊全,不定期檢查防盜、防濕、防黴、防鼠害、防蟲害、防火等設施是否完好。

2、圖書、資料分等級存放,特別貴重書刊的借閲實行園長特批制度,貴重書刊要有專人、專櫥收藏,保管人應定期核查。

3、門窗要有防盜設施,離開工作崗位,應隨手關好門窗,防止書刊被竊。

4、嚴禁將火種帶入圖書、資料室,內部消防器材應擺放明顯位置,便於救急使用,平時注意檢查,保持性能良好。

5、節日、寒暑假期間應切斷內部電源,實行封閉式管理。

6、對現有報警器材定期檢查,發現報警失靈應及時報修。

7、電子閲覽室是電子設備重地,為維護網絡安全,上機者不準私自裝卸、刪除隨機軟件。不準自帶設備入內連機操作,嚴禁煙火,不準吸煙,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嚴禁在可燃物上使用電熱器具,電器易發熱部位必須做好隔熱處理。室內電器設備及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員應都會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認真清查、關閉各終端機,關好門窗,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幼兒園多媒體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體教室列入幼兒園安全要害部位,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須與當地派出所或幼兒園值班室聯網,

2、專人管理,計劃安排使用,未經領導批准,閒人不得入內。

3、使用微機應實行登記制度,購入硬、軟件嚴格審批制度、專人負責審查、登記、保存、賬冊齊全;不得將黃色、有害、國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輸入教學多媒體內。

4、多媒體教室微機價值貴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5、人離教室要隨手關窗鎖門,並注意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6、禁止火種帶入室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幼兒園班級教育活動教學安全制度

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説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户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5、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務室,必要時送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幼兒園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多功能室、遊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遊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幼兒園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衞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衞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幼兒園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衞生辦證中心申領《食品衞生許可證》,並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衞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衞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衞生標準。

6、幼兒園食品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四、認真貫徹衞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衞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五、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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