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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個人積分入户流程【新版多篇】

深圳個人積分入户流程【新版多篇】

深圳個人積分入户流程【新版多篇】

積分入户個人辦理流程 篇一

(一)個人測評及簽訂委託代理協議

申請人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的網站,進入“網上辦事”--“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註冊個人賬户,註冊成功後通過個人用户登錄系統選擇 “在職人才引進”,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個人測評,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即可與市人力資源局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簽訂個人申辦委託辦理協議,委託其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二)確認身份及辦理方式

在網上成功提交前,申請人及人力資源代理機構根據前述重要説明第(二)、(三)項判斷本人幹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幹、調工、招工)。

(三)網上申報

1、信息填報和提交:

可由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建議選擇此方式);如個人無法完成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個人測評環節,也可由代理機構填報個人信息後提交。

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申請人校核個人測評信息,選擇本人身份(幹部或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幹、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後,選擇委託的代理機構後保存。

信息填報後,需與受託的代理機構聯繫,經代理機構審核後,由代理機構在系統提交。

代理機構進入系統後點擊“業務申報”--點擊“在職人才引進”,系統將顯示本機構代理的擬引進人員個人測評信息。

單位經辦人應對個人測評信息進行校核後測評並提交。

代理機構填報信息並提交

代理機構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入“網上辦事”--“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

進入申報界面點擊代理“個人信息業務申報”--“在職人才引進申報”--“新增人員”,輸入姓名、身份證,點擊“下一步”,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選擇申請人身份(幹部或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幹、調工、招工)。

填報完成後,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

系統依據所填信息測評打分,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選擇“測評並提交”。

無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如申報調幹、調工須委託有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商調檔案並由該代理機構向市人力資源部門呈報申報材料。

信息填報注意事項:

1、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

系統申報時必須填寫18位的身份證號碼。

如在我市社保部門參保身份證號碼與當前二代身份證號碼不一致,且屬非正常升位的,須先到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號後,再進行系統申報。

2、如果當前婚姻狀況是離異或夫妻雙方曾經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婚姻歷史信息和各個婚姻階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雙方)。

“子女數”欄,子女數包括本人親生子女(含合法收養)和本人重組家庭的繼子女(含合法收養)。

3、如 “畢業院校”、“專業”、“專業技術資格”及“職業(執業)資格”名稱未在系統已列出範圍之內,可自行進行錄入。

4、“調出單位名稱”及“檔案保管權調出審批(主管)部門”須與公章完全一致。

5、申報信息須由呈報單位成功提交後方為有效信息。

6、呈報單位及擬引進入户人員本人須認真校核已申報信息,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辦理人才引進業務的,責任由本人和呈報單位承擔。

(四)信息預審公示

1、對於系統申報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人員,信息成功提交後,點擊選擇人員姓名,根據提示打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並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2、對系統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次進行公示。

公示期為7天(公示網址。

公示期間,系統顯示為“已鎖定待預審”

代理機構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進入“進度反饋”欄目,通過該申報人員條目的“辦理狀態”查看公示結果。

如通過可根據系統提示打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並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公示不通過的,“辦理狀態”將顯示為“公示不通過”,點擊後可查看原因。

(五)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代理機構須按照人才引進業務系統生成的材料清單,按照本指南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

所有材料須用A4紙整理清晰,並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裝訂。

辦理調幹及調工:具有人事保管權的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含人事檔案)。

不具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須委託有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商調人事檔案,並將書面申報材料報送受委託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由該代理機構統一報送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

辦理招工:申報材料直接由受託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須提供的書面申報材料(含在受理、審批過程中須補正的材料)應在公示通過後90日內報送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對書面呈報材料(調幹及調工審核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對於材料真實、準確、齊全、形式符合規定,身份(幹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幹、調工、招工)填報準確,分值核算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受理書面申報材料,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於分值核算後未達到100分且不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對於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幹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幹、調工、招工)填寫不準確的,當場告知需要更正的內容並退回申報材料,代理機構按照要求更正相關材料後可再次報送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工作人員經審核給予受理的,則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於更正信息後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再受理申報材料。

對於更正信息後其申報年齡超出《辦法》規定最高年齡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提供虛假或偽造申報材料的,扣留相關材料,並根據《辦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條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批,並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八)申報信息修改

1、已在系統成功提交信息待公示的,代理機構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後重新提交,等待公示。

2、公示期間系統已鎖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

公示通過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未受理書面申報材料的,如修改非關鍵信息(不包括呈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房產信息),且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不滿60天的,呈報單位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後,積分仍達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並提交(無須再次公示),並根據系統提示重新打印呈報表格。

注:如修改呈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房產信息,或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已滿60天的,系統提交後再次納入公示。

3、書面申報材料已受理尚未獲審批的,如修改非關鍵信息(不包括呈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房產信息),且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不滿60天的,呈報單位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

打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籤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審批通過後,該申報業務作廢。

經修改後,積分仍達100分以上的,呈報單位可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並提交(無須再次公示),並根據系統提示重新打印呈報表格,呈報單位按表格要求籤字蓋章。

(無需回户籍地重新蓋章)。

注:如修改呈報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房產信息,或距最近一次成功提交信息日已滿60天的,系統提交後再次納入公示,所有呈報表格須重新簽字蓋章(需回户籍地重新蓋章)。

4、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可修改或(終止)撤消申報信息。

信息修改範圍僅限《招、調用員工通知》及入户人員信息卡上的信息,但身份證號與姓名不能同時更改。

修改信息:進入人才引進業務系統,點擊“業務進度查詢”--選擇“業務進度”--選擇人員--點擊“變更申請”,輸入變更內容,保存並提交。

打印《變更申請表》,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待“辦理狀態”為“審批通過”時,呈報單位退回原《招、調用員工通知》及入户人員信息卡,並重新領取。

(終止)撤消信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在“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

打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籤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並退回原《招、調用員工通知》及入户人員信息卡。

審批通過後,該申報業務作廢。

(九)查詢進度

代理機構查詢:信息提交後,代理機構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在“綜合管理”欄目內點擊“進度反饋”--選擇“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查詢已經提交的業務辦理進度。

申請信息修改的可點擊“信息變更進度”查詢辦理進度。

本人查詢: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便民服務”--“人才引進辦理狀態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

(十)辦理結果

對於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人員(農業户籍人員待市發改部門批准“農轉非”後),系統顯示狀態為“待打印招、調通知”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領取《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員信息卡》、《“農轉非”入户人員信息卡》(農業户籍人員)。

(十一)後續事項

1、擬引進人員憑《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員信息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户人員信息卡》)到我市擬入户地區公安分局領取《户籍准予遷入證明》。

2、擬引進人員憑《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員信息卡》和《户籍准予遷入證明》到户籍地公安部門及工作單位辦理工作及檔案關係轉移、户口遷移等手續,領取《户口遷移證》。

3、擬引進人員持户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户口遷移證》及《深圳市入户人員信息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户人員信息卡》)等相關材料到我市擬入户地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4、擬引進人員黨團組織關係的轉移應由遷出地相關組織部門出具轉移介紹信到我市相應組織部門進行轉接。

取得《深圳市入户人員信息卡》後,需在其備註入户時間內辦理入户手續。

深圳積分入户流程指南 篇二

一、辦理時間全年度工作日

網上信息開始申報時間:2014年1月20日

二、人才引進的條件(點擊詳情)

三、重要説明(一)人才引進各項指標分值的。計算截止時間以申報單位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最後一次提交信息成功日為截止時間,在申報信息成功日前,申請人需具備所填報信息相應資質。

公示通過人員,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撤消修改後重新提交的,各項分值計算以撤消修改後最後一次提交信息成功日為截止時間。

如撤銷修改後再次提交信息時,申報年齡超出《辦法》規定年齡上限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不再受理其人才引進申請。

(二)關於人事檔案問題

根據《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擬引進人員在申報人才引進業務時,應如實申報其調出單位和人事檔案情況(指幹部檔案或工人檔案)。

如在户籍地有人事檔案的,需在申報人才引進時一併辦理人事檔案商調手續。

申請人未如實申報人事檔案情況或未按規定辦理人事檔案商調手續的,相關責任後果由其本人承擔。

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可自行商調幹部及工人檔案。

無人事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辦理調幹、調工的,須委託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認可的有檔案保管權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商調檔案(須與本單位畢業生檔案託管機構一致),並將書面申報材料報送受託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統一報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

人力資源代理機構須嚴格遵守人事檔案紀律,保證人事檔案的完整和真實。

(三)關於擬引進人員身份確認的問題

市外在職人才引進採用綜合量化的評價方式,達到人才引進條件的,根據擬引進人員的身份,按調幹、調工、招工區別辦理招調手續。

擬引進人員有人事檔案和調出單位的,具有幹部身份的按調幹辦理;具有工人身份的,按調工辦理;其他人員按招工辦理。

擬引進人員及呈報單位在系統申報人才引進業務時,應如實填報本人身份(幹部、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幹、調工、招工)。

有人事檔案的擬引進人員身份判斷可諮詢本人現人事檔案保管單位。

幹部身份及工人身份判斷可參照 附件《關於幹部、工人身份判斷指引》

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填報辦理調幹及調工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在受理其申報材料時一併審核其人事檔案,核實其幹部或工人身份。

如申報信息與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核實情況不一致的,以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審核為準。

(四)持有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不含經全國統考取得)審核問題。

持有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如已取得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的,可申報積分。

如未取得《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的,應先到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進行審核。

審核通過後,再申報人才引進積分。

詳見:《省外專業技術資格審核業務指南》(辦理人才引進專用)

(五)關於隨遷子女問題

根據我市子女隨遷政策規定,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申辦人才引進業務時申請子女隨遷:

1、本人生育且撫養權歸屬本人的未滿18週歲的子女(大中專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隨遷子女需與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為城鎮户籍或同為農業户籍;

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技師及以上職業等級資格且申請人與隨遷子女户口性質一致的(同為城鎮户籍或同為農業户籍),可申請辦理異地隨遷。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況的。

(六)已在我市公安部門辦理或正在辦理政策性隨遷業務的人員,市人力資源部門不再受理其人才引進業務申請。

(七)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

申請人需按照18位身份證號碼填報信息。

四、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實現自動比對無須提交的申報材料1、系統自動比對申請人在我市的參保信息、居住證信息,申請人無需提交參保信息單及本人居住證。

2、系統自動比對個人徵信系統申請人誠信記錄信息,無需提交紙質的人才引進專用誠信記錄表(人才引進專用誠信記錄表一年內有效)。

《人才引進專用誠信記錄查詢操作指南》詳見附件(網址 )。

系統自動比對人才引進系統不良誠信記錄信息,如有不良記錄,申請人可在公示結束後系統查詢有關信息。

3、系統自動比對深圳市血液中心的獻血信息並計算獻血積分分值,無須提交任何材料。

(詳見附件《深圳市人才引進無償獻血積分指引》)

4、系統自動比對申請人在我市人才引進定點體檢醫院的體檢信息(體檢結果一年內有效),無需提交體檢表。

(詳見附件關於印發《深圳市擬引進市外人員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深衞人發【2013】55號)

五、申報材料一覽

步:確定個人擬入户地。 篇三

以自有住房/租賃住房申請積分入户的申請人,選擇入户登記地:

1、入配偶家庭户。

2、在本人或親友房產落户。

3、掛靠親友家庭户。

4、本人單位集體户。

5、配偶單位集體户。

深圳積分入户辦理流程 篇四

步驟1:網上申請

@建議您先查閲:

深圳積分入户評測指南

2014年深圳積分入户分值表

1、申請人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註冊登錄“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網上填報申請表,申報自評分,上傳有關申請資料(分辨度清晰的掃描件或者圖片),並分別確認提交,以此作為本人提交正式申請依據。

2、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申請完成後,自行打印網上申請表格(需經本人填寫誠信承諾和簽名確認),於規定時間到就業地所在區積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規定遞交與網上申請表格、申報自評分及上傳有關申請資料相一致的紙質申請材料原件及原件複印件。

各區積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將紙質申請材料與網上填報資料進行核對,若網上申請材料與紙質申請材料不一致的,只按網上申請材料核收和受理紙質申請材料,並按規定以網上申報自評分和與網上上傳材料相一致的紙質申請材料作為積分計算憑證。

除可以按規定延後補交的材料外,凡未按時交齊紙質申請材料的,視為放棄積分制入户申請。

3、申請人在網上填報申請表格,申報自評分和上傳申請材料必須恪守誠信規則。

不得在網上填報虛假情況,上傳虛假材料。

凡故意不如實填報本人情況、虛報自評分,或者上傳虛假申請材料的,一律作違反誠信規則論處,登記其本人誠信記錄。

並按規定取消其本輪的審核資格及輪候資格,永久取消入户廣州的申請資格;已經騙取入户的,取消户籍,退回原籍。

4、虛假填報本人情況、虛報自評分及上傳虛假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不如實填報、填報虛假情況、填報無關情況、上傳虛假申請材料掃描件和圖片或者上傳與其本人申報情況不相關的材料掃描件和圖片等。

步驟2:審核公佈(積分入户公示)

1、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審核申請,按照積分高低和年度積分制入户指標對申請人進行排名(積分相同情況下,按辦理社會保險的時間長短確定入户排名)。

2、初步確定入圍分數線,向申請人本人公開審核分數,在深圳政府門户網站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公示入户人員名單及候補人員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受理異議申訴。

步:申請積分入户準備材料 篇五

1、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學歷認證或驗證證明;

2、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個人證書信息頁面或驗證證明;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有關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個人證書信息頁面或驗證證明;

4、個人納税證明;

5、社會保險卡;

6、如果有結婚,需提供結婚證明書

7、房產證明書;

以上材料根據個人情況進行提供,不一定全部需要,也有可能還會需要其他材料,根據實際情況為準。

步:申請積分入户流程 篇六

申請深圳積分入户的流程具體如下:

在線申報→委託機構→簽署協議→等公示→表格→根據材料清單的所有材料→提交原材料→等審查結果→下指標卡和命令→辦理許可證→辦理户籍轉移證→定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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