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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先進事蹟

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先進事蹟

【概述】

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先進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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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潘永剛,男,漢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95年7月進入鳳縣檢察院工作,歷任偵查科長、公訴科長、檢委會專職委員,現任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潘永剛同志參與辦理了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省檢察院掛牌督辦的重大涉黑案件“9.27”晁某某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為把涉黑涉惡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考驗的鐵案,潘永剛同志堅持嚴查細審,夯實證據基礎,着力強化檢察監督,努力提升辦案質效。根據案情和證據走向,及時與偵查機關溝通意見,商討分批提請方案、下一步偵查措施和取證方向,以及應當重點突破的人員,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確保了偵查強制措施的無縫銜接。針對“9.27”涉及人員多、事實多、卷宗多、言詞證據多、證據體系龐雜的情況,他採取突出優勢、分工負責、統籌協作、整體推進的辦案模式,根據每個承辦人的特點和專長,合理分配工作任務,專案組人員每週不定期溝通、研判案件證據審查情況和存在問題,統一證據標準,針對審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彙總審查意見,督促偵查機關及時補充完善證據。2019年11月,鳳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全部認定了鳳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的七項罪名,同時,依法對涉案財產4000餘萬元進行了判決和處置。2020年1月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一審判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

作為一名員額檢察官,為了提高辦案效率,縮短辦案時限,白加黑,五加二是潘永剛同志日常工作模式,節假日也都在工作中度過。辦案期間舊病復發,他仍帶病工作,坐在特製的座椅上堅持參與了十天四個晚上的高強度庭審,有很多次腰痛的堅持不住,只能申請站在公訴席上指控犯罪,用高度的責任感詮釋了檢察官的使命與擔當。在庭審中,面對被告人百般抵賴和對司法辦案人員的人身攻擊、無視法庭的行徑,潘永剛同志作為第一公訴人當場進行了義正言辭的駁斥,有理有節有力的開展質證和辯論,維護了庭審秩序和司法尊嚴,獲得了旁聽席上各界羣眾的一致好評。至今他所辦理的案件均按期辦理審結,無一出現差錯和法律適用不當,他先後被評為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先進個人,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連續多年被評為全院先進個人。?

擔任副檢察長以來,潘永剛同志分管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綜合業務等工作,他堅持高點定位,與分管部門認真謀劃工作,堅持身先士卒,帶頭辦案工作,以實際行動帶動每一名幹警幹事創業。他立足實際,組織建成公益訴訟警示教育基地,聯合毗鄰省市縣區建成嘉陵江上游水源地保護協作機制,與全縣行政執法單位建成聯動機制,工作經驗被省院轉發。他積極推動構建“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社會化治理”生態檢察模式,結合綠色礦山建設、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服務企業發展,邀請高校專家學者、行政執法部門召開公益訴訟訴前聽證會,舉辦礦山治理與生態保護暨公益訴訟訴前座談會,着力解決縣域企業在生產與治理過程中面臨的法律政策的理解適用問題,辦理的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被省院評為典型案例,工作經驗被省院轉發。對辦理的某園區涉嫌非法採沙案及時召開公益訴訟訴前聽證會,既保障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又維護了公共利益,工作經驗被高檢院轉發,實現懲罰犯罪與保護生態環境雙贏多贏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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