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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標語(精選多篇)

酒後駕車標語(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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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標語(精選多篇)
第一篇:酒後駕車標語第二篇:酒後駕車第三篇:酒後駕車第四篇:酒後駕車第五篇:酒後駕車調研報告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酒後駕車標語

酒後駕車標語

1、要批評別人時,要想想自己是否完美無缺。

2、酒後駕車,拿命賭博。

3、酒逢知己千杯少,人逢酒宴別開車。

4、酒後駕駛請走s路---通往醫院和交警隊。

5、人要知福、惜福、再造福。

6、為自己找藉口的人永遠不會進步。

7、做好事不能少我一人,做壞事不能多我一人。

8、待人退一步,愛人寬一寸,就會活的很快樂。

9、太陽光大、父母恩大,君子量大、小人氣大。

10、不怕事多,就怕多事。

11、對父母要知恩、感恩、報恩。

12、酒逢知己千杯少,酒後駕車一口多。

13、酒逢知己千杯少,酒後開車事故多。

14、口説一句好話,如口出蓮花;口説一句壞話,如口吐毒蛇。

15、酒後開車,危險最多。

16、要用心,不要操心、煩心。

17、天上最美是星星,人間最美是温情。

18、難行能行、難捨能捨、難為能為,才能昇華自我的人格。

19、酒逢知己千杯少,開車出門半杯多。

20、酒後駕車,生命打折。

21、屋寬不如心寬。

22、酒駕前,請將銀行賬户密碼告訴家人。

23、並非有錢就是快樂,問心無愧心最安。

24、酒後開車,生命難説。

25、酒後駕駛,你在醫院訂好了房間嗎?

26、存好心,説好話,行好事,做好人。

27、話多不如話少,話少不如話好。

28、時時好心就是時時好日。

29、酒後駕駛事故多,飲酒千萬莫開車。

30、酒醉駕車,身敗名裂。

31、吃苦了苦、苦盡甘來;享福了福,福盡悲來。

32、人要自愛,才能愛普天下的人。

33、酒是不稱職的導遊,他會帶您走冤枉路。

34、酒是禍,車無過。

35、靜坐常思己過,閒談莫論人非。

36、醉駕出車禍,傾家蕩產,妻離子散。

37、酒場上人情難卻,事故後法不容情。

38、原諒別人就是善待自己。

39、看別人不順眼,是自己修養不夠。

40、酒後駕駛,害人害己。

41、酒後駕車關係到他人的幸福與您的錢包。

42、做該做的事是智慧,做不該做的事是愚蠢。

43、生氣就是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

44、人生最大的成就是從失敗中站起來。

45、得理要饒人,理直要氣和。

46、脾氣、嘴巴不好,心地再好也不能算是好人。

47、酒後駕車,如履薄冰,一旦失足,萬劫不復。

48、真正的快樂,不是他擁有的多,而是因為他計較的少。

49、忘功不忘過,忘怨不忘恩。

50、世上有兩件事不能等;一、孝順,二、行善。

第二篇:酒後駕車

多管齊下,進一步治理酒後駕車

最近一段時間,因酒後駕車而引發的惡性交通事故頻頻發生,其導致的血案、慘案不斷衝擊公眾的神經。由於安全教育的缺失,執法管理的缺位,以及現行法律的缺憾等原因,酒後駕車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其是一種對生命權的極端漠視和肆意踐踏的行為,同時,也公共交通秩序和安全帶來很大影響,成為社會不和諧因素。因此,我們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多措並舉,多管齊下,切實治理酒後駕車。

切實治理酒後駕車,必須樹立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識。造成酒後駕車很大程度上於當前社會喝酒,勸酒,逢酒必飲的風氣和“喝點酒照樣能把車開回家”的盲目自信,麻痺大意的心理有關,可以看出,公眾的安全意識還是很薄弱。對此,各有關部門和媒體也相應採取了多種宣傳方式和途徑對酒後駕車的危害性進行宣傳,但是力度還不夠且僅依靠交管部門開展安全教育的力量也不夠,政府、企業、學校、社區乃至家庭都應盡到宣傳教育的責任和義務,另外,在酒店門口懸掛酒後駕車危害性的標語,在酒店餐桌上設置酒後不駕車的提倡卡。逐步使“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自覺行動,從而降低酒駕萌發的概率。

切實治理酒後駕車,還應加快完善和健全現行法律制度。縱觀世界發達國家認定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的標準,可以看出我國的標準還是比較低且認定不清晰,何為飲酒,何為醉酒,檢測和認定也不科學,同時,與國外相比,我國違法成本還太低,以致一些肇事者還存在“我能擺平一切”,出事後能搞定的想法,把他人生命當兒戲。為此,相關法律部門應加強調研,借鑑國外通行做法,建議人大在《刑法》中增加飲酒,醉酒駕駛機動車罪,加大對酒駕的處罰力度,對酒駕“零客忍”,使酒駕者知道“醒”,感到“疼”,使他們不敢跨越雷區半步。

切實治理酒後駕車,應健全治理的長效機制。當前,交通部門查處酒駕行為一般是一陣風般的運動式執法,其確實能夠揪出一批“倒黴蛋”,但是大家都有一個心照不宣的想法,整治風頭一過,小酒照喝,小車照開。可以看出,建立交警部門專項整治,突擊嚴打,日常執勤執法融為一體的長效機制已刻不容緩,交

管部門也應樹立一種長抓不懈的思想觀念,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同時探索部門和單位聯動機制,比如將酒駕納入單位內部考核,協調保監會等部門,將車輛保險和銀行個人誠信體系掛鈎。

治理酒後駕車其實不是政府的獨角戲,需要全社會配合。一個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維護,在公民道德建設中把“酒後駕車”納入公民道德建設內容中,培養廣大司機守法,形成良好素質的同時,各有關羣體如飯店經營者在勸導喝酒者不開車方面應當負起責任,如設立信息員對酒後駕車進行勸阻或及時向交警部門報告相關信息,各飯店、酒吧等場所設置酒精測試站,讓全社會共同監督酒後駕車行為。在治理酒後駕車上多一些人性化的創新和智慧。

“酒駕猛於虎”,隨着全民交通安全意識的提高,法律法規的健全,治理機制的完善,我相信有交警和相關部門的不懈努力,全社會的以齊抓共管,我們一定能進一步治理酒後駕車行為,營造一個有序健康,安全的城市環境,從而開創“社會和諧人人有責,社會和諧人人共享”的局面。

批註:(1)這一篇“三段式”的“策論”寫法,但並不因為是“一般模式”而顯出呆板。可見,你已經具有較好的申論寫作能力。

(2)文章中心突出,主題明確,語言也較簡捷、曉暢,能多層面分析,頗有説服力。特別是對策部分寫出了一定的的深度,也有一定可行性。這樣強化訓練,就一定會有意想不到的成效。

(3)標題也挺不錯了,開頭結尾也不錯。

(4)需再強化“有意思”的觀念,再多點文彩。

總體上説,也已經答得不錯,我來打分的話得分率可達68%至73%之間。

第三篇:酒後駕車

酒後駕車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私家車越來越多,而這意味着,車禍發生頻率會提高,而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酒後駕駛。賀某是江蘇通州某駕校教練,今年2月20日中午,賀某與幾位學員練完車後在飯店聚餐,喝了點酒。席後,賀某覺得自己還比較清醒,抱着僥倖心理開着二輪摩托車回家。途中,被交警攔下,經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檢測,賀某為醉酒。後經抽血鑑定,賀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9mg/100ml。4月27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教練酒駕案進行公開審理,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賀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而賀某顯然屬於酒後駕車。

危險駕駛罪的犯罪構成:犯罪客觀方面是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犯罪主體,自然人。犯罪主觀方面是故意。顯然賀某構成危險駕駛罪。

2014年5月1日起施行酒駕新規定,具體規定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這也意味着,今後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旦被查獲,將面臨着最高半年拘役的處罰。其性質也由過去的行政違法行為衍變為刑事犯罪行為。

希望人們以此為戒,不要再酒後開車了

drunk drivi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there are more and more private cars. it means that car accident occurred frequency will improve, and one of the important factors is drunk driving. mr. he is a driving coach of jiangsu tong zhou, on february 20th midday, afther practicing car the coach and a few students went to a hotel to have dinner and a drink. after table, the coach still felt awake, holding fluky (psychology) mentality and driving motorcycle home. on the way, he was stopped by the traffic police. however, he was for drunkenness after the alcohol test. and soon after blood identification, the coach was detected blood alcohol content for 159 mg / 100 ml. april 27th, in nantong, jiangsu tong zhou district people's court for the coach drunk driving case for a public trial, to dangerous driving sin sentenced to criminal detention is a royal a month and shall also be fined rmb one thousand yuan.( april 27th, jiangsu province, nantong city, tong zhou district people's court on a coach of drunk driving case public hearing, with dangerous driving and sentenced to a criminal detention, a month, fined one thousand yuan.)

a drunk driving personnel refers to the blood alcohol content than or equal to 80 mg / 100 ml driving behavior. and a royal is clearly drunk driving.

(the constitution of a crime of dangerous driving)

dangerous driving of the crime of composition:

the objective element of a crime is that on the road racing drive motor vehicle driving chase, if the circumstances are flagrant, or on the road of the motor vehicle driving a drunken behavior. the subject of a crime is natural person. the subjective element of a crime is intentionally. obviously, he constituted a crime of dangerous driving.

on may 1,2014,carrying out the new regulations of drunk driving. and the specific provisions are for: "on the road after motor vehicle driving competition drive, if the circumstances are flagrant, or on the road of the motor vehicle driving drunk, detention, and shall also be fined." it also means that things in future path of the motor vehicle driving drunk, once be seized, it will face the highest half a year of criminal detention punishment. the nature of the past administration and evolvement of illegal activities as a criminal offence

i hope that people will learn a lesson, and don't drive after drinking.

drunk drivi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economy,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private cars, which means, accident frequency will increase, and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is drunk is the jiangsu tong zhou a driving instructor, this year in february 20th at noon, a greeting and a few student finished car in the restaurant meals, drinking wine. after dinner, he mou feel more awake, hold fluky mentality driving two wheel motorcycles home. on the way, was stopped by the traffic police, the breath alcohol tester test, a greeting for drunkenness. after the blood identification, greeting blood alcohol content for 159mg / l 27th, jiangsu province, nantong city, tong zhou district people's court on a coach of drunk driving case public hearing, with dangerous driving and sentenced to a criminal detention, a month, fined one thousand yuan.

drunk driving is the drivers of vehicles in the blood alcohol content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80mg / 100ml driving he mou clearly belong to drunk driving.

dangerous driving crime objective aspect of crime: drive a motorized vehicle on the road, chase compete drives, vile, or in the way of drunken driving motor behavior. it is a dangerous criminal, if people drive a motorized vehicle on the road, chases race driving or in the way of drunken driving motor, constitutes a crime. the subject of crime, the natural person. subjective aspect of crime, deliberately. apparently he mou constitute a dangerous driving.

effective may 1, 2014 wine driving the new provisions, this also means that all future on the road, drunken driving motor vehicles, once discovered, will be faced with the highest half detention its nature to the past administrative illegal behavior evolves as a criminal r the amendment of the "road traffic safety law" the ninety-first regulation, drives a motorized vehicle after drinking, located on six months of motor vehicle driving license, be in one thousand yuan of above two thousand yuan fine.

hope that people take warning, drink and don't drink and drive again

第四篇:酒後駕車

備材料”、“備觀點”是申論備考的重要環節。公共安全問題,諸如食品安全、生產安全、藥品安全、環境安全、網絡安全等問題,一直是國家和地方公務員申論考試的熱點焦點內容。2014年和2014年國家公務員申論考試、2014年和2014年山東公務員申論考試、2014年天津公務員申論考試都涉及到這一問題。今年的經濟安全(“力拓間諜門”事件)、交通安全(治理酒駕)無疑也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聯創世華公考研究中心特對治理酒後駕車問題進行了梳理,以助廣大應試者一臂之力。

一、背景

2014年12月14日,成都長期無證駕駛的孫偉銘在醉酒駕車追尾逃逸途中,嚴重超速並撞向反向正常行駛的4輛轎車,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2014年7月23日,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無證酒後駕車的司機孫偉銘死刑。

2014年1月21日夜,河南靈寶寶馬車主醉酒後駕車連撞一輛桑塔納、一輛摩托車和多名行人,造成6人當場死亡、6人受傷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4年5月7日晚,20歲的在校大學生胡斌駕駛紅色三菱跑車在杭州鬧市區飆車,將走在斑馬線上的26歲青年譚卓撞死。一審獲刑三年。

2014年6月30日晚,一名醉酒司機在南京撞上路邊西瓜攤,隨後沿途撞倒9名路人,並撞壞6輛路邊停放的轎車,造成5人死亡,其中還有一名是臨盆的孕婦。

2014年8月4日晚上,杭州29歲的司機魏志剛酒後超速駕駛保時捷越野車,將正在過馬路的16歲女孩馬芳芳撞死。在事故現場的不遠處,是當地首條“愛心斑馬線”。

2014年8月5日,雞西某夜市一路虎越野車連撞26人,死亡2人,8人住院治療。2014年8月6日晚間,上海市嘉定區霜竹路上一輛寶馬轎車司機酒後駕車,先將一名4歲男孩撞飛出50米遠,接着又撞上一輛別克車,導致男孩傷重經搶救無效死亡,別克車上3人骨折。

二、酒後駕車判定標準、處罰法律依據

(一)酒後駕車與醉酒駕車標準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佈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14)規定,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於80毫克為飲酒後駕車;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為醉酒駕車。

大概喝多少酒會達到這個標準?有關專家大體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當於一杯啤酒;80mg/100ml,則相當於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當於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三、酒後駕車原因

第一,我國對於酒後駕車的處罰規定過輕,同時對酒後駕車的判定標準起點過高,是造成目前酒後駕車,並且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我國認定酒後駕車標準的起點是0.2%,相比瑞典為0.02%,德國為0.03%,日本為0.05%,我國認定酒後駕車標準的起點顯然放得有些寬。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酒後駕車者和醉酒駕車者的處罰較輕,根本就是形同虛設。而在國外,比如美國,酒後駕車一經查實,即上銬逮捕,並列入個人檔案記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0.1%,則以醉酒駕車論處。除了罰款之外,還可判處坐牢。有的州將醉酒駕車視為“蓄意謀殺”定罪。在瑞典、澳大利亞、日本、丹麥、法國、瑞士等國,對於酒後駕車一般都是終身吊銷駕照,甚至判處監禁。第二,駕駛者在思想方面認識不足。

一是對酒後駕駛的危害性認識不到位。駕駛人飲酒後判斷操作能力降低。對聲、光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觸覺會比平時遲鈍,不能及時準確地判斷行車的距離和速度,不能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和方向盤,不能正確地處置突發情況。

二是安全意識不強,並自恃酒量大、駕駛技術高超,認為少喝點酒不礙事,往往酒後駕車來炫耀自己,常常釀成大禍。

三是存在僥倖心理。自認為以前飲酒駕車從來沒有發生過事故,也沒有被交警抓到和處罰過,於是便酒後駕車,往往釀成車禍。

四、各方出台措施

(一)公安部專項行動

中國公安部自8月15日起在全國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嚴厲整治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全力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調集優勢警力,針對高發區域和高發時段,高密度部署勤務,提高攔查頻率,對有酒後駕駛嫌疑的車輛和駕駛人嚴格檢查。

對酒後駕駛的,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從嚴處罰,堅決做到“四個一律”: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法律法規規定有罰款處罰的,一律從重處罰。公安部表示,對酒後駕駛,無論涉及什麼人,不管什麼理由,都要一視同仁,從嚴處罰,絕不允許開口子,絕不搞下不為例,讓酒後駕駛成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公安民警對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不處罰、從輕處罰或者為酒後駕駛違法人説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

(二)南京制定六項措施

南京交管部門,針對酒後駕駛,與其它部門聯合研究制定六項措施:

一是會同市文明辦、市廉政辦把酒後駕車、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與全市文明單位評比和單位、個人評先評優掛鈎,凡酒後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醉酒駕駛的,實行“一票否決”。

二是協調保監會、銀監會等部門,與車輛保險費率和銀行個人誠信體系掛鈎,凡酒後駕車發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駕車的,提高車輛保險費率,納入銀行個人不良記錄。

三是對酒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同桌勸駕駛人飲酒或同車明知駕駛人酒後駕車不及時主動勸阻制止的,通報相關單位和主管部門予以內部處理,媒體公開曝光並視情追究連帶責任。

四是對領導幹部、公務員以及“黑名單”駕駛人等重點人羣,賓館、飯店、酒吧等重點場所以及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督促提醒駕駛人嚴禁酒後駕駛。

五是設立禁酒舉報熱線,對舉報查實的,視情予以適當獎勵。

六是定期深入機關企事業單位宣傳。

五、對策建議

一是繼續嚴格查處酒後駕駛行為。在現行法律法規範圍內和公安部專項整治活動部署下,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將不間斷地開展酒後駕駛整治,對酒後駕駛的,做到“四個一律”。對酒後駕駛者,要一視同仁,從嚴處罰,絕不允許開口子,絕不(內容來源好 範文網)搞下不為例。公安民警對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不處罰、從輕處罰或者為酒後駕駛違法人説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除了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羣的檢查之外,要形成全面覆蓋的檢查網。改進查處方式方法,創新查緝手段,應用新式測定血液酒精含量的科技裝備,提高查緝效率,減少因查處酒後駕駛引發的交通擁堵。

二是不斷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手機短信等平台宣傳酒後駕駛的危害性,在重點區域,如酒店和娛樂場所門口懸掛酒後駕駛危害性宣傳標語,在酒店餐桌上放置不酒後駕駛的提示卡,號召全社會共同關注道路交通安全,使更多的羣眾自覺參與到抵制酒後駕駛行動中來。最終在全社會形成“飲酒不駕車、駕車不飲酒”的社會公德和反對酒後開車的社會氛圍。

三是完善部門聯動機制。會同文明辦等單位把酒後駕駛、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納入文明城市測評和單位內部管理考核,與全市文明單位評比和單位、個人評先評優掛鈎,凡酒後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醉酒駕駛的,實行“一票否決”。協調保監會、銀監會等部門,與車輛保險費率和銀行個人誠信體系掛鈎,凡酒後駕駛發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駕駛的,提高車輛保險費率,納入銀行個人不良記錄。

四是加強立法調研。配合有關部門,積極開展立法調研,借鑑國際通行做法,修訂酒後駕駛的認定標準,細化酒後駕駛的處罰標準,加大對酒後駕駛交通違法的懲戒力度。一是酒後駕車判定標準要降低;二是酒後駕駛並肇事本身定罪要重;三是處罰要重,加大罰款力度,坐牢期限,引入終身禁駕制度;四是實行責任倒查制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連帶責任。五是加強社會監督。建立酒後駕車羣眾舉報程序,情況屬實的要給予一定獎勵;發揮家庭、社區在監督中的作用;可實行在重點場所設立監督員或信息員,或督促服務人員對酒後駕車的駕駛人進行勸阻或及時向交警部門報告駕駛人飲酒信息。

六大力提倡正規的代駕服務等業務,以解決酒後代駕業務的需要。國家要規範汽車代駕行業的合同條款,對服務雙方進行權益保護。

第五篇:酒後駕車調研報告

這是一篇關於調研報告的範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鑑!

內容摘要

一、人們對酒後駕車及其危害在認識上存在許多誤區、盲區。

調查顯示,40%的人認為酒後駕車者的心理是“過高地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這類駕車者認為自己酒量大、開車技術過硬,總想酒後駕車來“炫耀”自己的技術,結果造成險象環生。27%的人認為酒後駕車者的“安全意識不強”。另外,很多受調查者認為酒後駕駛者往往存在“僥倖心理”,認為自己以前飲酒駕車從來沒有出過事,也沒有被抓過,而且也經常看到其他人酒後駕車,於是便僥倖酒後駕駛,造成慘劇。

1、酒後駕車對人造成的危害是非常嚴重的,這一點大多數人認識不足,不是對後果認識不足,而是不知道為什麼酒後駕車容易出事。

首先,酒後駕車視覺能力變差:一般人在平常狀態下的外圍視界可達180度,酒後的視覺角度將會縮減,喝越多,就越無法看清旁邊的景物。

其次,酒後駕車運動反射神經遲鈍:慢了一兩秒。如車速為60km/h,一秒鐘車子就已經跑了16.67米,必然會產生嚴重後果。

再次,酒後駕車喝酒時酒精的刺激使人興奮,在不知不覺中就會喝多,當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也隨之下降。對於酒後駕車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撞車的機率越大。

最後,當駕駛者血液中酒精含量達80mg/100ml時,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2.5倍;達到100mg/100ml時,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時的4.7倍。即使在少量飲酒的狀態下,交通事故的危險度也可達到未飲酒狀態的2倍左右。

2、很多受調查者對國家在關於酒後駕車相關的法律法規比較模糊,對什麼標準算是酒後駕車不清楚,而在酒後該採取哪些比較安全的措施,大多數人不懂常識。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佈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14)中規定,該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酒後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國家對酒後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酒後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酒後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酒後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當下我國加強防範酒後駕車的緊迫性。

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後駕駛有關,酒後駕駛已經被列為車禍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國,每年由於酒後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達數萬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與酒後駕車有關,酒後駕車的危害觸目驚心,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

數據顯示,僅2014年1到7月,中國內地因酒後駕駛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69人死亡,其中酒後駕車惡性肇事案件頻頻出現,這些案件引起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酒精引發的一件件慘案讓酒後駕車施加刑罰的聲音不絕於耳。

這充分説明酒後駕車行為的治理工作已經迫在眉睫、刻不容緩了!酒後駕車給經濟社發展造成很多不利影響,在今天構建和諧社會,倡導文明安全出行的背景下,這是應該加大治理力度的。酒後駕車是拿生命開玩笑的不負責任的行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刑事案件,不僅造成經濟財產損失乃至付出生命代價,而且波及家庭和諧、社會穩定。因此,防範酒後駕車行為,是每一個民眾都應從自我做起一起的一件大事好事。

三、對防範酒後駕車的一些建議

1.安裝車載防酒後駕駛系統:在車上安裝能自動識別喝酒高峯時間段,能防止駕駛人檢測作弊的防酒後駕駛系統,若超過國家標準汽車則無法啟動。

2.國家法律提供支援:國家提供酒後駕車相關限制管理法律條文,交通管理部門應借鑑國外方式對有酒駕記錄人員實施強制安裝防酒後駕駛系統。“酒後代駕” 服務:餐飲娛樂場所為客人開設“酒後代駕”服務,或由政府開通“酒後代駕”服務專線。

4.免收酒後過夜停車費:餐飲娛樂場所免收酒後客人的車輛過夜停車費,支持客人在酒後主動放棄駕駛。

5. 在酒的包裝或酒標酒單上印上“酒後請勿駕駛”在印製等警示語,將“酒後不駕車”的宣傳語、漫畫等印在酒瓶的商標上及餐飲娛樂場所的酒水單上。

6.履行社會服務令:除國家規定的處罰外,後駕車者還要到醫院做義工。

7.避免僥倖心理:消除人們“少喝酒不影響開車”的認識誤區,剖析酒精對駕車者的影響和危害,警示人們放棄僥倖心理。

8. 從年輕人抓起,對其個人考核、單位評比掛鈎,酒配備“車德”卡:在每輛車上配一張“車德”卡,每次被查到酒駕就在“車德卡”上做一個記號,對酒後駕車者納入銀行個人不良記錄,實現社會共同監督。

9.錄製親情提示音:錄下孩子童聲“爸爸,喝酒別開車,我和媽媽在家等你”作為手機定時提醒錄音,從晚上7時開始,每小時提醒1次。

10. 在市區範圍之內,可以請求任意一位交警將車開到指定地點,交警不得拒絕。為酒後者友情叫車:為酒後者(不論是朋友還是陌生人)叫輛出租車。

11.發揮車友會的作用:由車友俱樂部向全體車友發出倡議避免酒後駕車,車友之間互相監督提高自身素質,配合有關部門對酒後駕駛做有力監督

四、作為當代青少年我們應如何參與酒後駕車的治理工作,積極倡導文明安全出行?

1、加強學習。青少年雖然不能直接參與酒後駕車社會問題的治理,但是可以從增強自己的素質做起,加強學習,為自己今後的安全出行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礎和知識儲備。首先要學習交通法規知識,學習安全文明出行規範,加強酒後駕車的警示教育。

2、積極宣傳。青少年要在學校和老師的組織下,積極參加”禁止酒後駕車、倡導文明出行”的宣傳教育活動,多向社區、街道和家人宣傳,做一名出色的宣傳員。

3、從我做起。越來越多的初高中生都會開車了,對於會開車的同學來講,自己一定要做到安全出行,文明駕駛,絕不能違規駕駛甚至酒後駕駛的行為。

五、研究過程的感受

xxx:

生命對於自己和他人來講都只有一次,這僅有的一次生命,我們每一個人沒有理由不去珍惜。我覺得,酒後駕車者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對生命的憐惜之情,拿自己的生

3.提供命和別人的生命開玩笑,對生命不負責任。作為一名當代青年,我認為,我們應該積極倡導文明安全出行,不做那些酒後駕車的違法事情。

xxx:

這次社會調查對我的觸動很大。雖然研究性課題很辛苦,花費了不少的時間,但是得到的體會很多,這次社會調查和研究,讓我增長了社會實踐的能力,學會了很多在課堂上學不到的東西,最主要的是對酒後駕車有了一個全面的認識,心裏對治理酒後駕車這一社會問題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增強了許多。我們應該積極參與到全民禁止酒後駕車的行動中來,營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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