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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精選多篇)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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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精選多篇)
第一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第二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第三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2014年度第四篇: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第五篇:2014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指各級黨委(黨組)、政府(行政)及其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當承擔責任的制度。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為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各級黨政領導班子中的正職為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

關於實行黨風廉政(更多請你搜索:)建設責任制的規定

(1998年11月21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明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保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羣眾的支持和參與。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其他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第四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範;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

第五條 黨委(黨組)、政府以及黨委和政府的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黨委(黨組)、政府以及黨委和政府的職能部門領導班子的正職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堅決貫徹一崗雙責)

第六條 黨委(黨組)、政府以及黨委和政府的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狀況,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完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三)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鄧小平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學習黨風廉政法規,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

(四)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黨風廉政法規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的黨風廉政法規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履行監督職責,對所轄地區、部門、系統、行業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六)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幹部,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七)依法領導、組織並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履行職責。

第七條 黨委(黨組)負責領導、組織對下一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與領導班子和幹部考核、工作目標考核、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必要時也可以組織專門考核。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級黨委(黨組)應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入年度總結或工作報告,報上級黨委、紀委。

第八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和考核,應與民主評議、民主測評領導幹部相結合,

廣泛聽取黨內外羣眾的意見。

第九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幹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 領導幹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十一條 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領導幹部違反本規定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組織處理或者黨紀處分:

(一)對直接管轄範圍內發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政責任範圍內的事項拒不辦理,或者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制不查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二)直接管轄範圍內發生重大案件,致使國家、集體資財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令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辭職或者對其免職。

(三)違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選拔任用幹部,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提拔任用明顯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的,給予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四)授意、指使、強令下屬人員違反財政、金融、税務、審計、統計法規,弄虛作假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五)授意、指使、縱容下屬人員阻撓、干擾、對抗監督檢查或者案件查處,或者對辦案人、檢舉控告人、證明人打擊報復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六)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的,責令其辭職或者對其免職;包庇、縱容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其他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責令作出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者黨紀處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紀責任的,比照所給予的黨紀處分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

第十三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

第十四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執行本規定。

第十五條 各地區、各部門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為了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保持教育系統幹部、教師清正廉潔、無私奉獻,積極投身我校教育事業,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制度。

一、成立康成國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負責全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

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對學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校長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學校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及處室主要負責人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工會主席根據工作分工,對處室負責人的廉政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

領導小組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三個方面的領導責任:

(一)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制訂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和工作計劃,安排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並組織實施。分析研究責任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狀況,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保證黨風廉政建設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

(二)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鄧小平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黨風廉政法規,增強黨員幹部的廉潔自律意識。

(三)履行監督職責,對所轄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四、凡違反責任制規定的行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者,將按照《責任追究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追究。

第三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2014年度

2014年度廉政建設責任書

a林業局

為切實加強廉政建設,明確局領導班子和各單位黨政領導對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實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責任範圍

1、局黨委書記、局長是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全局的廉政建設負總責。

2、局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負責分管部門幹部職工的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3、各單位黨政領導對本單位的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責任內容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深入基層,及時發現、解決廉政工作中的問題。

2、積極開展廉政教育,不斷增強幹部職工廉潔從政、遵紀守法意識,提高自覺抵禦腐敗侵襲的能力。

3、要求各單位根據廉政建設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廉政措施和規定,並與幹部職工簽訂廉政建設責任書。

4、結合行政管理和業務工作,建立健全廉政建設管理機制、監督機制,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5、帶頭遵守各項廉政法規,自覺接受組織和羣眾監督。嚴格管理教育自己的配偶、子女,防止其發生違法違紀和不廉潔問題。

三、責任考核

1、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由局黨委牽頭,分管局長參與具體實施。考核工作要與幹部考核、工作目標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結合。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

2、考核採取聽彙報、民主評議等形式,廣泛聽取黨內外羣

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以適當形式反饋,並作為對幹部業績的評定和獎懲、任用的重要依據。

3、領導幹部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或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

4、各單位要把本部門貫徹落實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入年度總結向黨委書面報告。

四、責任追究

1、對職責範圍內發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廉政責任範圍內的事項拒不辦理;或者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制不查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2、對職責範圍內因工作失職失察或教育管理不力而發生違法違紀案件,造成較壞影響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3、授意、指使、強令下屬人員違反林業政策、弄虛作假,造成較壞影響的;或者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管理混亂造成貪污挪用等違法違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降職或撤職處分。

4、授意、指使、縱容下屬人員阻撓、干擾林業案件查處;或者對辦案人、檢舉控告人、證人打擊報復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5、對配偶、子女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甚至包庇、縱容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

6、禁止利用職務便利或工作時間,經營木材採伐場號,買賣、加工、運輸木材及強行推銷苗木;以及對本單位幹部職工類似行為視而不管或管理不利造成一定影響的(對其單位幹部職工不服從管理的,責令其待崗學習三個月或者停止工作,嚴重的可報局黨委研究調離工作崗位,調入林場工作),發現後由

黨委和分管領導進行戒免談話,未改正繼續實施上述行為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人調離、降職或撤職處分。

未履行廉政建設責任,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局黨委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單位黨政領導相應的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實施責任追究要堅持實事求是,參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直接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

本制度適用於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廉政建設責任書自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起執行。

林業局黨政領導(簽字):

各股室、事業單位黨政領導(簽字):

2014年a月1日

第四篇: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石水務〔2014〕69號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水務局

關於落實《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工作的分工責任制》的通知

局機關各科室隊,下屬企事業單位:

2014年我局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縣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分工責任制,為了認真開展此項工作,需要進一步明確分工責任制,現將結合我局實際情況,我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分工責任制由局黨組書記局長向東和局班子成員紀檢組長唐清鴻二位同志負總責,局監察審計科牽頭負責具體落實。為了維護分工責任制的嚴肅性,抓好、抓落實,今年把反腐倡廉工作納入局裏的總體工作中去,實行統一部署,統一實施,統一檢查,統一考核。《2014年黨風 -1-

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分工責任制》已經局黨組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

附件:2014年石柱縣水務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分工責任制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題詞:廉政建設分工責任制通知 送:縣紀委。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水務局辦公室2014年2月24日印

(共印6份)

-2-

附件:2014

年石柱縣水務局黨風廉政建設 和反腐敗工作分工責任制

-3-

附件:

2014年石柱縣水務局黨風廉政建設

和反腐敗工作分工責任制

-4-

-5-

第五篇:2014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

西校發〔2014〕36號

中共西鄉縣委黨校

2014年度上半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推進懲防體系

建設工作總結

今年以來,我校認真貫徹落實縣委政府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主題,以加強黨員隊伍先進性建設為主線,以爭創“六型機關”建設為載體,以黨組織做到“五個好”、黨員領導幹部做到“五帶頭”為目標,在全校深入開展了創先爭優活動,繼續堅持“從嚴治校,從我做起”,紮實推進全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努力建設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機關和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奉獻精神強的教職工隊伍,為推進全縣幹部教育培訓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證。現將一年來我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推進懲防體系建設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確保“一崗雙責”落實到位

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擺在突出位置,作為一件大事常抓不懈。認真落實黨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支部組織協調,科室各負其責的反腐倡廉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有力地推動了黨風廉政建

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一是年初及時召開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工作會議,對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印發了《西鄉縣委黨校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整體目標和任務。二是成立了以常務副校長為組長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了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主要負責人的工作機制。三是實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責任目標分解到各班子成員,嚴格落實領導成員的責任分工和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責任,從根本上提高領導幹部管好自己、帶好隊伍、管好配偶及身邊工作人員的自覺性。四是領導班子成員與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校領導班子成員堅持實行“一崗雙職”,將責任主體從校領導班子成員延伸到校各科室。

二、加強理論學習,提高廉政意識,築牢防腐思想道德防線堅持以領導幹部和一線教學人員為重點,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一是將黨風廉政教育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創先爭優活動有機結合,不斷創新學習形式和學習載體,在提高學習教育的實效性上狠下功夫。以縣黨校網頁和縣政府網、黨建網等為宣傳平台,開設了《黨紀黨規學習園地》等專欄,以自學、深入基層調研、開展專題講座等形式組織廣大黨員進行學習,在廣大黨員幹部職工中建立牢固的勤政廉政思想防線。二是借開展創建六型機關(學習型、服務型、節約型、廉潔型、創新型、和諧型機關)活動的契機,切實加強黨員幹部的黨風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請專家講課,主要領導講廉政教育黨課。三是進行警示、傳統教育。組織全體黨員幹部認真觀看貪污受賄案件的警示教育片。組織教職工赴延安革命老區接收教育。四是將反腐倡廉教育作為黨支部學習的重要內容。黨支部組組織了4次反腐倡廉集中學習,緊密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認真學習中省市縣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提出了黨校反腐敗工作的具體要求。五是認真組織學習《廉政準則》。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學習貫徹《廉政準則》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學習貫徹《廉政準則》作為加強黨的建設、關心保護黨員幹部、密切黨羣幹羣關係和促進幹部教育培訓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手段來抓,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

時期我校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和任務來抓,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政府的要求上來。

三、完善制度建設,規範權力運行,增強黨員幹部自律能力

(一)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為了保證民主生活會召開的質量,召開之前黨支部採取印製《徵求意見表》、召開服務對象座談會等形式,廣泛徵求各類不同對象的意見和建議,對反饋回來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梳理併發給領導班子每位成員。班子成員在會上主動報告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情況。

(二)落實民主議事制度。制定完善了《西鄉縣委黨校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4-2014年工作規劃〉實施方案》、《西鄉縣委黨校黨務公開制度》和《黨校領導述職述廉制度》,明確規定對關係全校的重大決策、重大建設項目審批評審、資金安排使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項,必須經校委會或校黨支部研究討論決定,成立了校建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建設項目的審批評審,使各項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從源頭上杜絕環境執法過程中的各類違規行為。

(三)落實任前廉政談話、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述職述廉制度。黨支部堅持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校領導班子成員結合工作實際和廉政建設做自我剖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確努力方向。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了黨風廉政責任書。為全校2名科級領導幹部建設了廉政檔案,對本人基本情況、主要工作學習情況、配偶及子女情況以及本人廉潔自律自查情況進行了登記,並經校長簽署審核意見後,由黨支部審查存檔,着力構建廉政風險防範體系。

四、推進行風建設,提高服務意識

進一步推進黨校幹部教育培訓建設。認真開展了民主評議行風行風工作,通過發放調查問卷、網絡調查、走訪服務對象、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徵求社會各界對黨校幹部教育培訓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並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落實。同時,立足本職工作,強化服務職能,創新干部培訓教育新思路。由校長帶領班子成員和教職工深入部門和鄉鎮調研幹部培訓需求,從而因地制宜地制定幹部培訓教育計劃,於漢中電大聯合辦學,設立了漢中電大西鄉黨校教學點,今年招收了200多名

專本科學員,暫時緩解了黨校辦公經費緊張等方面的困難。面對今年黨校遷建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校領導多方奔走,積極同有關部門協調,爭取資金,及時印發了《西鄉縣委黨校舊址房產設施招標拍賣的通知》。黨校全面開展了以“轉變幹部培訓教育觀念、強化服務意識”為主題的教育培訓服務進基層活動。強加對黨校聯繫點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服務,派專人對聯繫點幹部培訓工作進行全過程跟蹤服務,確保幹部培訓教育效果。

半年來,雖然我們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有力地推動了全縣幹部培訓教育事業的發展。但面對反腐倡廉的形勢和任務,我們還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做。一是少數教職工對反腐倡廉的認識上有片面性,認為工作上只要完成上級佈置的目標任務,反腐倡廉工作沒有硬性指標,“差不多就行了”。各部門不同程度的存在重視業務工作、輕視反腐倡廉工作的現象,只顧抓好目標任務,忽視反腐倡廉與業務工作的結合以及加強反腐倡廉對業務工作的推動和促進作用。二是隨着改革的深入發展,幹部培訓的內容越來越多,怎樣在教學和科研中滲透反腐倡廉,教育廣大黨員幹部依法行使權利,使黨校成為我縣黨員幹部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014年,我們將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全縣幹部培訓工作,認真落實2014—2014年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規劃,進一步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力度。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預防、制度建設,在全縣幹部培訓中建立廉政風險防範體系,充分發揮監督、服務、保證作用,為我縣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和思想保障。

中共西鄉縣委黨校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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