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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及書評多篇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及書評多篇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及書評多篇

《月亮與六便士》並不單純是一個勇敢追夢的故事;也並非批判現實,彷彿大多數人心中都有一個崇高的的夢想,《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及書評有哪些你知道嗎?共同閲讀《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及書評,請您閲讀!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及書評1

作家把一種性格放大到極致,讓我們去體會感受每個人骨子裏都有的那一點點對理想的追求。

這本書説是寫於一戰期間,想要給當時迷茫的人們一些鼓勵,希冀人們不致於在戰後對生活百無聊賴。不知道這本書對於那些人是不是真的起到指引心的作用?

看這本書的時候,很佩服斯特蘭的自私,內心沒有一絲愧疚波瀾不驚地就拋妻棄子去到巴黎,全身心學畫畫。其實很羨慕,可是轉念想想,現在的人有幾個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追求?怕是渾渾噩噩地多些。

斯特蘭其實往小了看可以是力爭上位的庸庸白領,只是沒那麼徹底,仍舊在自己的生活圈裏,會為自己做一點點娛樂的事感到負罪感,但無法避免,那些事總是很剋制地去做,這樣良心才回安寧。

最後,斯特蘭終於去到大溪地,這個地設十分符合他種種要求的地方。愛塔料理他的起居,充當他的畫模,滿足他自己痛恨至死的性慾,不打擾他的內心世界,事事遵從他的意見,他大概不會想到此生能遇到愛塔這樣一個完美伴侶吧。

現實生活中我們並不總能像他這樣美滿地按着自己所思所想去過日子,但他到底喚醒了一些心底裏有執念的人。

第一次看毛姆的書,書名沒有在書裏出現過,不知道怎麼講對這本書的感覺,可能是沒有感覺吧。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及書評2

“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到了月亮!”

六便士是當時英國通用貨幣的最小單位,朋友跟作者開玩笑説,人們在仰望月亮時,常常忽略了腳下的六便士。作者覺得這個説法很有意思,書名於是就叫做《月亮和六便士》,一句玩笑成就了這本經典之作。月亮代表美好的理想,六便士則代表目前的現實。

毛姆高明地運用了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的相互轉換,把讀者與他筆下的人物營造成一種旁觀的距離,再運用簡單的筆觸進行描寫,使我們徘徊在熱情與冷靜中不斷重複回味情節。

可望而不可及的月亮,賴以生存的六便士,描述的是兩種不同的生活方式。兩者並不對立,甚至可以通過努力,相互擁有支配。小説畢竟只是小説,主人公作為家中頂樑柱,説走就走,在追求自由的同時也揹負了不負責任。其違揹人倫的行為,也許只是為了配合那句“人的每一種身份都是一種自我的道德綁架,唯有統統失去,才是通向自由之途。”

我們每個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獨的。每個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鐵塔之中,只能依靠一些符號向別人傳達自己的思想。而這些符號並沒有共同的價值,因此它們的意義是模糊的、不確定的。我們非常可憐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財富傳給別人,但是他人卻沒有接受這些財富的能力。因此我們只能孤獨的行走,儘管身體相互依賴心卻不在一起,既不瞭解別人,也不能為別人所瞭解。

讀完之後,眼中應當有月亮。如果沒有,應是烏雲暫時遮住了雙眼。再讀一次吧,直到你讀出月光為止!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及書評3

剛看這本書的時候是被這句話所打動——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讀完全是卻沒有這句話,後來才知道這是一位評論家對毛姆的《人性的枷鎖》的評論,毛姆很喜歡這個説法便作為下一本的書名,而我則是因為這句話認識了斯朱蘭。

斯朱蘭,引用書中的一句話就是“斯朱蘭非常憎,但我們仍覺得他很偉大。”因為熱愛,因為着魔,因為本能,他拋棄了一切,急速脱離原本幸福平穩的常人生活軌跡,猛烈地衝撞向未知的藝術領域。他風餐露宿,衣衫襤褸,惡疾纏身,在藝術的殿堂門口撞得鮮血淋漓,血肉模糊。你以為他很可憐?想要為他投之以同情?可是他又是不屑一切,冷血而無情麻木地對待周遭的環境。大概,他的感情全都燃燒在了那揮動的畫筆下五彩的顏料裏吧,他就像活在夢裏,現實於他無足輕重。

因此,作為一個庸俗的時刻被“良心”監督的社會分子,我即鄙視斯朱蘭的荒誕行徑,冷血無情,卻又不得不佩服他勇於追求那遙不可及的月亮,不顧一切的果斷與堅決。如果説,藝術的最大妙趣在於藝術家的個性與生活,事實也大多如此,要成為一個偉大的藝術家,往往是性怪誕孤僻,經歷種種痛苦與不幸,幸福與快樂永遠與他們無關,他們是異類,是孤獨者,是憑藉着本能去傾注所有的熱情瘋狂痴迷着藝術。

月亮很美,孤傲而冷清地掛在高空,可惜我要俯身去撿那六便士了。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及書評4

跟隨麥家理想谷讀毛姆的小説《月亮與六便士》,想起話題"理想與現實",如果月亮代表理想,那麼六便士就喻指世俗的追求~金錢和功成名就。不同的人自然會作出不一樣的選擇。

在實際生活中,我們的確會徘徊在月亮與六便士之間,難以決擇,或者説很難兩全。絕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六便士:或許是無法忍受因為自己追求時旁人的冷嘲熱諷,也不想父母為自己擔驚受怕,或者不想旁人用看待異類或瘋子的眼神來評判,所以在現實世界中慢慢磨平了自己的稜角,把自己塑造成和其他人一樣,從而完成社會的責任,這本也無可厚非。

當大家都低頭撿六便士的時候,小説的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卻抬頭看到了天上的月亮。併為了追求理想燃燒自身---放棄原來舒適的家庭和普通人的快樂生活,捨棄擁有的一切現世的安穩。他的妻子自然無法理解他的瘋狂,原來忠厚老實呆板的丈夫不見了,變成了刻薄、自私無道徳的怪人,外人也覺得他是瘋了,無情無義,這麼決絕的不回頭。弘一法師和書中的主人公一樣,也是在人生的中年四十歲左右,經歷過人生的富貴和風花雪月之後,拋棄妻子兒女決然離開家庭,一個決定畫畫,一個一心修佛,眼裏再無其他。世俗再無法打擾到他,固執地甚至有些偏激地放下所有,不顧他身後的妻子兒女父母的痛苦。

康德曾説"凡人立身行事,務使其行為堪為萬人楷模",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人無法完全做自己,人是社會中的人,做文明人,必須承擔責任,這就意味着做別人要你成為的人,並非是他們自己想成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為的人。

而作為獨立個體的斯特里克蘭以和世俗的責任決裂的姿態做自己喜歡的事,忠誠地做自己,衝破滿是枷鎖的人世,最後在一個遠離喧囂的隔世小島上生活。"那裏完全沒有聲音,那個夜晚是如此美好,乃至於你的靈魂似乎再也忍受不了身體的束縛".或許正是因為繪畫對斯特里克蘭來説,是一種創造美的過程,他不僅不以為苦,甚至在靈魂深處感到快樂和自在,不求回報,只是付出,就像獻身於魔鬼一樣,無怨無悔。甚至於弘一法師圓寂之時都沒有多餘的一件物品。

"幸福"兩字的定義在每個人看來都不一樣,你稱之為蜜糖的東西他可能覺得是砒霜,誰能説物質上的成功是成功的惟一方式呢?斯特里克蘭是一個受本能引導而逐漸剝離社會規則逐漸接近自然的人,或者是一個理想狀態下的"野蠻"人。從這點上看,仰望月亮的人比好好過日子的人更需要有一份勇氣。

人生快樂有三個層次,初級的快樂是肉體的快樂,那是飽、暖、物、欲,中級的快樂是精神的快樂,那是詩詞歌賦、琴棋書畫、遊走天下,高級的快樂是靈魂的快樂,那是付出、奉獻,讓他人因為你的存在而快樂。

平庸的人只有一條命,叫性命;優秀的人有兩條命,()即性命和生命;卓越的人則有三條命,性命、生命和使命。它們分別代表着生存、生活和使命。斯特里克蘭和弘一大師無疑是靈魂快樂之人,我們常人無法企及。

那麼作為常人又不甘平庸的人有沒有可行的中間道路?兼顧平衡理想與現實。做一個不只是生存而擁有生活和情趣的人。胡適在致畢業生的一封信裏給出的建議可供參考,或者也叫做中國文人的中庸哲學。

第一個方子只有一句話:總得時時尋一兩個值得研究的問題!如果你有了一個真有趣的問題天天逗你去想它,天天引誘你去解決它,天天對你挑釁笑你無可奈何它——這時候,你就會同戀愛一個女子發了瘋一樣,坐也坐不下,睡也睡不安,沒工夫也得偷出工夫去陪她,沒錢也得撙衣節食去巴結她。沒有書,你自會變賣傢俬去買書;沒有儀器,你自會典押衣服去置辦儀器;沒有師友,你自會不遠千里去尋師訪友。你只要能時時有疑難問題來逼你用腦子,你自會保持發展你對學問的興趣,即使在最貧乏的知識環境中,你也會慢慢地聚起一個小圖書館來,或者設置起一所小試驗室來。

第二個方子最為緊要,發展一點非職業的興趣。離開學校之後,大家總得尋個吃飯的職業。可是你尋得的職業未必就是你所學的,或者未必是你所心喜的,或者是你所學而實在和你的性情不相近的。在這種狀況之下,工作就往往成了苦工,就不感覺興趣了。為餬口而做那種非"性之所近而力之所能勉"的工作,就很難保持求知的興趣和生活的理想主義。最好的救濟方法只有多多發展職業以外的正當興趣與活動,一個人應該有他的職業,又應該有他的非職業的玩意兒,可以叫作業餘活動。凡一個人用他的閒暇來做的事業,都是他的業餘活動。往往他的業餘活動比他的職業還更重要,因為一個人的前程往往全靠他怎樣用他的閒暇時間。他用他的閒暇來打麻將,他就成個賭徒;你用你的閒暇來做社會服務,你也許成個社會改革者;或者你用你的閒暇去研究歷史,你也許成個史學家,你的閒暇往往定你的終身。

第三個方子"你總得有一點信心。"古人説:"信心可以移山。"又説:"只要功夫深,生鐵磨成繡花針。"我們要深信:今日的失敗,都由於過去的不努力。我們要深信:今日的努力,必定有將來的大收成。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及書評5

“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因為這句評價,我讀了這本書。

小説的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德,是一個英國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本已有穩定的職業和地位、美滿的家庭,像被“魔鬼附體”一樣,突然放棄了自己的生活,“我”從他妻子那裏得知他跟着一個女人逃到了巴黎,那時“我”對斯特里克蘭德是一種近於厭惡的感覺,之後他對真誠善良的斯特羅伊夫的傷害,“我”對斯特里克蘭德不遺餘力的鄙視和痛恨。

但到了後來,“我”在從間接的過程中,瞭解到了他的超人之處,藝術的成就也令“我”佩服,甚至感到震撼。

這個人可以説是一個瘋子,他拋妻棄子,傷害了一直幫助自己的朋友,他對最惡毒的評價絲毫不在乎,他也確實該罵。

但從另一個方面來看,他又是一個天才,40歲才開始畫畫,沒有任何基礎,也沒有人去教他,他也並不打算去跟任何人去學習。在巴黎生活窘迫到快要死去,他還是在追求他心中的“藝術之美”,後來他的畫作也證明了,他是一位足以載入史冊的藝術家。

天才異於常人,他們過着瘋狂的日子,創作出瘋狂的作品。在斯特里克蘭德心裏,藝術之美高於一切,在追逐美的路上,他自己就是神。

讀了這本書,人們才突然發現,潦倒與偉大、卑微與善良、仇恨與熱愛原來可以這樣毫不排斥地共存於一顆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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