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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心得體會

學習《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心得體會

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今年9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佈了新修訂的《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黨的二十大新聞中心17日下午舉行記者招待會,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徐啟方就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問題答記者問時強調,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佈了新修訂的《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這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管黨治吏的重大決策。對於進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激勵廣大幹部奮進新徵程、建功新時代具有重要意義。規定明確問責、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辭職、職務任期、退休和對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的組織調整,聚焦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從政治表現、理想信念、鬥爭精神、政績觀、執行組織紀律、擔當作為、能力素質、工作作風、道德品行等方面列出了15種情形。徐部長指出,規定進一步優化對於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的有關核實認定和調整程序,完善了有關調整安排方式。

學習《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心得體會

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管好用好領導幹部。推進幹部能上能下,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在幹部工作中,既要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乾部選準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問題或者相形見絀的幹部調整下來。制定和實施《關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重要舉措,對於促使幹部自覺踐行"三嚴三實"、不忘初心使命的要求,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完善從嚴管理幹部制度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推進幹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機制。要堅持推進制度改革,通過激勵、獎懲、問責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證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既要嚴格執行幹部退休制度、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度,加大領導幹部問責力度,又要健全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制度。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認真落實好乾部標準,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乾淨、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幹部,要堅決進行組織調整;同時,及時把那些忠誠、乾淨、敢於擔當的幹部,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用起來,切實增強幹部隊伍活力。

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把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重要內容。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黨委承擔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人事部門承擔具體工作責任。要堅持原則、敢於擔當,形成一套督促檢查的辦法,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抓好《規定》的貫徹執行,把各項制度規定落到實處。

作為我們局,我覺得重點落實措施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把年度考核作為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深入瞭解幹部的政治表現、能力水平、工作實際、作風狀態、羣眾口碑。

二是堅持重大任務、重大斗爭一線考察識別,幹部在實戰考驗中辨別高下,區分優劣。

三是加強綜合分析研判,用好乾部考核考察、巡視巡查、審計、統計、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民主評議、信訪等方面成果,動態掌握幹部現實表現。

四是嚴格落實責任,把規定執行情況納入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一報告”“兩評議”,日常檢查、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等內容,納入黨委黨組書記年度考核述職內容。

五是加強輿論宣傳,推動形成有利於能上能下的用人環境和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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