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個人文檔 >實習報告 >

老年人犯罪調查

老年人犯罪調查

第一篇:老年人犯罪調查

老年人犯罪調查

“莫道桑榆晚,微霞尚滿天”,人們常以“最美不夕陽紅”來比喻晚年生活的美好。我們的社會推崇尊老敬老,關心老年人是全社會的責任,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國人口老齡化已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現象,它對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社會發展都產生了一定影響。這些年來,由於改革開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經濟文化的顯著發展,科技及醫療水平的巨大進步,加上計劃生育國策的有效實施,使得老齡化趨勢日益加強。到20世紀末,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達到1.3億,約佔總人口的10%。倡,近幾年,一種不和諧的社會現象——由於社會、家庭環境對老年人身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老年人犯罪特別是農村老年人犯罪屢有發生,且在一定範圍內呈上升趨勢,給“夕陽”蒙上了一層陰影。農村老年人操勞一生,本該含飴弄孫,趣遣時日,但有些人卻因犯罪而鐵窗相伴。這些農村老年人在人生的暮年墮落成社會的罪人,既嚴重危害了社會,同時也給家庭、子女及被害人的心靈留下了陰影。從人口比例來看,我國老年人犯罪率並不高,但由於我國人口基數大,老年化速度快,老年人犯罪的絕對數仍不容小覷,應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這對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具有重要意義。筆者對福建省龍巖市的農村老年人犯罪的情況進行了分析探討。

一、主要犯罪特點

據統計,2014年至2014年10月,龍巖市兩級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50週歲以上的農村老年犯罪嫌疑人194人,佔批捕總人數5195的4%。2014年批准逮捕農村50週歲以上的犯罪嫌疑人66人,佔全年批捕總人數的3.4%;2014年批捕77人,佔全年批捕總人數的4.11%;2014年1月至10月共批捕51人,佔批捕總人數的3.69%。年齡在50至60歲之間的犯罪嫌疑人佔絕大多數,共142人,佔總數的73%,平均年齡為55.97歲,年齡最大的為80歲。犯罪所涉及的罪名近30種,主要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及侵犯財產權利、人身權利等類型。

1、涉林犯罪所佔比例最重。2014年以來該市檢察機關批捕農村老年犯罪嫌疑人中屬涉林犯罪的共86人,佔農村老年犯罪嫌疑人總數的44.33%,主要涉及失火、盜伐、濫伐林木、非法採伐珍貴樹木、非法獵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罪名。其中,失火犯罪最為突出,共41人, 2014年以來分別佔當年的10.61%、35.06%、13.73%,僅2014年就達27人,均為因掃墓、野外用火不當等引起較大面積燒山毀林;其次為盜伐林木犯罪,共計38人。

2、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涉及罪名主要集中在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及拐賣婦女兒童罪等類型。2014年以來批捕農村老年犯罪嫌疑人中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14人,拐賣婦女兒童罪7人。2014年4月29日凌晨,81歲的農民餘某問酣睡中的78歲老伴幾點了,問了幾遍老伴都沒回答,最後老伴説:“你自己不是有手錶嗎?”豈料就一句平常話,竟勾起了餘某的心頭火。餘某心想:子女不在身邊,現在老太婆也不理我了,我還怎麼活,不如把她殺了,我也死了算了。9時許,餘某趁老伴不備,將其按倒在地,用菜刀猛砍頸部,致使老伴兒大出血死亡,自己自殺未遂,後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人老了,體力差了,收入少了,這使得農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和主導權逐漸發生動搖,作為一家之長的形象開始發生變化。一些修養較差、缺乏道德觀念的子女看到父母親不能給家庭帶來收入和其他好處,有可能用惡劣的態度對待老年人。如程某故意殺人案,程某生活本來就拮据,其子還經常向程某要錢,一次兩人因錢的事發生爭吵,其子拿出菜刀要砍程某,程某奪下菜刀對其子連砍十八刀致其死亡。

3、農村老年人性犯罪不容小視。生活水平的提高客觀上刺激了老年人生理需要的多極化、深度化發展,主要體現在對性和物質的需要方面。此外,老年人的體質相對以往也增強了許多,體力的充沛為老年人實施一些暴力型犯罪提供了身體上的便利條件。2014年以來批捕農村老年犯罪嫌疑人中涉及強姦罪15人,其中被害人屬未成年人的有8人,屬精神發育遲滯的有6人。另外涉及猥褻兒童罪2人,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2人。罪犯多是喪偶、離異、孤寂之人,他們大多家庭居住單門獨户,與人交往較少,或子女成家立業遠離自己,或老伴去世、離異,故缺少與他人的溝通交流,在不同程度上出現了人格障礙,而其獨來獨往又為實施性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69歲程崇華案發前幫助某國小的教師及學生煮飯。自2014年9月至2014年4月,他利用中午該校女學生小莉、小珊、小菁到其房裏玩耍之機,以給糖果或零錢為誘餌,先後共姦淫3名幼女14次。其中被害人小莉被姦淫6次致懷孕,由於小莉腹部隆起而案發,並被送往醫院施行人流手術。 61歲的赤腳醫生侯某租別人家的房子開一家個體診所,經濟上比較富裕,但老伴早亡,也一直沒有再婚,生活孤單,精神缺乏寄託,一次趁房東家無人之機,將房東家不滿14歲的小保姆金某姦淫。農村老年人性犯罪一般不進行準備、策劃,大多都是臨時起意,採用的也大多侷限於暴力威脅和欺騙利誘等較為原始的犯罪手法。例如,61歲的郭某將本村的幼女曾某誘騙到一龍眼林中,對其實施姦淫,次日,遂被抓獲。而52歲的林某則是見10歲幼女劉某上廁所,一時起意,跟上去用手伸進劉褲子內對劉某進行猥褻,劉某放聲大哭,遂案發被抓。

4、涉及的罪名發生變化。由於老年人感知和記憶能力的巨大衰退,老年犯罪人一般不實施需要精心的作案准備和高度緊張的作案過程的犯罪,因而一般不呈現智能性。過去農村老年人犯罪作案手段一般都比較簡單,且多為單獨作案,説明老年人犯罪並不因年齡增長、經驗豐富而使作案能力、作案技巧提高,這與這些老年人文化水平低且多為農民有直接關係,這一特點與青少年多為結夥犯罪形成鮮明對比。犯罪手法也比較間接、隱蔽。農村老年人犯罪,尤其體力不濟或行動不便的老人,往往不是自己親自實施,而是假借他人的行為實施。常常教唆或幫助有責任能力的人實施。60多歲的周某因與某鞋店店主發生口角,為了泄憤報復,竟利用金錢引誘未成年人放火,燒燬鞋店內的物品,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餘元而被判處徒刑。 在審理的盜竊案件中,有15件是老年罪犯假借他人之手完成的。但近年來也出現了一些較為複雜、需要一定組織策劃的犯罪類型,如賭博罪、非法採礦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等,應引起注意。後三者均為2014年才出現的犯罪,而賭博罪近年來在呈上升趨勢,2014年沒有,2014年和2014年分別為2人、3人,且其中4人均為利用“六合彩”騙賭的犯罪嫌疑人。如2014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邱啟堂(52歲)在其子邱金華的協助下,利用電話和傳真機向本村邱仁和、邱以聖等80餘人銷售“六合彩”20餘期,收注金額6萬餘元,還發展下線莊家陳廣州、範道錦、江品賢等5人。

5、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等擾亂公共秩序犯罪不容忽視。2014年以來農村老年犯罪嫌疑人涉及妨害公務罪的9人,尋釁滋事罪4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1人。包庇罪與窩藏罪也佔有相當比重。龍巖市新羅區檢察院共批捕農村老年人包庇、窩藏案件6件,佔同期結案的8.45%。在子女違法犯罪時,農村老年人往往不能分清是非,理智對待,而是縱容、包庇,最終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6、犯罪發生的地域分佈不平衡。經濟較貧困地區犯罪數量相對較多,連城、上杭、長汀三地發生得較多(見圖一)。

圖一(單位:人)

7、農村老年女性犯罪比例很少,共計18人,僅佔9%。從中反映出農村老年人中男性犯罪問題更為突出,更應受到關注。

二、犯罪主要原因

一是農村現有經濟環境的影響。龍巖市目前大多數農村仍然處於較貧困狀況,農村經濟不發達,一些老年人為生活所迫實施盜竊、詐騙等犯罪活動。該市又地屬山區林區,林業資源豐富,多數農村老年人仍然抱着“靠山吃山”的舊觀念,因此導致盜伐、濫伐林木等涉林犯罪現象突出。而當前正處在社會轉型時期,市場經濟浪潮同樣衝擊着農村,農村許多年輕人紛紛外出打工創業,在家的一些農村老年人為求“致富”捷徑,走上了不正當獲取錢財的犯罪道路。特別是近年來“六合彩”賭博在該市許多城鎮農村盛行,也吸引了不少農村老年人的積極參與。

二是農村特有社會環境的影響。農村的宗族觀念較深,親屬關係錯綜複雜,往往“一家有難,八方相助”,個別羣眾出於某種原因,自發或煽動周圍不明真相的農村羣眾,對國家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的一些正當執法行為加以干擾阻礙,甚至仗着人多勢眾,做出過激的行為。農村老年人由於年齡較長,在親朋中有一定威信,常在這些行為中處於較主導地位。如2014年11月,犯罪嫌疑人李友林(53歲)、李爐然(51歲)等9人以本村村民李月金的死亡與鎮政府有責任為由,衝進鎮政府,砸壞辦公大樓房門、窗玻璃等物,將鎮政府的兩部汽車擋風玻璃砸壞,追打鎮長等人,直接經濟損失達4萬餘元。與傳統社會相比,由單一的家庭生活向家庭與社會生活的互動轉變是現代社會的重要特徵。然而,農村老年人在這方面卻處在弱勢。一方面,家庭結構的變化減弱了老年人與年輕人之間的交往機會,空虛無所寄託、缺乏必要的心理疏導成為現代社會生活中老年人心理障礙的重要因素。因此,家庭生活中的失落與社會生活中的“失敗”成為老年人生活中的一種心理隱患,此時,如果出現外界機遇,這種心理隱患極易外化為越軌行為,嚴重的則觸犯刑律。從家庭角度看,尊老愛幼,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在偏遠山區,不孝敬贍養老人的事件屢有發生。家庭不和睦或無人贍養,長期壓抑,致使農村老年人心理失衡,通過犯罪發泄自己的不滿。79歲的邢某老伴已去世,雖有兒女8人,但相互推諉,無人贍養。三個兒子以其居住的房屋,在分家時已商定屬自己為由,不讓老人居住,邢某難以發泄一直壓在心中的怨氣,將居住的房子點燃,致使其五間房屋及室內物品被燒燬。

三是農村老年人生理心理特徵所致。老年人精神與身體衰退,感官功能降低,反應遲鈍,自控力差,使其人格心理髮生了較大的變化,固執、偏狹、幼稚、易被激怒,在遇到挫折或受到刺激時往往就失去已經形成的成年人的那種剋制和理智,往往表現出以自我為中心、變

第二篇:老年人犯罪調查

“莫道桑榆晚,微霞尚滿天”,人們常以“最美不夕陽紅”來比喻晚年生活的美好。我們的社會推崇尊老敬老,關心老年人是全社會的責任,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國人口老齡化已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現象,它對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社會發展都產生了一定影響。這些年來,由於改革開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經濟文化的顯著發展,科技及醫療水平的巨大進步,加上計劃生育國策的有效實施,使得老齡化趨勢日益加強。到20世紀末,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達到1.3億,約佔總人口的10%。倡,近幾年,一種不和諧的社會現象——由於社會、家庭環境對老年人身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老年人犯罪特別是農村老年人犯罪屢有發生,且在一定範圍內呈上升趨勢,給“夕陽”蒙上了一層陰影。農村老年人操勞一生,本該含飴弄孫,趣遣時日,但有些人卻因犯罪而鐵窗相伴。這些農村老年人在人生的暮年墮落成社會的罪人,既嚴重危害了社會,同時也給家庭、子女及被害人的心靈留下了陰影。從人口比例來看,我國老年人犯罪率並不高,但由於我國人口基數大,老年化速度快,老年人犯罪的絕對數仍不容小覷,應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這對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具有重要意義。筆者對福建省龍巖市的農村老年人犯罪的情況進行了分析探討。

一、主要犯罪特點

據統計,2014年至2014年10月,龍巖市兩級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50週歲以上的農村老年犯罪嫌疑人194人,佔批捕總人數5195的4%。2014年批准逮捕農村50週歲以上的犯罪嫌疑人66人,佔全年批捕總人數的3.4%;2014年批捕77人,佔全年批捕總人數的4.11%;2014年1月至10月共批捕51人,佔批捕總人數的3.69%。年齡在50至60歲之間的犯罪嫌疑人佔絕大多數,共142人,佔總數的73%,平均年齡為55.97歲,年齡最大的為80歲。犯罪所涉及的罪名近30種,主要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及侵犯財產權利、人身權利等類型。

1、涉林犯罪所佔比例最重。2014年以來該市檢察機關批捕農村老年犯罪嫌疑人中屬涉林犯罪的共86人,佔農村老年犯罪嫌疑人總數的44.33%,主要涉及失火、盜伐、濫伐林木、非法採伐珍貴樹木、非法獵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罪名。其中,失火犯罪最為突出,共41人, 2014年以來分別佔當年的10.61%、35.06%、13.73%,僅2014年就達27人,均為因掃墓、野外用火不當等引起較大面積燒山毀林;其次為盜伐林木犯罪,共計38人。

2、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涉及罪名主要集中在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及拐賣婦女兒童罪等類型。2014年以來批捕農村老年犯罪嫌疑人中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14人,拐賣婦女兒童罪7人。2014年4月29日凌晨,81歲的農民餘某問酣睡中的78歲老伴幾點了,問了幾遍老伴都沒回答,最後老伴説:“你自己不是有手錶嗎?”豈料就一句平常話,竟勾起了餘某的心頭火。餘某心想:子女不在身邊,現在老太婆也不理我了,我還怎麼活,不如把她殺了,我也死了算了。9時許,餘某趁老伴不備,將其按倒在地,用菜刀猛砍頸部,致使老伴兒大出血死亡,自己自殺未遂,後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人老了,體力差了,收入少了,這使得農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和主導權逐漸發生動搖,作為一家之長的形象開始發生變化。一些修養較差、缺乏道德觀念的子女看到父母親不能給家庭帶來收入和其他好處,有可能用惡劣的態度對待老年人。如程某故意殺人案,程某生活本來就拮据,其子還經常向程某要錢,一次兩人因錢的事發生爭吵,其子拿出菜刀要砍程某,程某奪下菜刀對其子連砍十八刀致其死亡。

3、農村老年人性犯罪不容小視。生活水平的提高客觀上刺激了老年人生理需要的多極化、深度化發展,主要體現在對性和物質的需要方面。此外,老年人的體質相對以往也增強了許多,體力的充沛為老年人實施一些暴力型犯罪提供了身體上的便利條件。2014年以來批捕農村老年犯罪嫌疑人中涉及強姦罪15人,其中被害人屬未成年人的有8人,屬精神發育遲滯的有6人。另外涉及猥褻兒童罪2人,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2人。罪犯多是喪偶、離異、孤寂之人,他們大多家庭居住單門獨户,與人交往較少,或子女成家立業遠離自己,或老伴去世、離異,故缺少與他人的溝通交流,在不同程度上出現了人格障礙,而其獨來獨往又為實施性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69歲程崇華案發前幫助某國小的教師及學生煮飯。自2014年9月至2014年4月,他利用中午該校女學生小莉、小珊、小菁到其房裏玩耍之機,以給糖果或零錢為誘餌,先後共姦淫3名幼女14次。其中被害人小莉被姦淫6次致懷孕,由於小莉腹部隆起而案發,並被送往醫院施行人流手術。 61歲的赤腳醫生侯某租別人家的房子開一家個體診所,經濟上比較富裕,但老伴早亡,也一直沒有再婚,生活孤單,精神缺乏寄託,一次趁房東家無人之機,將房東家不滿14歲的小保姆金某姦淫。農村老年人性犯罪一般不進行準備、策劃,大多都是臨時起意,採用的也大多侷限於暴力威脅和欺騙利誘等較為原始的犯罪手法。例如,61歲的郭某將本村的幼女曾某誘騙到一龍眼林中,對其實施姦淫,次日,遂被抓獲。而52歲的林某則是見10歲幼女劉某上廁所,一時起意,跟上去用手伸進劉褲子內對劉某進行猥褻,劉某放聲大哭,遂案發被抓。

4、涉及的罪名發生變化。由於老年人感知和記憶能力的巨大衰退,老年犯罪人一般不實施需要精心的作案准備和高度緊張的作案過程的犯罪,因而一般不呈現智能性。過去農村老年人犯罪作案手段一般都比較簡單,且多為單獨作案,説明老年人犯罪並不因年齡增長、經驗豐富而使作案能力、作案技巧提高,這與這些老年人文化水平低且多為農民有直接關係,這一特點與青少年多為結夥犯罪形成鮮明對比。犯罪手法也比較間接、隱蔽。農村老年人犯罪,尤其體力不濟或行動不便的老人,往往不是自己親自實施,而是假借他人的行為實施。常常教唆或幫助有責任能力的人實施。60多歲的周某因與某鞋店店主發生

的照顧和感情上的慰藉,尊重老人的人格,加強與他們的交流,關注他們的精神生活,減輕他們的失落感,讓他們幸福地安享晚年,如此,老年人便不會喪失生活信心,因而也就減少了許多導致其犯罪的因素。

二是懲治與維權相結合。通過打擊,使那些在犯罪邊緣的老年人能懸崖勒馬,起到教育和震懾作用,從而收到預防老年人犯罪的效果。在我們的司法工作中應嚴格落實《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依法維護農村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慎重對待、妥善處理農村老年人犯罪案件。檢察院對農村老年人犯罪案件的審理,在實體上,須根據老年人的犯罪性質、特點、犯罪原因、情節和危害結果綜合考慮,在辦理程序和策略上,儘量適應和照顧老年人的身心特點,注重説服教育,消除對立情緒,保護老年人的自尊。力求做到:一方面,通過懲治老年人犯罪,維護最廣大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在懲治中把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貫徹始終。老年犯罪者一般具有意志薄弱的特點,表現為不良的行為習慣、行為方式難以改變,具有很強的守舊性、習慣性和固執性。也正因為如此,要針對老年犯罪者的不同的心理特點有針對性採取適當方式進行改造。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讓他們逐漸認識到自己所偏離社會軌道行為的錯誤,重新做人。 例如可以在監獄裏建立專門的老年罪犯管理機構,統籌安排老年罪犯的收監、改造,建立老年服務網絡。但要端正對農村老年人罪犯的懲治態度,感情上的傾斜要把握尺度,不要形成老年人犯罪必然從輕處理的社會影響。另一方面,應進一步完善弱勢人羣維權體系,對被不捕、不訴、宣告緩刑的老年人要落實幫教措施,特別要重視對老年人刑滿釋放後的安置。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嫌棄。要充分發揮行政、法律、政策、社會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做好對老年人犯罪的綜合治理工作,妥善安置刑滿釋放的老年犯,有效地遏制老年人犯罪和再犯罪。家庭、居民委員會、民政部門和社會福利部門,應及時解決其生活出路問題,落實生活保障措施,預防再次犯罪。

三是輿論導向和加強文娛生活相結合。針對農村老年人的心理要求的複雜特點,一方面,社會應該給他們樹立健康的輿論導向,正視、理解老年人的心理、生理需求,排除老年人的心理障礙;加強對老年人自尊自愛、潔身自好的教育。老年人不能錯誤地認為前半輩子辛苦勞作,到了晚年,就應不受任何限制地享受生活,把自己置於法律之外,當特殊公民。另一方面,社會積極為農村老年人創造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大力開展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我們的社會不僅要從衣食住行等物質生活方面關心農村老年人的生活,也要多顧及老年人精神生活的豐富和心理的健康狀況。一些家庭的後輩認為老年人年紀大了,能保證他們有吃有喝就行了,他們哪還有什麼精神追求。然而,他們卻忽視了老年人也需要豐富的精神生活。如果老年人精神空虛,就容易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大力開展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對減少老年人犯罪是有積極作用的。 給他們提供合理、合法、健康的娛樂、健身、學習場所,農村可以通過村委會組織各種娛樂、體育活動,使其獲得身心愉悦,不再孤獨自閉,遠離腐朽思想毒害,以避免老年人誤入歧途,防止他們走上犯罪道路

老年人犯罪調查(第4頁)一文由蒐集整理,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第三篇:老年人犯罪

淺談我國老年人犯罪現狀及懲治預防措施

2014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中,首次規定老年人犯罪酌情從寬。意見規定,全國法院對於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要酌情從寬處罰。對老年人犯罪是否從寬處理,此前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此次出台的意見是首次明確。2014年2月25日,我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公佈,對於老年人犯罪刑罰作出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不難看出,老年人犯罪已經越來越引起社會的關注。在中國人口老齡化日趨加速的今天,應對和解決老年人犯罪問題,是整個社會的責任。筆者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闡述對於老年人犯罪的幾點看法。

一、老年人犯罪的社會背景

目前,我國的人口結構已經進入到老齡化加速增長的階段。2014年3月1日,老齡辦副主任吳玉韶在北京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稱,“十二五”時期中國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人口老齡化形勢更加嚴峻,呈現出老齡化、高齡化、空巢化加速發展的三個新特徵。預計到2014年,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2.16億,約佔總人口的16.7%,年均淨增老年人口800多萬,超過新增人口數量。

老年人羣體規模的壯大,帶給社會的壓力體現在方方面面。尤其是在當下未富先老、城鄉二元結構依然存在的國情下,老年人犯罪問題逐漸由掩蓋在冰層之下漸漸成為一個全社會,甚至是國家決策層都在關注的社會問題。

我國的人口結構、特殊國情社會經濟現狀、及老年人自身原因等方方面面的因素為孕育老年人犯罪問題提供了大環境。

二、老年人犯罪的原因

老年人犯罪原因,總結起來不外乎主觀因素和客觀因素兩方面。從實踐中看,只有少部分老年人犯罪是純粹的自身因素導致,更多的老年人犯罪是源於其長期以來對家庭、社會的不滿而逐漸形成犯罪心理。

(一)家庭關係誘發老年人犯罪心理

一方面,父子、母子、夫妻關係不和諧誘發老年人犯罪。由於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導致每對子女贍養四位老人的現象嚴重,子女對老人贍養壓力巨大,很多老人得到的贍養程度遠遠不夠。此外,老人在家庭中主導權的喪失、社會活動減少等因素加劇了老年人精神上的緊張感和挫折感,導致父母與子女關係不和睦,甚至有此而引發犯罪事件的發生。據千龍網報道,2014年北京豐台區的82歲老人齊某因兒子長期酗酒,酒後即罵父親,老人一氣之下痛殺不孝子。

除了父子、母子關係外,夫妻關係也是誘發老年人犯罪的一大原因。隨着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變化,夫妻的關係也受到影響。性格、共同的興趣愛好、和諧的性生活、家庭經濟支配和家務勞動的分擔成為影響老年人夫妻關係的主要因素。如果不能很好地保持和諧的夫妻關係,處理生活中的矛盾,就會引發爭執,進而演化為犯罪。2014年6月,南京市就發生了一幕65歲老太趁丈夫熟睡之機用斧子將其砍死的慘劇。

另一方面,隨着我國獨生子女政策的實施,我國“空巢”家庭模式正在加劇。據統計,“空巢老人”在各大城市平均比例已達30%以上,個別大中城市甚至已超過50%。空巢老人的生活和心理狀況也在影響着犯罪的發生。

目前,經濟的快速發展客觀上加劇了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外流,年輕子女外出務工後,家中只剩下年幼的孩子和老人,照顧家庭、孩子的重擔落到了老人身上,習慣上把心事向子女傾訴的需要得不到滿足,有困難得不到幫助,再加上老年人感情脆弱,意志力薄弱,極易產生犯罪衝動。另外城市中“421”(即一對夫婦贍養四位老人、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模式也減弱了老年人與年輕人之間的交往機會,使城市裏的老人空虛感有時無所寄託,心情煩躁不安或者嚴重抑鬱,一旦遭遇外界不良刺激,這種心理隱患極易化為越軌行為,嚴重的則可能觸犯刑律。

(二)社會對老年人羣體的認知誤區為老年人犯罪提供便利。

一直以來,社會普遍將老年人視為弱勢羣體。由於進入老年後身體機能的衰退,其在社會和家庭中起到的作用也越來越小,並且老年人在社會的認知中通常都是清心寡慾,與世無爭,加之中國傳統的尊老美德,人們很容易忽視這個羣體存在着危害社會的可能。於是,對於老年人犯罪問題存在疏於防範的現象。

此外,生活水平的提高使老年人的體質相對以往增強了許多,體力的充沛也可以為老年人實施某些暴力型犯罪提供了身體上的便利條件。

(三)老年人的社會化建設滯後為老年人犯罪帶來隱患。

在現代社會,老年人的社會化與社會發展應是同步的,雖然我國正努力推動老年人社會福利保障體系,但是相對於人口老齡化的增長速度,我國在這方面的建設明顯滯後,尤其在農村更加突出。由此,容易將老年人推向正常社會化的“角落”之中。與之相伴的則是文化生活出現“真空”,導致文化生活導向模糊、與社會的文化衝突加劇,在形式上表現為在生活觀、人生觀、價值觀方面與社會發展脱節,難以適應社會規範的要求。

三、老年人犯罪的特點

老年人羣體與其他羣體相比,除了年齡上的差異,其生理、心理因所處的特定年齡段造成其的犯罪表現具有一定程度的特殊性。

從犯罪主體看,男性多於女性,而且絕大多數老年犯文化素質較低,法制觀念淡薄。他們由於受教育程度有限,很難通過正常合法的途徑滿足自己的正常需要,進而滑向了犯罪的深淵。

從犯罪類型看,激情犯罪較少,暴力型犯罪較少。以性別分類,男性多為猥褻、強姦等流氓犯罪及財產性犯罪,女性老年人犯罪則以盜竊犯罪為主。隨着社會的發展,人類生命的延長,老年人對性以及感情也有了較以往更多的需求,但是傳統社會觀念、以及落後的文化構成等因素,往往使老年人和合理訴求無法得到充分滿足,致使老年人產生了犯罪的內在動機。而財產性犯罪則與老年人的現實生存狀況息息相關,與其他普通侵財型犯罪沒有太大的區別,只是在手段老年人的侵財型犯罪多采用詐騙等非暴力手段。

從犯罪手段看,老年人犯罪往往採取非暴力手段,表現出智能性、間接性、隱蔽性的特點。成都老人公交車縱火案和韓國老人國寶縱火案,都充分表明了犯罪人經過精心策劃,依靠社會對老年人犯罪意識的疏忽而採取的報復性犯罪活動。

從犯罪對象上看,老年人犯罪所選擇的對象多為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無行為能力的人。人進入老年後,自然規律決定了其生理機能呈弱化衰老變化。因此,老年人犯罪往往把對象直接指向缺少反抗能力或反抗能力較弱的婦女、兒童、殘疾人、精神病患者等弱者。

四、對老年人犯罪的懲治

尊老愛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老年人犯罪也是古已有之的一個社會現實。在中國古代社會對老年人犯罪大部分是採取了有別於一般犯罪的刑事政策。例如漢宣帝朝規定“非誣告、殺、傷、人,它皆不坐。”近代《大清新刑律》規定“滿八十歲人犯罪得減刑罰一等或二等。”在新中國成立後,對老年人犯罪在刑罰執行上有着從寬的傾向。例如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改造條例》規定“年齡在55歲以上,已失去的社會危害可

能的,可以准許限保監外執行。”以及2014年我國刑法修正案(八)中對老年人犯罪的相關規定,我們不難得出一個結論:對待老年人犯罪,我們要在考慮各相關因素的情況下,適當對其從寬、從輕處理。

這一結論不但是對歷史的總結,更是符合當下實際的。老年人犯罪往往有其內在動因,即往往犯罪的老年人都是有“苦衷”的。那麼這種犯罪,當事人的主觀惡性小,社會危害程度也相對較弱。行為人之所以犯罪往往是處於迫不得已或者為了滿足基本的生存需要。對於這種情況我們要做的,更是要在刑罰之外解決老人的實際困難,才能真正將他們拖出犯罪的泥淖。

另外從經濟學角度分析,對老年人宜採用緩刑等無需羈押的刑罰手段。因為如果宣告實刑,那麼意味着這一犯罪分子要佔用大量的社會資源,包括監獄的修建、看守人員的工資、衣食住醫等環節的開支。但是由於老年人的身體因素使得他在羈押期間很少能參加正常的生產勞動,所以這對國家而言是一筆“負收入”。

五、老年人犯罪的預防

古語云“防微杜漸”、“亡羊補牢”。對於老年人犯罪這一日趨嚴重的社會現實,與青少年犯罪一樣,我們不能只是一味的研究刑罰對策,更應該深刻而建設性的進行犯罪預防工作。關於老年人犯罪的預防,我認為有一下幾點是有益的:

(一)建立完善的老年人權益保障體系,從立法的高度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只有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比如説每一個老年人都能得到適當的贍養,每一個老年人在晚年都能有一個幸福的家庭,讓每一個老年人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依”。那麼試問,還會有多少老年人去犯罪?

(1)結合我國的國情,建設完善的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從根本上解決老齡社會日益突出的養老醫療問題的制度安排。要在健全和完善城市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體系的同時,大力推廣城鄉困難羣眾的醫療救助制度,努力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普遍實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試點推行社會養老保險制,確保孤寡老人家庭、子女無贍養能力的家庭、生活特困的家庭中的老人能夠老有所養、老有所醫。同時提倡建立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的物質生活保障體系,加大社會募捐、企業資助等多渠道的資金來源,確保城鄉老人的物質需求、醫療保健、文化娛樂等得到更多保障。

(2)法律上維護和保障老年人的權利

不但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依法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老年人的社會利益。而且還應該制定相應的法律,來規範老人子女的義務,使得他們不但不會成為未來老年人犯罪的“幕後推手”,而是成為老年人犯罪的“防火牆”和“保險絲”。

(3)加大教育宣傳力度,扭轉社會觀念

社會輿論要大力宣傳發揚孝敬老人的傳統美德,加強社會主義倫理道德觀建設,讓全社會形成愛老、敬老之風尚,尊重老年人的社會地位,為老年人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時,社會要不斷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識和道德水平,提倡老年人加強自身的學習和修養,發揮老年人的專長優勢,從事力所能及之事,積極參與社會主義的建設和發展。

(4)司法機關要做好老年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安置幫教工作。

針對老年人的性格特點和行為習慣,改造機關要採取寬容耐心的態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逐步使老年人認識到自己的法律和道德錯誤,爭取早日重歸社會。另外更要加強對老年犯釋放後的安置幫教工作,充分發揮行政、法律、政策和社會的功用,落實其生活保障措施,關注其思想行為變化,預防再次犯罪。最後,司法機關還要立足社區街道和農村村委會,針對當前社會發展特點,建立外來單身老人的特別登記制度,關注單身老人的特殊行為變化,從社會關愛和犯罪預防雙重角度來加強對外來單身老人的管理。

老年人犯罪是全社會共同面對的難題,需要社會和家庭方方面面的努力。刑罰不是目的,從寬處理也不是社會所追求的,所有的老年人都能在尊老敬老的優良傳統下享受夕陽紅,這才是最重要的。

第四篇:老年人犯罪從寬處理問題研究

龍源期刊網

老年人犯罪從寬處理問題研究

作者:馬瑩瑩趙瑞雪 向美

來源:《法制博覽》2014年第06期

【摘要】矜老是我國自古以來的立法傳統,反映了人道主義精神。2014年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八)》。我國的立法機構在矜老傳統的基礎上,關於老年人犯罪從寬處理的規定,正是適應了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需要,體現了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的恤刑思想,不但維護了弱勢羣體的利益,而且使我國刑事立法結構更加健全,符合刑法精神和刑罰目的,符合當今世界刑事立法的趨勢。

【關鍵詞】老年人犯罪;從寬處理;謙抑原則

一、老年人犯罪概述

(一)老年人犯罪的定義

何為“老年人”呢?在我國退休年齡基本確定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但是1982年聯合國召開的“世界老齡問題大會”首次將老年人的年齡正式界定為60週歲,我國在1996年施行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2條也規定60週歲以上的公民為老年人。因此,我國60週歲以上的人所實施的犯罪即為老年人犯罪。

(二)我國老年人犯罪現狀

根據2014年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接近14%。據聯合國説法,老齡化國家是指一個國家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數的10%以上。老齡化已經是不可逆轉的趨勢。同年全國老齡辦預計,五年後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216億,約佔總人口的17%;65歲以上空巢老年人口約佔老年人口的近14,人口結構的轉變導致一系列社會問題,其中最受人關注的就是老年人犯罪問題。近年來老年人犯罪比例逐步上升,據調查,我國a省b市c區2014-2014五個年度中,該區公安機關共偵破各類刑事案件1324起,其中老年人作案101起,佔破獲案件總數的531%。案件種類涉嫌故意傷害的最多,其次是重大責任事故罪、盜竊、詐騙、強姦,妨害公務和損壞公私財物等。

(三)老年人犯罪的原因

第一,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薄弱。不懂得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部分老年人在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下發生故意傷害、妨害公務等行為。

第二,長期缺乏關愛,缺少精神慰藉。老年人的子女對老人疏於照顧,使老年人孤獨情緒蔓延無處傾訴。老年人在退休後無法很快適應新生活,他們無法實現自我價值,無法獲得成就感,加上體力和精神狀況下降,使老年人消極頹廢,容易誘發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社會福利不到位。當今社會物價飛漲,部分老年人退休後本身積蓄少,子女尚不能給予補貼,生病時又需要大量金錢的投入,這就容易導致侵害財產型犯罪的發生。

第四,長期獨居的老年人性格孤僻引發強烈的佔有慾和報復欲,加上受到社會不良風氣影響,容易導致強姦、猥褻兒童等犯罪。

(四)老年人犯罪的特點

以a省b市c區司法機關2014-2014年辦理的刑事案件為例,老年人犯罪有以下特點:第一,老年人犯罪案件數量逐年增長;第二,兩搶一盜、人身傷害案件居多;第三,犯罪主體文化程度偏低,孤寡老人犯罪呈上升趨勢;第四,犯罪對象主要集中在婦女兒童等弱勢羣體;第五,老年人犯罪案件佔總案件不到5%,男性犯罪多於女性,農村老年人犯罪多於城市,採取手段多為非暴力性的。

二、對老年人犯罪從寬處罰的原因

(一)體現我國矜老的傳統文化

矜老是我國自古以來的立法傳統。“矜老原則”是法律儒家化發展的結果,是指在刑罰上給予犯罪的老年人較為寬厚的處罰,源於“德主刑輔、明德慎刑”的恤刑思想,對老年人犯罪從寬處罰的立法規定可以追溯到奴隸社會時期。它的思想基礎符合一般公眾的刑罰觀。雖然這一傳統沒有被我國現行刑法全面採納,但是作為立法傳統,立法者不能忽視該理論淵源。

(二)老年人犯罪後再犯的概率小,社會危害小

首先,老年人犯罪率較低,其次,多數老年人犯罪是由於孤獨、不被重視、子女疏於照顧,經濟困難等原因導致,親人及社會對老年人生存現狀做出改善,犯罪的機率就會降低很多。最後,老年人即使想再犯罪也力不從心,所以老年人再犯罪的機率很小。

(三)符合刑事立法的趨勢

一般來説,老年犯罪人人身危險性和社危害性小,對其從寬處理是保障人權的體現,符合我國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有利於我國和諧社會的構建。

(四)符合刑法謙抑性原則

刑法的謙抑性,本質是儘量使用較為寬鬆的刑罰手段。我國司法資源有限,老年罪犯生病治療費用過高,關押老年人會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這與刑事司法實踐的需要和刑罰的經濟性原則不符。比照未成年罪犯,由社會來改造老年人,不但可以節省司法資源,而且可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五)符合刑罰目的性原則

對老年犯罪人採取輕於一般犯罪人的責任標準,符合我國刑法目的性原則,體現了對老年人的關愛,對老年人犯罪應當以預防和改造為主,嚴懲不但無法發揮刑法的威懾作用,還有可能適得其反,與保障人權相悖。

三、老年人犯罪的預防建議

(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

政府為使老年人無後顧之憂的生活,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就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徹底根除老年人犯罪的經濟原因。

(三)加強道德宣傳與法制宣傳

首先,加強道德宣傳。尊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子女和社會都要給予老人關懷;其次,要重視對老年人精神的慰藉。同時司法部門要將法制宣傳深入到農村,增強老年人的法制觀念,在遇到不法侵害時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而不是採取極端手段來解決問題。

(四)加強對老年人的關注度

政府和福利部門要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提高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注度,尤其是空巢老人這樣的特殊羣裏,老年人之間也要加強溝通,培養積極的生活態度。

參考文獻:

[1]張晉藩 中國法律的傳統與現代轉型[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2]康樹華 老年人犯罪特點、原因與對策[j] 南陽師範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報,2014(01)

[3]劉欽興 老年人刑事責任問題研究[j]黃石教育學院學報,2014(01)

[4]劉豔紅 刑法修正案(八)的三大特點——與前七部刑法修正案相比較[j] 法學論壇,2014(03)

[5]謝望原,張開駿 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指導下的刑法修正立法——刑法修正案(八)總評[j] 河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04)

[6]袁彬關注刑法修正案(八)爭議問題[j] 法制資訊,2014(05)

[7]黃太雲 刑法修正案(八)解讀[j]人民檢察,2014(06)

[8]陳永革,李纓老年人犯罪的刑罰問題芻議[j] 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14

(12)

[9]李益明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視野下老年人犯罪研究[j] 河北公安警察職業學院學報,2014

(12)

[10]趙秉志 刑法學[m] 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

第五篇:老年人犯罪啟示錄

老年人犯罪啟示錄

10月9日上午,62歲的趙某用一把尖刀把自己從一位普通的老人變成了殺人犯——他的老伴和懷有身孕女兒雙雙死於他的刀下。

這是最近一起發生在山東省沂南縣的老年人犯罪案件。

而就在此前的6月4日下午,同在該縣,65歲的鄒某因為瑣事而追砍妻子,並將前來勸架的鄰居砍成重傷,最終不治身亡。

隨着上述案件的曝光,老年人犯罪再次成為網上熱議的話題。

事實上,伴隨着人口老齡化,老年人犯罪近年來已越來越不鮮見。不僅關於老年人涉嫌性侵害、暴力傷害等犯罪的新聞屢現報端,來自一些地方檢察院的統計數據也表現出明顯的增長趨勢。

一些聲音指出,關愛的缺失已經導致個別老年人的心理障礙,進而引發犯罪。而破解的根本之道還在於切實解決好老人的養老問題。

老年人犯罪呈上升趨勢

如果以“老年人犯罪”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可以找到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例。

在廣西南寧市,該市中院8月中旬開庭審理了80歲老人蔣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在此案中,年逾八旬的蔣某自認為受到家庭和社會的不公平待遇,產生了報復社會的念頭:2014年11月1日,當羣眾聚集在邕江邊燒紙錢等物品祈福的時候,蔣某用鋁盆盛裝汽油潑向火堆,致使火勢爆燃,最終造成4人死亡、3人重傷、4人輕傷。

在重慶巴南區,年近七旬的黃某因為經常小偷小摸最終被判入獄1年6個月。而黃某所偷的東西堪稱五花八門,雞、玉米、茶杯、牛仔褲……不到8個月的時間,共偷盜30多次,價值共計3000餘元。

據巴南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該院辦理的老年人犯罪案件正呈逐年上升趨勢。如2014年到2014年,老年人犯罪人數就從15人上漲到35人,增加了一倍多。

他們調研後還發現,現在辦理的老年人犯罪所涉罪名越來越多。2014年,僅涉及失火、留容賣淫、故意傷害、盜竊等7種罪名。然而到了2014年,已經增加了包括合同詐騙、故意殺人、非法行醫、非法種植毒品等在內的9種罪名。

此外,老年人犯罪的對象多為弱勢羣體。由於生理機能衰退,一些老年人將犯罪對象指向沒有反抗能力或反抗能力較弱的兒童、婦女、殘疾人等弱者。

福建福清市法院也發現,他們受理的老年人涉性犯罪案件也呈上升趨勢。2014年至2014年僅受理該類案件3件,而2014年至2014年上半年就已受理12件。且在上述15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達12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人口老齡化趨勢更快的日本,老年人犯罪的增長堪稱迅猛。

據日本法務省2014年11月16日發佈的年度犯罪白皮書,日本2014年大約4.86萬名65歲及以上老人觸犯刑法,大約是20年前的6倍。多數罪行為偷竊或在商店行竊,同時暴力犯罪增多。其中,暴力犯罪老年人數量是1992年的49.5倍。

此外,日本警視廳的一項調查還顯示,東京2014年發生的商店盜竊案中,被揭發的65歲以上老人多於19歲以下少年,是在有可查記錄的1989年以來首次超過少年人數。

空巢背後的隱憂

“在步入老年期後,隨着自身生理、心理狀態的變化,部分老年人會產生?情緒迴歸?現象,具體表現為思想情緒變得固執、易怒、衝動,缺乏寬容和剋制。情緒激動時,語言和行為有明顯的攻擊性。”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項針對老年人犯罪案件的調研結果中寫道。

事實上,由於直接接觸和老年人犯罪相關的案件,一些地方的檢察院、法院也在關注老年人犯罪逐年增長的同時對其背後的成因進行了分析。

一些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涉案老年人中獨居的空巢老人往往佔大多數。這些老人長期孤獨,缺乏親情關懷和情緒排解渠道,心理問題日益顯現,有時一時的情緒激動就可能做出極端行為。

還有檢察官表示,空巢老人犯罪很多是由家庭矛盾引發,家庭成員之間缺少溝通和交流,尤其是子女對老人缺少關愛,家庭缺少温暖。

而據山東省青島市精神衞生中心對該市某街道200名空巢老人進行的心理測評結果顯示,有四分之一的老人存在焦慮、抑鬱、睡眠障礙等不同程度的心理問題,更有超過半數的空巢老人感到孤獨,精神生活缺乏慰藉。

除了心理上,老年人生理上的需求也產生了一定的消極影響。

據瞭解,不少單身老年人由於生理需要長期得不到疏解,自控能力變差,以至於動邪念通過其他途徑解決自己的生理問題。特別是在農村地區的老年人,受陳舊觀念的影響,喪偶後不敢或不好意思再婚,進而選擇旁門左道。

而經濟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則成了老年人侵犯他人財產的主因——他們一般沒有穩定收入,或者雖退休有固定收入,但收入較低,生活負擔較重。

“目前農村老年人的生活來源仍然還是依靠子女提供,而子女因經濟狀況和思想道德水

平不同,致使許多老年人因無人贍養、無經濟收入而進行盜竊、搶劫犯罪行為,用來解決經濟問題。”有檢察官如是分析。

除此之外,法律意識淡薄也成為不可忽視的一個因素。不少老年人尤其是農村老年人知識水平不高,加之有些地方對普法宣傳不夠重視,也使得不少老年人涉嫌犯罪而不自知。

解決好養老問題是關鍵

對於如何預防和減少老年人違法犯罪現象,已引發了各方思考。不少基層法院和檢察院從實踐出發給出了建議。

有檢察官建議,包括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及民政部門應加強對空巢老人的心理疏導工作,同時要突出家庭對老人的關愛,加強老人與子女間的互動交流,進而減少由於家庭激化導致的犯罪案件。

還有聲音建議,政府和社會應當圍繞“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原則,完善老年社會福利體系建設。健全老年服務網絡,積極引導老年人蔘加力所能及的活動,既保障老年人的物質供給,又充實他們的精神生活。

更有觀點認為,破解老年人犯罪,根本之道在於就解決老年人的養老問題。而養老問題,則是一個需要家庭、社會、政府以及個人共同努力加以解決的綜合性問題。

早在2014年,國家發改委、民政部等10部委就聯合出台了《關於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

2014年,國務院再次印發《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其中針對解決老年人精神寂寞、生活照料等現實困難提出了多項舉措。

而在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更增加了關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條款,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也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除此之外,加大對老年人的法制宣傳及教育,普及法律知識等舉措來預防和減少老年人犯罪,也成為一種共識。

一些來自基層法院的觀點認為,普法部門應將老年人列為普法重點對象,把加強對老年人的普法教育上升到應有的高度,組織他們有針對性地學習法律知識,增強老年人的法制和道德觀念,預防和減少犯罪的發生。

標籤: 老年人 犯罪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gerenwendang/shixibaogao/pwk1r8.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