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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民主與集中的關係

理解民主與集中的關係

第一篇:理解民主與集中的關係

理解民主與集中的關係

尊敬的黨組織: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辯證統一。民主和集中,二者既相互矛盾,相互制約,又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首先,民主是集中的基礎。沒有民主就沒有集中。只有充分發揚黨內民主,讓各種意見和方案都講出來,才能進行比較和鑑別,把最好的意見和方案吸收到決策中,制定出正確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從而實現黨內的正確的集中。集中離開了民主這個前提和基礎,就會變成獨斷專行,形成的決議和決定會帶有許多主觀主義的因素、給工作造成失誤,挫傷黨內外羣眾的積極性。

其次,集中是民主的指導和歸宿。沒有正確集中的指導,就沒有真正的民主。因為沒有集中的指導,民主不會有正確的方向,沒有集中,黨就會處於一盤散沙的狀態,黨的一切活動都無法進行;黨章明確規定的黨員民主權利就可能遭到破壞,行使民主權利也就成了一句空話;黨的正確決策就不可能成為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統一意志,更談不上貫徹執行的問題。可見,集中是民主自身的要求,是實行民主的保證和指導。此外,發展黨內民主,目的之一在於調動廣大黨員積極性,使黨作出正確的決策並得到貫徹執行,以實現黨的目標。從這一點上説,集中又是民主的歸宿。

上述兩個方面都表明,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和集中是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的。可以這樣説,民主的過程就是集中的過程,沒有集中也就沒有民主。當然,民主作為基礎和前提,必須決定、制約集中,並通過集中來反映自己的存在;而集中作為結果,只能服從民主,接受民主的制約,並體現民主的要求。這是由民主和集中的不同功能決定的。

彙報人:haoword

2014年6月16日

第二篇:如何理解民主與集中相結合

如何理解民主與集中相結合

民主集中制是中國共產黨的一項根本制度,它源自加入共產國際的二十一項條件。作為共產國際加入條件的民主集中制,是列寧提出來的。列寧所説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加集中制(《列寧所説的黨的民主集中制是什麼》,《學習時報》第422、423期)。

中國共產黨從“七大”開始,就在黨章上對民主集中制的運行機制作了表述,説“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從“十四大”開始,黨章又在這一表述的末尾加上了“相結合”的字樣。黨章上的這項表述,是對列寧民主集中制運行機制的科學概括。

列寧所説的民主集中制,是間接民主制度的產物。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從成立之初,就把民主制確定為黨的管理形式,只不過由於黨員人數眾多,地域遼闊,整個黨不能只設一級組織,實行直接民主制,而必須設多級組織,實行間接民主制,即代表式民主制。這個問題從一開始就解決了。但是,實行間接民主制,就需要有一定的結構形式,黨的權力才能運行。那麼,黨應該採用什麼樣的結構形式呢?在這個問題上,黨內出現了嚴重分歧,有人主張採用分權型的結構形式聯邦制和自治制,列寧主張採用集權型的結構形式集中制,他認為,為了實現無產階級偉大而艱鉅的歷史使命,無產階級政黨不應當是一個結構鬆散、任由每個組織各自為政的黨,而應當是一個統一集中、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的黨。經過長時間的激烈爭論,聯邦制和自治制先後被否定,集中制被接受。列寧所主張的、民主制加集中制組成的民主集中制被載入了黨章。

由於列寧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加集中制,整個黨實行民主集中制,就要求黨的各級組織既要實行民主制,又要實行集中制。但是在對待這兩種制度的態度

上,上級機關和下級機關由於所處的地位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傾向。一般説來,上級機關偏愛要求下級服從上級的集中制,嫌民主制“礙手礙腳”,它們不願意受到制約。下級機關的傾向相反,它們偏愛能讓自己“主事”的民主制,不太喜歡要求下級服從上級的集中制,它們不願意受到管束。為了防止黨的權力機關出現異化,列寧的民主集中制根據上級機關和下級機關地位的不同,對它們如何實行民主和集中分別規定了不同的要求,對上級機關的要求是,實行集中制要以實行民主製為前提,對下級機關的要求相反,實行民主制要以實行集中製為前提。所謂實行集中制要以實行民主製為前提,是説,上級機關要求下級機關服從自己,首先自己必須實行民主制。列寧所説的民主制,是同君主制和貴族制相對而言的政體形式、政治制度。權力機關實行民主制,就要體現應當由權力機關體現的、使民主制區別於君主制和貴族制的基本特徵。這樣的特徵有三項。

第一,必須選舉產生,選舉制是代表式民主制的啟動方式和必要條件。列寧把公開性和選舉制視為民主制的兩個標誌(《列寧全集》中文第2版第6卷第131―132頁。本文中的引文都引自《列寧全集》中文第2版,以下引文只注卷次頁碼),他把建立在選舉制基礎上的代表式民主制稱為“理想的民主制度”(第16卷第95頁)。列寧強調選舉制對於民主制的意義,是因為,與君主制和貴族制不同,民主制的權力機關只能由選舉產生。正因為如此,今天世界上所有實行代表式民主制的地方,選舉制和代表式民主制總是相提並論,形影不離。

第二,必須集體決定重大問題,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這是民主制的權力運作方式。列寧説:“民主制是人民掌握權力”(第37卷第67頁)。所謂“人民掌握權力”,在間接民主制度下,就是權力機關即代表機關集體決定重大問題。集體決定重大問題是民主制區別於君主制和貴族制的權力運作方式。在權力運作方式上,如果不是集體決定重大問題,而是個人決定重大問題或者很少一部分人

決定重大問題,民主制就成了君主制或者貴族制,民主集中制就成了君主集中制或者貴族集中制。

第三,權力的行使必須體現大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不得以權謀私,決定問題要符合實際,這是民主制的根本屬性。列寧説:“民主就是多數人的統治”(第30卷第383頁)。他在這裏説,民主(制)就是:行使權力、決定問題要體現大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在直接民主制度下,這一點不成問題。因為在直接民主制度下,權力行使者和權力所有者是同一個主體,他們在行使權力即決定問題時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始終在體現大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這裏不存在以權謀私的問題,因為謀私就是為大多數人自己。這裏也不存在脱離實際的問題,因為人們決定問題都從實際需要出發,不會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糊弄自己,也不會主觀主義,官僚主義。但是在間接民主制度下,情況就不同了。在間接民主制度下,由於權力行使者和權力所有者不再是同一個主體,而是兩個主體,權力的行使既可能體現大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也可能背離大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當出現後一種情況的時候,它可能表現為以權謀私,而權力行使者一旦成為只為自己謀利益的特權階層,民主集中制就成了特權階層的集中制。權力的行使背離大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除表現為以權謀私外,還表現為決定問題脱離實際,表現為脱離實際的官僚主義和主觀主義,而權力行使者一旦成為徹底的官僚主義者,或徹底的主觀主義者,民主集中制就成了官僚主義者的集中制,或主觀主義者的集中制。

第三篇:黨內民主和集中的關係

摘要〕發展黨內民主,必須明確黨內民主?民主集中制的不同內涵及相互關係?黨內民主 作為政治原則和政治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先進性的重要體現,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本質 屬性?民主集中制作為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維繫組織架構?發揮戰鬥力 的基礎要素?黨內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礎,民主集中制是黨內民主的組織體現和保障?必 須正確認識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的關係,以黨內民主的發展促進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健全 ,以民主集中制原則規範黨內民主,從而堅持黨的先進性?〔關鍵詞〕 黨內民主,民主集中制,內涵,關係〔中圖分類號〕d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175(2014)06-0071-03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要求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始終保持黨的生機和活力 ?發展黨內民主,必須正確認識和把握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的關係,以黨內民主的發展

促 進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健全,以民主集中制的健全規範黨內民主的發展?一?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的內涵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既具有不同內涵,又密切聯繫?黨內民主作為政治原則和政治制度, 是 馬克思主義政黨先進性的重要體現,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本質屬性?民主集中制作為組織原 則和組織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維繫組織架構?發揮戰鬥力的基礎要素?它體現黨內民主 這個政治原則,又從程序(制度)層面保障黨內民主的實現?1.黨內民主的內涵? 黨內民主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在建黨過程中,將民主原則引入黨內生活而產生的,是馬克思主 義政黨最根本的政治原則?黨內民主的基本內涵是指在黨的政治生活中,全體黨員一律平等 地?直接或間接地決定和管理黨內事務,實現黨員的民主權利?它的本質是要使全體黨員成 為黨內事務的主人,實現黨員在黨內政治生活中的參與權?知情權?監督權?批評權等諸項 權利?黨內民主作為民主的一種形式,具有民主的本質屬性——政治原則屬性?民主作為一個政 治範疇,一般體現在國體意義上,所反映的是權力主體和權力授受關係,從根本上 決定着一個國家是民主的還是專制的?黨內民主反映黨內的權力主體和權力授受關係,在黨 的政治生活中,黨員是主體,所有黨員一律平等討論和決定黨內事務的一種政治制度?2.民主集中制的內涵? 民主集中制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是決定政黨內部組織結構?關係 的重要因素?馬克思?恩格斯在創建共產主義者同盟和第一國際時,雖然沒有明確提出民主 集中制的原則,但他們起草的《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國際工人協會臨時章程》中都體 現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列寧在1905年第一次使用了“民主集中制”這個概念,並載入 1906年4月通過的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的黨章?1919年3月共產國際第一次代表大會又把民 主集中制載入《共產國際章程草案》中?此後,民主集中制成為各國共產黨公認的根本組織 原則,也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主要標誌之一?毛澤東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同中國共產黨建設具體實踐相結合,繼承和發展 了民主集中制理論?1937年5月,毛澤東指出:“要黨有力量,依靠實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去 發動全黨的積極性?”〔1〕同年他又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將 民主和集中兩個似乎相沖突的東西,在一定的形式上統一起來?”〔2〕鄧小平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提出了民主集中制是辯證的統一?1979年他就指出: “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3〕科學地指 明瞭在民主 集中制中民主與集中的精髓還在於“相結合”?一方面,民主要受到集中的制約,又是集中 的基礎;另一方面,集中也要受民主的制約,集中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是包含民主要素的 集中?從強調民主與集中的結合?

相互制約上看,民主集中制屬於組織範疇,是一種組織原則和組 織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本質規定是要在民主討論的基礎上按照多數人的意見和要求做出決定 ,就是不斷地民主集中的過程?民主集中制看似由民主和集中兩個環節組成的,實際上它強 調的是,黨做出決定的基本過程是民主的集中過程,也就是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地徵求黨 員意見的基礎上進行集中,形成正確的科學的決策?從這種意義上説,民主集中制

是一種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二?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的關係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的關係不是並列的?黨內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 政治基礎,民主集中制是政治民主在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上的具體體現和運用?那種把民主 集中制凌駕於民主之上或之外,把二者對立起來,或把民主簡單歸結為民主集中制的一部 分,以至把二者混為一談的説法,都是不符合二者的基本含義和真實關係的?1.黨內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礎? 黨內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決定性因素?任何政黨,只有它在政治上是民主的,或者其成員之 間是平等的,才需要也才可能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否則,如果它在政治上是非民主 的或者説專制?獨裁的,其內部成員之間是不平等的,那就不需要也不可能實行民主集中制 的組織原則,而只能實行專制集中制或官僚集中制?這就是説,作為組織原則的民主集中制 是由作為政治原則的黨內民主決定和制約的?我們黨之所以在組織原則上必須也只能選擇和 實行民主集中制,歸根結底在於“其組織本身是完全民主的”?不僅民主集中制的是否實行 取決於是否民主,而且民主集中制實行的可能程度也取決於民主的發展程度?一個政黨的民 主化水平越高,民主氛圍越濃厚,它越可能在組織活動和組織結構上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 原則,其民主集中制原則落實的就越充分?我們黨80多年的歷史表明:什麼時候黨內民主實 行和堅持的好,黨的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便能很好地得以貫徹;什麼時候黨內民主遭到破 壞,黨的民主集中制便難以貫徹?從歷史淵源上看,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都是從國家政治領域引入到黨內來的,是國體和政 體原則在黨內的發展和運用?民主是國體意義上的,它與專制制度相對立?歷史上,民主集 中制主要是指政體,是國家政權的組織制度和原則,也指政權活動方式?從二者的關係上講 ,國體決定政體,政體反映國體?所以體現在黨內民主與黨的民主集中制上,前者要比後者 更為根本,是後者的基礎?從範疇上看,民主與專制相對,集中與分散相對?前者更重要的是從制度?體制上講的,而 後者主要是從機制和程序上講的?制度和體制較機制和程序而言,更具有前提性和基礎性? 從範疇上講,黨內民主屬於民主的一種形式,而黨的民主集中制屬於集中的一種形式,所以 ,黨內民主比黨的民主集中制更為根本,後者應在前者的框架內和前提下實施?從本質上看,黨內民主屬於政治原則,民主集中制屬於組織原則?政治原則涉及黨的根本方 針?路線?政策問題,是帶有方向性的原則,是黨內根本制度層面所必須遵循的原則;組織 原則是體現政治原則的,是關於黨內根本制度的實現形式的具體制度?所以,政治原則是組 織原則的基礎,組織原則是政治原則的體現形式和重要保障?2.民主集中制是黨內民主的組織體現和保障? 民主集中制是黨內民主在組織上的體現和保障,它的主要功能就是要使黨內民主這一政治原 則和制度在組織上切實得以體現?沒有民主集中制,黨內民主的實施會缺少組織的保障,無 法以有效的形式充分體現出來?可以説民主集中制以其科學的程序使黨內民主的實質內容, 以規範的運作,有力的保障充分體現出來?民主集中制是黨的組織活動的合法性基礎和制度 性基礎?〔摘要〕發展黨內民主,必須明確黨內民主?民主集中制的不同內涵及相互關係?黨內

民主 作為政治原則和政治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先進性的重要體現,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本質 屬性?民主集中制作為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維繫組織架構?發揮戰鬥力 的基礎要素?黨內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礎,民主集中制是黨內民主的組織體現和保障?必 須正確認識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的關係,以黨內民主的發展促進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健全 ,以民主集中制原則規範黨內民主,從而堅持黨的先進性?〔關鍵詞〕 黨內民主,民主集中制,內涵,關係〔中圖分類號〕d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175(2014)06-0071-03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要求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始終保持黨的生機和活力 ?發展黨內民主,必須正確認識和把握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的關係,以黨內民主的發展

促 進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健全,以民主集中制的健全規範黨內民主的發展?一?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的內涵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既具有不同內涵,又密切聯繫?黨內民主作為政治原則和政治制度, 是 馬克思主義政黨先進性的重要體現,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本質屬性?民主集中制作為組織原 則和組織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維繫組織架構?發揮戰鬥力的基礎要素?它體現黨內民主 這個政治原則,又從程序(制度)層面保障黨內民主的實現?1.黨內民主的內涵? 黨內民主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在建黨過程中,將民主原則引入黨內生活而產生的,是馬克思主 義政黨最根本的政治原則?黨內民主的基本內涵是指在黨的政治生活中,全體黨員一律平等 地?直接或間接地決定和管理黨內事務,實現黨員的民主權利?它的本質是要使全體黨員成 為黨內事務的主人,實現黨員在黨內政治生活中的參與權?知情權?監督權?批評權等諸項 權利?黨內民主作為民主的一種形式,具有民主的本質屬性——政治原則屬性?民主作為一個政 治範疇,一般體現在國體意義上,所反映的是權力主體和權力授受關係,從根本上 決定着一個國家是民主的還是專制的?黨內民主反映黨內的權力主體和權力授受關係,在黨 的政治生活中,黨員是主體,所有黨員一律平等討論和決定黨內事務的一種政治制度?2.民主集中制的內涵? 民主集中制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是決定政黨內部組織結構?關係 的重要因素?馬克思?恩格斯在創建共產主義者同盟和第一國際時,雖然沒有明確提出民主 集中制的原則,但他們起草的《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國際工人協會臨時章程》中都體 現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思想?列寧在1905年第一次使用了“民主集中制”這個概念,並載入 1906年4月通過的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的黨章?1919年3月共產國際第一次代表大會又把民 主集中制載入《共產國際章程草案》中?此後,民主集中制成為各國共產黨公認的根本組織 原則,也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主要標誌之一?毛澤東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同中國共產黨建設具體實踐相結合,繼承和發展 了民主集中制理論?1937年5月,毛澤東指出:“要黨有力量,依靠實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去 發動全黨的積極性?”〔1〕同年他又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將 民主和集中兩個似乎相沖突的東西,在一定的形式上統一起來?”〔2〕鄧小平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提出了民主集中制是辯證的統一?1979年他就指出: “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3〕科學地指 明瞭在民主 集中制中民主與集中的精髓還在於“相結合”?一方面,民主要受到集中的制約,又是集中 的基礎;另一方面,集中也要受民主的制約,集中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是包含民主要素的 集中?從強調民主與集中的結合?相互制約上看,民主集中制屬於組織範疇,是一種組織原則和組 織制度?民主集中制

的本質規定是要在民主討論的基礎上按照多數人的意見和要求做出決定 ,就是不斷地民主集中的過程?民主集中制看似由民主和集中兩個環節組成的,實際上它強 調的是,黨做出決定的基本過程是民主的集中過程,也就是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地徵求黨 員意見的基礎上進行集中,形成正確的科學的決策?從這種意義上説,民主集中制

是一種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二?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的關係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的關係不是並列的?黨內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 政治基礎,民主集中制是政治民主在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上的具體體現和運用?那種把民主 集中制凌駕於民主之上或之外,把二者對立起來,或把民主簡單歸結為民主集中制的一部 分,以至把二者混為一談的説法,都是不符合二者的基本含義和真實關係的?1.黨(推薦打開本站:)內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礎? 黨內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決定性因素?任何政黨,只有它在政治上是民主的,或者其成員之 間是平等的,才需要也才可能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否則,如果它在政治上是非民主 的或者説專制?獨裁的,其內部成員之間是不平等的,那就不需要也不可能實行民主集中制 的組織原則,而只能實行專制集中制或官僚集中制?這就是説,作為組織原則的民主集中制 是由作為政治原則的黨內民主決定和制約的?我們黨之所以在組織原則上必須也只能選擇和 實行民主集中制,歸根結底在於“其組織本身是完全民主的”?不僅民主集中制的是否實行 取決於是否民主,而且民主集中制實行的可能程度也取決於民主的發展程度?一個政黨的民 主化水平越高,民主氛圍越濃厚,它越可能在組織活動和組織結構上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 原則,其民主集中制原則落實的就越充分?我們黨80多年的歷史表明:什麼時候黨內民主實 行和堅持的好,黨的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便能很好地得以貫徹;什麼時候黨內民主遭到破 壞,黨的民主集中制便難以貫徹?從歷史淵源上看,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都是從國家政治領域引入到黨內來的,是國體和政 體原則在黨內的發展和運用?民主是國體意義上的,它與專制制度相對立?歷史上,民主集 中制主要是指政體,是國家政權的組織制度和原則,也指政權活動方式?從二者的關係上講 ,國體決定政體,政體反映國體?所以體現在黨內民主與黨的民主集中制上,前者要比後者 更為根本,是後者的基礎?從範疇上看,民主與專制相對,集中與分散相對?前者更重要的是從制度?體制上講的,而 後者主要是從機制和程序上講的?制度和體制較機制和程序而言,更具有前提性和基礎性? 從範疇上講,黨內民主屬於民主的一種形式,而黨的民主集中制屬於集中的一種形式,所以 ,黨內民主比黨的民主集中制更為根本,後者應在前者的框架內和前提下實施?從本質上看,黨內民主屬於政治原則,民主集中制屬於組織原則?政治原則涉及黨的根本方 針?路線?政策問題,是帶有方向性的原則,是黨內根本制度層面所必須遵循的原則;組織 原則是體現政治原則的,是關於黨內根本制度的實現形式的具體制度?所以,政治原則是組 織原則的基礎,組織原則是政治原則的體現形式和重要保障?2.民主集中制是黨內民主的組織體現和保障? 民主集中制是黨內民主在組織上的體現和保障,它的主要功能就是要使黨內民主這一政治原 則和制度在組織上切實得以體現?沒有民主集中制,黨內民主的實施會缺少組織的保障,無 法以有效的形式充分體現出來?可以説民主集中制以其科學的程序使黨內民主的實質內容, 以規範的運作,有力的保障充分體現出來?民主集中制是黨的組織活動的合法性基礎和制度 性基礎?民主集中制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為黨內民主的實現創造條件?黨在民主法制建設上的 重要任務是領導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力,實行民主選舉?民主

決策?民主管理 和民主監督,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民主權利?然而,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黨和國 家要保證各地區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又允許各地區經濟利益多元性,就必須首先保證全局利 益,縮小各地區經濟發展差距,協調各地區之間利益?這就需要運用民主集中制來制約那些 只顧局部利益而不顧全局利益的地方保護主義和分散主義行為,避免經濟利益多元化導致政 治多元化,以免造成社會失控?從而為黨

內民主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條件和社會環 境,對黨內民主起到保障作用?另外,民主集中制有利於黨更好地領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為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提供 物質基礎?市場經濟強調市場主體獨立的地位?利益和行為方式?在此影響下,黨員幹部的 自由度和活動範圍也相應地擴大了,黨只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對黨組織設置和黨員管理 等加以改進,才能避免自由主義和分散主義的滋生,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增強黨的凝聚力 和戰鬥力?市場競爭有利於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也容易使商品交換原則滲透到 黨內,滋長拜金主義和利己主義等錯誤傾向?只有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有效的監督 約 束機制,強化制度對黨員幹部的約束功能,才能從根本上防止市場經濟對黨員幹部隊伍的負 面影響?民主集中制對於市場經濟的保駕護

航作用,不僅保障了經濟的發展,還為黨內民主 的進步提供了物質和資源基礎?三?正確處理黨內民主和民主集中制的關係正確處理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的關係,要求我們以黨內民主的發展促進民主集中制的完善 和健全,以民主集中制原則規範黨內民主,堅持黨的先進性?1.以黨內民主的發展促進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健全? 民主集中制在我們黨長期的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強調集中多,發揚民主少?這就要求 以黨內民主的發展來進一步促進民主集中制的完善?民主集中制不完善的地方首先在於黨員 的主體地位沒有得以明確,黨員的民主權利沒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和發揮?十六大報告在談到 黨內民主建設時明確指出:“要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 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人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願的黨內民 主制度?”這一論述,明確了發展黨內民主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務,對於推動民主集中制的 完善具有重要意義,也就是説,完善民主集中制,必須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建立健 全黨員充分行使民主權利的機制?黨章對黨員的民主權利作出了明確規定,這些民主權利包 括:黨員對黨內政治事務的參與權?對黨的決策的討論權?對黨的工作的建議權;選舉和被 選舉權?申訴權?批評權和辯護權;參加黨的會議?閲讀黨的文件且對黨內事務的表決權; 對黨的幹部的評議權?監督權和罷免權等?黨章規定的這些黨員民主權利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但必須把黨員的這些民主權利有機地結合起來,以剛性的制度和程序作保障?要通過建立 健全相應的黨內情況通報?重大決策徵求意見等方面的制度,疏通黨內民主渠道,拓寬黨內 民主途徑,豐富黨內民主形式,調動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實現黨 員對黨內事務的廣泛參與?有效管理和積極監督;要建立黨內下情上達的呈報制度和反饋制 度,保證基層黨員和下級黨組織的意見能夠及時反映到上級黨組織中來,使各級黨組織的決 策能夠真正體現廣大黨員的意志;要健全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的黨內法規體系,對於違反黨內 民主的現象和侵犯黨員民主權利的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查處,使黨員民主權利得到切實 有效的保障?2.以民主集中制原則規範黨內民主? 如前所述,黨內民主的本質是全體黨員平等地參與和管理黨內事務的權利和活動?作為一種 政治原則和政治制度,包含了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各個方面的實體性內容,這 無疑是黨內民主的主要層面?同時,黨內民

主的實體內容只有在一定的程序下才能得以實現 ?故而,黨內民主還應內含程序性民主的意思,是實質民主和程序民主的有機統一?從根本 上講,黨內民主是一種權利,是擁有不擁有的問題?是否有合理的運行程序,是確保黨內民 主是否能在實踐中得以實現的重要方面?如黨員選舉權需要有關黨內選舉的程序 規定:候選人的提名程序,投票?計票?監票程序,選舉結果的公示等等?民主集中制作為 組織原則和組織制度,從組織過程上講是不斷地民主?集中,使各方面意見和建 議不斷彙集的過程,完善的民主集中制能夠從制度和程序層面規範黨內民主,保證民主討論 ?民主協商?廣泛徵求意見的實現?因此,發展黨內民主必須以民主集中制為根本規範,堅 持保障黨員權利前提下的正確的集中,形成反映全黨統一意志的意見和決策,推動黨的事業 的發展,體現黨的先進性?註釋:〔1〕毛澤東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78.〔2〕毛澤東選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83.〔3〕鄧小平文選: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75.責任編輯 孟永華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的關係李 娟

第四篇:如何理解愛崗與敬業的關係

如何理解愛崗與敬業的關係

愛崗敬業是一個永恆的話題,愛崗是發自內心的承諾,敬業是人生價值的追求。愛崗敬業就是一種奉獻精神,它看似平凡,實則偉大。立足實際,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地做好工作,這就是愛崗敬業!愛崗敬業説起來簡單,但做起來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我們勤勤懇懇的付出,需要我們默默無聞的堅守。假如你是一滴水,你就應該滋潤一寸土地;假如你是一線陽光,你就要照亮一分黑暗;假如你是一顆螺絲釘,你就要永遠堅守你的崗位。所以“愛崗敬業”的精髓就是做好工作。

一個人的能力有大小,工作的崗位不同,只要具有愛崗敬業的精神,就一定能做到“幹一行、愛一行、精一行”。我們要誠懇待人,多一份理解和諒解,多一份寬容和信任,多一份交流與溝通,共同營造寬鬆、和諧、愉快的工作環境。

作為一名監獄人民警察,必須要有愛崗敬業的意識,無私奉獻的精神。愛崗敬業就是對黨的監獄事業的忠誠,對所從事的職業的敬重,對崗位的崇敬,對命令的服從,對領導和同事的信任,對榮譽的珍惜。愛崗敬業,它能讓我們對工作充滿熱情。無私奉獻,它能讓我們勇往直前,坦然面對挫折,化解各種困難,一步步走向成功。監獄事業的發展需要每一名警察更新觀念,與時俱進,積極學習,辛勤工作;更需要每一名警察求真務實,無私奉獻,為監獄分憂解難,勇挑重擔。

愛崗敬業,就是把自己的工作當作一種精神享受,而不是一種負擔。愛崗敬業是偉大的奉獻精神,因為偉大出自平凡,沒有平凡的愛崗敬業,就沒有偉大的奉獻。

第五篇:如何理解中國革命的實踐與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之間的關係?

如何理解中國革命的實踐與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之間的關係?

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不是憑空產生的,而是中國革命實踐經驗的總結和概括。中國共產黨成立後,開始把馬克思主義與中國革命具體實際相結合。黨的二大明確提出了黨在民主革命時期的綱領。此後,京漢鐵路工人罷工失敗的教訓也使黨認識到,中國革命必須建立廣泛的統一戰線。黨的三大提出了建立國共合作統一戰線的思想,但是,並沒有明確提出無產階級的領導權問題。隨着大革命的興起和發展,統一戰線內部爭奪領導權的鬥爭日益激化。到黨的四大,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堅持無產階級領導權和農民同盟軍的思想。1926年前後,黨逐步形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基本思想。

大革命失敗後,毛澤東對黨成立以來的經驗,尤其是黨在大革命時期的經驗進行了比較系統的總結,對中國革命的新道路進行了艱辛探索。在黨的八七會議上,毛澤東總結大革命失敗的教訓,提出“須知政權是由槍桿子中取得的”著名論斷。在創建農村革命根據地的過程中,毛澤東論述了中國紅色政權存在和發展的原因及其條件;總結了實行“工農武裝割據”的經驗;提出中國革命應當先佔鄉村、後取城市的戰略,初步形成了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民主革命道路理論。

到抗日戰爭時期,中國革命經過了北伐戰爭的勝利和失敗,也經過了土地革命戰爭的勝利和第五次反“圍剿”戰爭的失敗,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特別是經過抗日戰爭時期的鍛鍊,黨對中國革命的認識逐步成熟。毛澤東系統總結了中國革命的實踐經驗,在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基本問題、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三大法寶、新民主主義基本綱領、人民軍隊建設、革命根據地建設和黨的建設等多方面得到展開,使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達到成熟。

抗日戰爭勝利後,代表中國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利益的國民黨同代表中國無產階級和人民大眾利益的共產黨展開了兩種命運、兩種前途的戰略決戰。黨和毛澤東總結中國革命尤其是解放戰爭以來新的經驗,完整地表述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總路線,提出了從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轉變的思想。新中國成立前夕,毛澤東系統論述了人民民主專政的思想,指出

人民民主專政是中國革命的主要經驗和主要綱領,為新中國的成立奠定了理論和政策基礎。

從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的形成來看,沒有兩次國共合作的實踐,就沒有關於統一戰線的理論;沒有建立和鞏固農村根據地的實踐,就不會有關於中國革命道路的理論;沒有革命戰爭的實踐,就不會有建立人民軍隊和關於軍事戰略的理論;沒有在領導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歷程中,黨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的實踐,就不會有黨的建設的理論。總之,沒有中國革命的實踐,沒有對實踐經驗的概括和總結,也就不會有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的形成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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