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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學作文(多篇)

我的同學作文(多篇)

我的同學作文(多篇)

六年級我的同學作文500字 篇一

林可兒是我的同學。水靈靈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粉紅色的小嘴,兩排雪白的牙齒,一對紅紅的耳朵,笑起來微黑的小臉蛋立刻變得紅彤彤的。

林可兒非常機靈。有一次我看見董源神出鬼沒地將一顆巧克力放在手中,面帶微笑,神神祕祕地對林可兒説:“我在手裏放了一顆巧克力,你猜一下,它在哪隻手裏。”林可兒湊近一聞,胸有成竹地笑着説:“在你的右手裏。”董源無奈地笑了,慢慢張開右手。林可兒眼一亮,雙手撲去,拿走了巧克力,開心得左看右看,左摸右摸,不亦樂乎。

林可兒還有不服輸的精神。一次我和她玩二十四點,我開心得直跳,因為我早已經把二十四點練熟了,第一局我就大獲全勝。林可兒輸了,有點不開心,一把把牌扔在地上,不服氣地説:“再來!”“ok,我奉陪到底了!”第二輪結束,只見她興奮地一拍桌子,又把牌扔在地上,不是因為輸了,而是因為贏了。我敗給了她,後悔莫及。林可兒卻高興得飛上了天。這一點我要向林可兒學習,不要讓人生的第一個放棄得太早,要堅持下去。

林可兒學習能力強。有一次我去琴行表演,看見林可兒在上課,只見她學習了七八,而且練得也很熟練,我非常羨慕。在班上,我也曾聽她説自己一堂課上七八,七八篇譜子,兩三天就熟悉了,可我不信,這回我算是徹底服了,林可兒的接受能力真強啊!

此外,林可兒寫字比我漂亮,做題正確率比我高,學習成績比我優秀……

林可兒既是我的好同學,也是我的榜樣。我應該向她看齊,好好學習,努力變得和她一樣優秀。

我的同學作文 篇二

最好的同學就像一盞燈,亮光雖微弱,卻能照亮你前進的道路!

回憶起讀三年級的時候,我有一個最要好的同學,她農眉大眼,一張能説會道的小嘴,讓我佩服不已。她有一頭烏黑亮麗的短髮,那髮型酷斃了,所以大家都叫她“假小子”。你們應該知道她是誰了吧,她就是假小子——易萬琴。

易萬琴她積極向上,樂於助人,誠實善良。

記得有一次,快期末考試了,晚上我吃完飯後就去睡覺了,沒有記得複習,第二天到校,我急急忙忙的翻開課本。不巧,打了上課鈴,我很後悔昨天晚上沒好好複習。捲紙發了下來,我看了看,唉!還好還好,大部分都會寫。快寫完時,我忘了個字,實在是想不出來,只好發出求救信,我看了看老師沒有往這兒看,就把信仍給了小易,信的內容是:小易,教我一個字,考完試後,我請你吃東西。我心裏暗暗高興,可沒想到小易卻説:很抱歉,我不能幫你了,這樣會害了你,這個字你再好好想想吧!我相信你一定能想出來的,加油哦!我看了看錶,時間不多了,我又生氣又着急,怎麼辦呢!一聲清脆的鈴聲讓我徹底失望了。我很生氣,覺定以後再也不理易萬琴了。易萬琴特意跑來跟我説對不起,我沒有接受。易萬琴解釋説:“對不起,我並不是要害你,如過我教你寫,你一定會急急忙忙的把答案寫在捲紙上,而不會去記它。但是,是你自己想出來的話,你就會把它記在你的腦海裏。”

我聽了小易的(本站☆)解釋,慚愧地低下了頭:“對不起,我誤會你了,我們還是好朋友嗎?”小易牽起我的手,説:“當然,我們本來就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我的同學作文600字 篇三

我有這樣一個同學:他身材不算很高,但有一雙迷人的眼睛,笑起來會在兩頰出現兩個小酒窩,他的頭髮不是很黑,而是泛着一點黃色。美中不足的是他滿臉的青春痘。

我感覺他是我們班最用功的。當我們在操場上瘋的時候,他卻在拿着那本厚厚的新華字典在津津有味地讀着;當我們在宿舍裏快要睡着了的時候,總會瞥見他還在興致勃勃的那看手電筒在讀書,當數學老師在講枯燥無味的公式、解法時,弄得我們都睡眼朦朧的時候,他卻還在專注的聽着,當各科老師佈置了一堆無趣的作業,我們還在和老師抱怨的時候,他卻已經開始做了起來。唉!真搞不懂這種認真學習的人的想法。

當然也鬧過不少笑話。有好多次他都因為邊走路邊看書而撞到同學或撞到牆,更有意思的是有一次竟然撞到了校長,那可就尷尬了。所以,我們見到他以後總會先説:“小心,別再撞到校長了!”還有一次,有位老師給我們佈置課下的作業後,就走了。他就抓緊做了起來。打了上課鈴以後,因為這節課上地理,所以地理老師來了讓我們背上一節課所學的內容。地理老師見他嘴巴不動,就走了過去,又看了看做的題,當時就氣瘋了。老師説:“挺能啊,小夥子!上我的課竟然做別科的功課,知識點都掌握完了嗎?把上節課的知識點給我抄三遍,另外你這節課就站着吧!”他一臉茫然被嚇了一跳,似乎不知道已經上課了,更不知道老師在他後面。我們全班都笑了。諸如此類,好多好多,今天就不細説了。

如果你想認識他,就請站在我們教室門口,看誰在座位上寫作業,那個人就是他!

我的同學作文600字 篇四

我們班有個同學,他的名字叫XXX。他中等的個子,長得很普通,一張黑裏透紅的臉,一頭亂亂的、濕漉漉的、時不時就有汗水滴下來的頭髮,讓人感覺他總是精力旺盛。

XXX第一大特點就是非常“善戰”。記得在三年級的時候,有一次張中一和他的夥伴正在一起玩,可是突然來了幾個四班的同學搶佔了這個位置,張中一他們當然氣憤不過,一心想趕走四班同學,兩方發生了爭執,越吵越兇,看來馬上就要用手和腳“説話”了。正好XXX從旁邊經過,看見了這局面,不問青紅皂白,直接站到了好友張中一一方,掄起左勾拳向對方進攻。“戰爭”打響了,雙方開始了火熱的拼殺。XXX不愧是一員善戰的大將,只見他頻頻出擊,一會兒左勾拳,一會兒右直拳,打得對方落花流水,“倉皇逃竄”回自己的大本營——四班教室。我班男生在旁圍觀紛紛叫“好”。這場戰爭的風雲人物——XXX的結局是:被胡老師嚴厲地訓斥了一頓,責令他向四班同學道歉。

XXX第二大特點就是時不時讓老師頭疼一下。其實也都是些“小”問題,也就是上課不認真聽講啦;家庭作業沒做啦;考試倒數第一啦……一年級、二年級的時候,XXX只受胡老師一個人“監控”,所以他的日子還舒服些。不過三年級來了個“特種兵”——美術課的陸老師,XXX被左右夾擊,就不像以前那樣舒服了。現在是四年級了,來了個更為嚴厲的孫老師。上星期XXX因為沒做科學作業被孫老師罰抄十遍,XXX只抄了五遍

就想矇混過關,結果被孫老師識破了,這種時候他還能臉不紅心不跳地“拼死抵抗”,全班同學都很“佩服”他的勇氣。這場“師生之戰”的結局是XXX被孫老師痛打了一段。

這就是我們班的XXX同學!

我的同學 篇五

我們五年級(1)班有四十多個同學,但是和我最要好的要數馬文權了。

他風趣幽默,愛發小脾氣,時常還會和同學們打個架,但是他在學習上非常用功,成績在班裏總是名列前茅,我很欣賞他認真學習的態度。

每當老師佈置作業,他總會第一時間寫完。他寫作業時極其認真,雖然寫作姿勢不太正確,頭幾乎挨在了作業本上,所以才會導致他的眼睛很早就近視了。在閲讀方面他也是十分專注,作業寫完只要一有時間,就會讀課外書,那才叫個如痴如醉。一晃一個小時過去了,他還以為才過了十分鐘。上自習,老師讓大家寫作業,他一寫完,就會偷偷地從桌堂裏拿出書,放在桌子下悄悄地看。

馬文權還有一個缺點,就是挺倔強,別人説他一句壞話他就會大發雷霆,拿起東西就會往別人身上扔。有時還會抱住人家,和滿分作文網他們扭打在一起。偶爾有人來勸架,也會被他誤傷。記的上個學期,他和陳胖子發生了一次小打鬥。一開始陳胖子拿筆袋和馬文權玩,胖子以為馬文權真的想動手就罵了他一句,馬文權二話不説就拿起一本書扔向陳胖子,還舉起自己的手錘了胖子好幾下。有幾個女生好意攔他,結果也被他吼了幾句。事後他也向那幾個女生一—道了歉。因為那事,他還被罰站了一節課。聽説回到家還哭了一頓。後來老師和他媽媽給他講了很多道理,他才平靜下來不生悶氣了。

在我的心裏他是一個聰明,天真可愛的小男孩。雖然貪玩是每個孩子的天性,但他沒寫完作業從來不玩,把時間安排的井井有條,讓我對他刮目相看。他樂觀幽默,學習認真,成績優秀,讓我很想拜他為師。至於他的那些小缺點,我希望他能儘快的改過來,我喜歡我的同學馬文權。

我的同學作文 篇六

她長着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櫻桃一般的小嘴巴。她是誰呢?原來是我們班的曾懷慧。我和她認識已經有很長一段歷史了呢!她有三個特點:助人為樂,貪吃,愛看書。

其一:助人為樂。有一次上學,我一不小心把音樂書忘帶了,這下子可不得了了,沒有帶音樂書是要被記名的呀!我告訴了曾懷慧,她毫不猶豫地拿出音樂書遞給我。上課時,老師問有沒誰沒帶書,她自告奮勇地站了起來,鎮定地説:“我沒帶。”這之後,我給了她一顆糖,當作是禮物。

其二:貪吃。星期天,我去曾懷慧家玩。我走到了她家門口,按她家的門鈴。哦?真奇怪!平時,我去她家只要按一兩遍門鈴就可以了。今天,都已經按了第五十遍了,怎麼還沒有開門呢?當我按下第五十一遍的時候,門終於打開了。我被她的樣子嚇了一大跳,只見她的頭髮十分凌亂,像一頭剛剛睡醒的獅子,嘴角還沾着油,衣服上也是油漬斑斑。還沒等開口,她老人家就先發話:“快去幫我把所有零食都清乾淨!”正在這時,她的爸爸媽媽回來了,見到這一景象,氣憤地直向曾懷慧大吼。看來,她是免不了一頓皮肉之苦了。

其三:愛看書。下課了,我找曾懷慧一起去玩遊戲。她説只要再看一篇文章就可以了。我等呀、等呀,抬頭一看,哦!都過去五分鐘了。我看一篇文章只要兩分鐘就可以了。她怎麼……叮鈴鈴……哎喲!看一篇文章居然用了十分鐘!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説道:“不好意思,我多看了幾篇。”最後,還落了一個“書呆子”的外號。

這就是曾懷慧,雖然她長得不怎麼漂亮、可愛。可是,她在我的心靈深處,卻是最美的。

我的同學作文600字初 篇七

莫業泉是我的同學,也是我的好朋友,下面就讓我來給你們介紹他吧!

莫業泉的頭髮,非常有個性,雖然是中分,但是非常油亮,像是擦了油似的,我們都叫做“公雞頭”或“雞毛頭”。他很“愛護”他的頭髮,每次上完體育課,他都會到水龍頭前認認真真地捋他的寶貝頭髮,回到教室,再拿噴水瓶噴噴頭髮,有時還會借女生的小梳子,一邊照鏡子,一邊梳頭。真是個臭美的小夥子!

莫業泉是我們班最愛聽歌的,可是不管聽多少歌,他唱出的歌都是變調的多,但他好像沒有發覺自己沒有唱歌的天賦,仍然開懷大唱。但奇怪的是,他跟着音樂節奏唱,倒反不走調,而且還唱得比誰都好。記得有一次,一個同學邀請我們去他家過生日,一到同學家,我們就趕緊放下書包,到電腦房去“K歌”了,莫業泉這一次開口,完全出乎我們的意料,不僅沒有跑調,而且唱得非常動聽,讓人完全想不到他不跟音樂節奏唱歌時五音不全的樣子。

莫業泉的最大愛好是跑步。以前我們只是上體育課才跑步,現在可不一樣了,因為他是我們球隊隊長,所以他會和我們一起晨跑,每人跑10圈。有一次,體育老師要測我們50米,我和莫業泉一組,之前我還小看了他,可最終我還是跑不過他,他跑了7。15秒,這在五年級可是個了不起的速度哦!

他還有許多令人佩服的優點,比如他投籃投得很準,我們投三分球時大多數球都碰不到籃板,可是,他一個後仰投就進球了,真是讓人佩服不已!

再説一下莫業泉的缺點吧,他學習成績不是很好,因為他有時不認真聽課。在這裏,我希望我的這位好朋友在以後的日子裏能夠好好學習,做個全面發展的人。

我的同學作文600字 篇八

我們班有一個同學,他除了玩,剩下的時間,只有發呆,他只要一發呆就連眼睛都不會眨一下,在他耳邊大叫一聲都沒有反應。他姓王,所以我們都給他起了個外號叫“王呆呆。”

有一天,我跟他一起去上學。他有一頭雞窩似的頭髮,一雙小小的眼睛,穿着一件大棉襖。他在進校門的前一刻,還是活蹦亂跳的,可後一步,他像電影中中了失魂術一樣又變成了“王呆呆”。我一直都跟在他後面,一路走到了教室,他坐到了椅子上,像機器人般地打開了語文書,死死地盯着它看,而我去樓下打掃衞生了,但當我上來時,它還是跟剛拿出書時的動作一模一樣,我在一邊默默地感歎了一聲:王呆呆,你何時不呆。

“叮鈴鈴”下課了,鈴聲讓他回過了神,他盯着了老師看,走出門時,王呆呆好像從“失魂術”中掙脱了似的,立刻從椅子上跳了起來,拉上小周同學,一起去門外玩了,不一會兒,他們兩個人大喊一聲:“老師來了!”便急匆匆跑到了座位上,坐得筆直。其他的一些同學也急匆匆地跑回了座位上。“王呆呆”和小周同學,走了出來,一邊做出一些奇怪的動作,一邊説:“怎麼回事呀!怎麼這樣就上當了呀!”。

於是他們又跑了出去,不一會兒,王同學大跨步,甩着手,大搖大擺地走上了講台,大喊一聲:

“看,哥的新發型!”

“哈哈哈……”他的髮型引得我們全班哈哈大笑,他也得意得很。

我們班的王呆呆真的讓人無法用語言形容。

我的同學800字作文六年級 篇九

田玉鳳

看!正值青春年華的他在鬧着,折騰着。他叫鄭濤彥,因為名字的緣故,我們習慣了叫他“真討厭”。在我的眼中,滿分作文網他是個幽默風趣的人,是一個“戲精”,是我們班快樂的源頭,一枚正兒八經的開心果。

他黝黑的皮膚,矮小敦實的身體,烏黑亮麗的秀髮。不大卻炯炯有神的眼睛,濃密的眉毛,細密而短的睫毛,塌塌的鼻子,大嘴簡直讓人難忘。

説起他的大嘴,有時像是抹了蜜,是最好的療傷聖藥;有時像是淬了毒,攻擊性極強,是摧殘心靈的毒藥。同時也是一個大喇叭,像開了擴音器一樣將小道消息迅速傳播到每個角落。所以這個“真討厭”跟他真的是絕配。

他是一個“戲精”,經常把自己誇的天花亂墜。還有他的模仿,無論是老態龍鍾的老者、風華正茂的年輕人、歷盡滄桑的中年大叔,還是年幼無知的孩童、瀕臨死亡的絕望者,他都能模仿的惟妙惟肖。那本就讓人忍俊不禁的面部表情,再配上那張自以為“英俊瀟灑”的臉和那欠揍的語氣,經常讓人笑的直不起腰來。

每天早上發給同學的營養餐包,本是稀疏平常的麪包和奶,可他總是拿着一支筆當短刀,麪包當做了大魚大肉,奶當成了什麼百年佳釀,一個營養餐包能吃出得勝歸來的將軍在和將士們舉杯同慶的豪邁氣概。

他的舞蹈也是獨樹一幟的,就像唐老鴨從電視機裏跑出來。左三步,右三步,扭一扭,華麗麗地轉個圈,用自己認為最紳士的動作鞠個躬,再衝你發出一個“迷死人”不償命的電眼。

他的歌聲可以説是相當魔性了。他那“上天獨賜”的磁性的嗓音可以讓你瞬間石化,然後又被震耳欲聾的高歌擊的嘩啦啦碎成石頭渣子……

他是一個很有個性的人。與眾不同的幽默,與眾不同的抗壓能力……

這就是我那幽默風趣,讓人討厭卻又讓人心生喜歡的同學,歡迎大家來我班感受他的“魅力”!

我的同學作文700字 篇十

一棵蒼翠挺拔的樹上已掛滿了果實,在這其間,有一個八歲左右,矮個子,圓臉蛋兒的短髮女孩正在不斷地向那棵樹的頂端爬去——摘果子。

這女孩便是李明,我與她是很好的朋友。那時正值豐收季節,樹上的桃子白裏透紅,讓人垂涎欲滴,但是讓人苦惱的是,不知如何把它們摘下來,樹太高了,我根本爬不上去,用棍子打又怕打軟。每天,一看到那桃子,我便苦惱。我的好朋友來我家玩,我向她傾訴,她説:“你爬不上去?看我的!”我對她半信半疑,説時遲那時快只見她挽起袖子,向樹上猛的一竄,一隻手迅速抓住一根樹枝,膝蓋緊夾着樹幹,另一隻手也同時抓住另一根樹枝,三兩下便爬到了頂端,順手摘下一個桃子,“接着!”她喊了一聲後,便向我丟下來,我穩穩地接住了。她下來後,我不停地誇讚她,她卻説:“這有什麼的,我以前在鄉下時,爬的樹可比這高得多呢!”“你老家在鄉下?那你以前的生活一定很有趣吧!”我期待地看着她。

“那當然,小時候,這個季節,我們那兒有一片草地上開滿了野花,有芙蓉花,秋海棠,山茶,野菊……,我和小夥伴們經常上山採花。”

“我們那邊還有蚱蜢,只要是有草叢的地方都有,我以前可喜歡捉蚱蜢了,這是要有技巧的,你得先俯下身,不要驚動它,然後屏住呼吸,死死地盯住它,看準時機後用雙手猛地蓋住它,記住下手要快,不然它就跑了,捉來的蚱蜢可以放在玻璃瓶裏,看它跳來跳去,可有意思了。”

我對她的鄉村生活充滿了嚮往。

我的好朋友李明就是這樣一個人,總是那麼“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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