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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院分級診療制度【精品多篇】

衞生院分級診療制度【精品多篇】

衞生院分級診療制度【精品多篇】

分級診療和轉診程序 篇一

(一)分級診療和轉診基本程序。參保患者需住(轉)院,應在統籌地區內遵循“鄉鎮中心衞生院和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或一級定點醫療機構(首診醫療衞生機構)→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分級診療和轉診的程序。無鄉鎮中心衞生院或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的鄉鎮(社區),由統籌地區或縣(市、區)經辦機構根據實際確定參保職工和居民住院首診醫療衞生機構,原則上可在統籌區域內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在統籌區域外住院治療,須經相應的醫療機構認定且通過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經辦部門審批。

(二)轉診審批程序。參保職工和居民在首診醫療衞生機構就診,經醫生確認無法診治的疾病,首診醫療衞生機構出具《青海省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分級診療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並經鄉鎮衞生院院長或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主任簽字、單位蓋章後轉往二級醫療衞生機構。 在二級醫療衞生機構無法救治的疾病,由二級醫療衞生機構出具《審批表》,經二級醫療衞生機構主管院長簽字、單位蓋章,經縣(區、市)級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審批出具《審批表》後轉往三級醫療衞生機構(《審批表》見附件)。

(三)特殊情況住院審批程序。離退休定居內地,省內異地居住,縣、鄉(社區)醫療衞生機構確認必須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的特殊、急、危、重症參保患者,參保的異地就讀大學生,參保的外地務工農民工,參保職工和居民在出差、旅遊、探親途中突發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則進行搶救和住院治療。患者或其家屬應在72小時告知當地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並在7個工作日內由家屬憑醫生開具的急診(或病重、病危)通知書到統籌地區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備案和審批手續。

(四)省外住院轉診審批程序。對於在省內無法救治的疾病,由三級甲等定點醫療機構出具《審批表》,並經本統籌地區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經辦部門審批後出省治療。實行省外轉診患者個人需先承擔符合規定醫療費用10%。

(五)實行雙向轉診制度。轉入上一級醫療衞生機構的患者,對診斷明確,經治療病情穩定,可在下一級醫療衞生機構進行治療和康復的,應轉回下一級醫療衞生機構。

分級診療實施方案 篇二

為推進全縣分級診療工作,提高醫療服務體系整體效率,解決廣大羣眾的看病就醫便捷價廉問題。根據《省衞計委、省人社廳關於湖北省分級診療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鄂衞生計生髮[xxx4]45號)和《省衞計委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農合分級診療的指導意見》(鄂衞生計生髮[xxx4]25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因病施治,合理利用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的衞生資源,增強醫療機構整體服務功能,推行基層首診、分級診療、急慢分治、雙向轉診就醫模式,引導羣眾科學就醫、合理就醫,不斷推進形成健康有序的醫療新格局。

二、工作目標

以病人正當利益為導向,綜合運用醫療、醫保、價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醫療分流機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分級診療的就醫制度;構建長期穩定的縣級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形成科學合理的醫療服務體系;建立各級醫療機構間便捷的轉診通道,實現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普通衞生院轉診率不超過50%,中心衞生院轉診率不超過45%,二級醫療機構轉診率不超過10%,二級和一級醫療機構平均住院日分別控制在9天和6天以內的目標。

三、工作原則

(一)患者知情自願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維護患者合法權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權、選擇權。

(二)就近分級治療原則。根據病情需求,科學引導患者能在門診治療的不需住院治療,能在村衞生室治療的不到衞生院治療,能在衞生院治療的不到縣級醫院治療,能在縣級醫院治療的`不到市級醫院治療,加快形成“小病在鄉鎮,大病進縣城,康復回鄉鎮”的就醫格局。醫療機構應根據《竹溪縣醫療機構疾病分級診療目錄(試行)》收治患者,需要轉診的按照就近、自願、安全、屬地的原則引導轉診治療;特殊病例特殊轉診。

(三)醫技資源共享原則。認真落實同級醫院檢驗檢查結果互認的相關規定,建立同級醫療機構之間和上、下級醫療機構之間相關檢查結果應用“直通車”,減少不必要的重複檢查,切實減輕民眾就醫負擔,促進衞生資源的合理利用。

(四)“無縫隙”對接原則。逐步建立上下協調、嚴密有序、高效實用的轉診渠道,為患者提供方便、及時、有效、優質、價廉的診療服務。

四、工作內容

(一)落實分級診療和定額付費政策

醫保、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嚴格按《竹溪縣醫療機構疾病分級診療目錄(試行)》(322個病種)要求選擇診療方式或轉診;同時,二級醫療機構要按《竹溪縣新農合按病種付費實施方案》確定的56個病種作好病種控費。

(二)建立醫保基金補償新機制

根據《省衞計委、省人社廳關於湖北省分級診療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鄂衞生計生髮[xxx4]45號)和《省衞計委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農合分級診療的指導意見》(鄂衞生計生髮[xxx4]25號)要求,適度擴大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之間的住院起付線標準和補償比例的差距,逐步完善大病保險支付分級分類補償機制,最大限度地保護參保病員利益。

(三)建立高效便捷的雙向轉診機制

縣內各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門診、急診患者首診負責制和住院患者責任醫師制度,根據患者的病情及治療需求,指導患者有序合理轉診;利用互聯網+的形式建立起高效的分級診療轉診服務平台,要將患者詳細病情及相關檢查、治療資料及時告知轉診醫療機構或接診醫生,以便患者轉診後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對確需轉診到縣外上級醫療機構就診的,原則上必須由縣內二級醫院負責轉診,並根據參保類型及時將轉診情況報醫保部門或農合辦備案。

危急重症患者轉診時,上、下級醫療機構要嚴守診療原則做好“無縫”對接工作,做好轉診病情信息交接。接診醫療機構對轉診的病人要進行及時、詳實地登記,並專人負責轉診患者的進一步檢查治療。

縣外定居、外出務工人員、在校學生等異地居住的參保人羣,需要到定點醫療機構救治的,按照就近治療原則和首選社區醫院(或一級專科醫院)就診,確需轉院的,參照分級診療制度的相關轉診規定執行。居住點不具備轉診條件的,按“就近就醫”的原則,按二級、三級依次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到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按現行非定點住院補償政策執行。

五、實施步驟

(一)組織部署階段(xxx6年4月1日—30日)

按部門職責,明確具體任務及責任人,制定方案,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安排部署,調整基金補償比例,完善分級診療工作配套制度。

(二)宣傳培訓階段(xxx6年5月1日—20日)

在各醫療機構前期宣傳的基礎上,縣衞計局(合管辦)、人社局按職能要求加強分級診療的宣傳和業務培訓,進行全方位、全覆蓋式的分級診療政策、制度及轉診程序的宣傳、講解,引導民眾樹立就醫首選基層、科學就醫、合理就醫意識。各醫療機構組織全員對《竹溪縣醫療機構疾病分級診療目錄(試行)》、《竹溪縣新農合按病種付費實施方案》及本工作方案進行學習,使其熟練掌握分級診療病種、轉診程序及相關醫保補償政策,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三)啟動實施階段(xxx6年5月20日)

從5月20日起,對全縣參保城鄉居民就醫全面實行基層首診、分級診療、急慢分治、雙向轉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縣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組織協調下,縣衞計局、人社局、財政局、物價局、合管辦和縣直醫療機構加強協作配合,認真履職盡責,細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抓好組織落實,合力推動分級診療工作順利實施。

(二)加強政策宣傳。各單位要依託基層醫務人員接診宣傳和電視、廣播、報紙、網絡、宣傳單、公開信等多種媒介對分級診療政策、制度、原則進行廣泛宣傳,引導羣眾首診選擇基層醫療機構就醫,提高基層醫療資源利用率。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要在顯著位置設置宣傳欄,大力宣傳分級診療的目的、意義和給病人帶來的好處以及醫保(新農合)對分級診療的補償政策,提高民眾政策知曉率。要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對於符合分級診療就治指徵的疾病,首診醫生要向患者履行告知義務,引導患者到相應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確保分級診療工作順利實施。

(三)加強能力提升。各級醫療機構要緊扣《關於推進衞生精準扶貧、改善醫療服務行動、提升醫療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溪衞生計生字〔xxx6〕1號),嚴按各自功能定位,全面加強軟硬件建設,強化醫療服務能力的提升。要加快現有衞生技術人員崗位培訓,熟悉和掌握分級診療基本原則和要求,同時結合城市醫院對口幫扶基層醫院實施意見,幹部培養、醫務人員職稱晉升前下派鍛鍊與對口幫扶工作相結合,不斷提高醫務人員業務素質和診療服務水平;要加大信息化建設力度,提高居民健康電子檔案管理質量,提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及慢性病管理、康復跟蹤服務內涵,不斷強化慢病康復管理措施;要加快建立推廣電子病歷、就診“一卡通”和輔助檢查診斷會診中心等數字化系統,完善雙向轉診平台功能,提高轉診會診質量和效率,在有效保障公民隱私的情況下逐步實現患者健康信息的合理互聯共享。

(四)加強對口幫扶。在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組建的現代醫學和傳統醫學醫療聯合體的基礎上,進一步擴面增容,增大服務覆蓋面。各聯合體要積極探索更加便捷、參保患者更願意接受的分級診療措施,推進按病種分類分級轉診就醫模式。縣婦幼保健院要利用專科優勢推動專科分級診療,規範專科轉診。

(五)加強政策支撐。認真執行縣級公立醫院醫保基金支付制度,積極推進醫保基金總額預付、按牀日付費等醫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實行按病種定額付費和免收按分級診療規定下轉的病人住院起付線的分級診療促進政策,促進分級診療制度的實施。醫保經辦機構要相應調整相關報銷政策,重點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合理引導參保病人向基層流動。醫保監管機構要建立獎懲機制,強化醫保基金的監管,對支付方式改革執行好的醫療機構基金節餘留用,對未按分級診療收治病種(上級收治下級病人)的醫療機構扣減基金支付比例,鼓勵醫療機構下轉病人。

(六)加強考核監管。縣衞計局將組織相關部門強化考核監管,實行季度督辦考核通報。對不嚴格按照住院指徵收治病人和轉診標準轉診的,對不合理檢查、不合理治療、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而導致醫療費用過度增長的,例均費用居高不下、大型檢查陽性率低、藥佔比不合理等違規行為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將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對住院率、轉診率超過規定標準的醫療機構,經進行量化考核後,將量化考核成績作為醫改經費的撥付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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