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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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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入職手續

(一)證件必須經人事部門確認新進人員核准聘僱應依下之規定向公司人事部辦妥下列手續方能入職:

1、個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張

2、身份證複印件二張(持臨時身份證者應在有效期內補交正本)

3、近期個人身體健康證(必須是鎮級以上公立醫院)

4、個人計劃生育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5、個人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6、入職人員必須填寫入職登記表等相關表格,並確保其資料的真實性

(二)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人事部的培訓,熟悉公司相關制度

1、新入職員工報到後,人事部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應遵守之事項進行入廠培訓

2、人事資料建檔:員工之人事資料由人事部門於員工報到兩個工作日內建妥人事資料並存檔保存(包括電腦檔案)

3、新員工之工作分配:員工報到後依上級主管之指派分發工作,由人事部將新員工介紹給所屬部門主管,由其安排工作並進行上崗前培訓,無特殊情況不得變動(特殊情況必須經上級主管核准後方可變更)。

(三)晉升:公司全體員工晉升機會均等。

(四)試用期間::所有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1至3個月(特殊崗位例外),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表現突出者或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者,經總經理批准可縮短試用期。

離職手續

(一)如果在試用期內無法適應工作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將隨時終止勞務關係。

(二)試用期滿的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領導核准後交接完畢方可離職。

(三)所有離職人員必須到人事部領取《離職申請表》並交所在部門主管審批後由人事部轉交公司領導審核並存檔

(四)經公司領導批准離職人員須到人事部領取《離職員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員簽名、部門主管簽名(證明其所有工作事項、物品移交完畢)後在門衞處等待,由財務部核實交接表無誤後領取工資。

(五)所有離職人員領取工資後不得再在本公司內食宿。

(六)特殊情況的離職人員,做特殊處理。

獎懲制度

獎勵:對改善管理、提高品質質量有重大貢獻者,嚴格控制成本、對節約開支有顯著貢獻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卓有成效者、為保護公司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檢舉違紀違規人員、揭發腐敗行為者、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業績突出者,對以上表現突出的員工由各部門主管提報,經公司領導評估後,將給予口頭或書面表揚、物質獎勵、特別加薪或者晉升等不同形式的獎勵。

處罰:對違反公司制度,將依據違紀情節給予罰款、警告、記過或合併處分,嚴重違反公司制度且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凡違反勞動紀律、住宿規定、就餐規定、門禁制度、安全衞生守則、玩忽職守者,視情節輕重及有無造成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處以上款所列相應之一處罰。

投訴制度

公司任何員工都享有投訴的權利,投訴的方式為:

1、將意見口頭或者書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進行處理或上交。

2、將意見口頭或者書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進行調查,並將結果上報至公司領導。

考勤制度

1、公司依據《勞動法》之規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時,延長工作時間按加班計時,作息時間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後為開始加班時間。

2、公司實行打卡考勤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依規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

3、上班時間起至三分鐘內(含)打卡視為正常出勤,超過三分鐘則以遲到論處,遲到半小時內給予扣款10元處理,遲到半個小時以上以曠工處理,每月遲到四次,第五次起即視為曠工半日,以曠半日處理、曠工一日扣除三天工資處罰。

4、有事請假須提前向部門主管請示並經主管批准將請假條交至人事部存檔,未經請假或主管未批准就擅自不上班者一律以曠工論處,有突發急病或者特殊情況可事後補假,但須立即通知所在部門主管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補假條交至人事部存檔。

5、各部門主管每日必須將人員出勤異常情況及時報備至人事部,不得包庇或袒護,否則一律負連帶責任從重處罰。

6、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每次以曠工半日處理。

7、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四天者以自動離職處理(未按離職規定辦妥離職交接手續而自行離廠者也視為自動離職),不發薪資及補償金,自動離職者需承擔違約責任,因自動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代打工卡或託人代打卡者、弄虛作假、私自塗改考勤卡者一經查獲予以除名處理。

9、如果因卡機故障未打卡者必須經部門主管籤卡,否則做未出勤處理

10、人事部將不定期對工卡進行查核,對違規者進行相應的處理。

公證處人事管理制度 篇二

公證處在編人員的招錄、調動、辭職等事項,應報經主管司法局同意後,再報請人事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非在編人員(含聘用公證員、公證業務輔助人員、行政後勤人員等)的聘用要嚴格按照公證處崗位編制設置方案進行,不允許超編進人。確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超編進人的,必須報主管司法局同意。

公證處所有人事變動需經處務會議討論通過。

公證處編制內人員的人事檔案在主管司法局指導下進行整理,有關材料於每年3月底前統一交主管司法局,歸入本人檔案。編制外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由公證處自行處理或在市、區人才市場辦理人事代理。

公證處必須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

人事管理制度 篇三

為了完善公會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會人事管理,促進公會團隊建設,突出以人為本,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會員素質,建立起和諧、團結、共同進取的良好人際關係,推動公會穩步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請加入七維空間網遊公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會員管理制度要求:

1、無條件服從管理員的一切安排

2、必須改入會修改:馬甲,新號便是以後的大號,謝絕玩玩看的態度

3、認真看過公會管理制度,並自覺能夠遵守服從;

4、要有一定團隊意識和待人技巧,我們不歡迎不能合羣、人品有問題的玩家。

5、入會必須上歪歪,歪歪頻道xxxx。每星期最少在線30小時次以上

7、嚴禁談論及張貼反動、色情、等有關話題

8、不能已公會名字進行欺詐,賭博,私自對他人進行辱罵

紅馬甲(即子頻道管理員——ca)發放及管理制度要求:

紅馬甲發放要求(符合任意一條即可):

1、外交部、外宣部、接待部正式成員由其部門部長推薦,可成為外交、外宣、接待等子頻道管理員。

2、紅馬甲每天在線時間不少於4小時,達不到或未遵守公會規矩將會撤消

3、其他公會會員,凡公會歪歪貢獻度達到300以上,麥克風正常者,均可申請一個房間的子頻道管理員。但需有其申請頻道的總負責人推薦。

紅馬甲管理制度要求:

遵從會員馬甲基本制度要求;

1、紅馬甲不可隨意使用權限,不可無理由的移動房間內人員,禁麥,禁止打字等管理行為;

2、紅馬甲不可隨意辱罵其他成員,修改頻道信息。

3、紅馬甲在掛機時,必須到掛機房間掛機,休息時必須在"管理休息房"休息,否則因此帶來的會員投訴,擅離職守等後果自行負責

黃馬甲(即全頻道管理員——ma)發放及管理制度要求:

黃馬甲發放要求(符合任意一條即可):

全頻管理、會長、副會及個部門部長和副部長可頒發黃馬甲。

黃馬甲管理制度要求:

1、遵從會員馬甲基本制度要求;

2、所有黃馬甲不可擅自增刪公會歪歪頻道,修改頻道信息。如有需要增刪頻道或修改頻道名稱,必須有正當理由,且須先經過會長同意;

3、黃馬甲不可以權謀私,隨意使用黃馬甲權限,影響公會其他會員。不可發與公會無關的全頻道廣播;

4、黃馬甲必須嚴格遵守公會歪歪馬甲管理制度發放馬甲,不可因任何私人原因肆意發放不合格馬甲。如有特殊情況,在與其他黃馬甲商量並徵得其同意後,可發放相關馬甲;

5、任何情況下,黃馬甲均不可辱罵公會會員,踢出公會會員出頻道,封其id或ip。若公會會員嚴重違反公會規定,可先撤銷其會員資格,再進行其他處理;

6、黃馬甲有接待指導新人、接待外交的義務,所有黃馬在除掛機狀態下外,均應及時接待新人及外交;

7、長時間不上線,或長時間不上歪歪的黃馬甲,或上歪歪也不接待新人及外交的黃馬甲,均應及時撤銷其黃馬甲權限。

8、所有管理操作必須在歪歪管理處發帖記錄。

9、黃馬甲在掛機時,必須到掛機房間掛機,休息時必須在"管理休息房"休息 ,否則因此帶來的會員投訴,擅離職守等後果自行負責

10.4.黃馬甲每天在線時間不少於6—8小時,達不到或未遵守公會規矩將會撤消。會員貢獻必須達到200才允許上黃!

11、任何管理人員任何時間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馬甲,應聘為管理人員的,可經兩天試驗期限為準,若能夠達到,則批准管理

ow管理制度要求:

1、遵守公會會員規章制度

2、遵守黃馬甲規章制度

3、以身作則不搞任何權限

二、管理層解職

1、工會的管理人員解職分為:停職,辭職,免職三種。

2、自行辭職的,必須自辭職日起前三天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辭職申請,並説明理由,人事部門可根據以前的工作記錄來決定是否聘請其為榮譽會員,並給予一定的獎勵。獎勵具體內容另行決定。

3、人事部有權就以下情況,決定是否勉去其職務或開除工會:

①長時間不在線,不處理手頭工作的;

②嚴重違反工會會制度,屢教不改的;

③影響公會聲譽的;

④不服從上級安排,嚴重個人主義的。

三、行政管理層請假制度

請假者必須於告假前,以書面或者口頭的形式向人事部門提出申請,並説明理由。人事部門得以有足夠時間找人代替其以前的手頭工作。

四、其他

因公會歪歪對外完全開放,非會員亦可進入。公會管理房間,以及各部門的相關管理房間,特殊用處房間均應設置密碼。並應告知相關人員密碼,且保證相關人員不對他人泄露密碼。

五、馬甲人性化管理

採取馬甲上下制,含義是:黃馬甲暫時更換成紅馬甲,紅馬甲暫時更換會員。要符合下面的條件

1、在管理人員的任期中,覺得最近管理比較累,想放鬆下

2、在管理人員的任期中,受現實生活的壓迫等問題,

3、每天還能上網上yy的管理,只是時間比較少

可以幫你更換馬甲的權限,由黃馬甲更換成紅馬甲,紅馬甲更換成會員。但必須要推薦位素質好有管理能力的信任的朋友來代替你的位置,必須是本公會的成員,等你有時間有精力了繼續做你原來的工作職位

六、其他

本公會成員、管理必須遵守公會的規章制度,任何人不能玩特殊權限,下黃馬甲紅馬甲都是按照此制度來做的,不能有任何脾氣,為了公會積極向上發展的趨勢,請所有兄弟姐妹同心協力,努力奮鬥出一個健康向上的網絡團隊,公會有你更精彩

祝大家每天都有一個好心情開心快樂

我們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加油、、、無條件服從···好長呀~辛苦了!

認真執行~^_^來給零落頂人氣哇o(∩_∩)o哈哈~這個必須要支持。

其實我比較喜歡綠馬。

那個能申請不?

要不寰宇那個紫色的馬甲也不錯啊頂起,頂起,管理的貼一定得頂。管理們,辛苦了我無條件啊無條件啊真是辛苦落落了!打了那麼長一串!大家加油啊!能否有條件服從呢打醬油。老闆娘來瓶海天牌的頂。認真執行太長,我答應一份慢慢看吧沒事籤啥名。

人事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範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並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後方準實施。特殊情景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僱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准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僱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僱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僱)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僱)用員工應本着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脱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於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僱)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僱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貼合聘僱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後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理解培訓。

培訓資料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瞭解公司情景,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本事。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僱)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准的指標內僱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准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本事、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景綜合研究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准後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核准報銷。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後,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齊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齊,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准;未經核准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儘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託運費經及參觀遊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週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紮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後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週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紮休息7天;

4、女結紮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後結紮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後結紮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准聘(僱)用的領導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幹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後,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職責。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後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貼合聘用的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准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入的幹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繫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僱)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入的幹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繫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職責。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並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准後,負責監督執行。

(4)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並組織實施。

(6)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並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後,若願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後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範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條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於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併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後,上報企管部。

(2)企管部彙總後,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准;

(3)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後,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説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准後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並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與集團中層以上幹部有親屬關係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2、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3、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4、有賭博、吸食毒品記錄者。

5、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7、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8、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採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試用

第十五條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並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身份證(複印件)

(3)畢業證明書(複印件)

(4)技術等級證(複印件)

(5)健康檢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企管部應於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後,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藉故拖延或請求更換;並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試用期的考核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3)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服務

第二十五條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鬥。

(2)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牢記“質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範危險。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採用薪點數計算,彙總後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工資採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於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彙總,彙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後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到崗後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於恢復上班後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准後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准後休假的:

(1)行使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定的不脱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佔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羣眾性活動時。

(7)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於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准後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准,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准後執行。

(2)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後,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一條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後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准;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四條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獎懲

第四十五條公司獎懲的目的在於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培訓

第四十八條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後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條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説明;

d)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採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並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脱產學習

d)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後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並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職

第五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僱”“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卹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於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於免除兵役、預備役後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癒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僱,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後,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公司員工於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後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僱或開除處理。解僱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並將辭退及解僱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僱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僱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籤準後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籤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六十四條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六

一、熟悉本職業務,具有一定的處理業務工作水平和處理各種具體問題的能力,能吃苦耐勞。

二、要堅持常年出滿勤。無故缺勤兩天以上者,年終考核出勤不得分,並取消評選先進的資格。

三、要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高質量的按時完成自己的本質工作,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工作。

四、要嚴格實行工作目標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一次,並對平時工作完成情況有記載,年終按目標責任制總評。

五、實行競爭上崗。為了強化競爭機制,股室隊長實行競爭上崗,競爭者進行演講,並進行民意測驗,票數達不到半數的不能上崗任職。

六、提拔幹部要嚴格按照組織人事部門的要求,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

六、建立幹部政績考核檔案,以利於幹部培養、提拔、輪崗、交流。

則 福利 篇七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幹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遊: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遊。

五、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條人事檔案的內容。

員工人事檔案是關於員工個人及有關方面歷史情況的材料。其內容主要包括:

1、記載和敍述員工本人經歷、基本情況、成長曆史及思想發展變化進程的履歷,自傳材料;

2、員工以往工作或學習單位對員工本人優缺點進行的鑑別和評價,對其學歷、專長、業務及有關能力的評定和考核材料;

3、對員工的有關歷史問題進行審查、甄別與複查的人事材料;

4、記錄關於員工在所工作或學習單位內加入黨派組織的材料;

5、記載員工違反組織紀律或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到處分及受到各級各類表彰、獎勵的人事材料。

第二條人事檔案保密規定。

公司人事部對接收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人事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燬,並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第三條員工個人情況變更規定。

1、員工進入公司後,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登記表》,其內容包括員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住址、聯繫電話、家庭情況、個人興趣愛好、學歷、工作經歷、特長及專業技能、獎懲記錄等項目。

2、項目內容如有變化,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地向人事部報告,以便使員工個人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確保人事部掌握正確無誤的資料。

第四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員工人事檔案為公司管理的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數據,併為人事統計分析提供資料。公司人事決策人員可以通過對有效數據的分析,瞭解公司人員結構的變動情況,為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提供依據。公司要認真做好員工檔案材料的收集、鑑別、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發揮員工檔案材料的作用,為公司人力資源的規範化管理奠定紮實的基礎。

主任負責制和選任制度 篇九

公證處實行主任負責制,設主任一名,主持公證處的全面工作,接受主管司法局監督、指導。根據編委核定設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公證處主任、副主任應當在具有3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公證員中推選產生,推選工作必須在主管司法局指導下進行,推選結果報主管司法局核准。公證處主任任期一般為5年,可連選連任。

主任任期內,有三分之一以上公證員和在編非公證員提議要求重新推選公證機構負責人,主管司法局應當重新組織推選。

公證處主任的選任與公證機構年度考核相掛鈎,任期內公證機構2次考核不合格,公證處主任不得繼續擔任主任職務,應在符合條件人員中由主管司法局另行組織推選。

遵義市人大機關人事管理制度(試行)2016-01-21 11:41 | #4樓

為了進一步加強機關自身建設,充分調動全體幹部職工的積極性,根據人事管理有關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錄用調配

(一)機關公務員編制出現缺額需補充正科級(含主任科員,下同)以下工作人員時,採取公開招考、內部調配或外部選調的方式補充。公開招考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擇優錄用;內部調配時,遵循發揮業務專長、符合輪崗要求、形成梯次結構等原則;外部選調時,必須從崗位要求出發,在具備相應學歷層次、相關工作經歷的人員中篩選,由辦公室組織考察,按照有關選調規定實施。

(二)機關工勤人員編制出現缺額或確因工作需要需補充工勤人員時,參照前款辦法,擇優選調或招聘。

(三)機關原則上不使用臨時工作人員,如確因工作需要需選聘或借用工作人員時,必須由用人委(室)填報《臨時工作人員選聘審批表》或《臨時工作人員借用審批表》,經祕書長辦公會議討論並報市人大會黨組同意。

(四)凡錄用調配或臨時選聘、借用到機關工作的人員,必須在考核或考察合格、所有規定的選用手續完備後再到機關報到,不得未錄先用。

二、晉升考核

(五)機關公務員職級晉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國家公務員職務升降暫行規定》的原則、條件、標準和程序執行。

(六)機關工勤人員晉級,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七)各專門委員會、會工作部門對所屬工作人員堅持經常性的管理、考察,全面掌握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機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工作人員進行定期考核。把對工作人員的平時考察和定期考核情況作為職級晉升的重要依據。

(八)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堅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三、崗位輪換

(九)進一步推行幹部交流制度,增強幹部隊伍的生機與活力。在認真落實“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同一崗位上任職五年以上,原則上要實行輪崗”規定的基礎上,着重加強對正科級以下幹部的崗位輪換,每名正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在同一職級上必須至少從事兩個以上崗位的工作,但在從事第二個崗位工作之前應該在第一個崗位上工作至少一年半以上。

(十)輪崗人員要及時做好工作交接,不準直接或變相轉移公共財物。

(十一)在同一職級沒有輪換過工作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能提任上一級職務。

四、請假休假

(十二)認真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各專門委員會、會工作部門於每年一月十日之前將本委(室)年休假計劃送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辦公室人事教育科在此基礎上擬製機關年休假計劃,經祕書長同意、分管領導審批後,呈主任辦公會通過。工作人員年休假原則上按此計劃實施,如需變動,須經分管領導批准。

(十三)工作人員按計劃申請年休假時,須填寫《請假審批表》。正縣、副縣級人員請年休假須經委(室)領導同意、會分管主任批准、會主任審定;正科級以下人員請年休假須經委(室)領導同意、分管主任審定。

(十四)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上,按照請年休假的。程序和審批權限執行;請事假三天以下、一天以上的,由分管主任批准;請事假一天以內的,由委(室)領導批准(委室領導請假由會分管主任批准)。請事假一天以上的,須填寫《請假審批表》按權限審批。請事假時間累計達到《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規定的天數的,不得再請年休假。

(十五)請年休假和一天以上事假的,均由本人填表、委(室)領導籤批後,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逐級呈批、登記備案。請假人員在假滿後及時辦公室到人事教育科銷假。

(十六)一般情況下不得無故不休或不安排休年休假。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須經會主任批准,並按規定請領未休假補貼;如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不予請領、發放未休假補貼。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有關人事檔案管理制度2016-01-21 15:19 | #5樓

(一)檔案管理實行專員責任制,對檔案實行密級管理,由人事專員負責保管與整理。

(二)人事檔案制度基本內容:

人事檔案分為掛靠在高新人才中心的員工正式檔案和公司內部自建檔案。

1、掛靠在高新人才中心的員工正式檔案的轉出與轉入

①轉入。由調入員工憑公司《錄用通知》到高新人才中心開出《調檔函》,到該員工原檔案所在地將檔案調出,並及時將檔案轉入高新人才中心。

②轉出。員工離職後及時到高新人才辦理該員工檔案的轉出。

③在轉遞中應遵循保密原則,不得中途拆封塗改。

2、公司內部自建檔案分為員工檔案、管理人員檔案、離職員工檔案、應聘者檔案、人事證件檔案、文書檔案(人事政策性通知及資料,含月度考勤結果)、絕密檔案。

①員工檔案按類、按部門進行存放。

員工檔案主要應包含:各類履歷表、員工登記表、個人簡歷材料;學歷、學位、成績、培訓和專業技術情況的材料;技術證、上崗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申報表)、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審批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審批表;員工創造發明、科研成果、譯著、有重大影響的論文等;參加黨、團材料;獎勵材料;處分材料;其它可供組織參考有保持價值的材料;體檢表、有殘疾、殘廢等級記錄材料,結婚、離婚報告和有關材料,獨生子女優待審批表、死亡證明書、非正常死亡的調查報告等材料。

②檔案密級:

文書檔案(人事政策性通知及資料,含月度考勤結果)、應聘者檔案屬一級檔案;解聘人員檔案、試用期員工檔案、正式員工檔案屬二級檔案;管理人員檔案、人事證件檔案屬三級檔案;年度《部門崗位規劃表》、考評結果、《調資審批表》及每季度更新存檔的《員工花名冊》《員工工號表》、聘任結果、《員工工資表》等屬絕密檔案。

③檔案查閲:

凡因提資、提拔考核、任免、調動、政審、組織處理、入黨、出國、晉升職稱、改變福利待遇、退休等工作要求,可查閲人事檔案。查閲人事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閲檔規定。

(三)出具證明材料。

1、證明材料包括人事檔案部門按有關文件規定寫出的有關情況的證明材料和人事檔案材料的複製件。要求出具材料的原因一般是入黨、入團、提升、降職、調職、招工、出國、離職等。

2、出具證明材料的手續:單位、部門或個人需要由人事檔案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時,需履行以下手續:首先,説明要求出具證明材料的理由;其次,人事檔案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最後,證明材料經有關領導審閲,加蓋公章,然後登記、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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