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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基層工商所行政效能建設的思考

關於對基層工商所行政效能建設的思考

近年來,各基層工商所不斷強化行政效能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亟待改進和深化。

關於對基層工商所行政效能建設的思考

(一)思想不夠解放,本位主義較重。突出表現為少數工商所和幹部思想觀念和行為方式滯後於形勢發展的需要,學習氛圍不濃,進取意識、創新意識不強,缺乏攻堅克難的進取精神和使命感、責任感;少數幹部還缺乏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工作以部門為中心、以利益為標準,對上級的工作部署,有利就爭、無利就推,合意的就辦、不合意的就拖,致使一些工作有部署、無落實。

(二)監管意識陳舊,工作流於表面。一是主動監管的意識不強。絕大部分時間只在“數字工商”的待辦事項和領導交辦、線索轉辦的“指揮棒”下被動的開展工作,認為這樣就完全履行了自身的監管職責;二是監管履職的定位不清。對巡查內容、巡查頻次等均沒有一個明確的掌握,認為只要到了現場檢查了證照,認領了新開業的業户,蓋好了食品經營的台帳,就已經完全履行了自身職責;三是監管履職的規範不夠。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並沒有嚴格按照有關工作規範來進行,如需要出具相關文書時依然採取口頭告知的形式,工作隨意性較大,也沒有及時做好工作記錄,保存工作痕跡,這樣容易使後續的監管工作陷入被動。

(三)人員相對不足,監管手段薄弱。目前,基層工商所工作包羅萬象,瑣碎繁雜,除完成規定工作外,臨時性、突擊性的任務也較多,在這種人員有限的情況下,再加上內部職能分工的不合理,使許多執法工作只能是疲於應付甚至流於形式,監管效果難以達到理想的效果;同時,基層工商所幹部從事巡查工作時,監管手段薄弱,大多數還是靠直覺和經驗,效率不高,盲點較多,面對花樣翻新的違法行為,未能全面有效地綜合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檢測手段、統計方法及管理工具等手段對市場的准入行為、經營行為、退出行為實施全程有效的監管。

二、深化基層工商所行政效能建設的建議

基層工商所的效能建設在整個工商行政管理事業中關係重大,因此,必須全面加強基層工商幹部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基礎建設,努力提升監管執法水平,促進工商職能到位。

(一)明確責任、凝聚人心,進一步強化幹部思想意識

為進一步提升幹部隊伍執行力,做到會幹事、能共事、幹好事、幹成事,應強化“四項基本意識”。一是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將依法行政作為日常監管執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每位幹部在加強業務學習的基礎上,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確保權責一致、履職規範,切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二是強化團隊合作意識。對內要加強科室、所隊之間的溝通協調,業務科室積極指導,工商所隊及時反饋,形成強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對外要積極依靠轄區政府解決問題,依靠上級機關解決問題;三是強化責任使命意識明晰本部門及本崗位在單位所處的地位和應當發揮的作用,各履其職,各盡其能,做到在其位、謀其政、負其責,堅決摒棄怕吃虧、怕擔責的思想,遇到問題不扯皮、不推諉、不懈怠;四是強化勤政廉政意識。要充分意識到廉政是隊伍的生命線,始終堅持原則,堅守底線,杜絕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切實從小事、小節、小處着手,講操守、重品行、保平安,防微杜漸,警鐘長鳴。

(二)強化基礎、規範管理,進一步提升幹部隊伍素質

一是抓好工商所領導班子建設。首先要提高基層工商所領導班子的駕馭能力,同時注重基層領導團隊精神的建設,切實增強所領導的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工商所建成一個團結務實的堅強的戰鬥堡壘;二是全面提高幹部隊伍素質。通過加強政治學習、業務培訓、崗位練兵等多種途徑,採取系統培訓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法,不斷增強幹部政治敏鋭性、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同時注重基層幹部的學歷教育,改善隊伍的知識結構,積極鼓勵基層幹部參加在職學習提升學歷;三是加強工商所黨風廉政建設。通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崗位和個人。

(三)強化制度、深化改革,進一步規範監管執法行為

一是充實執法力量。通過完善基層工商所內部分工及繼續深化網格化監管模式,運用定人員、定路線、定時間、定職責的方法,實現動態跟蹤監管;二是規範執法行為。繼續完善工商所監管執法長效機制,實現工商所履行職能責任化、程序化和流程化;三是規範服務行為。繼續全面推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和行政問責制,重點規範窗口服務工作,強化服務窗口的綜合服務職能;四是規範內務管理行為。通過建立健全工商所各項日常行為規範制度,加強內務管理,保證工商所日常工作高效規範運行。

(四)主動監管、積極行政,進一步提升監管履職效能

一是強化工作責任心。應該按照“創先爭優”和《工商行政管理職業道德規範》的要求,深入踐行廣州工商核心價值理念,樹立勤政廉政意識,嚴格按照網格化服務監管的要求,明確網格內各崗位、各層級的職責,處理好“事前預防、事中處理、事後跟進”三者之間的關係,夯實“基礎的、日常的、專項的、應急的、合力的”五個機制的工作,努力實現從“讓我來管”到“我要來管”的轉變,做到主動監管、積極行政,確保執行到位,效能優化;二是加強工作規範性。要按照各類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夯實各項基礎工作,切實做到“情況清、底數明、管得住”;三是提升自身業務能力。由於工商監管涉及的職責範圍廣,新問題層出不窮,情況也不停地在變化,為了確保“管得住”,就要求我們與時俱進、加強學習,特別是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的學習,機關科室應該通過組織有針對性、實用性、操作性的各類教育培訓提高工商所幹部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增強依法行政以及駕馭複雜局面的能力。同時,各工商所之間可以通過交流工作心得,共享先進經驗,解答工作疑惑,進一步提升業務能力。

(五)自查自糾、注重預防,進一步提升風險防控水平

當前,工商所面臨的監管環境日益複雜,監管形勢不斷變化,違法行為變得更加隱蔽,羣眾維權意識越來越強,輿論監督及問責力度不斷加大,再加上個別幹部政治敏鋭性不強,對媒體監督不重視,對投訴處理不及時,產生一些履職不力、辦事拖拉、作風懶散、迴避矛盾、推諉扯皮和執行力不強等問題,在工商所日常監管工作中有可能會產生廉政風險和監管風險。為規避風險,保證隊伍平安和市場平安,就需要我們進一步增強政治敏鋭性,進一步提升風險防控水平。一是注重預警。要高度重視羣眾的舉報、投訴及媒體報道事件,特別是關係民生的重點行業和敏感事件。全面蒐集廉政風險和監管風險信息,及時發現監管漏洞和薄弱環節,進行風險預警,及時將相關情況告知上級領導、業務科室及其他相關部門,對排查出來的可能引發監管風險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通過教育提醒、自查自糾、廉政談話等方式化解風險,避免問題發生;二是注重細節。在日常監管中,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盲區、不留死角,切實做到“案結事了”,避免“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發生,同時儘量做好工作記錄,保留工作痕跡,為後期工作提供依據;三是注重教育。各工商所可以通過開展警示教育及崗位廉政教育活動,吸取一些反面案例的教訓,切實提高工商所幹部的風險防範意識和廉政從政的自覺性;四是注重指導。機關各科室應該從本業務口線的角度出發,加強對工商所一線的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幫助工商所少走彎路,少犯錯誤,當發生監管風險的苗頭時,機關科室應該與工商所共同研究探討,努力形成合力,爭取將不穩定因素和潛在風險儘早消滅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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