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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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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第一篇:關於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第二篇:關於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第三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調研報告第四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調研報告第五篇:對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調研報告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關於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是黨風廉政建設的基礎部分,也是農村黨的建設的重要方面。農村黨組織基數大,黨員人數較多,既同羣眾接觸最緊密,又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直接實施者,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農村黨員幹部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黨和政府在羣眾中的形象,影響着黨和政府在羣眾中的威信。搞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對於改善黨羣關係、幹羣關係,維護黨和政府在人民羣眾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強黨的執政能力,提高黨的執政地位,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為此,我們從*月*日開始,採取個別訪談、召開座談會和問卷調查等方式深入農村進行調研,共訪談各類人員*名、召開各種座談會*場次計1*人、發放調查問卷*份,回收調查問卷*份。通過調研,我們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有了較為深入的瞭解。

一、當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當前,農村黨組織在貫徹中央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方面,各項工作卓有成效,大多數地方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做得比較好的,得到了人民羣眾的認可。但是,對照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部分農村黨員幹部在思想觀念、道德水準和工作作風等方面都產生了許多不適應的問題,特別是少數黨員幹部不廉潔、不民主、不公道、不依法辦事的問題已經成為引發新的社會矛盾,影響農村穩定的重要因素,具體表現在:一是部分村居組織制度不夠健全、落實不到位,村務公開不夠及時;二是少數村幹部以權謀私,貪污、侵佔、挪用公款;三是個別村居財務管理混亂,幹部鋪張浪費,揮霍公款;四是有的村居幹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徇私舞弊,工作失職;五是少數村居幹部官僚主義嚴重,羣眾觀念淡薄,工作獨斷專行,作風簡單粗暴,對涉及土地徵用、出租等重大事項不民主決策,憑關係、憑感情,個人説了算等等。這些現象的存在,影響了黨羣幹羣關係,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和政治的安定,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幾點:

(一)基層組織建設乏力。一是工作責任感不強。農村基層組織處在農村工作最前沿,是各種矛盾的交匯中心,村幹部官小責任大,利輕擔子重,政治上發展前途不大,而且經常面對各種困難,因此一部分農村基層幹部工作責任感退化,有的甚至擅離職守、不辭而別。二是人才匱乏。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文化政治素質相對較高的人大量外流,幹部後備力量嚴重不足,選人難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少村級班子拉人湊數,素質難以保證。三是家族觀念嚴重。農村地域的特殊性,決定了以宗族為核心的利益小團體在一定範圍內依然存在,宗族勢力成為影響農村發展與穩定的一大隱患。有的村書記、主任各執一派,長期對立,因此導致相互羣毆的惡性事件時有發生,影響惡劣。

(二)思想政治教育薄弱。村幹部工作難度大、任務重、經濟收入低,使部分幹部價值觀發生轉變,有的一味地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把等價交換的原則引進黨內生活。在這種利益趨使下,少數村幹部夾在幹部與農民雙重身份、帶頭富與帶領富雙重任務等矛盾中間,自律意識明顯下降。另一方面,少數村支部軟弱渙散,常年不開展組織活動。農村黨員中不承擔義務、不參加活動、不繳納黨費的“三不”黨員已越來越多。一些基層幹部宗旨觀念淡薄,工作熱情衰退以至貪污腐化、違法違紀。

(三)思想認識不夠到位。一些村級領導班子,甚至是主要領導,思想認識不夠到位,沒有把抓黨風廉政建設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貫徹責任制的積極性不高,工作被動應付,對責任範圍內幹部身上存在的問題不敢指出,不敢批評。個別農村幹部甚至錯誤地認為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抓得太緊會束縛手腳,會影響經濟工作和事業發展,會影響農村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把抓經濟建設和抓黨風廉政建設對立起來。由於思想認識不夠到位,工作缺少成效,存在求太平,過得去,別出大亂子的思想,輕視抓黨風廉政建設,不能及時將矛盾和問題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時。

(四)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實還不夠。在村級財務的處置、重大工程的發包、土地轉讓款的使用等羣眾關注的重大事項上,缺少規範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約手段,從而造成了村內部財、物管理比較混亂的情況,給一部分人鑽了空子。如:項裏街道雙河居委會原計生專幹馬輝擅自將其收取的土地流轉金25000元借給其內弟用於經營性活動受到了區紀委的查處。在制度建設上,一些地方不從實際出發,圖形式、搞花架子,對已有的黨風廉政工作制度落實不夠。制度、規章訂了不少,真正執行落實的卻很少,既削弱了農村黨風廉政工作的實際成效,又在羣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五)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考核與追究工作有待加強。有的同志認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一種務虛的工作,沒有硬指標、硬任務、沒有真正的責任。由於認識上的偏差,抓工作時往往認為“軟任務沒有硬指標,抓不抓沒有大防礙”。具體表現在:

一是責任不明確。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關健在黨委,直接責任在支部。但這種責任的內涵是什麼,一些支部不夠明確,儘管簽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但到底要負什麼樣的責任,在工作機制上,得不到體現,因而這種責任只是寫在紙上,説在嘴上,往往是幹好幹壞一個樣,干與不幹一個樣。二是目標不具體。有的同志認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是虛的,可高可低,可多可少,可縮性大,把握不準,沒法衡量。一些支部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缺乏全面分析、認真思考,對於諸如提高班子的戰鬥力要在哪些方面體現,增強防腐拒變能力要達到什麼標準,發揮黨員隊伍的作用應有什麼要求等問題,往往是模糊的概念,因而任務不能落到實處,產生檢查沒尺度,好壞憑印象的思想。三是激勵、處罰措施難實施。雖然在鄉村都實行了如黨風廉政責任制、包村責任制、聯繫點制度等基層組織建設責任制,本來應有一些

激勵、處罰作用,但由於責任不明確,目標不具體,導致了一些獎勵、處罰措施難以實施,在獎勵、處罰上往往是象徵性的,沒有起到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的作用。一些鄉鎮和部門尚未建立全面、系統、有效的檢查考核機制,對下屬單位(村居)的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情況缺少定期和比較規範的檢查、考核。不少地方還存在着責任追究力度不夠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現象。

(六)監督機制不盡完善。監督機制停留在紙上,沒有能夠很好地解決“不敢腐敗”問題。有些黨員、基層幹部怕報復、怕傷和氣、怕抓不準、怕被人説出風頭、怕招來麻煩,不敢監督,不願監督,不會監督。對於一些應公開的政務、村務以及一些敏感、重大的問題,一般幹部瞭解的少,想監督而又不能監督。一些黨員幹部彙報思想、報告工作不及時,不全面,有的只向主要領導彙報,而不向一般黨員幹部通報,羣眾看起來是霧裏看花。有的在民主生活會上避重就輕,輕描淡寫,不批評別人,也不願別人批評自己。尤其是在村一級,黨員羣眾的主動監督少,被動監督多,不出問題無人問,出了問題踏破門,以致一些村幹部鑽了監督不暢的空子,成了無人監督的特殊幹部,工作中隨心所欲、違法違紀,甚至成為村霸,橫行鄉里。如:陳集鎮陳中村原黨支部書記陳軍、原村委會主任李宜庭在得知村民陳某舉報村幹部經濟問題後多次對陳某進行辱罵毆打,最後受到了紀檢部門的處理。

二、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熱點、難點及農民羣眾盼望解決的具體問題

(一)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視程度不夠。近年來,農村經濟發展存在嚴重的不平衡,村級集體經濟薄弱,村級組織運轉困難,受經濟因素的困擾,鎮和村幹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資、項目建設上,黨風廉政建設擺不上應有位置。村級集體經濟薄弱不僅激化了矛盾,削弱了農村黨組織和黨員的戰鬥力,同時也使有些村幹部對廉政建設喪失了信心,個別村出現了“無錢辦事,無人管事”的局面,有的甚至每到年關,出現了“支部關門,幹部躲債”的現象,更談不上抓黨風廉政建設了。

(二)少數基層幹部作風不實。表現在羣眾意識和民主意識不強,決策不民主,喜歡搞“一言堂”、“家長制”,在領導崗位上幹得時間越長越明顯;做官不為民,對上負責多,對下負責少,對己負責多,對公負責少,對事關羣眾利益的子女上學、看病用藥、拆遷補償等問題,關心得不夠,解決得不多,脱離了羣眾,背離了黨的宗旨;法制觀念和紀律觀念淡薄,有少數幹部作風粗暴,損害了黨的形象。

(三)基層幹部的選拔任用機制不夠完善。一些村主要幹部黨性原則不強,政治素質不高,往往憑一時一地的印象,把四平八穩的老好人、近親繁殖的“家庭兵”、漫天許願的説客選進村級班子,致使工作難以開展。有的村幹部蓄意限制優秀青年的發展,致使農村幹部後繼乏人。有一個村30年僅發展了2名黨員。有的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連襟關係。還有的地方羣眾思想觀念落後,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受到農村宗族勢力的影響,選舉的幹部幹不好,任命的幹部幹不長。有一個村的書記因挪用公款受到撤職處理,在沒有退賠的情況下,又被該村現任書記吸收到村委會班子中來,並任命他負責村委會主任工作。2014年9月,某村支部副書記因工作失職、侵佔公款等問題受到撤職處分,不到兩年又被鎮黨委任命為該村的支部書記。

(四)經濟違法違紀問題增多,貪圖享樂、揮霍浪費之風蔓延。近幾年,雖然廣泛開展了農村財務清理,積極推行了以農村財務審接等制度,但由於問題較多,少數農村黨員幹部私慾膨脹,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損公肥私,目前,農村黨員幹部經濟違法違紀案件所具有的案值高、數額大、違紀主體廣泛的特點與黨政機關已趨於一致。如:龍河鎮戚圩村原黨支部書記朱本強貪污公款和侵佔集體資金近20萬元;古城街道新苑居委會原黨支部書記黃仲祥先後三次夥同單位會計私分集體資金12.5萬元。此外,相當一部分農村基層幹部講排場、比闊氣,有的甚至在集體虧空嚴重的情況下,不惜借貸用於揮霍享受,出門辦事租用轎車,頻繁出入飯店、賓館和休閒中心。如:項裏街道雙河居委會原黨支部書記王伯平多次夥同村幹部在城區洗浴中心用公款集體嫖娼受到了組織的處理。

(五)工作作風簡單粗暴。部分農村基層幹部羣眾觀念淡薄,工作作風粗暴,不依法行政的現象十分突出,特別是執行一些突擊性任務時,常常採取強制性辦法,有的甚至目無法紀,由此釀成嚴重影響農村穩定的羣體性事件,造成農村幹羣關係緊張,已經直接影響到了基層政權建設。如:羅圩鄉郭莊村在2014年徵收道路捐款等六項費用時因為工作方法簡單而引發了與羣眾的衝突。

(六)財務管理混亂。鄉鎮對村(居)的財務管理實行“村帳鎮管”,鄉鎮會計核算中心主要監管村(居)財務是否符合財經制度,是否符合上級和鄉鎮的有關規定等事項。村(居)支部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負責把關,報帳員具體管理,村民理財小組審查收支情況是否真實、合理等。但在財務管理中,以上各環節不同程度存在問題。一是鄉鎮監管單位沒有發揮作用。管理體制不順,責任不明,會計核算中心的主任由財政所長兼任,對村帳監管並沒有真正負起責任,而農經服務中心有的處於癱瘓狀態,有的雖有專職工作人員,但只是對村(居)帳務進行記帳、算帳,並沒有起到監管作用,導致有的村(居)2014年村居合併以來沒有一本完整的帳簿,財務管理長期處於失控狀態。二是村(居)財務管理混亂。有的村(居)書記或主任在村級財務管理上沒有充分發揮把關作用,甚至帶頭違反財經紀律,貪污、侵佔、挪用集體資金;有的村級會計業務能力不強,記帳不及時。如:某村會計沒有經過鄉里委派,也沒有經過業務培訓,對接管的2014年至2014年4月份的財務不清楚,拿不出一本完整的帳簿,收支僅憑白頭據為記帳依據。有的村(居)財務設帳外帳,坐收坐支,非生產性支出較大。有的村民小組,長期只有小組長負責的小組財務帳,無人監管。三是村

第二篇:關於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是黨風廉政建設的基礎部分,也是農村黨的建設的重要方面。農村黨組織基數大,黨員人數較多,既同羣眾接觸最緊密,又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直接實施者,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農村黨員幹部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黨和政府在羣眾中的形象,影響着黨和政府在羣眾中的威信。搞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對於改善黨羣關係、幹羣關係,維護黨和政府在人

民羣眾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強黨的執政能力,提高黨的執政地位,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為此,我們從*月*日開始,採取個別訪談、召開座談會和問卷調查等方式深入農村進行調研,共訪談各類人員*名、召開各種座談會*場次計1*人、發放調查問卷*份,回收調查問卷*份。通過調研,我們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有了較為深入的瞭解。一、當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當前,農村黨組織在貫徹中央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方面,各項工作卓有成效,大多數地方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做得比較好的,得到了人民羣眾的認可。但是,對照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部分農村黨員幹部在思想觀念、道德水準和工作作風等方面都產生了許多不適應的問題,特別是少數黨員幹部不廉潔、不民主、不公道、不依法辦事的問題已經成為引發新的社會矛盾,影響農村穩定的重要因素,具體表現在:一是部分村居組織制度不夠健全、落實不到位,村務公開不夠及時;二是少數村幹部以權謀私,貪污、侵佔、挪用公款;三是個別村居財務管理混亂,幹部鋪張浪費,揮霍公款;四是有的村居幹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徇私舞弊,工作失職;五是少數村居幹部官僚主義嚴重,羣眾觀念淡薄,工作獨斷專行,作風簡單粗暴,對涉及土地徵用、出租等重大事項不民主決策,憑關係、憑感情,個人説了算等等。這些現象的存在,影響了黨羣幹羣關係,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和政治的安定,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幾點:

(一)基層組織建設乏力。一是工作責任感不強。農村基層組織處在農村工作最前沿,是各種矛盾的交匯中心,村幹部官小責任大,利輕擔子重,政治上發展前途不大,而且經常面對各種困難,因此一部分農村基層幹部工作責任感退化,有的甚至擅離職守、不辭而別。二是人才匱乏。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文化政治素質相對較高的人大量外流,幹部後備力量嚴重不足,選人難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少村級班子拉人湊數,素質難以保證。三是家族觀念嚴重。農村地域的特殊性,決定了以宗族為核心的利益小團體在一定範圍內依然存在,宗族勢力成為影響農村發展與穩定的一大隱患。有的村書記、主任各執一派,長期對立,因此導致相互羣毆的惡性事件時有發生,影響惡劣。

(二)思想政治教育薄弱。村幹部工作難度大、任務重、經濟收入低,使部分幹部價值觀發生轉變,有的一味地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把等價交換的原則引進黨內生活。在這種利益趨使下,少數村幹部夾在幹部與農民雙重身份、帶頭富與帶領富雙重任務等矛盾中間,自律意識明顯下降。另一方面,少數村支部軟弱渙散,常年不開展組織活動。農村黨員中不承擔義務、不參加活動、不繳納黨費的“三不”黨員已越來越多。一些基層幹部宗旨觀念淡薄,工作熱情衰退以至貪污腐化、違法違紀。

(三)思想認識不夠到位。一些村級領導班子,甚至是主要領導,思想認識不夠到位,沒有把抓黨風廉政建設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貫徹責任制的積極性不高,工作被動應付,對責任範圍內幹部身上存在的問題不敢指出,不敢批評。個別農村幹部甚至錯誤地認為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抓得太緊會束縛手腳,會影響經濟工作和事業發展,會影響農村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把抓經濟建設和抓黨風廉政建設對立起來。由於思想認識不夠到位,工作缺少成效,存在求太平,過得去,別出大亂子的思想,輕視抓黨風廉政建設,不能及時將矛盾和問題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時。

(四)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實還不夠。在村級財務的處置、重大工程的發包、土地轉讓款的使用等羣眾關注的重大事項上,缺少規範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約手段,從而造成了村內部財、物管理比較混亂的情況,給一部分人鑽了空子。如:項裏街道雙河居委會原計生專幹馬輝擅自將其收取的土地流轉金25000元借給其內弟用於經營性活動受到了區紀委的查處。在制度建設上,一些地方不從實際出發,圖形式、搞花架子,對已有的黨風廉政工作制度落實不夠。制度、規章訂了不少,真正執行落實的卻很少,既削弱了農村黨風廉政工作的實際成效,又在羣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五)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考核與追究工作有待加強。有的同志認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一種務虛的工作,沒有硬指標、硬任務、沒有真正的責任。由於認識上的偏差,抓工作時往往認為“軟任務沒有硬指標,抓不抓沒有大防礙”。具體表現在:

一是責任不明確。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關健在黨委,直接責任在支部。但這種責任的內涵是什麼,一些支部不夠明確,儘管簽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但到底要負什麼樣的責任,在工作

機制上,得不到體現,因而這種責任只是寫在紙上,説在嘴上,往往是幹好幹壞一個樣,干與不幹一個樣。二是目標不具體。有的同志認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是虛的,可高可低,可多可少,可縮性大,把握不準,沒法衡量。一些支部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缺乏全面分析、認真思考,對於諸如提高班子的戰鬥力要在哪些方面體現,增強防腐拒變能力要

達到什麼標準,發揮黨員隊伍的作用應有什麼要求等問題,往往是模糊的概念,因而任務不能落到實處,產生檢查沒尺度,好壞憑印象的思想。三是激勵、處罰措施難實施。雖然在鄉村都實行了如黨風廉政責任制、包村責任制、聯繫點制度等基層組織建設責任制,本來應有一些激勵、處罰作用,但由於責任不明確,目標不具體,導致了一些獎勵、處罰措施難以實施,在獎勵、處罰上往往是象徵性的,沒有起到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的作用。一些鄉鎮和部門尚未建立全面、系統、有效的檢查考核機制,對下屬單位(村居)的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情況缺少定期和比較規範的檢查、考核。不少地方還存在着責任追究力度不夠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現象。

(六)監督機制不盡完善。監督機制停留在紙上,沒有能夠很好地解決“不敢腐敗”問題。有些黨員、基層幹部怕報復、怕傷和氣、怕抓不準、怕被人説出風頭、怕招來麻煩,不敢監督,不願監督,不會監督。對於一些應公開的政務、村務以及一些敏感、重大的問題,一般幹部瞭解的少,想監督而又不能監督。一些黨員幹部彙報思想、報告工作不及時,不全面,有的只向主要領導彙報,而不向一般黨員幹部通報,羣眾看起來是霧裏看花。有的在民主生活會上避重就輕,輕描淡寫,不批評別人,也不願別人批評自己。尤其是在村一級,黨員羣眾的主動監督少,被動監督多,不出問題無人問,出了問題踏破門,以致一些村幹部鑽了監督不暢的空子,成了無人監督的特殊幹部,工作中隨心所欲、違法違紀,甚至成為村霸,橫行鄉里。如:陳集鎮陳中村原黨支部書記陳軍、原村委會主任李宜庭在得知村民陳某舉報村幹部經濟問題後多次對陳某進行辱罵毆打,最後受到了紀檢部門的處理。

二、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熱點、難點及農民羣眾盼望解決的具體問題

(一)對黨風廉政建設重視程度不夠。近年來,農村經濟發展存在嚴重的不平衡,村級集體經濟薄弱,村級組織運轉困難,受經濟因素的困擾,鎮和村幹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資、項目建設上,黨風廉政建設擺不上應有位置。村級集體經濟薄弱不僅激化了矛盾,削弱了農村黨組織和黨員的戰鬥力,同時也使有些村幹部對廉政建設喪失了信心,個別村出現了“無錢辦事,無人管事”的局面,有的甚至每到年關,出現了“支部關門,幹部躲債”的現象,更談不上抓黨風廉政建設了。

(二)少數基層幹部作風不實。表現在羣眾意識和民主意識不強,決策不民主,喜歡搞“一言堂”、“家長制”,在領導崗位上幹得時間越長越明顯;做官不為民,對上負責多,對下負責少,對己負責多,對公負責少,對事關羣眾利益的子女上學、看病用藥、拆遷補償等問題,關心得不夠,解決得不多,脱離了羣眾,背離了黨的宗旨;法制觀念和紀律觀念淡薄,有少數幹部作風粗暴,損害了黨的形象。

(三)基層幹部的選拔任用機制不夠完善。一些村主要幹部黨性原則不強,政治素質不高,往往憑一時一地的印象,把四平八穩的老好人、近親繁殖的“家庭兵”、漫天許願的説客選進村級班子,致使工作難以開展。有的村幹部蓄意限制優秀青年的發展,致使農村幹部後繼乏人。有一個村30年僅發展了2名黨員。有的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連襟關係。還有的地方羣眾思想觀念落後,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受到農村宗族勢力的影響,選舉的幹部幹不好,任命的幹部幹不長。有一個村的書記因挪用公款受到撤職處理,在沒有退賠的情況下,又被該村現任書記吸收到村委會班子中來,並任命他負責村委會主任工作。2014年9月,某村支部副書記因工作失職、侵佔公款等問題受到撤職處分,不到兩年又被鎮黨委任命為該村的支部書記。

(四)經濟違法違紀問題增多,貪圖享樂、揮霍浪費之風蔓延。近幾年,雖然廣泛開展了農村財務清理,積極推行了以農村財務審接等制度,但由於問題較多,少數農村黨員幹部私慾膨脹,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損公肥私,目前,農村黨員幹部經濟違法違紀案件所具有的案值高、數額大、違紀主體廣泛的特點與黨政機關已趨於一致。如:龍河鎮戚圩村原黨支部書記朱本強貪污公款和侵佔集體資金近20萬元;古城街道新苑居委會原黨支部書記黃仲祥先後三次夥同單位會計私分集體資金12.5萬元。此外,相當一部分農村基層幹部講排場、比闊氣,有的甚至在集體虧空嚴重的情況下,不惜借貸用於揮霍享受,出門辦事租用轎車,頻繁出入飯店、賓館和休閒中心。如:項裏街道雙河居委會原黨支部書記王伯平多次夥同村幹部在城區洗浴中心用公款集體嫖娼受到了組織的處理。

(五)工作作風簡單粗暴。部分農村基層幹部羣眾觀念淡薄,工作作風粗暴,不依法行政的現象十分突出,特別是執行一些突擊性任務時,常常採取強制性辦法,有的甚至目無法紀,由此釀成嚴重影響農村穩定的羣體性事件,造成農村幹羣關係緊張,已經直接影響到了基層政權建設。如:羅圩鄉郭莊村在2014年徵收道路捐款等六項費用時因為工作方法簡單而引發了與羣眾的衝突。

(六)財務管理混亂。鄉鎮對村(居)的財務管理實行“村帳鎮管”,鄉鎮會計核算中心主要監管村(居)財務是否符合財經制度,是否符合上級和鄉鎮的有關規定等事項。村(居)支部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負責把關,報帳員具體管理,村民理財小組審查收支情況是否真實、合理等。但在財務管理中,以上各環節不同程度存在問題。一是鄉鎮監管單位沒有發揮作用。管理體制不順,責任不明,會計核算中心的主任由財政所長兼任,對村帳監管並沒有真正負起責任,而農經服務中心有的處於癱瘓狀態,有的雖有專職工作人員,但只是對村(居)帳務進行記帳、算帳,並沒有起到監管作用,導致有的村(居)2014年村居合併以來沒有一本完整的帳簿,財務管理長期處於失控狀態。二是村(居)財務管理混亂。有的村(居)書記或主任在村級財務管理上沒有充分發揮把關作用,甚至帶頭違反財經紀律,貪污、侵佔、挪用集體資金;有的村級會計業務能力不強,記帳不及時。如:某村會計沒有經過鄉里委派,也沒有經過業務培訓,對接管的2014年至2014年4月份的財務不清楚,拿不出一本完整的帳簿,收支僅憑白頭據為記帳依據。有的村(居)財務設帳外帳,坐收坐支,非生產性支出較大。有的村民小組,長期只有小組長負責的小組財務帳,無人監管。三是村(居)民主理財的意識淡化。有的村(居)黨員羣眾認為實行村帳鎮管後,不必再過問村(居)財務收支情況,村民代表議事和民主理財少了。有的民主理財只是流於形式,財務未能完全公開;有的根本就沒有進行民主理財,也沒有進行財務公開。

(七)民主管理和監督渠道不暢。村幹部特別是一把手,集人權、事權、財權於一身,既是決策者,也是執行者,又是監督者,公權過於集中,監督難以到位。有些幹部辦了一些有利的事情,但最終由於不能廉潔自律,濫用職權,權錢交易,以權謀私,受到黨紀國法處理。有的幹部怕惹人、怕惹事,對腐敗行為和不正之風不敢監督,不敢揭露,使少數農村不良風氣成了“小氣候”。有的地方對村(居)務指導不力,提高村民的民主管理和監督工作做得不實。有的村(居)對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認識不夠到位,在村務公開方面,存在怕削弱權力不願公開、怕暴露問題不敢公開、怕亂求穩搞假公開等現象,羣眾對村務公開猶如“霧裏看花”,極不滿意,迫切要求搞好村務公開已成為羣眾十分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有的村對一些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項和羣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沒有交給羣眾去討論,按照大多數羣眾的意見作出決策,造成幹部與羣眾之間矛盾尖鋭,隔閡加深。

三、當前加強基層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對策和措施

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應始終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與農村經濟發展融為一體,結合農村實際,從政治、經濟、教育、制度、監督管理等方面入手進行綜合治理。

(一)建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加強領導,是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根本前提。要不斷健全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點抓好責任目標考核與失職行為責任追究,真正把抓黨風廉政建設,作為農村基層幹部政績考核、職務晉升的重要標準,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嚴重失職的,要毫不手軟地實行“一票否決”。堅決糾正農村工作難度大,基層幹部處理可寬不可嚴的錯誤認識,加大違紀案件的查處力度,確保農村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實處。

(二)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農村黨員幹部拒腐防變能力,是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基礎。加強農村思想政治教育,一定要針對農村的特點來進行,要重實際,重效果,切忌大話、空話。應該結合農村居住分散、生產季節性強、管理體制相對鬆散的特點,採取鄉鎮輪訓與村級巡迴教育相結合,黨紀政紀專題講座與集中普法教育相結合等形式,增強教育的效果。大力推進農村教育制度化,建立農村教育的考評機制,保證農村黨員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的連續性和規範化

(更多好範文請關注:)(三)積極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選準配硬領導班子,是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保證。要順應農村改革的新形勢,廣闢幹部人才渠道,積極推行村書記、主任直選制以及市、區、鎮幹部在村級黨組織掛職等制度,嚴把幹部入口關。要重視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創造條件提高他們的政治和經濟待遇,使他們政治上有盼頭,工作上有勁頭。而對那些工作責任感退化,羣眾觀念淡化,組織紀律弱化的基層幹部,要採取有效的組織措施,實行誡勉談話,對違法違紀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切實為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提供可靠的組織保證。

(四)建立健全具有農村特色的監督制約機制,抑制腐敗現象的發生,是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首先,要着力解決農村基層組織“無章辦事”的問題,立足在制度建設上下功夫,制定《村級幹部廉潔從政行為規範》,切實增強對農村黨員幹部的約束力。其次,要進一步強化農村基層的財務監管。一是加強對“村帳鎮管”的再監督。採取有效措施,以法定的規則和程序對村級財務實施實質性的審計和監督。同時,“村帳鎮管”必須與村級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民主監督和專門機關監督兩個積極性,確保“村帳鎮管”制度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二是推行零户統管。在保持會計主體和財務自主權不變的前提下,取消鄉鎮各機構的銀行帳户,融會計服務與監督管理為一體,堵塞鄉鎮機關和基層站所財務管理的漏洞。三是要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和鄉鎮政務公開。要切實解決鎮村兩級幹部的認識問題,規範公開的內容和程序,發揮好村民議事會的作用,切實保證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能夠及時、全面、公正地解決。鄉鎮政務公開的焦點是決策公開、幹部選拔和收費政策公開,基礎是監督渠道暢通。因此,還要強化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實施監督的權力,改變監督者受制於被監督者的局面,防止監督流於形式。四是落實村(居)主要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對村(居)級領導班子的主要幹部在任期間履行職責過程中所應承擔的財務責任、經濟責任進行全面審計,並作出真實、客觀的評價,預防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避免或減少集體經濟損失。五是加大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的力度。紀檢監察部門要把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的違紀違法行為作為辦案的一個重點,並對一些典型的違紀違法案件進行公開處理,真正發揮查處一人、教育一片、穩定一方的作用。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鄉鎮辦案工作的指導,加大鄉鎮辦案力度,幫助他們掌握政策界限,改進辦案方法,提高辦案水平,為農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提供良好條件和有力保證。

(五)大力加強農村法制建設,淨化社會風氣,為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創造良好外部環境。進一步加大農村法制建設力度,深入開展“平安村組”、“文明村”、“信用村”創建活動,堅持實行齊抓共管、上下結合、社會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做到黨風、政風、民風一齊抓。要通過農村機構改革,真正使鎮村幹部增強服務意識,強化管理職能,開創依法行政、廉潔從政的新風。在端正黨風的同時,不斷淨化社會風氣,從根本上促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全面深入。

第三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調 研 報 告

為了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保證,根據省、市紀委的安排,我縣實行了縣紀委常委包鄉鎮和包重點村制度,為了吃透下情,紮實有效的抓好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我們對所包鄉鎮的黨風廉政建設進行了調研,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當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現狀

從調查的情況看,近年來,我縣各級黨政組織按照分級負責、分層施教的原則,堅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為主,在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教育上狠下功夫,農村基層幹部的羣眾觀念、法律觀念和紀律觀念不斷增強。各鄉鎮及村緊緊抓住農民羣眾普遍關心、涉及農民羣眾切身利益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深入推進政務、村務公開,積極推行農村財務委託代理制,農村基層財務逐步走上了規範化管理的軌道。各鄉鎮堅持把制度建設落實到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各個環節,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初步形成了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機制。各鄉鎮不斷創新監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監督實效,加大對鄉村兩級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使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力量薄弱。主要表現為,鄉鎮紀委 1

人員少,鄉鎮紀委書記分管工作過多,精力分散。如我縣某鎮,鎮紀委書記分管紀檢、信訪、綜治、政法、農經、辦公室等工作,而鎮紀委又沒有專職紀檢委員,造成工作繁重而人員太少,難免有顧此失彼的現象。有的鄉鎮紀委書記缺位就更不能正常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還有部分農村支部戰鬥力不強,使行政村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流於形式。

二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個別鄉鎮和村的主要領導幹部沒有充分認識到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對於鞏固基層政權、密切黨羣幹羣關係的重要性,認為現在鄉鎮、村經費都很緊,大的腐敗現象根本不可能產生,當務之急是抓好經濟建設,搞好社會穩定,解決"三農"問題,沒有必要下大力氣去抓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一些基層幹部甚至錯誤地認為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抓得太緊會束縛手腳,會影響經濟工作和事業發展,會影響基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把抓經濟建設和抓黨風廉政建設對立起來。

三是黨風廉政教育不力。由於我縣農村經濟相對比較薄弱,一些鄉鎮在抓黨風廉政教育時,在人力部署、財力安排上很難到位,致使黨風廉政教育力度不大,效果不明顯。一些鄉村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形式單一,滿足於開會,讀文件、報紙,領導説説大道理,沒有對本鄉鎮、本村黨風廉政建設實際和黨員幹部的思想狀況進行調查研究,機械地應付上級要求,沒有創新方法,教育內容脱離農村黨員幹部的思想實際,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存在流於形式的現象。

四是制度約束不強。雖然各鄉鎮都加強了制度建設,但仍然存在聯繫實際不緊密、可操作性不強、制度之間相互不配套等問題。個別鄉村不從實際出發,圖形式、搞花架子,對已經出台的黨風廉

政工作制度落實不夠。制度、規章訂了不少,真正執行落實的卻不多,既削弱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實際成效,又在羣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如村務公開工作雖然實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輕實效的現象,羣眾的監督作用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一些基層幹部民主意識不強以及搞虛假公開的做法,致使一些熱點難點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

五是監督機制不盡完善。監督機制停留在紙上,沒有能夠很好地解決“不敢腐敗”問題。有些黨員、基層幹部怕報復、怕傷和氣,不敢監督,不願監督,不會監督。對於一些應公開的政務、村務以及一些敏感、重大的問題,一般幹部瞭解的少,想監督而又不能監督。有的在民主生活會上避重就輕,輕描淡寫,不批評別人,也不願別人批評自己。尤其是在村一級,黨員羣眾的主動監督少,以致一些村幹部鑽了監督不暢的空子,成了無人監督的特殊幹部,工作中隨心所欲、違法違紀,最終受到黨紀國法的處理。

二、當前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對策和措施

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應始終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與農村經濟發展融為一體,結合農村實際,從政治、經濟、教育、制度、監督管理等方面入手進行綜合治理。

一是強化責任,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要強化黨委負總責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點抓好責任目標考核與失職行為責任追究,真正把抓黨風廉政建設,作為農村基層幹部政績考核、職務晉升的重要標準,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嚴重失職的,要毫不手軟地實行“一票否決”,確保農村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深化黨風廉政教育,提高農村黨員幹部拒腐防變能力。加強農村黨風廉政教育,一定要針對農村的特點來進行,要重實際,重效果,切忌大話、空話。應該結合農村居住分散、生產季節性強、管理體制相對鬆散的特點,採取鄉鎮輪訓與村級巡迴教育相結合,黨紀政紀專題講座與集中普法教育相結合等形式,增強教育的效果。大力推進農村教育制度化,建立農村教育的考評機制,保證農村黨員幹部的黨風廉政教育的連續性和規範化。

三是積極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選準配硬領導班子。要順應農村改革的新形勢,廣闢幹部人才渠道,積極推行村書記、主任直選制以及縣、鄉幹部在村級黨組織掛職等制度,嚴把幹部入口關。要重視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創造條件提高他們的政治和經濟待遇,使他們政治上有盼頭,工作上有勁頭。而對那些工作責任感退化,羣眾觀念淡化,組織紀律弱化的基層幹部,要採取有效的組織措施,實行誡勉談話,對違法違紀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切實為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提供可靠的組織保證。

四是建立健全具有農村特色的監督制約機制,抑制腐敗現象的發生。首先,要着力解決農村基層組織“無章辦事”的問題,立足在制度建設上下功夫,切實增強對農村黨員幹部的約束力。其次,要進一步強化農村基層的財務監管。一是加強對“村帳鎮監管”的再監督。採取有效措施,以法定的規則和程序對村級財務實施實質性的審計和監督。同時,“村帳鎮監管”必須與村級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民主監督和專門機關監督兩個積極性,確保“村帳鎮監管”制度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二是推行零户統管。在保持會計主體和財務自主權不變的前提下,取消鄉鎮各機構的銀

行帳户,融會計服務與監督管理為一體,堵塞鄉鎮機關和基層站所財務管理的漏洞。三是要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和鄉鎮政務公開。要切實解決鎮村兩級幹部的認識問題,規範公開的內容和程序,發揮好村民議事會的作用,切實保證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能夠及時、全面、公正地解決。鄉鎮政務公開的焦點是決策公開、幹部選拔和收費政策公開,基礎是監督渠道暢通。因此,還要強化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實施監督的權力,防止監督流於形式。四是落實村主要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對村級領導班子的主要幹部在任期間履行職責過程中所應承擔的財務責任、經濟責任進行全面審計,並作出真實、客觀的評價,預防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避免或減少集體經濟損失。五是加大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的力度。紀檢監察部門要把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的違紀違法行為作為辦案的一個重點,並對一些典型的違紀違法案件進行公開處理,真正發揮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穩定一方的作用。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鄉鎮辦案工作的指導,加大鄉鎮辦案力度,幫助他們掌握政策界限,改進辦案方法,提高辦案水平,為農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提供良好條件和有力保證。

五是加強基層的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在鄉鎮成立監察室,設立專職紀檢委員,配齊配強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在農村要按照村支部推薦,經黨委批准的辦法,選好村支部的紀檢委員,從組織力量上保證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提供堅強的保證。

第四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調研報告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調研報告

在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上,對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作出了全面部署。全會強調,反腐倡廉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重大任務,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促進社會和諧的緊迫任務。黨風正則幹羣和,幹羣和則社會穩。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全會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自覺把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貫徹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去。

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也是促進農村安定和諧的有效途徑。目前,全國農村有鄉鎮黨委、村黨組織68萬多個,約佔全國基層黨組織總數的19.7%;農村黨員3029萬名,約佔全國黨員總數的43%;農村基層幹部680多萬名,他們直接聯繫着廣大農民羣眾。長期以來,廣大農村基層黨員幹部辛勤工作在改革發展穩定的第一線,承擔着艱鉅繁重的任務,為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特別是通過在農村黨員中開展“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得到加強,黨員素質得到提高。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黨和人民是信賴的。但也要看到,當前有些地方損害農民羣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還比較嚴重,一些農村基層幹部法制觀念淡薄、作風粗暴、辦事不公、“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問題還比較突出,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十分重要和緊迫。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前不久,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專題研究了這個問題,中辦、國辦下發了《關於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提出了明確要求,我們一定要認真抓好落實。

一、要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個重大歷史任務來進行

這幾年,黨中央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重要方針,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實施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呈現良好勢頭。最近,又加大農村綜合改革力度,對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三項改革作出具體部署,這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任務和有力保障。我們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進一

步密切黨羣幹羣關係。要以良好的作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既要保護廣大農村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又要堅決反對形式主義,防止搞脱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防止盲目攀比、強迫命令等問題的發生。要嚴明紀律,加強監督檢查,促進農村綜合改革順利進行,保證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到實處,使農民羣眾真正得到實惠。

二、要把維護農民羣眾利益作為工作重點

深入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要繼續從農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人手,着力抓好維護羣眾利益的工作。要切實解決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加大對農村教育亂收費、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的專項治理力度,堅決糾正農村土地承包和土地徵收徵用中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嚴厲打擊製售偽劣農資和哄抬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為,堅決糾正一些地方挪用、截留支農惠農專項資金的問題,繼續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要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這些年,少數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違紀甚至違法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有些案件性質惡劣,影響很壞。要切實改進基層幹部作風。高度重視信訪工作,認真落實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接待和聯繫羣眾制度。着力解決極少數農村基層幹部不嚴格按法律和政策辦事、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等問題,切實維護農民羣眾的合法權益。對形象不好了。羣眾反映強烈的幹部,要及時採取組織處理措施。

三、建立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艱鉅而長期的任務,要常抓不懈,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並重,努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一是要認真學習實踐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並按照“八榮八恥”的要求,切實抓好黨風廉政教育。運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創造的好做法好經驗,引導廣大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自覺用《意見》提出的“六要六不要”規範自己的行為,做到辦事要公、作風要實、用人要當、為政要廉,進一步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形象。要加強農村廉政文化建設,營造文明鄉風。二是要以規範基層權力運行為重點,切實抓好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農村基層財務制度,制定和完善農村集體資產監管辦法,加強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管理,有條件的地方,要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推行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制度。要深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認真落實並不斷完善農村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

民主監督等各項制度。三是要全面推進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切實強化監督。凡是涉及農民羣眾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項,都要按照規定進行公開,堅決防止和糾正不公開、假公開、不及時公開等問題,切實保障農民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

四、不斷創新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方式方法

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對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這些年,農村基層組織和廣大基層幹部大膽探索,勇於創新,創造了許多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經驗。《意見》對此進行了總結和概括,如建立和完善農村基層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直接選舉的範圍,推行村幹部勤廉雙述和民主評議制度,引入社會中介機構為村級財務管理服務,等等。我們一定要結合實際,抓好落實。同時要進7步解放思想,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比如,農村税費改革以後,如何更好地為農民羣眾服務,就成為需要在實踐中積極探索的重要課題。農村基層各種利益關係和矛盾比較複雜,對羣眾提出的各種訴求,既要真心實意地聽取,依照法律和政策及時處理,又要耐心細緻地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引導他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要求和解決問題。要注重調查研究,及時總結和推廣基層創造的好做法好經驗,推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五、加強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

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負起全面領導的責任,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整體規劃。縣(市)黨委和政府要全面瞭解和掌握本地區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抓住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提出具體措施,加強工作指導。鄉鎮黨委和政府要發揮承上啟下作用,抓好自身和村級組織的黨風廉政建設,確保工作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充分發揮職能優勢。

王靜

2014年6月25日

第五篇:對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調研報告

近來,筆者深入**縣安塘鄉等地,針對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現狀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展開調研座談,旨在為增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進一步推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提供一點參考性意見。通過本次調研,我們現就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廉政建設的着力點、廉政教育的現狀和建議等方面的調研思考意見分述如下:

、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明確,定位準確。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責任制是黨的十六大依據“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而提出來的一項長期性、根本性的重要制度,是黨的政治紀律,這項制度體現了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鬥爭向縱深發展,無疑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明確,準確定位為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各級黨政領導班子中的正職為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由各級黨委(黨組)、政府(行政)及其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承擔責任的制度。 近幾年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之所以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主要是各級黨組織認真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各級領導幹部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廣大黨員積極參與黨風廉政建設的結果。

二、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要提高認識,緊密結合黨的建設、政權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

1、進一步提高對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重要性的認識。

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應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於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保持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我國億萬人民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新目標,實現這一目標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村。“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層是黨和政府聯繫羣眾的橋樑和紐帶,是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關鍵層次,也是檢驗羣眾對黨和政府工作滿意不滿意的重要方面。特別是鄉、村這一層次,是我們一切工作的根基,上連黨政,下連羣眾,幾乎整天和老百姓在一起,工作離不開老百姓,生活離不開老百姓。從一定意義上講公文寫作,基層黨員幹部的言行和作風,代表、反映着黨和政府在人民羣眾中的作風和形象。為羣眾辦實事、辦好事,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羣眾就擁護我們。反過來,作風粗暴,甚至違法違紀,坑害羣眾利益,羣眾就會罵我們。大量的事實證明,目前我們基層幹部隊伍整體上是好的,是有戰鬥力的,是值得信賴的。但是,也確有極個別黨員幹部,黨的宗旨意識、公僕意識淡薄,法制觀念、紀律觀念不強,放鬆對自已的要求,有權不是為人民服務,而是在羣眾面前作威作福,甚至欺壓、坑害羣眾,給黨和政府抹黑。如果不加強農村基層學風廉政建設,不抓反腐敗,那些少數不按政策辦事、欺壓老百姓的人得不到及時處理,消極腐敗現象繼續蔓延,就會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削弱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破壞黨羣幹羣關係,影響羣眾的生產積極性,干擾黨在農村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因此,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對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重要性的認識,一定要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大力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非常必要、勢在必行。

2、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要同黨的建設、政權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緊密結合起來。

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是促進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抓好基層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有助於推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健康、深入開展。加強農村基層精神文明建設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的根本措施。抓好精神文明建設,會對黨風廉政建設起到極大的促進和推動作用。因此,我們不能把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同基層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人為地分割開來、對立起來,也不能相互替代。在安排部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時,不能離開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政權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去孤立地研究反腐敗的措施方法,要站在事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不能貫徹執行,黨員幹部的作風能不能轉變,黨羣幹羣關係能不能密切,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能不能進一步增強,來看待黨風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把黨風廉政建設同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有機結合起來,使黨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充滿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

3、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要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

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需要新觀念,不斷開拓創新。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也是一個政黨永葆生機的源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是我們黨的堅持先進性和增強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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