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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學深圳、趕深圳”調研報告

法院“學深圳、趕深圳”調研報告

2018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對青島提出了“辦好一次會,搞活一座城”,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重要指示。青島迎來歷史機遇的疊加和新的發展重任。古訓“法乎其上,得乎其中;法乎其中,得乎其下”。青島要充分釋放發展潛力,就必須放大座標找不足,跟最好的比、向最好的學。放眼全國,舍深圳其誰?於是,青島市委十二屆五次全會明確提出城市對標方向:“學深圳、趕深圳”。青島市委書記王清憲對青島作出“凡是深圳能做到的,青島都要做到”的要求。

法院“學深圳、趕深圳”調研報告

一、“學深圳、趕深圳”對青島法院的意義

法院作為審判機關,承擔着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保障的重要責任。青島各級法院在“學深圳、趕深圳”這一全面對標中,更應全面貫徹落實,走在前列。

觀深圳法院,其不管是以創新為核心的法院建設方面,還是案件審理的質效方面,均走在全國各級法院的前列。深圳法院取得的矚目成績正是因其始終堅守司法為民的理念。而其在踐行這一理念過程中所取得的新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及法院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成就亦是值得青島法院學習。

通過“學深圳、趕深圳”,可以讓青島法院認清差距,打破思維桎梏。通過對標深圳法院先進的思想觀念、審判理念,可以認清存在的差距,打破思維桎梏,變被動前進為主動進取。通過“學深圳、趕深圳”,可以讓青島法院高標定位,進而因地制宜。深圳法院的一些制度確實先進、有成效,但地域條件的不同,照搬的移植可以會“水土不服”、“橘生淮南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通過嫁接改造的方式,將適合青島的元素吸收,將個性的因素改造,做到“學”、“趕”的精準、實效。

二、深圳法院司法為民舉措及信息化建設的成就

為更好的服務於民,深圳法院多年來積極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深圳模式”。

(一)探索“楓橋經驗”,推進矛盾糾紛前端治理

近年來,深圳法院面對案件數量大幅上漲,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為着力點,積極探索新時代城市版“楓橋經驗”,走出了社會新的轉型期下以更小成本就地化解更多矛盾糾紛的新路。

訴前調解,將社會資源融入司法資源,推動解紛主體多元化、專業化。深圳法院推進訴調對接中心建設,積極引入調解組織,配備專業調解員,通過匯聚解紛資源,建立“訴前調解—訴訟立案—審判”的新型多元解紛模式,“快審”解糾紛,實現簡案快辦。2019年,深圳法院訴前成功化解糾紛42225件,律師調解員訴前調解糾紛23646件。將大量民事糾紛就地化解,訴調無縫對接。

線上、線下“司法確認”,讓司法解紛下沉至社會治理末梢。深圳福田法院首推了在線司法確認,當事人在通過訴前調解等方式達成調解協議後,可通過遠程視頻連線法院即可完成司法確認,法律文書即時送達,調解成果當場固定,節約了當事人的時間,提升了辦案的效率。同時,通過將糾紛解決下沉至社區、街道辦事處等社會治理末梢的方式,讓調解室、專業調解工作室等大面積覆蓋轄區,形成基層矛盾化解包圍圈,減少了成訟的案件數量。

(二)優化資源配置,推進繁簡分流改革

40年前,拓荒創業的深圳人喊出了“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的口號,深圳法院也一直秉承着這一理念。“繁案細審、簡案快審,繁出精品、簡出效率”,從2012年開始,深圳法院就開始了民事案件速裁機制改革,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化,進一步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全面提升法院審判的質量與效率。

推進繁簡分流改革,深圳法院首先合理界定案件“繁”、“簡”標準,並據此“簡案簡辦快辦,繁案細辦精辦”。其次,深圳法院全面推行簡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機制改革,基層法院設立速裁法庭,實行“門診式”、“要素式”審判。

同時,深圳法院推進了法律文書簡化改革,使之與速裁法庭建設税相輔相成,進一步將“簡辦快辦”落實,提高了司法效率,降低了當事人訴訟成本,節約了當事人的時間,進一步維護了當事人的權利。

(三)建設“智慧法院”,迴應信息化社會的司法需求

智慧法院是依託現代人工智能,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堅持司法規律、體制改革與技術變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審判、訴訟服務和司法管理,實現全業務網上辦理、全流程依法公開、全方位智能服務的人民法院組織、建設、運行和管理形態。深圳法院在“智慧法院”的建設方面也走在了全國法院的前列。深圳法院通過構建集線下集中服務、線上12368熱線、網上訴訟服務、掌上手機客户端為一體的“多渠道、一站式、綜合性”訴訟服務中心,最大限度地服務人民羣眾、服務律師參與訴訟、服務審判工作。

在訴訟服務方面,深圳法院逐步實現訴訟事項全流程網上辦理,2019年網上立案達274771件。深圳法院建立的“多元化訴調對接平台”,將機制創新與智慧科技相結合,依靠調解立案、在線調解、司法確認、類案推送、在線評議、轉訴訟立案等功能,實現訴前調解案件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電子卷宗平台”將全部掃描材料,在案件辦理過程中能夠自動生成電子檔案,並自動歸入相應目錄,實現一次掃描、自動排序、智能歸檔,同時通過深度應用,以信息抓取、自動回填、文書輔寫、電子送達、節點監督等功能實現全程智能辦案和精準審判管理;“網上立案”、“E鍵確認平台”、“雲櫃·智能材料收轉系統”,真正做到了讓信息多跑路,讓羣眾少跑腿;“一臉通”系統、無紙化辦案系統、OA辦公軟件、移動閲卷系統、“桌面雲”、“卷宗足跡”、“e陪審”等政務應用系統,有力助推全院管理效能的提升。

二、對青島法院工作的啟示

正所謂“學然後知不足”、“學習的目的在於應用”。為更好的服務青島加快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國際大都市的目標,通過對深圳法院在司法為民、信息化建設等先進方面的學習,對照自己,找不足、找差距,自我加壓、自我鞭策,“學”而後“趕”,力爭在優化青島營商環境、推進制度創新、提升政務服務等領域給出青島法院的模板。

(一)思想解放是根本。

深圳法院發展的好、發展的快,離不開其超前的思想觀念。青島法院要發展、要“學”“趕”,必須解放思想。

“學”然後“知不足”。通過對深圳法院的對標學習,不管是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是基層法院,其均有着思想解放、理念新穎、定位高遠的共同點。對標深圳,我們青島法院思想解放的深度、廣度還有一定差距,存在傳統觀念和思維定勢,方式方法亦有僵化保守的之處,缺乏深圳法院在各項指標中敢與全國法院“試比高”的氣魄。

“知不足”而後“趕”。我們必須正視現實差距,積極自省並尋標、對標、提標、達標。之所以是“趕”,正視因為這是一個過程,而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在“趕”的過程中,我們應始終堅持解放思想的觀念,突破諸多客觀限制條件,拿出主觀積極的態度,在法院建設上爭一流、創品牌。

(二)便民利民是核心

司法為民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線,更是法院從事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司法便民利民是人民法院深入貫徹黨的羣眾路線,積極踐行司法為民根本宗旨的重要內容。

學習深圳法院的各項制度、機制的建設、推行經驗,便民利民一直是其核心點,所有工作均是圍繞便民利民開展。我們在“趕”的過程中,就應不斷創新舉措,更好地滿足新時代人民羣眾的多元化司法需求。既要完善司法服務職能,讓司法服務體系“全”而“優”;又要延伸司法服務職能,強化司法成效。

(三)改革創新是驅動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創新,同樣是司法事業發展的第一動力。青島與深圳相比,雖發展的基礎和條件不同,但以創新為核心發展戰略卻是不二之選。

這是一個大數據的時代。“得數據者的天下”已經成為了網絡耳聞能熟的警示語。而大數據在司法上的運用,給法院現代化建設“插上了翅膀”,帶來了司法歷年和司法實務的巨大變革,也給現代司法的公開、效率帶來了極大的提升。“智慧法院”的推進是勢在必行,也是迫在眉睫。青島法院“智慧法院”的推行雖然也已經“在路上”,但距離“頗有成果”卻是有所距離。在創新為驅動、效率優先的時代,法院也應順應時代發展,有效利用互聯網的便捷、迅速等優點,結合司法服務特性,全方位推進法院“智慧”運行,更好、更快、更優的為人民服務、為城市發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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