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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救助體系,提高救助效率專題調研報告

優化救助體系,提高救助效率專題調研報告

優化救助體系,提高救助效率專題調研報告

優化救助體系,提高救助效率專題調研報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對社會救助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動廣大民政幹部進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擔當作為,進一步優化民政救助體系,提高社會救助效率,加快仁懷經濟社會發展的追趕跨越,按照市民政局《關於做好2020年民政調研課題》的通知安排,本人對我市如何進一步優化救助體系,提高救助效率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社會救助是各級民政部門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規定程序,運用財政資源和動員社會力量對因各種原因導致依靠自身努力難以滿足其生存發展基本需求的公民,給予無償的物質幫助和服務照顧,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仁懷市社會救助對象主要有三類:一是無依無靠,沒有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主要包括五保和孤兒;二是有一定收入來源,但家庭收入低於我市城鄉最低標準的低保羣體;三是有一定勞動能力,有收入來源,但由於自然災害、社會原因和個人原因等因素,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一時難以維持的家庭。本人對我市在實施社會救助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一些問題和相關對策進行了調查研究。

一、開展社會救助工作的做法及成效

(一)城鄉低保做到應保盡保。仁懷市城鄉低保從上世紀90年代末起步實施城鄉低保以來,一是城鄉低保標準逐年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從最初每年48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年4332元;城市低保標準從最初的每月6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月675元。二是家庭經濟收入核算方法逐步規範。低保對象的認定,其核心是對家庭經濟收入核查,最初對家庭經濟收入採取的是虛擬的估計加分析的核算方法來計算其家庭經濟收入和支出,現在省民政廳已統一制訂和規範了低保對象家庭經濟收入核算方法,逐步規範了家庭經濟收入核算方法。三是城鄉低保對象認定程序得到規範規範。最初低保對象的確定,採取的是簡單、直觀的粗略認定方法,更多的是村一級或少數人説了算,造成對象認定不精準的情況發生,現省民政廳對低保對象的認定統一規範採取“三環節、十步驟”的方法來確定低保對象,規範了低保對象的認定程序,確保了低保對象的精準認定。四是低保資金得到有效保障。低保資最初沒有資金渠道,未納入財政預算,有資金的時侯按月或按季度實行低標準發放,沒資金的時候就遲發或停發,2011年左右省民政廳才規範資金渠道,由省、市、縣三級按比倒承擔,並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所需資金得到有效保障。五是城鄉低保檔案管理逐步完善。低保對象的檔案資料最初就憑一張表來完成審批程序,符合低保條件的佐證資料基本沒有,2009年仁懷市作為全省低保試點縣市後,率先在全省規範低保檔案資料,實行低保一户一檔,規範了低保檔案資料。六是督導督查實行常態化管理。為了加強對低保政策的落實督查,從2012年起,縣一級按季度對轄區內低保進行一次自查;地、市一級每年組織一次交叉檢查;省一級每年組織一次年度績效考核,強化了低保的督促檢查。仁懷市城鄉低保對象從最初的2200多人擴面到55000多人,後又經低保的規範、整頓、治理後現在有低保對象近30000人。低保資金從最初每年發放50多萬元增加到現在每年發放低保資金8000多萬元。實現了低保動態動態管理下“應保盡保”的要求。

(二)特困供養救助。特困供養是由以前的“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轉變為現在的特困供養(即“三無”對象),全市有特困供養對象1900多人,五保標準從最初的每年480元提高到現在的每年10536元;通過近年來的努力,敬老院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大,供養標準不斷增長,供養對象生活質量明顯提高。

(三)孤兒養育保障標準不斷提高。全市有孤兒200多人,孤兒標準從以前每年480元提高到現在的集中每年19200元,分散每年12600元;新建了仁懷市兒童福利院並於2019年5月投入使用,兒童福利院設備齊全,功能完善,集生活、醫療、康復、教育等功能於一體,是綜合性的兒童養育樓。孤兒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四)臨時救助力度不斷加大。近年來,我市不斷加大臨時丁救助工作力度,臨時救助從以前的每次50元至200元提高到現在每次500元至5000元。全市臨時救助資金從2002年每年19.8萬元增長到現在每年800多萬元。全市全面實施了臨時救助制度,充分發揮了社會救助託底線、救急難作用。

(五)社會救助能力建設不斷加強。我市社會救助工作市一級2002年工作人員3人,鄉鎮一級工作人員都是兼職,近年來市委、政府比較重視,於2011年成立了社會救助局工作機構(2019年機構改革名稱已變更),人員編制16人,市政府並於2018年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又配備了26人(其中市局5人,鄉鎮21人)社會救助協理員,全市各村(居)也明確一名村常辦幹部具體負責社會救助工作,確保了市、鄉、村三級社會救助工作事有人辦、責有人負的工作格局。

二、社會救助工作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在開展社會救助工作中還存在着三方面的問題:

(一)救助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既有民政部門的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也有醫療保障部門的醫療救助,住建部門的住房救助、應急管理部門的災害救助,教育部門的教育救助,還有司法部門的司法救助等方面的救助。目前缺乏統一的協調機制,部門“各自為戰”,導致重複救助和救助缺失的現象同時存在。

(二)救助層次有待進一步提升。目前實行的社會救助,主要是解決困難羣體的基本生存問題,側重在“最低”保障,大多數人在得到救助後的收入水平依然很低,生活質量依然不高。困難羣眾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很難依靠個人力量改變生活狀況。部分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羣眾由於受用人需求、社會偏見及自身素質等因素影響,就業和再就業困難,陷入無奈境地,在一定程度上也滋長了“養懶漢”的現象。

(三)社會救助業務工作有待進一步提高。從目前市一級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來看,都是從事社會救助工作多年,很有社會救助工作經驗,業務能力也都是較強的。但社會救助很多基礎性工作都是由鄉鎮和村一級來完成的,由於鄉鎮工作人員變換頻繁,社會救助工作又是一項業務性較強,如果工作人員政策吃不透、業務不熟,在開展社會救助工作中就會給社會救助工作的落實帶來偏差、走樣,導致政策落實不好的情況發生。村一級從事社會救助常辦幹部也應加強社會救助政策和業務培訓。

三、下一步如何進一步優化社會救助體系,提高社會救助效率的思考和建議

(一)完善社會救助運行機制。從目前體制來看,由於民政部門職責所限,僅靠民政部門來牽頭落實並完成社會救助工作是不夠的,應該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民政主管、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全市社會救助管理運行機制,整合社會救助資源,加強基本生活保障與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加強社會救助與最低工資標準、失業保險、就業再就業政策、扶貧開發之間的銜接配套,促進各相關政策措施在保障對象、保障標準、保障資金、服務管理網絡等環節的互聯、互動、互補,形成社會救助合力,讓困難羣眾得到更多的實惠和幫助。加強基層管理服務網絡建設,不斷提高社會救助管理服務水平。

(二)整合社會救助資源,完善多元投入機制。一是建立完善社會救助工作聯繫制度,由市政府辦牽頭,相關部門參與,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開聯繫會議,會商研究社會救助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突出問題。二是強化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全面加強低保專項治理力度,進一步鞏固脱貧攻堅成效,為鄉村振興戰略有序推進提供民政部門必要的保障。三是進一步爭取項目投入。項目是社會救助、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的重要支撐。重點抓好兜底保障、社會福利機構、社區公共服務等項目建設,爭取上級項目資金投入,使我市民政公共服務設施不斷完善,佈局趨於合理,綜合保障能力不斷增強。

(三)加強培訓,不斷提升綜合服務能力。一是加強市一級社會救助幹部的學習培訓力度,可採取上掛學習、參加上一級民政部門組織的短期業務培訓班和市局組織外出觀摩學習等形式進行學習和培訓;鄉鎮一級社會救助隊伍,特別是社會救助協理員隊伍,可採取開辦業務培訓班的方式進行集中學習培訓,每年可集中1至2次政策、業務培訓;村(居)一級社會救助工作員可採取集中或分片區集中進行救助政策、救助業務學習培訓。通過對三級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自身綜合素質,不斷優化社會救助體系,提高社會救助效率,把我市社會救助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參加課題調研人:袁越 趙俊風 劉環靜 何旭

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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