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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2020年及“十三五”時期工作總結與2021年及“十四五”時期工作建議

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2020年及“十三五”時期工作總結與2021年及“十四五”時期工作建議

【概述】

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2020年及“十三五”時期工作總結與2021年及“十四五”時期工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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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2020年及“十三五”時期工作總結

2020年1至10月份,全市共計成交各類交易項目2.3萬宗,成交金額243.26億元。其中工程建設項目616項,成交金額78.8億元;政府採購項目1694項,成交金額21.5億元;土地出讓項目117項,成交金額120億元。

2016年至2019年交易額分別為52.63億元、246.58億元、217.50億元、303.48億元,成逐年上漲態勢。

“十三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緊緊圍繞全市大局主動擔當作為、攻堅克難,持續強化監管、優化服務,全市範圍規則統一、公開透明的平台體系逐步健全,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顯提高,促進了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概括起來,成效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體制機制逐步健全,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體系基本形成。積極推進行政執法權集中行使,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成立公共資源交易執法支隊,整合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醫療保障、數據資源等部門的監督、管理、執法等職責,統籌配置執法資源,執法監督審查力量不斷增強,監管效能不段提升。

(二)制度規範加快出台,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不斷健全。不斷完善制度規範和交易規則,堅決遏制低於成本價競標行為,覆蓋平台運行、服務和監管的制度體系初步建立。組織清理並修訂廢止相關交易制度文件,重點糾正限制市場公平競爭、干預交易主體自主權等行為,促進了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制度規則更加合理合法。

(三)平台運行更趨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水平持續提升。實行“容缺受理+承諾制”,企業申請事項實現程序優化、流程簡化、限時辦結、進度可查,交易便捷度明顯提高。支持企業採用非現金形式繳納保證金,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交通運輸、水利工程造價數據交互接口規範,推行遠程電子不見面開標、遠程異地評標,平台電子化水平穩步提升。

(四)監管體制改革創新,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明顯提高。全市範圍內職責清晰、協同高效的監管體系不斷完善。更加註重標後履約監管,信用監管加快推行,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規範市場行為。大數據應用加快推廣,開展數據關聯比對和數據統計分析,做到實時智能預警“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問題整改持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環境更加公平公正。各部門間信息共享、線索發現移交、結果通報反饋以及聯席會議制度初步形成,形成協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長效機制。通過全面排查一批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突出問題,立案偵查一批涉嫌串通投標案件,公共資源交易環境明顯改善,各方市場主體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2021年及“十四五”時期工作安排

主要目標:到十四五末,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資源基本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實行目錄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縱向全面貫通、橫向互聯互通,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電子化交易全面實施,公共資源交易實現全過程在線實時監管。在此基礎上,公共資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學高效,交易活動更加規範有序,效率和效益進一步提升,違法違規行為發現和查處力度明顯加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運行,市場主體獲得感進一步增強。

(一)進一步拓展平台覆蓋範圍。完善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機制,逐步將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覆蓋範圍由工程建設、政府採購等,擴大到國有產權交易、農村產權交易、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等各類公共資源,系統梳理公共資源類別和範圍,制定和發佈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堅持應進必進,做到“平台之外無交易”。穩妥推進各類市場主體跨地市自主選擇平台進行公共資源交易。力爭到十四五末,我市全年公共資源交易金額達到600億元。

(二)進一步提高公共資源交易效率。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電子系統建設。精簡管理事項和環節,壓縮辦理時限,對於能夠採用告知承諾制的實行容缺受理。建立完善公平高效的投訴處理機制,規範投訴及受理投訴行為。不斷優化場所、信息、檔案、專家抽取等服務。推廣通過“一表申請”將市場主體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後續重複使用並及時更新。持續推進“不見面開標”“掌上交易”等系統建設,不斷提高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比例。

(三)進一步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進一步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實施協同監管、智慧監管、信用監管。推行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形成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並向社會公開。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信息依法公開。暢通社會監督渠道,促進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完善評標評審專家、代理機構管理辦法,健全培訓、考核和清退機制。強化運用大數據技術手段,增強監管的針對性和精準性。加快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力爭到十四五末,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環境更加清朗,圍標串標等突出問題逐漸減少。

(四)進一步健全標後監管體制機制。一是動態掌握項目開工及進展情況,採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堅持全面覆蓋、規範透明,對一般性工程建設項目開展常態化的常規巡查。二是創新工程建設項目標後監管檢查方式,開展蕪湖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後履約巡查,由標後辦及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聘請外地專家和第三方機構組成巡查小組,深入瞭解掌握真實情況。三是建立標後履約“雙約談”機制,由市政府負責同志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與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進行誠信履約事項的中標約談;由建設單位牽頭與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進行專門問題的履約約談。四是開發應用蕪湖市政府性資金項目標後履約監管平台,自動對關鍵崗位人員異常變更、工期拖延等異常情形發出預警提示,提升監管精準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2020年及“十三五”時期主要工作亮點、創新點和問題

(一)創新“智慧監管”,精準打擊串通投標。市公管局勇於創新,積極探索“互聯網+公共資源交易”,推進新技術和公共資源交易的融合,會同公安部門創新構建“蕪瑕·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掃黑除惡”打擊串通投標專項整治行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至今,共摸排線索問題線索53條,行政處罰7條,立案32件,審判9件。2019年,“蕪瑕·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入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創新成果,納入2020年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重點工作,並在全國公安機關列裝和推廣使用。2020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信息專報》第62期介紹了蕪湖市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的先進經驗,充分肯定了蕪湖市探索運用大數據技術實現智慧監管的創新做法。2020年10月,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入選安徽省第17屆長三角法治論壇現代化法治保障創新實例。

(二)市縣一體化平台改革。2015年蕪湖市作為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市縣一體化試點城市。2016年4月1日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市縣一體化平台正式轉軌運行,是全省唯一統一企業(供應商)庫、統一交易系統、統一信息發佈、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交易流程、統一誠信評價、統一專家庫的市縣一體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形成了具有蕪湖特色的市縣一體化平台交易模式。我市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台試點工作被省發改委公管辦作為2016年度改革工作的重點成效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三)打造“三位一體”的信用體系。市公管局紮實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對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進行重新規劃設計,制定《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及黑名單、不良行為認定披露、代理機構名錄管理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等一系列信用制度,通過實施全流程信用評價、失信聯合懲戒和信用評價結果運用等有力舉措,切實加強履約現場交易市場兩場聯動,努力營造“守信者一路暢通、失信者寸步難行”招標投標市場環境。

四、對市政府2021年及“十四五”時期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訴求

(一)加大對公管系統人員編制支持力度,適度提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執法支隊架構;

(二)加大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領導班子成員及下屬二級機構負責人對外輪崗交流力度;

(三)加大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在市政府目標績效考核中的權重,進一步壓實建設單位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招標投標過程中的第一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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