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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衞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最新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一

1、值班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堅守崗位。

2、值班人員按學校規定時間開啟和關閉大門。

3、出進人員和車輛應接受和配合門衞值班人員的檢查,門衞認定可疑的,有權盤查。否則,門衞值班人員應拒絕其進出學校。

4、外來車輛入校,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准予進入。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進入學校。

6、校門周圍不準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證出入暢通;

7、值班人員應及時指揮車輛出入、停靠,確保大門暢通無阻。

8、值班人員對出入學校的人員,應嚴格進行登記,並收妥有關憑證或。

學校門衞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一、學校門衞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衞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衞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學校統一安排。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及固定假日由學校派員職守。

三、學校門衞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衞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衞電話聯繫 ,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衞室等候。

五、學校門衞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衞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儘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衞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八、學校門衞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門衞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衞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衞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脱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衞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衞創建成安全窗口。

最新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三

為認真做好安保工作,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衞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衞工作人員要憑證文明上崗、認真執勤。保持門衞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衞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家牌,門衞人員要對來校被者先電話聯繫,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者簽名。

三、保持門、小門常關。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政教主任簽名的請假條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激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後,才能放行。

六、門衞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衞室始終有人執勤。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四

1、門衞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衞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衞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宣傳產品、賣東西等活動。

7、門衞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8、負責教學樓、實驗室早上6:00開門,晚上10:30關門上鎖工作。

學校疫情期間進出校園管理制度 篇五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症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範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範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並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准後,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於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並向班主任銷假並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註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後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並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最新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六

一、門衞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必須24小時上鎖,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衞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後,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衞嚴格登記並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衞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

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衞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後通知學生領取。

八、門衞負責校門一帶衞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九、門衞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誌。

校內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為加強我校內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內定期安全檢查規範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內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內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都必須嚴肅認真。

三.檢查項目:

1.校內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內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內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牆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內牆體、樑、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內內外牆皮有無空鼓、脱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實驗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七

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白天堅持上課時間在崗,夜間保證在學校內值守並對校內情況進行巡查,防範學校財物被盜事件。

二、外來人員不得無故進校,如聯繫工作的,須與校領導及有關人員電話聯繫並請示。

三、校具、建材、大件物品等拿出校門時,必須要有總務處開具的出門證,並且物證相符,否則門衞人員不予放行。

四、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校內嚴禁騎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校外機動車需要入內,門衞必須經學校領導同意。

五、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及政教處的請假批條。

六、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門衞人員須和學校領導聯繫並請示同意後,方可放行進校。

七、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學校領導取得聯繫,或報警。

八、一般情況下,上學前半小時打開校門和教學樓鐵門,打開教學樓用電開關,放學半小時後關閉校門和教學樓鐵門,關閉教學樓的用電開關。

九、門衞要負責大門口及水泥走道的衞生三包,及時清掃門前垃圾,保持地面乾淨。

學校疫情期間進出校園管理制度 篇八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校門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生、教師進出園門規定

1、學生在園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園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園所,家長在園所外等候,必須由老師將學生送至家長手中,方可離開。

3、工作期間,本園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園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持請假條方可出園門,無假條隨意出入園門者按曠工處理。

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要在保安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與有關成員電話聯繫後方可進入,並實行領入制。外訪人員進入園所,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有序進行。

2、對拒不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教師在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卻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須由教師本人到保安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4、禁止商販進入園所和在園門口擺攤。

三、學生家長進出學校規定

1、為了培養學生的自理能力,學生在校期間,請家長不要探望或送物。

2、學生家長到園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的,需由教師本人到保安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九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衞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門衞管理制度如下:

一、車輛管理

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校且不準停靠在校門口,可以停靠在校門外楊山路南側;需進校車輛須經領導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入內,同時必須按指定路線行駛停放;運輸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車輛和攜帶物品外出者,應憑主管部門的批條可以進出校門。

二、學生出入大門規定

1、走讀生早晨6:30後可以進入學校,下午5:40要離校;住校生週日下午3:00後可以進校,週五下午3:30要離校。

2、走讀學生在上放學期間正常進出校門並必須着裝學生校服(無校服者門衞要盤問登記反饋,否則不準進入學校)。

3、住校生從週日下午來校至週五下午離校期間,不準私出校門。

4、學生如有特殊情況(生病等)出校門,必須憑班主任或值班領導的批條(批條由德育處統一制定,班主任統一領取),並在約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學生出校時,門衞收回出門證並予以登記。學生返校時,憑出門記載進入學校。

5、學生翻越圍牆進出學校,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三、學生家長來校看望學生有關規定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平時不接待來訪者。家長需經邀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來訪。家長主動來訪需要經過被訪者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來訪。(門衞應驗查家長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

2、住校生家長來校送衣物不得進入學校,需在門衞登記領取回執並由門衞負責通知學生領取。

3、週日下午3:00後住校生返校時,隨同家長經門衞確認後可以進入校園。

4、週六週日因活動需要進校的學生或人員需主辦者的説明同意後方可進校,否則不得入內。主辦者要對準許進校的人員負責。

四、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

1、校外人員因事來訪的,經被訪者同意後並辦理相關手續後進入校園(門衞要檢查入校人員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

2、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或形跡可疑者,門衞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衞值班人員要強行制止並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必要時採取強制措施。

3、學校受訪對象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來訪人員離校時,應將該表的《回執》交回門衞值班室。

4、門衞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五、物品進出規定

1、學生及員工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出示有關部門出門證件。

2、外單位物品進入校內,嚴格驗看送貨單,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工程車輛出校門必須有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經檢驗核實後方可放行。

六、違規的處理措施

1、學生違反上述規定,由門衞交德育處處理,德育處扣減班級考核分,並通報班主任,嚴重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2、門衞違反上述規定,除德育處批評教育外,還應按事業局考核規定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七、檔案管理

門衞負責人要每月分類整理檔案資料。相關表格要提前到德育處或校辦領取。

全體師生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火、防盜、防毒措施,強化安全防範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發現任何意外事故跡象,及時報告學校或公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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