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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學校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國中學校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國中學校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國中學校規章制度 篇一

為貫徹執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在中學控煙、禁煙、創無煙學校的有關規定,鞏固創建成果,確保全校教職工的身體健康,經研究決定,制訂控煙制度如下:

一、提倡不吸煙、不相互敬煙。

二、教室、辦公室禁止吸煙,禁止校園內遊動吸煙。

三、吸煙請到吸煙室(教師休息室),煙蒂不得亂拋。

四、學校由工會不定時對各辦公室進行抽查,發現煙蒂的,取消文明衞生辦公室評選資格。

國中學校規章制度 篇二

一、體育保管室規章制度

1、堅守崗位,牢固樹立為教學服務和師生服務的思想,做到滿腔熱血,有求必應。

2、愛護公共財產,注意室內衞生,做到體育用品擺放整齊,有序。

3、完整借還手續,上體育課前,必須有體育老師或體育委員按規定借取體育器材,教師簽名,當面點清品種數目。

4、體育課後,須及時歸還體育器材。

5、非正常損壞器材,須按實際價格或損壞程度賠償。

二、體育器材、場地管理制度

1、體育保管室要保持清潔衞生,器材放置井然有序,便於上課借還。

2、保管先要樹立一切為教學、訓練服務的觀點,做到按制度辦事,堅持崗位,熱情周到。

3、體育課外活動,借出器材必須填寫借物單,按時歸還,凡遺失損壞必須賠償。

4、外單位借器材,須經校主管領導、體育組負責人同意方可借出,私人不得借用。

5、嚴禁一切車輛在運動場內行駛,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雜物。

6、場地每週清掃一次,每年維修、保養一次。

7、體育器材每學年清理一次,自然損耗要登記造冊,並經學校、教研組長審批銷帳。

三、體育器材賠償制度

1、體育設施是國家財產,全體師生必須珍惜愛護。

2、學生有意損壞器材,按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損壞的器材,按百分之五十賠償。

3、器材丟失,任課教師應查明原因,明確責任,除加強教育外,按實際情況處理,通報全校。

4、器材每學年清理一次,自然損耗或報廢的要登記造冊並須報教研組及領導審批後銷帳。

國中學校規章制度 篇三

一、網絡設備到貨後,應於規定時間內驗收完畢,並儘快投入試運行,在保修期內滿負荷運轉,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二、網絡信息管理中心儀器設備因正常損壞,需報廢的應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上級管理部門審批,不可作報廢處理。

三、校園網各類設備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四、校園網各結構節點設備由設備所在的部門(或實驗室)指定專人協助網絡信息管理中心負責維護和運行。

五、任何人不得私自變動所有已入網的設備和線路,如有更動必須辦理手續,經網絡員批准後,才能更改網絡的物理狀況,重要更改必須報校主管領導批准。

六、網絡信息管理中心必須嚴格遵守《網絡信息管理中心運行、管理和維護規程》,做好運行維護記錄。

國中學校規章制度 篇四

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及全校師生的生命及財產的安全,把防火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等設有安全通道標誌,在樓道內不得堆放物品、保證樓道暢通。

四、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五、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電腦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六、裝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七、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八、學生宿舍內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不準燒火、點蠟燭,如發現一律收繳。

九、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監督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住户在使用煤氣等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照正確使用方法使用,注意防漏氣、防暴、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十一、鍋爐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防事故發生。

十二、對因不重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國中學校規章制度 篇五

為規範學校管理,提高學校辦學水平,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獎懲制度

1、日常積分

每學期每位教師交50元做為獎勵基金,其會考勤佔40%,日常積分佔60%。考勤每月一總結、一兑現。獎金計算辦法為:(每月總獎金/當月教師總積分)X當月個人總積分。日常積分每學期一總結、一兑現,獎金計算辦法為:(總獎金/教師總積分)X個人總積分。

2、教學成績

(1)教學成績每學期上學區紅榜一等獎、二等獎、三等者,學校分別獎金50、30、20元。分別積20、15、10分。學校期中、期末實行縣教研室(或同等水平)的測試卷進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按及格率進行積分,(百分制)及格率達到40%積50分,4l~50%每增加5個百分點加5分,51~60%每增加3個百分點加3分,61~70%每增加2個百分點加2分,71~80%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增加1分,及格率80%以上者積100分。

(2)以第一次月考及格率為基數,按上升的幅度進行排隊,每增加1個百分點積1分,保持在80%(含80%)以上者每一次加10分。

(3)每個教師教學成績總積分=各科積分和/科數。

按總分排隊進行獎勵前1/3受獎,分成三等,一等獎3人(科),每人(科)獎金100元;二等獎4人(科),每人(科)獎金70元;三等獎6人(科),每人(科)獎金50元。

3、班主任積分獎勵

從一二年級四個班;三、四、五三個班;六、七、八三個班中;各選出一名進行獎勵。

4、畢業班獎勵同學區。

完成學區分配指標,獎教師人均100元每多一名良好生加獎全體教師100元;若完成學區分配指標80%(含80%)不獎不罰;若完成良好生低於學區分配指標80%則罰任科教師人均100元,每降低10個百分點加罰100元。每出現一名單科狀元,獎該任科教師200元,學生初招總分在全鄉前10名中有一名,獎任科教師人均50元,加一名加50元,前10———20名獎任科教師人均20元,同時獎該生50元。

5、幼兒園

(1)、在學區幼兒活動中只要獲獎,獎勵100元。

(2)、幼兒園入園率達到90%以上,鞏固率達到85%以上,兩項完成給一個優秀指標。

二、業務制度

1、考勤

(1) 學校堅持公開點名制度,請假者必須自己寫出請假條,註明調課情況,經校長批准後方可離校,否則視為曠勤,請假l~2天由校長審批,3天由學區校長審批,3天以上由局人士股審批。

(2)每天按10分計算,每週一總結,每請假5分扣一個積分,每遲到2次扣一個積分,曠勤一晌,本週積分為零,每多曠一晌倒扣一分,早退按曠勤處理。全勤積3分。

(3)時間界定,每次點名結束後再來者為遲到,遲到未消號者視為曠勤。

(4)臨時點名或教師開會包括全體師生會因私事請假者扣1分。

(5)法定假期除外。婚、喪假為7天(含星期天),蓋房假:主房為5天,陪房為3天,超過天數,按請假對待。

2、備課

兩週檢查一次,交本時間、次數、備課質量,每項積1分,共3分。

(1)首頁寫出教學計劃,有教材分析、學生分析、教學方法措施、進度安排等。

(2) 課時教案書寫要認真規範,步驟齊全、詳細實用,作到“四備、八有”做到超1~2周。

(3)科目齊全、內容詳實,不抄襲、不後補、不用舊教案,否則積分為0。

(4)每次檢查要按時交,節數足,每推遲一晌或少一節備課扣一分,直到本週積分為0。不交不備者通報批評。

(5)積極參與教研教改,利用新教法教學。只要在學區檢查中通報表揚一次加2分,通報批評一次扣1分,並做出書面檢查。

(6)每檢查一次教案,分為一、二、三等分別積3、2、1分。

3、上課

(1) 上課嚴格按照《中國小教師行為規範》執教,學校認真執行《邯鄲市中小教學常規管理意見》。

(2)教師要嚴格按照課程表上課,小預備後,站在教室門口候課,上課鈴一響進入教室,授課要有教案、教具,凡上課不按課程表上課、無教案、講備不一者,每次扣1分,空堂者每次扣3分,並通報批評,空堂3次本學期業務積分為0,並向全體教師做出書面檢查。本年度不平優,評模。

(3)課堂教學,教師要認真分析教材,做到目的明確,重點突出,難點處理得當,不能有知識性錯誤,板書規範,否則扣一分。

(4)講課要體現“三為主”原則,體現師生互動,嚴禁滿堂灌,要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實現“三維目標”。

(5)上課期間嚴禁學生睡覺,隨意外出,否則扣上課教師1分,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能將學生趕出室外,剝奪學生的學習權利,發現一次扣1分。

(6)上課期間,被上級領導查出一次不規範行為(如坐着上課、穿拖鞋、抽煙、打手機等)扣3分。

(7) 體育課,室外課學生不準在教室,學生亂跑無教師視為空堂。

(8) 嚴禁上課期間帶小孩,發現一次扣1分,通報批評,(住校教師找保姆除外)。

4、教研活動

(1) 實行“説”“講”“評”活動,每次活動授課教師要寫出教案,採用新法教學,以學生的自主學習,自主發展,自我完善為目標,注重知識的形成過程,落實“三維目標”,採用新的評價機制,每次授課教師積2分,參與教師要有評課記錄,評出自己的見解(優缺點、推廣經驗、改進措施等)每次積1分。

(2)聽評課記錄兩週檢查一次,每次檢查積3分,要求有聽課時間、詳細記錄、評課意見、授教師簽名等,每少一項扣1分。

(3)參加縣鄉舉行的授課竟賽獲獎者加2分。

(4)有發表論文、實驗課題、優質課、優秀教案等,鄉級積2分,縣級積3分,縣級以上積5分。

5、作業

(1)作業每兩週檢查一次,全批全改,不打大對號,不讓學生代改,不錯改,不漏改,有記錄,每次檢查作業次數和本數,按質量積分,主科每少批兩次、副科每少批一次扣1分,每科作業每少5本扣一分。

(2)作業批改記錄,要寫出學生作業中的共性優、缺點及糾正措施,努力方向等,每檢查一次分別積3、2、1分。

(3)在學區檢查中受表揚者加2分,受批評者扣1分並寫出檢查。

三、班級積分

(一)、學生出勤

1、每次開學後核定各班人數,每週不定期檢查各班人數;實到人數/應到人數×100%,100%積3分,90%以上積2分,80%以上積1分。低於80%不積分。

2、對於學生人數變動情況,每月更改一次人數,中途不更改。

(二)、學生行為

1、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和《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

2、學生在上課期間私自不進班者,每人次扣該班1分。

3、學生損壞公物者,除將該生行為記入個人成長記錄袋外,每人次扣該班1分。

4、學生打架鬥毆者,除將該生行為記入個人成長記錄袋外,每人次扣該班1分。

5、損壞公物、打架鬥毆超過三次經教育仍不悔改者,學校給予記過處分,並做為畢業鑑定的'依據。

6、見義勇為、拾金不昧、大做好人好事者,視其具體情況給予該班特殊積分(不超過3分),通報表揚。

(三)、控輟保學

1、每學期對各班核實、驗定人數,學生轉出轉入必須履行轉學手續。

2、對輟學率在5%以內的班進行獎勵,所在班的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均優先晉級、評模。

3、對輟率在5%~10%以內的班,不獎不罰。

4、對輟學率在10%以上的班進行處罰,所在班的班主任及任課不得晉級、評模,並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四)、安全教育

1、班主任定期召開安全教育會,寫好安全教案,作好記錄。教師對學生積極進行安全教育,積極上交有關安全材料。

2、樹立“安全第一意識”,牢記安全不能肯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確保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對發生安全事故的班扣該班2分,並對該班的任課教師進行處罰。

(五)、衞生

每次檢查積10分

A、打掃不及時扣1分,預備前為準。

B、有衞生死角扣1分

C、有丟堆扣1分

D、地面有雜物視情況扣3、2、1分

E、界限上有雜物相關班級各扣1分

F、不打掃不積分

G、衞生區內牆壁無亂寫亂畫,視情況分別扣2、1分

對於向衞生區內隨意亂扔果皮,紙屑,包裝袋等雜物,一經發現扣除該生所在班級3分

(六)、班內佈置

1、地面、窗台、玻璃及牆面乾淨各項積1分

2、標語、兩表一冊、好人好事本、手抄報及黑板報整潔乾淨,內容恰當,各項積1分

3、門窗玻璃無破損,離校鎖好門關好窗各項積1分

4、桌凳及勞動工具擺放整齊各項積1分

5、標語整齊無塵土;教室內外無亂寫亂畫現象。

(七)、課間操

1、無班主任跟班或老師扣2分/次,遲到扣1分/次(以學生開始跑步為準)

2、無故不做操,做操不認真扣1分

3、做到快、靜、齊,缺一項扣1分

4、人數不齊扣1分

(八)、學生集會

每次積6分,站隊不迅速扣1分,不安靜扣1分,不整齊扣1分,不認真聽會扣1分,人數不齊扣1分,無班主任扣1分。

四、後勤制度

(一)、門崗制度

1、學校實行封閉管理,上課期間大門上鎖,隨意開門一次扣當日值班人員各1分。

2、做好出入人員登記工作,校外人員私自進校一次,扣當日值班人員各1分。

3、上課期間,學生私自外出一次,扣當日值班人員各1分。

4、因值班人員失職造成學校財產丟失的,經學校核實,當日值班人員照價賠償並寫出書面檢查。

5、因值班人員工作失誤,影響學校工作,扣當日值班人員10元,通報批評。

6、嚴禁零食進入校門,一經發現立即禁止。

(二)、財物管理制度

1、借用學校公物先寫借條後取物,按時歸還,若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因公者視其情節酌情處理。

2、教師宿舍財物定期檢查登記,妥善保管,若有丟失照價賠償。

3、學校財物定期公開公示。

4、嚴禁私自亂架電線,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國中學校規章制度 篇六

為規範學生心理檔案的管理與使用,為學生提供科學專業的服務,進一步促進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每年秋季對入校新生進行心理普測,並依據測評結果(包括量表統計分析結果、解釋、建議等內容)建立檔案。作為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學生心理檔案包括心理健康狀況普查材料、諮詢記錄、跟蹤反饋材料等。

二、心理檔案應由專人管理,專櫃保存。

三、管理人員要恪盡職守,嚴格按要求,保證及時歸檔、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檔案管理員嚴禁擅自攜帶和向無關人員談論學生心理檔案內容。

五、原則上只有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員(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責人、學校心理輔導教師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調閲學生心理健康檔案,但不得外借出檔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內調閲。

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員以外的教職工如確因工作需要需查閲學生心理檔案,必須出具相關證明,並經學校主管部門領導簽字後方能查閲。對所查閲的內容,必須嚴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產生不良後果,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七、查閲使用學生心理檔案必須嚴格登記。

八、除補充學生心理檔案內容外,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在學生心理健康檔案上進行文字撰寫。

九、學生本人進行心理諮詢時,心理健康教育人員有責任、義務對檔案內容及檔案反映的情況給與科學、準確、如實的解釋,不允許誇大其辭,或使用極端性語言。

十、心理健康檔案不借出不復制,因特殊情況確需借出或複製的,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領導簽字。

十一、學生心理檔案一般不作診斷證明。

十二、學生心理檔案原則上保留至學生畢業,特殊學生心理檔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導教師保管,學生畢業時交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負責人封存。

國中學校規章制度 篇七

一、各班電視機由專人管理,負責使用。

二、為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學生一律不準私自調諧頻道,不準私自收看其它信號,不準損壞信號傳輸線,不準打開用户終端盒。

三、收看電視時,如發現圖像、聲音異常,出現下列情況,應立即關機。

1.無光柵;

2.圖像很淡、屏道上雪花多;

3.某一個頻道無圖像;

4.屏幕上有許多光點干擾,有焦味、冒煙、打火或聽到輕微的噼噼響聲;

5.熒光屏上只出現一條亮線或水平亮線或中心一亮點。

四、人人愛護公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1.遇到雷雨時,應立即關機,切斷電源,中止收看;

2.放假前,將電視機送交電教倉庫統一保管;

3.平時關鎖好電視機及門窗,以防失竊。

五、發現失竊或其它事故,應冷靜對待,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國中學校規章制度 篇八

一、熱愛教育事業,安心本職工作,認真鑽研業務,精益求精。

二、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不幹私活,政治學習、升旗儀式等其它集會無缺勤,自覺執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師日常行為規範》。

三、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不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關心學生德、智、體、美、勞的全面發展。

四、團結協作,和睦共事,各組內製度健全,認真完成學校各項工作。

五、辦公室佈置整潔,環境優美,語言文明,禁止吸煙。

六、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安全保衞措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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