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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職業化論文【精品多篇】

審計職業化論文【精品多篇】

審計職業化論文【精品多篇】

審計職業化論文 篇一

1 評審方法

1.1 專業化評審

按專業類別將專業技術人員分為5個專業組組織評審,分別是臨牀醫學、中醫與中西醫結合、醫學輔助技術、預防醫學、綜合(藥學、護理等)。如遇專業組申報人員少於10人,合併到其它專業組評審,專業組申報人數超過150人時,分成2個專業組進行評審。按專業不同制定側重點不同的量化標準。

1.2 兩級評審

1.2.1 推薦評審 各分支局級企業職改辦組織所屬醫療單位的推薦評審。首先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然後組織推薦評審會議,按量化標準對申報人的能力與業績進行量化評分,得出量化成績。

1.2.2 評審 評審會前,各局級企業將推薦評審成績及申報人的評審材料上報到職稱評審辦公室,評審辦公室組織專職人員審查上報材料,主要審查:①上報材料的真實性;②是否符合申報的基本條件;③對學歷、資歷、外語、計算機、文章、科研等業績指標進行初步量化評分。另外,評審辦公室還要將全部申報人員的材料按專業分組、按已量化成績排序。評審會分為兩程序:①專業組會議,5個專業組分別對本專業組的申報人員進行評價和量化評分,按量化評分結果淘汰一部分成績較差的申報人員,形成專業組評審意見報評委會;②評委會,對5個專業組報送的評審過程和評審結果逐一進行審核,按比例再次淘汰一部分成績較差的申報人,形成最終評審結果。

1.3 基本申報條件與量化評價相結合

1.3.1 基本申報條件 對申報人的品德、學歷、資歷、外語、年度考核結果、科研和論文著作、企業服務等業績進行基本條件設置。對在學歷、資歷上不符合基本條件的,設置破格申報條件,對破格申報人的文章、科研等其他條件的要求相對提高。

1.3.2 量化評價 由推薦評審的職改部門、評審會的評審辦公室先後進行材料審查和初步評分,在推薦評審會、專業組會議、評審會上,由評委再次審核材料、複核評分的準確性。推薦評審會、評審會,按量化總成績進行排序,分別得出推薦評審成績和評審成績,按排序結果等額投信任贊成票。

2 量化指標與權重的設置

2.1 基礎指標的量化

2.1.1 學歷 按申報人員所取得的最高學歷、學位計分。博士研究生10分,只有博士學位的9分,碩士研究生8分,本科碩士7分,本科學士6分,本科無學位者5分,破格評審0~1分。

2.1.2 資歷 按申報人員取得現任職資格之日開始,計算到擬評審高一級任職資格當年的12月31日。累計1年計1分,滿分10分。

2.1.3 外語和計算機 要求申報人員參加全國衞生系列高級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且成績合格,成績×0.1進行量化。

2.1.5 科研 依據部級、省部級、地市局級的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技術創新獎等政府獎給予量化計分,見表1。非政府獎如各醫療單位、各種協會、學會評定的獎項在評審會上不計分。

2.1.6 論文著作 論文按發表的期刊的性質、等級、論文類別、作者排名情況評分,見表2~4。單篇論文得分=4×期刊性質權重×期刊等級及論文類別權重×排名權重。

著作要求是有學術價值的、與本專業相關的科技專著或譯著。高等醫學院校教材的編者均以中華級核心期刊論著第一作者的權重計分,即計4分;其他著作或譯著的主編按中央級核心期刊論著第一作者的權重計分。計分的權重與申報人著譯部分的字數相關,著作中未明確標識作者著譯章節、無法統計個人編寫字數的,按“0.8×著作總字數/作者人數”計算。單部著作實得分=3.2×著作作者的計分權重(不包括高等醫學院校教材)。見表5。

2.1.7 教學 按申報人員承擔繼續醫學教育課程、研究生和本、專科等教學任務的工作量和教學效果等業績進行評分。

2.1.8 推薦評審成績 本項指標只用於評審。依據“各單位在推薦評審會對專業技術人員的總量化評分-本單位全部申報人員推薦評審的平均成績+50”的十分之一進行量化。

2.1.9 繼續醫學教育與專業技術考試 本項指標只用於推薦評審。要求參評人每年必須完成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要求,在本單位組織的各項技術考試(如“三基”考試)中成績合格,用近三年度的技術考試平均成績直接量化[2]。

2.2 評審指標

2.2.1 個人技術水平和能力 根據申報人的述職答辯情況、代表個人最高技術水平的診治病種、手術、技術操作及開展過的新技術項目的病例資料、科技資料等,結合相應的年度、地域等技術環境因素,在本專業組內比較,評價申報人技術水平情況。

2.2.2 履行技術崗位職責、工作量、工作質量 評分以專業技術履職崗位、工作量和工作質量報告、工作業績和成果為重點,參考醫療、教學、科研水平及創造經濟、社會效益情況,在本專業組進行評價。

2.2.4 述職、答辯 除考察答辯論文的質量,按期刊級別、影響力、文章類別、作者排序、文章設計是否合理、論證是否嚴謹、實用性、與本專業的相關性進行評分外,還要結合申報人員的現場述職、答辯情況,特別是回答提問的情況(提問問題一般為與答辯論文相關的專業基礎、專業應用和新進展的學術問題,不少於3個),進行評分。

2.2.5 專業技術工作環境、條件 參考申報人員上報的各項申報資料,同時要考慮申報人所在單位和科室等技術工作環境,在本專業組內進行比較按一至五級評分。見表6。

2.3 權重的設置

2.3.1 基礎指標 根據申報人的基本業績的依據進行評分,主要反映了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外語、計算機、年度考核及榮譽、完成繼續醫學教育等能力與業績基礎,以及科研、論文、教學能力、推薦評審成績等,權重共佔總成績的55%。

2.3.2 評審指標 根據申報人的個人技術水平和能力、履行技術崗位職責和工作量及工作質量、學術影響力、述職和答辯、專業技術工作環境和條件進行評分,反映申報人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由評委進行評分,權重佔總成績的45%。

3 矛盾分析與政策應對

3.1 地域分佈不同帶來的問題

因企業所屬衞生機構分佈在全國20餘個省市自治區,在新疆、內蒙等西北部地區的醫療單位的工作條件和技術水平整體上不如東南部地區,在偏遠地區醫院工作的比在大都市工作的人員更難在科研、教學、論文上取得較好的業績。在評審指標中酌情考慮為企業服務和地域因素進行評分。

3.2 醫院等級不同帶來的問題

在企業的衞生工作中,三甲醫院負責較重疾病的救治,二甲以下醫院,對企業員工和家屬的醫療服務工作也非常重要。考慮醫院等級不同、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環境不同,小的衞生機構更難取得科研、教學的業績,在指標權重的設置上,分三甲醫院和非三甲醫院兩個標準,非三甲醫院的學歷、資歷、外語、計算機、年度考核及榮譽、工作量、工作質量等權重設置較大,科研、論文、教學等權重設置較小。

3.3 評審會不能現場答辯的問題

因人員在全國散在分佈,統一現場述職答辯困難較大,在評審會上不進行現場述職答辯。通過要求推薦評審會組織現場述職答辯、並將推薦評審會的現場述職答辯成績、總成績納入評審會成績中(佔評審最後成績的20%左右)、對推薦評審的答辯論文質量重新評分,作為評審成績的指標之一,彌補了不能現場答辯的不足。

4 成效及體會

4.1 提前公示量化標準

為衞生專業技術人員指明職稱評審、職業生涯努力的方向,利於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和醫療機構的發展[3]。學歷、外語、計算機指標的設置加強了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動力;年度考核、工作量、工作質量、新技術項目等指標的設置(以病歷為依據),使專業技術人員更加重視日常的點滴工作;教學、科研、論文、學術影響力等指標設置使大家更加重視教研能力的培養、臨牀經驗的總結和交流;專業技術水平的要求促進了專業技術人員鑽研業務的動力[4];重點學科、專業技術工作環境等指標的設置,促進了醫院和學科的不斷髮展。

4.2 體現公平、公正、公開

程序和結果公平是專業技術人員對職稱評審制度的理性訴求[5]。建立評委專家庫,將企業全部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作為專家庫成員,隨機抽選評委;專業化評審,將相近專業的申報人、評委相對集中分組;量化評審、兩級評審;細化《評審標準》,評委在評分時對能力與業績的具體評分“剛性較強、彈性較小”,對全部申報人員的評審條件、推薦評審和評審量化成績進行公示。每個申報人都能看到本人在全部申報人員中總體得分和排名情況,看到自己各項量化考評方面取得的業績和不足,將職稱評審材料相關的電子版材料歸檔保存備查[6],增加了職稱評審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廣大申報人員對職稱評審工作的支持、認可程度。另外,通過權重設置,在一定程度上減小了地域不同、醫院等級不同引起的專業技術人員發展的不平衡。體現了程序和結果的公平。

4.3 重視日常工作能力、專業技術水平等工作實績[7]

“三基”等技術考試、專業技術水平、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和榮譽等指標的設置,以及將推薦評審成績、推薦評審時的答辯成績納入評審總成績的方法,改變了以往論文和科研業績主導職稱評審結果的局面。在申報材料中要求上報能代表個人技術水平的病歷、科研任務書等資料,端正了衞生技術人員要努力鑽研業務、開展新技術、踏踏實實做好日常工作、正確應對技術難題的工作態度,改變了一些專業技術人員只重視科研和論文、不重視日常工作和日常技術工作進步的工作作風。

4.4 嚴格量化評審

量化評審能夠對申報人員進行相對全面的能力和業績評價,改變了以往評審專家只能對申報人員的學歷、資歷、外語、發表文章形成感性認識的弊端,減少了評委的主觀因素,能夠形成對申報人員的業績進行具體剛性評價的結論,避免了評審結果的確定彈性過大等諸多矛盾與弊端,評審結論能夠得到申報人員的普遍認可。

4.5 嚴格評審紀律

評審辦公室、專業組評審與評審委員會相互核查評審材料的真實性,保證評審過程和結果的公正。在評審程序上,各局級企業的職改部門將申報人的申報材料、推薦評審結果上報到職稱評審辦公室,評審辦公室的專職工作人員對上報材料進行初審、複審、終審三次審核,明確並公示核心期刊目錄[8],對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獎等業績進行檢索核實[9-10],並對基礎指標進行量化評分。在近4年的工作中,逐漸杜絕了論文、科研、教學等業績造假現象,消滅了非法期刊、增刊代正刊等報送現象。專業組評審會上,專業組評委對評審辦公室的材料審核和對基礎指標的評分情況進行核查,對評審指標逐一評分。對每個申報人員,明確主評、副評人,如整個評審過程中出現違規現象,責任追究到主評和副評人。評審委員會會議最後對評審辦公室的工作、專業組評審的工作進行核查。通過以上措施,杜絕了職稱評審中的舞弊和違規現象。

4.6 科學設置量化指標和權重

量化指標及其權重的設置是建立合理的量化評審方法的核心和關鍵[11-13]。本研究共設置指標14項、20多個方面,包括了衞生技術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能力、承擔的工作和業績等內容。在指標和權重設置前,注重工作實績,向各個醫療機構專家、職改部門廣泛徵求了意見,複習了各個省市職稱評審的文件要求和相關文獻報道。在辦法正式實施前組織了專家進行了模擬評審,對辦法進行了反覆修訂和廣泛宣傳,保證了辦法正式實施中無重大缺陷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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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馬海泉,王冬,許紅民,等。將“臨牀技能考核”納入醫師職稱晉升評審的做法[J].中國醫院,2007,11(5):45-47.

[3] 周麗蓉。做好衞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工作之我見[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2,(2):148.

[4] 白毅。職稱評審中加強臨牀技能考核對臨牀隊伍建設的意義[J].中國現代醫學雜誌,2007,17(12):1531-1532.

[5] 餘興龍。以公平為導向的職稱評審制度構建研究[J].中國行政管理,2011,(11):77-80.

[6] 李殷青,丘如華。信息化背景下職稱材料歸檔的思考[J].蘭台世界,2011,(6):14-15.

[7] 丁志明,徐向榮,徐鍵。我院職稱晉升實行評分制的實踐體會[J].中華醫院管理雜誌,2011,27(3):218-220.

[8] 譚長擁,趙飛,彭國莉。高校職稱評審中核心期刊認定出現的主要問題及解決辦法-以四川省高校職稱評審為例[J].四川圖書館學報,2012,34(3):97-100.

[9] 徐玫,崔雲,高繪玲。高校職稱評審材料學術檢索工作的實踐與思考[J].農業圖書情報學刊,2012,24(5):223-224.

[10] 易映。量化評分模式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中的運用與探討[J].人力資源管理,2012,7(5):62-63.

[11] 李彩華。如何做好衞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工作[J].現代醫院,2009,9(1):134-135.

[12] 林文紅,黎綺和。推行專業技術職稱聘任制度的經驗及思考[J].現代醫院,2010,10(1):128-129.

審計職業化論文 篇二

關鍵詞:獨立性;職業謹慎;審計失敗;審計風險

一、引言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制的健全,企業的經營環境不斷髮生着變化,企業的組織結構、經營活動方式日益複雜,會計準則要求的判斷和估計日益增加。在這種情形下,企業管理層進行財務舞弊的動機和壓力也隨之日益增大。管理層參與財務造假,關聯交易更加複雜化等等一系列原因,使得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告舞弊的識別愈發困難。

近二十多年來,隨着我國審計事業的迅速發展,審計失敗的案件屢屢發生,給審計機構、企業和社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審計失敗的問題也引起了審計理論與實踐研究界的高度關注,加強對審計失敗的防範已是擺在審計學術界面前的一項重要課題。而防範審計失敗的關鍵在於註冊會計師對獨立性的保持和對職業謹慎的恪守。

不論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狀況及財務錯弊的嚴重程度如何,如果審計人員缺乏應有的獨立性,未能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最終出具了與事實不符的審計意見,就屬於審計失敗。所以説,註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保持應有的獨立性,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是其避免審計失敗的前提與基礎。註冊會計師保持應有的獨立性,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能夠對審計失敗起到很好的防範作用。

本文試圖通過對科龍電器審計失敗案例的研究,分析科龍電器審計失敗的真正原因,進而對保持獨立性,恪守職業謹慎在防範審計失敗方面的作用進行探索。

後文的結構安排如下:第二部分為文獻回顧;第三部分是研究設計與方法;第四部分簡要介紹案例背景,詳細分析案例;第五部分為案例討論與一般啟示;最後是研究結論和展望。

二、文獻回顧

近二十多年來,隨着我國審計事業的迅速發展,審計失敗的案件屢屢發生,給審計機構、企業和社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審計失敗的問題也引起了審計理論與實踐研究界的高度關注,加強對審計失敗的防範已是擺在審計學術界面前的一項重要課題。諸多學者對防範審計失敗問題進行了廣泛的理論與實踐研究。

章立軍(2012)在其專著中指出,在經濟轉型時期的中國,財務報告舞弊和審計失敗產生的原因、形成機制和表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研究這些問題有利於構建轉型經濟下審計失敗的理論分析框架,把握審計失敗的規律。

賈成海(2014)更加強調審計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在經濟轉型的今天,審計獨立性面臨着前所未有的挑戰,其進一步提出了提高審計獨立性的可行性對策。

姜錫銘(2009)同樣強調,審計質量是審計的生命,也是審計賴以存在的基礎。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決定了審計質量。

胡本源(2009)指出,註冊會計師對客户在經濟上的依賴會損害審計獨立性的一項原因。只有從制度根源上加強對註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行為的約束,審計獨立性才能真正得以提高。

上述研究文獻,主要討論了註冊會計師保持應有的獨立性,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對於提高審計質量,防範審計失敗的作用。本文試圖通過對科龍電器審計失敗案例的研究,分析科龍電器審計失敗的真正原因,進而對保持獨立性,恪守職業謹慎在防範審計失敗方面的作用進行探索。

三、研究設計與方法

案例研究的目的是研究特定事件或事物的發生和變化,回答“為什麼”和“怎麼樣”的問題。案例研究驗是解釋上述兩類問題的有效策略。案例研究作為一種研究方法,不僅僅起到研究設計的作用,而且是一種全面的研究方法。

作為案例研究,本文采用了對單案例進行深度分析的研究方法,即個案研究方法。個案研究方法有助於捕捉和追蹤管理實踐中湧現出來的新問題和新現象。個案法所得的材料比較全面準確,具有較高的研究價值。

本案例研究對象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冰箱、空調等家電製造兼國內外銷售及售後服務。2001年度科龍電器的審計師為安達信華強,因科龍連續兩年虧損,存在持續經營的問題,安達信華強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後德勤華永接手科龍電器的審計業務。2002年度,德勤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2003年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2004年度其再次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2002-2004年度間,科龍電器財務報告弄虛做假,披露不實不盡,而在德勤對科龍電器這幾年均出具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德勤違反了註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未能保持應有的對立性,未能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德勤應當為其審計失敗承擔法律責任。

本文將集中研究在2002-2004年度之間,德勤違反了註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未能保持應有的對立性,未能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對科龍電器2002-2004年度財務報告的審計失敗案例。本文重點介紹了對科龍電器審計失敗案例研究的一些觀點。在案例研究過程中,主要通過網站信息、新聞報道、專業雜誌、內部資料等二手數據的收集與整理來獲取信息。

四、案例簡介與分析

(一)案例簡介

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冰箱、空調等家電製造兼國內外銷售及售後服務。2000年開始科龍出現淨損失,2001 年度,科龍電器繼續出現鉅虧。2002 年度,科龍電器扭虧為盈。2003 年科龍電器處理掉了三年的累計虧損,並出現進一步盈利。2004 年,在扭虧兩年後,科龍電器重新“反虧”。

2001年度科龍電器的審計師為安達信華強,因科龍連續兩年虧損,存在持續經營的問題,安達信華強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後德勤華永接手科龍電器的審計業務。

2002年度,德勤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德勤對該份年報出具保留意見的主要理由是不能確定年初科龍公司及合併的淨資產是否真實。在這種情況下,德勤2002年出具的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顯得有些牽強。

2003年德勤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而事實情況卻是,科龍電器2003年的財務報表存在虛假陳述與重大遺漏,並不滿足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條件。

2004年德勤再次對科龍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主要針對該年度的兩項應收賬款。德勤以未能從這兩家客户取得直接的回函,即未能取得充分而恰當的審計證據而給出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005年5月科龍危機爆發,德勤難辭其咎。2005年底,證監會認定德勤對科龍審計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審計程序不充分、不適當,未發現科龍現金流量表重大差錯等。

(二)案例分析

在這一部分裏,本文將通過對科龍電器審計失敗案例的具體深入分析初步討論前面所提出的研究問題: 保持獨立性,恪守職業謹慎是防範審計失敗的關鍵

鑑於德勤在科龍電器審計中的表現,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缺失,喪失應有的獨立性和職業謹慎已是導致大量審計失敗的首要原因。德勤對科龍的審計毋庸置疑是失敗的。在2002-2004年間,科龍電器財務報告弄虛做假,披露不實不盡,然而在德勤對科龍這幾年的審計報告中均未反映,德勤違反了註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未能保持應有的對立性,未能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沒有按規定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德勤應當為其審計失敗承擔法律責任。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德勤在對科龍公司各期存貨及主營業務成本進行審計時,錯誤地按照科龍公司期末存貨盤點數量和各期單位成本確定存貨期末餘額,並推算出科龍電器各期主營業務成本。

2、德勤對科龍抽樣盤點的範圍不充分,從而未能發現科龍通過壓庫方式確認虛假銷售收入的問題。

3、德勤在2003年度進行應收賬款函證時,兩家客户並沒有將回函直接傳真或郵寄給德勤,而是由科龍公司該項目的工作人員接收後轉交給德勤。

五、案例一般啟示

在上一部分中,本文詳細闡述了對科龍電器審計失敗案例研究的主要發現並進行了初步分析討論。在這一部分中,本文將從科龍電器審計失敗案例中得出更具普遍意義的一般啟示。

審計失敗最主要的原因還是註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沒有遵循職業道德的要求沒有保持應有的獨立性,沒有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因此,註冊會計師在對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程序時,應遵守註冊會計職業準則,有良好的職業操守,保持應有的獨立性,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審計的重要性和審計風險進行有效的評估,合理地運用審計程序獲取審計證據,出具恰當的審計報告。

六、結論與展望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企業的經營環境不斷髮生着變化,審計環境與審計實務隨之發生很大的變化,審計失敗案例屢見不鮮。審計失敗的問題已引起了審計理論與實踐研究界的高度關注,加強對審計失敗的防範已是擺在審計學術界面前的一項重要課題。

本文通過對科龍電器審計失敗案例的深入研究,得出以下結論。

註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保持應有獨立性,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是其避免審計失敗的前提與基礎。註冊會計師保持應有獨立性,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能夠對審計失敗起到很好的防範作用。註冊會計師在審計中秉承客觀、公正、獨立原則,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能夠充分地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避免審計失敗。

註冊會計師保持應有獨立性,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在防範審計失敗方面的作用的探索,未來的研究可能需要在更大的制度背景,更復雜的市場環境下進行考察。相信不久的將來會有更多的學者提出更有價值的研究成果。(作者單位:蘭州商學院)

參考文獻:

[1] 賈成海(2014).審計獨立性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

[2] 章立軍(2012).中國上市公司審計失敗研究[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

審計職業化論文 篇三

【論文摘要】我國的內審制度從1983年建立起與國家審計一樣,經歷過初期的“邊組建、邊工作”、“抓重點、打基礎”,進而到“積極發展,穩步提高”和“加強、改進、發展、提高”的幾個發展階段。在新時期下,內部審計已經由一種零散的組織活動向一種職業發展趨勢。文章提出四種對策以適應這種發晨趨勢:更新觀念、法制建設、理論研究、提高素質。

現階段,我國企業正處於高速發展時期,內部審計在企業經營中的作用不可忽視。2003年7月美國COSO委員會頒佈了企業風險管理框架的討論稿。這意味着傳統內部審計的角色將發生根本性的轉換,而借鑑了風險導向的內部審計職業化將在企業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方面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一、內部審計職業化的必然性

二十世紀四十年代以前,內部審計只是一些相互之間缺乏聯繫和交流,在組織內部獨自進行的審查和評價活動。1941年,有人把它稱為內部審計的奠基年,該年在美國成立的內部審計師協會使內部審計成為一種社會職業。發展至今,西方內部審計已成為一種成熟的社會職業,內部審計基本上實現了規範化,從事內部審計工作需要具備多方面的,特定的知識和技能,已經推行註冊內部審計師考試(CIA資格考試)和授證制度,全球己有40多個國家和地區參加了這項考試。考試內容包括4個部分:內部審計程序、內部審計技術、管理控制和信息技術、審計。同時,內部審計已從一種單純的實踐活動上升為一種理論體系,完成了由“術”到“學的轉變。實踐證明,參加CIA資格考試,有利於促進我國內審人員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提高,使已經達到國際水平的專業人才顯現出來,向國際同行證明我們的實力;有利於加快我國內部審計工作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進程,進一步提高我國內部審計的國際地位。但隨着CIA考試工作的拓展,取得CIA資格的人數將不斷增加,解決我國CIA的註冊和執業問題已迫在眉睫。根據中國內部審計學會和IIA簽訂的CIA協議,我們應該儘快制定CIA的註冊辦法以解決好CIA的法津地位、執業、管理以及後續等問題。註冊辦法尚未出台,表明我們還有職責沒有完成。

二、強化內部審計職業化的措施

1、更新觀念

職業化是企業內部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不是可搞可不搞,而是必須要搞,作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要不斷創新,按企業管理層的意圖,緊緊圍繞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積極行使審計職能,努力實現從監督導向型內審向服務導向型內審的轉變,為領導出謀劃策,當好參謀助手。同時要加強對內部審計的主導和對社會審計執業質量的監督,逐步形成社會審計監督企業、審計機關監督社會審計的監督鏈,最大限度地發揮社會審計的作用,審計機關才能集中企業審計的力量,確保“突出重點”。

2、法制建設

作為構成審計體系的三類審計組織機構,國家審計有《審計法》作為依據,民間審計以《師法》作為法律依據,而在我國,內部審計卻缺乏高級的法律規範來規範內部審計工作,只有審計署的《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一項部門法規。當前,伴隨轟轟烈烈的“審計風暴”,國家審計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民眾將其視為反腐倡廉的利器,而民間審計的建設成績也是有目共睹的。我國有必要制定專門的《內部審計法》,從法律上確立內部審計的獨立地位,而由內部審計師協會制定並頒佈《內部審計準則》,從實務上具體指導內部審計工作,推進內部審計職業化進程。

3、理論研究

為加強對內部學術活動的組織,審計學會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多在全國各地建立了學會的分會。這些分會的建立,不僅有利於學術活動的組織與開展,也為內部審計師協會成立後奠定了組織的基礎。此外,為了提供一個學術探討的陣地,中國內部審計學會要多創辦一些刊物,宣傳內部審計工作,探討內部。比如在2000年,為了適應學會改建為協會的要求,正式出版了完全屬於自己的學術及實務刊物《中國內部審計》,從而在宣傳與探討內部審計理論方面上了一個新台階。

4、提高素質

隨着內部審計職業化的發展,原來舊的審計方法顯然不滿足要求,應力求在審計方法上 斷創新。與此相應,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備多種專業和綜合知識及、綜合分析、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為此,企業必須加強審計人員的審計技能培養,把他們培養成具有商業、技術、風險控制等多方面知識的人才,使他們知道何處查找評估風險的技術依靠,同時能理解相關控制目標和能辨別測試控制、評估測試並做出適當建議。審計人員還能理解和使用審計系統,並被包括進評估實施管理有效性和系統使用者的角色中去,即他們既是系統審計者,又是使用者。

審計職業化論文 篇四

【關鍵詞】內部審計 職業化 評價指標

一、引言

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是當代中國審計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未來審計隊伍建設的發展方向,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現代審計體制的必然要求。在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在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實施意見》也明確提出了“全面加快審計職業化建設,探索建立審計職業保障制度”的要求。隨着審計事業的加速發展和審計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審計職業化建設已成為審計理論與實踐的一個重要課題。

職業化,目前暫還沒有一個定型的定義,更多的是從不同的關注角度來解釋職業化。本人認為,所謂職業化,應該是一種工作狀態的制度化、標準化和規範化,在適當的時間、地點,採取恰當的方式,做合適的事,説合適的話。簡言之,職業化就是職業從業人員在知識結構、業務技能、從業觀念、思維方式、工作態度等方面都要符合職業要求的規範和標準。順此思路,在對職業化的理解基礎上,內部審計職業化應當是將內部審計工作作為一種職業看待,它界定了職業化的範圍,企業的內部審計組織和內部審計人員從企業當中相對地“脱離”出來,使之作為一種獨立的職業存在於社會中,無論是內部審計組織、人員資格認定、審計業務的取得、審計程序的執行、審計證據蒐集、審計建議、審計報告、審計質量、審計人員評價等一系列工作中,都必須按職業化標準來加以要求。

因此,研究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化評價指標體系的建設,將是全面推進審計職業化道路上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之一。本文依託供某城商行內部審計的組織結構,藉助現有的內部審計人員評價方面的研究成果和方法論,積極探索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化評價指標體系建設。

二、內部審計職業化評價原則、標準和構建

(一)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化評價基本原則

1.獨立性原則。評價工作應由評價工作組獨立完成,評價工作組成員由各專業團隊人員抽選組成,應相對獨立於各評審項目,儘可能避免利益衝突。

2.客觀性原則。評價工作的開展應當以事實為基礎,以內部審計相關準則,內部審計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3.全面性原則。評價範圍應當涵蓋有關內部審計的全面工作,對內部審計人員的所有確認和諮詢業務進行評價。

4.一致性原則。開展評價時,應制定評價方案,按方案制定相應的評價標準。評價中對評價標準的理解和適用應統一,消除分歧,以保證評價過程和結果的準確性、可比性和一致性。

5.重要性原則。評價工作應根據評價內容確定評價重點,關注重點業務,並根據重要性原則對評價過程和結果進行判斷。

6.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評價工作可以根據項目的特殊性和適用性,選擇合適的評價方法和技術,目的是使評價結果更接近實際情況。但是評價方法和技術的選定應當由評價小組討論後統一確定。

7.保密性原則。評價人員對評價過程中獲取或知悉的工作祕密應當保密,不得對外泄漏取得的資料、數據及文件。評價的結果在確定公開前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

(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化評價主要內容

1.項目評價內容。按照審計項目開展的時間順序,從審計項目計劃入手,確定了10個環節和評價要點:

P1項目審計計劃和工作方案:審計前瞭解情況、基本內容,審計工作方案基本內容,審前培訓基本內容。

P2審計通知書:審計通知書基本內容和送達。

P3項目管理:按項目計劃完成、檔案管理和保管機制。

P4審計證據(工作底稿、事實認定書等):審計證據獲取,工作底稿、事實認定書複核、需要考慮因素、應載明事項,與審計對象的反饋意見進一步落實。

P5計報告:應實事求是反映審計事項,規定的格式及內容編制,不遺漏審計中發現的重大事項,應突出重點、簡明扼要、易於理解;評價恰當;定性準確;徵求意見,然後及時發文。

P6質量控制: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專業勝任能力;操作規程;適當運用諮詢手段;審計報告的使用效果。

P7關係管理:溝通途徑、協作。

P8審計風險:基本審計風險要求和檢查。

P9審計抽樣:需考慮因素、抽樣方案。

P10審計發現:重大審計發現。

2.項目角色評價內容。按照內部審計項目的人員安排,從內部審計人員在項目中從事的工作,把審計人員分為主審人、專業組長和組員三個不同的角色,並分別確定不同的評價標準。

P1主審人:制定項目工作計劃、工作思路、風險分析和判斷、組織溝通協調和業務的全面監管的能力。

P2專業組長:審計思路、獨立處理問題、溝通協調、某一專業審計技能的能力。

P3組員:審計思路、風險分析和判斷能力、審計發現的能力。

3.綜合評價指標。在項目評價和項目角色評價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內部審計人中參加審計項目的類別,如出差時間、重大審計發現等因素,綜合評價出具體審計人員的評價結果,詳細綜合評價指標及其説明如下:

項目類別:本項主要是對審計項目分類。

01-專業項目;02-總行部門、一級分支行負責人任期項目;03-二級分支行行長任期;04-外調項目。

指標1:本項根據審計人員參加項目的角色評價指標具體評價。

指標1.1:取於項目角色評價分。

指標1.2:本項折算分(輔助計算)。

指標2:本項根據審計人員參加項目和項目評價指標具體評價。

指標2.1:取於評價組評價分。

指標2.2:本項折算分(輔助計算)。

指標3:本項體現不同類別項目的工作難度和工作量等。目的在於對參加不同審計項目的審計人員給予公平的評價。權值的確定主要依據對各類審計項目審計資源投入的統計後確定。

指標3.1:01--嵌套項目;02--否

指標3.2:1、專業項目,取指標2項目分的1.1倍;2、任期項目,取指標2項目分的1.0倍;3、嵌套項目,取指標2項目分的0.1倍。嵌套開展項目,以投入審計時間長的為主項目,其它為嵌套項目。

指標3.3:本項折算分(輔助計算)。

指標4:本項體現審計人員出差情況。設計本指標主要在於引導審計人員對出差事項的工作態度。權值的確定主要依據對各類審計項目審計人員出差時間的統計後確定。

1、審計對角涉及省外、地州的,取1.0;

2、審計對象是總行或市區,不發生出差的情況:

2.1審計對象為市區二級行行長任期,取0.1;

2.2審計對象為總行部門負責人、市區一級行行長、副行長、總監的任期,取0.3;

2.3專項項目只涉及總行和市區的,取0.5.

3、同一時間進、出審計現場的多個項目,出差天數只計算在其中一個項目裏,不重複計算;

4、嵌套項目若能單獨計算出差天數的,在總項目中要減去嵌套項目出差天數,若不能單獨計算的,在主項目中整體計算出差天數。

指標4.1:01--是;02--否。

指標4.2:出差天數。

指標4.3:01--需出差項目;02--二級行長任期;03--總行部門負責人、市區一級行行長等;04--專業項目涉及總行或市區。

指標4.4:設計本指標目的在於引導審計人員的工作態度,如果不折,有可能是否會引導審計人員不願做不出差的項目。權值的確定主要依據對各類審計項目審計人員出差時間的統計後確定。

01--需出差項目,取1.0。

02--昆明市區二級行長任期,取0.1。

03--總行部門負責人、市區一級行行長、副行長、總監任期項目,取0.3。

04--專項只涉及總行及市區,取0.5。

05-嵌套項目不折算。

指標4.5:本項折算分(輔助計算)。

指標5:指標1-4的合計數,得出該項目的評價得分。

指標6:項目內對一些特殊情況的調節。

指標6.1:調節係數

指標6.2:調節理由説明

指標7:項目折算。1、專業項目,取20%;2、總行部門負責人、一級行行長等,取10%;3、二級行行長任期,取5%;4、外調項目,取10%。權值的確定主要依據對各類審計項目審計人員出差時間的統計後確定。

指標8:對同時開展項目的取值。

指標9:對嵌套項目的取值

指標10:審計人員年度評價合計。

指標11:附加分值。

指標11.1:附加分值。

指標11.2:附加分值理由。

指標12:個人最後綜合得分。

以上指標的選定,充分考慮了評價工作對審計人員工作的引導。因為在評價結果正式公佈後,將會引導審計人員抓住工作重點,把主要精力放在重要工作上,有所為,有所不為。評價指標將成為一個工作的指揮棒,給審計人員指出工作的方向。

三、內部審計職業化評價指標體系的應用測試

2015年末,應用指標體系對某城商行18名內部審計人員進行了測試,以此驗證指標體系的可用性和準確性。在實際測試過程中,為了便於理解和直觀反映審計人員綜合評價結果,把綜合評價表中的指標賦予了不同權值,期望把最終結果折算在100分以內。

從本次評價結果來看,審計項目的開展基本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展開,審計過程中按分級管理機制逐級負責,有效地提高了審計項目質量,整體上專項項目按照審計流程準則執行,在審計方案、項目計劃、項目培訓、審計指導等方面優於任期審計項目,參加專項項目多的審計人員的評價分數相對較高,而參加任期審計較多的則會相對較低。主要發現是對審計事實的進一步確定存在不足之處,事實認定書中標為“部分屬實”、“不屬實”的存在沒有進一步落實的情況;審計檔案不完整;事實認定未統一編號;調閲清單未有審計對象簽字、蓋章等情況。評價分值在90分以上為3人,佔16.67%,與內部審計部門年度綜合考核結果一致;70分以下人員主要是在2014年新加入審計人員,這部份人員存在沒有完整參加審計項目的情況,審計經驗需要進一步結累。總體上説,綜合評價結果比較客觀。

四、結束語

(一)評價標準需要進一步做的工作

一是在測試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考慮之處,對於一些與評價標準存在差異的事實,在審計項目工作中已經形成了習慣的,所有項目都同共存在,本次評價測試沒有做相應扣分,但是作為評價建議提出,涉及建議7條,待今後討論形成統一意見後,在以後的評價工作中執行。二是評價標準的存在需要進一步完善之處,主要是個別標準不夠具體,而個別標準又過於細化,在定量時不便於操作。今後在研究標準2.0版本時,需要進一步完善。

(二)今後的研究方向

在本文研究的評價標準主要是針對內部審計人員在職業化推進工作中應該重點考慮的事項,而作為職業化工作的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部門的評價標準本文暫沒有進行研究。只有把內部審計人員和內部審計組織共同納入評價指標體系中,指標體系才能更加的完整,今後,本人將在這一領域持續做一些研究工作,力爭在推進審計職業化進程中有所作為。

參考文獻

[1]肖兵。內部審計職業化初探[J].廣西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4(1):54-56.

[2]胡敏珊。職業化―內部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J].當代經濟(下半月),2008(10):10.

審計職業化論文 篇五

【論文摘要】我國的內審制度從1983年建立起與國家審計一樣,經歷過初期的“邊組建、邊工作”、“抓重點、打基礎”,進而到“積極發展,穩步提高”和“加強、改進、發展、提高”的幾個發展階段。在新時期下,內部審計已經由一種零散的組織活動向一種社會職業發展趨勢。文章提出四種對策以適應這種發晨趨勢:更新觀念、法制建設、理論研究、提高素質。

現階段,我國企業正處於高速發展時期,內部審計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作用不可忽視。2003年7月美國coso委員會頒佈了企業風險管理框架的討論稿。這意味着傳統內部審計的角色將發生根本性的轉換,而借鑑了風險導向的內部審計職業化將在企業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方面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一、內部審計職業化的必然性

二十世紀四十年代以前,內部審計只是一些相互之間缺乏聯繫和交流,在組織內部獨自進行的審查和評價活動。1941年,有人把它稱為內部審計的奠基年,該年在美國成立的內部審計師協會使內部審計成為一種社會職業。發展至今,西方內部審計已成為一種成熟的社會職業,內部審計基本上實現了規範化,從事內部審計工作需要具備多方面的,特定的知識和技能,已經推行註冊內部審計師考試(cia資格考試)和授證制度,全球己有40多個國家和地區參加了這項考試。考試內容包括4個部分:內部審計程序、內部審計技術、管理控制和信息技術、審計環境。同時,內部審計已從一種單純的實踐活動上升為一種理論體系,完成了由“術”到“學的轉變。實踐證明,參加cia資格考試,有利於促進我國內審人員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提高,使已經達到國際水平的專業人才顯現出來,向國際同行證明我們的實力;有利於加快我國內部審計工作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進程,進一步提高我國內部審計的國際地位。但隨着cia考試工作的拓展,取得cia資格的人數將不斷增加,解決我國cia的註冊和執業問題已迫在眉睫。根據中國內部審計學會和iia簽訂的cia協議,我們應該儘快制定cia的註冊辦法以解決好cia的法津地位、執業、管理以及後續教育等問題。註冊辦法尚未出台,表明我們還有職責沒有完成。

二、強化內部審計職業化的措施

1、更新觀念

職業化是企業內部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不是可搞可不搞,而是必須要搞,作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要不斷創新,按企業管理層的意圖,緊緊圍繞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積極行使審計職能,努力實現從監督導向型內審向服務導向型內審的轉變,為領導出謀劃策,當好參謀助手。同時要加強對內部審計的主導和對社會審計執業質量的監督,逐步形成社會審計監督企業、審計機關監督社會審計的監督鏈,最大限度地發揮社會審計的作用,審計機關才能集中企業審計的力量,確保“突出重點”。

2、法制建設

作為構成審計體系的三類審計組織機構,國家審計有《審計法》作為法律依據,民間審計以《註冊會計師法》作為法律依據,而在我國,內部審計卻缺乏高級的法律規範來指導規範內部審計工作,只有審計署的《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一項部門法規。當前,伴隨轟轟烈烈的“審計風暴”,國家審計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民眾將其視為反腐倡廉的利器,而民間審計的建設成績也是有目共睹的。我國有必要制定專門的《內部審計法》,從法律上確立內部審計的獨立地位,而由內部審計師協會制定並頒佈《內部審計準則》,從實務上具體指導內部審計工作,推進內部審計職業化進程。

3、理論研究

為加強對內部審計學術活動的組織,審計學會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多在全國各地建立了學會的分會。這些分會的建立,不僅有利於學術活動的組織與開展,也為內部審計師協會成立後奠定了組織的基礎。此外,為了提供一個學術探討的陣地,中國內部審計學會要多創辦一些刊物,宣傳內部審計工作,探討內部審計理論。比如在2000年,為了適應學會改建為協會的要求,正式出版了完全屬於自己的學術及實務刊物《中國內部審計》,從而在宣傳與探討內部審計理論方面上了一個新台階。

4、提高素質

隨着內部審計職業化的發展,原來舊的審計方法顯然不滿足要求,應力求在審計方法上 斷創新。與此相應,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備多種專業和綜合知識及經濟管理、綜合分析、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為此,企業必須加強審計人員的審計技能培養,把他們培養成具有商業、技術、人力風險控制等多方面知識的人才,使他們知道何處查找評估風險的技術依靠,同時能理解相關控制目標和能辨別測試控制、評估測試並做出適當建議。審計人員還能理解和使用審計系統,並被包括進評估實施管理有效性和系統使用者的角色中去,即他們既是系統審計者,又是使用者。

總之,內部審計的發展,最重要的標誌就是內部審計職業化的發展。一定要深刻認識面臨的形勢和肩負的責任,進一步解放思想,振奮精神,開拓創新,紮實工作,着力於全面依法履行審計職能,着力於促進內審事業的新發展。

【參考文獻】

[1] 張益明:知識經濟與審計創新[j].上海審計,2001(4).

[2] 齊興利、劇傑、袁新:從內部審計的歷史演變透視現代內部審計發展態勢[j].廣東審計,2003(1).

審計職業化論文 篇六

【關鍵詞】:國家審計職業化建設 困境 對策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都明確提出要“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是當代中國審計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未來審計隊伍建設的發展方向,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現代審計體制的必然要求。但我國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才剛剛起步,還面臨着諸多困境,究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怎樣推進我國國家審計職業化建設?筆者結合當前基層審計工作實際,談談初淺認識。

國家審計職業化,是指國家審計人員以行使憲法賦予的監督權為專門職業,並具備獨特的職業意識、職業技能、職業道德和職業地位。國家審計職業化建設的三大目標:一是建立一套與職業審計人員相適應的內部管理體制,營造有利於審計人員開展行政執法的內部環境;二是建立一套系統化的審計業務實施流程,提高審計業務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建立一套職業審計人員准入、培訓、獎懲、退出等相銜接的能力保障體系,確保其具有審計工作所要求的道德、行為和技能。從而,確保國家審計機關具有良好的履職能力,履行憲法、審計法及相關法規賦予的審計監督權,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確保公共活動合法、真實、有效,從而推動國家的良好治理。但是,相比國外國家審計職業化進程,我國國家審計職業化建設起步晚,審計人員能力、素質有待大幅度提升,能力、形象、待遇三者相匹配的職業保障機制嚴重滯後,面臨着諸多困境。

(一)審計人員職業水準與新形勢下國家審計工作的新要求存在着較大的差距。近年來,通過審計人員的不懈努力,國家審計隊伍的文化層次、知識結構、職業素養髮生了可喜變化,但面對新時期審計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新任務、新要求,不少審計人員在審計實踐中仍深感力不從心,主要表現為:一是知識結構相對狹窄。目前審計隊伍中大多數是財會專業人員,知識面窄,缺乏財政、金融等現代經濟所需的專業知識。在審計工作中,運用老套路審視、查找、處理問題,難以走出財會業務的傳統審核套路,而對較高層次如計算機審計、績效審計等,因知識結構的相對狹窄而不能完全開展;二是運用新技術新成果的能力偏弱。隨着高科技的不斷普及和運用,不少違反財經紀律的現象和行為也“創新式”向高科技“跟進”,從而增加了審計難度。加之少數審計人員的危機感緊迫感意識不強,學習和運用新的科學技術成果不夠,審計手段和方法落後實際需要。如計算機審計,大都仍停留在數據轉換、查詢彙總等低水平計算機運用上,與審計署提出的“革命性”目標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中級骨幹學而不用,專而不精,整體作用發揮不明顯;受現有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的雙重製約,應用計算機整體水平明顯偏低,影響了審計信息化工作的整體推進。三是創新精神不強。審計中把主要精力放在收集整理大量的會計數據上,缺乏敏鋭的洞察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難以從經營、管理、機制、體制的高度和角度來評價微觀審計中所碰到的棘手問題,更難以為宏觀經濟和領導決策提供具有創新性的指導意義的審計信息和審計建議,造成計算機審計的“威懾力”難以充分發揮出來。

(二)公務員管理體制阻礙了審計職業化發展的步伐。目前在審計機關內部,公務員管理體制優先於審計職業化管理手段,從而阻礙了審計職業化發展的步伐。如審計人員的准入上,通常是按照普通公務員的選人用人標準,經過國家公務員統一考試錄用人員,主要對公務員應具備的普遍性素質和能力進行考核,未能對審計工作必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進行綜合而又有針對性的深入考核,難以保證選用人員的審計職業勝任能力。職務晉升上,受到公務員行政職務晉升和職數限定的嚴格約束,優秀的審計業務人員不一定能得到職務晉升,對外輸出難度龍其較大,影響其工作積極性。審計人員流動上,出現“劣幣驅逐良幣”,一個成熟、業務能力很強的審計人員是審計機關的優質資源,但在單位內部可能難以人盡其才,才盡其用,而在外部卻成為大型企業等高薪爭取的稀缺人才,一些審計人才相繼流失,影響到審計事業的持續發展。日常管理上,通用的公務員管理辦法在職業准入、工作程序、紀律規範、職業道德要求等方面不能適應審計工作的專業化要求,如果管理監督不嚴,就會產生執法不公甚至“以審謀私”,帶來“負面清單”的影響和後果。

(三)審計人員不具備獨立的職業地位。審計人員在長期的行政體制約束下,不具備獨立的職業地位,完全依附於國家審計機關而存在,發展自身職業能力的動能嚴重不足:部分審計人員對自身的職業地位存在較大的認識偏差,將公務員的地位視為鐵飯碗,未能深刻認識和把握審計工作的專業性和特殊性,競爭意識和危機意識明顯不強;審計機關內部的獎懲激勵、考核評價、責任追究機制等均不健全甚至出現“空洞性”缺失,審計人員享受的職業報酬、承擔的職業責任均與審計職業的“一大一高”(審計工作量大,審計質量要求高)不匹配,導致審計人員缺乏知識更新與業務提升的有效動力,業務能力上難以跟上審計監督方式創新與監督內容深化的步伐,難以適應審計業務工作的迫切需要;在外界對於審計人員的評價方面,儘管國家審計人員具備行政監督的某些優越性,但社會對其職業地位的公認程度不高,且對審計職業能力沒有統一的評價和認定標準,外部激勵動能也明顯不足,難以吸引精英人才從事審計工作,難以為國家審計目標的實現提供強有力的組織和人才資源保障。

推進國家審計職業化建設面臨諸多困境,筆者結合所在的__省__市審計局為例進行剖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計隊伍編制偏少,保障審計職業化力量難度大。隨着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審計隊伍力量越來越“力不從心”。__省__市審計局目前一線審計業務人員僅有10人,加上政府僱員6人,也只有16人,該局每年要完成的各類審計項目120多個,審計一線工作力量嚴重不足,不能滿足當前審計業務工作任

務的需要。特別是近年來政府投資審計項目逐年增加,審計工作任務不斷加大,2013年完成投資審計項目101個,2014年完成109個。每年除完成審計署、省廳及本地人大、黨政部門交辦的繁重審計任務的同時,還要完成上級機關和黨政有關部門對該局其它各項任務的考核工作,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越來越突出。(二)審計隊伍結構不合理,優化審計職業化資源難度大。一是年齡結構出現斷層。該局在編的24名機關工作人員平均年齡48歲,其中50-60歲10人、40-50歲10人、30-40歲2人、25-30歲2人,45歲以上的佔80%,有2名同志年齡已達到57歲以上,年齡斷層十分明顯。該局審計人員相當一部分是審計機關組建初期調入的,審計工齡一般都在20年以上,年齡大多45歲以上。去年新進2名審計人員,但他們審計業務還不夠熟悉,還不能作為審計業務骨幹獨當一面,審計幹部隊伍青黃不接;二是“官與兵”結構失調。該局現有班子成員6人(含經濟責任審計局局長1名),審計業務及管理人員僅有 18人,嚴重影響了審計工作的開展;三是專業結構較為單一。該局的審計人員大多是財會類專業,但隨着審計領域的不斷拓展,審計職能以監督為主向以監督與服務並重轉變,審計工作還涉及到宏觀經濟、工程、法律、環境保護、計算機等各相關專業。該局現有審計人員中會計專業14 人佔49 %,工程專業7 人佔25 %,而計算機、法律專業的分別僅有2 人,佔7 %,這與現代審計的要求極不適應。特別是隨着信息化快速發展,計算機審計成為一種必然,審計隊伍專業結構的單一,複合型人才的匱乏,不利於審計創新與轉型工作的快速推進。

(三)工學矛盾突出,提升審計人員職業化技能難度大。多年來一線審計人員審計工作繁重,疲於奔命地完成審計任務的現象非常突出,無法從根本上保證“學習力”的時間和精力。加之任務重、時間緊,審計人員頻繁外出審計,審計機關人事教育難以協調好工作和培訓的關係,工學矛盾始終未被有效打破,影響審計業務水平的根本性躍升,大多數審計人員滿足於面上的計算機技術運用水平,整體應用還不夠深化,特別是數據採集、數據分析、模塊製作等技術運用不夠普及,信息系統審計、遠程聯網審計還未步入正常化、規範化渠道。目前該局能熟練運用計算機等現代審計手段開展審計的只有3人,大部分還是採用傳統的看帳、查憑證等傳統審計方法。

(四)考核保障機制缺失,審計職業化建設保障難度大。一是績效考核是審計工作的指揮棒,是實現獎優罰劣的重要舉措,但由於受有關規定及現行政策限制,基層審計機關工作績效考核僅通過年度考核等有限措施,審計人員工作業績、態度、成果、素質能力無法充分衡量,也間接地引起了個別審計人員思想中存在“工作多幹少幹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的不正確認識。二是審計工作經常要揭露問題,必然會觸及某些個人和部門甚至地方的利益,導致審計人員將不時面臨着受到打擊報復的現實風險。目前審計人員在面臨生存和職務危機時,職業保障不健全,卻單方面要求其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良知以保持獨立性和客觀公正,顯然是不現實的,也不符合市場經濟利益法則。三是在當前審計行政模式下,國家審計的獨立性存在制度性缺陷,審計機關是政府的組成部門,組織的考核評價、經費供給、人員提拔任用等均依賴於政府,且同時與政府的其他組成部門也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繫,受到地方利益、部門利益以及各種錯綜複雜的關係的影響。審計機關與審計人員吃地方財政的飯,卻要從事審計地方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財政部門的監督權,難免造成“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口軟”的窘境,國家審計職業化的客户對象特徵值的強弱明顯受制於社會特徵值的影響,由於獨立性較弱,國家審計的工作很難不存在任何特殊的利益考慮,有時出現“特殊情況特殊處理”的有失公平、公開的審計現象,難以客觀地為客户提供“不偏不倚”的公正服務。促成審計處理、處罰的執行難度大,難以有效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重點從以下幾方面予以推進:

(一)培養和強化審計人員的職業意識。一是增強審計人員的“政治座標”意識。職業化的重要使命就是創新,創新是職業化精神的生命力。只有通過創新才能適應國家審計事業發展的新機遇與新挑戰,保證任何時候都服務於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校準“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的政治座標,促進社會公正,為建設廉潔、儉樸、法治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增強審計人員的獨立意識。敢於碰硬叫真,勇於擔當,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計職責,對拒不接受審計監督或報復審計人員的行為,要依法依紀從嚴從快嚴肅查處;三是增強審計執行力意識。既定的發展藍圖、改革任務、法治目標,莫不需要全黨同志以“嚴”的精神去推進。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加大對依法行政情況的審計力度,注意發現和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問題,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切實維護法律尊嚴。要着力反映嚴重損害羣眾利益、妨害公平競爭等問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平正義;四是增強效率意識。以簡政放權推進工作為契機,保持“從嚴從實”的過硬作風,及時發現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及時反饋好的經驗做法和新情況、新問題,促進國家政策落地生根和開花結果。只有這樣,我們審計人員才能挺得起脊樑、經得起考驗,對得起“國家審計人”這個莊嚴稱號,真正推進審計工作作風的根本性改進。切實把“三嚴三實”落在實處,見在行動上。

(二)推進審計隊伍內部形成良性循環的競爭機制。以“人事相宜,適用即人才”為標準,建立審計職業化准入晉升、退出制度,優化審計人員的職業資質。一是嚴格制定審計職業化准入晉升制度。對遴選審計人員的條件和程序進行嚴格規範,統一審計人員的選任標準,深化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確保獲准進入審計系統的審計人員至少經過本科或以上的專業化教育,並具有紮實的審計專業知識、技術功底和社會實踐經歷,努力優選“一專多能”的複合型人才,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准入“門檻”,有力保證審計隊伍執法水平的不斷提高;二是對審計機關人員的崗位實行分類設置。就地方審計機關而言,根據審計工作需要,對行政領導職務,可設置為正職、副職領導、科長、副科長四類;對大量的審計職業人員,與上述行政領導職務相對應,可分為高級審計師、審計師、助理審計師、審計員等四級設置,每個等級又可以根據工作年限、業務能力、業務實績等因素,細分為若干等級,並明確享受相對應的行政級別待遇。從而確保 “幹技術” 與“當領導”同樣 “有地位”、“ 有前途”和 “有奔頭”。同時設置少量的綜合服務保障類崗位,按綜合類公務員標準統一招錄進審計機關使用和管理;通過建立以績效、能力

、職業道德為核心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該制度應區別於行政級別晉升的職業人員的晉升體制,確保優秀審計人員得以脱穎而出。並由國家對審計職業化建設進行投資,使高級審計師人才得到與其能力、貢獻相稱的福利待遇,建立職業審計人員定期增資制度,逐步提高審計人員收入,最終建立起不同於一般公務員、能切實體現審計工作特點和工作質量的保障體系;三是建立審計人員退出機制。使人才可上可下,達不到有關標準的審計人員,如發現問題不敢追蹤審計的,怕得罪人而繞道走的,不作為的審計人員,淘汰出審計隊伍或者降級使用。(三)創建國家審計職業化建設的良好外部環境。推動審計職業化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加強與之相關的頂層設計,才能達成職業化建設的整體目標。一是外部對審計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其他國家機關對審計監督作用的認知程度,避免其“審計就是雞蛋裏挑骨頭”的錯誤認識,杜絕其暗中對立的錯誤行為,有利於審計機關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服務其他國家機關建設,以完善國家治理作為審計職業化建設的立足點,形成審計機關發揮其獨特行政執法功能的共識。並保證履行審計職責必需的力量和經費。根據審計任務日益增加的實際,合理配置審計力量。按照科學核算、確保必需的原則,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切實保障本級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需經費,為審計機關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避免“又想馬兒跑得快,又想馬兒不吃草”;二是審計職業化對審計人員的要求更加嚴格。應制定與審計權力、責任、懲戒等相協調的法律文件,從而確保審計人員無後顧之憂地履行職責,尤其是建立嚴格的監督懲戒制度,確保違法違紀違規的審計人員能夠得到應有的懲處,維護審計隊伍的客觀、公正、廉潔、高效,提升審計職業化形象,從而提升全民的認同度。建立審計職業監督機制。要把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在依照法定程序接受法律監督的同時,積極接受黨紀監督、法律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全方位監督。建立審計職業保障機制。從制度上保障審計人員職業權力和職業地位,除正常工作變動外,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對審計人員免職、撤職、辭退和處分;三是減少政府幹預和部門羈絆。審計機關的重要職責,就是要實現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的審計監督全覆蓋,當好公共資金的守護者、國家利益的捍衞者。貫徹落實這些要求,需要進一步完善包括審計職業制度在內的各項審計制度,為依法獨立履行審計監督權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激勵審計人員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依法獨立履行好審計監督職責。

(四)建立審計資源優化體系。實現職業身份和職業工作的統一,關鍵在於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伴隨審計從業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審計職業優化體系。審計職業化對審計人員的總體要求是提高專業素養,實現以質取勝,逐步從“人海戰術”向“精英型”、非專業化向專業化甚至是專家化方向轉變。一要優化審計業務管理機制。審計業務的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是審計職業化建設題中之義,要以規範審計操作流程為契機,規範審計業務管理,建立一套審計人員業務行為規範體系。沒有職業化的業務管理機制,審計人員難以充分發揮其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的積極作用,更難以保證審計監督工作合法、有效地開展,以及審計機關樹立其公信度和權威性;二要建立健全“守規矩,打勝仗”的國家審計職業準則體系。國家審計職業道德、職業行為規範、獨立性規範等是塑造國家審計職業形象、打造職業勝任能力的有效保障。制定國家審計職業道德準則、執業行為準則、獨立性準則等更具體的職業化規範性文件,勢在必行;三要完善審計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國家發展和國家治理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需求,而大多數審計人員主要靠監督檢查、自我培訓的方式瞭解國家發展的新變化、新問題,其整體素質、執法能力與職業化建設水平難以提升,與現實需要的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審計人員必須持續更新知識、技能,始終保持職業水準的素質和能力。因此,推動審計職業化建設,需要建立與審計人員選拔、准入、履職等相配套的高質量職業培訓體系。從而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職業技能,同時有實行審計工作的專業化分工,着力培養審計人員不同崗位所需的業務特長,使其儘快成為一定審計領域的專才。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人才隊伍的培養速度,加大數據綜合利用力度,提高運用信息化技術查核問題、評價判斷、宏觀分析的能力。創新電子審計技術,提高審計工作能力、質量和效率。推進對各部門、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性、可靠性和經濟性的審計。

綜上所述,審計職業化建設成為審計機關加強內部人法技建設的必然選擇。實行審計隊伍職業化建設,就是要從制度和機制上保障審計人員的職業權力,着力提高審計隊伍的專業化水平,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確保審計人員依法獨立履行審計監督權,確保審計工作的獨立、客觀、公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作風過硬的審計鐵軍,使審計真正成為一份受人尊敬的職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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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審計職業化論文 篇七

關鍵詞:審計文化,部隊審計文化,建設方向

審計文化對公安現役部隊審計事業的發展成敗的關鍵因素,更是現役部隊長遠建設和科學發展的有力保障。好的審計文化不僅能夠培育先進的審計理念,樹立正確的審計價值觀,激發審計隊伍的戰鬥力和創造力,完善審計職業道德規範,不斷推動審計事業的發展,而且有利於為現役審計創造良好的氛圍,充分調動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忠誠心,為部隊審計事業的發展提供方向和指引、智力支持和精神激勵。加強現役部隊審計文化建設研究,是部隊內部審計建設發展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公安現役部隊審計文化的內涵

公安現役部隊審計文化是公安現役部隊在發展過程中從事經濟監督和經濟證明性質的管理活動而形成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集合體,是被共同認可、遵循的價值觀念、道德規範、行為準則、羣體意識的總和,包括審計理念、思維模式、工作方式、道德規範、行為準則、工作作風等。

服務大局是審計文化的主要表現。服務大局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審計監督的重要工作方針,也是構建審計文化的起點和基石。審計監督必須緊緊圍繞公安現役部隊中心任務,始終強化宏觀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以服從服務於部隊中心任務為導向,正確處理好宏觀與微觀、監督與服務、原則和變通的關係,始終將工作思路與部隊中心任務保持一致,加強形勢研判,科學謀劃實施,保障部隊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獨立性是審計文化最重要、最能反映審計本質特徵的精神元素,包括實質上的獨立性和形式上的獨立性兩個方面。形式上的獨立性體現為審計機構和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沒有任何利害關係,尤其是組織、人員配置、經費保證上的利害關係。實質上的獨立性是指思想上的獨立性,要求審計機構和人員在履行專業判斷和發表審計意見時保持超然性和客觀、公正的態度,不依賴、屈從於內外壓力和影響的精神狀態。

遵守審計準則和職業道德規範是審計人員審計行為的基本要求和職業操守,也是審計文化的重要元素。遵循規範作為防範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的重要保證,要求審計人員要時刻保持理性,在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和審計終結階段始終遵循規範程序的約束,這樣才能將因疏忽或失職而導致的風險降至最低水平。

另外,在審計文化中,廉政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是保證審計人員依法審計、客觀公正的基石,奉獻是整個審計價值體系和審計職業榮譽的道德基礎,是審計工作開拓創新、與時俱進的動力源泉。還有就是進取,進取包括審計事業的進取及審計人員的進取。審計事業的進取是指審計工作必須與時俱進,緊跟公安現役部隊建設發展步伐,積極承擔新使命,發揮新作用。審計人員的進取是指在專業技能和自身修養上不斷追求進步,始終保持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勝任審計崗位需要。

二、公安現役部隊審計文化建設的意義

審計文化源於審計實踐,是審計事業成敗的關鍵因素,好的審計文化能夠培育先進的審計理念,樹立正確的審計價值觀,激發審計隊伍的戰鬥力和創造力,完善審計職業道德規範,不斷推動審計事業的發展。

(一)為審計人員自身建設提供動力和指導

首先,能夠增強審計隊伍的凝聚力。審計文化能夠把公安現役部隊審計人員緊密聯繫起來,形成一個上下同心、和諧一致的團隊,創造出良好的氣氛,使審計人員提升組織凝聚力。其次,能夠激發審計人員的創新力。審計文化能夠從觀念、精神和意識層次激發審計人員的主觀能動性,促進價值觀念的革新和變化,培養審計人員強烈的職業榮譽感及責任感,進一步調動工作積極性,展現審計工作蓬勃生命力。再次,能夠發揮引導和矯正作用。審計文化建立在審計羣體價值目標之上,集中反映了審計人員的共同價值觀和共同理念,具有道德、精神層面的“軟約束”, 這種無形的引導作用能夠促使審計人員時刻反思自己的言行舉止,不斷矯正自身存在的偏差,樹立起良好的審計形象。

(二)為審計事業全面發展提供理念和支撐

審計文化是審計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一定意義上就是推進審計工作實踐的文化,實質目標是為審計事業發展服務。審計文化滲透於審計的各項活動之中,對樹立先進的審計理念、培育優良的審計作風、增強審計集體凝聚力、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具有很強的軟性感染力。良好的審計文化能夠構建出積極上進的審計氛圍,促進審計人員依法嚴審、務實勤審、創新強審、文明從審,不斷提高審計實踐創新發展水平,為審計事業的發展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三)審計文化能夠為審計事業提供理論保證

審計理論是審計活動中遵循的依據和行為準則的總和,代表着審計文化建設所達到的水平和高度,屬於審計文化的中間層次,它通過約束和規範審計行為,體現獨特的審計文化。公安現役審計成立以來,先後制訂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規、制度、辦法、審計指南及操作流程,在審計制度文化得到空前發展的同時,也為審計事業的發展奠定了法理基礎,提供了基本遵循和理論保證。

(四)審計文化能夠為審計事業創造良好環境

良好的審計環境是審計文化生存發展的基礎和條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審計文化的發達程度。審計文化一方面能夠促進公安現役審計系統人員、制度、設施等各項建設,保證審計工作緊緊圍繞三支部隊的中心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為實現“和諧警營”,努力主動作為,強化監督,維護部隊的財經秩序,提高經費使用效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另一方面,通過廣泛宣傳及大量的、有效的、客觀公正的審計結論,使上級黨委和廣大官兵理解、支持、信任審計,提高對審計的認識 ,從“要我審計”到“我要審計”,積極為審計工作造橋鋪路,無論是在審計硬環境(辦公設施、配套設備、各類庫室、審計文化場所),還是軟環境(技術手段運用、審計軟件建設、黨委首長重視)上都能夠給予便利,使審計工作在和諧環境中順利開展,更好發揮審計“免疫系統”作用。

三、公安現役部隊審計文化的建設方向

審計文化建設是一個長期、持久的培育過程。目前,公安現役部隊對審計文化的認知還不夠深入,審計文化體系框架尚未形成,審計價值體現還須進一步提升。公安現役部隊審計文化建設是一項戰略性、長期性的系統工程,要確保取得實效,必須要立足於公安現役部隊發展實際,着眼於科學長遠建設,將審計文化貫穿於審計工作的各個環節,推動公安現役部隊審計事業蓬勃發展。

(一)把握大局科學定位,提升審計工作價值

公安現役部隊審計監督的服務內向性要求審計機構和人員必須將審計工作放在部隊建設發展的大環境中去思考,準確定位審計部門的職責使命,着眼於部隊中心任務及官兵關心的問題,正確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係,堅持原則,尊重科學,講求效率,認真履行職責。要樹立科學的審計理念,在充分行使監督職能的同時,注重發揮服務和諮詢作用,關注公安現役部隊行政效能, 拓展審計視角,逐步實現從發現型、符合型審計向預防型、增值型審計轉變,從單純的監督檢查向促進改善部隊風險管理轉變,努力提升審計服務建設價值。進一步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全面實施審計人才戰略,為審計文化建設提供支持。

(二)樹立務實審計的理念,培育公安現役審計文化價值體系

要注重實效,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建立涵蓋廣泛、相互銜接且落實到位的公安現役審計制度體系。審計法律法規,為公安現役審計工作設立了準繩,是規範公安現役審計人員審計行為的底線。要堅持科學發展觀,建立起系統、民主、科學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並隨着內外部情況的變化適時進行清理和修訂,同時,要通過宣傳典型、督導檢查、獎懲機制等,確保制度執行和落實到位。同時要開拓創新,不斷豐富公安現役審計文化的內涵。公安現役審計文化是動態的、發展的文化,不僅是歷史的沉澱、現實的反映,還應是未來的導向。要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借鑑和吸收先進地區和單位的公安審計先進文化成果,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不斷加強公安審計理念、公安現役審計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探索和創新,最終實現以公安現役審計文化的“軟實力”促進現役部隊的“硬發展”,更好地為推動公安現役工作和隊伍建設服務

(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新審計工作發展,推動審計制度文化建設

近幾年,隨着各級領導對審計工作的理解和重視,公安現役部隊的組織建設及方式有了很大的變化。公安現役部隊審計工作必須要適應社會經濟和公安現役部隊的發展需求,及時轉變審計目標職能,更新審計理念,拓展審計職能,推進審計戰略轉型與發展,使審計機關作為審計項目管理主體的作用更加的明顯。緊密結合公安現役部隊審計實踐,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建設更貼近實際、更具有 活力的審計體制文化既是公安現役審計自身發展的需要,也是審計文化建設的重要任務。要以完善法規制度為基礎,建設公安現役部隊審計制度文化。公安現役部隊審計制度文化包括審計管理、機關管理、人事管理和其他各項管理的科學化和規範化。要堅持依法審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就必須加快現役部隊審計文化立法和相關制度建設,推動審計文化發展規範化進程。通過相關制度明確現役部隊審計文化的內涵和內容,規範審計文化建設發展的方式和程序。要及時補充更新切合審計文化發展實際的政策法規,加強審計質量和審計過程控制,建立完善相關審計紀律、廉政風險防控等辦法措施,努力做到按章辦事。

(四)加強輿論引導,營造氛圍

審計宣傳是審計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轉換審計成果、服務領導決策、擴大審計影響、塑造審計形象等有重要作用。但在調研中發現,公安現役部隊學習審計、瞭解審計、宣傳審計的氛圍並不濃厚,部分人員不清楚審計的職能任務。對此,審計機構和人員要緊扣部隊中心任務,進一步加大審計宣傳力度,彰顯審計特色。在宣傳內容上,突出宣傳重點,大力宣傳審計監督在維護部隊財經法紀、促進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發揮審計監督的導向和教育作用。在宣傳方式上,加強宣傳平台建設,建立審計網頁或開設專欄,創建審計業務交流陣地,及時報道工作動態和重要活動,提高審計監督的輻射力和感染力。要進一步推進審計公開,提高審計監督的公信力,營造審計工作的良好氛圍,為審計文化建設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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