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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環境衞生的管理制度【多篇】

公司環境衞生的管理制度【多篇】

公司環境衞生的管理制度【多篇】

企業環境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羣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儘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儘量消滅污染物,並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 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並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 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有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 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並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則

第七條 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並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 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 環境保護工作關係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  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 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後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並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 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 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藉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  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並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台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並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 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 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 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牴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藥嚴格執行,並監督、檢查。

污染事故管理 篇二

1、針對可能發生的水污染、大氣污染等事故,公司應制定完善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有效應對突發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

2、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救援隊伍職責,對信息報送、出警、現場處置、污染跟蹤、調查取證、後勤保證等做出詳細的`規定。

3、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修訂和演練,一般每年至少演練一次,並做好演練記錄,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補充和完善預案。

4、公司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應立即啟動預案,並上報環保部門與政府主管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將污染突發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

5、公司發生污染事故後,應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規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後的善後工作,並協助環保部門做好事故原因的調查和處理,制定處防範事故再發生的措施。

環境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在生產與經營活動中,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要求,使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得到持續改進,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三條本辦法採用如下定義:

清潔生產:是指通過不斷應用先進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等措施,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從源頭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減輕或者消除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

第二章管理組織與職責分工

第四條管理組織

(一)各單位黨政一把手是本單位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應設置公司和部門、車間二級環保管理體系,公司層面設置環保管理機構,車間層面須設置專職環保管理人員。各級管理機構應有明確的環保職能、崗位説明書和工作流程。

(三)各協作單位,應對應公司管理制度建立自己的環保管理辦法。

第五條職責分工

(一)環境保護部

1、負責編制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環保規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總量污染統計、減排與核算;

3、負責對各類環保統計報表的審核、建檔工作;

4、負責制定環保專業宣傳、培訓計劃並實施,污染治理新技術推廣與應用;

5、負責對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執行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重點環措項目實施情況、危廢處置等方面的合規性監督檢查和環保審計,並考核;

6、負責推進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及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7、負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8、負責指導各單位環保管理工作。

(二)車間環保管理部門

1、負責辦理本部門、車間的環境影響識別評價和環保;

3、負責審查本車間環保費用預算、環措項目實施、對所轄部門、車間管理與考核;

4、參加公司級環保培訓教育、組織車間內部環保培訓教育;

5、負責監督管理各自的污染防治設施、監督管理各自的排污口及在線監測管理,在線監測儀器的比對監測、環保局季度考核監測;

6、負責一般環境污染責任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7、配合政府管理部門到本車間的執法檢查及調研、處理本車間相關的政府事務。

(三)其他相關環保管理部門

參照公司管理部門職責執行,管理好本單位的各項環保事務。

第三章排污申報登記

第六條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法規要求實施排污申報登記工作。須按照表格要求如實填報,不得瞞報或謊報,並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必要時提供有關監測報告和技術資料。

第七條各單位排污申報登記內容須經環境保護部審核,確認無誤後,方可上報上級環境主管部門。

第八條各單位在排污申報登記後,如排污情況發生較大變化時,應及時填報《排放污染物月變更申請表》上報區環保局,同時在環境保護部備案。具體要求按《排污申報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章排污許可證管理

第九條在生產過程中排放廢水、廢氣、產生環境噪聲污染和固體廢物的單位,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申領排污許可證。

第十條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排污者,必須按照排污許可證核定的污染物種類指標和規定的方法排放污染物。

第十一條排污許可證由正本和副本構成,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五年。各單位排污證的申辦、管理按《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章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所有建設項目必須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

第十三條環境保護部對各單位新、擴、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及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時”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程序

(一)啟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前,需要向審批項目的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項目建議書、備案證或核准登記表,確定編寫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文件的類型。

(二)項目單位必須委託有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環評單位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或報告表,報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三)被批准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中所規定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應作為建設項目中環境保護管理依據,要在項目的建設過程中逐一落實並做到“三同時”。

(四)建設項目投產前要向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准機關(省、市、縣環保局)提出試生產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投入試生產。

(五)建設項目試運行3個月內,要向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准機關提出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由環保主管部門組織現場驗收。

第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產品性質、規模、建設地點或採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化時,項目建設單位應按規定的程序修改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重新報批。

第十六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自批准之日起滿5年,建設項目方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應當報原審批機關重新審核。

第十七條各單位建設項目所有涉及的環評文本、環評批覆、試運行及批覆、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等相關資料,都應報環境保護部備案。

第十八條新建項目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與備案、在線監控設備聯網與驗收、工程環境監理報告已列入“三同時”驗收必備條件。

第六章環境監測管理

第十九條各單位要制定年度排污監測計劃,包括內部常規監測和委外監測兩部分。年度監測計劃要明確監測點位、監測項目、監測頻次、監測時間、負責人。年度監測計劃經公司環境保護部審核後實施。

第二十條各單位的污染物排放口及污染治理設施的出口,應進行內部常規監測。一般情況下車間的污染物排放口要求每月至少監測一次,污染治理設施出口及公司總排口每天至少監測一次。並建立環保監測台帳;沒有監測能力的單位可委託市環保監測站監測。

第二十一條環境監測的內容和方法

(一)環境監測的內容一是按照《環評報告書》中監測計劃及所列監測項目制定,二是按照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對各企業進行監測的各項常規指標及其他特徵污染物。

(二)環境監測的方法採用國家規定的《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和《大氣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中規定的方法。

(三)對某些不具備監測手段和條件的污染物,也可採用物料衡算的方法進行計算。

第二十二條凡建有污染治理設施的單位,必須配套建有能夠監測本單位特徵污染物的監測設備,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監測人員,持證上崗。

第二十三條各項監測必須做好記錄,數據準確、可靠。環境保護部對各單位監測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四條排污口在線監控設備及環境監測設備要定期進行校驗並保存校驗記錄,在線設備每季度自行比對工作按照公司《水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運行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對於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監督監測或公司環境保護部的抽測,各單位要積極予以配合,並對照取樣分析,將監測結果存檔。

第二十六條國控企業自行監測方案及監測結果信息公開要求,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第七章污染治理設施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的污染治理設施必須保證設備完好,並維持正常運行。

第二十八條一般情況下污染治理設施要隨生產停產檢修而檢修,不得擅自停止使用,若出現設備損壞不得已必須停用檢修時,需要上報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准,必須説明設施停止使用的原因、天數及停止使用期間採取的其他達標應急措施等。

第二十九條公司環境保護部將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抽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單位提出批評或處罰。

第八章突發環境事件管理

第三十條識別環境風險,編制應急預案

(一)存在污染物排放、產生或處置危險廢物、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對生產運行過程中因突發性事件或自然災害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及其它潛在環境風險進行識別評價,制定相應處置和預防措施。

(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包括總則、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預防與預警機制、應急處置、後期處置、應急保障、監督管理、附則、附件等基本內容,還包括本單位的概況、周邊環境狀況、環境敏感點介紹,本單位的環境危險源情況分析、應急物資儲備情況等內容。

(三)各單位編制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經應急專家評估後報上級環保主管部門備案,應急預案備案表複印件報公司環境保護部歸檔。

(四)各單位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每年不少於一次,並保存相關演練記錄,包括演練計劃、演練預案、過程照片和影像資料、演練過程記錄、演練效果評估及改進、文件修訂記錄。

第三十一條各單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後應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防止二次污染和污染面的繼續擴大。

第三十二條發生重大或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報送工作,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起一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後立即上報。報告應採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羣眾中造成不利影響。

第三十四條事件調查與分析

(一)事件原因調查和善後工作完成後,責任單位應向環境保護部提交詳細的書面報告,説明事件發生原因、過程、危害、採取的補救措施、處理結果以及遺留的問題和防範措施等情況,並附有關的證明文件。

(二)必要時環境保護部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召開分析會,對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原因進行認真分析,督促有關單位制定防止事件再發生的措施或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突發環境事件的責任追究除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外,按照公司《環境保護責任追究管理辦法》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突發環境事件發佈信息或媒體採訪需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公共關係應急處置管理辦法》執行。

第九章環保現場檢查

第三十六條環境保護部有權隨時對各單位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現場檢查。

第三十七條各單位有義務接受現場檢查,並應積極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

第三十八條現場檢查內容

(一)環保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

(二)建設項目環保合法手續、排污許可證持證及按證排污情況;

(三)污染治理設施、在線監控設備運行情況,監測人員持證上崗;

(四)危廢申報、轉移、暫存與處置情況;

(五)應急演練、人員培訓情況;

(六)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情況;

(七)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實施情況;

(八)環境體系認證情況,對相關方施加影響、適用法律法規的合規性評價。

第三十九條環境保護部對檢查中發現的在生產過程中排放的廢水、廢渣、廢氣、噪聲等污染物的治理措施操作不當,致使污染物超標排放或違法處置等行為,依據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程度,對直接操作者按照公司《環境保護責任追究管理辦法》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章清潔生產審核與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第四十條公司鼓勵清潔生產,並將清潔生產納入企業發展規劃,由技術部門牽頭組織清潔生產推進工作,各單位環保管理部門、研發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積極予以配合。

第四十一條各生產單位應開展有關清潔生產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推廣,通過不斷的技術改造,逐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產生。

第四十二條各生產單位應當對生產和服務過程中的資源消耗以及廢物的產生情況進行監督和控制,並根據需要對生產過程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第四十三條提倡各單位根據各自情況,按照國家有關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規定,積極推進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建立和認證工作,提高企業環保管理水平。

第四十四條各單位應將清潔生產審核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費用納入年度全面預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企業用於清潔生產審核和培訓的費用,可以列入企業經營成本。

第四十五條清潔生產審核每五年一輪,新建項目在“三同時”驗收滿五年時啟動清潔生產審核。

第十一章“三廢”綜合利用和處置的管理

第四十六條各單位應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責任制度,積極開展工業三廢綜合利用技術的開發和應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七條各單位應當在經濟技術可行的條件下,對生產和服務過程中產生的“三廢”自行回收利用,如有必要轉讓給其他單位的,要仔細審核處置方的資質,並確保廢物的最終處置符合環境保護要求,防止污染物的轉移。

第四十八條對於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廢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收集、貯存、運輸,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在此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具體操作執行公司《固體廢物管理辦法》。

第十二章排污費的繳納和環保專項資金的申請與使用管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要按時足額繳納排污費,並將排污費數額核定表、繳費收據的複印件存檔備查。

第五十條環境保護部對公司環保專項資金的申請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十一條環保專項資金分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三種,各單位可根據各級環保專項資金的申請要求,組織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材料包括:

(一)項目單位申請資金的正式文件;

(二)填寫《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基本信息表》;

(三)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四)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項目目的、治理方案或者技術路線、總投資概算、申請補助金額、資金使用方向、實施保障措施、預期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等;

(五)項目備案、規劃、土地及環評批覆文件。

第五十二條環境保護部根據有關單位的申報情況進行彙總,統一上報,如項目過多,則召集有關專家進行篩選,根據實際需要,決定項目和申請資金的數量。

第五十三條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必須按照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保證專款專用,配套資金及時到位,確保實施效果,通過驗收。

第十三章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資料檔案

第五十四條為進一步加強各單位的現場監管,規範環境管理,根據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求,各單位應建立規範的環保資料檔案,有效期四年內資料。檔案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生產工藝技術資料;

(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料(永久);

(三)各年度排污申報、排污許可證、監測報告、現場監督檢查記錄單及排污費繳費單據;

(四)危險廢物材料(危廢轉移聯單留存五年);

(五)污染處理設施技術資料;

(六)COD、氨氮在線監控資料;

(七)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資料;

(八)清潔生產資料。

第十四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辦法由公司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實施。

環境管理制度 篇四

為了維護本小區環境整潔和美觀,請住户和進入本小區的人員共同遵守以下規定:

1、嚴禁亂倒垃圾。各住户生活垃圾應袋裝並封口,放置在垃圾桶內。

2、自覺遵守公共衞生秩序,不亂丟垃圾、果皮、紙屑、煙頭,不隨地吐痰,不往室外拋物和倒水。

3、小內公共部位一律不得私自佔用或堆放、吊掛雜物。

4、業主裝修垃圾必須實行袋裝並放置於管理處指定的地點,嚴禁隨處拋灑。

5、小區內任何公共場所不得亂塗亂畫亂貼及亂樹標誌、廣告牌等,違者負責恢復原狀或支付相關清理費用,如屬未成年人所為,由其監護人承擔全責。

6、避免在小區內大聲喧譁,中午和晚上休息時間應停止喧鬧的娛樂活動並調低視聽電器的`音量,以免妨礙鄰居休息。

7、飼養寵物必須遵守政府有關規定。攜帶寵物到户外活動必須防止污染環境,排泄的糞便應及時清理。

違反上述規定者,管理處有權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恢復原狀或要求賠償損失。

企業環境管理制度 篇五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扣發責任單位當月獎金額的10%外,還將扣發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當月獎金的50%,罰款作為環保獎勵基金:

1、環保設施操作者不按規定進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閒置環保設施的;

3、環保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超標的;

4、環保設施停運造成污染和危害,未報公司環保處的;

5、環保工作開展不利,造成周圍居民上訪的;

6、生產過程與環保工作嚴重脱節,環保設施管理混亂的。

二、因環境污染對周圍居民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要進行合理賠償,()本着誰污染誰付款的原則,賠償費用由造成污染的單位負責解決,同時扣發該單位主要領導當月獎金。

三、環保統計報表每發現有一處錯誤,罰報表人1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設施運行管理良好,無污染事故的;

2、對環保設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造效果顯著的。

五、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對執行不利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篇六

公司的領導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根據環評的要求,加強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廠內需要設置專門的環境管理和監測機構。根據工廠的規模和特點,設置與其它行政科室平行的安全環保部。建立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在建設期和運行期要設置環保專職機構——安全環保部,在總經理的領導下,由副總工程師分管該部門,負責全廠的安全環保工作,同時任命安全環保部經理一名,專職環保員一名,協助環保工作的監控技術人員兩名,並制定了安全環保部工作職責、安全環保部經理工作職責和環保員崗位職責,具體如下:

安全環保部工作職責

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廠長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方針、目標的制訂、分解、實施和考核;參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編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績效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考核工作。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有關安全標準化的規章制度、作業標準及安全技術規程等,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範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並做好相關記錄。

5、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工作。

6 、負責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負責監督車間及相關部門的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活動計劃。

7、會同生產部門負責壓力容器、安全設施附件和罐體安全監督工作。

8 、負責動火證、高處作業證、設備內作業證的簽發工作。

9、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0、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並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11、參與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鑑定,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到公司彙報。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崗位,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開展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並作會議記錄。

13、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考核、評級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二、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一)建立企業環境管理組織架構。指導有關企業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設立環境管理機構,明確企業環境管理總負責人和企業環保員工作職責;

(二)提高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素質。組織有關企業參加由我部統一組織的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環境管理台帳和資料。指導有關企業做到台帳和資料完善整齊,裝訂規範,監測記錄連續完整,指標符合環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業的環境管理情況;

(四)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制度。指導有關企業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企業污染減排計劃、環境應急管理制度、環境治理設施、設備運行管理等制度;

(五)指導有關企業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佈圖、污染物處理流程圖和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圖;

(六)規範管理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登記備案管理制度和報告制度等;

(七)探索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銜接。重點探索與環保專項資金使用、清潔生產示範、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上市環保核查、限期治理、停產整治等環境管理制度或環保工作相銜接的方法。

xx年x月x日

固體廢物處置管理 篇七

1、公司生產、生活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鍋爐爐渣、生活垃圾和煤矸石。

2、公司應做好對鍋爐爐渣和生活垃圾回收填埋。

3、公司應有專人負責對煤矸石進行處理和填埋,保持場地道路的通暢,避免因清理不及時而影響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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