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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火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動火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動火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動火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確保作業安全、順利的進行,特制訂以下安全技術措施,所有施工人員按照本措施進行施工。

一、作業前準備

1、辦理動火作業票,落實安全措施。

2、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

3、檢查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確保完好無隱患。

4、施工負責人應將工具、電焊機、氧氣瓶、乙炔氣瓶等材料準備齊全,並運至施工現場。

5、清理施工現場作業地點10米範圍內的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任何雜物,現場嚴禁有可燃物。

6、施工人員接好電焊機電源,並認真檢查接線工藝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問題,嚴禁開工。

7、作業地點配備4Kg乾粉滅火器、消防掀等消防器材。

二、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1、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且持證上崗並滿足以下要求:

①焊工不瞭解焊、割周圍環境的安全狀況時,不得動火;

②未確認焊件內部已無可燃、易爆物前,不得動火;

③裝過可燃物料未經徹底清洗和排除危險之前,不得動火;

④用可燃材料作保温的部位,未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動火;

⑤焊割部位附近有可燃、爆炸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得動火;

⑥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牴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得動火;

⑦與外部相連的管道與設備,在未查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採取有效措施之前,不得動火。

2、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一定消防安全知識,能熟練使用防滅火器材。

3、作業時由跟班隊長或班長進行現場統一指揮,在現場將措施落實到位,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4、所有使用的電氣焊用具必須完好,氣帶接頭連接處使用專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鐵絲代替。

5、電氣焊加工設備的運輸執行有關運輸安全措施。電氣焊設備運輸過程中必須由專人負責,捆綁牢固,嚴禁碰撞。氧氣瓶、乙炔瓶在裝卸、運輸時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同車,必須輕裝輕放,綁紮牢固,防止滾動。氧氣瓶上應裝設防震膠圈,搬運前檢查安全帽是否擰緊。

6、作業地點的前後10m範圍內,應支護完好,不應有液壓油、機油、棉紗、風筒等易燃易爆物品。

7、檢查作業點供水管路是否有水。供水管路無水時,準備盛水設施並放在作業地點。

8、電氣焊操作人員作業時必須佩帶專用手套、焊帽或專用防護眼鏡,衣領袖口必須全部紮緊。

9、電氣焊作業過程中,安全員要在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10、電焊機的接線、拆線工作必須由專職電工來操作;電纜和焊把手柄必須絕緣良好。

11、電焊機接通後,由專人看管,以防他人觸電。

12、電氣焊作業焊接時一定注意不得損壞設備其它部分,電纜管線等易燃物品要用阻燃性材料保護好。

13、作業過程中產生的焊渣必須由鐵板或其它阻燃材料盛接。作業點空間狹小無法盛接焊渣時,必須保證作業點下方無易燃物品。

14、電氣焊作業期間必須有專人監護電氣焊作業全程。

15、使用氣焊、氣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間距不應小於5m,二者與動火作業地點不應小於10m,並不得在烈日下曝曬。

16、電氣焊焊接工作完畢後,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保火種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

17、氣焊焊接點火時,應先開氧氣門,再開乙炔門,立即點火後調整火焰;熄火時先關乙炔門,再關氧氣門,以免回火。

18、當發生回火時,立即關閉乙炔氣門,再關閉氧氣門;嚴禁氧氣和乙炔氣閥門同時開啟;嚴禁用手或其他物體堵塞氣嘴,以防止氧氣倒流入乙炔瓶內。電焊工不準將正在燃燒的割嘴放下,如有必要時,應將火焰熄滅。

19、作業結束後,必須擰上氣門螺栓,關閉各氣門。

20、電氣焊工作完畢後,相關設備、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現場,必須全部回收升井。

三、施工結束後的要求

1、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後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保火種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

2、作業完畢後,電氣焊設備、工具必須全部回收升井。

3、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有色金屬礦山井巷工程施工規範》、《有色金屬礦山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有色金屬礦山井巷工程設計規範》等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規範、規程、規定及其它相關的設計要求文件執行。

標籤: 動火 作業 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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