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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外租承包場所安全管理責任書

酒店外租承包場所安全管理責任書

酒店外租承包場所安全管理責任書

酒店外租承包場所安全管理責任書

為確保北京中奧馬哥孛羅大酒店所有外租承包場所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酒店的相關規章制度和自身實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北京中奧馬哥孛羅大酒店(以下稱出租方),與公司(以下稱承租方),就雙方有關治安、消防及安全生產工作事宜,協商簽定本協議書。

一、出租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向承租方傳達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批示和規定。

2、維護酒店公共區域的治安,消防安全。

3、根據有關規定,出租方在巡查工作中如發現承租方有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督促承租方進行整改。

4、出租方負責提供並維修酒店內(包括承租方區域內)的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室內消火栓、煙感探測器、水噴淋、手動報警、安全出口指示燈等)。以確保完好、靈敏有效。

5、承租方負責自行提供酒店公共區域滅火器材的配備,並定期檢查和檢測,保證其使用功能。

6、承租方如發生各類刑事案件和治安問題向出租方報案時,出租方保衞部應立即到達並保護現場,同時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破案。

7、出租方負責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構及其它執法機關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和處理工作。

二、承租方的責任和義務:

1、承租方自進駐酒店起應確定本企業的治安保衞負責人、防火負責人、安全生產負責人,成立治保和防火安全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治安和防火安全責任制。負責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自覺遵守酒店內各項安全制度。

2、承租方定期教育員工認真執行安全規定,上班切勿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對個人及公司內的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發生被盜,若承租方或個人因自身疏忽被盜或丟失物品,其責任自負。

3、承租方公休日及夜間應將辦公室門窗關好,鎖好並設置值班人員值班。

4、承租方應建立現金、支票、印章、貴重物品和鑰匙的管理制度,嚴格財務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並責任到人,有過夜現金的應存放在保險櫃內,並限額存放。

5、承租方為維護酒店的安全穩定,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發現通緝的犯罪嫌疑人,配合公安機關清除黃、賭、毒、非法傳銷等社會醜惡現象,發現可疑情況及時上報公安機關。如有此類行為發生而承租方未進行上報,出租方有權向公安機關舉報,並配合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有關法令、法規進行處理。

6、承租方應及時向出租方書面提供職員的變化情況以備查。

7、承租方外運物品,應持有效出門證明(有承租方負責人的簽字,出租方保安部經理簽字),否則出租方有權制止物品外運。

8、承租方應按國家消防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消防的規定及出租方的安全制度,使用租用的承包場所,並負責租用區域內的消防安全,發生緊急情況時,應服從出租方人員的指揮。

9、承租方應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安全生產工作,保證承租期間不發生火災事故,安全生產事故,食品安全事故。

10、承租方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有害危險物品帶入和存放在承包場所內,更不得在承包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

11、承租方對租用的承包場所進行裝修改造、打隔斷施工,須先向出租方提出申請,經出租方工程部同意後由承租方按有關消防法規的要求,到消防局辦理審批手續,待消防局批准後方可施工,若承租方未經上述審批或雖經審批但私自改變施工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影響室內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功能和保護面積的,承租方應立即拆除。

12、承租方使用電氣設備,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需做到人走斷電,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13、承租方應將承包場所內房間鑰匙交出租方保衞部備存一套,以便處理火警及意外事件之用,如不能交存者,遇有突發情況造成對承租方大門的破壞,責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換鎖,應及時將鑰匙重新交出租方保安部備存。

14、根據消防法規,承租方要接受出租方保衞部的防火安全檢查,出租方保安部有義務向承租方講解消防知識,幫助解決火險隱患。

15、發生火災,承租方應立即向出租方電話總機(0)或出租方消防中心(8119)報警,並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撲救。

16、承租方不得封閉防火門或將防火門拆除,不得封閉緊急疏散出口(如堆放物料、擺放有礙通行的物品),滅火器不得挪做它用,禁止在公共區域吸煙。

17、承租方因其違反有關防火安全規定或因其內部管理不善引起火災,責任自負。出租方保安部根據有關規定將做相應的處理,包括賠賞出租方損失或罰款。

18、上述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共同協商修改或補充內容。

19、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承租方搬離酒店後,此協議自動解除,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北京中奧馬哥孛羅大酒店承租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出租場地基本情況登記表

租方名稱

使用性質

經營範圍

租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

租賃負責人地址

員工人數

男僱員

女僱員

人數合計

租方上級單位名稱

租方上級單位地址

承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安全負責人姓名

性別

聯繫

電話

備 注

外租場所消防安全情況登記

產權單位

租賃單位

租方法人代表

租方防火負責人

職工人數

義務消防隊人數

租賃起始時間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有無防火責任書

租方有無逐級防火責任書

租方

防火

安全

制度

名稱

出租

場地

位置

使用情況

消防器材

配置情況

出租場地存在那些火災隱患並給本單位防火工作帶來不利因素

外租單位員工檔案登記表

編號:

姓 名

性別

年齡

相片

職 務

聯 系

方 式

電話

身 份

證 號

固定電話

政治面貌

學歷

職務

工 作

單 位

單位電話

現住址

住地派出所

.

身 份 證 復 印 件

1.以上內容須如實填寫。

2.以上內容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

3.以上內容如有變更須及時告知酒店保安部。

4.此檔案登記為內部保密資料,員工調離或離職恕不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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