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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轉讓協議書

在建工程轉讓協議書

第一篇:在建項目轉讓協議書

在建工程轉讓協議書

在建項目轉讓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主體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第二部分 序言

鑑於:

a甲方系省供銷社所屬企業,已取得位於**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某地塊開發權,規劃建設科研辦公樓一幢和標準化廠房一幢。現科研辦公樓在建中,廠房施工圖已經設計,施工尚未開展。本着整合資源、創新模式、因地制宜,發揮各自的優勢的指導思想,甲方擬採用在建項目轉讓的形式,儘快完成本項目建設。

b乙方為專業建設項目管理企業,願與甲方合作,按照在建項目轉讓的方式,完成上述項目建設。

為明確上述項目轉讓合作中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經友好協商後達成如下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三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章 項目概況

第一條項目用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取得宗地面積約畝(平方米),位於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其四至範圍為:東起,西至,南臨,北接。

第二條 用地性質

項目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已經辦理在甲方名下。

第三條 土地使用年限

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50年,自土地部門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第四條 規劃設計條件

4.1 容積率:≤;

4.2 建築控制高度: / ;

4.3 綠地比例:≥ %;

4.4 建築密度:≤ %;

具體規劃設計條件以合 **城市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規劃許可文件為準。

第五條 開發現狀

甲方已經在本地塊在建科研辦公樓一幢,建築面積為8100平方米,目前完成土建結構、安裝及初裝修工程。根據規劃,擬在本地塊繼續建設9400平方米的標準化廠房一幢,並已完成規劃、報批報建

工作。

第六條 項目批文、證照取得情況

6.1 甲方為合作項目已取得該項目的批文有:

6.2甲方為合作項目現已辦理項目的證照有: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國用()第號)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建築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第七條 項目投資規模、建設週期

7.1項目投資總額約萬元;已完成投資總額的%(不含土地費用)。

7.2項目建設週期為年,其中後期9400平方米廠房擬於年月前完成建設。

第二章 合作形式及條件

第八條 合作形式

8.1本項目擬以部分在建項目轉讓的形式進行合作。甲方將在建的8100平方米科研辦公樓轉讓給乙方,乙方出資協助甲方完成9400平方米廠房建設,出資金額包含該廠房全部建設費用。

8.2轉讓項目價格的確定:

擬轉讓的科研辦公樓價格按照下述方式確定:

———————————————————————————

—————————————————————————————

擬建設的生產廠房價格按下述方式確定:

———————————————————————————

8.3擬轉讓的8100平方米科研辦公樓的轉讓價格與擬建設的9400平方米廠房施工結算價格不等時,雙方另行補足差價。

第九條 合作條件

9.1 甲方合作條件

9.1.1 甲方以在建8100平方米科研辦公樓及該樓所佔土地平方米轉讓給乙方為合作條件,並保證辦理相應手續齊全。

9.1.2科研辦公樓的轉讓價格包括:

9.2 乙方合作條件

9.2.1 面積9400平方米廠房建設費用由乙方負責,並保證全部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全部投入。

9.2.2廠房建設資金由乙方直接支付給施工單位。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條 甲方責任

10.1 合作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與第三方進行合作。 10.2 科研辦公樓轉讓之前的所有債權債務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10.3 科研辦公樓轉讓給乙方後,甲方的相關責任終止。

第十一條 乙方責任

11.1 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廠房建築安裝費用。

11.2 積極組織、實施完成廠房的建設。

11.3合作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依本合同應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第四章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擅自提出解除本合同,應至少賠償對方預期利益損失萬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完成項目開發建設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投資總額(暫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乙方未支付廠房建設資金的,導致甲方被追索要求支付任何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按乙方實際投入資產淨值給予補償。

第十五條 在廠房建設完成後,如甲方願意向乙方支付建設資金及資金成本,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中止在建項目轉讓,並中止本合同。

第五章 特殊事件

第十六條 因水災、火災、颱風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任何一方可解除合同,也可以延遲履行,延遲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第十七條 因政府行為導致項目需要停建或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

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九條 特別約定

19.1項目轉讓後的廠房和科研辦公樓的各種圖紙、資料由甲乙方分別按政府有關部門的有關要求統一整理歸檔並保管。

19.2 項目轉讓後的各種合同、財務憑證、資料等複印件分別由甲乙方各自保管備案。

第二十條 文本與生效

20.1 文本組成:

項目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掛牌文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辦理的各項批文、證照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0.2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0.3 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於合(更多請搜索:)肥市。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第二篇:在建工程轉讓協議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法院作出_____________中法執字第_____號《民事裁定書》,將_________(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裁定給甲方;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標的物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標的物為:

位於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標的物以下統稱“房產”。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支付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據《民事裁定書》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c.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房產過户申請。

3.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 税費

1.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辦理房產權屬證書所需税費由甲方負擔;

2.甲方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所需税費按照法律規定由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各自負擔。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房產權屬證書及過户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具體如下:

1.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據《民事裁定書》開始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2.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取得房產權屬證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下列事項:

a.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

b.開具售房發票;

c.向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房產過户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房產轉讓款;

2.協助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第五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a.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協助甲方辦理房產證書。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a.甲方未於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於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c.甲方對房產的權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於:不具有所有權、行使權利受到限制、無法取得房產權屬證書、無法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d.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房產抵押/轉讓/贈與/投資/抵債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協議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協議即告解除。

五、本協議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已收取的房產轉讓款退還乙方。

六、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須賠償相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通知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第三篇:在建工程轉讓協議

在建工程轉讓協議

轉讓方:(下稱“甲方”)受讓方:(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喀什市農三師2014年通連公路工程46團第二合同段(等外級公路,全長25公里)工程。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標的物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標的物為: “位於喀什市麥蓋提縣46團境內(公路段全長25公里)等外級公路,包工包料;包費用項目”。上述標的物以下統稱“路段”。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甲方轉讓路段總價格為人民幣7659409.62元。

二、支付:見借款合同

第三條甲方義務

甲方義務。甲方於借款合同到期之日無法歸還乙方借款時,將在建工程農三師2014年通連公路工程46團第二合同段(等外級公路,全長25公里)轉讓給乙方。

第四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第四篇:工程承包轉讓協議(在建工程)

轉讓協議

甲方(轉讓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重慶市北碚區水土鎮“水土飛馬片區安置房(和欣家園)第四標段”工程承包權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具體協商如下:

一、轉讓方自願將“水土飛馬片區安置房(和欣家園)第四標段”分包合同所確認的甲方的權利、責任轉讓給,乙方將取得甲方在本工程中所享有的全部收益權。

二、甲方注入本工程的資金(雙方確認)元(大寫:)由乙方於2014年 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三、債權債務:乙方負責截止2014年8月17日之前的人工、材料、機械等與本工程有關的所有債權債務,債權債務另附清單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不在本附件一上的債務由甲方承擔。2014年8月17日之後甲方不得以本工程任何名義從事經濟等活動,由此產生的一起債務與乙方無關。但2014年8月17日之後由乙方產生的一切債務也與甲方無關。

四、本工程範圍內的所有固定資產包括機械、工具、材料、臨時設施辦公傢俱、辦公用品以及其他生產資料等屬於本次轉讓範圍,甲方退場時不得帶離。

五、甲方與勞務承包方、材料供應商、機械租賃方所簽訂的合同須經

乙方確認,並附清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二。

六、甲方須提供本工程上所產生的一切收方原始單據和結算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益,如有違約造成一切後果由違約方自負與他方無關。 甲方:乙方:

2014年月2014年日

第五篇:2014_在建房地產項目轉讓協議書

在建房地產項目轉讓協議書

甲方: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

丁方:

戊方:

鑑於:

一、乙方××公司是(該公司的簡介及其股東情況)。

二、乙方××公司自××年×月開始,合作開發建設××項目,××公司負責出地,由合作方出資,擬建××層的商業綜合樓,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土地狀況為:

××公司提供的地塊位於××區,面積約××㎡,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國土局地塊編號為××。該地塊於××年××月××日取得《房地產證》,編號為××,宗地號××,土地位置××,用地面積××㎡,土地面積××㎡。用途為:××商住用地,使用年限為××年。該地塊的土地使用合同編號××,地價款於××年××月××日已全部付清。

三、曾與乙方參與開發××項目的主體(出資方):

(1)××公司

(2)××公司

(3)??

四、先後簽訂的合作開發合同:

(1)《××合同書》,××年××月××日××公司與××公司簽訂。

(2)《××協議書》,××年××月××日××公司與××公司簽訂。

(3)??

五、乙方與××公司的合作

(合作的基本事實情況介紹)

六、乙方與××公司的合作

(合作的基本事實情況介紹)

七、……

八、本項目所涉的已結、未結訴訟:

(一)合作開發的訴訟

1、××公司訴××公司(訴訟的基本情況)

2、??

(二)工程款糾紛的訴訟

施工合同及相關協議:

1、××公司訴××公司的××協議

2、??

九、××項目下的債務情況:

1、工程款

2、銀行貸款

3、借款

4、監理費

5、行政罰款

(行政罰款及其處罰事由)

十一、××項目的現狀

××的開發建設前後共經歷××年時間,期間訟爭不斷。××年×月完成主體工程的建設,××年建至××層封頂,共建有××層,建築面積共××㎡。××年×月通過整體驗收,現××項目的相關權利證書,及資質證件有:

1、《××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建築許可證》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5、《房地產證》

6、《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7、《外銷許可證》

8、《××購房入户證明》

9、??

(一)部分物業被查封、拍賣

1、拍賣情況;

2、查封物業情況。

(二)該項目已被委託看管,責令停止使用

以上情況,乙、丙、丁、戊各方均保證上述陳述是真實的,並承諾其股權、債權、物權除上述瑕疵以外,再沒有設置任何其它擔保、抵押、質押或其它第三方權利。

現在,甲、乙、丙、丁、戊各方希望合作,共同解決××項目自開發以來久拖未決遺留下來的產權登記、銷售資質、債務的清償、查封的解除等相關事宜。各方現就合作意向、合作方式、股權的配置、債的清償、權責的分擔等合作事宜,作以綜合的協商和全面的約定,如下:

本合同的定義:

項目:是指乙方開發的**樓盤所佔有的土地及地上建築物。

股權:是指丙方、丁方、戊方持有的乙方公司經法定工商登記的股東權益。

本合同未特別標明的定義依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及行業慣例理解。

第一條甲方同意收購丙方、丁方、戊方持有的乙方公司的股權,並同時收購乙方所開發的“××”項目的權益。甲方也同意現狀條件下乙方公司承擔的與股權比例相適應義務,包括股東義務和公司債務。

甲方同意現狀條件下承擔乙方公司的債務前提是:

(一)本協議簽署前公司既有債務,而非本協議簽定後所形成的其他債務;

(二)乙、丙、丁、戊方在本合同中所確認的基於真實陳述,而發生的債務,如乙、丙、丁、戊方未有真實陳述而發生的超出本協議書確立的債務,與甲方無關;如若甲方因乙、丙、丁、戊方非真實陳述而實際承擔了超出本協議確定的部分債務,甲方有權向乙、丙、丁、戊方索賠,且乙、丙、丁、戊方願意由此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甲方所聲明承擔的乙方公司債務僅限於乙方在經營中所欠債務,乙方原有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以股東或關聯方自身名義欠下的債務與甲方無關。

第二條甲方收購乙方公司的程序和方式:

(一)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丙、丁、戊方將其持有的乙方公司的股權總計15%過户給甲方,甲方成為乙方公司新的股東。甲方支付的股權轉讓對價是甲方為乙方項目支出的必需經費、勞務等實際支出、雙方就此部分的股權轉讓另行簽訂協議;

(二)甲方成為新股東後與乙、丙、丁、戊方共同申請解決項目的歷史遺留問題,經共同努力,取得下列全部文件後,丙、丁、戊方再行轉讓所持有的乙方公司的股權總計40%,這些文件包括:

1、 房地產管理部門做出的關於變更項目土地使用權人的批覆,該批覆須將乙方公司確定為單獨權利人,無其他共有方;

2、 房地產管理部門重新核發的《售樓許可證》,為該許可證上列明項目的開發商僅為乙方一家。

(三)本協議約定的項目全部債務清結後,尚餘45%股權由丙、丁、戊方一次性轉讓給甲方。

第三條乙方公司的債務包括:

(一)欠付的全部工程款××萬元,本息均以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計至本協議簽訂時;

(二)欠付銀行的貸款及利息,計至本協議簽訂時,共計××萬元;

(三)欠付××借款及利息,計至本協議簽訂時,共計××萬;

(四)欠付××公司的監理費及利息,計至本協議簽訂時,共計××元。

前述各項債務總額共計××元。

第四條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債務,包括:

(一)甲方在受讓股權15%後,即為乙方辦理現由××人民法院查封的共計××㎡產權的解封事宜,並支付有關費用。若房產確已拍賣,則由甲方處理拍賣的善後事宜並支付相關費用;

(二)甲方受讓15%股權後,即會同乙方辦理有關消防部門的行政許可,進行消防整改,並支付有關費用;

(三)甲方受讓15%股權後,即會同乙方辦理項目竣工驗收的全部合法手續,因竣工驗收及相關整改項目所支付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四)甲方受讓15%股權後,即委託律師全面接手本項目所涉的全部尚未完結的訴訟。

第五條費用的支付方式:

在乙方公司取得項目的《售樓許可證》前,由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取得《售樓許可證》後,項目的全部售樓收入由甲方負責管理,乙方參與監管用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支出包括支付本協議第三、第四條的費用,不得挪作他用。

支付完畢本協議第三、四條各項費用後,如有剩餘,用於支付本項目開發的全部税費。支付税費後如仍有剩餘,概括支付乙方因開發本項目的全部成本投入及補償共計××元人民幣(¥××)。支付此項費用後,若仍有剩餘,則甲、乙雙方以所享股權比例55%:45%分享,乙方所得部分則由乙方原股東丙、丁、戊方分享,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剋扣、拒付或延期支付。

如果全部房產售完,售樓收入依前述程序分配乙方××萬元人民幣後無其他結餘。則甲、乙雙方均不再分享,甲方為此項目投入損失甲方自負,如果房產沒有銷售完畢,則所餘房產同樣按甲、乙雙方55%:45%比例分享,並分別辦理房地產權證,任何一方不得藉故不予辦理;如果房產銷售完畢且收入不夠支付乙方的××萬元人民幣,則未支付部分的損失乙方自負,甲方不予任何補償。

第六條費用的管理與監管

項目取得《售樓許可證》後,甲、乙雙方共同委託房地產中介公司進行項目房產的銷售,所有售樓款匯入甲、乙雙方共管的帳號。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丙、丁、戊各方在本協議中的陳述及承諾均是真實可信的,本合同約定各項義務當事人亦均需全面履行。乙、丙、丁、戊方發生下列情況系嚴重違約,違約方應支付甲方不少於××元違約金,且需賠償甲方損失:

(一)乙、丙、丁、戊方在本協議中關於乙方公司及項目所欠債務的陳述虛假,使甲方為履行本協議需多承擔超過本協議確定的費用××元以上的;

(二)乙、丙、丁、戊方關於乙方公司股權現狀陳述虛假,在本協議簽訂前丙、丁、戊方在乙方公司的股權已被查封或抵押的;

(三)乙方曾為他人進行重大擔保,因其擔保行為給甲方造成超××元損失的;

(四)乙、丙、丁、戊方關於項目土地及查封的陳述虛假,在已被查封之外有其他法院查封導致甲方履行本協議中造成甲方超過××元損失的;

(五)甲方履行本合同沒有違約,但乙、丙、丁、戊拒不將乙方公司股權轉讓給甲方的;

(六)甲方履行本合同沒有違約,但乙、丙、丁、戊方拒絕接受本協議約定將甲方應得的收益付給甲方的;

(七)乙、丙、丁、戊方違反誠信原則,在與甲方合作過程中私自與他方合作包括與他方簽署合作協議、委託他方辦理本已依照本協議交給甲方辦理的事項;

(八)其他法律認定的重大違約行為。

乙、丙、丁、戊如出現前述重大違約行為,除按本條前述原則承擔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中止合同履行。

甲方如下嚴重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不少於××元的違約金且需要賠償乙、丙、丁、戊方實際損失:

(一)甲方沒有履行本協議的能力或虛構履行能力,致使乙方的損失擴大的;

(二)丙、丁、戊各方已出具股權轉讓的相關手續,但甲方拒絕受讓股權的;

(三)甲方將本協議約定的由甲方承擔主要義務未經乙方同意而轉給他人或通過簽訂協議而將本合同中甲方的權益轉讓給他人的;

(四)甲方有法律認可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的。

第八條本協議在下列情況下予以中止,雙方因履行本協議造成損失自行承擔;

(一)雙方同意中止或解除本協議;

(二)雙方經過努力自本協議簽訂後,在九個月內無法取得新的且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政府土地使用權批覆或《售樓許可證》;

(三)雙方經過努力,在九個月內無法解除××人民法院的解封手續;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已經確認的乙方公司的債務超過本協議確認的數字××元以上且甲方不願承擔的;

(五)因市場形勢變化,項目的估值明顯低於甲方依本協議認可的債務數額甲方不願再行收購乙方公司股權的;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可以中止合同履行的其他情況出現時。

第九條公司的後續管理與清算

甲方收購乙方公司的股權是基於收購項目的目的,若項目所涉及的房產被銷售完畢或依本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乙方公司依下列原則處理:

(一)如果各方認為確因乙方公司處理的債權債務需要需保留公司的,則雙方依公****的規定和股權約定繼續延續乙方公司;

(二)如果雙方認為無必要繼續設立乙方公司,則對乙方公司依法進行清算;

(三)雙方認為如有必要對項目進行物業管理,則以雙方在乙方公司中的股權比例另行設立物業管理公司。

公司清算所發生的税費由各方依法律規定繳納。

第十條 税費承擔

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全部税費,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所有實際發生的交易,均應由法定應税方依法繳納。

第十一條本合同約定的各期股權轉讓,均需另得簽訂轉讓協議,轉讓協議與本框架協議不一致的,依本協議約定。本協議未盡事項,各方可另行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不得違反本協議的基本原則。

十二、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共六份,協議各方當事人一份,留存廣東競德律師事務所一份。 十三、本協議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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