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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牀護理案例分析報告

臨牀護理案例分析報告

臨牀護理案例分析報告

臨牀護理案例分析報告

案例一:中心給氧流量表操作不當導致患兒被砸傷

遵醫囑給予患兒氧氣霧化治療,護士將氧流量表插入到中心氧插孔內,氧氣流量表插入後未仔細檢查是否銜接牢固,連接好霧化器管路後,開啟氧流量至6L/min時,流量表即被氧氣衝出砸到患兒左眼眶旁開1cm處,當時局部皮膚有紅腫,立即給予冰袋冷敷,報告醫生對患兒進行檢查和處置, 家屬要求行頭顱CT平掃,結果提示無異常,次日被砸到部位紅腫完全消退,患兒未出現其它不適。

分析:

1.中心給氧流量表裝置未固定牢,反覆插、拔對中心氧插孔造成損壞,存在隱患。

2.護士在使用中心氧流量裝置時操作不當,未對裝置進行仔細檢查,是否銜接牢固。

3.中心治療帶,應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存在問題要及時報修。

4. 建議中心治療帶的氧流量表採取固定方式。

案例二:患兒體重錄入錯誤導致用藥劑量錯誤

患兒5歲,入院時稱體重18公斤,接診護士誤看成28公斤,在電子護理文書系統內錄入錯誤體重信息,未根據患兒年齡進行正確評估。醫生接診後查體也忽略了體重的評估,按28公斤體重計算當日用藥劑量,開具醫囑。責任護士發放口服藥阿司匹林時有質疑,複查醫囑及體重後發現,錄入的患兒體重與患兒年齡、體型不符,複稱體重為18公斤。立即報告醫生,核查所有口服和靜脈用藥,重新開具正確劑量。因及時發現糾正,未造成後果。

分析:

1. 接診護士與接診醫師均未根據患兒年齡和體型進行體重評估。

2. 兒科用藥通常根據體重進行用藥量的計算,稱體重及錄入各項患兒信息時,未仔細進行核查,導致錯誤未發現。,

3. 護士工作中應加強責任心,每個環節加強核查,遇有疑問及時進行查詢處理。

4. 本案例責任護士在實施給藥操作時能夠運用科學的護理工作方法,做到先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案例三:新生兒住院期間意外骨折引糾紛

新生兒因肺炎、敗血症入新生兒病房住院治療。入院第9天大夜班護士抱患兒沐浴,脱衣時發現患兒左上肢無力,稍腫脹,遠端垂腕,觸碰異常哭鬧。立即通知值班醫生,值班醫生查看患兒後,給予攝左上肢正側位片,結果提示:左肱骨骨折,立即予以左上肢制動並報告科主任和護士長,請骨科會診,同時通知家長。骨科醫生會診後給予夾板固定骨折處等對症處理及臨牀觀察,固定後複查左上肢正側位片,發現骨折對位尚好,並交代相關注意事項,醫生護士做好牀頭交接班,密切觀察左上肢血運情況和皮膚温度。給予患兒全程特別護理,兩個月後複查骨折部位,對位良好,大量骨痂形成,痊癒出院。由此引發糾紛,醫院免除其所有住院費,另賠償精神損失費2萬元。

分析:

1 .責任護士沒有認真進行牀頭交接班,沒有認真評估熟悉責任組患兒病情。

2. 全科進行追蹤,近兩日未發現患兒其他異常。回顧患兒在前一日上午於左手背行靜脈置管穿刺術時,曾出現過異常哭吵,責任護士當時沒有引起警示,後未進行其他手部操作,故分析認為護士因操作時體位不當或動作粗暴導致骨折。

3.夜班護士觀察能力不足,該患兒疾病本身原因致精神狀態差,整晚較安靜且患兒包裹在襁褓內。接班時只關注手背靜脈留置針是否通暢,未關注患兒肢體活動度。

4.患兒診斷肺炎,醫生查房時重點評估呼吸系統情況, 全身檢查不全面,沒有關注患兒肢體運動狀況。

案例四:患兒住院期間發現頭部皮膚破潰引糾紛

新生兒因高膽紅素血癥入新生兒無陪病房。入院時因頭部頭髮濃密,護士對頭部皮膚檢查不夠徹底,未及時發現患兒頭部是否有異常。入院後給予雙面藍光治療,雙面藍光箱為有機玻璃結構,患兒只需戴護眼罩及包裹尿褲裸露睡於暖箱中央,接受上下藍光照射。因藍光治療體表暴露過多,加上裸露狀態增加了患兒的不安全感,患兒比較躁動,且於入院後患兒頭部進行留置針置管,護士牀頭交接班時均未對頭部皮膚進行評估。患兒入院第二日外出檢查時,其母親發現患兒頭頂部有異常,立即告知護士,責任護士立即給予剃除頭髮後發現一0.5×0.5cm破潰處,並已結痂,給予清創、外塗百多邦軟膏等對症處理,並做了重點交班。因當班護士與家屬未做好解釋溝通工作,導致糾紛發生。給予患兒全程特殊護理,六天後患兒皮膚損失處痊癒出院。因糾紛醫院減免其住院費及賠償精神損失費,並承擔後期複查時的相關檢查費用。

分析:

1. 新生兒無陪病房,因胎髮問題,不常規剃頭髮,接診護士查體不夠全面和徹底,未能及時發現入院時頭部皮膚是否異常。

2. 責任護士牀頭交接班不到位,只進行常規交接,對特殊病人及高危病人沒有進行重新徹底檢查,也未能確認頭部皮膚是否異常。

3. 護士對裸露使用雙面藍光患兒要注意皮膚保護,該患兒入院後均未對其採取保護措施,可能因患兒躁動哭鬧時頭部蹭到有機玻璃邊緣或留置針肝素帽壓傷頭部皮膚。

4. 無陪病房未嚴格落實標準化操作流程,沒有適時評估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對患兒所造成的傷害無法確認是入院前還是住院後。

5. 責任護士與家屬未進行有效溝通,家屬情緒未得到有效安撫導致糾紛發生。

案例五:保温瓶放置不當導致患兒燙傷

患兒2歲,因發熱待查住院。住院期間該患兒頑皮好動,在牀上玩耍時不慎打翻牀頭櫃上未擰緊蓋子的保温瓶,熱水直接灑出,導致雙下肢燙傷,右下肢可見2cm×4cm的水泡,左下肢可見1cm×1cm潮紅皮膚,伴有疼痛及燒灼感。家屬告知責任護士,立即對患兒燙傷處皮膚給予冷水反覆沖洗10分鐘,疼痛減輕,並及時通知值班醫生進行處理:對患兒燙傷處皮膚給予燒傷油、硝酸銀軟膏等藥物外擦治療,並行敷料包紮,囑咐家屬保持傷口敷料清潔乾燥,每天進行換藥處理,預防感染。三日後,患兒燙傷處皮膚較前好轉,已結痂,家屬堅持辦理出院。這一不良事件額外增加了患兒痛苦、感染機率、住院費用及住院天數。

分析

1. 責任護士風險評估不到位,未及時發現潛在危險因素及提前干預。

2. 護士安全宣教不到位,沒有指導和強調患者家屬正確放置保温瓶的重要性,使家屬安全防範意識薄弱,依從性差,護士應及時評估家屬執行能力及效果,協助家屬參與合作性照顧,保障患兒安全。

3. 患兒年齡小,好奇心強,自我保護意識差,家屬應做到放手不放眼,妥善放置危險物品,對年齡較大的患兒,可增設安全教育。

4. 根據住院條件,規範牀頭櫃物品擺放,應固定保温瓶及其他危險物品的擺放位置,遠離患兒,保持病室環境安全、整潔、舒適。

5. 護士應指導家屬燙傷後應急處理方法,將傷害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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