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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工作報告

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工作報告

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工作報告

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工作報告

一、監理工程項目概況

(一)、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

2、項目概況:鶴壁市淇濱區2021年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位於淇河小流域(大河澗鄉片區和上峪鄉片區),規劃實施的治理措施有:新增治理措施總面積12km2,水保林種植面積71.04hm2,經濟林種植面積52.47hm2,生態修復治理面積1076.49hm2。

鶴壁市淇濱區2021年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1)、配套建設50m3蓄水池5座(其中邪礦北山1座、卓坡村西山4座);

2)、谷坊4座(在上峪鄉的南山村南山溝4座);

3)、生產道路(3m寬)2.1km(大河澗鄉河口村北山上1km、上峪鄉卓坡村西山1.1km);

4)、林草措施水保林面積71.04hm2,樹種以觀賞性和保水保土性能兼具的側柏、黃櫨、白皮松、五角楓和油松;

5)、經濟林種植面積總計52.47hm2,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及市場需求,選擇杏樹、梨樹、桃樹和柿子樹等果樹;

6)、封育治理措施:封禁植物籬6km,補栽側柏2.49萬株、油松4.9萬株,大封禁標牌2個,小封禁標牌10個等。

3、建設地點:淇濱區大河澗鄉和上峪鄉

4、監理工期要求:施工工期+缺陷責任期

5、質量要求:合格

6、招標範圍:對項目全過程提供監理服務

(二)、工程參建單位

建設單位:鶴壁市淇濱區水利項目工程建設管理局

施工單位:河南省正航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浩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禹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青島海譽水利水電工程開發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宏翔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設計單位:鶴壁江河水利勘測設計有限公司

二、監理規劃

1監理機構的設置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合同簽訂後,宏翔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時組建了“宏翔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監理部”,委派有豐富監理工作經驗的蔡三強同志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協調監理部的全面工作。我公司監理人員及時進駐工地,開展監理工作。監理部在公司的領導下,根據監理合同的要求,對該工程進行監理合同範圍內的監理,監理部的所有監理人員,都能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實事求是,積極工作,完成了工程的建設工作。

2崗位職責

2.1、總監理工程師職責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部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全面履行監理合同中所約定的監理單位的職責。主要職責包括以下各項:

1、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制定監理機構規章制度,審批監理實施細則。簽發監理機構內部文件。

2、確定監理機構各部門職責分工及各級監理人員職責權限,協調監理機構內部工作。

3、指導監理工程師開展監理工作,負責本監理機構中監理人員的工作考核,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根據工程建設進展情況,調整監理人員。

4、主持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建設單位批准。

5、審批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施工進度計劃、資金流計劃。

6、組織設計交底,簽發施工圖紙。

7、主持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或授權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例會和監理專題會議。

8、簽發進場通知、合同項目開工令、分部工程開工通知、暫停施工通知和復工通知等重要監理文件。

9、組織審核付款申請,簽發各類付款證書。

10、主持處理合同違約、變更和索賠等事宜,簽發變更和索賠有關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實施中的協調工作,調解合同爭議,必要時對施工合同條款做出解釋。

12、要求施工單位撤換不稱職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現場施工人員或技術、管理人員。

13、審核質量保證體系文件並監督其實施情況;審批工程質量缺陷的處理方案;參與或協助建設單位組織處理工程質量及安全事故。

2.2、監理工程師職責: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預審施工單位提出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

3、預審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施工進度計劃。

4、預審或經授權簽發施工圖紙。

5、核查進場材料、構配件、工程設備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

6、審批分部工程開工申請報告。

7、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協調參建各方之間的工作關係。按照職責權限處理施工現場發生的有關問題,簽發一般監理文件和指示。

8、檢驗工程的施工質量,並予以確認或否認。

9、預審各類付款證書。

10、按照職責權限參與工程的質量評定工作和驗收工作。

2.3、現場監理員職責

1、核實施工測量成果報告等原始資料。

2、檢查並記錄現場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實施過程情況。

3、核查關鍵崗位施工人員的上崗資格。檢查、監督工程現場的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

4、檢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日誌和試驗室記錄,填寫監理日記。

3監理依據

1、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施工招標文件”

2、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建設監理詢價文件”

3、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書》;

4、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簽訂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書》

5、《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

6、《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範》

7、《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管理規程》

8、《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

9、《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

10、《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 223―2008

11、《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填表説明與示例》12、國家有關法律,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法規文件

13、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程、規範和技術標準

14、本工程已批准的設計文件、圖紙、技術説明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設計變更通知及其他補充文件。

4監理方式、監理內容和監理制度

4.1、監理方式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施工建設監理方式:可採用會議、記錄、指令、旁站、巡視、跟蹤檢測、平行檢測、督促承包人按規定進行設備安裝後的設備性能實驗等全過程全方位施工監理方式。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方式:

考慮到監理費用,主要採用會議、巡視方式。

4.2、監理內容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施工建設監理的內容:主要是工程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協調工作以及施工安全監督與環境保護。

1、協助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設合同,就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進行審查批准。

3、督促發包人按照工程建設合同的規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工程施工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並在檢查與審查合格後簽發工程開工令。

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技術措施、

作業規程、工藝試驗成果、臨建工程設計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簽發補充設計文件、技術規範等,答覆工程施工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6、工程進度控制:根據工程建設合同總進度計劃,編制控制性進度目標和年度施工計劃,並審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實施進度計劃和檢查其實施情況。督促施工人採取措施,實現合同的工期目標要求。當實際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及時向發包人提出調整控制性計劃的建議意見,經發包人批准後,完成進度計劃的調整。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依據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進行跟蹤監督。以單元工程為基礎,按水利部《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和《水利水電施工質量評定規程》的要求,對施工單位評定的工程質量等級進行復核。

8、工程投資控制:協助發包人編制投資控制目標;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資金流動計劃;審核施工單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單價費用,並簽發計量和支付憑證;受理索賠申請,索賠調查和談判,並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工程變更,下達工程變更令。

9、主持建設單位授權範圍內工程建設各方的協調工作,編制施工協調會議紀要。

10、協助發包人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審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圖紙和資料。

4.3、監理工作制度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制度是實施監理工作的保證,根據本工程特點,制定以下若干制度,並嚴格遵守執行以為確保監理部工作順利開展,保證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杜絕質量隱患和安全事故發生。

4.3.1監理部日常工作管理規章制度

1、填寫監理日記,記錄工程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

2、各種形成的工程歸檔材料都要統一標準。

3、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及監理人員進場計劃,合理安排休假時間。

4、項目監理部應組織學習《工程建設監理規程》的有關規定,監理資料的整理要與工程進展同步。

4.3.2監理部制定如下施工管理工作制度

現場施工管理工作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部進一步明確各級監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範圍,使各級監理人員在處理監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時,真正作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有條不紊。遇到較大的技術、施工管理問題,通過監理會議,統一意見後,再與建設單位代表交換意見後實施。

記好監理日記和工程檔案收集工作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部建立“監理工作日誌制度”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施工組織設計報審制度

1、承包方正式開工前必須將施工組織設計和準備開工的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報監理部審核。

2、接到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後,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組織有關各方共同審議,將審議結果通知施工單位。

3、審批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是承包方的奮鬥目標,是監理的控制依據,必須嚴格執行。

工程開工及批准制度

1、工程開工(包括單項)採用申報批准制度,凡私自開工的項目,一律定為違約。

2、工程開工須滿足下列條件:施工組織設計已批覆;質量保證體系己建立、認可;材料(半成品)、設備已籤認;已具備開工條件;具備以上條件後方可按開工程序向監理部申請開工。

3、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開工申請後,應儘快進行審驗(複驗),簽發監理意見(包括開工通知)。

施工計劃審核制度

1、在開工前,要求承包方根據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總進度計劃,監理部對總進度計劃的竣工日期是否滿足要求進行審查,提出意見。

2、在總進度計劃的前提下,要求承包方做月計劃與安排,並上報監理部。

3、審定的施工計劃,作為進度控制目標進行動態管理,如發現執行進度中不能完成工程計劃時,應檢查分析原因,督促承包方及時調整計劃和採取補救措施,以保證工程進度的實現。

監督檢查承包方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制度

1、監督承包方在開工前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並審查承包方的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的組織、制度和工作程序。

2、在施工過程中,監督檢查承包方是否從組織上、制度上和工作程序上進行質量保證,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包括第三方的)責任,由承包方負責,監理人員應配合監督和檢查。

4、對於施工過程中存在的質量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監理人員應立即向承包方提出處理意見(整改、返工、停工等)並行文上報建設單位(或發包方)。

5、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處理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執行。

樹種、原材料、構配件、設備、半成品檢驗制度

1、用於施工的樹種、原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設備必須是合格產品,進場時應有出廠合格證明、出廠日期、技術説明書、材質化驗單或現場試驗報告,經承包人自檢合格後,方可報監理機構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和工程設備應按監理指示在規定時限內運離工地或進行相應處理。

2、取於本地的建材,均須具有現場試驗合格證並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於本工程。

3、承包方用於本工程所有機械,其品種、型號及性能,均須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後,方能在本工程使用,並不得隨意調出本工地。

設計變更處理制度

1、對設計修改(包括承包方、發包方和監理部對設計的修改意見)應通過現場設計代表或請設計單位研究後提出修改通知,並須經監理工程師會籤後交承包方施工。

2、對工地洽商的有關設計變更,需經取得監理工程師同意簽字後,由建設單位或發包方向設計單位辦理洽商。

3、監理工程師會簽有關各種設計變更時,應側重審查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是否有不利影響,如發現有不利影響,須明確提出監理意見,必要時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或發包方備案。

4、設計修改和變更應嚴格按合同有關條款執行。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無重大設計變更。只有三次一般設計變更。

三、監理過程

1監理合同履行情況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合同是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在工程施工中一切活動的依據,也是監理人員進行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投資控制及安全控制的依據,合同管理則是監督締約雙方遵守合同,保證工程目標的實現。本工程合同管理由監理部總監負責,監理工程師按照總監授權範圍,行使管理職權。合同管理上,要求監理人員認真讀懂建設各方的合同條文與約定,瞭解建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採用預先分析、調查的方法經常跟蹤合同執行情況和施工中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通知、文件、指令等),有效的防止了雙方偏離合同約定的事件發生。

2監理過程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人員,自開工陸續進駐工地,完工後監理人員陸續退場。在監理工作中,監理部全體監理人員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工作,維護建設單位的利益和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依照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履行自己的義務、職責,正常有序開展工作。對工程的進度、質量、投資進行着有效的控制,對實施階段的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和及時存檔,並在授權範圍內對工程建設各方關係進行協調處理和文明安全施工監督等。

2.1工程進度控制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承包單位編制計劃進度時,要求承包單位同時編制下一期進度計劃;當實際進度滯後與計劃進度時,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單位採取糾偏措施並監督實施。

在施工過程中,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項目部採取了多種方法與手段對進度進行了積極的控制,使工程比較順利基本完成。

在施工過程中,在微信羣和現場,監理員提醒一標段二次注意施工程序,提醒二標段一次樹種進場施工,提醒三標段二次注意蓄水池施工,提醒四標段二次注意谷坊定位施工。考慮到業主方要求加快施工,未停工一次。

2.2工程質量控制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部內部明確監理崗位責任,責任到人,實行持證上崗,要求全體監理人員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意識,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嚴格質量評定和驗收制度。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項目部依據施工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對施工前準備工作進行檢查,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技術方案,對不合理的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見,審查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控制措施,核實質量管理文件,經審查施工單位具有完善質保體系。

在進行事中控制過程中,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項目部現場監理人員通過巡查,對施工作業程序進行監理,在施工單位“三檢”基礎上,實行工序報驗、複檢制度。對隱蔽工程實行聯合驗收制度,嚴格按照施工規範及設計文件技術條款來要求,進行現場巡視和旁站,檢查施工質量,完善操作工藝,保證技術措施的落實。結合巡視,檢查技術操作人員的技術水準,保證各上崗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能。堅持抽檢驗收制度,經常檢查審核施工單位班組記錄和原始資料情況。積極開展宣傳解釋工作,使施工承包單位熟悉工程技術指標,熟悉監理程序,提高質量意識。

2.3、工程投資控制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目的是:在施工合同的基礎上,控制施工階段的新增費用,已達到對工程實際投資的控制。也就是説,監理工程師在施工階段進行投資控制是把計劃投資作為工程項目投資的目標值,把工程項目建設進展過程中的實際支出額與工程投資目標進行比較,通過比較發現並找出實際支出額與投資控制目標之間的偏差。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將工程投資控制在計劃投資之內,並儘可能做到節省、節約。

未經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工程量,監理人員應拒絕該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工程量,由總監理工程師向施工單位簽發工程進度款支付證書,並報建設單位。

2.4、施工安全監督與環境保護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監理部將協助發包方負責統一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施工安全與環境保護以及社會治安、消防、防汛和防災、抗災等工作。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的統一管理和認真執行監理單位發出的有關上述安全管理工作的任何指示。發包方對安全的統一管理和協調工作並不解除承包方按照合同規定應負的安全責任。監理部主要做到:

1、協助發包方組建由發包方、監理單位和承包方參加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管理和協調工地的施工安全工作。監理單位按照國家和地方安全法規以及本合同技術規範的規定,檢查和監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實施。

2、協助發包方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託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轄工地的治安管理事宜。

3、協助發包方在汛期前組織承包方和有關單位進行防汛檢查,並負責統一指揮全工地的防汛抗災工作。

4、要求承包方設立必要的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的安全人員,加強對施工作業安全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具,並經常對其職工進行施工安全教育。

2.5合同管理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的主要工作都是圍繞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控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四個方面進行。其中,進度控制是中心,質量控制是根本,投資控制是控制的關鍵,合同管理是保證實施三大控制的依據。

2.5.1施工合同管理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委託監理合同是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當事人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施工過程中的一切活動都是為了履行合同,因此在本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必須以合同管理為核心,都必須按合同辦事。

1、對施工合同目標進行控制其主要分為8種:1).成本監督;2).進度監督;3).質量監督;4).做好合同的變更管理;變更不能超過合同規定的範圍,如果超過這個範圍,施工單位有權不執行變更或先商定價格後再進行變更的權利。5).做好合同雙方的協調工作;6).做好合同的索賠管理;7).監督、檢查、處理重大質量事故;8).做好合同資料的文檔管理。

2、對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1)經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項目部審查同意的工程變更建議書需報發包人批准;

2)經發包人批准的工程變更,應由發包人委託原設計單位負責完成具體的工程變更設計工作;

3)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項目部核查工程變更設計文件、圖紙後,應向承包人下達工程。變更指示,承包人據此組織工程變更的實施;

4)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項目部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為避免耽誤施工,可將工程變更分兩次向承包人下達:先發布變更指示(變更設計文件、圖紙),指示其實施變更工作;待合同雙方進一步協商確定工程變更的單價或合價後,再發出變更通知(變更工程的單價或合價)。

2.6組織協調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工程建設監理的組織協調是在工程中通過努力使各種活動力量協調高速地進行工作,這是項目監理部的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通過不斷地協調人員/人員,系統/系統,系統/環境之間的關係,最終實現質量高、投資省、工期短的三大目標。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監理部協調範圍:項目監理部協調的範圍可以分為系統內部協調和系統外部協調。系統外部協調又可分為近外層次協調和遠外層次協調,二者的主要區別為:工程項目與近外層次關聯單位一般建有合同關係,和遠外層次關聯單位一般沒有合同關係。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監理部系統內部協調主要是人員、組織關係,內部需求(人、財、物)等方面。明確規定每個機構的目標職責、權限,並且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出明文規定。在人才安排方面要量才錄用;人員搭配注意能力互補和性格互補。抓好需求關係、計劃環節,平衡人、財、物的需要,對建設力量的平衡要抓住瓶頸環節等。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監理部對外協調:主要是為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創造一個良好的監理建設的環境。主要涉及單位有:建設單位、政府機構、施工單位,各社會團體等。具體方法主要是運用請示、報告、送審、取證、宣傳説明等協調方法和信息溝通等。

協調主要內容:相互配合,順利履行合同義務,共同保證工程項目建設目標的實現。

2.7工程驗收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共完成水保林788.961 hm2、經濟林21.24 hm2、封育治理1076.49 hm2、蓄水池5個、谷坊4個、生產道路2.03公里、封禁牌12個,完成了治理任務。

共參加了四次單位工程驗收(每標段一次),驗收結論均為合格。一次淇濱區水利局組織的政府初驗,驗收結論為合格。一次鶴壁市水利局組織的政府驗收。

2.7.1單位工程驗收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單位工程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已按批准設計文件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

2工程投入使用後,不影響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響該單位工程安全運行(或防護措施已落實)。

3運行管理條件已初步具備。

4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

5需移交運行管理單位時,項目法人與運行管理單位已協商。初步決定由大河澗鄉、上峪鄉負責竣工後的管理。

2022年8月23日,鶴壁市淇濱區水利項目工程建設管理局組織設計、監理、第三方評估、施工等單位,進行了單位工程驗收,驗收結論為合格。

2.7.2竣工驗收

竣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工程已按批准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

2各單位工程能正常運行。

3歷次驗收所發現的問題已基本處理完畢。

4歸檔資料符合工程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

5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及移民安置等問題已基本處理完畢,工程主要建築物安全保護範圍內的遷建和工程管理土地徵用已經完成。

6工程投資已經全部到位。

7竣工決算已經完成並通過竣工審計。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工程項目法人、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管理單位作為被驗收單位不參加驗收委員會,但應列席驗收委員會會議,負責解答驗收委員的質疑。

竣工驗收必須有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的工程質量評定報告;竣工驗收委員會在其基礎上鑑定工程質量等級。

驗收工作由驗收委員會(組)負責。驗收委員會(組)成員必須在驗收成果文件上簽字。驗收委員(組員)的保留意見應在驗收鑑定書或簽證中明確記載。

工程驗收的遺留問題,各有關單位應按驗收委員會(組)所提要求,負責按期處理完畢。

驗收資料製備由項目法人負責統一組織,有關單位應按項目法人的要求及時完成。

工程竣工驗收前應進行初步驗收。不進行初步驗收必須經過竣工驗收主持單位批准。

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須通過竣工驗收。進行驗收確有困難的,經工程驗收主持單位同意,可以適當延長期限。

根據驗收規範和驗收工作安排。2022年9月8日,鶴壁市淇濱區水利局組織鶴壁市淇濱區水利項目工程建設管理局、鶴壁市淇濱區財政局、發改委、大河澗鄉政府、上峪鄉政府等單位,對鶴壁市淇濱區2021年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進行了淇濱區政府初驗,驗收結論為合格。

竣工驗收的成果是“竣工驗收鑑定書”。自鑑定書通過之日起28天內,由驗收主持單位行文發送有關單位。

竣工驗收遺留問題,由竣工驗收委員會責成有關單位妥善處理。項目法人應負責督促和檢查遺留問題的處理,及時將處理結果報告竣工驗收主持單位。

歷次驗收提出的主要問題的處理情況

一標砌岸壓頂起沙,已督促按規定重新水泥施工修復。二標、三標柿樹梨樹成活率較低,已經按照要求重新進行了補栽。三標水池沒有蓋板、周邊沒綠化,山頂水保林管理不善,側柏有乾枯現象,已經督促施工方對水池進行了蓋板,水池周邊進行了整理綠化,加強標段內樹木澆灌頻率,確保水保林成活率。四標封禁標牌不正,南山經濟林內雜草叢生,已督促四標對標牌重新矯正,對經濟林中雜草進行清除。

四、監理效果(工程評價)

1進度控制監理工作成效及綜合評價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工程的按期完成,是與參建各方的努力分不開的。首先是建設單位領導的重視和支持,經常到工地一線檢查,召開會議,聽取彙報,對影響工程的問題都能及時解決,施工期間,對干擾施工的現象及時處理,同時積極籌措工程款;其次是施工組織設計科學合理,在監理人員的控制下得到全面落實。施工設備、人員都能及時到位,保證了進度在計劃工期內完工。

總體上看,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工程基本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完工日期完成,施工中沒有故意拖延工期現象。

2投資控制監理工作成效及綜合評價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基本都採用了單價承包,根據施工單位與建設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協議書》中單價,按照結算程序逐項進行投資控制。首先,監理部嚴格按照招投標文件的計量方法做好已完工程的計量工作,已完工程達到了合格標準,計量工作開始進行,監督施工單位的計量過程,若發現計量有誤,監理部重新審核、計量,並且進行必要的調整,只有計量結果被認可,監理部才受理施工單位提交的付款申請;其次,監理部嚴格做好了工程變更引起的工程費用變化工作,包括工程變更單價的審核,工程量的計量,確保準確、無誤。在工程進行中對工程投資做到了有效的控制,保證了完工實際支付工程款與批覆費用基本平衡,達到了投資控制目標。

3質量控制監理工作成效及綜合評價

為保證工程質量監理部內部明確監理崗位責任,責任到人,實行持證上崗,要求全體監理人員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意識,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加強“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旁站監理,嚴格質量評定和驗收制度。工程施工前組織監理人員熟悉圖紙、學習技術條款、規範、實施細則,制定“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質量控制體系”。

3.1、工程質量檢測情況

首先,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項目部嚴把原材料質量關,要求施工單位用於工程中的各種原材料要有出廠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等,還要經監理人員進行見證取樣,送專門的實驗室進行檢測,沒有經過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原材料,決不允許用於工程當中。由於建設單位沒有設立第三方實驗室,監理部沒有對原材料及中間產品進行抽檢,只進行了見證取樣、送檢。

其次,開展外業抽查工作。外業抽查情況如下:

1.水保林。抽查了圖斑275、289,10m×10m樣方2處,成活率86%、88%。

2.經濟林。抽查了圖斑73,25m×30m樣方1處,成活率84%。

3.蓄水池。抽查了3座,運行正常。

4.谷坊。抽查了4處,運行正常。

5.生產道路。抽查了2處,運行正常。

6.封育治理。抽查了圖斑317,20m×20m樣方2處,符合要求。

3.2、工程質量評定

3.2.1外觀質量評定

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同時,建設各方都非常重視工程的外觀質量。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各建築物的外觀輪廓、尺寸等都達到了較好的效果。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單位工程驗收前由建設單位組織,質監站主持,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一起到工地現場進行外觀質量評定。

3.2.2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評定

項目劃分:根椐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標準,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按功能劃分,單元工程按施工方法、部署、便於質量控制和評定的原則劃分。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劃分為4個標段,9個單位工程、11個分部工程。並報鶴壁市淇濱區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檢測監督站駭驗。

總之,在工程質量控制方面,一方面要求標段工程項目部加強對項目的技術指導和技術監督,並充實項目的技術力量;另一方面要求項目經理部加強各項技術交底。在對工程實施質量控制過程中,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部實行動態監理,做好事前控制,加強事中控制,嚴把工程質量關。工程質量達到了預期的控制目標。

4施工安全監督與環境保護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項目監理部將協助發包方負責統一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施工安全與環境保護以及社會治安、防汛和防災、抗災等工作。施工單位應接受建設單位的統一管理和認真執行監理單位發出的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任何指示。建設單位對安全的統一管理和協調工作並不解除承包方按照合同規定應負的安全責任。為做好施工安全及施工環境保護,監理部做到了以下工作:監督承包方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其安全職責。要求承包方設立必要的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的安全人員,加強對施工作業安全的管理,特別加強對特殊機械施工作業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具,並經常對其職工進行施工安全教育。要求承包方對其工程以及管轄區域範圍內的人員、材料和設備(包括在其轄區域範圍內發包方的人員、材料和設備)的安全負責。要求施工單位施工單位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

通過以上監理部卓有成效的措施,工程進展順利,施工中沒有發生過安全事故,更沒有危害環境的事故發生。

五、經驗與建議

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工作得到了建設單位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監理部在合同職權範圍內開展各項工作,對監理人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積極採納實施,為搞好監理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工作在建設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在施工單位的友好配合下,通過全體監理人員的共同努力,做到了嚴格監理、熱情服務,完成了建設單位委託的所有監理任務,與參建各方配合融洽,使工程建設目標得以較好的實現。

在工程施工中,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參建單位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質監單位、設計單位和各個施工單位以及地方政府,涉及單位較多,因此在監理工作中,凡屬重大技術問題,重大需協調問題,通過與有關單位的溝通、彙報、協商、開會等方式進行探討、共同決策,防止監理工作失誤。

在鶴壁市淇濱區水利局各位領導的大力支持下,在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領導下,經過項目監理部全體監理人員共同努力下,我們圓滿的完成了各淇濱區2021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各項監理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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