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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精品多篇)

新版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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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篇一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範本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合同範本《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範本》。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_____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篇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

│建設用地面積│建築總面積│規定建築面積│建築高度或層數│建築覆蓋率│

├──────┼─────┼──────┼───────┼─────┤

││││││

└──────┴─────┴──────┴───────┴─────┘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文件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

│1 │用地方案圖│││││

├──┼────────────┼────┼──┼────┼────┤

│2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

│3 ││││││

├──┼────────────┼────┼──┼────┼────┤

│4 ││││││

├──┼────────────┼────┼──┼────┼────┤

│5 ││││││

├──┼────────────┼────┼──┼────┼────┤

│6 ││││││

├──┼────────────┼────┼──┼────┼────┤

│││││││

├──┼────────────┼────┼──┼────┼────┤

│││││││

└──┴────────────┴────┴──┴────┴────┘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

│付費次序│佔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

│第一次付費│20%定金││20%定金│

├─────┼──────┼──────┼────────────────┤

│││││

├─────┼──────┼──────┼────────────────┤

│││││

├─────┼──────┼──────┼────────────────┤

│││││

├─────┼──────┼──────┼────────────────┤

│││││

├─────┼──────┼──────┼────────────────┤

│││││

└─────┴──────┴──────┴────────────────┘

説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3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鑑證意見: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年月日

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篇三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 省 ________ 縣 ________ (單位),以下簡稱委託方;

________ 省 ________ 設計院,以下簡稱承包方。

經雙方協商,由委託方委託承包方承擔 ____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 天以內,向承包方提供所有與研究工程有關的數據和資料,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1.提供數據、資料的內容如下:(略)。

2.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承包方,必要時可吸收承包方參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員參加。

第二條承包方應在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以前,向委託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報告,並對此承擔責任,可行性報告內容應包括:

1.經營評價指標:

(1)投資內部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投資回收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貸款償還能力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外匯償還能力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盈虧平衡、靈敏度分析與風險評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結論: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包方應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

委託方如在合同期間對 ____________ 工程提出重大變更,甚至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承包方對可行性報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

第三條費用支付條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費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 元整。於合同生效之日,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上述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下餘金額於合同期滿時全部付清。

2.委託方中止合同時,無權要求承包方退還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時,應雙倍償還定金。

第四條違約罰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罰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出現錯誤,且此等錯誤純屬承包方造成者,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10-30%,視錯誤性質嚴重程度而定。

3.因委託方責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4.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時,應償付給承包方以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費用的5‰計算。

第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 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____ 份,送 ____ 各一份備案。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訂立

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篇四

?合同編號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石材供料

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石材)詳見附件《石材供料單》。

2.石材供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地點為(選擇一項)

□施工現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根據合同要求及供料進度確定具體批次的石材產品的交付時間和地點。

第二條承接方式

1.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設計方案或技術要求,就相關要求向乙方進行書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提供石材原材料、加工設備和技術人員應按甲方要求,並接受甲方檢驗。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應及時檢驗,如有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當 日內通知甲方更換、補齊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更換加工原材料的品種和等級。

3.乙方需要第三方協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負責。

4.一方要求設計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應盡保密義務。

第三條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應當符合以下標準(選擇一項)

□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雙方約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運輸與裝卸

1.成品石材的運輸由(選擇一項):□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石材在運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運輸的一方負責,運費由_____方承擔。

2.成品石材運到工程施工現場應由(選擇一項):□甲方裝卸□乙方裝卸;石材在裝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裝卸的一方負責,裝卸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驗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廠前自檢,並向甲方出具“石材產品出廠質量保證書”(以下簡稱“質保書”)。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時,甲方應派專人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後甲方應當同時出具驗收單;實際交付石材的品種、規格、數量等,依據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驗收單確認。質保書及驗收單為本合同附件。

2.成品石材的運輸由甲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前驗收,並出具驗收單。成品石材的運輸由乙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後驗收,並出具驗收單。

第六條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或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作為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 元,雙方約定預付款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款項支付(選擇一項)

□按供料進度,每_______(時間)結算一次。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後_______日內核實並支付進度款。

□按供料進度,每_______(數量)結算一次。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後_______日內核實並支付進度款。

3.合同價款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供料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完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支付餘款,甲方暫留合同總價款的______%作為保脩金,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_______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並達標後繼續供料;對不達標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減少價款;因重新供料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改進後仍不能達標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

3.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______%支付,乙方對已加工的成品石材享有留置權。

5.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保修

1.保修期限_______年,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2.保修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修期內,因乙方供應材料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修補、更換的責任。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變更與未盡事宜補充

1.乙方開始加工後,甲方變更加工或相關服務要求應與乙方協商,並制定書面補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為標準計算變更部分的合同價款;因變更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但無合同約定的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與合同條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條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提交上海石材行業協會調解;或按照下列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可以向上海石材行業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人:_______職務:_______簽訂人:_______職務: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石材供料單

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篇五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設備特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概況

二、設備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本租賃設備僅限於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對租賃設備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四、甲方為該設備配備操作手______人,由____方負責工資,工資每人每月__________元。

五、租賃期限及租金結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摺合一個台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結算____________元月台,_________元天台,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超出工作小時加班部分,另計收加班費。

3、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設備預付租金____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4、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及保證金後,辦理提貨手續,自租日期,每30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設備賠償金後,甲方應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

六、租賃設備的運輸、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設備的進場費由_______方負擔,退場費由______方負擔,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七天通知甲方。

2、設備在租賃期間所需的各種油料由乙方負擔。

3、在租賃過程中,乙方承擔設備易損件(如刀頭、刀庫等)的所有更換費用。

4、設備在租賃期間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維修和配料費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負擔,維修費用在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負擔,所付費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為準,由甲方負擔的部分從甲方收取設備租賃費中扣除。

5、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設備因故障造成每月累計停工三天(維修時累計十二小時摺合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應扣除甲方相應天數的。租賃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故障及零部件損壞,費用由乙方全部負擔。

6、在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設備。

2、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後,甲方機手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甲方機手應按設備操作規程施工,在正常施工條件下,甲方機手不得拒絕乙方要求的連續施工。

4、甲方機手應嚴格填寫甲方單位派發的租賃機械施工表,每月底將此表交乙方單位簽字蓋章,並以此表計算租金。

八、乙方的基本責任:

1、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設備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機手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3、在設備租賃期間乙方應承擔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設備停機損失(如甲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

4、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或停機,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金並加收月租金的_____%的罰款,停機期間乙方應照常支付租金。

十、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十

一、其他事宜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後生效。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3、工程工期:工期進度按項目部下達的計劃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包括(模板、元釘、止水螺桿、腳手架鋼管、扣件、及圓盤鋸、小型工具和三級電箱以下的電線等)

5、承包內容:木模全部工程量及內外腳手架,含張設安全網、鋪設竹簙

6、承包範圍:圖紙範圍內所有有關木工模板制安分項工程的工作內容,直至竣工清理結束。具體承包內容包括:模板翻樣;配合放線;模板、木方制安及拆除;鋼管、扣件搭設及加固;模板限位及拆除;

每道工序(模板內外、施工縫等)施工前後的垃圾清理;砼澆搗時指派專人值班護模;砼澆搗後跑模砼打鑿、磨光;穿牆螺桿起回絲;模板塗刷脱模劑;施工縫的隔離網制安及拆除、清理;砼吊模;砼構造柱、圈樑、腰帶、預留洞的模板安拆;預留插筋處模板打洞;預埋鐵件的放置;材料的清理、拔釘、吊運、歸堆;二次結構全部工作;腳手架的搭設及拆除。

9、承包價格:按模板接觸面積綜合樓45/m2,綜合車間2和水合車間都是58/m2,車間用塔吊就減去1萬元人工工資,綜合樓外腳手架按建築面積25元計算、綜合車間2和水合車間外腳手架按建築面積23元計算(包含人工、材料)。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為加強甲方對乙方施工全過程的施工監控管理,現甲方委派蔡慶同志為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甲方代表),負責該工程的一切對外活動,負責協調建設方的關係。

2、及時組織乙方會同建設方、設計單位圖紙會審,並協助乙方辦理好設計圖紙變更的有關簽證手續。

3、協助乙方做好工程施工期間與當地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在施工過程中依照甲方的管理規定進行項目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5、如乙方違背合同施工,不能適應本工程該工種的承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整改,直至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有權及時清退乙方退場,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同時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由此造成損失的權利。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簽訂合同人任該工種負責人(責任人)。

2、乙方必須無條件履行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來自建設方及甲方的指令。

3、乙方在充分了解該工程項目後,表示完全有能力(人、財、物)按工程合同內容執行並完成好本項目。如因乙方在資金、施工力量、質量、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原因不能達到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及建設方、甲方要求而造成違紀和違約,乙方必須無條件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包括全部民事和刑事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市場信譽和全部經濟損失。

4、乙方必須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若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不能完成施工任務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工期以甲方的形象進度為準。

5、乙方將本工程該工種的所有施工人員(包括管理人員)編好花名冊,並將身份證交由甲方複印備案,以便甲方到工程所在地或有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若在乙方送交甲方的花名冊中無名單者,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自行處理好外欠債務和職工工資分配,由於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虧損,由乙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篇七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定,參照《居住小區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中相關標準,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經邀請招標,依據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園智能化系統投標文件(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表),並在雙方研究、討論最後確認的設計文件(同投標文件)的基礎上,確定由乙方對本工程實行總承包(系統集成)。

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着相互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徵求意見稿)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工程概況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

1)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包括:閉路監控子系統、可視對講子系統、周界防範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統、一卡通管理子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佈線子系統、小區局域網系統、背景音樂子系統、物業管理子系統、設備控制子系統、信息發佈子系統、視頻點播子系統、網站發佈系統。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區樣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統和單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統(模擬展板),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設包括很多可選項目或設備(可建設、可不建設),可選項目或設備如需要建設則作為增項工程進行,雙方另外單獨結算,補籤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可選項目或設備包括:閉路監控系統中的遠程監控中心、一卡通系統中消費系統、www/e-mail服務器、背景音樂子系統中節目定時器/報警信號發生器、電子巡更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統中的紅外發射器、家電控制繼電器、無線遙控器、無線接收器等。

4)還有部分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是本智能化系統工程有機構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負責採購。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包括:機房子系統、卡座廣播系統。

5)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一卡通子系統中的智能卡是必選項目,因為價格、型號、印刷不確定,未包含在總報價中,需要另外簽訂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工程承包範圍

2.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工程承包內容同招標文件,設計要求及工程地質情況,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及設計説明。

第三部分合同總額、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組成

3.合同總額及承包方式

3.1合同總額(或者稱為工程總造價)即委託乙方建設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全部子系統所簽訂合同總額之和,總額為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整)。

3.2承包方式:該項目採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進行總承包。

3.3特別説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統建設中,所有子系統中所涉及的顧地牌pvc管價格均由甲方提供,若價格發生變化,以最終價格為準,補差價(如單價高於合同價,甲方補高出部分差價)。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慮智能化系統工程主幹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幹線管道2孔__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預見因素,若發生增減項,雙方補籤增、減項合同,一起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組成合同的文件

4.1本合同

4.2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招標書

4.3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解決方案書

4.4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設備清單及報價

4.5_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4.6中標通知書

4.7圖紙

4.8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詞語定義

5.詞語定義

5.1甲方(發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2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3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5.5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

5.6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5.7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5.8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5.9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5.10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5.11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2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5.13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5.14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5.15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5.16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5.17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5.18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部分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施工組織計劃及工期

6.1根據工期定額及使用需要,確定本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日曆天(公曆日)。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一次預埋隨土建;二次預埋及安裝調試隨裝修)。

6.2進度計劃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在15日內做出工程項目計劃書、工程施工組織計劃書(已提供),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的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3)承包人必須配合土建主體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7.開工及延期開工

7.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7.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8.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做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24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24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工期延誤

9.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圖紙;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週內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由於土建或相關聯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8)不可抗力;

9)雙方協商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9.2承包人在上述條款規定的工期延誤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3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0.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0.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部分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1.工程師權利與義務

11.1如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11.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發包人委派的職權:_________(其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11.5除本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12.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2.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12.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24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12.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2.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3.項目經理

13.1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3.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13.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13.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4.甲方責任

14.1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提供智能化系統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機房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在承包方開工前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工前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開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園區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開工前完成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組織承包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乙方(承包人)與其他施工方的配合關係,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並指派專人負責;

9)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器材保管庫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

14.2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條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乙方責任:

1)施工前將相關的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送甲方審查;

2)向工程師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工程器材進場未交給甲方(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負責出資維修;如因發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由發包人承擔維修費用。

15.2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條款的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第七部分質量和檢驗

16.工程質量

16.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其中pvc管由發包人統一報驗);質量標準的評定以施工組織方案書中相關標準為依據。另:因園區主幹路由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室外電信幹線管道2孔pvc管道,驗收時主幹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礎為驗收依據,其餘以電信部門規範為準。

16.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7.檢查和返工

17.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7.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7.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7.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8.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8.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8.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12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9.重新檢驗

如承包人未通知發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包人有權要求重新驗收,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如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驗收隱蔽工程,發包人未進行驗收,或發包人已進行驗收而要求重新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與此同時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部分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九部分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計算

23.付款方式

23.1本工程實行工程總費用包乾,無預付款,每月按照經核實的工程實際進度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後,支付至已完實際工程量的95%,質保期滿後支付剩下的5%款。

23.2工程因甲方原因進行重大調整(重大調整條款雙方另行約定)所產生的追加合同價款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時調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計量

24.1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4.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4.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十部分工程變更

25.工程設計變更

25.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5.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5.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6.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27.確定變更價款

27.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

27.2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7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7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27.3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7.4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竣工驗收

28.竣工驗收

28.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驗收以發包人確認的工程施工圖紙、設備説明書、項目施工方案及整體調試和驗收計劃、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為依據驗收。

28.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8.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8.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28.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28.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由雙方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條28.1款至28.5款辦理。

28.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28.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28.9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規定的驗收標準後,發包方不得因其他經濟糾紛拒絕付款給承包人。

29.質量保修

29.1本工程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壹年;設備或子系統按廠方提供的保修條款執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廠家質保和售後服務説明。

29.2保修責任範圍:凡屬於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負責的器材質量原因造成的系統故障,屬承包方保修責任範圍,承包方免費維修。

第十二部分違約、索賠和爭議

30.違約

30.1發包人(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發包人沒有按照合同付款條件及時付款給承包人工程款項,每拖延一日,按照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一支付給承包人利息。

30.2承包人(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額總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

30.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1.索賠

31.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1.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3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3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7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1.2.3、31.2.4規定相同。

31.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2.爭議

32.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合同解除、生效與終止

33.合同解除

33.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發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停止施工超過7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3.4一方依據本條33.1、33.2、33.3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3.5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3.6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與終止

34.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4.2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4.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十四部分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5.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書

2)圖紙

3)投標書(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及其附件

4)招標文件

5)工程質量保修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5.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做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協議書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6.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

36.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築法》。

36.3適用標準、規範

1)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居住小區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徵求意見稿)、《智能建築設計標準》、《建築通用佈線國際標準》、《商用建築佈線標準》、《建築與建築羣綜合佈線系統工程設計規範》、《建築與建築羣綜合佈線系統工程驗收規範》及地方現行的工程施工驗收規範。

2)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開工前。

3)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7.圖紙

37.1發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時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終版電子版建築平面圖,承包人在開工前一週內向發包人提供兩套圖紙。發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協議書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37.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37.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雙方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8.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8.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9.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篇八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借款方在____年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 借款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元,用於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元;二季____元;三季____元;四季____元。

第二條 貸款利率為年息___%,計算複利。

第三條 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 建設期間或項目竣工後,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後,本合同同時失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篇九

建設工程合同範文

履約銀行保證書

根據本保證書,我們(單位名稱)註冊地址為(詳細地址)(以下稱承包人),和(保證人姓名)註冊地址為(詳細地址)(以下稱保證人)在此以擔保全額為(貨幣名稱、數額)共同格守對(業主名稱)(以下稱為業主)的義務。

根據本保證書,承包人與保證人應保證自己,以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承擔共同的及各自的對該項支付的義務。

根據以業主為一方,承包人為另一方所達成的協議,承包人已承擔了合同義務(以下稱為所籤合同)去實施並完成某項工程,並在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時,按上述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進行修補。

茲將上述書面保證的條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確地履行和遵守所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實主旨、意向和含義應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條款、條件及規定,或者如果承包人違約則保證人就賠償業主因此而蒙受的損失,直到達到上述保證金總額,屆時,本保證書所承擔之義務即告終止和失效。

否則仍保持完全有效。

但所籤合同條款,或對工程的實施。

完成及修補其缺陷的性質和範圍的任何變更,以及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根據所籤合同給予的時間寬限或業主或上述監理工程師方面對所籤合同有關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寬恕均不解除保證人所承擔之上述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但只在下述情況下保證人才承擔清償業主蒙受損失之義務:

收到業主與承包人雙方書面通知,説明業主與承包人已一致同意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或者保證人收到一份與所籤合同條款規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簽發的、並在法律上證明的裁決書副本,説明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

代表(承包人名稱)代表(保證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

以_____的資格以_____的資格

在(證明人)證明下在(證明人)證明下

籤於一九九_年_月_日籤於一九九_年_月_日

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篇十

貸款方:

聯繫方式:

借款方:

聯繫方式: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它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違約責任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它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

負責人:

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

負責人:

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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