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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精品多篇)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精品多篇)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精品多篇)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行政單位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國家機關、政黨組織(以下統稱行政單位)。

第三條行政單位會計核算目標是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與行政單位財務狀況、預算執行情況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行政單位受託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於會計信息使用者進行管理、監督和決策。

行政單位會計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行政單位自身和其他會計信息使用者。

第四條行政單位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進行會計核算。

第五條行政單位會計核算應當以行政單位各項業務活動持續正常地進行為前提。

第六條行政單位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

會計期間至少分為年度和月度。會計年度、月度等會計期間的起訖日期採用公曆日期。

第七條行政單位會計核算應當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為人民幣金額計量。

第八條行政單位會計應當按照業務或事項的經濟特徵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和支出。

第九條行政單位會計核算一般採用收付實現制,特殊經濟業務和事項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採用權責發生制核算。

第十條行政單位應當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十一條行政單位的會計記錄應當使用中文,少數民族地區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第十二條行政單位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核算,如實反映各項會計要素的情況和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

第十三條行政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行政單位受託責任履行情況的反映、會計信息使用者的管理、監督和決策需要相關,有助於會計信息使用者對行政單位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

第十四條行政單位應當將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或者事項全部納入會計核算,確保會計信息能夠全面反映行政單位的財務狀況和預算執行情況等。

第十五條行政單位對於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後。

第十六條行政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

同一行政單位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採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將變更的內容、理由和對單位財務狀況、預算執行情況的影響在附註中予以説明。

不同行政單位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或者事項,應當採用統一的會計政策,確保不同行政單位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七條行政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瞭,便於會計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三章資產

第十八條資產是指行政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

前款所稱佔有,是指行政單位對經濟資源擁有法律上的佔有權。由行政單位直接支配,供社會公眾使用的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等,也屬於行政單位核算的資產。

第十九條行政單位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其中,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以內(含1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户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零餘額賬户用款額度是指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行政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批覆的用款計劃收到和支用的零餘額賬户用款額度。

財政應返還額度是指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行政單位應收財政返還的資金額度。

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行政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中形成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等。

存貨是指行政單位在工作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並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在建工程是指行政單位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設工程。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夠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非貨幣性資產。

第二十條行政單位對符合本制度第十八條資產定義的經濟資源,應當在取得對其相關的權利並且能夠可靠地進行貨幣計量時確認。

符合資產定義並確認的資產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二十一條行政單位的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實際成本進行計量。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行政單位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計量。

以支付對價方式取得的資產,應當按照取得資產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以及所付出的非貨幣性資產的評估價值等金額計量。

取得資產時沒有支付對價的,其計量金額應當按照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税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但依法經過資產評估的,其計量金額應當按照評估價值加上相關税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也未經評估的,其計量金額比照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加上相關税費、運輸費等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也未經評估,其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無法可靠取得,所取得的資產應當按照名義金額(即人民幣1元,下同)入賬。

第二十二條行政單位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對無形資產計提攤銷的金額,應當根據無形資產原價和攤銷年限確定。

行政單位對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是否計提折舊由財政部另行規定;按照規定對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計提折舊的,折舊金額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原價和折舊年限確定。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三條負債是指行政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等償還的債務。

第二十四條行政單位的負債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償還的負債。

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

第二十五條行政單位的流動負債包括應繳財政款、應繳税費、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及暫存款項、應付政府補貼款等。

應繳財政款是指行政單位按照規定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款項。

應繳税費是指行政單位按照國家税法等有關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税費。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行政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應付的職工工資、津貼補貼等。

應付及暫存款項是指行政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債務,包括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應付政府補貼款是指負責發放政府補貼的行政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應付給政府補貼接受者的各種政府補貼款。

第二十六條行政單位的非流動負債包括長期應付款。

長期應付款是指行政單位發生的償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應付款項。

第二十七條行政單位對符合本制度第二十三條負債定義的債務,應當在確定承擔償債責任並且能夠可靠地進行貨幣計量時確認。

符合負債定義並確認的負債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行政單位承擔或有責任(償債責任需要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的負債,不列入資產負債表,但應當在報表附註中披露。

第二十八條行政單位的負債,應當按照承擔的相關合同金額或實際發生額進行計量。

第五章淨資產

第二十九條淨資產是指行政單位資產扣除負債後的餘額。

第三十條行政單位的淨資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其他資金結轉結餘、資產基金、待償債淨資產等。

財政撥款結轉是指行政單位當年預算已執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滾存資金。

財政撥款結餘是指行政單位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因故終止,剩餘的財政撥款滾存資金。

其他資金結轉結餘是指行政單位除財政撥款收支以外的各項收支相抵後剩餘的滾存資金。

資產基金是指行政單位的非貨幣性資產在淨資產中佔用的金額。

待償債淨資產是指行政單位因發生應付賬款和長期應付款而相應需在淨資產中衝減的金額。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一條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三十二條行政單位的收入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財政撥款收入是指行政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第三十三條行政單位的收入一般應當在收到款項時予以確認,並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進行計量。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四條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工作任務所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三十五條行政單位的支出包括經費支出和撥出經費。

經費支出是指行政單位自身開展業務活動使用各項資金髮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撥出經費是指行政單位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撥付給所屬單位的非同級財政撥款資金。

第三十六條行政單位的支出一般應當在支付款項時予以確認,並按照實際支付金額進行計量。

採用權責發生制確認的支出,應當在其發生時予以確認,並按照實際發生額進行計量。

2020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保障行政單位工作任務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級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以上統稱行政單位)的財務活動,適用本規則。

第三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一)合理編制行政單位預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行政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

(二)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如實反映行政單位預算;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行政單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四)加強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對行政單位所屬並歸口行政財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活動實施指導、監督;

(六)加強對非獨立核算機關後勤服務部門的財務管理,實行內部核算辦法。

第五條 行政單位的財務活動在單位負責人領導下,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行政單位應當單獨設置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務會計人員,進行獨立核算。人員編制少、財務工作量小的單位,可以實行單據報賬制度。

第二章 單位預算管理

第六條 行政單位預算是行政單位根據其職責和工作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行政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七條 按照經費領撥關係和預算管理權限,行政單位預算管理分為下列級次:

(一)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領經費,並對下一級預算單位核撥經費的行政單位,為主管預算單位;

(二)向上一級預算單位報領經費,並對下一級預算單位核撥經費的行政單位,為二級預算單位;

(三)向同級財政部門或者上一級預算單位報領經費,沒有下級撥款單位的行政單位,為基層預算單位。

第八條 各級預算單位應當按照預算管理級次報領、核撥經費,並按照批准的預算組織實施,定期將預算執行情況向同級財政部門或者上一級預算單位報告。

第九條 財政部門對行政單位實行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第十條 行政單位的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 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應當首先用於彌補經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專項支出。

第十一條 行政單位預算依照下列程序編報和審批:

(一)行政單位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和收支增減因素,提出收支概算,逐級彙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二)財政部門參照行政單位提出的收支概算,審核分配單位預算指標;

(三)行政單位根據分配的單位預算指標正式編制年度預算,並逐級彙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四)財政部門正式批覆行政單位預算。

第十二條 行政單位應當嚴格執行預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整理安排各項資金,不得超預算安排支出。

行政單位年度預算執行中,財政部門核定的財政預算撥款收入和從財政專户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原則上不予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行政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逐級報送主管預算單位或者財政部門審批。非撥款收入部門發生變化,需要相應調整支出的,由行政單位自行調整並報送主管預算單位或者財政部門備案,主管預算單位或者財政部門批覆決算時審核確認。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三條 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是指財政部門核撥給行政單位的財政預算資金。

預算外資金收入,是指財政部門專户按照規定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和經財政部門核准由行政單位按照計劃使用,不上繳財政專户的少量預算外資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範圍以外的收入。

行政單位的各項收入必須統一管理。

第十四條 行政單位各項收入的取得,應當符合國家規定,及時入賬,並按照財務管理的要求,分項如實填報。

第十五條 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應當納入財政預算的罰沒收入、行政性收費收入和基金,以及應當繳入財政專户的預算外資金,不屬於行政單位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上繳。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六條 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

第十七條 行政單位支出,包括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 經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維持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 專項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完成專項或者特定工作任務發生的支出。

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經依法批准用財政預算撥款以外的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支出。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支出,分別按其用途列入相應的預算科目。

第十八條 行政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項支出由單位財務部門按照批准的預算和有關規定審核辦理。防止多頭審批和無計劃開支。重大支出項目,應當集體討論決定。各項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應當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分別反映。

第十九條 行政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保證人員經費和單位正常運轉必需的開支,並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項目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行政單位用於職工待遇方面的支出,不得超出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

第二十條 行政單位的專項支出,應當按照批准的項目和用途使用,並按照規定向主管預算單位或者財政部門報送專項支出情況表和文字報告,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二十一條 行政單位應當嚴格控制自籌基本建設支出。確需安排支出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報批手續。核批後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第五章 結餘管理

第二十二條 結餘是指行政單位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的餘額。

第二十三條 行政單位結餘不提取基金,全額結轉下年使用;其中,已完成項目的專項經費結餘,報經主管預算單位或者財政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第六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四條 資產是指行政單位佔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庫存材料、暫付款等。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一般設備、專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以上, 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 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七條 行政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由財務部門統一建賬、核算,由資產管理部門統一登記、管理。行政單位應當明確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以及使用部門的責任,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年度終了,應當進行全面清查盤點。

第二十八條 行政單位應當由財務部門統一開設和管理銀行存款賬户。行政單位開設銀行存款賬户,應當報主管預算單位或者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第二十九條 行政單位應當嚴格控制暫付款的規模,並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賬。

第三十條 行政單位所需的固定資產,應當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和單位財力的可能,根據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配置。

第三十一條 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增加時,應當及時登記入賬;減少時,應當按照國有資產處置規定辦理報批手續,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 行政單位固定資產處置、出租收入,應當首先用於單位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

第七章 應繳款項和暫存款項的管理

第三十三條 應繳款項是指行政單位依法取得並應當上繳國庫的預算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户的預算外資金等款項,包括按照國家規定應當納入預算管理的罰的沒收入、行政性收費、基金以及暫未納入預算管理但應當繳入財政專户的預算外資金。

第三十四條 行政單位取得罰沒收入、行政性收費、基金等收入,應當使用合法票據。 行政單位取得各種應繳款項,應當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或者同級財政專户,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坐支。

第三十五條 暫存款項是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預收、代管等待結算的款項。

第三十六條 行政單位應當加強對暫存款的項的管理,不得將應當納入單位收入管理的款項列入暫存款項;對各種暫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第八章 行政單位劃轉撤併的財務處理

第三十七條 行政單位劃轉撤併的財務處理,應當在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主管預算單位的監督指導下進行。

劃轉撤併的行政單位應當全面清查資產,編制有關財務報表,提供資產目錄以及往來款項清單,提出資產作價依據和往來款項的處理意見,辦理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手續,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三十八條 劃轉撤併的行政單位的資產經主管預算單位審核並上報財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後,分別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轉為事業單位和改變隸屬關係的行政單位,其資產無償移交,並相應調整、劃轉經費指標。

(二)轉為企業的行政單位,其資產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評估作價後,轉作企業的國家資本金。

(三)撤銷的行政單位,其全部資產由財政部門或者財政部門授權的主管預算單位處理。

(四)合併的行政單位,其全部資產移交新組建單位;合併後多餘的資產,由財政部門或者財政部門授權的主管預算單位處理。

第九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三十九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行政單位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預算執行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第四十條 行政單位的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説明書。

第四十一條 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支出明細表、基本數字表以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明細表、專項支出情況表等有關附表。

財務情況説明書應當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結餘、專項經費使用及資產變動的情況,説明影響財務狀況變化的重要事項,總結財務管理經驗,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等。

第四十二條 財務分析內容包括預算執行、開支水平、人員增減、固定資產利用等。 財務分析的指標主要是: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專項支出佔總支出比重、人員經費佔總支出的比重、人車比例等。行政單位可以根據其業務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四十三條 行政單位應當依據會計核算資料和有關文件、真實、準確、完整地編制財務報告,認真進行財務分析,並按照規定報送財務部門、主管預算單位和其他有關部門。

第十章 財務監督

第四十四條 財務監督是行政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預算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 行政單位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對預算的編制、執行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核、檢查;

(二)對各項收入和支出的範圍和標準進行審核、檢查;

(三)對有關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四)對違反財務規章制度的問題進行檢查糾正。

第四十六條 行政單位應當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健全內容監督機制。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行政單位的基本建設投資、外事經費、社會保障經費的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八條 列為行政編制並按受財政撥款的社會團體和未列為行政編制但完全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在進行財務活動時,依照本規則執行。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篇三

新時期,行政事業單位不管是外部環境還是內部管理,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就現行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而言,它已經不能滿足行政事業單位經濟核算、預算控制、信息紕漏以及成本核算的各個方面的需求,中國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改革現行的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行政事業單位的正常運營。結合自身實際,筆者在分析現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存在的一系列問題的基礎上,給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希望能給相關部門帶來一定的借鑑。

一、現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 滯後於我國財政預算體制改革

目前,我國財政預算體制經歷了諸多改革,隨之而來的,公共財政體制不斷得到完善,它深入到了人們生產以及生活的各個方面,比如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以及相關的部門預算等。現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在執行的過程中存在一系列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問題就是不能滿足新形勢下財政和預算管理的需要,嚴重滯後於我國財政預算體制改革。

(二) 採用收付實現制後會計核算出現的問題

收付實現制是目前行政事業單位經常採用的一種會計核算制度,只有極少數的單位結合了權責發生制,這使得行政事業單位除財務收支業務以外的其他活動信息沒有得到有效的揭露,久而久之,就會嚴重影響企業的發展。筆者指出,採用收付實現制以後會計核算常常出現的問題包括以下幾種:首先,現行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並不能有效、完整的反映資產以及負債的實際價值。不管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負債還是對外投資,都沒能表現出其真實的價值;其次,就現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而言,缺乏有關成本核算方面的規定,這嚴重影響了行政事業單位的成本控制以及成本管理;最後,每一個行政事業單位都必須建立會計報表,以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只是現行的會計制度並不能完整的反映。

(三) 不能滿足行政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需要

隨着中國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行政事業單位體制改革正不斷深入,在很多單位,行政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已然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新形勢下,行政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的資金關係正朝多元化方向發展,在社會上,會有更多的資金允許進入行政事業單位,正是這種行政事業單位資金來源的多元化,使得行政事業單位會不斷出現新的業務,為此,我國必須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修訂。

(四) 基建會計遊離於財務會計核算之外

基建會計是指應用於基本建設領域建設單位的一種專業會計,它是會計的重要組成部份。值得重視的是,目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基建項目的會計核算還沒有有效的與整個會計核算融合在一起,這嚴重影響了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信息的完整性,既不利於行政事業單位對基建項目的財務管理以及監督,也不利於我國預算體制的改革。

二、改進現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相關思路

結合自身實際,筆者指出,相關的思路包括以下幾點:首先,相關行政事業單位要積極配合我國預算以及國庫制度等的改革,要在明確財務規則修訂的基礎上,最大限度滿足行政事業單位預算資金以及財務管理的需要,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實現行政事業單位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其次,在使用收付實現制的同時,要適當的引入權責發生制。這能夠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以及負債的管理,也能夠很好的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再次,要能夠有效的改革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報告體系,做到在積極調整會計報表內容的同時,借鑑國內外先進經驗,積極穩妥的推進修訂後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使用。

三、完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相關措施

(一)就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方面而言

完善會計制度的相關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收付實現制方面,從這些方面出發,既有利於促進行政事業單位的全面發展,也有利於中國的騰飛。首先,要積極改進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基礎。傳統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下,人們通常採用的是收付實現制,新時期,人們指出要及時的引入權責發生制,要不斷改變收付實現制統帥全局的局面,要能夠實現收入、費用以及成本的準確確認,要使收入成本有一個很好的配比,這有利於提高財務信息的真實性以及可靠性。其次,要不斷完善固定資產的核算方法。固定資產的核算是會計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完善相關的核算方法,就必須增設“在建工程”以及“待處理財產損益”等會計科目,相反的,要取消比如“固定基金”以及“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等會計科目,當然,還有其他必須增設的科目,比如“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等;最後,做好有關基金的改革工作。專用基金,簡單的説,就是淨資產,只是這種淨資產受到了某些因素的限制,本文指出,應將計提修購基金列入結餘分配中去。

(二)就會計監督方面而言

一直以來,人們都在研究,保障會計制度有效執行的前提是什麼?相關研究表明,它是強有力的會計控制制度,如果沒有有效的會計控制制度,只能是阻礙行政事業單位的發展,當然,在會計控制中,必不可少的還有內部控制制度。針對內部會計制度的完善,人們提出了以下幾點切實可行的措施,希望能給相關工作者一定的借鑑。首先,內部控制必須遵循會計法的要求,只有結合本單位、本公司的業務性質特徵,才能明確各有關工作者的職責,才能做到提高業務效率的同時做到責任到人,最終真正發揮對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轉控制和控制作用;其次,要從法律的角度出發,依法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的處理程序,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一些違法法律法規的會計行為,這些行為如果得不到很好的控制,就會阻礙相關單位以及國家經濟的發展;最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內部牽制制度。不管你是什麼性質的單位,在具體工作中都必須堅持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只有這樣才,才能杜絕日常工作中我們常常遇到的走人情、靠關係等一系列問題。

(三)就法律規範方面而言

法律是保障會計制度有效運行的前提,要想真正意義上的發揮法律的作用,相關行政事業單位還要重視一下幾點問題:首先,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以真正意義上的發揮會計的監督職能。會計人員在行政事業單位發展中有至關重要的地位,那麼,要怎樣保證會計人員的權益呢?

本文指出,必須以法治作為經濟工作的支柱以及經濟活動的準則,就財務部門而言,可以建立相關的會計人員舉報制度,可以設立舉報中心,對於被舉報的人員,也要積極的去調查,在查清真相之後給予他人一定的懲戒;其次,要切實加大執法力度。行政事業單位外部工作必須受到一定的監督以及管理。就國家機關、審計單位而言,應加大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監督力度,通過嚴格的法律制度等不斷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法律意識。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篇四

摘要

伴隨我國整體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權責發生制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應用也逐漸步入發展的軌道。“權責”,這個字眼代表的便是權利與責任,“發生制”則是指在本階段已經發生的支付或流出。因此,所謂權責發生制,其實就是指無論資金是否已經收取或支出,都已產生相應的責任,應該加入本階段對資金的統籌中。其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中運用,能夠清楚的確定資金的流動,瞭解每個階段的盈虧,讓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情況更加明朗,便於會計工作的進行。

關鍵詞

權責發生制;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權責發生制是財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大大提升了資金流動的統籌效率,讓各個階段資金的流入或流出更加清晰明瞭。便於會計對每個階段的效益做出總結,更好的對下一階段所獲的收益進行預算,降低資金虧損的風險,其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的應用更是如此。

一、引入權責發生制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重要性

(一)引入權責發生制在行政事業單位中具有先決性

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引入權責發生制具有重大的意義,不僅順應時代的發展,而且對行政事業的單位改革制度的要求也是有其積極的影響。行政事業單位引入權責發生制具有先決性的意義,而權責發生制的實現基礎是持續經營與會計分期兩個基本假設,並在此基礎上歸屬不同期間的資產、收入、支出等會計要素。權責發生制能在藉助付款、收款、預支等項目進行具體的記錄。雖然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有所不同,但是會計分期與持續經營也存在其實質中。這就為權責發生制的引入提供了先決條件。

(二)引入權責發生制有利於相關單位及會計者行為具有一致性

首先從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方面來看,我國引入權責發生制有利於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與各方利益相關者的會計行為具有一致性。事業單位因為需要運營,所以其必須與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互相溝通聯繫,而這些相關機構基本上都是以權責發生製作為會計基礎的。這樣不僅有利於會計信息質量和會計業務處理準確性的提高,同時,也有助於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以及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所以,實施權責發生制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值得廣大行政事業單位繼續探討並推廣權責發生制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的有效運用。

(三)權責發生制比收付實現制更加完善

收付實現制跟權責發生制比起來,其在資產會計科目上是有紕漏的,例如收付實現制在固定資產方面始終以固定資產購入時的原始價值為計入值,在使用過程中是存在損耗的,當然就會出現賬目價值與實際價值不符合的現象。這就不利於相關單位部門對資產價值的準確評估。而權責發生制則是根據實際情況在固定資產中進行計提折舊,而在負債方面則是確認所有已經形成的負債並且按期計息。因此,根據實踐證明,權責發生制在累計賬目和首付款等方面更有準確性和依據性。所以不得不説權責發生制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的運用中是如此的強大。

二、權責發生制在行政事業單位中運用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行政管理相關制度

目前,權責發生制在行政事業單位中的相關制度還不算完善,例如現階段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評估標準低下、滯後,相關單位對資產的處置沒有做到規範性的實施、賬單與實際情況不符等現象,這些都對權責發生制的全面實施產生了極大地影響。因此,在權責發生制的實施過程中必須完善相應法規體系,明確規定會計工作具體操作內容,遵循行政事業單位的實施方案,這樣才能有序進行權責發生制在行政事業單位中的有效運用。當然,只有單方面的操作是行不通的,還需要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積極配合,認真學習相關知識,瞭解相關的制度規則,充分認識權責發生制實施的價值,摒棄不良思想,發揮其主觀能動性,積極投入到行政事業單位中去,為完善行政管理制度的實施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二)全面實行權責發生制

權責發生制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中的運用尚未成熟,仍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因此全面發展權責發生制尤為重要。行政事業單位對權責發生制的認知十分模糊,在發展權責發生制的同時,首先要明確其所代表的含義,才能讓其按照預定的方向穩定發展。如今在權責發生制發展的路上還具有很多阻礙,如相關法規不完善,會計人員不嚴謹,賬目流入流出不符等。因此要想全面發展權責發生制,還要完善相關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促進權責發生制全面發展。

(三)建立評價總結體系

建立評價總結體系是對權責發生制在行政事業單位中成功運用的有效手段。權責發生制的存在是為了讓資金的流動更加透明化,使相關從業人員清楚地明白每一季度的盈利或虧損。針對每一階段工作完成,進行評價總結是相當重要的。通過評價總結,行政事業單位可以對下一階段資金的流動情況進行預算,合理的支配資金,做到可持續發展。建立評價總結體系的另一目的是對會計人員的工作進行評價。會計人員在實行權責發生制時,要對很多方面的資金流入或流出進行統籌。單位應該定期對會計人員工作進行評價,並適當的給予獎勵,這是對其工作的認可,有效的增強了其工作動力。會計人員工作激情飽滿,更有利於權責發生制的全面實行。

三、結束語

權責發生制在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運用已經得到了社會的認可。其有效的加強了行政事業單位對資金流動的瞭解,讓資金的流入和流出更加準確。在權責發生制的有效施行下,相關會計人員能夠詳細對每一階段的資金進行總結,清楚的明白本階段的盈虧情況。這樣會計人員才能對下一階段資金的流動進行預算,做到心中有數。權責發生制順應了國家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方針,對提高行政事業單位業績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因此,要注重權責發生制的全面發展,並將其有效的推廣到其他相關部門。

2020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保障行政單位工作任務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 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一)合理編制行政單位預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行政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

(二)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如實反映單位預算;對單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四)加強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對單位所屬並歸口行政財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活動實施指導、監督;

第四條 嚴格財務管理,各種工程款按工程進度由各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局長簽字後方可支付、經費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各項支出嚴格按標準使用,不得虛報冒領。

第五條 嚴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罰沒款及其他資金,特殊情況必需借公款時由領導批准;借支範圍不得超過個人的月工資標準。

第六條 其他事業性收費和行政性收費,必須實行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統一收據、票據,不得使用普通收據;對統一票據要嚴格管理,不得隨便轉借外單位和個人。對所收各項費用,全額上交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

第七條幹部出差期間的住宿費、差旅費等均按有關文件執行。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篇六

摘要:國家經濟體制不斷的改革, 因此行政事業單位的改革也在不斷地深化, 政府開始重視預算管理, 傳統的預算管理模式已經不適應現代社會經濟的發展了, 政府在通過預算會計制度的改革方式來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 所以對於行使政府職能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工作來説其已經形成的預算會計制度已經很難發展下去, 因此在新時代, 預算會計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斷的加快, 其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影響也在逐漸增加, 因此行政事業單位為了更好地適應預算會計制度改革的問題, 及時地調整會計工作方式方法。

關鍵詞:預算會計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 改革; 影響;

為了深化預算會計制度改革體制建設, 更好地適應新的社會要求, 因此需要行政事業單位完善自己的會計體制, 雖然在會計體制建設過程中, 行政事業單位暴露出很多的會計問題, 但是預算會計制度改革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建設具有很重要的影響, 在新時代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建設應該照在預算會計制度改革的背景紙上, 逐步完善自己的會計體系建設, 最終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共同發展。

一、行政事業單位進行預算會計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會計制度改革是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必然選擇, 因此我們應該用發展和創新的眼光看待預算會計制度改革對行政事業單位發展的重要作用。

(一) 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 有利於實現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主要內容是財務管理效果, 而在財務管理中預算管理是最基礎的內容和環節, 尤其是我國進入新紀元以後, 國家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經濟策略, 因此行政事業單位也應該制定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預算體系, 在我國的預算制度改革中, 一個完善的預算管理制度能夠加強政府的管理。同時有利於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做好預算工作, 重視預算會計制度改革, 重視預算的編制, 執行以及後續的核算和評估等內容, 推進預算會計制度的改革是必要因素, 能夠發揮會計的職能, 便於資源共享。

(二) 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的保障

現階段, 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問題普遍存在, 因此預算的執行力度不夠, 直接導致了財務管理水平下降, 發揮不出自己應有的作用, 但是在預算會計制度改革的帶動下, 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 可以從最基礎的方面解決現實工作中的不足的情況。因為行政事業單位在預算會計制度改革以後, 可以按照相關的國家制度, 改進會計的預算方法, 提高預算管理的能力, 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為更好的幫助行政事業單位適應新的財務管理的環境, 推進改革進程。

(三) 行政事業單位內控發展的需要

行政事業單位與其他單位不同, 它代表人民行使權力, 所以其職能也應該與人民的需要相關, 因此行政事業單位的職能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因此在改革中, 最重要的就是改革會計制度, 因為所有的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活動的基礎是資金的需求和管理, 只有合理的使用資金, 構建科學的內控管理體系, 才能在激烈的市場中促進發展。行政事業單位內控的發展取決於預算會計制度的改革, 規範預算編制秩序, 提高預算的質量, 清楚的瞭解資金的去向, 加強監督的作用, 預算公開透明, 保證行政事業單位的發展。

二、預算會計制度改革內容在行政事業單位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市場經濟的發展決定了我國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需要改革, 雖然會計制度的改革帶來了會計工作質量的提高, 但是因為一些因素的影響, 會計工作依然存在很多的發展問題。

(一) 預算會計制度管理體系不完善

預算會計管理體系的主要內容是會計報表, 而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報表主要是資產管理表, 收支表, 資產負債表等, 但是站在財務管理的角度看, 因為預算會計的管理體系不完善, 因此單位管理者很難掌控單位的財務情況,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對預算報表的管理不完善, 會計信息制度不健全, 報表的真實性很難驗證, 因此對於資金的管理不安全, 所以各種會計的信息重複, 而且可利用的價值很小, 這就是由於預算會計制度管理體系不完善的結果, 所以財務管理工作質量差。

(二) 預算的相關法律法規還需要完善

在預算制度改革的影響下, 核算制度也在變革, 但是因為我國的財務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 因此很多行政事業單位不管是預算還是核算的改革都不符合單位發展的實際情況, 所以給單位的預算以及核算工作帶來很多困難, 因為很多行政事業單位按照預算會計制度改革改變自己的預算管理體制, 但是其中出現的問題不能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因此很多單位的管理者對這種情況就會產生抵制的心理, 他們要避免因為自己的使用不當給單位的發展帶來損失, 所以説, 由在沒有法律保障下的預算會計制度改革會影響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發展。

(三) 會計科目設置與預算會計制度改革相悖

會計科目設置不合理主要體現在費用支出方面, 傳統的預算會計制度設置了費用支出的專款專用經費內容, 雖然看着類似的兩個方面可以放在一起, 但是實際有很大差別, 預算會計制度改革以後, 兩者被合併在一起, 變成事業單位的支出, 只要是經費的支出就會進行統一的核算, 這樣方便了核算的結果取得。所以説預算會計科目的設置不符合行政事業單位發展的實際情況, 缺少對資金的變化情況的管理, 雖然資金都是國家財政支出, 但是還需要按照實際的情況及時調會計科目, 防止因為會計科目的不科學印象預算會計制度的職能的發揮作用。

(四) 資產管理困難, 財務風險增加

行政事業單位的所有資產都是來源於財政, 不管是固定資產還是流動資金, 因為資金來得容易, 因此對資產的管理不重視, 雖然已經意識到預算會計制度改革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要求, 但是因為不重視, 所以雖然在改革的制度下依然為自己説了算, 會計工作中的固定資產管理不健全, 丟失現象嚴重, 缺少有效的處理機制, 尤其是維修保養和報廢現象處理不當, 同時單位內部還出現虛報固定資產的想象, 這就造成固定資產的真正價值不能在預算會計報表中完整體現出來。因此財務風險就很大, 這不利於國家財產的安全管理, 更不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水平的提高。

三、解決預算會計制度改革下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中問題的對策

(一) 完善會計工作的相關的法律法規

在我國法律在任何行業都有權威性和約束性, 因此在預算會計制度改革的背景下,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應該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來開展工作, 因為這也是對自己的一份保障, 所以説國家應該完善法律對預算會計制度的保護租用, 保證行政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因此就能促進日常工作的開展, 規範各種出現的問題, 有利於監督部門作用的發揮, 在改革新環境下, 創新工作方法, 能夠提高會計工作的效率, 最終在行政事業單位合法權益的保護下進行預算會計制度的改革工作。

(二) 明確會計工作目標, 完善預算會計制度

預算會計制度改革也需要依據會計目標來完成, 因此會計目標的制定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 僅僅聯繫會計的相關制度, 逐步完善預算會計報告體系, 依據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改革的要求來改變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工作程序, 然後依據現階段行政事業單位的發展情況, 規範統一的會計工作制度, 細化會計分工, 明確會計工作職責, 規範行業的發展秩序, 提高會計體系建立的科學性和實用性。同時要構建責任制度, 依據監督部門的權利, 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同時重視預算的編制工作, 保證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調動會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以此來完善預算會計制度, 保證預算會計制度符合行政事業單位發展的實際情況。

(三) 調整會計科目設置, 避免發生財務風險

會計科目的設置情況應該建立在全面掌握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情況的基礎上進行, 依據財務情況做好預算管理, 然後調整現有的不合理的會計科目, 為了更好的適應預算會計制度改革, 其次還要分類設置會計科目, 設置固定資產管理, 資金管理, 經費的支出和收入報表等, 並且利用信息技術, 提高會計人員的學習能力和工作能力, 減少會計的工作量, 提高會計的工作效率, 最終做到資源的優化分配, 減少數據存在的問題, 按照正常的財務管理順序, 控制財務風險的發生, 提高預算的科學性, 建立統一的預算管理的標準, 最大限度的發揮預算會計制度的作用, 縮減收支之間的差距, 保證會計信息的完整顯示行政事業單位的整體發展情況。

四、結語

行政事業單位的發展對我國的政治和經濟的發展影響很大, 我國政府需要高度重視行政事業單位的發展前景, 重視預算會計制度改革對行政事業單位發展的影響, 並且單位應該從內部的實際發展情況入手, 分析會計工作存在問題的原因, 尋找到科學合理的解決對策, 最終構建科學的預算會計制度, 避免財務風險發生, 保證財政資金的使用安全, 創新工作方法, 推進行政事業單位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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