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實用文精選 >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作用

實驗室儀器和設施是測試產品及各種材料物資性能和質量情況的基本工具,只有實驗分析儀器設施的質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確使用,才能提供出準確、可告、真實的檢測實驗數據。所以公司必須加強對實驗室儀器設施的規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實驗室儀器、設施的管理,應根據其專業知識性很強的特點,實行專人負責包乾制。即將所有的實驗設備、化驗儀器分配到人,其責≤≥任內容包括保管、使用、保養、檢修、申請更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均要規範,符合要求。 實驗室主任負責對本室各責任人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並按本制度規定的實施內容進行工作檢查和考核。

3.精密儀器的管理

3.1 各種精密儀器(包括天平、火焰光度計、電導儀、熱量計、抗壓強度機等)應分別安放在不受環境干擾比較安全的地方和專用儀器室內堅固的分析台上,並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陽光直接照射、防腐蝕和防止電爐高温熱源的影響。

3.2 不得隨意搬動拆卸、改裝精密儀器,如確有需要必須經實驗室主管同意,並應作出相關的備查記錄。

3.3 精密儀器的使用須經計量部門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3.4 精密儀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須嚴格按説明書規定,無關人員不得隨意撥動儀器旋鈕,以免損壞儀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5 精密儀器技術資料應作為技術檔案妥善保管,並做好使用檢修記錄。非常用的技術資料應統一存放公司檔案部門保管。

4.玻璃儀器及化驗儀器用具的管理

4.1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儀器須放在平穩不易摔落之處。

4.2 容量儀器的使用方法應嚴格按操作規定進行,以保證分析結果的準確度。使用過程應特別注意輕拿輕放,防止破損。

4.3 所有玻璃儀器在使用完畢後必須洗乾淨。不要在容器內遺留油脂、酸、鹼液等腐蝕性及毒性物質。滴定管、移液管等洗淨後要用淨濾紙包住兩端,以防沾污。

4.4 帶磨口塞的儀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試劑瓶等)在清洗前必須先作記號,塞口不能互混。帶磨口塞的儀器長期不用時,磨口塞應墊一張紙片,磨口塞間若有沙粒時不能用力轉動,間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損傷。

4.5 成套性的玻璃儀器使用完畢須即時洗乾淨,磨口接口用乾淨紙包好,放人儀器盒中保存。

5.實驗設備(設施)的管理

5.1 所有的實驗設備均應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設備,防範事故發生。

5.2 所有的實驗設備必須安裝在專門的實驗房間,由專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後均要進行保養和場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

5.3 實驗設備的配套電氣設施如電源控制櫃等如發生故障應通知相關專業人員修理,非本專業操作者不得擅自處理,以防意外事故。

5.4 實驗設備中的'機械傳動部位的潤滑和維護等工作,應按設備動力科制定的潤滑控制點圖表和檢查維護部位,按時進行保養和檢查。常見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現大故障應通知設備科安排解決。

6.實驗儀器及設備的報廢、更新管理

6.1 實驗儀器(包括器具)和設備由公司質管部門根據公司產品生產的需要,統一進行計劃管理,每年初由計量科(或實驗室)報出申購計劃,質管部審核後交公司統一規劃安排採購。

6.2 儀器、設備的更新應遵循精度對口、選型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對有特殊要求的儀器在購置時,實驗室可派專人配合採購部門進行質量把關。

6.3 實驗室應本着節約的原則,對能修復使用,又不影響測試工作精度的儀器設備不能作報廢更新上報。無法修復,失去使用價值的,也要報請上級部門組織鑑定方能作報廢和淘汰更新處理。

6.4 設備報廢及事故的處理

6.4.1 設備器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由於主要零部件老化導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屬於自然廢損;由於儀器設備本身內在質量問題,在使用時,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損壞,則為非責任性損壞,按有關手續辦理廢損處理。

6.4.2 如因責任心不強,違規使用或保管混亂,造成損壞,應作為責任事故,除按有關手續辦理廢損處理外,還應對責任者進行處罰,具體按公司“責任事故處罰條例”辦理。

7.附件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二

一、按照教學實驗的實際需要,有計劃的購置和使用大型儀器設備。

二、嚴格驗收制度:精密儀器設備驗收後,1周內有關人員驗收簽字、辦理入賬入庫手續。

三、嚴格管理制度:對精密儀器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定期對設備儀器進行檢查、維護,並做好詳細記錄,總務主任定期檢查。如有損壞丟失,應按操作規程做及時處理,並馬上彙報查明原因,提出近一步處理意見。對於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力損壞或丟失,將按照學校有關賠償制度予以賠償。

四、嚴格使用手續: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需要填寫使用記錄單,使用前需詳細閲讀儀器設備的使用説明。未經總務主任簽字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儀器設備,更不允許私自借出,否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經批准借出的儀器設備,要辦理必要的手續,按期歸還。

五、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調離實驗室時務必將本人所保管的賬物卡向財產保管員交接清楚,辦理必要的交接手續。

六、對於淘汰或因自然損耗而確實不能使用的精密儀器設備要及時辦理報損報廢手續,要報廢的設備需先經總務主任認可後,再填寫《報損損報廢單》報校長審批。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三

1、由於下列主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應予賠償。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規範進行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2)未掌握操作技術和未了解儀器性能而輕率動用。

(3)教師、實驗人員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2、由於下列客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可不賠償。

(1)正常使用中發生合理的自然損壞。

(2)經過批准試用的複雜儀器設備。

(3)由於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壞。

(4)由於缺少必要條件,雖經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損失。

3、屬於下列情況,可按損失值酌情處理。

(1)遵守制度,因偶爾疏忽造成損失後,能主動如實報告,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認錯較好的。

(2)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賠償修理費用。

(3)損失零配件能夠修配的,可以賠償零配件的價值。

4、賠償處理權限按學校有關制度執行。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四

1、試驗室儀器設備的保管維修及保養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註説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情況、計量鑑定證書、使用説明書、維修保管記錄。

4、所有儀器設備必須由試驗室人員親自操作,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則,出現儀器損壞和意外事故,由試驗室人員和當事人共同賠償。

5、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程,按章操作,如出現違章操作,導致儀器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6、對設備的維護保養,須養成良好習慣,使用後的儀器、各種試模等,必須擦乾淨,然後塗油防鏽;電子儀器長時間處於儲藏狀態時,每月必須開機運行2小時以上,避免電子元件受潮受損;大型及精密儀器必須配備防塵罩。

7、各種儀器要求定期校驗,大型設備應讓技術監督部門按時標定校核,保證設備精度。

8、儀器出租業務,在不影響本試驗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餘設備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可以租賃,採取有償服務,不得擅自外借儀器,如私自外借儀器造成儀器損壞或丟失,按原價5%賠償。

9、儀器的正常損耗,必須按手續申報,經核實後方準報損。否則,按非正常損壞、丟失論處。對於陳舊設備屬固定資產範圍的,經有關部門驗證後,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五

1、指定專人全面負責麻醉機、各類麻醉器材的領取、保管、報損等管理工作,建立賬目,定期檢查,做到賬物相符。

2、麻醉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由麻醉護士和麻醉醫師共同完成。

3、麻醉機、監護儀等貴重儀器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維護,發現缺失或損壞立即報修,保證麻醉設備的完好。喉鏡等麻醉器械經常檢修,以備隨時應用。

4、使用醫療器械必須瞭解其性能,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麻醉設備。

5、麻醉前認真檢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儀器是否工作正常,如有異常立即通知器械部及時維修。

6、麻醉後應關閉各種開關,取下各種銜接管、消毒螺紋管、呼吸囊等。

7、麻醉設備使用後,須經清潔、消毒處理後及時歸還原處。

8、掌握各類儀器性能,熟悉保養方法,分別保管。注意保養維修,保持儀器清潔乾燥,防止生鏽、損壞,提高使用率。

9、對使用機率較小的麻醉設備,至少每週檢查一次。

10、每班認真交接,有登記。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為加強對儀器設備檔案的管理,妥善收集與管理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的相關資料,制定本細則。

2、適用範圍

2.1本細則適用於醫院對重點儀器設備資料的管理,包括設備説明書、合格證、維修證、圖紙等全部隨機資料及後續服務資料。

2.2本細則僅針對儀器設備檔案的管理,從屬於醫院《檔案管理制度》。

3、管理範圍

3.1凡價值在1萬元以上的進口和國產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必須建立檔案。

3.2凡屬歸檔範圍內的儀器設備的購置申請報告及批覆文件,應存入該儀器設備檔案內。

3.3凡屬歸檔範圍內的儀器設備,到貨後應由藥械部的兼職檔案人員參加開箱驗收,詳細填寫驗收報告(一式兩份)並存檔備案。

3.4凡屬歸檔範圍內的儀器設備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儀器設備説明書、樣本、圖紙、技術操作規程、合格證及安裝調試等材料,均為存檔範圍。

3.5已建檔的儀器設備在管理、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應歸檔,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

4、工作要求

4.1藥械部的兼職檔案員負責儀器設備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維修和使用統計工作。

4.2儀器設備檔案內的文件材料,要按時間順序排列,用鉛筆編寫頁號,凡有文字的頁面,都要編號,正面標在右上角,背面標在左上角,並完整填寫卷內目錄。

4.3儀器設備檔案應一式三份,原件交院辦(人事行政部)檔案室,一份複印件留在設備使用部門備用,一份複印件在藥械部存檔。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監督、檢查檔案管理情況和設備使用情況。

4.4儀器設備檔案應放置在專用的檔案櫃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壞和散失。

4.5儀器設備檔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須借用時,應經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同意。

4.6辦理借閲手續後借出的檔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毀壞和遺失,並應按期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由借用人負責賠償。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七

一、教學儀器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教學儀器要設立賬目,內容包括儀器名稱、來源、數量、單價、金額,做到賬、卡片、實物相符;學校教學儀器一律不準外借。

三、教學儀器設備應按標準分類編號,定櫃、定架存放,並在櫃上貼有存放儀器名稱、數量的卡片,以便查找和使用;藥品和儀器分櫃存放。

四、各類儀器説明書要裝訂成冊,專架存放,以便正確使用。

五、教學儀器室內要張貼演示、分組實驗安排表,設置實驗記錄單和報告單,為實驗教學開展服務。

六、學校建立教學儀器使用、歸還、賠償制度,儀器管理人員對儀器的`使用、歸還、賠償都要有記載,需要請示領導的,及時向領導請示。

七、儀器管理人員要愛護儀器設備,及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使儀器設備始終處於完好狀態;要經常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工作,室內要保持乾淨、整潔、通風,做到防潮、防鏽、防火、防盜。

八、主管領導每學期對教學儀器管理工作進行不少於兩次的檢查、指導;學期末進行全面檢查,做為儀器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

九、儀器管理人員若更換工作或調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篇八

為保證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更好地為教學、科研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每個實驗室設一名財產管理員,負責本實驗室的財產管理工作。對固定資產(800元以上),要逐台建卡、建帳,做到帳、物、卡相符。對陳舊設備要辦理上交、退役、報廢、降級使用、調出、報失、報損等手續。800元以下低值耐用設備及工具和兩用物品(包括錄像帶、錄音帶、磁盤等),要建帳,做到帳、物相符。

二、本教研組教師借用儀器設備,要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到財產管理員處辦理借用手續。借用物品要定期進行清理。

三、外教研組(本系或外系)借用,儀器設備要由借用教師申請,雙方實驗室主任同意(簽字)後,辦理借用手續(填寫借用設備憑據),借用期限由雙方協商,辦理有關手續。

四、為了充分提高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在不影響本教研組教學、科研的前提下,可以向外單位借出儀器設備,並收取一定的費用,作為更新維護設備用。出借設備收費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設備出借期限為一個月,過時要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借用單位有權加收兩倍以上的租金,並及時追回。

五、出借儀器設備在借出和歸還時,雙方要進行檢查驗收。借用過程中如發生損壞、丟失等事故,應立即組織力量查明原因,當事人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由實驗室主任會同管理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報系設備管理負責人審核並上報學校實驗室與設備處備案。經實驗室主任、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凡屬責任事故,當事人要承擔責任和經濟賠償;凡屬非責任事故,可以不賠償,但要研究事故原因,防止再次出現事故。具體賠償處理按學校有關規定酌情辦理。

六、學生實驗中,借用器材要登記,實驗後要如數交還。

設備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九

1 目的

確保實驗室使用的儀器設備正常運行和使用。

2 範圍

各實驗室內分析儀器等。

3 職責

3.1 實驗室主任統籌管理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正常運行和使用。

3.2 儀器管理人員和儀器使用人員負責對儀器設備進行購置、安裝、調試、保養和維護。

4 儀器設備的購置

4.1 根據工作需要,實驗室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由儀器管理人員和儀器使用人負責擬購儀器的調研和採購。

4.2 調研過程中,儀器管理人員和儀器使用人必須儘可能多地瞭解各個廠家儀器的性能,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選定儀器型號,報部門負責人批准。

4.3 所購儀器必須符合合同規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應做退貨或與供貨方協商處理。

4.4 小型電器設備和設施的購置直接由設備設施負責人提出計劃,實驗室主任批准,並做好記錄。

5 儀器設備的驗收

5.1 實驗室主任、儀器管理人員和儀器使用人共同完成驗收。

5.2 應檢查外觀是否完好,是否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説明及書裝箱單,並將資料存檔,複印件供操作人員使用。

5.3 清點備件是否按合同規定備齊。

5.4 由儀器管理人填寫驗收記錄、儀器登記表。

5.5 實驗室主任確定儀器管理人員。

5.6 儀器管理人員對具備相應合格資料的小型電器設備和設施並做好驗收記錄完成驗收。

6 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

6.1 儀器管理人員檢查供電電源是否與儀器相匹配,儀器設備工作環境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

6.2 儀器的安裝調試工作應在生產廠家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對安裝調試中發現的問題,由儀器管理人員及時彙總反饋給生產廠家解決。

6.3 嚴格按照儀器説明書進行安裝調試,儀器使用人員要及時記錄儀器的各項工作性能,審查儀器的工作性能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並遞交調試、性能檢驗報告。

6.4 調試期間,儀器使用人員要積極、主動地接受廠家的培訓,獨立掌握儀器的基本操作。

6.5 儀器安裝調試完畢後,儀器使用人負責寫出書面調試報告,進口儀器説明書應譯成中文後與儀器的原始資料一起存檔,當説明書內容較多時,應至儀器操作程序翻譯成中文。

7 儀器設備的使用與保養

7.1 儀器使用人員要經過認真學習,熟悉儀器的工作性能,掌握儀器的工作原理,認真操作。

7.2 大型精密儀器要專人專管專用,責任到人,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一般儀器也不得隨意搬動。儀器離開、返回實驗室均應通知儀器管理人員,儀器返回後,在使用前由儀器管理人員對其性能進行核查,顯示滿意結果方可使用。

7.3 儀器使用後要記錄儀器的工作情況、使用時間、使用人員,有無異常現象發生等,填寫儀器使用記錄表。儀器使用完畢後,要做好現場清理工作,切斷電源、熱源、氣源等,並做好防塵措施。

7.4 按照儀器規定達到的指標或調試時的性能指標定期進行檢驗,並且登記備查。(大型儀器半年一次,常規儀器三個月一次,檢驗項目包括儀器的穩定性、靈敏度、精密度與精度等)。

7.5 不是經常使用的儀器要定期通電檢查(梅雨季節每週通電一次,其它季節半月通電一次)和更換防潮硅膠(硅膠發紅即更換)等,並且登記備查。

7.6 與儀器配套使用的電腦不得安裝與儀器使用無關的軟件。

7.7 有特殊要求的儀器要按特殊要求進行維護。

7.8 儀器室內要穿工作服,不準吃零食,不準吸煙,保持室內整潔、衞生、乾燥,一切有腐蝕性物質不得存放在儀器室內。

8 儀器設備的管理與維護

8.1 每台儀器應有固定標識牌,包括儀器名稱、儀器型號、儀器出廠號、固定資產號、購置日期、儀器管理人員等。

8.2 每台儀器由儀器管理人員建立儀器檔案。內容包括儀器使用説明書、生產廠家、生產日期、購進時間、啟用時間、驗收報告、調試報告、使用登記、維護和維修記錄、儀器故障記錄及檢定記錄(檢定合格證書),交由檔案員存檔。

8.3 儀器使用人員要經過嚴格培訓,要能獨立熟練地操作儀器。其中儀器責任人要負責儀器的日常維護。

8.4 所有儀器設備應配備相應的設施與操作環境,保證儀器設備的安全處置、使用和維護,確保儀器設備正常運轉,避免儀器設備損壞或污染。

8.5 所有儀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異常現象發生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終止測試。由儀器責任人向室主任和分管站長彙報,按儀器設備的維護和維修程序申請維修。在維修期間應加以“停用”標識,避免其他使用人員誤用。

8.6屬於國家法定計量檢定的儀器設備,應按有關文件規定,送計量部門定期檢定,經檢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檢定結果在儀器醒目位置貼上儀器使用“三色標識”。即:“合格”、“準用”、“停用”。

8.7 所有儀器由儀器管理人員建立儀器檔案,並制定儀器設備一覽表新儀器要及時歸檔,並添加到儀器設備一覽表。

8.8 儀器檔案要做到一台一檔,主要內容包括:儀器登記表,技術説明書,驗收調試報告,維修報告,使用及維護情況記錄表及檢定報告。

8.9 每台儀器設備的檔案應按儀器設備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管理、整理並定期進行清點,以防資料丟失,一般一個季度一次。

9 儀器設備的維修

9.1 儀器的一般故障,由儀器使用人員自行排除。同時實驗室主任,並在儀器使用記錄表上登記。較重大故障要報告部門負責人。

9.2 當儀器出現使用人員不可解決故障時,必須填寫儀器維修申請單,由專業人員維修,大、中型精密貴重儀器未經維修人員同意,不得私自拆卸。

9.3 檢修過程中,使用人員和維修人員應積極配合。檢修完畢,維修人員應填寫維修記錄或報告,使用人員應進行性能檢驗並有檢驗報告。檢驗證明其功能指標已恢復後,該儀器方可投入使用。

9.4 當儀器的故障無法得到修復或修復後的部分性能指標下降,應申請儀器設備降級或報廢。

10 儀器設備的檢定和校準

10.1 各類不同的儀器必須根據儀器的使用説明和分析項目制定一套調校、檢定方法,定期進行調校、檢定,每次調校、檢定過程都應做好記錄。

10.2 對需要強檢的儀器,質保室應及時按照強檢規定送檢。檢定報告要及時歸檔。

10.3 對調校、檢定不合格的儀器,一律不準使用。

10.4 大型儀器一經搬動都必須進行調校、檢定。

10.5 對所有儀器實行標誌管理,核定計量檢定證書及校準結果後分別貼上國家技術監督司認證辦公室統一制訂的標誌。凡見“停用”標誌不得使用。

11 儀器設備的降級、報廢

11.1 儀器的降級使用,必須履行以下程序:

11.1.1 儀器的部分性能指標下降,且無法改善的情況下,由儀器責任人向室主任提出書面申請。

11.1.2 部門負責人、實驗室主任、儀器管理人員和儀器使用人共同參加鑑定。

11.1.3 鑑定必須降級使用的,由部門辦公會研究批准。

11.2 降級使用的儀器包括:

11.2.1 按照儀器規定的指標,經調試達不到要求的可降級。

11.2.2 有某項指標不穩定的可降級。

11.2.3 經過改裝、大修和超年限使用的可降級。

11.3 需要做報廢處理的儀器包括:

11.3.1 儀器性能達不到現行的環境監測標準的可報廢。

11.3.2 儀器損壞,無法修復的可報廢。

11.4 需要報廢處理的儀器,必須履行以下程序:

11.4.1 經儀器管理人員查明原因並提出書面報告上報分管領導。

11.4.2 部門負責人組織儀器管理人、儀器使用人及室主任共同參加鑑定。

11.4.3 鑑定必須報廢的儀器,由儀器管理人員填寫儀器報廢申請表報部門負責人再上報分管領導研究批准。大、中型精密、貴重儀器的報廢必須寫出專題報告。

11.4.4 批准後送檔部門檔案室然後上報辦公室和公司檔案室核銷固定資產和整理儀器檔案。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shiyongjingxuan/9dgrpg.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