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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薪酬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薪酬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合同管理制度 篇一

1、經辦銷售人員填寫時,字跡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

2、合同內容填寫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補充協議等。

嚴格執行合同規定價格體系,規定條款;如,出現變更、修改或補充,要及時向上級部門評審。

填寫不得有空白欄,無內容填寫應用“/”劃去,否則造成後果自行承擔。

加蓋印章應該在相關重點條款及簽字以及合同文本夾縫處。

3、合同簽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區域經理填寫後需大區經理審核簽字,審核每一條款,各項數據是否正確,在交銷售總監審批。

原則上合同一式兩份,客户、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一份由銷售內勤存檔管理。

薪酬管理制度 篇二

1、企業薪酬策略的制定

企業薪酬策略的制定,對後續環節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企業薪酬策略的制定應包括水平策略和結構策略兩個方面。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編寫薪酬政策方面的文件,為後續環節提供原則和方向。

1.1薪酬水平策略

薪酬的水平策略主要是制定企業相對於當地市場薪酬行情和競爭對手薪酬水平的企業自身薪酬水平策略。薪酬水平策略主要有:

(1)市場領先策略。採用這種薪酬策略的企業,其薪酬水平在同行業中一般處於領先地位。

(2)市場跟隨策略。採用這種策略的企業,一般都建立或找準了自己的標杆企業,企業的經營與管理模式都向標杆企業看齊,保證同樣的薪酬水平跟標杆企業相差不多。

(3)成本導向策略。又叫落後薪酬水平策略,採用這種薪酬水平的企業一般實行注重的是成本領先,即企業在制定薪酬水平策略時不考慮市場和競爭對手的薪酬水平,只考慮儘可能地節約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的成本,這種企業的薪酬水平一般比較低。

(4)混合薪酬策略。就是在企業中針對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崗位、不同的人才,採用不同的薪酬策略。

1.2薪酬結構策略

薪酬結構主要是指企業總體薪酬所包含的固定部分薪酬(主要指基本工資)和浮動部分薪酬(主要指獎金和薪酬薪酬)所佔的比例。薪酬結構策略主要包括有:

(1)高彈性薪酬模式。是一種激勵性很強的薪酬模型,浮動薪酬是薪酬結構的主要組成部分,薪酬中固定部分比例比較低,而浮動部分比例比較高。這種薪酬模型,員工獲得的薪酬完全依賴於工作薪酬的好壞。

(2)高穩定薪酬模式。是一種穩定性較強的薪酬模型,基本薪酬是薪酬結構的主要組成部分,浮動薪酬等處於非常次要的地位,員工收入非常穩定,幾乎不用努力就能獲得全額的薪酬。

(3)調和型薪酬模式。是一種既有激勵性又有穩定性的薪酬模型,浮動薪酬和基本薪酬各佔一定的比例。當比例變化時,這種薪酬模型可以演變為以激勵為主的模型,也可以演變為以穩定為主的薪酬模型。

此外,企業在薪酬結構設計時,還可以選擇混合型薪酬結構策略。這種策略的特點是針對不同的崗位、不同人才的特點選擇不同的薪酬結構策略,如對嚴格要求自己、積極上進、喜歡接受挑戰的員工可以採用高彈性的薪酬模型,對老老實實做事、追求工作和生活穩定的員工可以採用高穩定型的薪酬模型。

1.3、策略因素

薪酬策略因素主要包括戰略發展階段、文化、市場和價值等因素。

(1)戰略與發展階段因素。企業薪酬結構設計必須與企業自身的發展階段和戰略導向原則相一致,不同的階段對薪酬策略要求是不一樣的。

(2)文化因素。主要是指企業工作所倡導的文化氛圍,一般包括功能型文化、流程型文化、時效型文化和網絡型文化。

(3)市場競爭因素。包括市場薪酬水平、市場人才供給與需求情況、競爭對手的薪酬政策與薪酬水平、市場特點與競爭態勢等。

(4)價值因素。指企業必須支付薪酬的因素,一般包括崗位、知識能力和薪酬三大因素。

2、企業薪酬設計原則

企業薪酬體系的設計應遵循一定的原則,這些原則包括戰略導向,經濟性,員工價值,激勵作用,相對公平、外部競爭、團隊原則、隱性原則、雙贏原則等。

(1)戰略導向原則。戰略導向原則強調企業設計薪酬時必須從企業戰略的高度分析,制定的薪酬政體系時應體現企業的發展戰略要求。

(2)經濟性原則。薪酬結構設計的經濟性原則強調企業設計薪酬時必須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發展的特點和支付能力。

(3)激勵作用原則。激勵作用原則就是強調企業在設計薪酬時必須充分考慮薪酬的效果。企業在設計薪酬管理制度時,要考慮多種因素來確定薪酬的結構及發放方式。

(4)外部競爭性原則。外部競爭性原則強調企業在設計薪酬管理制度時必須考慮到同行業競爭對手的薪酬水平,保證企業的薪酬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的競爭力,這樣才能夠在最大限度上吸引和留住企業發展所需要的關鍵人才。

(5)團隊原則。在合作性企業中,人員能夠認識到只有通過團隊協作,自己才能獲益。儘管從激勵效果看,團隊獎勵比個人獎勵效果要弱些,但為促進團隊成員的相互合作,防止員工間工資差距過大,導致部分員工的心態不平衡,有必要建立團隊獎勵計劃。

(6)雙贏原則。員工和企業都有其固定的目標取向。就薪酬而言,員工希望獲取高報酬來體現自己的價值,企業希望有效利用資源和降低成本,以“較小的投入獲得較大的回報”。

3、企業薪酬崗位設計

崗位設計是在企業組織機構設計的基礎上,將總任務或工作總目標合理分解、排序、形成員工責任和任務,再將這些責任和任務進行分類、整理、確立相應崗位,同時明確該崗位在組織中與其他崗位的關係,從事這些崗位的人員應具備那些基本條件,以有利於整個組織順利有效的運轉。

4、企業薪酬崗位評價及方法

崗位評價是在崗位分析和描述的基礎上,對崗位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如崗位對企業的影響程度、職責範圍、任職條件、環境條件、勞動強度等要素進行綜合評價,以確定本崗位在企業中相對價值的一個過程。在崗位評價中,一是要真實、客觀地反映崗位的相對價值,而不是絕對價值;二是要科學、客觀、合理地運用技術手段進行評價,反映崗位的內在價值;三是對崗位對應的工作性質所發生的變化做出相應反應;四是對其他崗位的`人事管理關係劃分清晰。對崗位評價的數學模型有許多,但如何確定各評價指標的權重而又消除過多的人為影響因素,是綜合評價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崗位評價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排序定級法。由評價人員根據各崗位的重要程度進行分析判斷,根據崗位相對價值的大小按照升序或降序來確定崗位等級。

(2)分類法。也稱分級法或套級法。即事先建立起一個等級序列,為各個等級設定明確的標準,明確本等級崗位的難易程度和職責要求,然後將各崗位與標準進行對比分析,將其歸併歸入相符合的等級的過程。

(3)因素比較法(層次分析法)。是同時確定崗位評價與崗位工資的方法,可作為是對排序法的一種改進。

5、薪酬調查

薪酬調查主要解決的是薪酬外部競爭性的問題,以使員工在將自己投入與產出比值橫向比較時感到公平。其調查的主要內容是本行業、本地區,尤其是主要競爭對手的薪酬況狀。資料來源可以是公開的統計資料,也可以是抽樣採訪、問卷調查或者是招聘信息等。

6、薪酬結構設計

薪酬結構設計實際上是薪酬內部一致性與外部競爭性平衡的結果。一個完整的薪酬結構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薪酬的等級數量、同一薪酬等級內部薪酬變動的範圍(最高值、中間值、最低值)、相鄰崗、各薪酬等級之間的交叉與重疊關係。通過薪酬結構設計,可以將企業內部所有崗位的評價點值按照統一原則轉化為實際薪酬值。

7、薪酬制度的實施

根據薪酬結構設計所制定的薪酬結構,制定與其配套的薪酬制度,一併推廣執行。實施時要注意企業和職工的承受能力以及特殊人羣的心態,要以積極穩妥的方式,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切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舊薪酬制度的平穩過渡。

企業薪酬管理制度 篇三

一、中小民營企業現狀

普遍認為,500人以內的企業屬於中型企業,200—300人以內的企業屬於中小型企業,100人以內的企業屬於小型企業,10人以內屬於微型企業,這類企業的共同特點:管理相對薄弱,實施正規化管理成本高,人員配置不齊全,很難專業化,職業化,因此需要一套簡單、易於理解、便於操作的人力資源運用策略。薪酬政策在中小企業中是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策略最重要的實施基礎。

中小型企業普遍存在生命週期短暫的問題,在美國每年新成立的小公司約50萬户,其中3/4在當年就倒閉破產,只有約20%的成功率,日本公司的成功率只有12%。這種狀況,對中小型公司來説,其挑戰是巨大的,自始至終變化是其最重要的特徵。創業期,發展成長期,衰退期的變化迅速。

企業運營所擁有的資源包括:資本資源、人力資源、技術設備資源、信息資源和自然資源等。在企業所有可調配的資源中,人力資源的運用是最重要體現,制定企業競爭策略,反映企業文化,實施價值創造,形成商業模式,組成組織架構,執行目標追求。對於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更難以像大型企業一樣,配置專業專門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因此人力資源管理就是中小企業管理的關鍵點,而薪酬政策和策略理所當然成為中小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和首要考慮的問題,從而薪酬策略成為中小企業實施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在成立之初,都普遍缺少相應的專業管理知識和技能。其實,可操作的薪酬策略主要是適合和能夠適時調整。

二、薪酬的三個組成部分

薪酬涵蓋了員工由於為某一組織工作而獲得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收入,其中包括薪資、獎金、津貼、養老金以及其他各種福利收入。換言之,所謂薪酬,就是指員工因為僱傭關係而從僱主那裏獲得的所有各種形式的經濟收入和服務、福利。薪酬可以劃分為基本薪酬、可變薪酬以及間接薪酬(福利與服務)三個部分。

(一)基本薪酬

它是指一個組織根據員工所承擔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或者是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而向員工支付的穩定性報酬。一般情況下,企業是根據員工所承擔的工作本身的重要性、難度以及對企業的價值來確定員工的基本薪酬的,這就是職位薪資制。此外,企業對於組織中的一些特殊人員採用技能薪資制或能力薪資制。

基本薪酬是一位員工從企業那裏獲得的較為穩定的經濟報酬,因此,這一薪酬組成部分對於員工來説是至關重要的。它不僅為員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穩定的收入來源,而且是可變薪酬確定的一個主要依據。如前所述,員工基本薪酬的確定依據通常是員工所從事的工作本身或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基本薪酬的變動主要取決於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總體生活費用的變化和通貨膨脹的程度;二是其他僱主支付給同類勞動者的基本薪酬的變化;三是員工本人所擁有的知識、經驗、技能的變化以及由此而導致的員工績效的變化。

此外,企業所處的行業、地區以及企業所在產品市場的競爭程度等等,都會對員工的基本薪酬水平構成影響。在員工基本薪酬的變化中,最重要的一種基本薪酬增長方式是績效加薪的做法。

(二)可變薪酬

可變薪酬是薪酬結構中與績效直接掛鈎的部分,有時也被稱為浮動薪酬或獎金。可變薪酬的目的是在績效和薪酬之間建立起一種直接的聯繫,這種業績既可以是員工個人的業績,也可以是企業中某一業務單位、員工羣體、團隊甚至整個公司的業績。由於績效和薪酬之間建立了這種直接的聯繫,因此,可變薪酬對員工具有很強的激勵性,對企業績效目標的實現起着非常積極的作用。它有助於企業強化員工個人、員工羣體乃至公司全體員工的優秀績效,從而達到節約成本、提高產量、改善質量以及增加收益等目的。通常而言,可變薪酬可以劃分為短期和長期兩種。

短期可變薪酬一般是建立在非常具體的績效目標之上的。長期可變薪酬的目的則在於鼓勵員工努力實現跨年度或多年度的績效目標。

事實上,許多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和一些核心的專業技術人員所獲得的企業股權以及與企業長期目標(如投資收益、市場份額、淨資產收益等)的實現掛鈎的紅利等等,都屬於長期可變薪酬的範疇。與短期獎勵相比,長期獎勵能夠將員工的薪酬與企業的長期目標實現緊密聯繫在一起,並能對一個企業的組織文化起到一種更強大的支持作用。需要説明的一點是,績效加薪和可變薪酬都與員工相聯繫,績效加薪一旦確定,就會增加到基本薪酬之上,第二年的績效加薪會在上一年已經加過薪的基本薪酬的基礎上再加薪,這樣,績效加薪就會產生一種累積作用。可變薪酬卻不存在這種累積作用,可變薪酬往往只適用於員工和企業約定的某一個績效週期,一旦績效週期結束,獎金已經兑現,那麼過去的約定就不復存在,雙方必須開始下一輪新的約定,員工也必須重新努力工作才能獲得新的績效獎勵。

因此,由於績效加薪的累積效應,即使在較短的時間內不會對企業的成本開支構成太大的問題,但是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卻很有可能給企業帶來較大的成本壓力,尤其是當企業面臨困境的時候,績效加薪有可能對企業的資金流量和運營成本構成威脅。可變薪酬則基本上沒有這方面的問題,由於它是與員工的業績或者企業的整體經營業績聯繫在一起的,因而具有較強的靈活性,一般不會對公司的成本構成持續性的影響,因為一旦員工的績效或者是企業的績效下滑,員工可以得到的獎金數量也會隨之下降。

(三)間接薪酬

員工福利與服務之所以被稱為間接薪酬,是因為它與基本薪酬和可變薪酬存在一個明顯的不同點,即福利與服務主要不是以員工向企業供給的工作時間為單位來計算的薪酬。間接薪酬一般包括帶薪非工作時間(例如年休假、承擔法院陪審任務而不能工作等)、員工個人及其家庭服務(兒童看護、家庭理財諮詢、工作期間的餐飲服務等)、健康以及醫療保健、人壽保險以及養老金等等。一般情況下,間接薪酬的費用是由資方全部支付的,但有時也要求員工承擔其中的一部分。

作為一種不同於基本薪酬的薪酬支付手段,福利和服務這種薪酬支付方式有其獨特的意義:首先,由於減少了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員工的薪酬,因此,企業通過這種方式能達到適當避税的目的;其次,福利和服務為員工將來的退休生活和一些可能發生的不測事件提供了保障(有些間接薪酬被員工看成是“以後的錢”);最後,福利和服務亦是調整員工購買力的一種手段,使得員工能以較低的成本購買自己所需的產品,比如健康保險、人壽保險等等。因此,福利和服務成本在國外許多企業中的上升速度相當快,許多企業採取了自助餐式的福利計劃來幫助員工從福利和服務中獲取更大的價值。

在計劃經濟下企業福利和社會福利混淆,許多人將國有企業的生產率低下部分地歸咎於企業的福利制度,導致許多企業對福利的看法消極多於積極,在現實中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許多企業只願意多發工資,不大願意去搞福利,陷入了“福利工資貨幣化”的陷阱。事實上,福利的特殊作用是薪酬的其他組成部分所無法取代的,如何吸取國外企業在福利方面的一些好的做法,如增加福利比例和考慮員工職業遠景等方面着手,從而幫助和提升企業在吸引、留住人才方面獲得主動,是企業需要學習、思考和設法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三、中小民營企業薪酬管理存在的問題

企業薪酬策略對招聘,用人,留人,吸引人才,甄選人才都起着重要作用。中小企業的薪酬管理普遍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個:

(一)薪酬戰略缺失

企業戰略其實就是企業謀略,是對企業整體性、長期性、基本性問題的規劃,它以未來為基點,為適應環境變化、贏得競爭優勢和取得經營業績而做出的事關全局的選擇和行動。其所要解決的是“我們經營什麼以及如何在經營中獲勝”的問題。人力資源戰略是對企業戰略的一個有效支撐,其所要解決的是“人力資源對我們取勝有何作用”的問題。企業的薪酬戰略是公司人力資源戰略的分解和細化,薪酬戰略的中心是以一系列薪酬選擇幫助企業贏得並保持競爭優勢,其所要解決的是“整體薪酬制度如何幫助我們取勝”的問題。在中小民營企業中,制定有切實可行的企業戰略的公司很少,擁有符合企業戰略和企業現狀的人力資源戰略、薪酬戰略的更是鳳毛麟角。

(二)薪酬理念缺乏

薪酬理念明確了企業在薪酬管理方面所倡導的價值導向,是薪酬體系的靈魂。它指明瞭公司為什麼樣的行為和什麼樣的業績進行付酬。大多數民營企業不知道應該對何種價值付酬,薪酬理念缺乏。他們通常的做法是按照行政級別、學歷和在企業的工作年限來進行價值分配,而對職位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員工的技能水平、員工的能力等產生績效的真正關鍵因素,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三)薪酬設計不科學

中小民營企業幾乎不做薪酬調查,即使做薪酬調查,調查範圍也很有限,只是很粗放地簡略觀察市場總體薪酬行情,其收集的數據缺乏真實可靠性,使得薪酬水平的確定缺乏科學性。此外,中小民營企業的職位評價體系不夠完善。管理者主觀設定職級職位,然後運用簡單的排序法排出員工等級,將同等級同類別的職位歸類歸檔確定薪酬等級。

(四)薪酬結構失衡

薪酬結構是由各種薪酬部分組成,這些薪酬部分一般可分為靜態薪酬(基本工資等)、動態薪酬(績效工資、獎金等)和人態工資(福利、津貼等)三類。薪酬結構失衡主要體現為兩種:第一種是薪酬結構的失衡。比如在很多中小民營企業中,福利這一薪酬要素往往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薪酬結構失衡會致使企業的薪酬體系在運行過程中缺乏足夠的靈活性,無法滿足多數員工在薪酬方面的不同需求,特別是對員工的短、中、長期激勵的組合效果產生影響。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將福利因素完全變成了保健因素,激勵效果差,自助福利的設計沒有引起重視。第二種是各類人員的薪酬單元組合比例失調,如固定工資比例過高,績效工資比例過低,導致薪酬的激勵作用無法有效發揮。

(五)薪酬政策不合理

中小民營企業薪酬對外缺乏競爭力受企業規模的限制,中小民營企業難以承受過高的薪酬成本,員工整體薪酬水平普遍低於市場水平,多數中小民營企業的薪酬政策不合理,薪酬分配不以員工對企業的重要性及其工作貢獻度為標準,而是簡單的以員工所處級別及工作內容為參考,造成中小民營企業薪酬管理對外競爭力不足加劇,企業陷入難以吸納和有效運用優秀人才的窘境。

(六)薪酬分配缺乏內部公平性

多數中小民營企業沒有完善的薪酬管理體系,員工的薪酬多半由老闆憑經驗及個人喜好在員工應聘時與之談判後確定,隨意性較大,從而造成企業員工薪酬標準的混亂。根據美國行為科學家亞當斯的公平理論,一個人的工作動機不僅受其所得報酬的絕對數目的影響,而且還受到相對報酬多少的影響。中小民營企業內部薪酬管理體系不規範,同工不同酬或同酬不同工現象嚴重,使員工產生不公平感,從而極大地挫傷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尤其是中國勞動力充裕,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主抱着三條腿的青蛙難找,兩條腿的人滿大街跑的心理,不肯糾正其薪酬管理理念,殊不知,這樣沒有制度保障單純以老闆喜好為導向的薪酬管理體系,最終只會使員工產生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等對抗心理,從而影響企業正常工作的開展。

(七)薪酬管理激勵功能弱

中小民營企業形式上都實行績效工資制,但員工的薪酬實際上無法真正同員工的績效掛鈎,特別是知識型員工,因為缺少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標準而使他們的工作貢獻度無法得到準確的衡量,其薪酬自然沒辦法與他們的績效相匹配。績效評估的不準確會導致員工工作效率下降,薪酬激勵功能弱化。一些中小民營企業老闆難改一貫只注重物質資本,忽視人力資本的傳統觀念,認為員工付出的勞動由其所得薪酬補償,只要支付及時性的高薪酬就能吸引並留住人才,並沒有認識到人力資本巨大的增值潛力,從而導致其薪酬制度缺乏長期激勵機制來引導員工行為的長期化。

四、對策

(一)從戰略出發的薪酬管理

中小企業在設計薪酬時,要考慮薪酬管理對企業戰略目標的支持,考慮如何使企業通過薪酬管理體系來支撐企業的競爭戰略,獲得競爭優勢。使員工的努力和行為集中到幫助企業在市場的競爭和生存的方向上去,使員工和企業確立共同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建議企業在確立組織的公司戰略和業務單元戰略的基礎上,確定企業的人力資源戰略,而薪酬戰略則建立在人力資源戰略基礎之上,體現出作為人力資源系統子系統的薪酬系統是如何支持人力資源戰略實現的。在確立了薪酬戰略以後,必須將薪酬戰略轉化為具體的薪酬制度和薪酬管理流程,才可以完善戰略性薪酬體系的設計。通過完善設計有效地引導員工的態度和行為方式。

(二)建立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

人才是企業發展的核心要素,中小民營企業要留住人才,建立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理念和體系至關重要。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是以員工的需求為出發點的。企業內員工的需求不盡相同,有的員工把獎金看得很重,有的員工特別是知識分子和管理幹部則更看重晉升職務、尊重人格、授予職稱等。管理者要想取得很好的領導效果,使員工的激勵水平最大化,就必須以人本主義理念為根本,以員工為中心,瞭解他們多樣化的需求並做出積極的反應,建立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

公平是保證企業薪酬管理制度達到激勵目的的前提條件,而有競爭力的薪酬政策是企業在市場上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對於通過努力工作來獲得薪酬的員工來説,企業只有保證薪酬政策的公平性,才能使他們相信付出與相應的薪酬是對等的,否則會挫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公平並不等於平均,薪酬政策的公平,是指在同一企業中不同職務所獲得的薪酬應正比於各自的工作貢獻,只要比值一致就是公平,它允許企業內部薪酬分配適當拉開差距。對外競爭性的薪酬政策,並不是指提高企業整體薪酬水平,而是指將現有的薪酬成本進行合理分配,重要程度不同的工作崗位、知識結構工作能力不同的人員給企業帶來的效益是有差異的,可以賦予不同的薪酬分配權重,從而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效益。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等對企業貢獻度大的員工的薪酬水平定位在市場薪酬水平之上,以保證其具有市場競爭力;而對於一般崗位的員工,因為市場上供過於求,替代成本較低,可將薪酬水平定位在等於或低於市場薪酬水平,以約束企業的薪酬成本。

(四)實行公開透明的薪酬支付制度

科學的薪酬管理體系要求公平的薪酬制度,而公平的薪酬制度,其前提必須是企業高層能將薪酬分配信息準確地傳達給員工,使員工瞭解企業薪級制度和可以晉升的職級,每一薪級的起薪點,最高的頂薪點等,減少員工不必要的猜測,保證員工的工作熱情。保密的薪酬支付制度只會使員工之間互相猜測,引發員工的不滿。實行公開透明的薪酬支付制度,讓員工瞭解這樣的信息,即薪酬高的人自有其高的道理,薪酬低的人也自有其不足之處。同時,企業在制定薪酬制度時,可以讓一定數量的員工代表參加。薪酬制度實施後,企業可以設立一個員工信箱,隨時解答員工在薪酬方面的疑問,確保企業薪酬制度的透明化。這樣,才能使企業員工體會到公平。

(五)設置以績效為導向的薪酬結構

企業薪酬結構的設計對企業員工的行為具有一定的導向作用,從而鼓勵員工產生企業需要的行為。薪酬具有保健和激勵兩大功能,剛性薪酬制會強化薪酬的保健功能,弱化薪酬的激勵功能,鼓勵員工出勤不出力。因此,中小民營企業薪酬結構設計時應設置績效工資,而且績效工資的比例隨着崗位級別、崗位所承擔責任的增加而增加,真正做到使企業各個級別員工的薪酬收入均與其工作績效掛鈎,並通過對員工工作績效的量化考核來確定績效工資的多少,充分發揮薪酬的正向激勵功能。

(六)合理拉開差距,更加註重公平

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應該體現效率優先,從而刺激員工之間的競爭性,提高工作效率。但在薪酬的其他組成部分,就更應該體現薪酬的公平性,從而給予員工安全感。

工資制度總則 篇四

1、為體現公平、效率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經總經理室研究批准,制定本辦法。

2、酒店工資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外部均衡調查。

a)人力資源部定期通過各種渠道瞭解同行業、同職位工資水平相關信息,形成酒店薪資調查表,以此作為酒店制定工資標準的主要依據;

b)薪資的外部均衡調查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外部均衡調查結果,結合酒店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的考評情況,酒店工資實行動態管理。

3、本辦法適用於酒店所有聘用人員;

薪酬管理制度 篇五

總則

為加強對員工薪酬的管理,確定對內具有等級性,對外具有競爭性的薪酬政策,使員工的薪資確定及資金支付有合理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本公司的員工薪資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易崗易薪。

一、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薪資有以下5種制式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納入工作質量、績效考核),工齡工資,其他津貼,提成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後勤管理人員。本公司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納入工作質量、績效考核),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後勤服務人員。

5、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8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二、薪資基本構成

第5條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為固定工資。標準為:總經理8000元,副總經理5000元,中層正職為3500元,副職為3000元,主辦科員為20xx元,一般員工1500元。

第6條職歷工資職歷工資根據公司員工所擔任職務的責任輕重核定固定標準。同時,為鼓勵員工掌握技能,凡有職稱的人員也可享受相應的職歷工資。

享受年薪制的公司員工不享受職務工資。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級員工薪酬管理的各項事宜。

員工對應的職歷工資標準如下:類別初級工中級工職高級工級技師初級職稱主管100150200260高級技師中級職稱部門副職320高級職稱部門正職380工人序列職稱序列職務序列職務工資員工按孰高原則確定相應的職務工資。

第7條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為浮動工資,根據各工作崗位的績效考核進行評定,達到標準者按規定發放,未完成者作相應的扣罰處理,具體按“**房地產有限公司績效考核細則”“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表”的有關規定執行。績效工資標準:1000元/人。

第8條加班工資公司規定,如遇特殊情況員工需加班的,必須經所屬負責人批准,依據考勤計算加班工資。員工加班時長在2小時以內原則不視作加班,加班時長2—4.5小時為加班半天,加班時長在4.5—8小時為加班一天,標準按國家規定計算。

1、享受年薪制的公司員工不另記加班工資。

2、有職務工資的員工不另記加班工資,駕駛員因工作性質也不另計加班工資。2.以下兩種情況不屬於加班。①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參加培訓不屬於加班。②員工因公出差,除法定節假日之外,其餘非工作時間不屬於加班。第9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來確定(按每年10元遞增,從每年一月份起)。

第10條津貼

1、誤餐補貼按總公司同等標準發放。

2、其他津貼根據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可以固定形式發放,也可為短期不固定津貼。

第11條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辦公室根據各崗位的績效考核期內容(員工崗位績效考核細則)進行初步統計,再提交績效考評小組評議,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後決定。達到考核標準者按規定發放崗位技能工資,未完成者作相應的扣罰處理。

第12條年終獎金

1.公司在年度內完成了總公司下達公司的目標任務,高管人員按厂部制定的考核標準計發。

2、公司內部簽訂“年度目標考核責任書”的部門,考評小組根據考核標準結算年終獎金,未完成年度任務者不計獎金。

3.如有特殊嘉獎事項,由考評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定。

第13條公司的薪資發放分二次進行。基本工資、職務工資、津貼類為每月的18日(遇節假日,休息日順延),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為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發放。

第14條員工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目前個人所得税的起徵點為3500元,即收入超過3500部分為應納税所得,可免税項目為基本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等項目。員工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15條

第16條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使工資超領時,應立即歸還自發薪之日起半年內,員工對工資產生疑義時,可

三、假期計薪方法

第17條員工可帶薪享有以下假期。

1.國家規定的雙休日。2.國家法定的節日。3.年休假,具體標準按總廠的有關規定執行。4.婚假,生育等福利假期,具體規定及天數參照總廠的有關規定執行。5.公假,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因公外出或經公司批准參加培訓。超出額。否則,可以在下月發放工資時直接扣除該超出部分。以提出書面申請,行使工資請求權,過期未行使時,則視為棄權。

第18條事假計薪辦法1.經審核同意後,員工可申請事假,事假期間扣除事假工資。2.工資扣發標準扣發工資額=(工資總額÷21.75)×本月累計事假天數。第19條曠工計薪辦法1.曠工1天,扣除當月績效獎50%;曠工2天,扣除當月全部績效獎;曠工3天以上(含3天),扣除當月全部績效獎,並扣除部份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扣除標準=(基本工資÷21.75)×本月曠工天數。2.曠工天數超過6天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可作解聘處理。

第20條病假計薪辦法

1.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醫療上需要停止工作的,可憑醫院有關證明申請病假。2.正式員工病假15天以內(含15天)基本工資照發,績效工資按每天5%扣除,直至扣完;超過15天以上發50%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全扣;試用期員工病假期間扣除全額工資。3.正式員工病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員工所屬部門主管向綜合部申請辦理該員工的停薪留職手續,並代其申請勞保醫療或意外傷害險的給付。4.員工因公受傷的,病假期發放全額基本工資。

第21條探親假計薪辦法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正式員工,其父母雙方或配偶不在本地的,經本人申請,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可以享受探親假。2.異地招聘員工,短期合同工不享受探親假待遇。3.探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22條計劃生育方假期的計薪辦法1.員工可根據在關規定享受喪假,產假,陪產假。請假前必須按規定辦理手續。。2.喪假,產假,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照發。

四、其他計薪方法

第23條凡符合下列規定的員工,其工資按日計算。1.新聘未滿一個月者。

2.離職或遭解僱者。3.停職而復職且未滿一個月者。4.其他。第24條按日計算工資1.符合第23條規定中第1,2,4項規定的員工工資=工資×該月實際出勤工作日數÷該月應出勤工作日數。2.符合第23條規定中第3項規定的員工工資=工資×(該月應出勤日數—停職日數)÷該月應出勤工作日數。第25條試用期的工資試用期的員工工資,原則上按工資核定總額的80%發放。重要崗位可考慮試用期即全額發放,但試用期間不享受部分公司補充福利項目。

五、社會保險,公積金的繳納社會保險,

第26條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為員工交納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1.公司綜合部根據總廠同類職工同等額度,為員工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綜合部將從員工工資中按照國家規定比例直接扣除員工應繳納的部分。

第27條員工在被解聘或辭職得到批准後,應先交清公司發放的所有物品及保管的資料,並做好工作交接,然後到綜合部辦理離職手續,最後方可辦理退保手續。

第28條自員工離職之日起,公司將不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等。員工可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等轉移手續,將社保關係等從公司轉到新就職的企業。

六、附則

第29條本制度由綜合部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30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頒佈之日起實施。

銷售報表規定 篇六

1、銷售人員每天工作內容及行程以郵件方式在第二個工作日之前彙報。

2、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週六下班之前彙報銷售工作週報表。

3、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月28號前彙報銷售工作月報表。

附:<銷售工作週報表><銷售工作月報表>

崗位工資 篇七

等級 職別 相應崗位及工種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合計

1、總經理 總經理

2、副總級 副總經理

3、總監級 總經理助理 總監 1800元 1200元 3000元

4、部門經理級 總辦 人力 財務 營銷 餐飲 工程 (房務) (娛樂) 1680元 1120元 2800元

5、前廳經理 客房經理 KTV經理 桑拿經理 保安經理 1500元 1000元 2500元

7、部門副經理級 部門副經理 1380元 920元 2300元

8、部門經理助理 1200元 800元 2000元

9、主管級 行政主管·部門主管·行政祕書·大堂副理·財務主管·主辦會計、採購主管、電腦主管 1080元 720元 1800元 1020元 680元 1700元 960元 640元 1600元

10、領班級 人事文員 銷售代表 部門領班 會計 採購 員工食堂 司務長 司機 出納  840元 560元 1400元 780元 520元 1300元 720元 480元 1200元

11 員工級 迎賓員 行李員 工程技術員 總枱(接待、收銀) 餐飲預定 倉管 收貨 調酒師 商務中心 總機 收銀員 點菜 美工 600元 400元 1000元 570元 380元 950元

12 員工食堂廚師 酒水員 房務中心 布草員 餐飲服務員 保安員 海鮮工客房服務員 桑拿服務員 KTV服務員、540元 360元 900元 510元 340元 850元 480元 320元 800元

13 員工食堂勤雜工 洗碗工 600元

14 培訓生 培訓生 實習生 300元

15、根據酒店對各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責任、強度及對酒店的貢獻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工資標準。

16、工資總額以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為主體,其中崗位工資為固定部分,佔主體工資的60%,與績效考核結果不直接掛鈎;績效工資為相對靈活的部分,佔40%,與績效考核結果直接掛鈎。

17、酒店實行聘用制,聘期均為一年,各崗位根據考核結果,能上能下。因此,各類人員具體崗位工資等級的確定同樣堅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則,主要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因素而定。

18、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起薪標準,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建議,由總經理最後簽字確定。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金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薪金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會特批。

19、新進人員試用期工資的確定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工作崗位評定,原則上員工級按每月600元計發,領班以上管理人員享受崗位工資,(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特殊人才由酒店總經理特批。

20、管理人員身兼兩職,按較高級別標準計發工資。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本規則乃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訂定員工之薪資結構與給付原則,並將升遷、獎懲等辦法共同訂定之。

第二條 薪資決定的原則

員工薪資比例,應考慮社會的薪資水準、公司的支付能力、本人的工作能力、年齡、盡責態度、年資及物價指數變化等原則下,而訂定之。

第三條 薪資包括基準內薪資及基準外薪資兩大部份。

第四條 支付期限

薪資之計算期間,乃自上個月20日開始至該月21日為止之薪資,並於每月25日給付薪資。

第五條 薪資之非常給付

員工結婚、生子、死亡或疾病、受意外災害時,可不依前條之規定,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提前支付薪資。但薪資給付以已執勤之薪資為基準。

第六條 薪資的給付型態為月薪制。

(一)員工申請年度有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時,公司得依規定給付相等之薪資。

(二)員工請假時,則下列計算方式直接由薪資中扣除: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請假日數]/一個月平均上班日數

(三)員工遲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時,則依下列計算方式,直9接由薪資中扣除。但缺勤時間未超過30分鐘者,則不9扣薪。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總時數]/ 一個月平均上班日數

(四)主管階級在第3項及第4項之請假時,薪資扣除額最多以3日為限。

第七條 中途進入、退出公司的薪資計算

薪資計算期間進入公司服務或離開公司時,得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基準內薪資+基準外薪資的交通津貼)′上班日數/每個月規定平均勤務時間

第八條 薪資的支付方法及扣除

(一)薪資之支付,通常以現金直接發放給員工本人。

(二)經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後,亦可將薪資直接匯入員工之銀行帳户內。

(三)但薪資所得税及勞保費用,則直接從薪資中扣除。

第九條平均薪資

(一)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平均薪資之計算方法如下:

平均薪資=前三個月內平均薪資總額(基準內薪資+基準外薪資)/前三個月內之平均勤務日數

(二)平均薪資之計算,不含臨時性的薪資及獎金。

第十條 休業津貼

(一)公司因經營不善或受社會經濟變化之影響,不得不暫時休業時,得於休業期間給付員工之休業津貼。

(二)休業津貼則依平均薪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給員工。

第十一條 無工作經驗者的起薪支付方法

無工作經驗之員工薪資,除參考基準內薪資之計算外,並與同業間之薪資比較後決定。

第十二條 中途採用者的起薪

(一)中途任用之員工,其薪資計算除依第11條規定外,對於員工任職前之經歷及年齡,則依職能資格等級來區分。

(二)若為單純的勞務之勤務時,不論其學歷及經歷,而給予其職能等級第1等之職務。

第十三條 未經公司同意就職者,不給付薪資。

第二章 基準內薪資

第十四條 基本薪資

基本薪資是由年齡薪資、年資薪資及職能薪資所構成,其標準如下:

(一)年齡薪資 第15條(年齡薪資參考表)

(二)年資薪資 第16條(年資薪資參考表)

(三)職能薪資 第17條(職能薪資參考表)

學 歷 別

職能資格等級

總 合 職

定 型 職

中學畢業

1等14級

9,050

高中畢業

1等24級

11,250

10,050

二、三、五專畢

1等34級

12,500

11,050

大學畢

1等22級

14,125

12,875

第十五條 年齡薪資

年齡薪資以15歲為基準年齡,每月以給付肆仟元之薪資為基準,每增加一歲則按下列標準給付。

16-25 壹佰貳拾元

26-35 壹佰伍拾元

36-45 壹佰元

46-50 陸拾元

50歲以上之年齡薪資則以捌仟元為基準。

第十六條 年資薪資

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者,可按下列標準給付年資薪資

1-15年 壹佰元

16-30年 陸拾元

31年以上 肆拾元

第十七條 職能薪資

(一)職位包括總合職及定型職兩種。

(二)“總合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8種等級,並依據職能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三)“定型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四種等級,並依據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四)職能資格等級需經由人事科評定後,依評定之標準劃分員工最低等級、級職薪資及升等,其評定標準如下:

第十八條 附加薪資

(略)

第十九條 職務津貼

各級主管之職位別,得依下列規定給付津貼。但主管因晉升(降級)時所發生之異動,其薪資計算則依第7條之規定處理,並採取按日計算。

(一)總經理 14,000元-16,500元

(二)副總經理 11,200元-14,000元

(三)部門經理 8.800元-11,200元

(四)部門副經理 6,200元- 8,800元

(五)主任 3,800元- 6,200元

第二十條 特別津貼

對於職務困難度高、責任艱鉅以及有特殊技能之員工,公司得視其工作困難程度,給付特別津貼。

第二十一條 扶養津貼

有扶養家屬義務之員工,得依規定申請辦理扶養津貼。但扶養人最多不得超過5人。

(一)配偶 1,000元

(二)直系親屬六十歲以上者 400元

(三)直系親屬及弟妹未滿18歲者 400元

第三章 基準外薪資

第二十二條 時間外勤務津貼

員工因業務上需要而必須在勤務時間外繼續完成業務時,公司得依員工加班時數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予時間外勤務津貼: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 一個月規定平均上班時數′1.30

第二十三條 假日出勤津貼

假日出勤津貼之計算同前條之規定辦理。但隔日補休者,則不給付該項津貼。

第二十四條 深夜勤務津貼

深夜勤務時間乃自晚上十時至翌日清晨五時為止之勤務,其津貼之計算,同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管理階層之主管不得申請時間外勤務、休假日出勤及深夜勤務津貼。

第四章 調薪及升遷

第二十六條 調薪

公司視業務成長率及員工之績效成績及貢獻度,在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調薪。

第二十七條 定期調薪的內容

(一)定期調薪包括自動調薪及核定調薪兩部分。

(二)自動調薪乃調整基本薪資中的年齡薪資(依第十五條之規定)及年資薪資(依第十六條之規定)

(三)核定調薪乃調整基本薪資中之職能薪資(依第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第五章 獎 金

第二十八條 獎金的支付

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在每年7月(上期)及12月(下期)根據人事科及各單位主管評估在職員工之勤務考績、出勤率及貢獻程度後,決定獎金髮放之標準。

第二十九條 獎金計算期間

(一)上期(7月)獎金之計算期間,乃自去年10月21日開始至本年度4月20日止,並與七月份之薪資一併發放。

(二)下期(12月)獎金之計算期間,乃至本年度4月21日開始至10月20日止,並與十二月份之薪資一併發放。

第三十條 附則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1.1規範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的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的薪酬體系。

1.2結合本地區、行業的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的範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的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3.1薪酬構成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3.1.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3.1.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的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的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的好壞來確定工資。

3.1.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温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的相鄰薪點的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的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的薪酬薪點。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的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博士為2.4.7;見習期滿後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附表一《公司職業通道與工資級別對照表》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鈎。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範圍內調動的員工,依調動前後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範圍內調動的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的(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的,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的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7.1轉正定級後員工的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的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後的第二個月體現。

7.2正常年度調薪是公司根據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外部薪酬水平變動情況及員工個人績效、能力、任職的實際情況進行的例行性薪酬調整,每年的三月份進行一次。正常年度調整並非全員普調;薪酬調整幅度,還需根據公司的效益狀況、社會上同行業薪酬變化情況、通脹情況來確定。調整時,主要以員工上年度每月績效考核的工作績效為依據,同時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

7.3異動調薪是指因員工具體擔當的職位發生變化而進行的薪酬調整,不受時間限制,每月都可以進行。

7.3.1調整的基本條件為:因公司需要或員工個人因素髮生職位晉升、職位調整、職務兼任、獎懲、解職等異動,根據公司制度需進行薪酬調整。

7.3.2中層以下員工的異動調整由該員工的直接主管填寫《異動單》提出薪酬調整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初審,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執行(若為新任崗位,則在新任崗位上試用三個月合格後調整工資)。

7.3.3中層管理人員的異動調整,由主管領導提出,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執行。

7.4特別調薪是指員工具有特別貢獻、具有突出績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狀況有了突發性的變化,而對部分職位、部分人員進行的薪酬調整,不受時間限制,每月都可以進行。

7.5特別調整的工資級別控制,以保證薪酬水平的外部競爭性和內部合理性,既能留住優秀人才又不打破內部總體平衡的原則,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考慮員工的崗位工資晉級。進行特別調薪的基本條件為:

7.5.1本集團公司內(含本公司)被評為優秀的員工。

7.5.2員工做出特別貢獻或業績,可使公司長遠受益時。

7.5.3對於避免重大事故發揮了關鍵作用的人員。

7.5.4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創意,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並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人員。

7.5.5在管理工作中,由於嚴格管理,使企業避免了重大損失的人員。

7.5.6生產部門全年績效考核結果名列前三名者(指:生產一部/生產二部/生產三部的員工)。

7.5.7經國家職業資格認證或經本公司考核獲得相應技能資格,其專業技能水平達到相應崗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工作業績的技術人員;或其他專業技能人員。具體文件《員工技術職稱評定管理制度》。

7.5.8外部人才及薪酬狀況發生了重大變化,如不調整薪酬,則面臨關鍵崗位、關鍵人才流失。

7.5.9以上情況發生時,距年度例行的薪酬調整時間還相差二個月以上。

7.6定期普調。一般情況下,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以及所在城市物價指數增長等情況,2—3年提出調薪方案,報董事會薪酬與績效考核委員會審批。

7.7危機調薪。當公司面臨嚴重經濟困難或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時,可啟動危機降薪方案,經董事會薪酬與績效考核委員會批准後,可降低員工的薪酬標準。

7.8職位晉升與工資級別調整需依據公司《員工職位晉升與工資晉級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8、特殊人才薪酬

8.1特殊人才談判工資。為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公司可酌情考慮實行特殊人才談判工資機制。特殊人才標準主要為:市場上稀缺的管理、技術及銷售精英和公司急需的專業人才。

8.2特殊人才工資水平由雙方根據人才市場供求關係,最新市場勞動力價格情況、同行業工資水平、個人工作業績、個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協商確定。對特殊人才以年度為週期進行考核,如個人工作業績及能力明顯不符合公司特殊人才標準,或已非市場稀缺及公司急需人才。

9、薪酬制度保密原則

9.1公司的薪酬制度是公開的,人力資源部應對公司員工做好培訓、宣傳,使每一個員工都瞭解公司的價值導向和價值評價、價值分配原則。

9.2公司薪酬制度的標準薪點是保密的,從部門經理起,對上透明,對下、對平級都不透明。

9.3任何員工都不能打聽、攀比、議論或公開自己的(或他人的)薪酬數據,如有違反者則給予記大過一次處分。

9.4任何員工對公司工資報酬的申訴,只能“點到點”地按申訴及處理流程進行,不能“廣播式”地以口頭、書面的方式發表意見,如有違反者,則給予記大過一次處分;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給予開除。

10、工資的發放

公司每月20日發放上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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