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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局多部門聯合調查制度

氣象局多部門聯合調查制度

***氣象局多部門聯合調查制度

氣象局多部門聯合調查制度

加強和提高氣象災害防禦能力,充分發揮部門優勢,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災害防禦體系,保障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有效提高各行各業聯合應對氣象災害的防禦能力,使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準確、及時、全方位傳達,最大限度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現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職責
    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整合資源、優勢互補、服務社會”的原則,加強部門間的合作與交流;根據天氣氣候變化情況,共同分析氣象條件對相關行業生產的影響,為政府決策提供意見建議;定期、不定期向縣委、縣政府彙報並提出相關行業應對氣象災害工作措施,及時指導生產、服務相關行業。
    二、組成單位
    根據單位工作職責,**縣氣象防災減災多部門聯合會商的組成單位有:應急辦、氣象局、水利局(防洪辦)、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國土資源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環保局、民政局、旅遊局、文廣局、電力公司等相關主要領導、技術專家等,必要時邀請縣委和政府辦公室參加。
    聯合會商組成單位要切實加強與同級氣象部門的協作,實現部門間信息資料共享,共同做好重大農業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山洪、地質災害的預報預警和農村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氣象應急保障工作。參加聯合會商各單位要互通有無、共享信息。要根據自治區、州氣象部門的氣象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本縣實際,從不同角度對本領域目前狀況以及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研判並提出防範措施。聯合會商組成單位要確定一名相關負責人分管此項工作,並指定一名固定聯繫人,負責聯絡、溝通、協調及相關工作的落實
    三、主要議題
    根據氣象監測及氣象預測意見,針對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業生產、森林消防等影響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的氣象災害進行評估,研究分析氣象災害發生髮展情況及將會帶來的危害,並提出有效的對策建議。
    四、組織形式 
    不定期和即時會商兩種方式進行。
    不定期聯合會商的召集、協調由縣委農辦負責,聯合會商的提議及相關資料的準備由縣氣象局負責。會議地點原則上在氣象局氣象會商室召開,特殊情況下由縣分管領導確定,縣委農辦負責通知。
    即時會商由氣象局根據區域性農業氣象災害、災害性天氣發生情況和臨時服務任務發出提議及準備相關資料,由縣委辦公室負責通知成員單位根據聯合會商材料給出防禦措施建議,氣象局負責彙總。
    (一)不定期會商
    可根據服務需要,在已經出現或即將出現對農林牧業構成重大危害的氣象災害時進行。縣氣象局先進行本系統業務會商,形成聯合會商的交流材料提交聯合會商會議研判,根據天氣氣候變化情況,共同分析氣象條件對農林牧業生產的影響,為政府決策提供意見、建議。
    (二)即時會商
    根據防災減災服務任務需要和大範圍的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天氣來臨前及時組織的專題會商。即時會商時間根據區域性農業氣象災害、災害性天氣發生情況和臨時服務任務等特殊情況臨時確定。
    五、成員單位分工  
    氣象局:負責發佈氣象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天氣過程發展變化、災害評估建議,提醒相關部門加強防禦。建議舉行聯合會商,負責形成會議紀要。
    縣應急辦:負責氣象災害發生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並負責應急力量的組織、調度,負責災害信息收集及新聞發佈。
    水利局(防洪辦):負責提供江河流域水文監測與預報預警信息,及澇旱災害等災情信息,提出抗洪搶險救災工程及非工程建設措施和規避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農業局:負責提供農業災害影響分類信息,提出農業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防禦意見並組織實施,幫助、指導農業恢復災後生產。
    林業局:負責提供林業災害影響分類信息,提出林業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防禦意見並組織實施,幫助、指導林業恢復災後生產。
    畜牧獸醫局:負責提供畜牧業災害影響分類信息,提出畜牧業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防禦意見並組織實施,幫助、指導畜牧業恢復災後生產。
    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重點防禦對象、範圍、防治措施及相關資料。
    交通運輸局:負責氣象災害預警或影響時,提出保障相關區域道路暢通方案並組織實施。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氣象災害預警或影響時,提出組織在建房屋加固或拆除,組織建築工地相關人員安全撤離或轉移。
    電力公司:負責提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電力保障措施並組織實施。
    環保局:負責提出因氣象災害導致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的防禦意見並組織協調應急救援。
    民政局:及時掌握災害發生情況、災害信息收集上報,負責救災物資準備、調度及管理,災民生活安置等。
    旅遊局:負責提出旅遊景區(點)、旅行社等旅遊企業氣象災害防禦意見並組織實施。
    文廣局等新聞媒體單位:接到氣象局的聯合會商通知後,要提前10分鐘趕到會議地點,對會議進行全程報道,及時向公眾播發多部門聯合會商信息。
    六、會商結果
    根據各會商單位的發言記錄和研判後提出的意見、建議,形成會議紀要後報送縣委、政府,並下發各相關部門。必要時,可通過新聞通稿的形式,向公眾發佈。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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