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管理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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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管理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醫療聯席會議工作機制有助於醫療管理部門之間的有效溝通,能夠系統的、全面的推動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醫療管理運行效率及管理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席人員
分管醫療的副院長、醫療管理部門正副主任,特殊情況下可邀請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二、時間
1-2周舉行一次。
三、內容
1. 佈置與討論醫院發展中有關醫療管理和臨牀工作的重要事項;
2. 醫療管理部門重大決策和實施的工作;
3.討論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中重點問題;
4.上級行政部門和醫院交辦的工作、完成情況、存在問題以及擬採取的措施;
5.彙報各部門上一階段開展的主要工作,落實情況,包括上次聯席會議佈置的工作;
6.其它需要討論的事宜。
四、要求
1.需要在會議上彙報的書面材料或需要決策的工作,在會議前一天13:00之前交至醫療分管院長。
2.若彙報討論的問題涉及其他職能部門的,請事先與相關部門溝通,並將討論資料OA發給相關部門負責人。
3.工作落實情況彙報要求:請彙報以下內容:落實的情況、效果、存在問題、擬採取的措施,完成的時間節點。
五、資料記錄與整理
會議記錄和整理由醫務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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