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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我國矯正教育隊伍建設

試論我國矯正教育隊伍建設

試論我國矯正教育隊伍建設

試論我國矯正教育隊伍建設

矯正教育是我國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矯正教育者就是指從事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矯正教育類的專業人士,他們本着“以罪犯為對象,以改造人,挽救人為目的”的方針出發。矯正教育在改變被教育者原本的錯誤思想、不良心理習慣,讓其錯誤思想轉變為正確的思想、不良心理習慣轉變為健康向上的心理習慣上發揮着建設是矯正教育的核心問題,隊伍建設成功與否直接決定了對被矯正者的教育改造的成效,重要作用。矯正教育隊伍本文就矯正教育隊伍中存在的組織體制、人員素質等問題進行探討,針對問題提出了強化“創新、隊伍政治建設”兩個意識,完善“考核、保障”兩個機制的對策,旨在建立完善的矯正教育隊伍,教育改造違法犯罪人員,為預防和減少犯罪做出一點貢獻。

第1章前言

教育改造罪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刑罰執行制度的核心。刑罰執行的目的,不僅要將懲罰性措施落實到位,體現懲罰性,更重要的是將罪犯教育改造成守法公民,預防其再次犯罪。它是從“以罪犯為對象,以改造人,挽救人為目的”這個方針出發,結合生產勞動,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的培養罪犯技能、灌輸給罪犯被社會所認可的道德觀念以及相應知識的活動。而所謂的矯正教育者,就是開展矯正教育工作的專業人員。矯正教育者應當採取多種方式,糾正其錯誤思想和認識,同時分階段向被教育者教授知識技能。

根據《關於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社區矯正是指將符合條件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願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並促進其順利迴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作為與監獄矯正相對的社會化行刑方式,社區矯正因具有深厚的價值含藴和巨大的優越性正成為世界各國刑罰體制改革發展的趨勢。我國由於起步較晚,無論是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是與現實的需要相比,社區矯正的水平與作用都存在不小的差距,實踐中暴露出來的缺陷和不足亟待彌補。其中一個很突出的問題在於社區矯正司法獎懲機制基本處於迷茫狀態,獎懲力度過低。可以説,完善刑罰執行制度,建設專業化、正規化、科學化的矯正教育者隊伍,克不容緩。

第2章矯正教育者隊伍現狀分析

現階段,對矯正教育隊伍的性質和具體組織,還存在不同認識。如胡鬆以為,社區矯正工作者主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具有正式編制的專職矯正工作人員;第二類是起輔助作用的社會招錄的社會工作者;第三類是出於良心和責任感的社會志願者。目前,對矯正教育者隊伍主要從屬於對監獄矯正教育的分類,社會上的矯正教育就是監獄矯正教育的一個投影,但這會導致矯正教育產生一些不良影響。

2.1 在機制體制上不完全適應矯正工作發展的要求

當前,絕大多數的矯正機構以鄉鎮(街道)管理為主,對矯正工作者的招錄也由鄉鎮主導,而不是由由矯正機構自己招錄,這會導致無法招錄到矯正教育所切實需要的專業人員。且在活動多發期間,經鎮本身經常會出現人手不足的情況,又會從朝矯正機構借調矯正工作者從事鄉鎮其他工作,形成矯正工作者“在編不在崗”或在編在崗卻“身兼多職”的情形。此外,鄉鎮在未與相關主管部門溝通的情況下,也經常會對矯正工作人員調配更換,這使得矯正業務工作銜接不暢。

2.2 招錄人員門檻偏低

目前,矯正機構人員中除了具有公務員身份編制的司法行政人員以外,還存在其他多種身份,但較之公務員招錄,其他矯正機構人員門檻較低,如有的憑關係簽訂協議進入矯正機構,也有的為解決居(村) 委會相關工作人員待遇問題而進入矯正機構。由於招錄人員門檻低且隨意性較大,矯正工作人員綜合素質整體偏低,難以有效適應情況矯正工作實踐需求。比如,部分由下崗工人、村幹部轉任的矯正人員,年齡往往偏大,知識更新較慢,無法靈活運用現代多媒體系統等新型教育方式,新招聘人員則以年輕女性居多,但普遍缺少社會閲歷和工作經驗。

2.3 系統化培訓少,業務能力不高

當前,矯正工作隊伍往往以有大專學歷的女性為主,總體上還缺乏與矯正專業相匹配的專業知識技能,而相關崗位培訓師資力量明顯不足,且也沒有系統的崗位教材或者配套書籍。,很多矯正工作人員知識更新慢,有的對《刑法》以及與犯罪心理學等相關領域的理論不熟悉,矯正的質量有呈下降的危險,也引發了矯正對象的不滿。

2.4 收入偏低,隊伍流動性大

現階段,除極少數公務員編制以外,大部分矯正工作人員都屬於聘用制,有的還屬於其他單位派遣、由政府購買服務,一般收入偏低,據統計,一般在1—3萬元之間。顯然,這不僅與相關其他行業人員的薪酬相比較低,也與矯正工作專業性不匹配。

同時,由於人員編制性質不同導致同工不同酬,很多人員心理落差較大。這導致有的人員“人在曹營心在漢”,一旦尋找到收入更高的工作崗位,就會馬上要求轉崗或者辭職,這也使得矯正隊伍極其不穩定,十分不利於正規化、專業化建設。此外,由於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大部分矯正人員在事業發展上欠缺明朗的職業前景,而擁有高學歷人員難以長期“服役”,有的專業人員則被其他替代性行業以更高的薪酬招錄離職。

2.5 身兼多職,專人不能專用

由於一般基層矯正機構都隸屬於鄉鎮或者街道,大部分矯正工作者同時還是地方其他相關具體事務的工作人員。矯正工作者身兼多職,顯然不可能都圓滿地完成好一項工作任務。因為,就矯正工作者所從事的現實工作來説,其與矯正工作本身關聯度一般都較低,而每一項不同的工作都有其專門知識背景和專業能力要求,所謂“幹一行愛一行”,也只有深入鑽研所從事的專門工作,才能把本職工作做好,大包在攬顯然不符合幹好一項工作的基本規律。且矯正工作機構中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大部分是新招錄的大學生,往往會因各種“工作需要”而被借調或抽調到鄉鎮其他部門,有的還直接轉崗到其他崗位。總體上,矯正機構工作人員數量還遠未達到司法部要求的矯正專職工作人員與服刑人員1∶15(的配備標準。

2.6 基礎保障不到位

目前,很多矯正機構缺乏獨立的辦公場所,而是在鄉鎮人民政府等機關場所辦工,雖然在基礎保障如辦公用電腦、打印設備、桌椅等方面能夠與政府其他部門有相同配備,但大部分矯正教育者沒有配備相應的執法設備,且也沒有統一服裝等身份標識,極大影響了矯正執法的正規化。

第3章教育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

3.1 矯正執法隊伍存在的問題

3.1.1 人員編制不足,未能實現專職化

由於各個地方管理的服刑人員多少不一,而大部分地區的人均管理對象達到了1:25以上,有的甚至更多。然而,地方的矯正工作人員除從事矯正工作以外,同時還要指導管理人民調解、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以及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安置幫教等具體職責,這可能導致矯正人力資源配置不足。

3.1.2 矯正方式過於單一

目前,矯正工作人員一般都缺少專業技能和管理經驗,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開展系統的專業培訓也較少,不能長期、有效地提升矯正人員的專業水平。執法人員在具體工作中,權威性、感召力等等不足,而有的工作方式方法則較為簡單,還有的僅憑感覺從事工作,沒有正確的方法與步驟。這些情況的存在,使得實踐中很難達到針對每一個服刑人員的具體情況實施有針對性地矯正,也難以從根本上提升服刑人員價值觀,改變其錯誤行為,提高其重新返回社會的生活能。

3.1.3 執法隊伍管理考缺乏有效激勵

矯正工作的重點,在於如何有效率地管控服刑人員和預防犯罪。實踐中,由於一般執法檢查不重視對執法人員的管理考核,部分矯正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難以及時發現和糾正,有的矯正執法人員工作按部就班,存在一定工作惰性,還有的存在應付現象,矯正工作還不能取得應有的成效。

3.2 矯正輔助隊伍存在的問題

3.2.1 招錄資格偏低,培訓方式不規範

舉例來説,X 縣招錄的社區矯正輔助人員,其崗位是鄉司法所幹部,要求學歷達到大專以上,但對具體專業和工作經驗,則沒有任何限制。這導致符合招錄條件人員較多,但真正符合矯正工作實踐需要的高素質人員則難以得到有效的選拔。即使如此,有的地區相關報名參加統一招錄人員也還不多,表明職業的社會認同度並不高。在新任職的工作人員中,真正從事過刑事司法及相關工作的人員也幾乎為零,有的對這項工作還缺乏根本的瞭解。隨着服刑人員數量的不斷增加,而矯正輔助人員由於文化水平特別是專業知識方面的限制,其在具體的教育引導和監督管理上,明顯與被教育者、被管理者還缺乏深入的交流溝通,有的只能與服刑人員溝通一些看起來無關緊要的話題,既並不能很好地獲取相關必要信息,也難以向服刑人員傳達有效的信息;年輕的矯正輔助人員雖然充滿熱情,但缺乏生活歷練和具體工作經驗,在與服刑人員交流時,感召力、親和力也還不足。由此可見,在矯正輔助人員隊伍建設方面還不夠精細,距離專業化、職業化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

3.2.2 工資待遇偏低,人員流動性大

矯正輔助人員雖然按規定都繳納“五險一金”,但剩餘到手的工資較低,顯得付出與回報還不成正比。據瞭解,由於缺少專門針對矯正輔助人員的評先選優和晉升機制,矯正輔助人員往往得不到職業肯定,其職業晉升甚至政治前途難有過高期待。同時,矯正工作任務較重、事務較多,一般均需要具體工作人員有高度責任心,而更多優秀的年輕矯正輔助人員卻紛紛轉行。近年來,幾乎每年都會較多的矯正輔助人員不再繼續擔任矯正工作,矯正工作的連續性、穩定性受到極大影響,矯正效果不高,往往難以順利改造服刑人員。

3.2.3 缺乏執法獨立性

根據《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目前僅有醫護人員、警察感染艾滋病被納入職業病範疇進行保障,而矯正輔助人員沒有納入其中。但是,可是矯正輔助人員在日常監管教育服刑人員過程中也同樣有可能因為接觸艾滋病等傳染疾病而存在被感染的職業風險。而缺乏相應保障,使得矯正輔助人員存在“後顧之憂”,在面對可能的職業風險時,也不願意更加認真負責地完成工作任務。另一方面,矯正工作是一項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開展的刑罰執行工作,帶有具體執法的性質,但矯正輔助人員由於身份限制,往往只能是配合相關執法、司法人員開展工作,而難以根據法律規定和所面對的具體情況自主地開展工作,因而還缺乏執法的獨立性。

3.2.4 社會資源未能充分融合

原則上,矯正是充分利用社會力量進行的一項工作,但現實難度在於,社會公眾對於矯正工作既不瞭解也存在牴觸心理。顯然,與關愛空巢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具體志願活動不同,對社會公眾而言,他們所要幫助的羣體,是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裁定假釋以及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犯罪人員,而這對於參與者的心理素質、專業技能都有着更高要求,而區別於一般的社會幫助行為。同時,法制部門對社會矯正的重視不夠、宣傳不到位,以及對社會志願者隊伍的建設力度不夠,也導致社會公眾對社會矯正瞭解不多、參與性不強。此外,有的地區的矯正社會志願者隊伍本身也存在“有名無實”的問題,矯正社會志願者的名單上人員並不少,但大多都是鄉鎮(街道)、村(社區)等的工作人員,即這些人員只是紙面上的社會矯正志願者,但並不具體從事社會志願矯正工作,以致真正參與社會矯正工作的志願者寥寥無幾。

總體上,矯正教育者隊伍建設存在諸多的問題,一是社區矯正人員絕大多數都是社會成員,僅有少部分是專業人員,二者是缺少專門知識,三是矯正隊伍建設以及矯正教育制度皆不夠完備。

第4章 加強矯正教育隊伍建設的對策及建議

4.1 健全矯正教育者隊伍組織網絡

加強對矯正教育工作的重視不能光説不做,而要根據具體的工作實踐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矯正教育者組織網絡,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準則來建立各級矯正教育組織機構。在此基礎上,還需要廣泛招聘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提高相應的工作待遇,明確其職業預期。同時,矯正教育人員應當更加專業化、職業化。總之,要真正起到社區的專職矯正教育者不僅可以教育和監管服刑人員,還可以給其餘矯正教育人員起到榜樣作用,並且還能教育培訓那些並不是專職的工作人員的效果。

同時,矯正教育者隊伍要建設成一支專業化、科學化、規範化的隊伍,不僅要求社會成員,更加重要的是要求各個機關領導不能固化思維,而是要不斷髮散思維,努力開拓創新。矯正教育者應當從各個方面認識到矯正教育者在矯正教育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和作用。比如,在某區司法所社區矯正人員的協同下,該區法院就圓滿和解執結了一起因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引發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糾紛,並且實際履行完畢,取得了很好的矯正效果。具體案情為:袁某與張某等人在喝酒過程中發生了激烈的言語衝突。隨後,袁某從飯桌上拿起一個空酒瓶就向張某的頭上砸去,致使張某手臂受傷,經鑑定損傷程度為輕傷。區人民法院經主持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調解,調解協議約定袁某賠償張某2萬元,分三期支付,否則承擔違約金3000元。之後,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袁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考慮其賠償了部分醫療費用,與被害人達成了賠償協議,且當庭認罪,可以從輕處罰,判處袁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調解後,袁某隻履行第一期賠償款,而餘款均未能按約履行,判法官多次找袁某談話要求其履行賠償款,袁某則拒不履行。之後,區區人民法院引導受害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經過執行法官耐心做袁某思想工作,並要求袁某儘快履行賠償義務,而袁某答應事後積極履行之前約定的賠償義務,但到期仍沒有積極履行。以致區法院的法官多次電話聯繫,袁某卻拒絕談話,相關的傳票也拒絕簽收。同時,法院在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等相關信息後發現,被執行人無任何存款可供執行,申請執行的被害人也沒有提供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此後,經區法院到被執行人袁某的住所地向司法所社區矯正人員瞭解袁某日常表現,同時要求協助法院執行。矯正人員、執行人員經共同耐心仔細地做袁某工作,告知其如果拒不履行賠償義務,法院將可能對其實施拘留措施,一旦被人民法院拘留後,他將被撤銷緩刑並被收監執行。同時,社區矯正工作者也對袁某進行了耐心勸導,多次和他促膝談心,幫助他分析不積極履行義務的法律後果,同時還疏導他的妻子一起幫助去積極履行義務。袁某與妻子在法官和社區矯正人員共同教育和引導下,覺得一定要珍惜難得獲得的自由,遵守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同時也要珍惜給他的這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應當全部履行賠償義務,但是由於家庭生活確實困難,袁某夫婦也懇請法官做對方的工作,請求對方適當放棄一部分賠償金額,在這個前提下,袁某也願意一次性履行完畢。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這起糾紛也得到了徹底化解。

4.2 完善考核機制

首先應當建立健全科學的實績考核指標體系,通過多種渠道,廣泛收集各種相關信息,逐步進行整理、分析,根據相應分析結果對矯正教育工作或者活動做出更加準確判斷,儘可能的減少錯誤的出現。

其次應當明確考核標準,矯正教育者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都必須嚴格考核,其中重點是考核工作實績,要有一套完善地標準體系,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全面、科學、實用的《考核辦法》。考核可以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並將平時考核作為年度考核的基礎。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這三個等次。年度考核的結果十分重要,因為這決定這矯正教育者的獎懲與否、級別的高低以及工資待遇。

再次要有科學的考核辦法,重點突出績效考核。要充分聽取各方的意見,並且結合被矯正教育者對矯正教育者的印象,以及被矯正教育者的改造情況,公平、公正地評價矯正教育者,由此得出的結果可以使他們更好的總結自己的優缺點,總結工作經驗,這樣可以更好的激勵他們奮發向上,最大發揮自己的潛能。

4.3 完善保障機制

首先要加大對矯正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的力度。主要包括:教育場所,用來給服刑人員開展教育活動;會議室,用於講評教育,對於服刑人員的種種或是矯正教育者的種種進行講評並且可以進行獎懲;個別談話室,運用於個別教育,正所謂因材施教,每個人都是不同,同一種方法運用在不同的人身上會產生不同的效果,有好的當然也有壞的,服刑人員的教育改造不因僅僅是一種,而應該根據每個服刑人員的不同特徵來進行不同的教育改造;心理諮詢室,用於開展心理門診,服刑人員也擁有很多不同的心理情緒,如果不能正確的梳理他們不正確的思想、情緒,那麼可能會造成不可扭轉的結果;圖書室、閲覽室、文體活動場所、訓練場地等,如教育用具、電化教育工具、必要的心理測試儀

其次要爭取得到政府以及財政的支持,確保經費充足。充足的經費意味着可以添置矯正教育設備,矯正教育設備的增加使得矯正工作越發的便利,並且也表明着矯正教育正在逐步邁向新的時代。監獄要研究制定矯正教育保障制度,每年年初要將矯正教育費用納入全監改造經費的支出計劃,統盤考慮,做到專款專用,保證不會擅自挪做他用,為了矯正教育工作能夠更好地進行下去。

再次要加快數字化發展進程,大力推進科技戰略,努力實現矯正教育者辦公的自動化、工作設備、設施地智能化等等,進而提高矯正教育者地辦事效率,逐步提升矯正教育者地工作水平。對於矯正工作者的生活、工作、學習方面,我們要多加關心,並且儘可能的解決他們的煩惱,讓他們能夠更好地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當中,努力為社會做出自己的一份貢獻。

4.4 對不同的矯正對象區別對待

現行的矯正對象雖有其共性,但也存在着差異。一般而言,矯正對象在犯罪原因、性格特點、認罪和服法的態度、在矯正過程中接受改造的程度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尤其是不同的矯治對象的人身危險性明顯不同。因此,在具體的矯正工作中,應針對不同的矯正對象,在把握減刑原則及減刑標準的基礎上,略有“寬嚴”,區別對待。

對於過失犯、初犯、偶犯、激情犯等情形的罪犯,因其主觀惡性不大,社會危害程度較輕,犯罪心理以及犯罪惡習並不明顯,故矯正減刑時就應當適當從寬;對於未成年犯,對他們進行挽救和幫助一般也更容易得到社會的認同與支持,因此也應當比照成年犯在減刑上適當從寬。比如:顧某系在校學生,因犯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在緩刑期間,顧某能主動接受監督管理和教育,也能夠遵紀守法,在校期間也能遵守日常行為規範,較勤奮好學,要求上進,成績進步也比較明顯,尊敬老師長輩,與同學團結友愛,關心集體,擔任寄宿生室長工作認真負責,並且也沒有新的違法犯罪行為。之後,人民法院為了充分體現國家對失足青年的挽救和幫助政策,適當從寬認定其確有真誠悔改表現,使其能夠順利地參加大學聯考,經裁定,對減刑六個月緩刑六個月,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同時,職務犯罪一般社會影響大,而犯罪人的經濟實力較之其他普通罪犯強,且也更有能力和態度,從事社會公益活動,表現也易於突出。因此,對他們的矯正減刑可以適當從嚴。既積極鼓勵以實際行動回饋社會,接受矯正,也防止在社會上產生“以權”或“以錢”減刑的觀念,適當控制減刑的比例。另外,對於監外執行的再犯、累犯、慣犯,以及故意殺人、搶劫、強姦等暴力性犯罪,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被執行緩刑、假釋的罪犯,由於這些罪犯所犯罪行的社會影響較為惡劣,其一般主觀惡性也比較大等因素,對他們的矯正減刑應當適當從嚴掌握。

第5章 結論

矯正教育工作是矯正機構的核心,是一項艱鉅又複雜的工作。矯正教育者作為矯正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論是在專業知識、自身素質等方面都在很大程度上對結果起着一定的作用。不論是普通市民還是機關領導都必須十分重視矯正教育這項任務,而矯正教育者隊伍的建設更是重中之重。所以我們要建設好一支專業化、正規化、科學化的矯正教育者隊伍,切實履行好改造人、造就人的矯正教育任務,努力為社會做出一份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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