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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法制報告多篇

農村法制報告多篇

農村法制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鄉鎮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調查報告範文

關於鄉鎮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調查報告

為深入瞭解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現狀,切實推進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筆者利用在鄉鎮掛職鍛鍊的機會,採取走訪、座談、問卷等形式,對鄉鎮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報告情況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在組織領導上,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xx”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由鄉鎮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機構和人員任成員,將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與全鎮總體工作統一安排,統一檢查,統一評比,確保了普法工作目標任務的貫徹落實。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對重點對象的法律服務和法制宣傳。對於鄉鎮領導幹部、鄉鎮直單位負責人和村幹部以規範依法行政行為為主,提高幹部依法執政水平;對鎮企業管理人員、個體工商户加大税法宣傳力度,提高企業、商户依法經營意識;對普通黨員、羣眾廣泛深入開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對青少年學生加強交通、消防、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增強學生自我防範和遵紀守法的意識。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進“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與“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有效地推進了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進;全鄉鎮普遍實行了村民自主選舉村委會,建立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農村基層幹部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觀念開始樹立,農民積極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的意識明顯提高。

在活動載體上,普法工作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增強企業經營從業人員的法治意識、公平競爭意識;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為農民和外出務工人員開展法律諮詢,提供法律服務;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社會熱點、難點和羣眾關心、關注的問題,開展法治主題實踐活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開展“法律上門”服務活動,加大對弱勢羣體和經濟困難人員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羣眾的歡迎。

二、存在主要問題及原因

1、對農村普法認識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調查發現,當前農村中“重人治、輕法治”的思想以及執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會現象依然存在,導致學法用法脱節,挫傷了農民學法的信心,給普法工作帶來了消極影響;有的基層幹部認為抓普法教育是一項“軟”指標,既花錢又費力,積極性、主動性不高;有的則認為普法就是要農民守法,強調羣眾義務多,宣傳羣眾權利少;還有許多基層幹部羣眾對法律存在實用主義思想,遇到問題才想起來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學習和預防。

2、農村普法幹部隊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質不高。鄉鎮司法所3人,專職工作人員不足,工作壓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幹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綜治的村幹部兼任,這些村幹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鎮、村中心工作任務繁重,對農村普法工作不以為然;不少村幹部文化素質不高,自身法律學習不夠,在實際工作中需要宣傳法律時,要麼避而不談,要麼憑主觀臆斷,對複雜、疑難的糾紛更是顯得束手無策,不知道依法該怎麼辦;有的在調解民事糾紛、處理村級社會事務時,涉及法律宣講不到位,導致民事糾紛擴大和無序上訪事件時有發生。

3、農村普法宣傳手段和形式簡單落後,亟待突破創新。除了進村入户散發些法律宣傳品或是上集市設個法律諮詢台之外,就是放廣播,搞宣傳欄、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傳統形式多而創新形式少;傳統普法“被動式”的教育由於成本高,加上組織難已不受組織者和農民的歡迎;從調查情況看,大多數農民獲取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於電視、報刊等媒體,如《焦點訪談》、《今日説法》等法律新聞類節目,從其它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很少;大多數村(街、居委)法制宣傳陣地建設薄弱,正常開展法制教育活動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農民羣眾的需求。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各種新型矛盾逐漸產生,農民對學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訪維穩工作中,面對個別“上訪户”的訴求,法律宣傳的技巧顯得極為重要,這對鄉鎮農村普法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着農民經濟意識的不斷增強,農村多數青壯年外出打工或在企業就業,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婦小”,他們法律知識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護意識不強,導致普法教育組織難,時間落實難;加上鎮流動人口多,組織鬆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難度。

5、農村普法經費沒有保障,制約工作開展。司法所無專項普法經費,宣傳活動經費要臨時籌集,列支主要依附綜治經費報銷,數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街、居委)普法,沒有經費,落實起來難,自然什麼事也辦不成。

三、工作建議和對策

針對農村普法調研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鄉鎮農村普法實際,現提出如下工作建議和對策:

1、進一步更新農村普法觀念,糾正基層幹部羣眾對普法思想認識的偏差。黨委、政府各級領導要從羣眾需要出發開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務農民、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普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逐步培養廣大人民羣眾對法律價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識的追求,引導基層幹部依法決策、按章辦事;引導羣眾遵紀守法、依法維權和依法參與村民自治;要把普法與依法解決農民的實際法律問題結合起來,針對法治實踐中羣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通過具體的參與法治實踐活動,樹立法治的權威,使人民羣眾養成崇尚法治的行為習慣。

2、要進一步加強普法工作隊伍建設。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切實解決司法所人員、編制、職級待遇等實際困難;進一步整合農村人民調解員、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制宣傳志願者等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人才資源;加強對村(街、居委)普法員的選聘、培訓工作,把大學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農村兩委幹部選聘到普法隊伍中來,使他們成為各村(街、居委)農村普法教育的宣講人;實行農村普法宣傳輔導員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門中選派政法幹警到各村(街、居委)、各中國小校擔任普法宣傳輔導員,指導村(街、居委)、學校開展普法宣傳,提供法律服務。

3、要進一步創新普法宣傳教育方式方法。加強農村法制教育陣地建設,鎮設立法制輔導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圖書角,依託公開欄設立法制宣傳欄;在繼續利用傳統法制宣傳教育陣地的基礎上,採取以案説法、圖片解法,組織旁聽審判,組織反面典型現身説法、法制文藝、法律諮詢、農村黨員幹部遠程教育網、網絡博客等貼近羣眾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務送到農村千家萬户。

4、要進一步把普法工作與新農村建設、平安建設相結合,增強工作靈活性和針對性。按照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和任務,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與民間糾紛排查調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引導農民依法調整社會利益關係;要緊緊抓住有利時機,有效地推進農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黨員冬訓時機,對黨員幹部進行法制專題教育;抓住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機,對廣大村民進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選舉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抓住春節民工返鄉時機,對他們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抓住葵毒、禁賭、反對xx等專項治理活動時機,大力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等;此外,普法工作還要突出重點村(如信訪村、宗姓村)、重點人羣(如刑釋解教人員、外來務工人員)、重點年齡層次(如15-25歲青少年)的宣傳教育,增強普法工作的針對性。

5、進一步加大農村普法的經費投入。縣、鄉鎮黨委、政府要對司法所日常辦公所需經費與普法經費共同納入財政預算,使農村普法有專款,專款能專用,保證農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資金修建司法所辦公用房,購置交通、通訊、微機等必要辦公用具,為司法所工作正常開展提供基本物質保障。

附: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調查報告

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艱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認真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改革發展的新一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合格人才,是強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根本措施,直接關係到國家的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更關係到依法治國戰略、和諧社會建設的順利實現的大問題。基於這樣的認識,我們結合全區實際,對全區青少年法制教育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採取有力措施,開展了多種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動,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全區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現狀

經濟技術開發區目前共有公辦中國小43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職業中專1所,國中8所,國小32所),在校生42500餘人,普遍都開設了法制課,聘請了法制輔導員或法制副校長;有成人中專、教師進修學校、業餘體校各1所;社會力量辦學機構65家,教職工3000餘人;高等教育院校5所,學歷教育在校生6xx人,一個多元化的大教育格局初步形成。在高校中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隨着開發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我區的外來務工人員急劇增長,目前國小在校生23356人,借讀生6954人,借讀生佔在校生總數的29.77%;國中在校生8705人,其中借讀生2505人,借讀生佔在校生總數的28.78%。全區借讀生總數近10000人,法制教育也顯難度和重要地位。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通過走訪調查,我們發現一些學校存在着以下主要問題:一是有些學校對師生的普法教育不重視,對法制教育有流於形式現象;二是忽視法律操作方式方法的傳授,宣傳教育往往強調事後的依法追究;三是許多學校非常重視法律知識的課堂學習,並以考試的成績作為評價普法效果的主要指標,客觀上使普法教育墜入了單純追求分數的誤區;四是有些學校寄希望於通過每年或每學期一、二次法制講座來解決普法教育所存在的突出問題;五是學校作為法制教育的主要陣地,有一個具體的操作的問題。現在許多學校雖然也經常開展了法制教育,也可講出一些工作成績來,但並沒有真正花力氣來抓,或者並沒有抓到點子上;六是大專院校不同程度地存在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不力、效果不明顯、少數學生中還存在着潛在的犯罪因素的現象,相當數量的大學生到畢業還不知道“xx”普法是在做什麼,有的教職員工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個別的甚至出現違法行為。

三、思維超前,形式新穎,突出青少年法制教育特點

針對我區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我們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落實措施

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使之從小就學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樹立社會主義法制觀念和意識,是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的基礎工作,是關係到科教興國戰略、依法治國方略順利實施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大問題,也是一項長期艱苦的社會系統工程,任重道遠。因此,我們必須從根本上認識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鉅性。多年來,開發區非常重視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納入普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及時對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進行全面規劃和部署,提出明確的目標和要求。確定以學校教育為主渠道,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有機結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思路,建立了工作制度,明確了工作要求,強調青少年作為普法重點對象,要從小抓起,構築起學校、社區和家庭齊抓共管的社會教育體系。每年在人大代表視察和向人大常委會報告普法工作中,將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為重要內容,爭取人大代表的重視和支持。在創建“平安西海岸”工作中,把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為重要的考核目標,每年進行考核驗收,確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有效地增強青少年的法律意識。

(二)突出重點部位,創新教育形式,拓展教育空間

青少年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始終是我們工作中關注的一個重點羣體,根據“xx”普法規劃的總體要求,我們積極開展創新思維,力求與時俱進,全力將我區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經過認真調研、反覆醖釀,在全區大中國小校開展了一系列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一是組織開展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調研活動。xx年4月,對全區43所中國小校和規模較大的30餘所民辦院校進行了調查,摸清了學校法制教育的情況和問題,為科學決策提供了可靠依據。二是進行現場警示教育。組織中學生到區看守所內的監區,由在押未成年犯以其自身經歷現身説法,講述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過程和失去人身自由的感受;使中學生到場坑受教育,活生生的教材和在押人員的泣淚講述使參加活動的中學生們的思想和心靈受到了震撼和洗禮,他們發表感言,表示決心以此為鑑,加強自身修養,遠離不文明和違法犯罪。三是建立法制教育基地,法制文藝進社區,增強青少年法制意識。我區與科技大學聯姻,在該校建立法律知識培訓基地,組建業餘法制文藝宣傳隊。編排法制文藝節目到學校、進社區進行演出,使學生更加直接地受到法制教育。四是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圖片巡迴展覽活動。我區製作了內容涉及政法、治安、交通、消防、勞動、計劃生育、安全生產、經濟犯罪以及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九大類70餘塊法制宣傳教育圖版,在中國小校、各大院校進行了巡迴展覽活動。有10萬餘青少年參觀了展覽、接受了教育,受到了廣大青少年的好評。這是我們在廣泛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時,大膽探索,勇於創新,在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摸索出的切合我區實際,具有開發區特色的新的法制教育形式,對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質,促進創建“平安西海岸”活動的順利開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五是堅持法制副校長聘任制度化。為全區43所中國小校和30餘所民辦院校聘請了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積極指導和參與學校法制教育活動,幫助學校開展依法治校工作。六是積極了開展創建“平安校園”活動。積極探索有效的教育方法,健全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網絡,突出了學校法制教育的綜合性、實踐性和針對性;不斷探索新時期創建“平安校園”的新思路、新措施。如黃浦江路國小開展形式新穎的普法教育形式,在教育的方法上以“活”字為抓手。改變過去呆板説教的方法,以“活”融入法制教育活動的始終。如利用清明節掃墓時機,對學生進行愛國教育。在法制教育的形式上以“新”字為主線,採取讀書演講式教育,讓青少年學生在法制教育中得到法制理論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認識的深化。大家都暗下決心,不但從小要學法守法,還要以優異的文化成績參與大學聯考,爭當法學教授、法學博士。在法制教育的氛圍上以“廣”字為平台,開展了“小手拉大手共讀一本書”活動。通過開展讀書活動,進一步加深了大家對法制內容的理解。在法制教育的效果上以“實”字為層面,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取得實效,着眼於減少和預防青少年的違法犯罪工作,以抓好單親家庭的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教育為重點,對這些學生的法制教育由所在班的班主任負責,定期進行家訪,有針對性地經常進行個別法制教育,重點給予關心和愛護。對“問題學生”由法制副校長重點進行幫助教育,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七是充分發揮了區普法講師團作用,開展以案釋法教育活動。從普法講師團中抽調部分經驗豐富、熱愛關心孩子成長並從事過教師職業的政法幹警分批到各中國小校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以案釋法。先後組織了30餘場專題法制教育講座,為4萬餘名中國小生上了法制教育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八是充分發揮律師和“12348”法律援助作用,為青少年維權提供法律保證。根據青少年特點,建立了律師維權崗,培養了一支關心青少年事業的律師隊伍,擔任校外法制輔導員,幫助學校和青少年解決法律難題,不斷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質。建立了青少年“12348”法律服務諮詢平台。每年為全區青少年和外來青工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援助達4000多人次,有效的維護了青少年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全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三)堅持依法治校,實行綜合整治,彰現教育成效

抓好建章立制,夯實基礎工作和防範工作,共同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使依法治校工作邁上了新的台階。一是制定了《開發區依法治校實施意見》,抽調專人配合教育部門對區屬學校建章立制情況進行督導,進一步規範了教育系統依法管理的行為。二是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活動。綜治、公安、文化、教育、城管、工商等部門聯合行動,加大了清除“精神毒品”的力度,制止了含有色情、暴力、兇殺等音像製品的傳播,嚴厲查禁不健康的“口袋書”,取締了學校周邊200米內傳播色情內容或進行色情服務的錄像廳、歌舞廳、網吧、洗頭房、按摩室等。加大了對網吧的管理力度,對全區在冊網吧進行同一管理,簽訂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吧責任書。對傳播有害信息的網吧能及時掌握,嚴肅處理。通過聯合整治活動,清除了污染源,淨化了學校周邊環境,形成了學校、家庭、社會齊抓共管、聯防聯治的良好局面,使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密切銜接,互為補充,形成合力,有效的預防和遏止了青少年的違法犯罪。三是培養典型,示範帶路,完善校內管理機制。近年來,我們把依法治校工作納入行業依法治理的重要日程,從組織、制度、評估、激勵四個方面入手,全方位地構建了學校依法治校的管理機制,協助學校成立了依法治校領導小組,聘請了校外輔導員和法制副校長,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形成校內校外、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法制教育網絡。使我區的依法治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每年都對依法治校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把握重點,有針對性地培育了典型,加強了與教育部門的聯繫,對依法治校典型進行現場指導,對學校依法管理的事項及法制宣傳教育情況,提出具體要求,使全區區屬學校依法治校工作有了新的突破,為全面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第2篇】農村法制普及情況調查報告

本次調查採取隨機投放問卷和交談走訪相結合的方式,旨在瞭解農村法律普及現狀,掌握一手資料,為以後普法活動提供一定數據支持。

此次調查共計投放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為100%,共隨機調查了大塘、同德、趕場三個村,取得了預期效果。

一、農村現狀

1、人口結構大齡化、文化程度偏低

被調查人員中60%為男性,40%為女性,統計表明:被調查者中56歲以上的有31人,而41歲以上的共有57人;同時國中以下學歷的有77人,主要集中在41歲以上階段。走訪中瞭解到,由於很多法律宣傳過於深奧和單調,羣眾理解比較困難,雖然有不少從普法活動中拿的資料,但很少細讀。

2、法律需求大

71%的調查調查人員努力嘗試運用所瞭解的法律維護自身權益,雖效果迥異,但均表示掌握法律是有用處的。如果有法律培訓的話,98%的男性表達出自己想參加的願望。

二、農村法律存在的困境

1、普法宣傳與羣眾需求脱節

同時不難看出,經濟的欠發達並沒有阻礙,農村中男女對法律的需求的差異性,男性更多的是基於事業發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關注對產業發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類。女性更多的是關心家庭穩定和睦,從而關注家庭健康保障,經濟收入,以及家庭穩定類的法律。

但不無遺憾的説,過去我們普法由於經費、人員等原因,往往忽略了這一差異,大而統的宣傳模式已經不能滿足農民對法律渴望多樣化的需求。希望以後我們執行的時候應儘量加強針對性,保證我們的普法活動能為民所用,確保我們的辛苦並不是羣眾眼中的流於形式。

2、媒體宣傳與羣眾實際有很大出入

調查顯示:93%的被調查羣眾(男55人、女38人)瞭解法律的主要途徑是通過電視、廣播或網絡。可見媒體對法制普及的巨大作用。

在與他們交流中,我們發現,不少羣眾對刑法尤其是對搶劫、殺人等惡性犯罪的懲戒有深刻認識,並能準確説出不少相關法條。這主要歸功於《拍案説法》之類的法制節目。但讓我們尷尬的是:當問及民事糾紛相關問題時,絕大部分羣眾並不能答上幾句。只能讓我們感歎:法律離農村很近,但離生活很遠。

3、解決途徑存在隱患

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30%的男性和25%的女性選擇私了。而男性有40人、女性有28人選擇向村幹部或政府求助,以期糾紛得到解決,佔到調查人數的68%。

然而這兩種羣眾常選擇的解決方法都存在不小的隱患:

(1)私了由於其往往是事故雙方在事故發生後自行商量解決,而大多數人對事故本身沒有明確的認識,致使私了結果具有不確定性、隨意性,同時其不具有法律約束性,不少事主在私了之後,又繼續糾纏,乃至發生暴力事件。例如,走訪中瞭解到:我鎮大塘村有一人被狗咬傷,私了決定600元包乾,但治療中傷者因病毒感染致使產生數千元醫療費,再次協商時,犬主堅持以當初談妥600元包乾為由,拒絕村鎮兩級調解,從而讓處理人員十分棘手。

4、對司法程序不清楚

在針對女性的調查表明:在40名女性中,大都不走司法程序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具體該找那些部門,走過不少彎路(19人,佔女性47.5%);覺得訴訟時間過長,費用太高,得不償失的人數亦不少(18人,佔女性45%)。

走訪中亦瞭解到羣眾對司法的訴求主要集中在一些民事糾紛,但苦於找不到方向或覺得訴訟時間太長,而放棄對自身權益的追求。

三、解決方案

1、圖文並茂,將法律資料通俗化。

走訪中我們發現,羣眾對安全防火知識掌握比較充足,詢問中得知,原來他們手頭的安全防火資料是用漫畫和淺顯的語言展現出來的。這有效的解決了部分羣眾由於文化和理解力等原因而使宣傳乏力的困惑,值得在農村普法宣傳中廣為採用。

2、多種方式相結合,向民事等方面傾斜

(1)電視傳媒對現在生活的印象是毋庸置疑的,由於其法制節目為了收視率等多關注重大的、轟動的案件,而這種案件多為惡性刑事,雖然教育了羣眾,但卻並不具有太大的教育意義。因此,適當的向民事、勞資、致富等法律法規傾斜,讓廣大羣眾獲得真正有操作性的法律。

(2)調查中,有30%的羣眾也通過報刊、雜誌學習法律知識。走訪中瞭解,這些喜歡讀書看報的人多為附近村民的主心骨,不少羣眾常常向他們瞭解一些法律法規。只需我們在平面媒體上運用案例和法條相結合的方式,詮釋法律,就能通過他們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充分運用遠程教育平台資源,開展教育學習。遠程教育系統內的資源涵蓋了農村生活的多方面,其中也有許多貼合農村實際的法律法規,其採用專家講解的方式,直觀的將法律法規展示出來。現在遠程教育點已經基本覆蓋各個行政村,只需我們合理利用,也能為法律普及做出重要貢獻。

3、加強基層調解人員培訓,提升業務水平。村鎮兩級調解能得到68%被調查人數的青睞,這既是羣眾對我們村鎮兩級幹部的信任,也是巨大的危機。廣大村級調解員的素質,決定了這一平台的作用的大小。而隨着經濟的發展,各種糾紛層出不窮,因此對農村調解員的培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培訓需要常態化、生活化,將農村常見案例和新興案件作為教材,讓優秀調解員現身説法,保障經驗與法律的雙重並重。

4、結合羣眾需求,制定普法方案

(1)根據羣眾需求,組織專項法律下鄉。不要貪大求全,不求一勞永逸,一次只針對單一羣體的單一需求,開展相關活動。如針對男性對勞保方面的法律需求,舉行勞動法規下鄉,切實滿足羣眾訴求。

(2)針對農村私了行為,制定相關指導。私了作為羣眾自己解決矛盾的方式,可以繼續存在,但為了保障雙方合法權益,避免後續糾紛,可以嘗試將已有矛盾糾紛歸納出來,如損失輕微,可以明確判定的納入私了;不能確定損失的建議遞交上級。從而提高糾紛解決效率,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5、組織流動法庭,遊走鄉間。羣眾司法訴求多是簡單的,可執行簡易審判的案件,因此可以嘗試建立流動法庭,巡迴於鄉間,走進院壩,在羣眾中審判,既能解民之所需,又能將法律更生動直觀的傳播到羣眾中去。

四、本次調查的反思

本次調查,在外調人員的辛勤努力下,完成得比較圓滿,但由於自身原因仍存在不少問題:

1.調查表設計仍有欠缺。雖然再三對調查表進行修正,但由於團隊人員均缺乏足夠調查經驗,調查統計中發現不少設計問題,如未能設計出被調查人的主要收入來源,使在分析中缺少了職業對法律需求的分析、沒能為走過司法程序的人員單獨設相關問題,致使我們少了深入瞭解相關情況的機會等不能不説是本次調查的遺憾。

2.問題表述不明確,未能讓羣眾理會調查者本意。如第8問,不少羣眾誤認為只有司法程序才算運用所瞭解的知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導致有29名羣眾未能按設計者意願填寫,使該問分析並不十分有代表性。

3.寫作團隊離農村實際仍有段距離。如未根據農村文化程度低、大齡化嚴重的基本情況設計問題,導致不少分析根本不能從調查表得出。幸好,我們的外調人員極其負責,在瞭解到相關情況之後,採取了提問方式瞭解了部分問題,使得分析得到有效的一手資料支持。在此筆者向外調人員表示感謝。

【第3篇】關於鄉鎮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調研報告

為深入瞭解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現狀,切實推進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筆者利用在鄉鎮掛職鍛鍊的機會,採取走訪、座談、問卷等形式,對鄉鎮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在組織領導上,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xx”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由鄉鎮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機構和人員任成員,將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與全鎮總體工作統一安排,統一檢查,統一評比,確保了普法工作目標任務的貫徹落實。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對重點對象的法律服務和法制宣傳。對於鄉鎮領導幹部、鄉鎮直單位負責人和村幹部以規範依法行政行為為主,提高幹部依法執政水平;對鎮企業管理人員、個體工商户加大税法宣傳力度,提高企業、商户依法經營意識;對普通黨員、羣眾廣泛深入開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對青少年學生加強交通、消防、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增強學生自我防範和遵紀守法的意識。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進“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與“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有效地推進了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進;全鄉鎮普遍實行了村民自主選舉村委會,建立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農村基層幹部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觀念開始樹立,農民積極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的意識明顯提高。

在活動載體上,普法工作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增強企業經營從業人員的法治意識、公平競爭意識;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為農民和外出務工人員開展法律諮詢,提供法律服務;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社會熱點、難點和羣眾關心、關注的問題,開展法治主題實踐活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開展“法律上門”服務活動,加大對弱勢羣體和經濟困難人員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羣眾的歡迎。

二、存在主要問題及原因

1、對農村普法認識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調查發現,當前農村中“重人治、輕法治”的思想以及執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會現象依然存在,導致學法用法脱節,挫傷了農民學法的信心,給普法工作帶來了消極影響;有的基層幹部認為抓普法教育是一項“軟”指標,既花錢又費力,積極性、主動性不高;有的則認為普法就是要農民守法,強調羣眾義務多,宣傳羣眾權利少;還有許多基層幹部羣眾對法律存在實用主義思想,遇到問題才想起來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學習和預防。

2、農村普法幹部隊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質不高。鄉鎮司法所3人,專職工作人員不足,工作壓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幹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綜治的村幹部兼任,這些村幹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鎮、村中心工作任務繁重,對農村普法工作不以為然;不少村幹部文化素質不高,自身法律學習不夠,在實際工作中需要宣傳法律時,要麼避而不談,要麼憑主觀臆斷,對複雜、疑難的糾紛更是顯得束手無策,不知道依法該怎麼辦;有的在調解民事糾紛、處理村級社會事務時,涉及法律宣講不到位,導致民事糾紛擴大和無序上訪事件時有發生。

3、農村普法宣傳手段和形式簡單落後,亟待突破創新。除了進村入户散發些法律宣傳品或是上集市設個法律諮詢台之外,就是放廣播,搞宣傳欄、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傳統形式多而創新形式少;傳統普法“被動式”的教育由於成本高,加上組織難已不受組織者和農民的歡迎;從調查情況看,大多數農民獲取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於電視、報刊等媒體,如《焦點訪談》、《今日説法》等法律新聞類節目,從其它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很少;大多數村(街、居委)法制宣傳陣地建設薄弱,正常開展法制教育活動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農民羣眾的需求。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各種新型矛盾逐漸產生,農民對學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訪維穩工作中,面對個別“上訪户”的訴求,法律宣傳的技巧顯得極為重要,這對鄉鎮農村普法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着農民經濟意識的不斷增強,農村多數青壯年外出打工或在企業就業,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婦小”,他們法律知識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護意識不強,導致普法教育組織難,時間落實難;加上鎮流動人口多,組織鬆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難度。

5、農村普法經費沒有保障,制約工作開展。司法所無專項普法經費,宣傳活動經費要臨時籌集,列支主要依附綜治經費報銷,數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街、居委)普法,沒有經費,落實起來難,自然什麼事也辦不成。

三、工作建議和對策

針對農村普法調研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鄉鎮農村普法實際,現提出如下工作建議和對策:

1、進一步更新農村普法觀念,糾正基層幹部羣眾對普法思想認識的偏差。黨委、政府各級領導要從羣眾需要出發開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務農民、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普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逐步培養廣大人民羣眾對法律價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識的追求,引導基層幹部依法決策、按章辦事;引導羣眾遵紀守法、依法維權和依法參與村民自治;要把普法與依法解決農民的實際法律問題結合起來,針對法治實踐中羣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通過具體的參與法治實踐活動,樹立法治的權威,使人民羣眾養成崇尚法治的行為習慣。

2、要進一步加強普法工作隊伍建設。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切實解決司法所人員、編制、職級待遇等實際困難;進一步整合農村人民調解員、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制宣傳志願者等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人才資源;加強對村(街、居委)普法員的選聘、培訓工作,把大學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農村兩委幹部選聘到普法隊伍中來,使他們成為各村(街、居委)農村普法教育的宣講人;實行農村普法宣傳輔導員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門中選派政法幹警到各村(街、居委)、各中國小校擔任普法宣傳輔導員,指導村(街、居委)、學校開展普法宣傳,提供法律服務。

3、要進一步創新普法宣傳教育方式方法。加強農村法制教育陣地建設,鎮設立法制輔導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圖書角,依託公開欄設立法制宣傳欄;在繼續利用傳統法制宣傳教育陣地的基礎上,採取以案説法、圖片解法,組織旁聽審判,組織反面典型現身説法、法制文藝、法律諮詢、農村黨員幹部遠程教育網、網絡博客等貼近羣眾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務送到農村千家萬户。

4、要進一步把普法工作與新農村建設、平安建設相結合,增強工作靈活性和針對性。按照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和任務,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與民間糾紛排查調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引導農民依法調整社會利益關係;要緊緊抓住有利時機,有效地推進農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黨員冬訓時機,對黨員幹部進行法制專題教育;抓住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機,對廣大村民進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選舉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抓住春節民工返鄉時機,對他們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抓住禁毒、禁賭、反對xx等專項治理活動時機,大力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等;此外,普法工作還要突出重點村(如信訪村、宗姓村)、重點人羣(如刑釋解教人員、外來務工人員)、重點年齡層次(如15-25歲青少年)的宣傳教育,增強普法工作的針對性。

5、進一步加大農村普法的經費投入。縣、鄉鎮黨委、政府要對司法所日常辦公所需經費與普法經費共同納入財政預算,使農村普法有專款,專款能專用,保證農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資金修建司法所辦公用房,購置交通、通訊、微機等必要辦公用具,為司法所工作正常開展提供基本物質保障。

【第4篇】農村法制推廣情況調研報告論文

本次查詢採取隨機投放問卷和攀談走訪相結合的方法,旨在調查鄉村司法普及近況,把握一手材料,為今後普法活動供應必然數據支撐。

一、鄉村近況

1、人口構造大齡化、文明水平偏低

被查詢人員中60%為男性,40%為女人,計算標明:被查詢者中56歲以上的有31人,而41歲以上的共有57人;還國中以下學歷的有77人,首要集中在41歲以上階段。走訪中調查到,因為良多司法宣傳過於深邃和單調,羣眾瞭解比擬堅苦,固然有不少從普法活動中拿的材料,但很少細讀。

2、司法需求大

71%的查詢查詢人員努力測驗運用所調查的司法維護本身權益,雖結果懸殊,但均透露表現把握司法是有效處的。假如有司法培訓的話,98%的男性表達出本人想參與的願望。

二、鄉村司法存在的窘境

1、普法宣傳與羣眾需求脱節

查詢標明:男性最想調查的司法律例前三位為:促農富農(37人,佔男性61.7%);人身損傷(20人,佔男性33.3%);農民工根本權益(20人,佔男性33.3%)。

女人最想調查的司法律例前三位:新型鄉村協作醫療(14人,佔女人23.3%);促農富農(14人,佔女人23.3%);婚姻家庭(12人,佔女人20%)。

還不難看出,經濟的欠興旺並沒有障礙,鄉村中男女對司法的需求的差別性,男性更多的是基於事業發展而去調查司法,更多的是關注對財產發展政策,以及工作平安保證類。女人更多的是關懷家庭不變敦睦,然後關注家庭健康保證,經濟收入,以及家庭不變類的司法。

但不無遺憾的説,過去我們普法因為經費、人員等緣由,往往疏忽了這一差別,大而統的宣傳形式曾經不克不及知足農民對司法盼望多樣化的需求。但願今後我們執行的時分應儘量增強針對性,保證我們的普法活動能為民所用,保證我們的辛勞並不是羣眾眼中的流於方式。

2、媒體宣傳與羣眾實踐有很大收支

查詢顯示:93%的被查詢羣眾(男55人、女38人)調查司法的首要路子是經過電視、播送或收集。可見媒體對法制普及的宏大效果。

在與他們交流中,我們發現,不少羣眾對刑法尤其是對擄掠、殺人等惡性犯罪的懲戒有深入看法,並能精確説出不少相關法條。這首要歸功於《拍案説法》之類的法制節目。但讓我們為難的是:當問及民事糾紛相關問題時,絕大局部羣眾並不克不及答上幾句。只能讓我們感慨:司法離鄉村很近,但離生活很遠。

3、處理路子存在隱患

當正當權益遭到損害的時分,30%的男性和25%的女人選擇私了。而男性有40人、女人有28人選擇向村幹部或縣政府乞助,以期糾紛獲得處理,佔到查詢人數的68%。

但是這兩種羣眾常選擇的處理辦法都存在不小的隱患:

(1)私了因為其往往是變亂兩邊在變亂髮作後自行磋商處理,而大大都人對變亂自身沒有明確的看法,致使私了卻果具有不確定性、隨意性,還其不具有司法約束性,不少事主在私了之後,又持續糾纏,甚至發作暴力事情。例如,走訪中調查到:我鎮大塘村有一人被狗咬傷,私了決定600元包乾,但醫治中傷者因病毒傳染致使發生數千元醫療費,再次協商時,犬主堅持以最初談妥600元包乾為由,回絕村鎮兩級調停,然後讓處置人員非常扎手。

(2)村鎮兩級調停本是一種有用處理民事糾紛的選擇,且具有必然的司法約束性。但實踐中,固然村鎮兩級都堅持了糾紛調停室,但村鎮幹部大局部未學習過相關司法,還也沒有經由專門的營業培訓,如雙桂鎮,共建村級糾紛調停室12個,鎮級糾紛調停室1個,在村鎮兩級調停幹部中僅有鎮調停室2名工作人員承受過司法培訓並專職調停,村級調停室多為村支兩委幹部兼任並且僅村支書承受過幾天相關調停培訓,他們在調停中往往憑仗的是幾十年的工作經歷。固然,不少同志的工作經歷在不少調停中起到了關鍵效果,但還良多經歷跟司法、律例有收支,甚至相悖。

4、對司法順序不清晰

在針對女人的查詢標明:在40名女人中,大都不走司法順序的首要緣由是不曉得詳細該找那些部分,走過不少彎路(19人,佔女人47.5%);感覺訴訟工夫過長,費用太高,因小失大的人數亦不少(18人,佔女人45%)。

走訪中亦調查到羣眾對司法的訴求首要集中在一些民事糾紛,但苦於找不到偏向或感覺訴訟工夫太長,而拋棄對本身權益的追求。

三、處理方案

1、圖文並茂,將司法材料淺顯化。

走訪中我們發現,羣眾對平安防火常識把握比擬足夠,訊問中得知,本來他們手頭的平安防火材料是用漫畫和粗淺的言語展示出來的。這有用的處理了局部羣眾因為文明和了解力等緣由而使宣傳乏力的疑心,值得在鄉村普法宣傳中廣為採用。

2、多種方法相結合,向民事等方面傾斜

(1)電視傳媒對目前生活的印象是無須置疑的,因為其法制節目為了收視率等多關注嚴重的、驚動的案件,而這種案件多為惡性刑事,固然教育了羣眾,但卻並不具有太大的教育意義。因而,恰當的向民事、勞資、致富等司法律例傾斜,讓廣闊羣眾取得真正有操作性的司法。

(2)查詢中,有30%的羣眾也經過報刊、雜誌學習司法常識。走訪中調查,這些喜好唸書看報的人多為鄰近村民的主心骨,不少羣眾經常向他們調查一些司法律例。只需我們在平面媒體上運用案例和法條相結合的方法,詮釋司法,就能經過他們收到意想不到的結果。

(3)充分運用長途教育平台資本,開展教育學習。長途教育系統內的資本涵蓋了鄉村生活的多方面,箇中也有很多貼合鄉村實踐的司法律例,其採用專家解説的方法,直觀的將司法律例展現出來。目前長途教育點曾經根本掩蓋各個行政村,只需我們合理應用,也能為司法普及做出主要奉獻。

3、增強底層調停人員培訓,提拔營業程度。村鎮兩級調停能獲得68%被查詢人數的喜愛,這既是羣眾對我們村鎮兩級幹部的信任,也是宏大的危機。廣闊村級調停員的本質,決定了這一平台的效果的鉅細。而隨着經濟的發展,各類糾紛層出不窮,因而對鄉村調停員的培訓到了刻不容緩的境地。培訓需求常態化、生活化,將鄉村經常見案例和新興案件作為教材,讓優異調停員言傳身教,保證經歷與司法的雙重偏重。

4、結合羣眾需求,制訂普法方案

(1)依據羣眾需求,組織專項司法下鄉。不要貪大求全,不求一了百了,一次只針對單一羣體的單一需求,開展相關活動。如針對男性對勞保方面的司法需求,舉辦勞動律例下鄉,切實知足羣眾訴求。

(2)針對鄉村私了行為,制訂相關指導。私了作為羣眾本人處理矛盾的方法,可以持續存在,但為了保證兩邊正當權益,防止後續糾紛,可以測驗將已有矛盾糾紛歸結出來,如損掉細微,可以明確斷定的歸入私了;不克不及確定損掉的建議遞交上級。然後進步糾紛處理效率,削減不用要的糾紛。

5、組織活動法庭,遊走鄉下。羣眾司法訴求多是簡略的,可執行簡略審訊的案件,因而可以測驗堅持活動法庭,巡迴於鄉下,走進院壩,在羣眾中審訊,既能解民之所需,又能將司法更活潑直觀的傳達到羣眾中去。

四、本次查詢的反思

本次查詢,在外調人員的辛勤努力下,完成得比擬圓滿,但因為本身緣由仍存在不少問題:

1.查詢表設計仍有欠缺。固然再三對換查表進行批改,但因為團隊人員均不足足夠查詢經歷,查詢計算中發現不少設計問題,如未能設計出被查詢人的首要收入起原,使在剖析中短少了職業對司法需求的剖析、沒能為走過司法順序的人員獨自設相關問題,致使我們少了深化調查相關狀況的時機等不克不及不説是本次查詢的遺憾。

2.問題表述不明確,未能讓羣眾理睬查詢者本意。如第8問,不少羣眾誤以為只要司法順序才算運用所調查的常識維護本身正當權益,招致有29名羣眾未能按設計者志願填寫,使該問剖析並不非常有代表性。

3.寫作團隊離鄉村實踐仍有段間隔。如未依據鄉村文明水平低、大齡化嚴厲的根本狀況設計問題,招致不少剖析基本不克不及從查詢表得出。幸虧,我們的外調人員極端負責,在調查到相關狀況之後,採取了發問方法調查了局部問題,使得剖析獲得有用的一手材料支撐。在此筆者向外調人員透露表現感激。

【第5篇】關於鄉鎮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調查報告

為深入瞭解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現狀,切實推進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筆者利用在鄉鎮掛職鍛鍊的機會,採取走訪、座談、問卷等形式,對鄉鎮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報告情況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在組織領導上,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xx”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由鄉鎮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機構和人員任成員,將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與全鎮總體工作統一安排,統一檢查,統一評比,確保了普法工作目標任務的貫徹落實。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對重點對象的法律服務和法制宣傳。對於鄉鎮領導幹部、鄉鎮直單位負責人和村幹部以規範依法行政行為為主,提高幹部依法執政水平;對鎮企業管理人員、個體工商户加大税法宣傳力度,提高企業、商户依法經營意識;對普通黨員、羣眾廣泛深入開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對青少年學生加強交通、消防、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增強學生自我防範和遵紀守法的意識。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進“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與“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有效地推進了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進;全鄉鎮普遍實行了村民自主選舉村委會,建立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農村基層幹部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觀念開始樹立,農民積極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的意識明顯提高。

在活動載體上,普法工作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增強企業經營從業人員的法治意識、公平競爭意識;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為農民和外出務工人員開展法律諮詢,提供法律服務;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社會熱點、難點和羣眾關心、關注的問題,開展法治主題實踐活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開展“法律上門”服務活動,加大對弱勢羣體和經濟困難人員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羣眾的歡迎。

二、存在主要問題及原因

1、對農村普法認識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調查發現,當前農村中“重人治、輕法治”的思想以及執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會現象依然存在,導致學法用法脱節,挫傷了農民學法的信心,給普法工作帶來了消極影響;有的基層幹部認為抓普法教育是一項“軟”指標,既花錢又費力,積極性、主動性不高;有的則認為普法就是要農民守法,強調羣眾義務多,宣傳羣眾權利少;還有許多基層幹部羣眾對法律存在實用主義思想,遇到問題才想起來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學習和預防。

2、農村普法幹部隊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質不高。鄉鎮司法所3人,專職工作人員不足,工作壓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幹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綜治的村幹部兼任,這些村幹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鎮、村中心工作任務繁重,對農村普法工作不以為然;不少村幹部文化素質不高,自身法律學習不夠,在實際工作中需要宣傳法律時,要麼避而不談,要麼憑主觀臆斷,對複雜、疑難的糾紛更是顯得束手無策,不知道依法該怎麼辦;有的在調解民事糾紛、處理村級社會事務時,涉及法律宣講不到位,導致民事糾紛擴大和無序上訪事件時有發生。

3、農村普法宣傳手段和形式簡單落後,亟待突破創新。除了進村入户散發些法律宣傳品或是上集市設個法律諮詢台之外,就是放廣播,搞宣傳欄、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傳統形式多而創新形式少;傳統普法“被動式”的教育由於成本高,加上組織難已不受組織者和農民的歡迎;從調查情況看,大多數農民獲取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於電視、報刊等媒體,如《焦點訪談》、《今日説法》等法律新聞類節目,從其它方式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很少;大多數村(街、居委)法制宣傳陣地建設薄弱,正常開展法制教育活動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農民羣眾的需求。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各種新型矛盾逐漸產生,農民對學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訪維穩工作中,面對個別“上訪户”的訴求,法律宣傳的技巧顯得極為重要,這對鄉鎮農村普法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着農民經濟意識的不斷增強,農村多數青壯年外出打工或在企業就業,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婦小”,他們法律知識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護意識不強,導致普法教育組織難,時間落實難;加上鎮流動人口多,組織鬆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難度。

5、農村普法經費沒有保障,制約工作開展。司法所無專項普法經費,宣傳活動經費要臨時籌集,列支主要依附綜治經費報銷,數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街、居委)普法,沒有經費,落實起來難,自然什麼事也辦不成。

三、工作建議和對策

針對農村普法調研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鄉鎮農村普法實際,現提出如下工作建議和對策:

1、進一步更新農村普法觀念,糾正基層幹部羣眾對普法思想認識的偏差。黨委、政府各級領導要從羣眾需要出發開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務農民、提高農民法律素質、切實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農村普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逐步培養廣大人民羣眾對法律價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識的追求,引導基層幹部依法決策、按章辦事;引導羣眾遵紀守法、依法維權和依法參與村民自治;要把普法與依法解決農民的實際法律問題結合起來,針對法治實踐中羣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通過具體的參與法治實踐活動,樹立法治的權威,使人民羣眾養成崇尚法治的行為習慣。

2、要進一步加強普法工作隊伍建設。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切實解決司法所人員、編制、職級待遇等實際困難;進一步整合農村人民調解員、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制宣傳志願者等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人才資源;加強對村(街、居委)普法員的選聘、培訓工作,把大學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農村兩委幹部選聘到普法隊伍中來,使他們成為各村(街、居委)農村普法教育的宣講人;實行農村普法宣傳輔導員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門中選派政法幹警到各村(街、居委)、各中國小校擔任普法宣傳輔導員,指導村(街、居委)、學校開展普法宣傳,提供法律服務。

3、要進一步創新普法宣傳教育方式方法。加強農村法制教育陣地建設,鎮設立法制輔導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圖書角,依託公開欄設立法制宣傳欄;在繼續利用傳統法制宣傳教育陣地的基礎上,採取以案説法、圖片解法,組織旁聽審判,組織反面典型現身説法、法制文藝、法律諮詢、農村黨員幹部遠程教育網、網絡博客等貼近羣眾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務送到農村千家萬户。

4、要進一步把普法工作與新農村建設、平安建設相結合,增強工作靈活性和針對性。按照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和任務,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與民間糾紛排查調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引導農民依法調整社會利益關係;要緊緊抓住有利時機,有效地推進農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黨員冬訓時機,對黨員幹部進行法制專題教育;抓住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機,對廣大村民進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選舉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抓住春節民工返鄉時機,對他們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抓住禁毒、禁賭、反對xx等專項治理活動時機,大力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活動等;此外,普法工作還要突出重點村(如信訪村、宗姓村)、重點人羣(如刑釋解教人員、外來務工人員)、重點年齡層次(如15-25歲青少年)的宣傳教育,增強普法工作的針對性。 5、進一步加大農村普法的經費投入。縣、鄉鎮黨委、政府要對司法所日常辦公所需經費與普法經費共同納入財政預算,使農村普法有專款,專款能專用,保證農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資金修建司法所辦公用房,購置交通、通訊、微機等必要辦公用具,為司法所工作正常開展提供基本物質保障。

【第6篇】淺議農村法制教育的特點、問題及對策調研報告

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今年7月,xx省委又對建設法治xx進行戰略部署,提出到2022年,基本實現我省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辦事。這對全面深入推進全民普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法制教育工作作為依法治國的基礎工程和區域法治建設的前提條件,擔負着提高全民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的艱鉅任務,它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系統工程,絕非幾個五年普法教育就能夠解決了的問題。

只有經過長期的、紮實有效的工作,才能使全民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全民法制教育工作已歷經三個五年普法,當前又正值實施“四五”普法規劃全面實施階段,廣大公民的法治觀念、法律素質得到了明顯增強,絕大多數羣眾懂法、守法,越來越多的羣眾能自覺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就目前而言,普法教育尤其是農村的普法教育工作還存在許多問題和困難,需要加以解決和完善。下面就當前農村法制教育工作中的新特點、新問題及其對策談一些認識。

一、當前農村普法工作呈現出新特點。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於其範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三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

(一)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的轉變和生活節奏的加快,使以往採用的集中上課的教育形式不再切實可行,呈現出組織難度明顯加大的特點。

隨着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地方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觀念的逐步確立,農村已經不再是從事單一的農業生產,不再象過去那樣參加農業集體勞動,而是更多的人已經跳出原來的生活圈子,外出從事第一、二、三產業,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這種人員上的分散性和流動性,使得過去那種以村、組為單位進行上課教育的方法已難以施行;另外,隨着現代人生活節奏的加快,過去那種“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已被打破,農閒不閒,使得過去採用的利用農閒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這一特點需要重新探索農村普法教育的有效方法和形式。

(二)行業分工的細化,專業法律法規的日益完善,使農村普法教育工作呈現出多樣化、專業化的特點。

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轉型時期,社會分工越來越細,農民所從事的行業也越來越多。加入wto後,對農村普法的要求更高,內容更廣,如果仍象以往那樣對農民只進行婚姻家庭、農業生產、土地建房等方面的法律知識普及教育,已滿足不了農民的需求。無論是在企業務工的農民,還是從事農業生產、個體工商業、農副產品加工的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於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慾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

(三)廣大農村幹部羣眾對學法由新鮮感、興趣感,逐步發展為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一五”抓學習,“二五”抓提高,“三五”抓運用,“四五”抓素質,這是對普法教育的形象説法。“一五”普法是法律知識的啟蒙教育,那時候幹部羣眾,尤其是農村的廣大羣眾對法律有一種新鮮感,對學法有着較為濃厚的興趣,那時的學法目的是為了多學習和掌握一些知識;隨着普法的不斷深入,農村羣眾對學法的目的、要求發生了變化。現在學法是為了解決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有明確的目的性和實用性。這一特點要求農村普法教育的內容要更具有針對性。

二、當前農村普法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由於各級對農村普法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缺乏足夠的認識,仍採用老觀念、老方法來組織實施教育,使農村的普法工作在深度和廣度上都難於推進,存在着一些突出的問題,主要原因有:

(一)認識上的偏差。

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幹部羣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於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於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二)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

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三)教育形式的單一性。

目前農村普法形式比較單一,沒有最大限度地調動人們的學法熱情。有的鎮除每年組織1——2次農村基層幹部學法培訓班外,其他形式基本上都不太落實或是很難落實到位。尤其是村一級,更缺少生動活潑的教育形式,使普法任務得不到落實。

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

一是各級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對普法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沒有真正提高到依法治國的高度來看待,仍然是“説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

二是從事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力量極其薄弱。雖然各鎮均成立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但實際上只是基層司法所兼管這項工作,加上司法所工作千頭萬緒、任務重,沒有足夠精力來抓這項工作,使農村普法工作很難實行長效管理。

三是保障措施落實不到位,普法經費得不到落實。雖然在《規劃》裏,各級都要求將普法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但在農村真正完全落實到位的不多,在一定程度上給農村普法工作帶來客觀上障礙。

三、搞好農村普法教育的對策。

針對以上農村普法工作中出現的新特點和新問題,應採取如下對策:

(一)切實加強對農村普法工作的領導。

農村普法教育開展得如何,將直接關係到全民普法工作的任務能否順利完成,關係到農村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關係到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基層的貫徹落實。各級領導要徹底轉變觀念,真正從思想上認識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和長期性,切實加強對農村普法工作的領導。尤其是鎮黨委政府要把這項工作作為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依法治鎮領導小組要真正發揮其領導作用,改變過去那種只掛名不幹事的狀況;要定期分析本地本單位普法教育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確保農村普法工作順利開展。

(二)突出兩個重點。

一是突出重點內容。在重點內容上,要切實抓好與農村、農業及村民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普及教育。在選擇內容時,一定要結合本地實際,針對本地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一定時期內擇一些重點內容,這樣才有針對性,才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二是要突出重點對象。農村普法教育的重點對象是村、組幹部,農村流動人員。切實把提高這部分人的法律素質,作為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住村組幹部的學法,能夠帶動廣大村民羣眾的學法;抓住流動人員的學法,對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有着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始終抓住這兩個重點。

(三)採取有效的方法和形式。農村普法教育的方法要靈活,形式要多樣,注重實際效果。

在實施過程中,力求做到“四性”。

一要增強針對性。要針對不同層次人員採取不同方法進行教育。

二要注重及時性。對與農民有關的新法律法規,一頒佈就要及時組織宣傳學習;當農民遇到法律上的問題需要幫助時,應及時送法上門。

三要加強實用性。要加大對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把宣傳教育與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緊密結合;與解決農村中的“難點”、“熱點”問題緊密結合;與人民羣眾的生活生產緊密結合;與調處民間糾紛緊密結合,使羣眾真切地感受到法律就在身邊,從而渴望獲得法律方面的知識,調動學法的熱情。

四要講究趣味性。在宣傳教育時,要加強形象化的教育,通過以案釋法、法律諮詢、送法上門、法制展板、法制文藝等宣傳形式,提高人民羣眾的學法興趣。

(四)強化保障和監督機制。

在保障機制方面,要增加鎮一級的辦事力量,改變農村普法有人抓無人管、指導不力的現狀;要在村一級建立法制宣傳員隊伍,聘請一些退休老幹部、老教師、老黨員擔任普法宣傳員,使這項工作在基層真正有人抓。還要加強宣傳陣地建設,廣播、電視、報紙應開闢法制宣傳的欄目和專題節目,做到廣播上有聲音、電視上有影子、報紙上有版塊;各鎮要有法制宣傳專欄,村村有法制宣傳黑板報。

各級黨校應將農村幹部的學法列入年度培訓計劃。同時,要切實落實好普法經費,把普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做到專款專用。在監督機制方面,區鎮人大要組織人民代表視察農村普法工作,通過提議案、質詢、評議、視察等形式,加強對農村普法的監督力度;要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制定農村普法考核的具體標準,採取科學的考核方法,嚴密組織形式,嚴格獎懲辦法,促進農村普法教育紮實、有效的深入開展。

【第7篇】關於農村留守兒童法制教育現狀的調研報告

奎年來,農村留守兒童違法、犯罪事件及其受侵害事件逐年增多,對社會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危害越來越大,帶來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為了有效的降低這種危害性,連雲港市贛榆縣婦聯聯合縣司法局組成聯合調研組,發放問卷調查800份,其中有效問卷785份,並通過進村進行入户深度訪談,受訪留守兒童共有583名。

一、背景與現狀

(一)農村留守兒童犯罪主要呈現以下三個特點:一是農村留守兒童違法、犯罪比例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逐年增加。二是農村留守兒童犯罪年齡越來越低齡化。三是農村留守兒童違法、犯罪事件的社會破壞性越來越大。農村留守兒童法律知識匱乏、法制觀念淡薄,往往是他們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加強農村留守兒童法制教育、增強農村留守兒童法制觀念的工作,迫在眉睫。

(二)農村留守兒童自身受侵害事件頻發。近年來,關於農村留守兒童被拐賣、拐騙、性侵犯等惡性事件屢見報端,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監護狀況令人堪憂,農村留守兒童缺乏自我保護意識。

二、主要做法

(一)送法進學校,增加農村留守兒童學法興趣。贛榆縣婦聯聯合縣司法局大力開展兒童權益保護宣傳教育,積極為留守兒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為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此次宣傳活動以學校為主陣地、主渠道,積極推進法制教育進課堂活動,確保農村留守兒童法制宣傳教育計劃、課時、教材、師資“四落實”。舉辦以“爭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為主題的“送法進學校”活動,做到“四個一”:上一堂“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法制教育課;配一套青少年法制教育圖書音像資料;設置一個青少年法制教育固定宣傳欄;開展一場法律知識有獎問答等方式,激發廣大中、國小生尤其是留守兒童的學法興趣和守法意識。

(二)送法到課外,豐富農村留守兒童課外生活。豐富課外生活,讓他們能夠在輕鬆、愉悦的環境下接受法制教育。縣婦聯、縣司法局為外出務工者相對較多的幾所“留守兒童之家”送去法制故事、繪畫、漫畫等10多類法制書籍1000多冊,並將創作拍攝的8集《法在身邊》法制情景劇製作成dvd光碟,向全縣“留守兒童之家”贈送發放。同時,還開展了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未成年人保護行動”和“爭做文明守法小公民”活動,並與一些家庭特別困難的留守兒童結成“一幫一”對子,着實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

(三)送法到身邊,開闢農村留守兒童綠色通道。為有效保護留守兒童合法權益,開闢農村留守兒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向全縣所有留守兒童之家發放了法律援助卡,按照“應援盡援”的要求,對涉及農村留守流動兒童的法律問題,進一步降低門檻、簡化條件,實行隨來隨辦;各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還負責收集登記了農村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建立了農村留守兒童信息資料庫,優先受理、精心辦理涉及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近年來,全縣累計辦理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案件百餘件,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三、存在問題和原因

(一)家庭原因:由於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對子女的教育基本上失控,使得農村留守兒童處於無人管教的地步。

(二)學校原因:一部分學校只注重升學率和在校學生的管理,學生在家中的時間缺少有效監管。

(三)各級政府職能部門,沒有形成各級組織齊抓共管的活力。

四、下一步工作

贛榆縣婦聯立足實際,下一步將聯合縣司法局,進一步構建農村留守兒童法制教育的長效機制。建立科學、規範、有效的農村留守兒童法制教育體系,形成家庭、學校和社會三結合的教育模式,使農村留守兒童法制教育滲透於各個方面。縣司法局將有計劃地培養法制教育師資隊伍,還應加強對全體教師法律知識的培訓,不斷強化農村留守兒童法制教育的師資力量。

【第8篇】農村法制普及情況調查分析報告

本次調查採取隨機投放問卷和交談走訪相結合的方式,旨在瞭解農村法律普及現狀,掌握一手資料,為以後普法活動提供一定數據支持。

此次調查共計投放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為100%,共隨機調查了大塘、同德、趕場三個村,取得了預期效果。

一、農村現狀

1、人口結構大齡化、文化程度偏低

被調查人員中60%為男性,40%為女性,統計表明:被調查者中56歲以上的有31人,而41歲以上的共有57人;同時國中以下學歷的有77人,主要集中在41歲以上階段。走訪中瞭解到,由於很多法律宣傳過於深奧和單調,羣眾理解比較困難,雖然有不少從普法活動中拿的資料,但很少細讀。

2、法律需求大

71%的調查調查人員努力嘗試運用所瞭解的法律維護自身權益,雖效果迥異,但均表示掌握法律是有用處的。如果有法律培訓的話,98%的男性表達出自己想參加的願望。

二、農村法律存在的困境

1、普法宣傳與羣眾需求脱節

調查表明:男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規前三位為:促農富農(37人,佔男性61.7%);人身傷害(20人,佔男性33.3%);農民工基本權益(20人,佔男性33.3%)。

女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規前三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14人,佔女性23.3%);促農富農(14人,佔女性23.3%);婚姻家庭(12人,佔女性20%)。

同時不難看出,經濟的欠發達並沒有阻礙,農村中男女對法律的需求的差異性,男性更多的是基於事業發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關注對產業發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類。女性更多的是關心家庭穩定和睦,從而關注家庭健康保障,經濟收入,以及家庭穩定類的法律。

但不無遺憾的説,過去我們普法由於經費、人員等原因,往往忽略了這一差異,大而統的宣傳模式已經不能滿足農民對法律渴望多樣化的需求。希望以後我們執行的時候應儘量加強針對性,保證我們的普法活動能為民所用,確保我們的辛苦並不是羣眾眼中的流於形式。

2、媒體宣傳與羣眾實際有很大出入

調查顯示:93%的被調查羣眾(男55人、女38人)瞭解法律的主要途徑是通過電視、廣播或網絡。可見媒體對法制普及的巨大作用。

在與他們交流中,我們發現,不少羣眾對刑法尤其是對搶劫、殺人等惡性犯罪的懲戒有深刻認識,並能準確説出不少相關法條。這主要歸功於《拍案説法》之類的法制節目。但讓我們尷尬的是:當問及民事糾紛相關問題時,絕大部分羣眾並不能答上幾句。只能讓我們感歎:法律離農村很近,但離生活很遠。

3、解決途徑存在隱患

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30%的男性和25%的女性選擇私了。而男性有40人、女性有28人選擇向村幹部或政府求助,以期糾紛得到解決,佔到調查人數的68%。

然而這兩種羣眾常選擇的解決方法都存在不小的隱患:

(1)私了由於其往往是事故雙方在事故發生後自行商量解決,而大多數人對事故本身沒有明確的認識,致使私了結果具有不確定性、隨意性,同時其不具有法律約束性,不少事主在私了之後,又繼續糾纏,乃至發生暴力事件。例如,走訪中瞭解到:我鎮大塘村有一人被狗咬傷,私了決定600元包乾,但治療中傷者因病毒感染致使產生數千元醫療費,再次協商時,犬主堅持以當初談妥600元包乾為由,拒絕村鎮兩級調解,從而讓處理人員十分棘手。

(2)村鎮兩級調解本是一種有效解決民事糾紛的選擇,且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性。但實際中,雖然村鎮兩級都建立了糾紛調解室,但村鎮幹部大部分未學習過相關法律,同時也沒有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如雙桂鎮,共建村級糾紛調解室12個,鎮級糾紛調解室1個,在村鎮兩級調解幹部中僅有鎮調解室2名工作人員接受過司法培訓並專職調解,村級調解室多為村支兩委幹部兼任而且僅村支書接受過幾天相關調解培訓,他們在調解中往往憑藉的是幾十年的工作經驗。誠然,不少同志的工作經驗在不少調解中起到了關鍵作用,但同時很多經驗跟法律、法規有出入,甚至相悖。

4、對司法程序不清楚

在針對女性的調查表明:在40名女性中,大都不走司法程序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具體該找那些部門,走過不少彎路(19人,佔女性47.5%);覺得訴訟時間過長,費用太高,得不償失的人數亦不少(18人,佔女性45%)。

走訪中亦瞭解到羣眾對司法的訴求主要集中在一些民事糾紛,但苦於找不到方向或覺得訴訟時間太長,而放棄對自身權益的追求。

三、解決方案

1、圖文並茂,將法律資料通俗化。

走訪中我們發現,羣眾對安全防火知識掌握比較充足,詢問中得知,原來他們手頭的安全防火資料是用漫畫和淺顯的語言展現出來的。這有效的解決了部分羣眾由於文化和理解力等原因而使宣傳乏力的困惑,值得在農村普法宣傳中廣為採用。

2、多種方式相結合,向民事等方面傾斜

(1)電視傳媒對現在生活的印象是毋庸置疑的,由於其法制節目為了收視率等多關注重大的、轟動的案件,而這種案件多為惡性刑事,雖然教育了羣眾,但卻並不具有太大的教育意義。因此,適當的向民事、勞資、致富等法律法規傾斜,讓廣大羣眾獲得真正有操作性的法律。

(2)調查中,有30%的羣眾也通過報刊、雜誌學習法律知識。走訪中瞭解,這些喜歡讀書看報的人多為附近村民的主心骨,不少羣眾常常向他們瞭解一些法律法規。只需我們在平面媒體上運用案例和法條相結合的方式,詮釋法律,就能通過他們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充分運用遠程教育平台資源,開展教育學習。遠程教育系統內的資源涵蓋了農村生活的多方面,其中也有許多貼合農村實際的法律法規,其採用專家講解的方式,直觀的將法律法規展示出來。現在遠程教育點已經基本覆蓋各個行政村,只需我們合理利用,也能為法律普及做出重要貢獻。

3、加強基層調解人員培訓,提升業務水平。村鎮兩級調解能得到68%被調查人數的青睞,這既是羣眾對我們村鎮兩級幹部的信任,也是巨大的危機。廣大村級調解員的素質,決定了這一平台的作用的大小。而隨着經濟的發展,各種糾紛層出不窮,因此對農村調解員的培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培訓需要常態化、生活化,將農村常見案例和新興案件作為教材,讓優秀調解員現身説法,保障經驗與法律的雙重並重。

4、結合羣眾需求,制定普法方案

(1)根據羣眾需求,組織專項法律下鄉。不要貪大求全,不求一勞永逸,一次只針對單一羣體的單一需求,開展相關活動。如針對男性對勞保方面的法律需求,舉行勞動法規下鄉,切實滿足羣眾訴求。

(2)針對農村私了行為,制定相關指導。私了作為羣眾自己解決矛盾的方式,可以繼續存在,但為了保障雙方合法權益,避免後續糾紛,可以嘗試將已有矛盾糾紛歸納出來,如損失輕微,可以明確判定的納入私了;不能確定損失的建議遞交上級。從而提高糾紛解決效率,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5、組織流動法庭,遊走鄉間。羣眾司法訴求多是簡單的,可執行簡易審判的案件,因此可以嘗試建立流動法庭,巡迴於鄉間,走進院壩,在羣眾中審判,既能解民之所需,又能將法律更生動直觀的傳播到羣眾中去。

四、本次調查的反思

本次調查,在外調人員的辛勤努力下,完成得比較圓滿,但由於自身原因仍存在不少問題:

1.調查表設計仍有欠缺。雖然再三對調查表進行修正,但由於團隊人員均缺乏足夠調查經驗,調查統計中發現不少設計問題,如未能設計出被調查人的主要收入來源,使在分析中缺少了職業對法律需求的分析、沒能為走過司法程序的人員單獨設相關問題,致使我們少了深入瞭解相關情況的機會等不能不説是本次調查的遺憾。

2.問題表述不明確,未能讓羣眾理會調查者本意。如第8問,不少羣眾誤認為只有司法程序才算運用所瞭解的知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導致有29名羣眾未能按設計者意願填寫,使該問分析並不十分有代表性。

3.寫作團隊離農村實際仍有段距離。如未根據農村文化程度低、大齡化嚴重的基本情況設計問題,導致不少分析根本不能從調查表得出。幸好,我們的外調人員極其負責,在瞭解到相關情況之後,採取了提問方式瞭解了部分問題,使得分析得到有效的一手資料支持。在此筆者向外調人員表示感謝。

【第9篇】新農村建設與法制宣傳教育情況的調研報告

新農村建設與法制宣傳教育情況的調研報告:“五五”普法規劃的工作全面啟動以來,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各級普法依法治理部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的要求,圍繞新農村建設的中心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做了以下基礎性工作。

(一)五五”普法規劃得到落實。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五五”普法規劃,加強對廣大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市、縣、鄉、村四級層層制定了“五五”普法規劃,圍繞“三農”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按照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進一步加強新農村建設法制宣傳教育的意見,結合我市新農村建設的實際,將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列入各級黨委、政府的議事日程,作為重中之重着力抓落實。開展了“法律進鄉村”、“法律進社區”、“法律進學校”等活動,法制宣傳教育基本覆蓋了廣大農村,受教育面進一步擴大。

(二)做到農村普法對象底數清楚。據統計:全市總人口數為307萬餘人,農村人口占全市總人口數的78.78%,達236萬餘人。全市農村在校青少年學生371848人,重點普法對象338998人。全市工業化、城鎮化建設步伐加快,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協調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人民羣眾安居樂業。由於人事管理機制、市場競爭機制、教育選擇機制、政策調整機制的作用,拉動社會進一步分工,推動社會人口有規律對內對外流動,我市對外流動人口約40萬人,對內流動人口約20萬人,給法制宣傳教育提出了新的課題和更高的要求,新形勢下農村法制宣傳教育任重而道遠

(三)突出重點,針對性較強。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普法部門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和任務,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以新農村法制建設和法律需求為重點,有針對性地宣傳涉及農民生存權和發展權的法律法規,滿足農民羣眾日益增長的法律需求;以平安建設和羣眾利益為重點,有針對性地宣傳社會管理方面的治安、刑事、民商事法律法規,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從源頭上預防犯罪;以法律服務和法律諮詢為重點,有針對性地破解農民最關心、最直接的法律難題,把維護農民羣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法制宣傳的落腳點和出發點。通過法制宣傳教育,發展了杜會主義民主政治,拓寬了民主法制渠道,擴大了農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引導農民羣眾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推行村務公開,堅持“一事一議” 制度,體現人民當家作主,村民自治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礎和社會基礎。

(四)普法經費保障機制基本建立。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普法工作,市、縣兩級政府為保證普法經費落到實處,建立經費保障機制,提請市、縣兩級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法律性文件,將“五五”普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卓有成效地保證了法制宣傳教育的順利進行。

(五)普法網絡基本形成。全市黨的各級組織和政府工作部門成立了普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並延伸到行政村,村民小組建立學法小組。為加強農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以鄉鎮、街道辦事處司法所為載體,指導農村法制宣傳和依法治鄉、依法治村工作,根據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修訂村規民約,規範人們的行為。圍繞新農村建設進程中的突出問題,推行“普法並舉”,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層人民法庭聯動進村入户搭建法制宣傳教育平台,抓住流動人口返鄉季節上法制課,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羣眾護村護寨,預防和打擊犯罪,排查調處民間糾紛,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平息紛爭,維護社會穩定。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當前,圍繞新農村建設,一個在廣大農村逐步樹立起法律的極大權威,即“生活靠法律規範,糾紛靠法律解決,權益受侵權時依法維權”這樣一種新的生活方式正在形成,同時,在法制宣傳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難和問題。

1、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還存有“死角死麪”。黨和國家對新農村建設,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惠民政策;廣大農民自主經營性增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發生變化,流動速度加快,對集中宣傳教育帶來困難;經濟欠發達的鄉鎮和偏遠山寨,交通、通訊不便,法制宣傳教育“進村入户”困難,這樣,一部分農民羣眾不能受到教育,形成“死角死麪”。

2、個別領導幹部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認識不到位。主要表現在,對組織羣眾,宣傳黨對新農村建設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停留在一般號召上;遇到矛盾糾紛繞道走,瞭解問題一般化,分析問題一般化,解決問題一般化,不善於運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糾紛,導致當事人多頭上訪和越級“集訪”,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

3、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物質基礎薄弱。偏遠行政村無公有經濟,欠發達鄉鎮財政轉移支付只能保工資保運轉,無力支撐普法經費,普法讀本緊缺,宣傳設備落後,普法人員難做“無米之炊”,力不從心,不同程度影響法制宣傳教育的廣度和深度。

4、非公制企業的法制宣傳存在“盲區”。有些非公有制企業,尤其是煤炭企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對企業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勞動用工不符合法律規範要求。勞動用工糾紛發生後雙方不通過法律途徑平息紛爭,而是以暴力方式解決,甚至發生治安、刑事案件。

三、對策和建議

根據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四點對策和建議。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進一步提高認識,是加強對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領導的前提和基礎。把思想統一到新農村建設目標和任務上來,充分認識潔制宣傳教育是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法制保障。領導幹部要“一手抓經濟建設,一手抓法制建設”,切實做好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組織領導協調工作,深入持久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把法律交給人民羣眾,還政於民,調動農民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協調發展。

2、建立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組織協調機制。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市、縣、鄉三級普法成員單位,結合本單位、本部門建設新農村的具體目標和任務,根據農村廣大人民羣眾的現實需要,工作重心下移,以宣傳憲法為核心,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民間糾紛排查調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踐活動,宣傳專門別類的法律法規,引導農民依法調整社會利益關係,保證農村經濟在法律框架內運行。司法行政機關會同主管部門,督促非公有制企業建立法制宣傳教育機構,開展學法、用法、維權活動,規範非公制企業用工制度,維護勞動用工制度新秩序。加強與公安派出所、計生部門聯繫,對在特殊行業務工人員和外出打工人員進行管理和教育,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法制環境。

3、調整農村普法依法治理經費,向經濟欠發達鄉鎮傾斜。按照分級管理負責,條塊結合的普治工作原則,對那些既無司法所,又無財力支持普治經費的鄉鎮,縣級財政要適當進行傾斜,以便法制宣傳教育的順利開展。

4、整合農村法制宣傳資源,提高法制宣傳教育效果。整合科教、文化、法律“三下鄉”與農業科技“村村通” 電視網絡和農村小廣播宣傳資源,以文字、圖片、音視頻、動漫畫等多種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對羣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法律講師團深入農村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即:法律進機關、進企業、進農村、進學校、進單位、進社區破解法律難題,擴大教育覆蓋面,消滅“死角死麪”和“盲區”,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整體效果。

總之,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法制宣傳教育,宣傳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政治主張,堅持以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促進農村經濟協調發展,為進一步建設小康社會,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法制環境。

【第10篇】農村法制宣傳活動總結報告

農村法制宣傳活動總結報告

一、領導重視,層層發動。

根據區政法委要求,四月六日上午由鎮黨委書記程繼華、鎮長鍾貴榮主持召開了各村、社區支部書記、治調主任,以及交警隊、交管站、工商所、法庭、國土所、衞生院、聯校和駐鎮大專院校的主要負責人專題會議,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分析了當前綜治工作形勢,安排部署相關工作。會上政法書記曹志武要求各村、社區張貼紙標語100份,懸掛五條以上橫幅,開好相關工作會議,由聯校負責派發各類宣傳資料萬餘份到學生家中。鎮綜治辦和司法所組織普法宣傳車五台次,在全鎮範圍內巡迴進行宣傳。各綜治成員單位做好各自的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法制月宣傳不留死角。

二、落實工作,開展督查。

自四月六日會議之後,由鎮綜治委牽頭於四月十五日、十六日鎮綜治辦司法所對各村、社區進行了為期兩天的督查。通過督查村、社區工作落實到了實處,召開了組長代表會議,按要求張貼了標語、橫幅,各類宣傳資料也按要求發放到了各農户手中。宣傳掛圖隨處可見,宣傳氛圍十分濃厚。

三、防治結合,取得實效。

通過為期一個月的宣傳發動和齊抓共管,綜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實效。一是社會治安明顯好轉。年初我鎮轄區內偷盜現象比較嚴重,通過對重點地區的防控和巡查,近段沒有發生一起被盜事件,治安案件與去年同期相比明顯下降。20xx年元月至四月份受理治安案件28起,打擊處理3起,處理4人。今年共受理治安案件22起,打擊處理9起,處理14人,同期相比下降10%。二是汽車、摩托車所造成的交通死亡事故近段沒有在境內發生。三是社會矛盾、鄰里糾紛大幅下降。今年元月至四月份,全鎮共摸排調處各類糾紛58起,與去年同期調處73起相比下降了30%。四是城區禁摩、限電、規貨相關規定做到了家喻户曉,電動車上牌工作在我鎮有序進行,進展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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