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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篇一

一、目的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辦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內容

(一)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後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二)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委外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三)政工人事部門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四)政工人事部門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准後實施。

(五)單位內部培訓由安全保衞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知識;特種設備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防範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六)參加委外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七)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教育培訓作為公司安全考核內容之一。

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篇二

一、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要明瞭它的構造,性能及用途,熟悉它的操作,駕駛和技術保養。

二、不允許酒後駕駛和操作,不允許無證駕駛和操作,不允許串崗駕駛和操作。

三、工作時必須集中精力,不允許在操作室內放置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煙火的地方,不允許吸煙。

四、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將機械交給非指定人員駕駛。

五、機械設備應由機組或專人負責使用和管理,明確責任制,做到愛護機械設備,合理使用,正確操作,使其保持良好狀態。

六、機械人員在工作前應按規定對各部件加註潤滑劑,機械在工作時禁止維修,保養,潤滑,緊固,工作時如發現不正常應先停車後檢查。

七、機械設備不得帶病或超負荷作業,如發現有異常及温度過高應及時停車檢查。

八、用內燃及蒸汽作動力的機械,在冬季,每日工作完畢或長期停用時,應放盡機體內和其它規定部位的存水,柴油內燃機,如須明火烤油底殼預熱時,必須有專人看管,汽油內燃機,則嚴禁明火加温,以防火災。

九、機械的轉動部位應加裝防護罩,女工應戴工作帽,長髮不得外落,操作人員和配合人員必須使用合乎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具和用品。

十、凡新的機械設備和經過大修,改造和拆卸後重新安裝的機械設備,須按照機械設備技術試驗規程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鑑定和試運轉,以防機械設備早期損壞。

十一、夜間作業時,作業區和駕駛室內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燈具要安全好用。

十二、工作完畢後,必須按每班保養規定進行保養,將機械停靠後方可離開。

十三、重型機械和特種車輛行走或拖運時,應事先了解道路及橋涵的承載能力,方可通過以免發生事故。

十四、機械設備的駕駛人員和操作人員除遵守本規定外,還必須遵守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和配套機械的一般和具體規定及製造廠的使用説明。

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篇三

一、目的

為規範設備設施變更的管理,消除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對設備設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設備設施的永久性或暫時性變化的管理工作。

三、職責

1、技術部全面負責設備設施的變更組織與協調活動。

2、變更申請者負責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安全辦公室負責變更申請的審核。

3、變更實施部門負責設備設施變更實施過程的監督及變更完成後的驗收。

四、內容及程序

1、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2、變更申請人提出變更申請,説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並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申請變更部門將書面變更申請報至變更審核部門,審核部門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

4、審核後報至主要負責人處,進行變更審批。

5、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後實施變更。

7、變更審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8、變更的驗收;凡是設備設施的變更都需要進行變更驗收,評價變更後的效果、影響及存在的各種風險等。

9、由於變更而產生的各項資料均應交安全辦公室存檔。

10、任何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公司將視為違章作業,嚴肅處理。

五、記錄

《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

《設備設施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表》

《設備設施變更安全隱患控制表》

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篇四

1、目的;

建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程序

2、範圍;

適用於公司機械設備操作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機械設備使用單位

4、程序;

4.1.生產操作的設備,均應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防火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並要經常教育工人貫徹執行。

4.2.各種機械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修理,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4.3.凡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工程項目,必須以安全技術、工業衞生、勞動保護的觀點來確定技術方案,在可能範圍內力求達到機械化和自動化。

4.4.在有毒氣體或粉塵的生產過程,其所有的設備建造應儘量使之密閉化。

4.5.各種壓力機械的施壓部分,以及其它機械對人體有發生傷害的部分,都要設有安全裝置。

4.5.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於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要安設安全裝置。

4.5.2要切實做到不因安全裝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4.6.高於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設備,應有0.6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應圍有高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的欄杆。

4.7.電動機及動力傳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接觸的部分,應圍以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4.8.設備的拆卸、貯槽頂部走台、通道、樓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設置堅固的圍柵、扶欄或蓋子。

4.9.發現操作的設備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4.10.機械設備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篇五

1、特種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和使用説明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已失效的設備不得使用。

2、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

3、任何人嚴禁拆除特種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聯鎖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參數調整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4、處在運轉中的設備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特種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於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由專人操作特種設備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設備交給非本設備指定人員操作。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後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室和靠近作業區。

7、設備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高空作業必須繫帶安全帶,不得穿硬鞋底和拖鞋。嚴禁從高空處往下投擲物件。

8、特種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設備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當使用特種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當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篇六

為保證公司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證。特制定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樹立高度的消防意識,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規定,保障安全設施、設備資金的方面投入。

2、購入的安全設施、設備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從是有資質企業生產的產品。

3、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應經常對滅火器的壓力進行檢查,如發現過期或壓力不足,應及時充粉、更換。

5、消防設備、設施不能隨意移動、轉借或損壞,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應按價賠償,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消防泵必須至少每週定期啟動一次,檢驗設備是否運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帶老化、泄漏時要及時更換。

7、防雷防靜電設施應按氣象部門要求定期監測,保證接地電阻滿足要求。

8、對監控設施要進行常規保養、維修,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篇七

一、設備安全操作規定:

1、沒有接受過操作技能培訓,不懂設備結構原理和性能的人員(即非公司指定的調機技術人員),不得調較機器。

2、開機前應確定所有的安全裝置是否有效,〈安全杆位置、安全檔塊、安全門極限開關、安全滑輪及緊急停止開關〉若有異常,須迅速報告並及時處理,開機前沒有檢查或冒險開機者,承擔所有安全責任,管理、經理連帶處分。

3、嚴禁在帶負載情況下啟動電機,機器啟動後必須1分鐘空轉運行後才能投入正常作業。

4、開機前應將塑化温度預熱到設定值後再待3—5分鐘後方驅動螺桿進行熔膠作業,嚴禁用手及身體其它部位觸摸加熱部分。

5、各電氣箱,消防栓門前不允許堆放任何物件,確保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6、任何人不得將正常運行的機器突然切斷電源〈特殊原因除外〉,否則將會損壞機器。

7、操作時只能先鎖好模後再進射台,不可先進射台後鎖模。

8、上班時應檢查機器設備是否運轉正常,工藝參數是否合適,模具是否穩固在設備上,冷卻裝置〈模具冷卻,落料口冷卻,動作油冷卻〉與潤滑裝置是否正常。

9、機器動作時切勿爬到機器頂上或伸手進入安全門內作業。

10、停機時應將熔膠筒內的膠料射淨,不得留有餘料,不準在機械處於受力狀態關掉電熱和電源開關。

11、所有的機器設備用電均須可靠地接地與接零,各導線接線端子、杆座等應規範接法,絕緣可靠。

12、機器動作時一定要遵守適應的鎖模程序。尤其是低壓保護裝置必須調較到絕對可靠。

13、清洗熔膠筒時要保證物料的相熔性,杜絕材料過熱分解,應確實遵守《換料作業規則》。

14、換模時應嚴格遵守《換模作業規程》。

15、破碎作業時,破碎品須逐一進行破碎,嚴禁整箱(袋)一次性倒入破碎,以免造成碎料機過載或混入異物損壞刀片。

二、設備作業時檢查與調整之工作事項:

1、乾燥機、鼓風機,電器功能及乾燥工藝參數設定〈温度、時間、風量〉之檢查。

2、潤滑系統:各磨擦部位之潤滑狀況〈潤滑油脂潤滑及注油機〉之檢查。

3、液壓動作系統:動作油之油量及油温(35度—65度)油壓泵之異音異狀各電磁閥、油缸油管之檢查。

4、電熱系統:温度設定與實際值,電熱器加熱升温狀況,温控on/of的動作,射嘴恆温器是否正常之檢查。

5、安全檢查:

5.1安全門打開時鎖模動作是否停止。

5.2確認緊急停止按鈕之動作是否失靈。

5.3系統壓力最大值不得超過規定值≤140kg/cm2。

5.4低壓保護動作着重檢查與調整低壓起點位置及鎖模確認位置。

5.6射出結構動作:射膠熔膠動作之確認,射出壓力流量,位置,時間以及螺桿迴轉之確認,調整料管下方有無雜物堆放,螺桿夾塊緊固之檢查。

5.7冷卻系統:冷卻水管裝置之檢查,通入冷卻以在確認漏水是否,油冷卻器管路是否暢通。

5.8冷凍系統:冷凍水温度設定值與實際冷卻效果之檢查。

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篇八

一、設置目的

為了加強對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境不受損失。為此,特設置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下屬各車間的特種設備的管理。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監察條例》鍋爐(含附件)、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三、規範性引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與使用細則》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

四、職責

4.1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設備(設施)的安裝、投產、註冊登記,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並指導協助工廠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和保養、檢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的安裝、運行、操作進行安全監督管理。並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執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運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五、管理程序

5.1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並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錶等附件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污裝置無泄漏。在檢驗週期使用。

5.1.3按規定合理設置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量大於等於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量大於等於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鎖裝置。

5.1.4給水設備完好、配備合理。採用機械供水時應設置兩套給水設備。

5.1.5爐牆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泄漏,保温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設備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定。

⑴鍋爐、壓力容器運行間,應有防爆措施,並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⑵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制度和規程辦事,運行記錄詳實、認真,並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

⑷操作運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後上班。

⑹安全閥、水位表、壓力錶等安全附件必須,操作運行人員發現安全附件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註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本體外現檢查;接口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泄漏等缺陷。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象。

5.2.3安全附件;壓力錶在檢驗週期內使用。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接牢固。

5.2.4疏水器、排污(水)閥無泄漏,佈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境無污染。

5.2.5運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温現象;無異常振動聲響現象;有定期巡迴檢查記錄。

5.2.5工業管道。

漆色標記應明顯,流向清晰。

應有全廠管網平面佈置圖,標記完整,位置準確,管網設計、安裝、驗收技術資料齊全。

管道完好,無嚴重腐蝕、無泄漏(3點/1OOOm),防靜電積聚措施可靠。

埋地管道敷層完整無破損,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2.6工業氣瓶

氣瓶狀況

⑴在檢驗週期內使用;

⑵外觀無缺陷及腐蝕;

⑶漆色及標誌正確、明顯;

⑷安全附件齊全、完好。

儲存要求

⑴倉庫狀況良好,安全標誌完善;

⑵各種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存放量符合規定;

⑶標記明顯,間距合理;空、實瓶的存放處應有明顯標識,並保持間距1.5m以上;

⑷各種護具及消防器材齊全、可靠。

安全使用

⑴防傾倒措施可靠;

⑵工作場地存放量符合規定,作業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置二級瓶庫。

⑶與明火間距符合規定;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氣瓶與明火間距應大於1≮≯0米,氣瓶壁温應小於60℃。嚴禁用温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5.3起重機械(電梯、電動葫蘆)安全要求

5.3.1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使用長度和固定狀態等應符合國標規定

5.3.2滑輪與護罩完好,轉動靈活

5.3.3吊鈎等取物裝置無裂紋、明顯變形或磨損超標等缺陷,緊固裝置完好

5.3.4制動器工作可靠,磨損件無超標使用,安裝與制動力矩符合要求

5.3.5各類行程限位、限量開關與聯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

5.3.6緊停開關、緩衝器和終端止檔器等停車保護裝置有效使用。

5.3.7各種信號裝置與照明設施符合規定。

5.3.8 PE連接可靠,電器設備完好有效。

5.3.9各類防護罩、蓋、欄、護板等完備可靠,安裝符合要求。

5.3.10露天起重機的防雨罩、夾軌鉗或錨定裝置有效使用。

5.3.11安全標誌與消防器材配備齊全。

5.3.12各類吊索具管理有序,狀態完好。

5.4廠內機動車輛

5.4.1車輛必須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有關技術資料及檔案齊全,且定期檢驗。

5.4.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5.4.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5.4.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4.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5.4.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5.4.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5.5安全管理

5.5.1特種設備(工業氣瓶有供氣單位定期檢測外)均應按規定建立台帳,法定資質單位定期檢測。保存檢測報告。

5.5.2設備應進行定期自檢記錄。

5.5.3設備改造或大修理應存入設備檔案。

5.5.4設備發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應有記錄。

六、考核

按設備管理考核辦法或《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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