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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為充分發揮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説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設備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4、設備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設備的起動性能、動力性能、經濟性能、操作性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後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並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並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設備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台設備進場均需提供本台設備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設備進行檢查並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設備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設備登記制度:對每台進場設備均登記並做好台賬。調配設備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設備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設備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設備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後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如起重設備、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5、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每台設備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設備的操作規程,挖機、剷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於司機學習掌握。並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設備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台設備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設備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設備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於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設備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設備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繫機械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設備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並可安全施工。

10、既有線施工設備移位實施方式:當設備移動時鬆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鬆開纜風繩一米後固定,設備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設備)。設備移動到指定位置後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設備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並做好記錄。

11、每台大型機械設備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設備包保責任狀”。對設備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2、每台大型機械設備均噴塗“中國鐵建”字樣及標識,並做好設備編號,便於管理。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1.1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的正確選擇、維護與使用,是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之一。為了確保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依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明確了各類維護維修、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檢查試驗和報廢全過程中的主要環節。

1.3本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1.4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總監負責解釋。

1.5本規定與上級相關規定有牴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與本項目部範圍內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編制依據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

《電力建設安全維護維修管理規定》

定義

4.1.小型機械是指維護維修班組獨立使用的除維護維修設備以外的維護維修機械。小型機械如:坡口機、套絲機、往復鋸、彎管機、切割機、太鑽、砂輪機等。

4.2.小型機具是指價值在20xx元以下,能獨立發揮作用的需動力或無需動力的機器、工具。如電動工具、風動工具。

4.3.起重作業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繩索、索具、吊帶、吊具起重鉗、卸扣、吊溝、吊環、鋼絲繩夾、起重滑車、各種倒鏈(平拉葫蘆、千斤頂等。

4.4安全工器具

4.4.1絕緣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人身觸電的各類工具,如:高壓驗電器、絕緣棒(地線操作棒)、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膠墊等。

4.4.2防護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各類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護目眼鏡、防毒面具、接地線等。

4.4.3安全標誌工具:是指為規範人在生產活動中的行為,設置在生產現場的各類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攔網等。

職責

5.1.按公司計劃統一採購、管理和大修;由項目負責使用和管理,保證小型機械的性能完好,各項目負責使用、維護、修理、檢查、安全人員監督指導。

5.2.價值在20xx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業工器具、吊具由公司綜合部統一採購、管理或發放。

5.3.小型機械由綜合部供應,安全員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報廢工作,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人員參加驗收。

5.4.安全總監負責對小型機械工器具、吊具生產廠家、供應商的選擇、評審和監督檢查工作。

5.5.1公司安全總監是安全工器具主要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

負責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的審查編制;

負責安全工器具購置的選型;

組織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預防性試驗和新購進安全工器具的驗收試驗;

組織對安全工器具的報廢鑑定。

5.5.2各項目兼職安全員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負責人,其主要職責:

編制項目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

組織項目安全工器具定期預防性試驗;

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帳;

定期檢查班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況;

每季度組織一次對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5.5.3班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單位,其主要職責:

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庫房,按定置要求擺放整齊;

每月定期對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檢查和預防性試驗枱帳;

對個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採購要求

6.1.物資供應部門必在國家定點正規生產廠家單位或信譽較好的供應商採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合格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價格以上有限考慮。

6.2.起重作業工器具的採購必須是經公司有關避免確定的廠家。

6.3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管理

6.3.1各單位按配備標準或實際需要,按公司《兩措管理辦法》編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補充或需用計劃,於每年7月底前報公司安全總監。

6.3.2安全總監對各各個項目計劃進行審核、彙總,列入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6.3.3安全總監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計劃,交綜合部按計劃採購或委託項目採購後,由各項目辦理領料手續領回下發使用。

6.3.4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以下證件:

安全生產許可證;

產品合格證;

安全鑑定證;

產品説明書;

檢測試驗報告。

6.3.5如需自行組裝、安裝所購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須具有上述證件。

6.3.6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員組織驗收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使用要求

7.1.機具應由瞭解其性能並能夠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

7.2.機具的轉動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鋭部分應裝設防護罩或遮攔,轉動部分應保持潤滑。

7.3.機具的電壓表、電流表、壓力錶、温度計、流量計等監測儀表,以及制動器、限制器、安全閥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後方可使用。

7.4.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

7.5.機具應按其出廠説明書和銘牌的規定使用。必須超銘牌使用時,應經核算,採取措施並經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可使用。

7.6.電動工具必須接地良好,並安裝漏電保護器。

7.7.機械操作人呀,在機械運轉中,不得打鬧、閒談、吃零食,不得酒後開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隨時注意和檢查機械各部件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及時停機處理。如發現機械存在影響安全方面的缺陷並不能立即排除時,應了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拖延不報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應讀儀事故發生負責任;有關部門街道報告後妥善處理,否則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7.8.每台小型機械、工器具應在醒目位置貼掛簡明瞭的安全操作規程,説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負責人姓名。

7.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一般鋼絲繩應符合gb1102的規定並須有產品檢驗合格證。

7.9.2.鋼絲繩應防止打結或扭曲;切斷鋼絲繩説應採取防止繩股散開的措施;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潤滑劑應符合該繩的要求並不影響外觀檢查;鋼絲繩每年應浸油一次。

7.9.3.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應按規程、規定連接。

7.9.4.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其許用應力不得大於0.98kn/cm2。用做綁紮繩時,敍許用應力應減低50%。

7.9.5.卸扣的使用不得橫向受力,卸扣的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索具內。不得使卸扣處於吊件的轉角處,必要時應加襯墊並使用加大規格的卸扣。

7.10.滑車

7.10.1.滑車應按銘牌規定的允許的載荷使用。如無銘牌、則應經計算和試驗後方可使用。

7.10.2.滑車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如發現吊鈎磨損達到原尺寸的10%,槽底磨損過3mm以上,以及有裂紋、輪緣破損等情況者,不得使用。

7.10.3.在受力方向變化較大的場合和高處作業中,應採取吊環式滑車;如採用吊鈎式滑車,必須對吊鈎採取保險措施。

7.10.4.使用開門式滑車時,必須將開門的鈎環鎖緊。

7.11安全工器具使用要求

7.11.1絕緣操作杆:檢查表面有無裂紋、脱漆;接頭是否牢固;握手標誌清晰;不超試驗週期。

7.11.2絕緣手套:檢查有無粘黏、漏氣現象;不超試驗週期。

7.11.3絕緣靴:檢查靴底有無裂紋;不超試驗週期。

7.11.4安全帽:檢查帽襯與帽殼間距大於3cm;帽殼無裂紋;繫帶調節靈活。

7.11.5安全帶:檢查組件完整無裂紋;鉚釘無偏移;織帶無裂紋;不超試驗週期。

7.11.6驗電器:檢查與絕緣操作杆連接牢固;電池有效;聲光清晰。

7.11.7接地線:檢查塑料護套完好;無斷股;各部連接牢固,螺栓緊固。

7.11.8圍欄網:檢查網繩無斷裂;警告標誌(止步,高壓危險)完整。

檢查維護、實驗及保管

8.1.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維護、試驗、並應隨機掛貼安全操作牌。

8.2.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進維護保養和簽定。修復後的機具應經試轉簽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8.3.維修、調整必須在停機後進行。

8.4.待修與完好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必須存在乾燥、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場所並用標籤或色標加以區別。

8.5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

8.5.1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按《安規》及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規定執行。各類常見工器具的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見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8.5.2若工頻耐壓試驗中試驗變壓器的電壓等級達不到試驗的要求,可分段進行試驗,最多可分為4段。分段試驗電壓為整體試驗電壓除以分段數,再乘以1.2倍的分段係數。

8.6預防性試驗工作的安排

8.6.1絕緣杆、驗電器、絕緣手套、絕緣鞋由各單位委託變電工程公司做試驗。

8.6.2安全帶(繩)、梯子,各單位自行按週期組織進行試驗。

8.6.3安全工器具試驗合格後,試驗人員應出具試驗報告,並在工器具上粘貼不乾膠製成的“試驗合格證”。

8.6.4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負責人應將每次試驗結果登錄在台帳內,並保存好試驗報告。

8.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8.7.1安全工器具應統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櫃)內,房內應保持乾燥、通風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與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8.7.2絕緣杆一般應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時,支撐點間距不宜過大,以免操作杆變形彎曲。

8.7.3絕緣靴、絕緣手套應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櫃內,上面不得堆壓任何物品。手套應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時,手套內應塗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8.7.4所有安全工器具應按定置要求存放,對號入座。

8.7.5工器具應有統一分類編號,編號原則為單位代碼—保管使用的班組站代碼—工具名稱簡稱—順序號。

8.7.6個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工器具,應有固定的存放地點,做到擺放整齊。

8.7.7安全工器具應有安全工器具登記清冊,並做到實物與清冊一致。

報廢的要求

9.1.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已檢查、試驗及修理後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9.2.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採購和製造價格的。

9.3安全工器具的報廢

9.3.1有下列情況的安全工器具應予報廢;

絕緣操作杆表面有裂紋或工頻耐壓沒有通過;

絕緣操作杆金屬接頭破損和滑絲,影響連接強度;

絕緣手套出現漏氣現象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絕緣靴底有裂紋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接地線塑料護套脆化破損;導線斷股導致截面小於規定的最小截面;成組直流電阻值小於規定要求;

防毒面具過濾功能失效;

梯子結構鬆動,橫撐殘缺不齊,主材變形彎曲;

安全帽帽殼有裂紋;帽襯不全;

安全帶織帶脆裂、斷股;金屬配件有裂紋,鉚釘有偏移現象;靜負荷試驗不合格。

9.3.2預防性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報廢,由各單位彙總後提出申請,出具試驗報告報公司安全總監審定。

9.3.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嚴重缺陷或使用年限達到規定,需要報廢時,由各項目提出申請,敍述報廢的理由報安全總監,由安全總監組織鑑定後確定

附表一登高板(腳釦)、安全帶(繩)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週期

要求

説明

種類

試驗靜壓(拉)力(n)

時間

(min)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登高板

2205

5

腳釦

980

5

圍杆帶

2205

5

護腰帶

2205

5

安全繩

2205

5

附表二絕緣手套的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週期

要求

説明

電壓等級

工頻耐壓(kv)

持續時間

(min)

泄漏電流

(ma)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高壓

8

1

≤9

低壓

2.5

1

≤2.5

附表三絕緣靴的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週期

要求

説明

工頻耐壓(kv)

持續時間

(min)

泄漏電流

(ma)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15

1

≤7.5

附表四絕緣杆(地線操作杆、驗電器操作杆)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週期

要求

説明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m)

工頻耐壓(kv)

1分鐘

5分鐘

1

工頻電壓試驗

1年

10

0.7

45

35

0.9

95

110

1.3

220

附表五電容性驗電器的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週期

要求

説明

1

啟動電壓試驗

1年

起動電壓值不高於額定電壓的40%,不低於額定電壓的15%

2

額定電壓試驗

1年

在接觸電極上施加額定電壓並保持3分鐘,在該時間段內驗電器能正常工作且顯示信號沒有間斷

附表六梯子的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週期

要求

説明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施加1765n靜壓力,持續時間5min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衝、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的職責、程序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範圍內的衝、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過程。

2職責

2.1設備管理主管部門負責衝、剪、壓機械的歸口管理,負責對衝、剪、壓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情況進行檢查,負責組織實施衝、剪、壓機械的大修理。

2.2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負責衝、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負責對衝、剪、壓機械設備及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和考核。

2.3各使用部門負責衝、剪、壓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負責衝、剪、壓機械設備的使用、檢查、維護、保養和維修。

3管理內容和方法

3.1對衝、剪、壓機械的管理要求

3.1.1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組織各衝、剪、壓機械使用部門對各種衝、剪、壓機械進行編號、登記,建立設備檔案。

3.1.2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和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組織衝、剪、壓機械的使用部門制定衝、剪、壓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並對操作者進行必要的培訓。

3.1.3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和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參加衝、剪、壓機械的安裝、大修後試運轉的驗收、定期檢查工作。

3.1.4衝、剪、壓機械經驗收合格後,使用部門方可投產使用,並對衝、剪、壓機械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檢查、維修。

3.1.5衝、剪、壓機械應按相關法規、標準規範等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衝、剪、壓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的設計、製造、安裝與維修由其使用部門負責。

3.1.6衝、剪、壓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同主機一同經過驗收合格,並同主機一樣進行正常維修、保養。

3.1.7衝、剪、壓機械及安全防護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a)離合器動作靈活、可靠、無連衝。

b)制動器、緊急停止按鈕應靈敏、可靠。

c)傳動裝置的外露部分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d)腳踏操作的外部部分的上部及兩側應有防護罩,踏腳應有防滑措施。

e)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安全保護控制裝置應可靠、有效。

f)電氣系統應有接地(零)裝置。

g)衝壓模具、胎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1.8衝、剪、壓機械的使用部門對安全防護裝置提出合理化建議時,應取得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的同意後方可實施整改,整改後由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檢查合格方可繼續使用。

3.2對衝、剪、壓機械設備操作者的要求。

3.2.1衝、剪、壓機械設備操作者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業證後方可獨立操作衝、剪、壓機械。

3.2.2衝、剪、壓機械設備操作者在操作時應嚴格執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過程中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的危險區域。

3.2.3兩人以上集體操作的衝、剪、壓機械,必須規定一人開車、一人指揮,互相協調進行操作。

3.2.4若加工的部件過大,造成無法使用防護裝置時,使用部門應制定臨時安全措施,報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進行操作。

3.3安全監督檢查

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對有關部門衝、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等情況時,應按q/szg59.06標準規定對責任部門、人員進行處罰。

4形成文件和記錄

4.1設備台帳

4.2安全檢查記錄

4.3安全檢查表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為了促進本公司加強機械設備管理,保證機械設備正常運行和安全生產,提高經濟效益,制定本規定。

一、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中的臨時用電、技術試驗、使用安全和技術保養均勻遵守下列規程的規定:

1、行業標準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2、行業標準JGJ34-86《建築機械技術試驗規程》;

3、行業標準JGJ33-86《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4、按照甘建施1998年253號文件《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規定》的通知及甘肅施1998年277號文件《甘肅省建築企業機械設備管理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5、國家和行業其他標準與規定。

二、施工準備

1、公司材料設備科負責機械設備的管理、調動、統一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設置相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建立機械管理責任制由項目經理統一負責管理。

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參與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查,提出有關機械設備優化選擇、合理配套和施工平面佈置要適合機械作業等方面的意見,促使施工組織設計既能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又能發揮機械效能,降低機械使用費用。

3、公司應加強機械設備的計劃調配工作。項目施工需用的機械設備應主要在公司內部的機械設備租賃站去租賃。

4、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總平面圖,在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之前,做好下列施工準備工作,為機械施工創造必要的條件:

(1)做到“三通一平”,即電通、水通、路通(架設到位),停放機械的場地平整;

(2)機械設備中需要的臨時設施應事前構築完工。如固定式塔式起重機的混凝土基礎必須符合驗收標準,混凝土攪拌機、捲揚機、電焊機等的機棚搭設符合使用和安全要求。

(3)施工現場配電裝置、輸電線路、低壓電器等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設置和使用,並要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嚴禁任意拉線接電。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和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安全電壓。夜間作業應設置充足的照明。

(4)設有適當的機械修理點,小型料具庫和操作人員休息室。

三、機械使用

(1)施工現場的機械管理人員在工作時應當佩戴胸卡。

(2)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完好,附件齊全,按照施工總平面圖規定的位置安裝,經技術試驗和安全檢查

合格,由機械管理和安全人員在進場交接單上籤證後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經過檢修仍達不到完好標準的應退場更換。

(3)施工現場各類塔式起重機的施工升降機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持有省建委頒發的《塔式起重機拆裝許可證》的專業隊伍負責完成。嚴禁無證單位擅自拆裝。

(4)施工現場在用的各類塔式起重機,必須經過檢測合格,並在塔身明顯部位掛示省建委、省技術監督局統一制發的《塔式起重機準用證》標牌。無證的塔式起重機禁止使用。

(5)施工單位應負責保持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牌良好的使用狀態,隨時清理建築垃圾,維護場容場貌的整潔,土石方機械、起重機械、運輸機械等的車輛、行人通行地方施工時,應設置警示標誌並採取安全措施。

(6)施工單位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將機械施工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音、振動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對周圍居民的騷擾控制到法定限度之內。

(7)施工現場的主要機械設備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責任制,班組共同使用的必須實行班組負責制,多班作業的必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8)施工現場主要機械設備應在機棚或機體明顯部位,掛牌標明機長或機組長姓名,簡要的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

(9)施工現場的`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現場安全制度,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保持作業區域場容場貌的整潔和安全標誌圍護設施的完整,聽從施工人員的指揮,密切配合施工生產,但對有可能引起事故的違章指揮應當拒絕執行。

(10)機械管理人員應當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提出施工要求,項目經理應當協調施工生產和機械使用,保養中出現的矛盾,支持機械操作人員的正確意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拼設備等現象的發生。

(11)施工現場一般不配備機械工操作的簡單電動機械,如混凝土振搗器、打夯機、水磨石機等應當實行班組負責制。

機械管理人員應對這些機械加強管理,對使用人進行操作和保養的技術指導和安全教育,要配備漏電保護器和勞動保護用品,要指定保修人員巡迴檢查機械使用和保養情況,發現缺陷立即排除。

(12)施工現場的機械管理人員每天應對在使用機械設備巡迴檢查一遍,發現違反崗位紀律、機械運轉異常、保養不良、安全隱患、記錄不全等情況,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糾

正或排除,並作好巡迴檢查記錄。

(13)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衞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火、防盜措施,防止燃潤油料、材料、機械零部件和隨機工具的丟失或受損。

(14)施工現場機械發生設備事故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重大機械事故應在兩天以內報省建委。塔式起重機發生傾復、摔臂、折臂、脱軌、塔帽脱落等事故,不論有無人身傷害,不論經濟損失大小,必須按重大事故處理。

四、機械維護

(1)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機械維修組或維修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計劃檢修和臨時故障的排除工作,並應有維修記錄。

(2)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按照規定的保養分級、間隔週期和作業內容,嚴格進行清潔、潤滑、調整、堅固、防腐等工作,並作好保養記錄,實行定檢維修制的機械設備必須認真做好日常檢驗和月度檢查,作出檢查記錄並附有檢測化驗數據資料,發現漏保、失修和帶病運轉的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保養修理。

(3)現場機械設備的保養(定檢)計劃,由公司機械管理部門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公司每半月進行一次,項目部十天進行一次)。

(4)現場暫時不用的機械設備應由施工單位妥善保管,做到上有蓋、下有墊、有防曬、防雨、防腐措施,禁止隨意亂放、附件散失。

五、基礎工程和其他

(1)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在機體的明顯部位噴塗本企業機械統一編號。

(2)主要機械設備(除建設部統計年報規定的22種外另加本企業施工生產用的重要機械設備)必須建立機械履歷書,由機械操作人員及時準確的填寫,月末將運轉時間、小修保養、油料消耗和更換配件等原始記錄上報機械管理部門彙總、整理和統計分析,作為機械取費、單機或班組經濟核算和操作人員考核的依據。

(3)公司每季度組織開展紅旗設備競賽活動,重點是施工現場有專人操作使用的機械設備,建立考核評比辦法,定期進行檢查、總結、評比和獎勵,以調動機械操作人員愛護機械設備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公司應加強對施工現場機械管理人員、操作和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要有計劃地利用施工停歇時間採取多種形式組織技術學習,提高專業知識和技術操作水平,結構新穎、技術先進、價格昂貴的國產或進口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使用之前,必須慎重選定機長並經過培訓和實習,掌握安全操作和保養技能後,才能投產使用。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一、設備選購

1、必須堅持“安全高於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蒐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二、設備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

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三、設備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嚴格執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為了便於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設備“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四、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2)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3)做好設備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朮狀況良好。

5)建立設備保養卡片,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護記錄。

6)保持設備清潔,場所窗明地淨,環境衞生好

五、設備檢查制度

1、生產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週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記錄在《設備日常保養記錄表》上。

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3、設備大修完工後,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並在《設備維修登記表》上作好記錄。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六、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1、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2)設備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後達不到要求。

3)設備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後於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申請報廢。

2、設備報廢手續

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朮部確認並簽署意見。

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朮部審核,經副總經理批准、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3、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1)經過技術論證後,採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幹,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准的基本程序運行。

七、嚴格執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記載設備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設備選購,設備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盤保存。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鋼筋加工機械基本要求

(1)鋼筋加工機械中的電動機、液壓裝置、捲揚機的使用,應執行本規程第3.4、第4.7節及附錄c的規定。

(2)機械的安裝應堅實穩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機械應有可靠的基礎;移動式機械作業時應楔緊行走輪。

(3)室外作業應設置機棚,機旁應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場地。

(4)加工較長的鋼筋時,應有專人幫扶,並聽從操作人員指揮,不得任意推拉。

(5)作業後,應堆放好成品,清理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做好潤滑工作。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1鋼筋切斷機的安全管理

1.1接送料的工作台面應和切刀的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長度可根據加工材料的長度確定。

1.2啟動前,必須檢查切刀應無裂紋,刀架螺栓緊固,防護罩牢固,然後用手轉動皮帶輪,檢查齒輪間隙,調整切刀間隙。

1.3啟動後,先空轉檢查各傳動部分機軸承運轉正常後,方可作業,但機械未達到正常轉速時禁止切料,切料時必須使用切刀的中下部,緊握鋼筋對準刃口迅速送入。

1.4不得剪切直徑和強度超過機械銘牌規定的鋼筋和燒紅的鋼筋,一次切斷多根鋼筋時,其總截面積應在規定範圍內,剪切低合金鋼時應更換高硬度切刀,直徑符合銘牌規定。

1.5切斷短料時,手和切刀之間的距離腰保持在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於400mm時,應用套管或夾具將鋼筋短頭壓住或夾牢。

1.6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斷頭和雜物,鋼筋擺動周圍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1.7發現機械運轉不正常有異響或切刀歪斜等情況,應立即停機檢修。

1.8作業後,應用鋼刷清除切刀間的雜物,進行整機清潔保養。

2鋼筋彎曲機的安全管理

2.1工作台和彎曲機台面要保持水平,並檢查芯軸、擋塊、轉盤應無損壞和裂紋,防護罩緊固可靠,經空轉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

2.2作業時,將鋼筋需彎的一頭插政治轉盤固定銷的間隙內,另一端緊靠機身固定銷,並用手壓緊,檢查機身固定銷子確實安在擋住鋼筋的一側,方可開機。

2.3作業中不得更換芯軸、銷子和變換角度以及進行調速等作業,也不得加油或清掃。

2.4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機械規定的鋼筋直徑、根數及機械轉速。彎曲高強度或低合金鋼筋時,應按機械銘牌規定換算最大限制直徑並調整相應的芯軸。

2.5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半成品應堆放整齊,彎鈎不得朝上。

2.6轉盤換向時,必須在機械停穩後進行。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1、設備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台設備進場均需提供本台設備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設備進行檢查並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設備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設備登記制度:對每台進場設備均登記並做好台賬。調配設備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設備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設備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設備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後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如起重設備、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5、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每台設備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設備的操作規程,挖機、剷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於司機學習掌握。並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設備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台設備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設備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設備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於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設備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設備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繫機械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設備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並可安全施工。

9、既有線施工設備實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採用¢16鋼絲繩做為纜風繩,纜風繩一端加固在設備頂距離地面2/3處,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錨上。地錨埋入地下1.5米深,地錨混凝土塊或方木等按標準尺寸加工,保證地錨可靠性。

10、既有線施工設備移位實施方式:當設備移動時鬆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鬆開纜風繩一米後固定,設備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設備)。設備移動到指定位置後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設備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並做好記錄。

11、每台大型機械設備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設備包保責任狀”。對設備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2、每台大型機械設備均噴塗“中國鐵建”字樣及標識,並做好設備編號,便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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