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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精品多篇)

山西大同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精品多篇)

山西大同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精品多篇)

高中招生計劃方案 篇一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市教師進修學院、市直各有關學校:

《莆田市20xx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方案》已報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2月6日

莆田市20xx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方案

莆田市教育局

(20xx年2月6日)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中國小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均衡發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教綜〔20xx〕13號)等規定,在保持原有方案基本穩定的情況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會考中招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會考報名

(一)報名對象

1、凡本市學籍、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合格的應屆國中畢業班學生均可報名。由學籍所在學校統一組織網上報名。

2、本市國中往屆畢業生(含同等學歷,下同)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二)報名時間

全市統一報名時間截止到x月25日。因特殊原因錯過報名的,可於x月5日至x月10日補報。

(三)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會考報名確認表;

2、可享受政策性照顧的有關證明。

(四)資格審查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人員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確保應屆國中畢業生特別是20xx年秋季入學的應屆國中畢業生資格審查的準確性。經資格審查後的考生,經辦人必須在考生類別信息審核彙總表上簽名,以示負責。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參加我市會考中招與當地户籍子女享受同等政策。

二、網上志願填報

我市會考實行網上填報志願。考生在學校或其它有網絡的地方,完成會考志願填報,並且可以隨時查詢自己填報志願的情況。志願正式填報時間安排在x月xx日至x月xx日進行。任何學校或個人無權阻撓、影響考生填報志願。

個別省一級達標高中由於生源不足,完成當年招生計劃確有困難的,20xx年全市將繼續統一組織未投檔考生網上第二次補報志願,擇優錄取。已被省一級達標高中投檔的考生不參與二次補報志願。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各國中學校要做好國中畢業生升學志願填報的宣傳、指導和組織工作。指導學生根據個人特點和國家對各類人才需求,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高中階段學校。要鼓勵和引導考生填報1—2所中等職業學校。

三、考試的組織與實施

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和管理,分為全市統一考試和學校自主考查兩類進行。

(一)全市統一考試的組織

1、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級結束時考試,其它學科統一在九年級結束時考試。

2、考試時間。考試時間共安排3天。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時間各120分鐘;思想品德、物理考試時間各90分鐘;化學、生物、歷史、地理考試時間各60分鐘。體育考試時間、方式、項目另文通知。

3、考試形式

文化課考試除思想品德、歷史科實行開卷與閉卷相結合的考試形式外,其他學科均為閉卷考試。

4、考點設置及准考證號編排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應本着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於管理的原則設置考點,每個考點原則上要有二所學校(含二所)以上的考生,且同一考生校考生數不得超過該考點考生總數的70%。考生准考證號由市中招辦組織各縣區進行現場電腦隨機編排。

5、成績呈現

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試卷卷面分數均為150分,其他學科卷面分數均為100分。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按原始分記載,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7科成績各按A、B、C、D四個等級記載。

各學科A級人數為與考人數的25%;B級以上(含B級)人數為與考人數的40%;C級以上(含C級)人數應不少於與考人數的60%,即該科成績達到及格(該科滿分的60%)以上,扣除A、B兩個等級考生,其餘考生確定為C級,當及格以上人數不足總考生數的60%時,降分至與考人數的60%止;扣除A、B、C等級考生以外,剩餘部分考生為D等級。

外地轉入莆田的九年級考生,必須參加八年級的生物、地理結業考試補考,並按當次考試統一劃定等級。

6、考試實施

為進一步加強考試管理,端正考風,嚴肅考紀,,20xx年我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繼續實施監考員異校監考制度,嚴格落實監考老師選聘及培訓措施;繼續實行開考前監考員隨機抽籤輪崗制度;繼續實行市派巡視員制度,每考點選派1-2名責任心強,業務熟的市派巡視員;加強對考試過程會考點所有人員手機或無線電通訊設備的管理;繼續實行現場與視頻同步監考,實行錄像回放審看制度。

(二)縣區及學校考查科目的組織

1、考查科目。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學校負責組織包括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含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等)、地方與學校課程(校本課程)考查。

2、考查辦法、時間與成績使用。考查科目的考查辦法與考查時間由縣區教育局自行制定安排。考查內容按新課程標準執行,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由市教師進修學院統一命題。考查成績按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記載,並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和省級達標高中學校錄取的依據之一。

3、考查成績管理。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學校考查組織的管理與督查,學生考查科目成績由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備案。x月30日前將不合格名單報送我局。

四、國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辦法

1、資格認定。繼續實行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同一份試卷的“兩考合一”制度。學生畢業資格要求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合格,修滿三年並完成課程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參加全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及縣區、學校考查科目(含補考,具體由各縣區(管委會)組織實施)並通過考核。畢業考試分數線由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自行確定。國中學生畢業資格由學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認定。

2、證書發放。對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由學籍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畢業證書,對未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應由學籍所在學校發放結業證書。

五、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我市普通高中學校以國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作為高中階段招生的主要依據,按學校級別、類型、志願進行擇優錄取。普通高中學校所錄取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和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10門學科成績應同時達到各類學校的錄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指標執行。本市普通高中學校除省一級達標高中、經審批的民辦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學校不得擅自跨縣區(管委會)招生。省一、二級達標高中學校不得招收不在我市參加統一升學考試的考生。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依據所在縣區最低錄取控制線、本校招生計劃和錄取名冊為新生建立學籍及會考建檔。

(一)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

省一級達標高中由市中招辦負責投檔,按特長生、統招生、定向生順序面向全市招生,根據學生志願擇優錄取。

20xx年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時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達B級以上(含B級),體育科成績達到C級以上(含C級)。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按省一級達標高中招生計劃數的1:1劃定,物理、化學、思想品德3科成績只能有1科B等級(即AAA或AAB),歷史、地理、生物3科成績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學校考查科目合格,並以語、數、英總分(投檔分)按學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已被省一級達標高中投檔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接收建檔並在校就讀。

20xx年我市繼續試行統招生高分保護政策。以全市20xx屆國中參加會考考生總數的5%劃定當年統招生高分保護分數線。高分保護分數線上的考生,如果統招第一志願未被投檔,可優先按順序投檔第二、三志願學校。不希望接受高分保護的考生,應放棄省一級達標高中統招生第二、三志願的填報。

省一級達標高中投檔名單通過莆田教育網、學籍所在學校以及電話查詢等多條途徑供考生查詢。

1、特長生錄取辦法

(1)報名方式:x月x日前,在莆田教育網公佈省一級達標高中特長生招生方案。x月x日前,符合特長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學籍所在學校統一報名,每位考生可根據各校公佈的特長生招生方案要求,選擇兩所省一級達標高中填報特長生志願。

(2)專業測試辦法:

全市特長生統一組織專業測試。具體測試辦法以相關特長生測試文件為準。

(3)錄取原則:一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定達到B等級以上(含B等級);二是必須參加我市會考。

(4)錄取辦法:在語文、數學、英語總分(投檔分)及等級學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採取平行志願投檔方式,按照特長生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具體辦法另文通知)。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如個別招生學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長生招生計劃的,招生指標直接轉為該校統招生計劃。

(5)20xx年起,我市各省一級達標高中分別設立本校一項體育特色項目,凡取得國家二級以上(含二級)運動員稱號,並獲得下列榮譽中之一的考生,一是獲得省錦標賽、省中學生聯賽及其以上運動會單項前三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二是全國性比賽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六名主力隊員,可直接到該特色項目學校報名申請免試破格錄取。

2、定向生錄取辦法

省一級達標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農村國中校招收定向生。

(1)定向生指標下達。20xx年,省一級達標高中定向生名額為該校招生計劃總數的35%。市教育局按各縣區會考報考人數比例分別下達到各縣區。各縣區(管委會)教育局按各農村學校實際參加會考報名人數為基數進行核算,按比例分解。各縣區(管委會)教育局可適當增加教育集團總校(省一級達標高中)向成員校的`定向生名額分配比例。

(2)輸送定向生的學校資格。輸送定向生的學校要同時具備以下六個條件:

一是學校按照省頒課程計劃要求,開齊開足各學科課程;

二是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獲得合格;

三是學校班生額不得超過50人;

四是學校的輟學率在省定範圍內;

五是學校七年級實行免試入學;

六是近三年學校未發生學生非正常死亡責任事故。

對無法達到以上六條資格中任意一條的,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標。

具體分配方案細則由各縣區在4月10日之前上報市中招辦審批。

(3)定向生資格。報考定向生的考生應為學籍在報考學校並三年均在本校就讀的國中應屆生。

(4)定向生錄取。定向生錄取按下列條件和程序進行:一是成績要求。考生的語、數、英三科總分(投檔分)在當年省一級達標高中最低控制線下30分之內(含30分),物理、化學、思想品德3科成績必須符合BBB及以上等級要求,歷史、地理、生物3科成績均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二是錄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選報兩所學校定向志願,錄取時按學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三是定向生指標無法完成的省一級達標高中,其剩餘定向生指標收回並直接轉為該校的統招生指標。

(5)經福建省教育廳批准,我市現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有:莆田第一中學“中美高中課程班”,年招生120人;莆田第五中學“中加高中課程實驗班”,年招生100人;莆田第十中學“中英高中課程實驗班”,年招生60人;仙遊第一中學“中澳高中課程實驗班”,年招生60人。具體招生簡章另行公佈,招生計劃不佔該校統招計劃。

(二)省二、三級達標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

省二、三級達標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轄區招生,由轄區中招辦負責投檔錄取。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等級要求由縣區招委會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本縣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要求確定,報市中招辦備案。各縣區錄取最低控制線及學科等級要求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x月xx日前報市中招辦備案。

(三)民辦高中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經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定後報市中招辦,列入當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並向社會公佈。各民辦高中自主確定招生錄取方案,x月xx日前報送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民辦普通高中根據考生所在縣區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招生,在學校的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內擇優錄取。民辦普通高中實行考生填報志願優先錄取政策。

(四)四年應屆生、五年應屆生和往屆生錄取辦法

1、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四年應屆生時,應在考生語、數、英總分(投檔分)減掉30分後參加投檔錄取。

2、省一級達標高中不得錄取五年應屆生和往屆生。

3、省二級、三級達標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四、五年應屆生和往屆生不受限制。

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廳有關20xx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執行。為確保生源質量,在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的同時,由市中招辦將考生的有關信息(含准考證號、姓名、成績、聯繫電話、家庭住址等)刻錄光盤發給全市各中等職業學校,以動員更多的畢業生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讓他們取得一技之長,更好地為經濟和社會建設服務。

1、今年全市五年制高職招生對象為參加我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的應屆國中畢業生,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和下達給我市的20xx年五年制高職招生指導性計劃,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生源情況,經與高職院校協商後確定錄取控制線。

各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要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確保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完成,進一步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努力做到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大體相當。

2、為推進中等職業學校的發展,允許中等職業學校採取集中錄取,後期補招等多種錄取辦法。將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返鄉農民工、進城農民工、退役軍人、生產服務一線職工、下崗失業人員等城鄉勞動者納入當地年度中職教育招生計劃和統計範圍,進一步拓寬生源渠道,擴大招生範圍。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各縣區(管委會)和學校不得封鎖生源和阻撓中等職業學校跨縣區招生。

3、為了方便學生報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簡化招生手續和考生檔案,除五年制高職師範類外,原則上不進行面試和體檢,五年制高職師範類學校的面試、體檢應根據20xx年省、市有關招生文件規定執行。

4、x月xx日至x月x日,全市集中錄取報考五年制高職和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中等職業學校錄取花名冊於xx月底上報市教育局職成教科。

七、獎勵加分及照顧政策

(一)獎勵加分辦法

為了確保學校開齊開足省頒課程,提升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對下列對象實行獎勵加分:

1、20xx屆考生在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體育7門學科考試成績全部達到C級以上(含C級,即所有等級學科只要一科為D等級,則不享受以上獎勵加分)的前提下,每取得一個學科A等級,可在語、數、英總分上加2分參加中招錄取。

2、學生綜合素質評定三年總評為A的考生,在語、數、英總分上加3分參加中招錄取。

(二)照顧錄取辦法

1、少數民族考生照顧加分仍按莆田市教育局《關於認真執行少數民族學生會考加分政策的通知》(莆市教

高中招生計劃方案 篇二

一、報考條件

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四項條件:

1、參加會考的國中應屆考生,品行表現好,思想品德考核在良好以上,國中在校期間未受過學校紀律處分。

2、喜愛體育專業學習,有刻苦耐勞精神,體育素質特別好,在國中階段參加以下幾項比賽並獲相應名次:

(1)參加縣(市)中國小田徑運動會獲縣(市)單項比賽前2名;

(2)參加地區(市)級中國小田徑運動會獲單項比賽前3名;

(3)參加省級比賽中國小生田徑運動會獲單項比賽前6名

3、田徑:男生身高在1.70m以上(含1.70m),女生身高在1.60m以上(含1.60m),雙眼裸視力均在4.8以上(體育成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

4、九年級年級文化課成績在全校良好以上,會考總分達到450分以上(體育成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

二、報考辦法

1、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在4月25日前向我校體育組報名填寫申請表。

2、根據報名來確定參加我校組織的素質測試,測試項目為身體條件測定、體育大學聯考四項身體素質及自選專項一項。請各考生在來我校參加測試提前與我校體育組聯繫(自備短釘跑鞋)。

3、參加素質測試時,請考生隨帶相關體育比賽獲獎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原件審查後歸還考生。

三、錄取辦法

1、諸暨籍的考生由於體育特長生提前錄取,素質測試上線的考生必須填報普通高中類別,並在普高第一批及第二批的志願全部填寫“榮懷學校”。

2、會考總分不低於450分(體育成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根據素質測試成績、會考成績並結合身體條件、道德品質擇優錄取(含自費),額滿即止。

3、招生名額:田徑6人(男女兼收),

4、凡對於會考成績好的且素質測試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學校將優先考慮編入創新實驗班,並且享受公費生待遇

高中招生計劃方案 篇三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中學:

為做好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相適應的會考中招制度,切實發揮中國小教育教學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對推動和保障課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及《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xx〕2號)精神,結合揚州教育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堅持有利於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推進中國小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有利於推動中國小實施新課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堅持有利於提高義務教育實施水平,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堅持有利於高中階段教育事業的發展,促進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發展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

二、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科目設置及安排

1、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為考試科目,在九年級年級進行。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各文化學科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全市統一組織網上評卷。英語聽力口語測試按省統一要求組織,成績計入英語學科總分。各科考試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合成,合成後由各縣(市、區)發佈。會考體育考試工作方案另發,各縣(市、區)於x月xx日前結束考試工作。文化考試時間為x月xx日,考試結果以分數形式呈現,考試日程、各學科分值及考試時間見下表:

2、會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為畢業會考科目,地理、生物學科按全市統一要求,在八年級年級進行,實行閉卷考試,考試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各縣(市、區)組織考試。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體方案後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在九年級年級的5月份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在八年級年級的6月份進行。

會考是會考的重要組成部分,會考科目成績均合格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

3、考查科目

信息技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為考查科目,考查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信息技術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考試形式為上機操作,縣(市、區)組織考查,在八年級年級的x月份進行;音樂、美術、綜合實踐由縣(市、區)組織命題,學校組織考查。考查科目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能力的重要內容。

4、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反映國中學生素質發展狀況的重要手段,其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和高中錄取的必備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全面收集學生基礎性發展信息,將評價貫穿於教育教學全過程。各國中學校要建立《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報告書和《成長記錄袋》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應參照學生成長記錄和學生本人、同學及相關人員提供的信息。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公示和解釋。綜合素質評價獲得優秀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及時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用等級加評語的方式呈現。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等。各國中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各班級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不得少於3人,評價小組主持班級學生的綜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要在充分聽取學生意見的基礎上,由評價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各國中學校應對國中畢業學生進行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的全面鑑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達C級以上者方可畢業。市教育局將適時對各地各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組織檢查。

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加強高中招生計劃的管理

高中學校必須按照計劃招生。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會同發展改革部門編制,在會考報名前向社會公佈。各地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突破計劃招收學生,未經批准的招生行為無效,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辦理學籍。

2、規範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應屆九年級學生都必須參加會考,所有高中在市內招生都必須以會考成績為錄取依據,任何學校都不得以任何名目在會考前招生,不得錄取無會考成績的學生,不得舉辦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錄取審批依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按照縣(市、區)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審批省教育廳學籍庫電子註冊程序進行。公辦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招生。

3、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

為促進國中教育均衡發展,繼續實行熱點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辦法,定向招收指標應不低於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並按一定分配辦法分配到國中學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當地招生實際確定熱點普通高中,省四星級高中應該確定為熱點普通高中。鼓勵和支持民辦高中也招收指標生。

4、支持和規範民辦高中招生

支持民辦教育的發展,民辦高中與公辦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利。民辦高中招生統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可自主決定招生範圍,可以提出跨省轄市招生的要求,招生範圍及招生計劃報經市教育局審批後編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面向市內招生必須以會考成績為依據,不得另行組織考試。民辦高中跨省轄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會考之後組織獨立招生考試,招生廣告(含紙質、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形式)需與招生計劃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錄取手續由學校到生源地市級招生工作管理部門辦理。公辦高中與民辦高中的招生應分開,不得相互代招。

5、繼續實行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辦法

由市教育局根據各地會考及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錄取控制線下的學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控制線下的學生建立學籍。優秀運動員錄取依據市政府辦公室相關文件執行。

6、加強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學校進行中外合作辦學或舉辦國際課程班,均需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未經審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或國際課程班名義招生。經過審批的招生均按本文相關規定執行。

7、高中學籍實行電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學籍電子管理要求,實現中招系統與高中學籍管理系統的數據對接。各高中學校招收的學生,須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在全省高中學籍管理系統中電子註冊。通過電子註冊,方可取得學籍。不符合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和本文規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沒有取得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能作為應屆畢業生參加大學聯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會考是基礎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對義務教育段教育教學質量的終端檢驗。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保證九年級年級學生全部參加會考。任何部門和學校都不得動員或組織學生不參加或變相不參加會考。各高中階段學校一律不得在會考前招收錄取學生。凡沒有會考成績的學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其建立高中階段學校學籍檔案。

2、會考方案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嚴肅性和權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學校都無權更改會考方案。

3、思想品德、歷史學科繼續實行開卷考試。各地、各校要認真研究,以考試改革為契機,推進教學方式改革。開卷考試只允許攜帶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試可攜帶市教研室統一印製的會考時政學習材料)進入考場,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4、要重視建立和認真實施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國中學生畢業制度,充分發揮考試評價改進教學和促進學校、教師和學生髮展的功能,不斷提高義務教育教學質量。

5、要高度重視會考科目和考查科目。會考成績是學生能否畢業的重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錄新生和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各地要加強會考的組織工作,會考組織部門要與會考組織部門相一致,要嚴肅考風考紀,提高會考的信度。

6、要建立嚴格的會考命題、審題制度,確保命題質量和學業成績的科學性、公平性。教研部門要加強對考試命題和綜合測評的研究,組織會考命題專項培訓,不斷提高評價與考試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統一組織下做好網上評卷工作,按照要求選派優秀教師參加閲卷工作,提高組織化程度,確保與評卷相配套的硬件設施及工作環境,確保評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要在保證評卷質量的前提下,)本站○(提高評卷效率。

8、要充分認識到會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大對會考改革的宣傳力度,提高會考改革的透明度和開放度,爭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與廣泛支持。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大人力和經費投入,確保會考改革順利、平穩進行。

高中招生計劃方案 篇四

(一)招生原則: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既要依據學業考試成績,又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第;既要衡量學生髮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總體發展,又要關注學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

(二)普通高中錄取依據:

1、會考考試成績;

2、綜合素質評價等第;

3、綜合評語;

4、《學生成長記錄冊》。今年玉環中學普通高中,楚門中學和玉城中學普通高中錄取的前置條件是: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合格以上,其他四項綜合素質評價等第達到2A2C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須達到4C以上。在綜合素質評價等第符合條件的前提下,按照會考成績擇優錄取。

(三)招生範圍及計劃數:均面向全縣招生。根據會考報考學生數,按普職比大體相當的原則,編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包括玉環中學保送生招生計劃。具體計劃數待會考報名結束後公佈。

(四)錄取辦法:由縣招生自考辦按照考生的會考成績和填報的志願,採用平行志願的方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如考生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的順序進行單科成績比對排名,從高到低,取足計劃數。玉環中學保送生在會考前由學校按《2017年玉環中學保送生實施辦法》錄取。

楚門中學和玉城中學只錄取有定向資格並有志願填報該兩所高中學校的考生。楚門中學和玉城中學定向招生的計劃,全部分配到國中學校,各國中學校的定向指標數按各校國中應屆畢業生會考報考人數佔全縣國中應屆畢業生會考報考人數的比例進行分配(整數位不變,小數位按數值大小排序,從大到小取捨,取足定向指標數),兩個海島鄉學校如果正常定向計劃無法完成或定向計劃為零時,須確保有一個定向生錄取(此名額會考成績必須在普高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楚門中學和玉城中學定向生錄取,會考成績不得低於玉環中學(保送生除外)錄取最低分數線80分。按規定降分和志願錄取定向生仍無法取足的有關國中學校,其未使用的定向指標,轉用於在全縣範圍招生,錄取原則仍按定向志願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在玉環教育信息網上公示。

實驗學校普通高中部向本縣招生的名額,列入全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縣招生自考辦統一錄取。凡B志願填報實驗學校的考生,會考成績必須達到被錄取的定向生最低分數線以上,按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在B志願中已完成計劃數,則C志願不再錄取;如未完成計劃數,則從C志願中繼續錄取。如在上述情況下還未取足,按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降分取足計劃數。向縣外招生的名額,由實驗學校自主錄取,但僅限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民辦中國小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xx〕88號)的規定內錄取,須控制在給定的計劃內。

考生憑各高中學校統一發放的《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錄取學校進行報名繳費註冊。逾期報名繳費的,是否取消其錄取資格,由錄取學校決定。

體育特長生錄取辦法:依據玉環縣教育局、玉環縣體育局《關於玉環縣青少年兒童體育招生的若干規定》(玉體〔20xx〕24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藝術特長生錄取辦法由招生學校擬定。

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數(不含保送生,體、藝特長生)的1:1標準劃定。凡考生會考成績在普高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體、藝特長生除外),且普通高中學校的志願又有填報,才有資格由縣招生自考辦統一錄取。

(五)招生計劃為指令性計劃,不得突破招生計劃(除有特殊規定外),各校必須嚴格執行。縣教育局以招生自考辦統一錄取的各高中學校新生名單為依據登記學籍。任何學校自主招生絕不能向已被本縣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中招生(享受學校徵地政策的不受此規定限制),也不能低於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或超計劃招生, 否則縣教育局將不予學籍登記。

(六)凡工作需要,屬引進人才,調入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其子女參加我縣會考,升學可根據玉環縣出台的《關於引進和培養高層次人才的若干意見》相關政策辦理(報名時需提供父母單位證明)。

(七)凡在外縣(區)參加台州市會考,而要求回本縣就讀普通高中的玉環籍應屆國中畢業生,會考成績高於我縣玉環中學錄取分數線,經學校同意,報教育局招生辦審核後,方可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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